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这块有着苍翠茂密的热带树林,并能极目远眺浩瀚无垠的南太平洋的土地上,凭借着自己的力量,砌下一块块生活的基石,这让史蒂文森感到了童年时摆弄盆景一般的、无比单纯的快乐。那种用自己的双手,以最直接的方式来支撑自己生活的意识——住在自己打桩盖起的房子里,坐在自己拿着锯子参与制作的椅子上,随时品尝着自己锄过的田里长出的蔬菜、水果——使他恢复了如同童年时观赏桌上那亲手制作的小手工那样的自豪感。搭建房子所用的梁柱、木板,以及每天所吃的食物,都是知根知底的。——就是说,这些木材全都是从自己的山上砍伐来的,并在自己的眼前加工成型;这些食物出自哪里也全都一清二楚(这个橘子是从哪棵树上摘下的,这串香蕉是从哪块田里采来的)。这一切又让从小不是母亲做的饭菜就不放心吃的史蒂文森,感到无比的欣慰和放心。
如今的他正实践着鲁滨逊·克鲁索,或沃尔特·惠特曼的生活。
热爱太阳、大地和生命,
蔑视财富,对乞丐有求必应,
将白人的文明看作一大偏见,
与没受过教育却强劲有力的人一起昂首阔步。
在和煦明媚的清风、阳光里,
感受因劳动而汗流浃背的皮肤下,
那血流奔腾的快感。
抛却唯恐他人嗤笑的顾虑,
只说真正想说的话,
只干真正想干的事。 [4]
这,就是他的新生活。

一八九〇年十二月×日 [5]
五点钟起床。黎明时分的天空呈现出美丽的鸽肚白色。不一会儿,又渐渐地变成了金黄色。遥远的北方,森林、市镇的那一边,大海如同镜面一般闪闪发亮。然而,环礁以外,似乎依旧怒涛汹涌,白沫飞溅。侧耳静听,果然是涛声阵阵,犹如地鸣一般。
六点钟不到,用早餐。一个橘子。两个鸡蛋。边吃边心不在焉地看了看阳台下面,发现正下方有两三棵玉米摇晃得厉害,颇觉蹊跷。正看着,一棵玉米竟然倒下了,“呼”地一下就淹没在浓密的叶丛里。我立刻下楼,冲进田里,只见两头小猪,慌慌张张地逃走了。
对于猪的恶作剧,我简直毫无办法。这里的猪跟欧洲那种已被文明阉割了的猪,是完全不同的。野性十足,或许也可说成是勇猛、壮美吧。以前我总以为猪是不会游泳的,可南洋的猪分明个个都是游泳健将。我亲眼所见,一头大黑猪竟能游出五百码远去。它们很聪明,甚至还掌握了将椰子晒干后将其砸开的技巧。有些凶猛的,还会咬死小羊。为了对付这些猪,芳妮每天都疲于奔命,焦头烂额。
六点到九点,工作。写完了前天开始动笔的《南洋来信》的第一章 。放下笔,马上就去除草。一批土著青年被分成了四组,分别从事种田和开路的工作。斧砍声。烟草味儿。在亨利·西梅莱的指挥下,活儿干得有声有色,进展迅速。亨利本是萨维伊岛酋长的儿子,是个带到欧洲去也绝不丢人的好小伙儿。
我在矮树篱笆中找出“咬咬草”(或称“叮叮草”)之丛生处,将其清除。这种草才是我们真正的大敌。这是一种敏感到令人恐惧的植物,有着异常狡猾的知觉——被风吹动摇晃或被别的草叶碰到时,它无动于衷,毫无反应。可只要人稍稍触碰一下,它就立刻闭合叶片。缩紧之后就像黄鼠狼似的“咬”住不放。它的根也十分厉害,会像牡蛎“叮”住岩石似的,牢牢地缠住土地或其他植物的根。对付完“咬咬草”之后,我又矛头直指野生酸橙。我赤手空拳的,结果被这厮的尖刺和富有弹性的吸盘弄得伤痕累累。
十点半,阳台上响起了海螺声。午饭——冷肉、木犀果、饼干、红葡萄酒。
饭后,我想作首诗,可怎么也弄不好,便吹了一会儿六孔竖笛。一点钟过后,又跑了出去,开拓通往瓦伊特林卡河岸的道路。我手持利斧,独自深入密林。头顶上,尽是些枝叶交叠、密密层层的巨树,巨树。这些巨树的枝叶缝隙里,不时透出白色的,近乎银色的,闪亮着的天空。地上也随处都是躺倒了的巨树,阻挡着去路。奋力往上攀着的,悠然下垂着的,纠缠在一起的,连结环套着的,各种各样的葛藤,简直是泛滥成灾。还有冠状腾起的兰花类植物。肆无忌惮地摊开触手的蕨类植物。巨大的白星海芋头。对于嫩树枝,只要手起斧落,便可“咔嚓”一声,十分痛快地将其斩断。而那些坚韧的老树枝,就不那么容易对付了。
寂静。除了我的斧声外,什么都听不见。如此繁华的绿色世界,又是多么的孤寂啊!大白天里的巨大沉默,又是多么的吓人!
突然,从远处传来了一个沉闷的声响。紧接着,又传来了一个短促、尖利的笑声!我感到后背一阵发凉。头一个声响,也许是什么回声吧。那笑声呢?莫非是鸟叫?这里的鸟儿很怪,叫起来,声音跟人差不多。日落时分的瓦埃阿山上,鸟叫声此起彼伏,却如同小孩子的叫唤声。然而,刚才那一声,又与之不尽相同。到最后,我也没搞清楚这声音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回家路上,脑海里忽然冒出了一个创作构思。一个以密林为舞台的浪漫剧。这个念头(以及其中的某个场景)如同子弹一般贯穿了我的身体。到底能不能弄成,还不知道。暂且先将其放在脑袋的某个角落里,让它慢慢发酵吧。就跟孵小鸡儿似的。
五点钟,吃晚饭。炖牛肉、烤香蕉、放了菠萝的拉克雷特干酪。
晚饭后教亨利英语。话虽如此,其实是用英语换他的萨摩亚语。每天傍晚的这些课程是如此的沉闷,真搞不懂亨利是怎么挺下来的(今天是英语,明天是初等数学)。即便是在贪图享乐的波利尼西亚中,他们这些萨摩亚人也是特别欢快的。萨摩亚人不喜欢强迫自己。他们所喜欢的,是唱歌、跳舞、穿漂亮衣服(他们是南太平洋上的花花公子)、洗冷水浴和喝卡瓦酒 [6] 。还有就是,说笑、讲故事、玛琅伽——年轻人成群结队地从一个村子涌到另一个村子去游玩。所到之处,村里人还必须用卡瓦酒以及歌舞来款待他们。萨摩亚人的快乐天性,真是没边儿,甚至在他们的土语里根本就没有“借钱”或“借”这样的词汇。近来所用的,是从塔希提那边借来的。因为萨摩亚人觉得借东西太麻烦了,想要的话,就直接要过来。所以自然就没有与“借”相关的词汇了。“要”“讨”“勒索”,这方面的词汇倒是挺多的。并且,根据所“要”的物品的种类——鱼、芋头、龟、席子等,分门别类,各用各的。
此外,还有一个悠闲得没心没肺的实例——身穿奇妙囚服的犯人在被迫修路时,他们的族人会身着盛装,手提食物前去探望。结果就在施工现场铺开席子,摆开酒宴,喝酒唱歌,快快乐乐地度过一天。如此乐天性格,简直近乎痴呆!
但是,我们的这位亨利·西梅莱君,与他的同族人似乎有所不同。他从不得过且过,身上有一种追求组织性的倾向。真是波利尼西亚人中的另类。与他相比,身为白人的厨师保罗等人,在知性层面上反倒差了一大截。
可要说起负责饲养家畜的拉法埃内,则又是个典型的萨摩亚人。萨摩亚人原本就生得体格健壮,这个拉法埃内估计身高也有六英尺四英寸吧。可他空有一个大个子,却是又蠢又笨的可怜虫。这个形同赫拉克勒斯、阿克琉斯的大汉,却总是娇声娇气地喊我“爸爸,爸爸”,真让人受不了。他十分害怕幽灵,天一黑,就不敢到香蕉地里去了(通常,波利尼西亚人说“他是个人”,就是“他不是幽灵,是个活着的人”的意思)。
两三天前,拉法埃内讲了件有趣的事情。说他的一个朋友,看到了死去的父亲的灵魂。一天傍晚,那人正在死去二十来天的父亲的坟墓前。突然发现,一只雪白的仙鹤,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站在了用珊瑚屑堆成的坟冢上。他心想,这不就是父亲的灵魂吗?正看着,仙鹤的数量增多了,其中还夹杂着黑仙鹤。不一会儿,仙鹤全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只白猫,正蹲在坟冢上呢。紧接着,白猫的身边又出现了灰猫、花猫、黑猫……各种颜色的猫。这些猫咪一声不吭,蹑手蹑脚地聚拢过来。随即又都统统融化到四周的暮色之中去了。那人坚信看到已变成仙鹤模样的父亲云云。
十二月××日
上午借来了棱镜罗盘仪,投入工作。自一八七一年以来,我就再也没碰过该器械,甚至连想都没想起过。不管那么多了,我首先用它画了五个三角形。重新激发起了我那爱丁堡大学工科毕业生的自豪感。可是,我在做学生那会儿,是多么的偷懒啊!我不由得想起了布拉奇教授和迪特教授。
下午,我又与植物们旺盛的生命力展开一场无言的斗争。像这样挥舞斧头、镰刀干上一阵只值六便士的活儿,我就对自己感到非常满意,可是,在家里坐在书桌前写稿,即便能挣二十镑,我那愚笨的良心仍会因自己的懒惰和虚度时光而感到悲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干活儿时,一个念头突然冒了出来:我幸福吗?不过幸福这玩意儿搞不太懂。那是自我意识形成之前的玩意儿。可是,要说快不快乐的话,我当下就很清楚,并且是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快乐(尽管这个那个的都不太完美)。在这些快乐之中,我将“在寂静的热带树林中独自挥舞利斧”的伐木作业,放在一个比较高的位置。确实如此,这项“热情似火,浪漫如歌”的工作,深深地吸引着我。我现在的生活,是不论用怎样优裕的环境来换,我都不会答应的。但另一方面,说老实话,我现在也怀着某种强烈的厌恶之感,以至于不住地打哆嗦。这种厌恶之感,难道是一个强迫自己投身于本质上并不相宜之环境的人,一定会感受到的生理反应吗?那种刺激神经的粗野狂暴的残酷,总是压抑着我的心。还有那种蠢蠢欲动、纠缠不清、令人作呕的东西;四周空寂、神秘具有迷信意味儿的令人毛骨悚然的东西;我自身的颓废感,以及永无尽头的残酷杀戮。我通过自己的手指,感觉到了植物们的生命,我感受到它们的垂死挣扎,其实就是在苦苦哀求。我感觉自己就是个屠夫,浑身沾满了鲜血。
芳妮的中耳炎,还在疼。
木匠的马踩坏了十四个鸡蛋。昨晚,据说我们的马跑了出去,在邻近(话虽如此,其实还是相隔很远的)的农田里刨出了一个大坑。
我的身体状况不错,但体力劳动似乎有点过头了。夜里,一躺在挂了蚊帐的床上,后背就疼——跟牙疼似的。最近这一段时间里,我晚上只要一合上眼睛,眼帘内侧就会映出无边无际的、郁郁葱葱的、茂密的杂草。一根根的,看得十分清楚。也就是说,当我累得筋疲力尽,躺在床上之后,还会有好多个小时在精神层面上重复一遍白天所做的劳动。在梦中,我拉扯着那些顽强的植物,躲避着荨麻的尖刺,被枸橼的针扎着,被蜜蜂烈火般地螫着,并且一刻也不停。脚下是泥泞不堪的黏土,怎么也拔不起来的树根,可怕的酷热,突然吹过的一阵微风,附近树林里传来的鸟叫声,不知谁在恶作剧地叫着我名字的声音,莫名其妙的笑声,打暗号的口哨声……总而言之,白天的生活基本上都会在梦里重新过一遍。
十二月××日
昨夜,有三只小猪被盗。
今天早晨,大个子拉法埃内见到我们时,战战兢兢,慌里慌张的,所以就问了他此事,还给他下了个套。其实是个骗小孩的小把戏。不过这是芳妮干的,我可不喜欢这样。
芳妮首先让拉法埃内在跟前坐好,自己则站在离他稍远的地方,伸出双臂,将两手的食指对准拉法埃内的双眼,然后慢慢逼近。看到芳妮这副装神弄鬼的样子,拉法埃内就已经惊恐万状了,等到手指快要碰到眼皮时,他就干脆闭上了眼睛。这时,芳妮用左手的食指和大拇指触碰他双眼的眼皮,同时又将右手绕到拉法埃内的背后,轻轻地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和后背。拉法埃内满以为自己的双眼是被芳妮双手的食指所触碰的。芳妮收回右手后,立刻恢复了先前的姿势,并让拉法埃内睁开双眼。拉法埃内满脸惊恐,忙问刚才是什么东西拍了他的后脑勺。
“是附在我身上的恶魔哦。”芳妮说道,“我将我的恶魔唤醒了。这下好了。恶魔会帮我抓住偷猪贼的。”
三十分钟后,拉法埃内又来到了我们的跟前,一副提心吊胆的模样。他忐忑不安地又问了一遍,刚才那话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喽。那个偷猪贼今晚只要一睡觉,恶魔就会找去跟他一起睡,然后他就立刻生病。这就是偷猪的报应。”
拉法埃内原本就相信幽灵神鬼,听了这话,自然就愈发地惊恐不安了。我倒不认为他就是偷猪贼,可多半他知道是谁偷的。并且,今晚的“小猪宴”,估计他也在受邀之列吧。然而,被芳妮这么一闹,恐怕拉法埃内就不能尽情享用了。
前些日子在树林中想到的那个故事,似乎在大脑里已发酵完成了。我想给它取名为《乌鲁法奴阿之高山森林》。“乌鲁”是“森林”,“法奴阿”是“土地”的意思。多么优美的萨摩亚语。我打算将其用作作品中岛屿的名字。尚未动笔,可作品中的各个场景就已经像拉洋片似的在我脑中精彩纷呈,目不暇接了,简直叫人欲罢不能。或许还真能写成一个非常棒的传奇呢。当然了,也极有可能成为甜腻无聊的肥皂剧。只是我总觉得胸中似乎翻腾着一团风云雷电,以至于正写着的《南洋来信》都无法从容落笔了——虽说在写随笔或诗歌(不过我的诗,都是为了解闷而写的打油诗,不值一提)的时候,是绝不会受这种冲动干扰的。
傍晚时分,巨大的树梢和高山的背后,出现了壮丽的晚霞。不一会儿,当低地和大海那边升起一轮满月后,此地极为罕见的严寒便开始了。每个人都睡不着,全都起来找被子。几点了?——外面依旧亮如白昼。月亮正挂在瓦埃阿山之巅。在正西方。鸟儿们一声不吭,安静得出奇。屋后的树林,似乎也在严寒中瑟瑟发抖。
降温幅度肯定超过了六十度 [7] 。

转过年来,到了一八九一年的正月,劳埃德在老家伯恩茅斯的斯克里沃阿山庄打点好家具什物,统统带到了史蒂文森现在的居所。这个劳埃德是芳妮的儿子,已经二十五岁了。
十五年前史蒂文森在枫丹白露 [8] 第一次遇见芳妮时,她就已经是一位有着一个年近二十的女儿和一个九岁男孩的母亲了。女儿名叫伊莎贝尔,男孩子就是劳埃德。当时,在户籍上,芳妮还是美国人奥斯本的妻子,可她早就摆脱了丈夫,远赴欧洲,边做记者,边带着这两个孩子,过起了自食其力的生活。
三年后,史蒂文森为了追寻业已回到加利福尼亚的芳妮的踪迹,毅然横渡了大西洋。为此,他与父亲几乎断绝了关系,将朋友们的谆谆忠告(他们全都担心史蒂文森的身体)抛诸脑后,在最恶劣的健康状况和最差劲的经济状态下,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征程。结果在他登陆加州之时,就已经奄奄一息了。然而,他竟然不屈不挠地活了下来,等到第二年芳妮与前夫离婚后,终于与她缔结了良缘。比史蒂文森年长十一岁的芳妮,此时已四十二岁了。由于在上一年,伊莎贝尔成了斯特朗夫人并生下头胎男儿,故而此刻的芳妮已荣升为祖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