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奥斯汀先生是百万富翁,是女王封的男爵,也不算是没根基了。类比的话,薇薇安也不算是普通人。
暂时放下麦尔顿侯爵夫人不管了,薇薇安拿出了一盒腮红给埃文斯伯爵夫人来看,询问她的意见:“您觉得这个怎么样?”
可丽腮红是春天上市的,没得说,又是大受欢迎。不过,当时腮红都是一个色号,就是此时腮红最常见的粉红色。也有用红色胭脂纸,或者红色胭脂膏的,但如果是粉末,一般就是粉色,不大可能用红色。
这也算是大家尝试过各种颜色后,得出来的最合适的颜色了。
就像粉底一样,薇薇安也渐渐不满足只有一个色号,打算在大家可接受的范围内开辟新色号的市场了。不过腮红到底不想眼影可以五彩缤纷,颜色跨度上别说眼影、指甲油这些了,就连口红都比不过。
口红的主流色号虽然就那么些,很多奇怪的颜色就是个添头。但腮红在颜色选择上显然更加狭窄,除了粉色,就是近似粉色那些。这次薇薇安就调了两个色,一个是偏棕、橘调的南瓜色,一个是偏紫色的粉色。
薇薇安拿给埃文斯伯爵夫人看的是南瓜色的,她觉得很惊讶:“这也是腮红吗?”
虽然过去大家总是说,女士们的化妆台上,就是装着各种颜色粉末的瓶瓶罐罐。但其实那些颜色的差别并不大,无外乎就是红色、粉色、白色而已,最多就是有深浅的不同。南瓜色多多少少是和这些不沾边了,也难怪埃文斯伯爵夫人会觉得惊讶。
然而薇薇安大力推荐这个色号:“这个颜色其实比粉色更能显得人年轻,更清新温柔呢!”
“噢,是这样吗?”埃文斯伯爵夫人来兴趣了。
其实南瓜色也只是个笼统的说法,偏橘调一些,就很容易显得元气,偏棕调一些就类似焦糖色了,衬得人温柔,而且也更适合冬天…而薇薇安调的这个南瓜色,其实就偏棕一些。
嗯,主要是因为现在更愿意化妆的,还是有一定年纪的贵妇人。先推出这个色号,从思路上来说是完全没问题的。
薇薇安亲自动手给埃文斯伯爵夫人化妆,发挥了曾经美妆区博主的实力,将腮红轻轻扫过脸颊。这个颜色要出效果,面积是要比普通粉色扫的大一些的,但又要注意边缘的过渡自然。不过好在也就是刷个腮红,在化妆技巧里,还是比较简单的。
化妆完毕之后,埃文斯伯爵夫人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表情满意:“不错啊,真是不错啊…奥斯汀小姐,我真不能找到比您更有天赋的化妆师了,这方面您可以称得上‘艺术家’…这颜色也很棒,我真没想到这个颜色会很适合做腮红。”
“这次可丽推出新颜色的腮红,就这一个颜色吗?”
“哦,还有一个浅紫色的。”薇薇安拿出来给埃文斯伯爵夫人看:“之前请斯威夫特夫人试过了…紫色能够显得橄榄色的皮肤也很白呢。”
其实这都请不少人试过色了,是试过色才从很多近似的颜色里确定了最终颜色,以及对应的调色方案。所以当下不用找相应的朋友试色,才确定不同颜色的不同效果、适合人群。之所以这样做,还是为了营销嘛。
这种乍一看其实有点儿反常识的颜色,就算好用,前面刚开始的时候大家也很难接受。而不接受的话,就不会知道它好用,这就是个死循环!为了打破这个死循环,引入‘外力’,也就是营销,就很重要了。
这甚至比当初卖普通的粉色可丽腮红,营销力度还要大得多。这还不见得是花钱的事,比撒钱更重要的是,要会花钱,有技巧地做营销——薇薇安度假回来之后,一直在做的就是这件事。
现在‘可丽’的新产品研发,还有营销什么的,都是薇薇安在做。这也是她作为穿越者的优势所在,不然真的让她去做管理,去和合作伙伴打交道什么的,她根本比不过现在正在做这些工作的人。
所以那些她只需要了解一番,并将一些核心的东西攥在手里就可以了,今后肯定也是雇别人来做——现实一些说,她只有一个人,不会分身术,而且也不是工作狂。自己可以做事,让这个世界有一些新东西,改善生活,精神和现实生活都充实了,这也就足够了。
“咦?紫色胭脂有这样的作用吗?”埃文斯伯爵夫人立刻就来兴趣了…这个时代的女人,都是越白越好的!对于能显皮肤白的化妆品,都很有兴趣呢。
薇薇安会在众多色号里选择紫色系推出新款腮红,也是出于这一点考虑。说到底,哪怕是白种人,也不是人人都白的。有些是天生的,就是不够白,有些则是后天日晒导致。反正就薇薇安观察,皮肤呈橄榄色、小麦色的还挺多的,其中女士也不少。
薇薇安又在埃文斯伯爵夫人家呆了一会儿,除了又试了紫色粉底,还一起喝了茶,消遣了两个钟头。等到薇薇安回家时,已经快到晚餐时间了。
杰奎琳见薇薇安回来了,立刻拿来了一封信,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木箱。木箱是新的木条箱,看起来只是里面东西的包装,是为了方便邮寄的——果然,木条箱背后贴着大包裹邮寄和海关通关的证明。
“这是国外寄来的啊…唔,是佛罗斯?”薇薇安会佛罗斯语,扫了一眼那张通关证明,就完全知道了。
“是的,小姐,信也是和包裹一起到的…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没和早上的信一起到。”此时的信大多是早上送到人手里。当然,请人跑腿,不通过邮局的信件,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奇怪,我可没有佛罗斯朋友,怎么会有人从佛罗斯给我寄包裹…”忽然,薇薇安脑子里灵光一闪,反应了过来:“玛丽公主最近去佛罗斯了,和女王陛下一起出访呢…这或许是她寄给我的。”
大家都知道薇薇安和玛丽公主是密友,所以这样一说,也觉得合情合理了。
薇薇安拿过信,匆匆看了一眼火漆,然后就拆掉了,觉得是玛丽公主无疑了——她其实没有仔细看,如果她仔细看了就会发现,火漆上的纹章和玛丽公主的很相似,但又有不同。
火漆一般会用家族纹章,但有人也会根据家族纹章简化,增加一些个人特色,作为私人章用来盖火漆什么的。玛丽公主也是这样的,因为王室纹章实在是太复杂了,真要盖火漆,就很容易看不清了。
不过她的章也是提取了王室纹章的元素而来,和眼下这个私人章相似,薇薇安没仔细看,看错了也情有可原。
看到信内容之后,薇薇安才发现不是玛丽公主来信。信的内容很简单,寥寥几句话而已:
听说您喜爱阅读,精通佛罗斯语,希望这些正合您的心意。
——霍夫曼·格林威治·瓦罗尔·萨克森
打开木条箱,里面是一个漂亮而陈旧的书箱,再将书箱打开,里面整整齐齐地放着几摞保存良好、装帧精美的古书,非常珍稀。这就算是薇薇安,从不刻意收藏古董书的,也能看出来很珍贵。她轻轻揭开盖在那些书籍上的轻薄织物,看到的好像是尘封了数百年的宝藏。


第191章 红粉世界191
都是佛罗斯的古代书籍,而且稀罕的是,确实是用佛罗斯文字抄写或者印刷的。要知道,几百年前包括佛罗斯、和礼兰这些国家在内,周边很多国家书面上都是使用‘提姆文’的。
几百年前,虽然这些国家都有不同的口语,甚至文字,但提姆文才是正式文书会用的。贵族和教士更是只用提姆文,后者还可以说是为了传教方便,前者就真是为了凸显高贵了,认为本国文字只有下等人才会用。
所以会进行抄写的珍贵书籍,大部分都是提姆文写成的。而印刷术有了里程碑式的进步,新式印刷机发明出来后,这倒是让不少‘没那么有价值’的、以本土文字写成的作品,得以出版面世。可是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所以哪怕是印刷本,很多早期也是非常精美,完全不是现在平民化的那种读物。
换个说法,这些书所处的时代,就是当时的人认为足够有价值的书,才能有抄本和印刷本的时代。虽然当时的人的看法,和后世的人的看法不一定一样。有些当代极受看重的书,后世证明没什么意义。而有些书,当代人嗤之以鼻,然后历史长河中大浪淘沙,最后却闪闪发光。
不过,大部分当时的人看重的书籍,总归是有自身的价值的。哪怕没有文学价值之类的,也有史学价值吧,由此可以看出当时的人在想什么。
薇薇安小心地拿起最古老的几本书,是真正的‘羊皮卷’,这只能是特殊处理过的羊皮制成。另外,翻开书后,可以看到页角用黄金包钉,即使几百年的时光过去了,也闪耀着金子的光泽。
再仔细看,看抄写的字迹,完全是那个时代的风格,诡异又华丽的字体,规整到不像是抄写,更像是印刷作品。这让薇薇安想到了华夏的‘馆阁体’,华夏也是可以写的像印的——而为了抄写出这样的作品,要耗费的心力不知道有多少!
就薇薇安了解,那个时代的抄本,很多都是宗教典籍!有些教士,真的就是一辈子的时间都花在为一本知名经典抄一份抄本上了。要保证一个字没有一点儿问题,不然就是废稿,写每一个字母时都要小心再小心!
这类抄本本身就是宗教圣物一类了,所以抄写的时候不只是完成任务,还带有某种宗教式的感情在里面。
至于抄写文字用的墨水,绘制插图用的颜料,也都十分珍贵,其中很多都是宝石磨成的粉末、金粉银粉,这一点中外似乎都是一样的?‘最好的宝石都用来画画了,次品采用来做首饰’,这类说法虽然有点夸张,但也是有来由的。
薇薇安很容易就能想到这一箱古书价值不菲,但现在问题的重点根本不是书籍的价格。难道她买不起这些书吗?这个时代的古董和艺术品,还没有现代那么夸张,主要是市场和生产力不到那个程度。
相对于食物、纺织品、土地等等,艺术品和古董的价格对于百万富翁的女继承人,真的就连九牛一毛都不算。
现在的问题是,这批书籍——
“小姐,这些书籍看起来保存得小心呢…”杰奎琳也很有眼光,首先想到了这一点。因为奥斯汀家的书籍绝大部分,实际上的主人就是薇薇安。她对家里的书籍也很有‘主人翁意识’,当初书籍目录就是她让杰奎琳做的。平时收拾和整理,更是她和杰奎琳两人带着女仆来做。久而久之,杰奎琳也很懂了呢。
“哦,是的,不要放在书架上了,藏在箱子里,偶尔拿出来就行了…嗯,这个箱子就行了,材料是合适的。”薇薇安的思绪被打断了,没有接着思考下去,跟着回答了杰奎琳。
她不能完全确定为什么自己会收到这份礼物,她和那位纽兰公爵,已经熟到可以出门旅行,特意邮寄当地‘特产’的地步了吗?还是说,纽兰公爵这个人没别的,就是大方…她的脑子里一瞬间冒出了很多想法,大多数都不太有说服力。但就算没什么说服力,也不能说没有丝毫可能。
想到这里,她又没那么迷茫了——她当然知道,最大的可能性是什么。一个不算朋友的年长男性,送来一份价值高昂的礼物,在他远在异国他乡的时候,呵呵……
但既然没有说明,为什么要瞎猜呢?反正她又不喜欢对方,对方说出来她也只能拒绝。而带着这样的心态,要面对的事实就很简单了:她就算想要拒绝对方,也得等对方真的表明心意。
拒绝一个人的前提,是这个人要表白啊!
想清楚了这件事的薇薇安,紧急订购了一匹难得的好马。虽然这种难得的好马不是想要的时候就能有,有的时候还得看运气,但谁让薇薇安有钞能力呢——她甚至不必发挥基督山伯爵那样翻着倍叫价的气魄,毕竟基督山伯爵买下仇人的‘灰斑马’是目的明确,所以只能要那两匹马。
她只要能在市价的基础上,抬个一两成,事情就再稳妥没有了。
这匹马,再加上一封措辞挑不出什么毛病的信,这就是薇薇安为霍夫曼准备的——不能拒绝对方的礼物的情况下,准备好一份差不多价值的礼物,薇薇安立刻就心安理得了。心安理得的结果就是,薇薇安很快将这件事抛诸脑后了。
不能说薇薇安是单纯的心大,实在是平常类似的事儿遇到不止一次两次了,她已经‘脱敏’,过了为此忐忑羞涩的阶段了。而且更重要的是,她对纽兰公爵真的完全没想法啊!除了觉得那真是个帅哥外,其他的印象倒是也有,但都不能算好印象……
普通女孩儿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人的示爱,除非是正处于一片芳心无处托付的年龄段,不然都是很冷漠的——礼貌是礼貌,但从心底里来说,就是冷漠的。
反正薇薇安现在本身就不太考虑婚姻,对于一个身份地位如此高的男性,下意识的反应其实是退避(此时示爱,除非是双方身份悬殊,根本没有结婚的可能,不然都是奔着结婚去的,而且一般进度非常快)。
抛诸脑后,加上刻意遗忘,薇薇安之后忙碌地推广新色号的腮红,真的就差不多忘记这件事了。只有偶尔进入图书室,看到某个角落里的书箱,才心里紧张一下,想到这件事。而且这种‘紧张’也是随着次数增加,越来越平淡了。
就在这种忙碌的、轻飘飘的、平静的日子里,某一天薇薇安听到一个让她震惊的消息——这个消息完全打破了她平静的日常,也让她一个激灵,完全忘记了霍夫曼忽然送来一份礼物这件事。
薇薇安是在埃文斯伯爵夫人的起居室里听到这件事,那一天天气晴朗,薇薇安得到邀请,去埃文斯伯爵夫人的住所喝下午茶。最近一直忙着营销腮红新色号的事,薇薇安也觉得可以适当放个假,然后就去了。
然后,在下午茶会上,刚刚从外地回来的一位夫人就宣布了一个重大消息!
“欧内斯特伯爵夫人掉到海里淹死了!”
这位夫人刚刚从海滨城市布莱顿归来…几十年前起,度假就成为了富裕阶层相当喜欢的一种活动,其中去温泉疗养院之类的更是传统而备受欢迎的项目(这也是类似《青春泉》之类的故事流传下来的基础,那时就是流行温泉治百病)。
相比之下,去海边度假就算是比较‘新兴’的项目了。流行的原因,也是因为大家认为在海边有利于身体健康。相对于大城市内,海边来自于海洋的空气清新健康,海水浴则能刺激血液循环——此时,将洗浴作为一种治病手段也是很常见的。
蒸气浴、冷水浴、温水浴、泡温泉、药浴…各有名目,很有可能甚至就是医生推荐当事人去的。
所以去海边度假,在上流社会也不奇怪。这位夫人就给埃文斯伯爵夫人的起居室里的众人讲述了这件事的前因后果,至少是流传开了后,她知道的前因后果。
“…欧内斯特伯爵夫人很喜欢海边,据说是他们度蜜月的时候,也曾在一些海滨城市居住过。这一次,依旧是伯爵夫人主动提出去海滨呆一段时间的——其实刚刚回归美林堡,重归舞会也没过去很长时间,这很值得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