“哥,无论你在与不在,我都会好好过自己的人生。”
我把三年前没说成功的分手,重说一遍。
后来事情就发展得快起来。他的女友怀孕了,其后虽然不慎流了产,但他还是决定和她一起离开了这个城市。
他走的那天清晨,坐在我床边,行李箱的轮子发出“咕咕噜噜”像饿肚子一般的声音。他对我说:“我要出门了。”
我躺在床上,窝着被子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对着他露出早晨的笑:“出门小心,今天我自己在家。我答应了你,所以请你放心。”
那是2008年9月27日,我和他的第四次相遇到那天结束。
他离开以后,我开始独自生活。因为没有人认识我们,所以没有人发现那个家里少了一个人。
为了养活自己,我开始给唱片公司投试唱小样,也开始给各种旅行杂志社和网站写文章。我发现自己做得很好,两份工作很快上了轨道。原来我真的可以独自生活。
但唯有心中的思念不行。
有一天我给《新花色》发完稿件,随后杂志社的编辑发来了一条信息,说猫侠老师,我们觉得你的稿件质量不错,有没有兴趣承接我社个别外派任务,能出国,有预算。
原来我真的做得不错。我回复,好。
然后我坐在屋中,用手机拨通房屋中介的电话,说打算将房子退租。那边说,租约还有五个月到期,你之前交了两按两租,就算两清吧,随便你什么时候走,走的时候把水电煤气关了就行,我们不上门了,那个旧房子没有东西要清点。
这个城市果然没有什么可留下的,至于回忆,都在心中。
《新花色》杂志社总部在杭州,离嘉兴很近,但我没打算搬去那里。我决定去找他。
我曾经建议他去远行,偶然回家就够了。那一天我突然醒悟,我真是蠢,为什么要要求他去远行呢?明明可以由我自己去远行。
我可以自己一个人继续和哥哥一起生活。然后,我可以重新认识他。
所以我在过完2010年的春节以后,来到了你们的城市。我用我自己的积蓄,以及我的两个哥哥留给我的钱,购置了山边的房子。打理好一切后,我抱起躺在葵花田旁边患有伤病的小野猫,来到陌生的城市去见他。
他对我来说,也将是陌生人。
“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我问他。
“这里是林乙双宠物诊所……我叫林乙双。”
“林医生你好。”我对他露出笑容。
我第一次遇见他,听到他介绍自己的名字,距离那时候已经过去十年。所以我早已不记得他的名字。
那就是我和他的第五次相遇。
最初,我的祈愿是,这一次相遇是陈若离和林乙双的相遇,而不是其他。但是当我邀请他到我的家里,一瞬间我又贪心起来。
他问我,家里还留下什么,他陪我回去,然后一起搬过来。
我说,我需要问问哥哥同不同意。他说,嗯,那就问问他的意见。
我对他说,我的哥哥今后时常要出差,一个月就回来几天,周末和假日也不回来。他会出国。
这样我就不会每天都霸占着他了。一个月五天,不,三天回家就够了。
我哥也同意了。
所以他和我从嘉兴出发,两人牵着手重新搬到这个城市,走进这个新的家。搬进新家那天,他拿出一台打字声音特别响亮的大键盘,告诉我,今后只要家里响起键盘的打字声,就代表他回来了。代表我的哥哥回来了。
而我,开始每天记着两人份的日记,一份是我自己,一份是我哥哥。它们既是给我自己看的,也是给他看的。我们都需要分辨自己每天的生活。哪怕他不在,也能知道我和他每天的生活。
其实……我已经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知道他不是我的哥哥了。总之是在很早很早的时候。他以为故意沙哑着嗓音,戴着假发,让我帮他掀开大腿伤口的绷带,就能够瞒天过海……这些都不过是小说故事的情节,就和那些虚构的日记一样。
尽管陈若离目不能视,但她可是一个很能干的人。
所以我想,我上当受骗的时间,其实仅此我刚刚做完角膜移植手术,躺在家里等待恢复的那一阵。我那个时候,和掉进河里受伤的时候一样,身体虚弱、精神恍惚,所以才会上当受骗。
我哥和他,原本想把我瞒骗过去的时间,其实也不过是那一阵。
所以当我自行想明白这一点,也由此想明白我哥再也不在以后,我第一次向他提出了分手。可惜没有成功。我想,手术没有成功,当蒙住我眼睛的纱布掀开的那一刻,我仍然拉住他的手,惶然地大声喊他哥的场景,也是他不愿离开的原因。
我知道他也知道我知道。但多年以来,我们两个人谁也没有把话说出口。我们仅仅是基于一种互认的默契,过着打哑谜一般的生活。
原因在我。我舍不得。我知道只要我把那句话说出口,就意味着我的哥哥真的不在了。我再也无法在等待着开门声开启,脚步声靠近的时候,喊一声,哥,你回来了。听到《新花色》杂志社的编辑说,猫侠老师你的文章写得不错的时候,我不禁泪如泉涌。我舍不得我的哥哥,我舍不得失去心中的他。
而只要我不说,他会一直都在。即便后来我来到新的城市找他,我仍旧在一瞬间改变主意,企图让哥哥留下来。所以说着一个月就回家几天的话。
我就是这么贪心!
在我的心里,仍旧幻想着和哥哥每天在一起的生活。哪怕他时常远行,但总有回家的一天,我们两兄妹从来不曾分离。
所以我每天都记着日记。我设下误导,让你们认为我是一个患有臆想症的病人,其实不是误导,我确实每天都生活在幻想里,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病人。
但是他一直一直地纵容着我,毫无理由,也毫无逻辑。我甚至故意穿着很短的裤子,故意让他看见我左边大腿上的伤痕。那道伤痕,是我在收到《新花色》杂志的邀约,并且下定决心到新的城市寻找他的时候,自己用铁枝刺的。我想告诉他,尽管我心里仍然放不下哥哥,但是不要紧,从今以后,由我来代替我哥哥,而他则可以休息了。但他仍旧坚持以哥哥的身份留在我身边。
也许,我和他心里都有一种天真的幻觉。原本由一个人去替代逝者,所以太艰难了,那就由两个人一起代替他吧。我们两个人,各自分出一半的人生,从而补完逝者的人生。
因为信任我,所以他相信我能够做到。但其实那依旧是我的谎言。
我时常四处旅行,但每次都会提早回家。我独自一人在家里生活,做饭、打扫、抱着枕头入睡,偶然上街买生活用品,生病了坐公交车去医院看病。我不期然地在那些虚幻的日记里,表达着一个盲眼女孩独自在家的孤单。还有惧怕。所以我在日记里不时提到家中传来奇怪的声音。什么有人在不远处望着我、半夜里有人爬上窗户、家里有鬼鬼祟祟的脚步声、墙上挂的照片掉了下来、哥哥浴室的电动牙刷突然嗡嗡作响,还有沙发坐垫上有人的体温……都不过是一个盲眼女孩的臆想和谎言……
我忍不住这么编写,从而希望他能更多地回家……
不过现在我已经知道了。其实有时是他回了家。其实到后来我也渐渐觉察到了。所以我不再害怕,日记里也没有再提古古怪怪之事。在最后几个月的日记里,之所以还有一两处这类情节,是我为了对应他的计划,做了个别修补。别忘了,他的日记也是我编写的。
我说过了,我忠实地执行了他的计划。
总之,在过去的三年里,虽然大部分时候我独居一人,但我一点都不害怕。有几次,我知道是他回来了,还生出玩笑之心,故意不穿衣服在他面前走来走去……
嗯?你们要问为什么我谎称长时间去旅行,其实人却留在家里吗?当然是为了让他安心。从一开始我们就约定好了,只有我哥哥回家,他才能回家。我不能霸占他所有的人生。
但是,如果我一直勾留在外,又有诸多困难。虽然旅行很有趣,我从小就盼望成为旅游家,但是到了真正实现的时候,才发现真不容易呢。何况沿途也好,目的地也好,眼睛看不见风景,旅行的乐趣也就大打折扣了。
没骗你们,我的眼睛是看不见的。
或者说,它们只在需要时候,偶然一次复明。譬如说,当我收到《新花色》杂志社的邀约,决定从此继承哥哥的身份时,我在泪眼蒙眬中居然看见了模糊的事物。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让我同时鼓起勇气到这个城市见他。
这段时间,我完成了购买房子的手续。第一次出门旅行时,他目送我,而我稳稳前行,越过各种障碍,这让他安心。我就是这么狡猾的人……
唉,我实话实说吧。我眼睛那次偶然的复明,只维持了很短的时间,而且伴随迷离的重影。但我深信自己会好起来,所以迫不及待跑到这个城市。我以为自己终于有了资格再去找他。但是当我挣扎着签下购房合同,眼睛已经重回一片白雾了。那个姓徐的房产经理后来上过一次门,我只能戴上墨镜,匆匆将他赶走。所幸他后来再没来过。
那时候,可能是一种巨大的决心和勇气,让我在一瞬间支撑起视网膜断裂的神经。但这种支持的能量终究无以为继。一如我和他的人生。我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后,曾经独自徘徊了两个月,直至在荒地上发现那只双眼患病,却独自生存的小野猫。我说不清我在它身上是获取了勇气,还是一种更深的自怜和惧怕,但我最终抱起了它,去找我想见的人。我想再见他一面,也许看到他的时候,我的眼睛就能再次看见。可惜现实不是童话故事,我没有如愿。现实里,我仅仅是恬不知耻地再次拉住他的手,请他不要离开……
所谓奇迹,是只有一次机会的。他在我怀里死去的时候,我也曾拼命地揉眼睛,后来也跌跌撞撞去找那个留下我哥哥遗物的山洞,但同样的奇迹都没有再发生。我的脑子里有什么东西压迫着,已经一辈子都无法解除了。
嗯,是的。我的眼睛的复明唯此一次,后来再没有好转过。
没有人说旅行作家一定要耳目通明吧?旅行家可能有这个要求,旅行作家就不一定了。作家靠的是编写,而我恰恰擅长编写。
我提交的稿件很少配图片,杂志社那边也不很在意,图片这种东西,哪里都能找到差不多的,越是知名的风景,不越是千篇一律吗?
你们可能有所误会了。你们以为网站也好,杂志社也好,会支付给一个普通的写手一大笔钱,供他满世界到处挥霍吗?所谓预算,只是比额定稿费好听一点的名字而已。而旅行作家声称自己在全世界都走了一圈,则只是为了满足读者对于真实感的心理需求。读者高兴了,网站和杂志社才有广告收入,我的稿子才能卖一个好一点的价钱。所以读者需要真实感,我们就提供真实感。
所以你们要说我的旅费是自掏腰包也未尝不可。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是基于节约支出的考虑,我也不可能长期在外吃吃喝喝。作家过得可是穷酸日子。
你们知道吧,每次接到涉及国外的任务,我其实都很是心疼。我会选乘最便宜的航班到指定的国家,在护照上盖上入境的印章,然后找当地最廉价的旅店住上几天,然后返程,盖上出境的印章。有时确实有需要,我会到指定的风景区拍一张纪念照。毕竟总是使用后期合成的技巧,被哪个读者看出马脚就尴尬了。
更多的时候,我连机场都不离开。虽然我特别能干,甚至具有凭听觉绕开障碍物的神奇技能,但我的眼睛总归看不见,来到一个完全陌生又语言不通的国度,还是不要四处乱跑的好。我就睡在机场的等候室里。大部分情况下,那些老外看我一个残疾人可怜,也不好意思驱赶。有时遇到热心的还会给我安排个小房间,每天供我吃喝。反正我能编出让他们相信的理由。
临走的时候,我会在附近买一些纪念品,以哥哥的身份带回来,送给另一个自己。你们知道我从卢旺达买回来一只大陶罐吧,就是后来摔碎的那只。那一次是我初次出国,没有经验又害怕,所以只能直接在机场的纪念品店里买,我估计肯定被坑得够呛。
你们可能要问我为什么跑到国外待上足够的日子再回来。因为我需要装模作样把盖满印章的护照拍成照片发给读者们看呀,证明我确实是个旅行家,护照不大方便造假……
其实我主要是给他看的。我在日记里告诉他,每次出国旅行,我都玩得很开心。
国内的旅行就不用费这个劲了。反正国内旅行不见得都要坐飞机嘛。所以我大部分时候,都是一个人跑到车站,然后随即一个人跑回家。我就记得去过湘西的花瑶族一趟,我喝两竹筒的酒。那里女孩子都来抱我,可能知道我是女的吧。
反正出国的任务比国内的任务累得多,我也不敢多接这种活。大概一年两三趟吧,勉强吃得消。对了,个别国家的活我不敢接。譬如美国和日本,虽然我本人很想去,但是心愿没法实现。那些国家需要指纹签证。我手里拿着属于我哥的身份证和护照,但是那只手毕竟不属于我哥。
他也许知道这件事。我不能肯定他是什么时候发现的,也许从一开始就知道。但我仍旧坚持。我哥哥回家,他回家,我坚持这样的约定,而他也坚持履行。他纵容我的任性,也帮我圆谎。
有时打开电脑,我会听到一段语音提示,你有新的照片。打开文件夹,图片也有语音介绍:陈若生在丹麦皇宫门前;或者是陈若生在死海游泳。我会把这些照片随同稿件提交给杂志社。
他知道会将我的相貌进行适当的调整,让我看上去更像我哥。
我们总是用这种方式进行沉默的交流,唯有那句话从不说出口。他也会帮我整理好唱片公司发来的试唱谱。我用来接收唱片公司订单的邮箱,他也可以打开。每次订单里只有乐谱,没有伴奏,我就等着。一般一个小时,最多两个小时,哼成小调的曲子就会发过来。
嗯,还有一件事。他为了帮助我圆谎,我们正面相对,在那个场合很适合将各自的话冲口而出,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就是我去参加《新花色》杂志社聚会那一回。那是我哥在人前公开出现的唯一一次。
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干,我胆大包天地赴约了。我提早两天就到了会场熟悉环境,把每一张桌子,每一张椅子的位置记得清清楚楚。聚会开始那天,我趁人最多的时候溜进会场,摸到最角落的位置坐下,假装闭目休息,和谁也不打招呼。那次聚会是《新花色》众多大咖作者和读者的见面会,我并无资格上台说话,杂志社不过是说我有兴趣就去坐坐听听。除了台上亮着炫目的灯光,座位席一片暗黑。我就坐在那里。活动开始后,我给我的编辑依月发信息,说我到了,坐在最后一排最左边的位置。依月回复说好。活动过半,她走过来,和我打了个照面,我在昏暗的光线中和她聊了两句,她匆匆离开。轻松应对,完成任务。
活动将近结束时,我偷偷离场。后面的环节,读者代表和大咖作者聚餐,编辑们作陪,与我无关。等离开以后,再给依月发一条信息,说我先行告辞即可。或者连信息都不必发,我从来就不受关注。可是当我溜出会场,守门的一个工作人员喊了我一声,问我是不是猫侠。我戴上墨镜,镇定回答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