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明对此的解释是,自己之所以在广州与杨梅同居,是因为自己一直深爱着杨梅
。绑架并害死孔爱立,也是因爱生恨,而且后来杨梅已经原谅了他。
而同样的问题,杨梅的回答则是,她接近刘小明,是为了获知儿子孔爱立的真实下落。杨梅承认自己婚前曾遭刘小明强奸,但当时没有报警,之后很快就与孔强结了婚,所以她也不知道孔爱立是刘小明的孩子。
张武问刘小明,知不知道等待他的是什么结果?刘小明说,知道,绑架撕票,必死无疑。张武指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牌子告诉刘小明,他还有一个赎罪机会,哪怕给自己换一个死缓。
但刘小明沉默了许久,最终依旧坚持说,所有事情都是他自己做的,和旁人无关。
14
我和张武反复梳理着案情:
2002年,刘小明绑架了孔爱立勒索孔强,在控制孔爱立过程中失手将其杀死,之后在白河大堤埋尸;
警方通过笔迹鉴定抓住了刘小明,但没有起获孔爱立遗体,最终只能以涉嫌绑架罪将刘小明移送公诉;
张武后续发现孔爱立之母杨梅案发后行为怪诞。经核实,杨梅与刘小明系大学情侣,但案发后,两人皆隐瞒了这一情况,并在2012年刘小明刑满出狱后共同生活;
2013年,孔爱立遗骨被起获,经DNA检验,发现其亲生父母系刘小明和杨梅。
……
我说案子查到现在,如果杨梅没有嫌疑,那就是我们见鬼了。张武则一脸愁容,一支接一支地
吸烟——这么多年,他也一直怀疑杨梅参与了绑架案,但手里确实没有有力的证据。
“或许,一切真的只是巧合呢?”我自嘲道。
张武并不认同,他说,杨梅与刘小明是大学情侣,婚前怀上刘小明的孩子、婚后又对丈夫十分冷漠。而且,绑架案发时,她这边劝阻丈夫报警,那边刘小明提出的赎金数额又与孔家存款数额相近。更何况,儿子“失踪”后,杨梅就去埋尸的大堤上“寻梦”,而刘小明出狱后杨梅又在广州与他同居……
如此种种,如果每个情节单独发生,可能就是巧合,但全部连在一起,还会是巧合吗?张武不相信杨梅是无辜的。
随后,孔强也被警方叫回本市,张武希望在他身上找到杨梅的突破口。
彼时,孔强的生意做得不错,与第二任妻子生了一个女儿,孩子那年刚满6岁。听张武提起杨梅和刘小明的事情,孔强只说自己已经有了新的家庭,不在乎之前那些事情了。
但不论孔强是否在乎,张武还是把当时的调查结果告诉了他。孔强沉默了一会儿,也说,其实这些年他想了想,感觉当年从结婚到孔爱立被绑架,全是杨梅和刘小明给他设下的“局”。
“最开始她(杨梅)不让我报警,说是担心绑匪撕票,但这都是那个女人算计好的,如果当时我真听她的,才正好着了道,不但孩子回不来,那个女人过不了多久也会
跟我离婚。得亏我报了警,不然我得人财两失啊……”孔强说。
张武当时没有表态,继而又问起当年孔、杨两家的关系,以及他从杨家借出的20万。张武问孔强,那时他与杨梅已经离婚,为何杨梅的父亲还愿意借他这笔巨款?孔强推说,那是正常的民间借款,杨梅父亲同意借钱,是因为他承诺支付10%的月利息。张武后来去核实,杨家的说法也跟孔强一致。
张武问孔强要不要看一下孔爱立的遗骸,毕竟共同生活过6年。孔强沉默许久,说:“还是不看了吧。”
后记
那天离开公安局前,杨梅从法医中心领走了孔爱立的骸骨,哭得很伤心。
办完手续后,我和张武一路跟随她走出公安局大门。等候出租车的间隙,杨梅回头对我们说:“谢谢。”我和张武都没有说话。杨梅大概也觉得场面有些尴尬,又问我们法院会怎么判刘小明。我说应该是死刑吧。说完,我就看着杨梅,她却将脸扭向了一边。
5个月后,刘小明被法院判处死刑,没有上诉。
第13章 一辈子不肯吃亏的女人
1
我接手河西社区警务室的第一天就认识了刘婶。
刘婶的面馆就开在警务室隔壁——说是面馆,其实只能算一个简易的自建摊位——那里本是医院废弃的配电室,刘婶把炉灶安置在里面,算是“操作间”。外面是四根水泥墩子做底的铁杆支起的防雨绸,下面摆了几张桌子和几个马扎,是客人们用餐的地方。
刘婶的面馆开了有些年头了。南关派出所的治安副所长还是河西社区片警时,刘婶面馆就在这。我接手时,警务室已装修过三回,外墙上挂的民警牌子换了四茬,只有隔壁刘婶的面馆一直坚挺在那里。
刘婶操着一口地道的湖北话,接客拉人时甩着只有本地人才明白的词,以至于最初我一直以为她是本地人。后来她才告诉我,自己是山东人。
当年刘婶在医院后勤工作的丈夫病故,她带儿子从山东老家过来奔丧。料理完后事,医院可怜他们孤儿寡母,便出面给刘婶安置了一份工作。最初,她在医院苗圃养花,但工资微薄,后来医院便把这个废弃配电室租给她开个小餐馆,每月象征性地收一点租金。
早年,刘婶只做医护和病人的生意,后来医院推倒后墙修了路,配电室就成了临街房。早上中午卖各种面条,下午4点后卖炒菜,夏天晚上还会支起架子卖烧烤和小龙虾,刘婶的面馆全年无休。一件蓝色“大
桥鸡精”的工作服,夏季单穿,秋冬就在里面套件棉服,使得本就矮胖的刘婶更显臃肿。
那时候,不在所里值班,我就去警务室待着,早上就近在刘婶的面馆过早。刘婶的手艺不错,热干面、炸酱面、财鱼面、肥肠面做得都很地道。后来逐渐相熟了,她经常和我讲自己的事。
刘婶1962年生,儿子比我小一岁,在离面馆不远的商场租了柜面卖家具。母子二人在医院南面的老家属区有套房子。刘婶说儿子小时候脑袋受过外伤,有后遗症,稍有刺激就会发狂。周围的人大多也都知道,平时很少招惹他们。我处理过几次刘婶儿子的警情,基本都是因为做买卖砍价时情绪激动发了病。因此,虽然商场的地段很好,但刘婶儿子的家具生意却异常萧条。
“我们命苦啊……”聊天时,刘婶经常把这句话作为开场白。接下来便从自己结婚那年讲起,一直讲到前几天下雨淋坏了她堆在配电室门外的东西,或者其他类似的事。有时情绪激动,还会冒出几句夹杂着山东和湖北两地方言的脏话。
“哎,老天不公啊,灾事儿都落在我头上了,不知道哪天干不动了,我们娘俩怎么办。”这句话一般被用作每次聊天的结束语。
2
刚开始,我总会尽可能地帮刘婶做些事情。一方面算是邻居,另一方面也的确可怜她的境遇。
我能做的很有限,不过是每天
在她的摊位过早,向朋友推荐去她的摊上消夜,或有地痞流氓、酒麻木闹事时尽量帮她赶走。刘婶也很感激我,偶尔过早会免费给我加个茶叶蛋或肉圆子,消夜送我一瓶“勇闯天涯”,反正也不值多少钱,我也没推辞。
小店地段不错,味道也挺好,可刘婶的生意却总比不上附近的其他店。白天来吃饭的人寥寥无几,晚上消夜也多是周边几个摊位客满后,才陆续开始上人。
而且,我身边的人都对刘婶不太友好,警务室的社区协管员老姜表现得最为明显。每天早上,他宁愿骑电动车去两公里外的早市吃饭,也绝不在刘婶面馆过早。刘婶好像也有意躲避老姜似的,只要看到老姜在警务室,就从不进来。有时正跟我说着话,老姜从外面回来,刘婶也会立即告辞离开。
平时很讨厌嚼舌头的老姜多次跟我说,“这人不咋地”,让我少跟刘婶打交道。连师傅宋警官也让我别在刘婶面馆过早,但他说得很隐晦——“年轻人多活动一下,别总在门口吃完饭就回屋坐着。”也有同事说话比较直接,“那家伙是个定时炸弹,趁早赶她走。”社区居民有时来警务室找我,看到刘婶在屋里坐着,都要把我叫出去说话。
起初我不明白,后来相处时间长了,才发现刘婶的确“不太好相处”:
刘婶很喜欢来警务室找我聊天,但大都不会空手回去,有时拿
几包抽纸,有时拜托我打两页广告,还有时“借”盒茶叶;看到放在警务室墙角的废纸箱或包装盒,刘婶也会“顺路帮我扔掉”。有些东西是工会发的福利,有些东西是废品,我倒也没太在意;至于扫帚拖把之类的更是借用频繁,老姜每次打扫警务室之前都会站在门口喊刘婶把扫帚拖把还回来。
尽管不是什么大事,但老姜总瞧爱占小便宜的刘婶不顺眼,有几次刘婶进来拿东西,老姜就问她:“用不用雇辆车把警务室搬你家去?”刘婶气呼呼地说:“不就是几包纸嘛,人家李警官都没说啥……”当然,还是把东西拿走了。
刘婶的坏脾气,在周围也是尽人皆知的。那时我在警务室里,常听到她在隔壁跟人吵架,和客人、相邻店铺,甚至社区来收卫生费的物业人员都吵过。刘婶骂人很难听,嗓门也大,一旦开骂对方基本插不上嘴。有时实在不堪入耳,我便出门制止,刘婶见有台阶下了,方才骂骂咧咧收场。
我劝过刘婶几次,别这么冲动,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刘婶就解释说南方人不实在,她是外地来的,孤儿寡母,不厉害一点会受人欺负。我不想跟她掰扯这些道理,摆手让她继续去做生意。
街面上做事,难免有各种摩擦。我理解刘婶的难处,但协管员老姜却一直对她嗤之以鼻,说她这样下去“迟早被人收拾”。
有一次又说到
此,我笑着问老姜以前是不是跟刘婶发生过口角。老姜啐了一口,说何止是口角,他以前没在派出所当协管员的时候,曾被刘婶拎着菜刀追过两条街,“住平房时我们两家是邻居,她偷电,供电所查不出来就把我们整排房子的电闸拉了,我气不过举报了她,后来不知怎么被她知道了,拎着菜刀就来了我家……”老姜说。
我头一回听说刘婶还有这等过往,有些震惊,老姜就让我回去看看刘婶的涉警记录,“早跟你说过,这人不是啥省油的灯”。
3
刘婶在派出所的涉警记录确实很多,几乎月月都有,有时一个月甚至有七八起。内勤同事存档的有关刘婶“当处现调”(当场处罚、现场调解)的材料是单独装起来的,有满满一档案袋,“这还只是通过派出所走了程序的,那些没经过派出所处理的还不知道有多少。”
我顺手抽出几张“现场调解”协议书看,大多是邻里纠纷、占道经营、食客口角引发的冲突,有时是她报警举报别人,有时是别人报警举报她。我不禁感叹:“咱派出所一年1/3的简易程序案,差不多都被她包圆了啊!”
“你还不知道吧,刘婶有个绰号叫‘刘不亏’——就是从来不吃亏,三五毛钱的事情能扯着对方头发在地上打滚。吃亏是不可能的,占不到便宜就是吃亏。”内勤同事解释说。
“不会吧,她还请我吃
过茶叶蛋、肉圆子和‘勇闯天涯’呢,没觉得她不亏呀?”
同事笑了笑说:“那你小心点吧,她的茶叶蛋、肉圆子可不是那么好吃的。”
当时,我并没把同事的话放在心上,自以为和刘婶的关系处得还不错。平日里,刘婶买了水果会分我一些,我单位过节发的酱油、松花蛋,也会直接送给刘婶。我一个片警,刘婶一个买卖人,哪会有什么利害冲突呢?
然而很快,我跟刘婶就闹掰了,那是2012年10月。
2012年入夏后,刘婶跟我商量,下班后能否不关警务室门口的照明灯,这样她晚上做生意方便些。我答应了。后来,她又问我警务室旁边储藏室的钥匙能否借她用用,夏天夜里街上人杂,她担心收摊后桌椅板凳堆在外面不安全,想放进储藏室里。我想储藏室里也没什么重要物品,便答应了她。作为感谢,刘婶还给我抱来了两个西瓜。往后一切如常。
国庆节后,协管员老姜突然找我要储藏室的钥匙,说是想看一下电表。我找了半天才想起来,唯一的一把钥匙我给了刘婶,便问她要,但刘婶却总推说忘了带。接连拖延了好几天,老姜直接砸了储藏室的锁头。
和老姜一起进储藏室的还有个电工。电工检查了一番说,电表被人动了手脚,多出一根线,然后顺线拎出了一个插排。
警务室的电表一直安在储藏室,老姜每月负责
交水电费。之前他跟我提过一次,说这几个月电费比之前高了几倍,我当时没在意,以为是夏天开空调用电量大了而已。前几天老姜去交电费,发现又比上个月高出了一倍。
我告诉老姜,刘婶之前找我借过钥匙,老姜顿时火冒三丈,说肯定是刘婶偷了警务室的电,“她有前科”,说着就要去找刘婶算账。我拦住老姜,说我来查查是不是刘婶干的,“我们不要冤枉好人”。
当天下午,我下班后没有回派出所,而是换身衣服去了警务室对面的彩票店。傍晚7点左右,刘婶来到储藏室门口,看到坏掉的门锁愣了一下,但还是进屋拉出了插排。我来到她的消夜摊时,刘婶已经接好了电烤炉和一干电器,隔壁另一位摊主也拎着插排来找刘婶接电。
我气不打一处来,当即上前质问她:“说好了借用储藏室放桌椅,怎么还要偷电?”
刘婶先是尴尬地站在那里,但很快堆起了笑脸:“反正都是公家的电,不用白不用。”我反驳说这么大的功率,线路着火烧了警务室你负得了责?然后一把扯掉了插排上的电源线。
那晚我收走了刘婶的插排,又找电工把电表恢复原状。老姜让我“法办”刘婶,说这几个月的电费已经超过立案标准了。但我念她开店不易,还是觉得算了。只把她叫来警务室批评了一顿,然后自己补了几千块电费进去。
本以为刘
婶会见好就收,但不承想,她却恨上了我。很快就有摊主告诉我,刘婶一直在外说我“吃骨头不吐渣”。她用电之前给我“上过供”,所以警务室的电可以“放心用”。因此她不但自己用,还“转让”给其他摊主用。
我又把刘婶叫到警务室,让她说明白给我“上了什么供”,是那两个西瓜还是之前的茶叶蛋、肉圆子?她说不出来,但一脸不忿,我便从兜里掏出100块钱给她,算是还她之前“送”我的东西。老姜又去超市买了两个西瓜,“李警官这事儿跟你两清了,再在外面胡说八道小心遭报应。”
从那之后,刘婶就再也不来警务室找我聊天了,平时见面也变得爱搭不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