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陈超家的经济条件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陈超有了自己的电脑,身上的衣服也逐渐变成了时下流行的品牌。等2000年升初中时,陈超家已在市里买了商品房,我家也搬出了大院。
当然,这些都没有影响到两家的友谊——我和陈超依旧形影不离,刘阿姨也经常邀请我和母亲去他们的新家过周末。母亲和刘阿姨聊天,陈超则带我打电脑游戏。
那时候,“古惑仔”风靡全国,初中校门口也常有身着奇装异服的“不良少年”。有的是本校学生,有的是本校学生的外校朋友,还有一些社会青年。每天,他们都在放学时聚集在一起,用挑衅的目光扫视路过的学生,也偶有传闻称某位同学放学路上被人拦住,或被打伤,或被“借”了钱。
学校虽然三令五申禁止学生跟校外人员,尤其是不良少年们来往,但实际效果相当有限。一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劝退或开除学生,“留校察看”的处分对坏学生几乎没有威慑力;二来大部分针对学生的不法事件都发生在放学之后,学校既鞭长莫及又不想多管闲事。
当时我们学校的“老大”名叫张平,与我和陈超同届,剃着光头。张平能当“老大”有两个原因:一是他小学读的是武校,“打架特别厉害”;二是因为
他有个哥哥名叫张龙,从我们学校毕业后,在隔壁三职专上学,经常带着他的“朋友们”来学校帮张平收拾“不服气”的同学。
听母亲说,张平与张龙的父亲以前也是厂里的职工,1993年因为寻衅滋事被判了刑,出狱后成了附近有名的流氓头子。母亲还再三告诫我,既不要跟张平走得太近,也不要和他发生矛盾,如果遇到麻烦,要马上告诉她。
那时候,瘦小的我自然不敢靠近张平。
张平最喜欢的就是找同学“借”东西,无论是衣服、书包,还是文具、自行车,只要被他看上了,总会用各种方法“借”过来。他身边还有几个和他一样把头发剃得很短的“小弟”,自称“光头党”,经常收拾那些不肯“借”东西给他们的同学。一次我放学经过铁路桥下的涵洞,正好遇到“光头党”在殴打隔壁班的一名同学。事后听说,只是因为那名同学新买的手表被张平看上不愿“借”而已。
陈超同样跟张平没有任何交集。虽然他身高已经突破一米八,体重也飙升到一百七八十斤,看上去很“不好惹”,但却依旧是个胆小老实的孩子。学习成绩也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每天都把“好好学英语”“将来要出国读金融”挂在嘴边。
只是没想到,张平和“光头党”还是找上了陈超。
2
最先给陈超带来麻烦的是一件外套。
一天,陈超穿了一件新
外套来学校,立即在同学间引发了不小的轰动——因为那年冬天,电视台和市里几个大商场楼体上全是这件外套的广告,价格同样令人咋舌。
下课后,很多同学围着陈超看他的外套。有人问起价格,陈超也毫不避讳。我也无不羡慕地问他什么时候买的,他说是陈叔叔过年回国休假给他买的。我也想试一试“过把瘾”,可对我一向十分大方的陈超却面露难色,说刘阿姨特别交代过,绝不能借给别人,我当然可以穿,但放学时必须还给他。
听他这么说,我便没好意思再提。之后的几天,除上下学路上外,陈超一直把外套叠放在纸袋中。北方的冬天很长,教室里的暖气时好时坏,但陈超宁愿冷着也不肯在教室穿上外套。我觉得倒也不至于如此,他却私下里告诉我,他其实也是怕这件外套被张平和“光头党”看上。
果然,不久后,外套还是被张平一伙“借”去了。
“光头党”来找陈超那天我也在场,一个比陈超矮一头的男生嚣张地看着他,说:“平哥有点事,借你衣服穿两天,你没意见吧?”陈超不想借,但又不敢直接拒绝,只说天气冷,自己只有这一件外套。我也帮陈超圆场,说他个头大,衣服尺码也大。但话音未落,那个男生却突然转向我:“你是哪儿来的?关你屁事?不想挨揍的话滚一边去。”
外套很快就被拿走了,不
久之后就穿在了张平身上。陈超以“天气冷”为由偷偷找张平索要过几次,张平的“小弟”给了他一件褐色外套,说:“平哥跟你交换。”
但那件褐色外套也是张平之前从其他同学身上“借”来的,陈超只穿了半天,便被真正的主人要了回去。
外套被“借”走没多久,刘阿姨就找到了学校。那天下午,我也被老师叫到办公室给陈超“做证”。当天陈超拿回了自己的外套,张平也当着老师的面给陈超道了歉。
我和陈超都以为,张平一伙一定会受到学校处分,教导主任也跟刘阿姨承诺说,一定严肃处理此事。但后来这件事却一直没有结果,张平和“光头党”依旧在学校耀武扬威。我问陈超,他说学校后来又跟他妈说,这事儿没法处理——外套是张平“借”去的,没说不还。
“那几个人身上穿的戴的很多都是从其他同学那里‘借’的,这个老师不管吗?”
陈超说老师的说法是,如果有其他同学向学校反映情况的话,学校会处理,但那些与他的衣服被“借”是两码事。而且老师也批评了他,说不该穿这么贵的衣服来学校,“给你和学校双方都添麻烦”。
“我以后不在学校穿那件衣服就是了。”陈超最后有些无奈地说了一句。
然而,这件事还没完。
几天后的放学路上,我和陈超走到铁路桥附近,被几个社会青年拦住,对方不由分
说便动手打我们。我挨了两拳后从地上捡起了砖头和他们对打,边打边喊陈超快跑,还趁机拽了他一把。但陈超却一直呆立在那里,既不还手也不跑,任凭一个比他矮一头的男孩扇他耳光,不管我怎么叫都没反应。
到家后我把我俩挨打和外套的事讲给了父母。母亲也觉得学校处理措施不当,当即给刘阿姨打了电话,还建议她第二天一起去学校反映情况。可刘阿姨那边却不置可否,母亲还有些不开心。
第二天早上,父亲送我去了学校。在班里见到陈超,我问他昨天下午怎么样,他只说没事。又问他那些人是谁,为啥要打我们,陈超说跟张平有关。我再问别的,他就不再答话了。
那天父亲去找了班主任老师,但老师说事情发生在放学之后,又是在校外,学校管不了。更何况我也不能确定那几个人是本校学生,建议父亲去派出所报案。父亲没有去派出所,但之后的半个月一直坚持陪我上下学。
3
那时候,陈超的家庭条件比绝大多数同学都要好很多。他书包里的文具一水进口货,一支钢笔便六七百块;骑着一辆3000多块的自行车,是陈叔叔从国外带回来的;脚上穿的那双篮球鞋,据说也价值不菲。在我们每天只有三五块饭费时,陈超的书包侧兜里就卷着百十来块零花钱。
学校从初二开始安排学生晚上6点上晚自习,下午放
学后,大家都在学校附近吃饭。每次陈超从兜里把那一卷钱掏出来时,都会引起周围人的关注。当然,其中包括那些每天聚集在小卖店门口的不良少年。经常有人充满戏谑地冲他说,“胖子,这么多钱,请哥哥喝瓶水呗?”遇到这种情况,陈超总会默然答应。
虽然很快他也不带着一整卷钱去小卖店了,但不良少年们依旧会让他“请客买水”。名义上是“买水”,但实际吃喝都由他来买单。甚至有一次,两个不良少年从小卖店拿走了百把块钱的商品,都让店老板“挂”在了陈超名下。放学后店老板拦住我俩,让陈超“结账”。几句争执过后,陈超竟又付了钱。
我以为这只是偶尔为之,直到有一天,陈超悄悄问我,能不能帮他把自己的松下随身听卖掉。之后的一个周末,我陪他去电子市场卖了随身听,又听他咨询起收电子词典的价格。
回家路上,我问陈超为啥要卖掉这些东西,陈超说自己欠了校门口小卖店一些钱,店老板要他还账——原来那时候,校门口的不良少年已经发展到所有消费都“挂”在陈超名下了。店老板已经多次找他,说再不“结账”就去跟他父母和学校要钱。
我很吃惊,让他把这些事情告诉老师。陈超却说,之前那次挨打,就是因为他把张平找他“借”衣服的事情告诉了家长和学校。现在那帮人找自己“买
单”的钱还能承受得起,所以不想再给自己惹麻烦。
虽然陈超再三恳求我帮他保密,但我还是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母亲通知了刘阿姨,刘阿姨又找到了学校,我也又一次给陈超做了“见证人”。
一行人去了校门口的小卖店,老板说平时陈超经常在他店里“招待”那些不良少年,以为他们是好朋友,所以当不良少年们要求把账“挂”在陈超名下时,他便同意了,前后加起来竟然有几千块。
刘阿姨原本坚持要报警,但最后还是在学校的劝说下放弃了。
在学校的协调下,店老板答应不再找陈超“要账”,但之前陈超已经付给他的那些钱不退。争执再三,双方最终接受了这个结果。回家路上,刘阿姨狠狠打了陈超一记耳光。
“那个小卖店就是你们学校教政治的马老师她老公开的,怪不得不让你刘阿姨报警……”母亲说,自己之前也劝过刘阿姨,不要让陈超在钱这方面太“显眼”。但刘阿姨却说,这跟陈超穿什么衣服带多少钱没关系,肯定是陈超跟那些坏孩子平时就有来往,“不然学校那么多学生,其中也不乏比陈超还有钱的,坏孩子们为什么不找他们,偏找上陈超?”
刘阿姨这样说,母亲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说让我以后注意跟陈超的距离。她担心刘阿姨的这种想法会给陈超带来麻烦,也担心我跟陈超走得太近,也会惹祸上身
。
果然,2001年6月的一天,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又看到陈超被几个社会青年拉进铁路桥下的涵洞里。
陈超被几个人围在中间,其中领头的是张平的哥哥张龙。他穿一件花衬衫,正在扇陈超耳光。听他们的对话,应该是张龙之前让陈超每周交100元“保护费”,陈超最近一次没有交上,所以被拉到这里接受“教育”。
我急忙跑去附近电话亭给刘阿姨打电话。等刘阿姨赶到时,张龙等人已经散了。刘阿姨带我和陈超去了警务室。民警不在,一名治安员接待了我们。陈超向治安员讲述了自己在涵洞里遭遇勒索“保护费”并被殴打的情况。治安员做了记录,让我们回去等消息。
我告诉治安员,带头勒索陈超的人是三职专学生张龙。治安员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就显得有些不耐烦,说他知道了,会给民警汇报,之后打发我们离开了警务室。
此事也一直没有下文。不久后,我在学校门口见过张龙。他依旧穿着那件花衬衫,身边站着几个跟他同样打扮的社会青年。
我问过陈超,一共被张龙要去了多少“保护费”,陈超说前后有上千块,自己的电子词典和卡西欧手表也被张龙“借”去了。手表一直戴在张龙手上,但电子词典不知去向。他不敢跟张龙要,更不敢跟刘阿姨说,因为刘阿姨会骂他。
“我妈总是说,我不去招惹他们,他
们会来找我吗?可你也看到了,我哪里主动招惹他们了?”陈超实在很委屈。
4
虽然陈超在学校越来越低调,也更少言寡语了,甚至再不去学校门口的小卖店了,但这一切并不能让“光头党”放过他。张平一伙似乎认定陈超身上有“油水”可捞,而且之前一系列事情的处理,可能也给张平等人放出了错误信号。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开除学生,不然就是犯法!”这句之前学校老师给刘阿姨的说辞不知怎么被张平听去了,之后就一直以此为由叫嚣。
“傻超,你牛逼就让学校开除我呀,反正这学我也不想上了。但你小心点,就算学校把我开除了,我照样每天在学校门口等着你,到时打不死你!”一次,张平被陈超举报后去办公室接受谈话,出门时正好遇到我和陈超。他恶狠狠地继续威胁陈超,全然不顾往来的老师和同学。陈超则被吓得脸色苍白,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张平时常派“小弟”在陈超放学必经的路上等着,如果陈超不给钱或钱给少了,等待陈超的就是千奇百怪的折磨——有时逼他在厕所茅坑里“罚站”;有时让他站在教室后排的垃圾桶里,一边往他头上浇凉水一边逼他唱歌;更有甚者,他们会将粉笔磨成粉末兑水让陈超喝下去。
一天放学后,我回教室拿课本,正碰到“光头党”逼陈超脱光衣服在垃圾桶里唱歌。
当时陈超满脸泪水,硬撑着不肯脱衣服。我上前制止,随即就被“光头党”按在两排课桌之间。张平阴笑着说:“听说之前你在警务室举报过我哥?你小心点,弄完他就轮到你。”
这话让我很吃惊,虽然张平没说他是从哪儿“听说”的,但当时警务室里只有我、陈超和刘阿姨三人。除了陈超本人,我想不出还有谁会把那件事告诉张平。
后来我一度认为是陈超“出卖”了我,也开始跟他“保持距离”。
5
2002年夏天,陈超就出事了。
7月初,期末考试刚结束。暑假前,我和陈超正在打篮球,张平与“光头党”也来到球场,要和我们“打比赛”。大家都想走,可张平他们还是拦下了陈超。
与其说是“篮球比赛”,不如说是张平一伙在欺负陈超——他们运球时故意把陈超撞倒,抢球时又借机靠近陈超,顺势踹他一脚或扇他一个耳光。挨了几记黑手后,陈超借口自己扭伤了脚要回家,张平等人却不依不饶,要求他必须继续打下去。
陈超坚决不肯再玩,拒绝的态度强硬了些。张平索性撕破了脸,指示一起打球的“小弟”去厕所弄了一摊污物摆在陈超面前,让他跪下“吃一口”,“吃一口就可以回家”。
大庭广众下,陈超被张平一伙团团围住,呆呆地杵在那里,不时望向不远处的我。我心里很清楚,他希望我能帮他解围。但我
没有动,一来心里还在气他之前“出卖”我,二来我和身边的同学,谁也没有跟张平一伙正面对抗的胆量。我让身边的同学去喊老师,但大家都没动。我犹豫再三,转身向教学楼方向跑去。
不料刚跑出两步,人群中突然爆发出一阵惊呼,紧接着有人四散奔逃。我赶紧回头——两个“光头党”蹲在地上,陈超在追张平,手里还拿着刀。陈超很快被闻声而来的保安和老师抓住,两个受伤的学生也被送往医院。
事后据学校和派出所调查,就在我转身离开的片刻,一个“光头党”突然捡起地上的污物盖在了陈超脸上。陈超愣了一下,随即从口袋里掏出了水果刀——那是一把普通的水果刀,磨得很锋利,一直被陈超揣在兜里——好在伤者也都无大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