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太好,”安娜说,“一点都不好。发生了一些非常不愉快的事情,而且我得告诉你。可能和你没有任何关系——我衷心希望没有——但也可能有。”
罗西坐了下来,她很害怕,即便摸到画背面死昆虫的形状时,她也没有这么害怕。“什么事,安娜?怎么了?”
听着安娜的诉说,罗西变得越来越惊恐。讲完后,安娜问罗西要不要去“女儿与姐妹”,在那里过个夜什么的。
“我不知道,”罗西麻木地说,“我得考虑一下。安娜,我……我得给别人打个电话。我再给你回过来。”
不等安娜回应,她就挂断了,又拨通411,查询了一个号码,成功得到之后就拨通了。
“自由之城。”一个老男人的声音。
“嗯,请让斯坦纳先生接电话好吗?”
“我就是斯坦纳先生。”那个略带嘶哑的声音回答,带着一种被逗乐的语气。罗西一时有些困惑,然后想起他是和父亲一起做生意的。
“比尔。”她的喉咙又干痛起来,“我是要找比尔·斯坦纳……他在吗?”
比尔的昵称。
“请等一下,小姐。”电话被放下,传来一阵窸窸窣窣和咚咚咚咚的声音,接着,远远地听到一声:“比利 啊,有位女士找你呢!”
罗西闭上了眼睛。她听到水槽里传来仿佛十分遥远的蟋蟀声:唧唧唧。
真是令人无法忍受的漫长等待啊。一滴泪从她左眼的睫毛下滑落,顺着脸颊流下。紧接着,右眼也流下了一滴泪,脑海中飘过某首古老乡村歌曲的片段。“好了,比赛开始,骄傲在远远的跑道……心痛直冲内里……”她擦掉这两滴泪。这辈子她擦去了太多的眼泪。如果印度教关于轮回转世的说法是真的,她绝对不愿去想自己的上一世究竟是什么鬼样子。
有人拿起了电话。“喂?”这是她如今会在梦里听到的声音。
“你好,比尔。”这不是她正常说话的声音,甚至算不上悄声低语,更像是粗哑的气声。
“我听不见,”他说,“你能大声点吗,女士?”
她不想大声说话,她想挂断电话。但是,她不能。如果安娜的推测是对的,比尔也可能有麻烦——非常严重的麻烦。如果,他被某个人认为与她过于亲密的话。她清了清嗓子,努力开口说:“比尔?我是罗西。”
“罗西!”他喊出声来,听起来很高兴,“嘿,你好吗?”
这发自内心、毫不掩饰的欣喜反而是雪上加霜,突然间,她觉得好像有人往她的肝肠之中拧搅着一把刀。“周六我没法跟你出去了。”她语速极快地说道,此时她的泪流得更为汹涌,不断从眼皮下渗出,仿佛某种污秽的热油,“我根本就没法跟你出去。以前还以为可以,我真是疯了。”
“你当然可以!天哪,罗西!你在说什么?”
他声音中的恐慌——不是她隐隐预料到的生气,而是真正的恐慌——很糟糕,但不知何故,他的疑惑更糟糕。她无法忍受这种疑惑。
“不要给我打电话,也不要过来。”她对他说,突然间,她就怀着恐惧清晰地看到大雨中的诺曼,就站在她这栋楼对面,大衣的领子竖起,微弱的路灯照亮了他的下半张脸——他站在那里,就像理查德·拉辛某本小说中那种仿佛来自地狱的野蛮凶残的大反派。
“罗西,我不明白——”
“我知道,其实不明白最好。”她的声音飘忽不定,逐渐支离破碎,“离我远点就好,比尔。”
她迅速挂断了电话,盯着它看了一会儿,然后爆发出一声痛苦的哭喊。她用手背把膝上的电话放到一边。听筒弹飞了,扯着电话线,躺在地板上。奇怪,线路那头传来的嗡嗡声仿佛周一晚上送她入睡的蟋蟀的叫声。突然间,她无法忍受这声音,要是她还得再听上三十秒,头就会被劈裂成两半。她站起来,走到墙边蹲下,拔掉接口。她试图再次站起来时,颤抖的双腿根本支撑不住她的身体。她坐在地板上,双手捂住脸,任由眼泪尽情流淌。确实是别无选择。
安娜一遍又一遍地说,她不确定;而不管罗西怀疑什么,她也不能确定。但罗西确实很确定,那是诺曼。诺曼在这里,诺曼已经失去了他之前也许还仅存的理智,诺曼杀死了安娜的前夫彼得·什洛维克,诺曼正在找她。
7
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成员“芝加哥白袜队(Chicago White Sox)”的简写。
现在,他已经走过“暖壶”五个街区了。本来,透过那家店的平板玻璃窗,只需短短四秒,诺曼就会和他妻子四目相对。此时,他拐进一家名叫“五元以下”的折扣店,宣传口号是:“店里的一切价格都不超过五元!”这句话被印在一幅拙劣的亚伯拉罕·林肯的画像下面。林肯长满胡子的脸上挂着宽厚的笑容,做出正要眨眼的样子。在诺曼·丹尼尔斯眼里,他很像自己曾经逮捕过的一个男人,他勒死了自己的妻子和全部四个孩子。在这家与“自由之城借贷与典当”近在咫尺的商店里,诺曼买到了他今天打算伪装的所有行头:一副墨镜和一顶帽檐上方印有CHISOX 的帽子。
原文是rambling Rose,也可译为“疯跑的罗丝”,但此处似也另指1991年的电影Rambling Rose(译为《容易受伤的玫瑰》或《蔓生的玫瑰》)。
诺曼的警探经验刚好超过十年,他逐渐相信,伪装只在三个地方成立:间谍电影、福尔摩斯系列小说和万圣节派对。它们在白天尤其无用,在白天化妆看起来就是化妆,伪装看起来就是伪装。“女儿与姐妹”,也就是他的朋友彼得·什洛维克最终承认将他那疯长的玫瑰 送去的地方,那就是个“新时代妓院”,那里的妞儿肯定会对在她们那潭水附近鬼鬼祟祟的“捕食者”特别敏感。这样的妞儿,偏执妄想早就远超出生活方式的范畴,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先进发达的技术。
他有帽子和墨镜就够了。入夜尚浅,他今天所有的计划,用他警探职业生涯中首个搭档戈登·萨特韦特的话说,就是进行“一次小勾搭”。戈登还喜欢拽着年轻的搭档,说是时候来点他所谓的“老一套秘密行为”了。他肥胖,臭气熏天,喜欢口嚼烟叶,又懒又粗俗,一口黄棕色的牙齿,诺曼几乎是从第一眼见到他就非常鄙视他。戈登做了二十六年警察,十九年的警督,却对这项工作毫无感觉。诺曼有。他不喜欢这份工作,讨厌那些不得不与之说话的混蛋(有时候甚至要与之交往,如果他是去做卧底的话),但他对这份工作有一种感觉,多年来一直非常宝贵的感觉。借助这种感觉,他办了那个大案要案,高升了,还成了媒体的当红炸子鸡,无论时间多么短暂。就像大多数涉及有组织犯罪的案件一样,在那次调查中,到了某一个时刻,调查人员一直跟进的路径消失了,变成一个扑朔迷离的迷宫,没有任何笔直的阳关道可走。这起毒品案的不同之处在于,诺曼·丹尼尔斯是负责人(这是他职业生涯头一遭)。讲逻辑没用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做了大多数警察不能或不愿做的事情:转而依靠直觉,然后把他的整个未来都交托给直觉指引,气势汹汹而无畏地向前冲。
诺曼的字典里没有“小勾搭”这回事,他要做的是“拖钓”。无路可走的时候,就去与案件有关的某个地方,以完全开放的心态看待它,不要被困在众多毫无价值的想法和半生不熟的假设当中,这样做时,你就像坐在一艘缓慢移动的船上,把你的线抛出去,再收回来,抛出去,再收回来,等待着某个东西咬钩。有时一无所获;有时能钓上来东西,但可能只是淹在水面之下的树枝或一只旧橡胶靴子,或那种连饿肚子的浣熊都嫌弃的烂鱼。
不过,有时候,也有美味大鱼上钩。
他戴上帽子和墨镜,左转进入哈里森街,前往达勒姆大道。到“女儿与姐妹”所在的街区至少要走三英里,但诺曼不介意;他可以边走路边清空一下头脑。等走到251号,他就会变成一张空白相纸,任何可能出现的影像与想法都能接收,也不会为了适应先入为主的推断而试图去改变它们。只要没有任何先入之见,就没法改变这些东西。
花高价买的地图就在后裤袋里,但他只停下来看了一次。他来到这个城市还不到一个星期,但已经比罗西更清晰地牢记了这里的地理状况,是的,这也不是后天训练的,更多还是一种天赋。
昨天早上醒来时,他的双手、肩膀和腹股沟都很疼,下巴酸痛得只能半张开嘴(他双腿刚晃下床,正要打当天第一个哈欠的时候,感受到了一股剧痛),感受疼痛的同时他也满怀沮丧地意识到,他对彼得·什洛维克(又名“桑普”和“了不起的犹太城里小子”)所做的一切可能是个错误。到底是多严重的错误还很难说,因为在什洛维克家发生的很多事情,他的记忆都很模糊,但那是一个错误;等走到酒店的报亭,他已经认定,那不是“可能”是个错误,而是一定。反正,“可能”这个词,也只有这世上的蠢货烂货们才会相信——自从他十几岁时母亲离开,他父亲动真格狠狠打他的时候,这就成了他人生准则中一个从未说出口但坚定不移的信条。
他在报亭买了一份报纸,上楼回房间时在电梯里随便翻阅了一下。报上没有关于彼得·什洛维克的内容,但诺曼也并未因此轻松多少。桑普的尸体可能没被及时发现,所以早报上才没有相关新闻。事实上,尸体可能还躺在诺曼抛尸的地方(他自我修正了一下,是他认为自己抛尸的地方,因为一切都很模糊)——地下室的热水器后面。但是像桑普这样的人,做了很多公共服务工作,有很多烂好人朋友,不会长时间不被发现的。会有人担心他,也会有人去那位于博德里广场舒舒服服的小兔子洞里找他,最后总会有某个人在热水器后面有特别令人不愉快的发现。
果然,昨天早上没有出现在报纸上的内容今天就出现了,在都市版的第一页:本市社工在家中被杀害。根据这篇报道,旅客援助只是桑普下班后的活动之一……而且他根本不穷。该报称,他的家族——桑普是活到最后的一个——家财不菲。他竟然半夜3点在车站工作,把离家出走的老婆们送到“女儿与姐妹”的婊子们那里去,这在诺曼心里只能证明,此人不是脑子里缺了几根筋,就是性取向不正常。总之,他一直就是那种典型的爱做善事的混蛋,哪儿哪儿都有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忙于拯救世界,却没空给自己换个内裤。旅客援助、救世军、电话求助热线、波黑人救济组织、俄罗斯人救济组织(你本以为像桑普这种犹太佬至少能清醒地避开这个组织,但人家就不),还有两三个“女性事业”。报纸上没有明说后面这些是哪些,但诺曼已经知道其中一个:“女儿与姐妹”,也被称为“玩偶之家的拉拉宝贝们”。周六将举行桑普的追悼会,不过报纸上称之为“围圈缅怀”。他妈的老天爷啊。
他也明白,人们可能将什洛维克的死与这人做的任何一项事业联系在一起……或者跟任何一项都没有关系。警察也会调查他的私生活(像桑普这种“人人可入”的“待租房”,肯定有丰富的私生活),同时不会忽视另一种可能性:这是越来越流行的“无动机犯罪”,罪犯是恰巧走进门来的某个变态精神病。比如,这人可能一开始只是想进来讨口吃的。
不过,“女儿与姐妹”的那些婊子,根本不会把上述任何一点放在心上;诺曼很清楚这一点,就像清楚自己姓甚名谁。干了这么多年工作,他对女性中转屋与庇护所已经积累了相当多的经验。随着时间的推移,诺曼眼中的“新时代蕨类嗅探器”也逐渐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这些新时代蕨类嗅探器说,每个人都来自一个不正常的家庭,每个人都在努力让自己内心那个孩子更为纯净,每个人都得警惕所有那些卑鄙恶毒的人,他们竟敢努力做到不抱怨、不哭泣地生活,每天晚上还要有规律地执行什么“十二步法则”。蕨类嗅探器都是混蛋,但其中一些人——像“女儿与姐妹”这些地方的女人往往是最突出的示例——也许是非常谨慎的混蛋。谨慎?去他妈的。她们简直是给“草木皆兵”这个词赋予了全新的维度。
昨天,诺曼大部分时间都泡在图书馆,发现了“女儿与姐妹”的好些事情,都挺有意思的。最引人发笑的就是经营这个地方的女人——安娜·史蒂文森,之前曾是“桑普太太”——直到1973年,显然当年她和他离婚了,才恢复了自己的婚前姓氏。要是你不熟悉那些蕨类人的“交配仪式与礼仪”,只会觉得这是个奇怪的巧合。他们这些人可以成双成对地在人生路上跑一段,但很难给彼此套上马具,所以跑不长。最终总有一个想往前,另一个想往左。
他们就是看不清一个简单的真理:“政治正确”的婚姻根本行不通。
桑普这位前妻并没按照大多数受虐妇女庇护所的方式来运营她的机构。大部分的庇护所都奉行“只有女人知道,只有女人讲述”。一年多以前的某个周日副刊上,发表过一篇关于“女儿与姐妹”的文章,这个史蒂文森(诺曼很震惊地发现,她长得很像以前一个电视剧里那个叫莫德的贱货)将这些庇护所奉行的观点斥为“不仅性别歧视,而且非常愚蠢”。一个叫格特·金肖的女人也就这个问题发表了看法。“在用事实证明是我们的敌人之前,男人都不是我们的敌人。”她说,“但如果他们打人,我们就会反击。”随文章刊登了一张她的照片,大块头的老丑黑鬼臭婊子,诺曼觉得她有一点像那个芝加哥橄榄球运动员威廉·佩里,绰号“冰箱”。“你要是敢打我,宝贝,我就拿你当蹦床用。”他小声地自言自语道。
不过,这些东西虽然很有趣,但确实无关紧要。在这个城市里,可能也有男人和女人一样,知道这个地方在哪里,并有资格进行人员转介,而且该机构的管理人员可能只有一个“新时代蕨类嗅探器”,并没有一个同类人组成的委员会什么的。但他确信,在有一点上,她们会和那些更传统一些的同类机构完全一样:彼得·什洛维克的死会让她们警铃大作,处于红色警戒状态。她们不会做出警察会做的各种假设,她们一定会理所当然地认为什洛维克的死和她们有关……尤其是什洛维克在生命的最后六到八个月转介的人员;要一直到彻底证明并非如此,她们才会解除警报。这么一说的话,罗西的名字可能已经上了她们的重点关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