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回到家发现罗丝跑了的那天——准确来说是那晚,接着又发现银行卡也不见了,他再也无法面对必须面对的事情,就跑到山下的24号店,买了十一年来的第一包烟。他还是抽的老牌子,就像杀人凶手回到犯罪现场。每一个血红色的烟盒上都写着“In hoc signo vinces”,老爹解释说,这句话的意思是“在此徽号下,你必获胜”;他倒是在很多场厨房的吵闹中胜过了丹尼尔斯的母亲,但就诺曼所见,也没在别的什么地方获过胜。
吸头一口的时候,他有点头晕目眩,等抽完第一支烟,抽到只剩下最后一丁点的时候,他已经确信自己会呕吐、晕倒,或者心脏病发作。也许三者会同时爆发。但现在的他,又回到每天两包烟的频率。早上从床上滚下来的时候,他又会爆发出从前那种直穿肺底的咳嗽,仿佛他从未摆脱过这种状态。
不过没关系,按照心理学家常挂在嘴上的说法,他正在经历一段压力很大的人生;面对压力很大的人生经历,人们往往会重回旧习。大家都说,习惯——尤其抽烟喝酒这样的坏习惯——就像拐杖。那又怎样?要是你确实瘸了,使用拐杖又有什么错呢?一旦他把罗西搞定了(搞定的意思,就是确保两人如果要以非正式的方式离婚,那必须按照他的想法来进行),就会扔掉所有的拐杖。
这次将是永远地扔掉。
诺曼转过头,看着窗外。天还没黑,但快黑了。反正已经到了可以行动的时间。他不想约会迟到。床头柜的电话旁,烟灰缸已经满得装不下了,他在上面摁灭了手中这支烟,双脚一晃,从床上下来,开始穿衣服。
他不着急,这是最棒的事情。他攒了很多的假,所以时间充足。他请假时,哈达韦警官完全没有吝啬地批准了。诺曼认为,这有两个原因:第一,报纸和电视台的曝光,让他成了月度明星;第二,哈达韦警官不喜欢他,曾两次派内务部那些木头人去找他,处理过度使用武力的指控。无疑,这位警官很高兴能暂时摆脱他。
“就是今晚,贱人。”诺曼在乘电梯下楼时喃喃自语,他独自一人,只有车尾那破旧的老式镜子照出的身影为伴,“就是今晚,如果我运气好的话。而且我感觉运气会很好。”
路边停着一排出租车,但丹尼尔斯没有理会。出租车司机会保留记录,有时他们还会记住脸。不行,他还是得再坐巴士。这次是城市公交。他轻快地走向街角的公车站,想着这种幸运的感觉是不是有点自欺欺人,又认定不是。他清楚自己已经接近了。之所以清楚,是因为他又很顺利地回到了她的头脑中。
公交车——一辆绿线车——出现在街角,开到了诺曼所站的地方。他上了车,投了四枚币,坐在后面——今晚他不用做罗丝了,真轻松啊——看着窗外一掠而过的街景:酒吧的招牌、餐馆的招牌、熟食店、啤酒、切片比萨、裸着上身的性感女孩。
你不属于这里,罗丝,诺曼心想。此时公交车经过“大众厨房”,橱窗的血红色霓虹灯显示“精选堪萨斯城牛肉”。你不属于这里,但没关系,因为我已经来了。我是来带你回家的。或者说,反正要把你带到某个地方去。
霓虹灯纠缠闪烁,天鹅绒一般的夜幕降临,令他想起过去的美好时光,那时的生活远没有现在这么诡异,没有这种说不出的幽闭感——就像一个不断变小的房间,四面墙都在慢慢向你逼近。霓虹灯亮起时,乐子就开始了——至少以前是这样,在他二十多岁时相对没那么复杂的时光。找到一个亮着霓虹灯的地方,溜进去就好。那些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但大多数警察——大多数好警察——都还记得那时候,天黑后到处溜达,溜进霓虹灯后面的时空,搞搞街头那些婊子。做不到这些的警察,干不长。
他一直注意看着掠过的招牌,判断现在应该接近卡罗莱娜街了。他站起来,走到公交车前面,扶着门口的杆子。等车在街角停下,车门震颤着打开,他走下台阶,一言不发地融入黑夜之中。
他在酒店的报亭买了一张本市街道地图,六元五十分,真是贵得离谱了,但问路的成本可能更高。人们总会记住向他们问路的人;有时他们甚至在五年后还记得,不可思议,却是事实。所以最好不要问路,免得惹出什么事情,糟糕的事情。也可能不会有什么事,但“随机应变”和“保护好自己”总是首要生活准则。
看手上这张地图,卡罗莱娜街与博德里广场相连,大约在公交车站以西四个街区。这样温暖的夜晚,就当一次不错的小散步。旅客援助的那个犹太佬就住在博德里广场。
丹尼尔斯走得很慢,双手插兜,确实是在散步。他的表情很困惑,略显呆滞,丝毫看不出他所有的感官都处在黄色警戒状态。他把每一辆经过的汽车、每一个经过的行人都分了类,尤其注意那些好像在专门看他的人、似乎注意到他的人。没有这样的人,很好。
他来到“桑普”的房子门口——是的,是一栋房子,不是公寓,他又松了口气——从门口走过两次,观察停在车道上的那辆车,以及第一层窗户透出的灯光。那是客厅的窗户。窗帘是拉开的,但纱帘拉上了。透过纱帘,他辨认出一团色彩柔和的模糊东西,一定是电视。桑普没睡,桑普在家,桑普正在看电视节目,也许在去车站之前啃一两根胡萝卜,然后去车站试着帮更多的女人,那些女人都不值得帮,因为她们太蠢了,或者说太坏了。
桑普没有戴结婚戒指,反正诺曼也觉得他就像一个没出柜的基佬,但还是得谨慎一点,别大意了。他偷偷走到车道上,偷偷往桑普那辆车龄四五年的福特车里看,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能说明这个人不是独居。他没有看到任何需要引起警觉的东西。
这下他满意了,又前后左右地观察了这条住宅聚集的街道,也没看到任何人。
你没戴面具,他心想,你甚至没有准备那种可以用来罩住脸的透明丝袜,小诺曼啊,是吧?
是的,他没带。
你忘了,是不是?
嗯……其实不是。他没有忘。他已经想好了,当明天太阳升起时,世界上就会少一个住在城里的犹太佬。因为即使在这种上等住宅区,有时也会发生不好的事情。有时会发生入室抢劫——当然,大部分都是小混混和瘾君子——接着都是差不多的剧本。这很难让人接受,但就是事实。世事无常,T恤和汽车保险杠的贴纸上老出现这四个字。而且,虽然很难相信,但有时这无常恰恰就不会找错人,会找到对的人。比如,这个看《真理报》、帮妻子离开丈夫的犹太佬。这样的事情可不能忍,不能这样管理社会。如果人人都这样做,就不存在社会了。
但这种行为其实很猖獗泛滥,因为大部分热心肠的人都会这么干。然而,大部分热心肠的人都没犯过帮助他妻子这个错误……而这个人犯了。对这一点,诺曼就像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一样清楚。这个人的确曾经帮助过她。
他走上门口台阶,再迅速地看了看四周,然后按了门铃,等了一会儿,又按了一次。现在,他那双早已能够捕捉到最轻微响动的耳朵,听到了越来越近的脚步声,不是“咔嗒咔嗒咔嗒”,而是“窸窣”,桑普只穿了袜子在走动,多么舒适惬意。
“来了,来了。”桑普喊道。
门开了。桑普望着他,一双大眼睛在角质架眼镜后面游弋着。“有什么能帮你的吗?”他问。他的衬衫没系扣子,也没有扎在裤子里,松松地披在一件条纹T恤外面,诺曼穿的也是类似款式的T恤。突然之间,诺曼就觉得受不了了,突然之间,这就成了最后一根稻草,压垮老骆驼脊梁骨的最后一根稻草,他暴怒得发狂。这样一个人,居然在里面套了一件和他同款的T恤!一件白人的T恤!
“我觉得你有。”诺曼说,可能是他的脸或声音(也许两者都有)中有什么东西让什洛维克有些警觉,因为他瞪大了棕褐色的眼睛,往后退,一只手往门边伸去,可能是想当着诺曼的面狠狠关上。如果他真是这样打算的,已经来不及了。诺曼动作很快,抓住了什洛维克外衣的两侧,把他赶回室内。诺曼抬起一只脚,把身后的门踢上,感觉自己优雅得如同米高梅音乐剧中的吉恩·凯利。
“是啊,我想也是,”他又开口了,“希望你能为了自己帮我个忙。我要问你一些问题,桑普,很好的问题,你最好向你们那个大鼻子犹太佬上帝祈祷,希望你能想出好答案。”
“出去!”桑普大喊道,“不然我报警了!”
这话引得诺曼·丹尼尔斯好一顿嗤笑,接着他把什洛维克提溜着转过来,扭起对方握拳的左手,直到碰到那瘦小的右肩胛骨。什洛维克尖叫起来。诺曼把手伸到他的两腿之间,捏住他的睾丸。
“别叫了,”他说,“马上给我闭嘴,不然我就把你的蛋蛋像葡萄一样挤出来。你会听见它们爆开的声音。”
桑普闭嘴了。他喘着粗气,偶尔发出压抑的呜咽,这个诺曼倒还能忍。他把桑普赶回了客厅,找到茶几上的遥控器,打开了电视。
Woodsy Owl,美国动画片《南方公园》中的动物角色。
接着他又反拧着这位新哥们儿的双臂,将其拽到厨房,然后放开他。“靠着冰箱站着,”他说,“我要看你的屁股跟肩胛骨都紧贴着那玩意,要是你动了哪怕一英寸,我就撕烂你的嘴,听懂了吗?”“听……听懂了,”桑普说,“你……你……你是谁?”他的样子还是很像斑比的兔子朋友桑普,但说起话来竟然像他妈的森林猫头鹰 了!
“欧文·R.莱文,NEC新闻,”诺曼说,“这就是我每天最后看的电视节目。”说着他伸手一一拉开厨房料理台的抽屉,一边注意着桑普的动静。他觉得这老桑普应该不会跑,但也可能会。人一旦怕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变得跟龙卷风一样难以预测。
“什么……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不必知道什么,”诺曼说,“这事好就好在这里,桑普。你什么他妈的都不用知道,只要知道几个简单问题的答案就行。其余一切交给我就好。我是专业的。你就当我是‘好帮手’慈善机构的人吧。”
在第五个也是最后一个抽屉里,他找到了要找的东西:两只花朵图案的烘焙手套。太可爱了吧。这个衣着光鲜的犹太佬从他小小的洁食烤箱里端出他那小小的洁食砂锅菜时,戴这么一对手套正合适。诺曼戴上手套,接着迅速沿着拉开的抽屉走了回去,一路擦掉任何可能留下的指纹。接着他就把桑普赶回了客厅,拿起遥控器,在自己衣服上轻快地擦拭了几下。
“我们就在这儿面对面吧,桑普。”诺曼边擦边说。他的嗓音变粗了,喉咙里发出即便对他来说也几乎非人的声音。他突然激烈地勃起了,自己却毫不吃惊。诺曼把遥控器扔回沙发上,转身看着什洛维克。他站在那里,肩膀耷拉着,眼泪从厚厚的角质架眼镜下渗出。他站在那里,里面穿着那件白人的T恤。“我要和你近一点谈谈,很近很近。你信吗?你最好相信,桑普。你他妈的最好相信。”
“求求你,”什洛维克呜咽着哀求,他向诺曼伸出颤抖的双手,“求你别伤害我。你找错人了——不管你想找谁,都不是我。我帮不了你。”
但最终,什洛维克还是帮了他不少忙。那时他们已经到了地下室,诺曼已经开始咬人了,即便把电视开到最高音量都无法完全湮没那个人的尖叫。但是,不管尖没尖叫,他都帮了不少忙。
这场欢庆结束后,诺曼在厨房水槽下找到了垃圾袋。他把烤箱手套和自己那件已经不能公开穿的T恤放进其中一个袋子里。他会把这个袋子带走,后面再处理掉。
在楼上桑普的卧室里,他发现只有一件衣服可以勉强裹住他那魁梧很多的上身:一件宽松又褪色的芝加哥公牛队运动衫。诺曼把这件衣服放在床上,然后走进桑普的浴室,打开桑普的淋浴。等待水热起来的时候,他在桑普的药柜里翻了翻,找到一瓶艾德维尔止痛药,吃了四片。他的牙齿很痛,下巴也很痛。下半张脸沾满了血迹和头发,还有一小块一小块的人皮。
他走进淋浴间,拿起桑普那块“爱尔兰之春”男士沐浴皂,提醒自己等下也要把这个丢进垃圾袋里。其实他不太清楚这些预防措施能起多大用处,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楼下的地下室究竟给司法鉴定部门留下了多少证据。在那里的时候,他有一阵是没有意识的。
他一边洗头,一边唱起了歌:“攀缘的玫瑰啊……攀缘的玫瑰……你要往何处去……无人知晓……野性生长,随风飘摇……你就是如此生长……试问有谁能够……抓住这攀缘的玫瑰?”
他关掉淋浴,走了出来,水槽上方的镜子覆满了雾气,他看着自己那模糊如幽灵般的样子。
“我能,”他断然道,“我能,就是我。”
5
比尔·斯坦纳正要举起空着的那只手,再敲一次门。听到她回应的时候,他在心中暗暗骂自己太紧张——通常他面对女人时是不会这么紧张的。“来了,来了,稍等一下,马上。”听声音她不是很烦,谢天谢地,所以他应该不是在她洗澡中途打扰她的。
话说,我究竟在这儿干什么呢?脚步声朝门边来的时候,他又问了自己一遍,这就像那种半生不熟的二流爱情喜剧中的场景,就连汤姆·汉克斯都不怎么演得出来。
也许的确是这样吧,但也改变不了一个事实:上周进到店里来的那个女人,已经牢牢地留在了他心里。而且,日子一天天过去,她对他的影响不但没有消退,反而与日俱增。有两件事是肯定的:他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要送花给不认识的女人;十六岁以后,他还没因为要对谁发出约会邀请而如此紧张。
里面的脚步声已经来到门边,比尔发现花束中有一朵大雏菊的花头都要支棱到外面去了,于是慌忙调整。此时,门开了。他抬头一看,那个用假钻戒换了一幅糟糕艺术品的女人站在他面前,眼中杀气腾腾,把看起来像是什锦水果罐头的东西举过头顶。她像是定住了,应该之前想好了要先发制人地发动攻击,结果却艰难地意识到这不是自己原来想的那个人。后来,比尔回想起这一幕,觉得是人生中最为奇异的一瞬。
两人站在罗西位于特里蒙特街某号二楼房间的门槛两侧,彼此对视。他拿着希钦斯大道上与自己店面隔着两家店的花店买来的春日花束,她则把那两磅重的什锦水果罐头举过头顶,尽管这停滞的一幕最多也就持续了两三秒,对他来说却很漫长。这段时间已经足够让他意识到一件事,这件事令人苦恼、令人沮丧、令人烦躁、令人惊讶,又相当美妙。见到她并没让情况好转——这完全不符合他的预期——反而让情况更糟糕了。她不漂亮,反正不是媒体宣传的那种漂亮,但在他眼里,她很美。不知为什么,她嘴唇的形状和下颌的线条,都让他几乎心跳停止,那双斜挑的蓝灰色眼睛如猫一般,让他感觉自己无力抵挡。他感觉自己血脉偾张,双颊发烫。他很清楚这些感觉在释放什么信号。他一边被完全俘虏,一边又怨恨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