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被唠叨的老人着实感动了。牌楼的石柱,也许记载着这村子多少年前曾有过的一段风光,他们也愿意拿出来送她?对大小姐而言,几十万捐一所小学,只是想让自己的心多一份安宁,哪里想过要什么回报?那一刻,他们正走上通往公路的一座山头,山坡有点儿陡,走起来也有些喘,大小姐停下来歇歇。往下瞧见半山腰那里,躺着一块圆形的大石盘,好像是被树桩挡住,才没有跌落山涧。大小姐奇怪地问:“那是磨盘吧?为什么掉那里了?”村官老汉答:“老一辈讲,那是逃到这里的太平天国的军队与清军血战时留下的。当时,清军往上攻,守在上面的太平军就把能砸的全往下砸了。”
大小姐在山头上停留了片刻,顿时有思古之幽情。那一战,不知死了多少人呢!她喃喃地道:“这石盘,倒也记录了一段历史啊!”
大小姐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她随口说的话被朴实的老汉记心里了。一个月之后,老汉带几个年轻人,把那大石盘搬到了上海,搬进了大小姐的别墅。不知他们如何把石盘从半山腰拖上来,不知他们用什么工具把石盘从山区运出,反正,那是让大小姐感动得无法言语的一件事。尽管石盘不是值得收藏的文物,但是,它注定要跟其他宝贝一起陪伴大小姐了。
那天,听大小姐说完石盘的故事,作为安徽女人的阿独妻子,早已是双目湿润,与大小姐的距离顿时拉近许多;阿独则默默无语,跨前半步,对着那石盘端详良久。现在,他要在石盘上做什么文章呢?妻子百思不得其解。
跨下出租车,站立在大小姐的别墅前,阿独转身看了看妻子,沉闷地问:“能救大小姐,你什么全舍得拿出来?”
娇小的女人,抬头望望瘦长的丈夫,想从他脸上读出特别的意思。但是,她失望了。那张向来缺乏神采的脸庞,此刻更是一面孔的严肃。她不假思索地点了点头,坚定地说:“大小姐是好人,她又救过我们,只要能帮上她,我没什么舍不得的。”
阿独再瞧瞧妻子,微微叹了口气:“好吧,我就要你这句话!”说着,他按响了别墅的门铃,当铃声叮咚响起,阿独那瘦条条的身子骨,微弱地颤抖了一下,像是打了个寒战。
第十四章
当大小姐从客厅里迎出来时,阿独与妻子均暗暗吃了一惊。向来光彩照人、山清水秀的她,竟然脸色灰白、眼神黯淡。她掠了掠披散到额前的乱发,强撑起笑脸说:“你们来啦,我心里乱得很,有些事情要麻烦你们。既然是朋友,我也就不讲客气。真是要多多拜托阿独先生!”大小姐失去了往日的优雅和从容不迫,开门见山,语气很急促,语言也有点杂乱。
阿独见她如此,心里隐隐作痛。前些日子,大小姐在拍卖会上救他于水火时,还是何等豪气,何等英姿飒爽!所谓风水轮流转,似乎也转得太快些。阿独与妻子交换了担忧的眼色,明白自己是当下唯一的男人,应该沉着,天塌下来,也要用这瘦条条的身子撑一阵。他平静地说:“不急,我们商量商量。请大小姐把藏品房打开,我再细细看看。”
阿独接过大小姐递来的主要藏品的清单,那是刚从电脑上拉出来的。他飞快地扫了眼单子,就让妻子陪着大小姐在客厅里等候,独自一人去藏品房清点检视一遍。
阿独不愧是高手,加之原先扫过一眼,所以,只是一个多小时的工夫,他便回到客厅里。两位女子紧张地注视着他,他也不言语,只是把清单递回到了大小姐的手上。大小姐见单子上增加了许多铅笔写的符号与数字。她是何等聪颖的女人,面对清单打量了几分钟,就把阿独的记录与分析看明白了。她的脸色顿时变得更加灰白黯淡,抬起头看着阿独,吃力地问了一句:“你确定如此?!”
阿独不说话,仅仅点了下头。大小姐抬起虚弱的手腕,把清单递给身旁的女伴,同时说道:“我相信你。不过,事情为什么会这样,我本来觉得最重要的藏品,竟然全是假的?”
阿独说:“你自己从拍卖会上买回的东西,尽管有好有坏,毛病不大。其他的,那些你认为最珍贵的,是哪条路上来的?”那些所谓珍贵藏品,当然包含大小姐曾经把故事讲得头头是道的战国竹简、皇帝龙椅之类的玩意。
事到如今,大小姐也只能讲真话:“全部是谢先生介绍过来的,他认得几位地下的行家。”
“行家?”阿独冷冷一笑,“谢先生把你最后的资金全毁了,还让你欠大笔的债,他早就在打你的财产的主意,你能相信他介绍的行家吗?”
阿独妻子也把那清单看明白了。阿独在许多藏品的后面打了叉,表明那些是假货或者赝品。有若干藏品后面标了价,包括从阿独的拍卖会上买的那几幅大师的画。阿独的活干得挺地道,在清单的末尾,他还把有价位的藏品总起来核算了,是一千万刚出头一点。显然,这距离大小姐目前的债务,还有相当大的缺口。
大小姐的头靠着沙发背,乌黑的卷发披散在棕黄色的牛皮之上。最初见到大小姐的人,总会惊异于她的天然的卷发,猜疑她的血液中是否有异族的基因。那无比高贵的气质与修养,此刻为沮丧与慌乱所代替。她揉揉充血的双眼,无奈地用仅有的底气支撑着说:“那样,我只有卖房子一条路了。房子应该值三千来万。不过,可以卖的藏品,还是要拜托阿独先生处理了,否则依旧不够还债!”
听得出,她努力平稳地说这些话时,心分明在流血。事情很清楚,即使顺利处理完房子与藏品,把债务清了,以后的日子仍然堪忧。大小姐将分文不名,从一位阔太太,一下子变为居无定所的穷女人。
正当大小姐无限绝望的时刻,她听到阿独竟然说出这样一番话:“我们再想想办法。我觉得,你这别墅里,也许还有值钱的宝贝!”
大小姐睁大眼睛,不由又露出往日摄人的光彩:“还有什么?我全部让你看了!”
阿独瞧瞧妻子,回头平静地说:“我仅仅是猜想而已,未必确有把握。我想再看看你院子里的那个大石盘。”
大小姐越发诧异:“那石盘就是一点乡人的意思,能值什么钱?”
阿独苦笑道:“病急乱投医罢了。头一回见它,就觉得那里面有名堂。不过,你府上财大气粗,我也不多嘴。你有注意吗?石盘上原本应该有孔,为什么封死了?”
阿独妻子猜出丈夫在想啥了,她接着说:“对啊,在乡下我见过的石盘多了,应该有一个安把手的洞啊,封住了很奇怪。”
大小姐来了精神:“不管是什么道理,先把它凿开看看。”
她叫来收拾院子的花匠,要了点锤子、凿子之类,交给了阿独。她默默瞧了他一眼,目光中隐含着一丝希望。
第十五章
阿独开始干活的时候,他关照两个女人退后一点,以免溅起的碎砾伤了她们娇嫩的皮肤。
石盘面上,果然有一处是做过手脚的。年代久远,那封口处已经稍稍凹陷,仍看得出原来的洞口的轮廓。封得倒是很坚实,也不知用了什么材料。阿独不去仔细研究,只顾轻手轻脚地凿开封住石盘上洞口的东西。灰白色的碎砾从凿子下飞扬开来,渐渐地,洞口暴露了出来。
“有了,”阿独轻唤一声,显得惊喜,“里面真的藏有东西!”
两个女人凑上去看。黑乎乎的小洞里面,看不清藏了啥。阿独妻子急道:“你掏一掏啊。”
这时候,阿独丢下了从花匠那里要来的粗笨的工具,从自己的上装口袋里摸出一把闪闪发亮的细长的镊子。不知他一向在口袋里放着这些装备,还是今天特意为对付石盘而带来的玩意。
一块白布铺在石盘上。阿独小心翼翼地从石洞里夹出东西,夹出一样,就轻轻搁在白布正中。不一会,变魔术一般,那里已经聚集了四五样小物件。
大小姐见过的古物多了。但是这次特别,东西竟然是藏在这不起眼的石盘之中。她看傻了,纳闷地问阿独:“你如何晓得里面有藏物?”
阿独正将镊子揩干净,放回上衣口袋,淡淡地回答:“也是碰运气吧。那次看到它,听你说了来历,又觉得石盘上的封口蹊跷,就猜必有原因。”
阿独妻子已经蹲下身子,仔细观察丈夫掏出来的宝贝。这一看,她竟然被惊吓得尖叫起来。但是,她突然醒悟,迅速与阿独交换了眼神,随即捂住了嘴巴。大小姐没有注意这个细节,她的注意力完全被白布上的东西所吸引。那是几块金锭,上面隐约有太平天国之类的字样,是好东西,当然,也不是特别珍贵的文物。最后,大小姐拿起一块白色的玉器,放在掌心,对着天光仔细地观察起来。
她终于看清楚了,这应该是极其稀罕的物品,大概是哪位皇帝用过的玉玺。她压抑住内心的狂喜,慢慢把东西举到阿独面前,当然是不敢肯定自己的发现,要听听这位专家的意见。
阿独没有多看,只是说道:“我掏出来时已经看到了,这确实是好宝贝。”说着,他避开大小姐摄人的目光,脸转向妻子那里。她也正怔怔地望着他。
第十六章
妻子记起从出租车上下来时的对话。当时阿独问过:“只要能救大小姐,是否什么全舍得拿出来?”当时,自己的回答是十分肯定的。她没想到,丈夫的意思是指这块玉玺。
阿独与安徽女子结亲的消息传开后,有好事者说过,安徽乡下古物多,那女孩子的背景又是世代私塾之家,既然是嫁给大拍卖师,也许有宝贝做陪嫁呢。阿独听了这些传言,一笑了之,从来不做什么解释。久而久之,也就不再有人嚼舌头。这是对付传言的明智的办法。
传言其实还算有点儿依据。妻子从老家嫁到上海,父母确实把传家之宝给了女儿。那方和田玉,一看就知道是极品。凝脂一般晶莹剔透、温润委婉。它还不是一般的玉器,而是一枚唐代的“皇帝之宝”,也就是所谓的玉玺。世代私塾人家,颇有善心,成就了一段故事。太平军败亡之际,军队被清朝的铁骑赶杀得丢盔弃甲、四处逃命。一位受伤的将军,躲在阿独妻子祖上的塾馆中,才保住了性命。凶险过去,将军的伤也养好,打算回故乡躲藏。临别,出于感恩之心,把身藏的宝物,这方唐代的玉玺送给主人。据将军说,这方玉玺是在某次战役后,一个被俘的清军将领为了活命,用以贿赂他的,而原先则是从某富商巨贾家中掠夺而来。阿独的岳丈,见自己的女儿能嫁给专业拍卖的文物鉴赏专家,觉得家中的宝物有了可靠的去处,也就慷慨地把玉玺做了陪嫁。
阿独得此宝物,自然是无比兴奋。玉玺的来路听着也比较可靠。夜深人静之际,夫妇俩常常取出玉玺欣赏把玩。时间长了,行家阿独渐渐从欣喜中冷静下来,他终于看出了毛病。那方和田羊脂玉毫无疑问是极品,不过,有一个极小的非常容易忽视的瑕疵。在灯光下仔细观察,能从侧面看到一条细微的阴痕。那细痕并非在表面,而是躲在玉的深处,是亿万年前生成时自然带来。雕刻师在刻“皇帝之宝”四字时,努力想将这阴痕遮盖住,并且也做得十分成功,连阿独那般犀利的目光,亦被蒙骗了多时。只是因为这是自家之物,有的是时间细细琢磨,否则还真被忽略过去了。
阿独感觉不对头。古代,给皇帝制玉玺,那是比天还要大的事情。所选玉料,是万里挑一,不敢有丝毫马虎,否则是欺君之罪,要掉脑袋的;如此大费周折找高明的雕刻师,故意遮掩玉料的毛病,又有什么必要这么干?
阿独对妻子说,这玉是好玉,但是,说它是皇帝玉玺,悬了。如果有问题,估计是出在那个富商巨贾的环节。他有钱啊,就有人会造了假玉玺去骗他。造假这玩意,古人就玩,并非现代的发明。妻子问,真假之利区别大吗?阿独干这行,清楚得很,论价钱,差百倍也不止啊。妻子本来不是贪图钱财之人,笑笑道:“我们又不拿它换钱买米,就当个好东西留着玩吧。”
妻子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丈夫救大小姐的办法,最后是落在这方真假难断的玉玺上。她说过,能救大小姐,她什么全舍得,这是心里话。毕竟人家也在关键时刻救了自己的丈夫。知恩图报,人之常情。当她看到石盘洞里掏出的东西里有这方玉玺时,她失声惊叫,完全是因为出乎意料,自家的宝贝怎么出现在此处?聪颖的她,立刻明白是阿独在掏东西时做了手脚,把携带的玉玺丢了进去;紧跟着,她开始为丈夫而充满担忧。她想起来,在按大小姐家的门铃时,丈夫的身子没来由地颤抖过。她深深了解阿独,他绝对不是因为心疼这方玉玺,而是害怕自己违背多少年的做人准则。她明白,阿独在文物鉴定上不肯说假话,不但是业界的公认,也是他视为专业生命的底线。现在,他把一方自己难以确定的玉玺,用这样的方式送给灾难中的大小姐,实际上是以多少年的声望,为这玉玺卖个大价钱做了铺垫,他的内心经受得起自责的煎熬吗?
第十七章
大小姐最终没有落到破产卖房还债的地步。
她家的石盘被阿独发现藏有太平军宝物的消息,不胫而走。善良者说,好人好报。妒忌者则眼红得冒火。
大小姐处理宝物的经过,阿独没有参与。据说,那玉玺连带太平天国的金锭,是被大小姐的海外朋友高价买去。甚至有传言,背后的真买家,就是那坑了大小姐的谢先生。他从大小姐处骗去那么多的真金白银,现在却昧着良心又用她的钱来做交易。可这类事情,本在私下进行,谁也没法考证。
当大小姐处理完麻烦的债务,想找阿独夫妇答谢时,却再也联系不上他俩。寻不到危难中的真朋友,赵大小姐非常懊恼。为了感谢石盘带来的幸运,大小姐在内地又陆续捐了几所希望小学,这是后话了。
阿独夫妇,不但在大小姐面前永远消失,并且,没有任何先兆和理由地永远离开了上海滩,也离开了拍卖界。朋友们没有再见过他们俩。
上海滩失去了一位最值得尊敬的拍卖师。
阿独为什么毅然离开视为生命一部分的行业?这秘密,被夫妇俩吞进了肚里。
第十八章 天下无信乎—代后记
我们已经深深陷入庞大的商业社会。商人的天性是多赚钱。所谓“无商不奸”,是表明了其等而下之的赚钱之道。很遗憾,由于社会的各色人等均离开贫穷不久,大家“穷怕了”,对金钱的渴望成为强烈的群体意识,于是,商人的等而下之的本事很容易侵蚀到社会肌体的各方面,甚至侵蚀到一般比较清高的文化人。
突出的社会现象,就是信誉的普遍下降。记得一个世纪前的上海商场,有位商人说过他的信条:“上海滩每人上我一次当,我就发财了。”我看,这种心理现在是相当普及了。只要能赚到钱,不要面子,乃至不要里子,是许多人能心安理得接受的策略。
说假、做假、造假,本来很不要脸的事,可以堂而皇之地招摇过市。商人就不必说了,不少官员似乎也很不以此为耻。单说为了政绩那吹牛的本事,一些人竟能毫无怯色地海吹,尽管不能直接赚到钱,但是可以得到提拔啊,因此,“‘假’中自有黄金屋”了。
文化人,本来应该代表社会,批判种种恶劣的倾向。由于上面说到的原因,现在文化界的“假”也无所不包,假文凭、假研究、假审定、假作品,乃至假大师等,可谓一应俱全。于是,正直者对世风日下的痛心疾首,自然不稀奇了。
我坚持认为那可能是社会变化的一个过程。时间多长,难说。但是,我不相信那是永远的。这篇小说,想写一个执意与“假”划清界限的文化人,称他“阿独”,也是明白他不合世道。遗憾的是,我深深知道个人的力量实在渺小,“阿独”终究对抗不了世俗,最后也陷入了“做假”的泥潭。不管他有多少理由必须如此,做假是确实无疑的。这篇小说曾经难以结尾,我苦恼了很久。当“阿独”决定以自我放逐作为惩罚时,我才松口气,写下了最后的几段文字。
孙颙
第十九章 附录:评论两则
不像上海人的骨子里的上海人
文/沈善增
读孙颙的小说《拍卖师阿独》(以下简称《阿独》),就像读顾绍文(谷白)的话剧本《升平街记事》,很兴奋。因为他们都写到了上海人的骨子里,写出了骨子里的上海人。不少上海人曾经以被外地朋友夸为“你不像上海人”而感到自豪,在这样的话语里,“上海人”就是“小市民”、“市侩”的代名词。《阿独》的主人公阿独,也被圈内人认为是“独腹心思”(我认为应该是“独幅心思”,独幅,是指窄幅布,与之相对的是“阔幅”布、“双幅”布,形容思路的狭窄),也就是上海人的另类,不像上海人。所以,骨子里的上海人,就是表面上的“不像上海人”。孙颙和顾绍文都写出了这样的“上海人”。而从上海人曾普遍地以“不像上海人”为荣看,上海人其实是不认可表面的“上海人”,而骨子里都对“上海人”有另一种价值标准,认为这样的“上海人”才无愧于上海人。因此,这样的“上海人”才是上海人的艺术典型,“海派精神”的艺术典型。但不是在上海生活几十年,并有敏锐的感觉,恐怕难以发现上海人的这种人格深层的高贵气质,遑论将之表现出来了。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只要对比一下其他的或外地或本地或纪实或虚构的上海题材的作品,就可以感到骨子里的东西的沉甸甸的分量。
就题材来说,《阿独》属于“收藏”类,这类小说,前有邓友梅的《那五》开风气之先,近年光上海就出过几部这类题材的长篇小说,电影、话剧、电视剧以此为题材的就更多了,因此,也可以说是热门题材,说明受众对此类题材的欢迎。但对比《阿独》,就可见同类题材作品的不足,还在见事不见人。写这类题材的作者,往往在收藏界深有浸染,知识丰富,感受良多,听到的亲历的故事也不少,敷衍成篇,可读性很强,但就是在人物塑造上缺一口气,所以,读罢的印象是记住了故事,记不住人物。或者说,故事是生动的,人物是概念的。《阿独》的情节一波三折、大起大落,而且都是在性命攸关的转折点上,靠人物的出于本性的选择,使事情的走向发生了突变。情节与人物也是水与舟的关系,水能载舟,也能覆舟,《阿独》的精彩情节托起了人物,不仅得益于孙颙围绕塑造人物性格来布置情节(这还是属于技巧层面的),更是由于他对上海人的文化性格,海派精神有独到的感受、深刻的思考。我从阿独身上看到的,商业精神并非天然与传统道德对立的,恰恰相反,植根于农耕社会的中华商业精神,诚信为本、童叟无欺的精神,正是崇德文化的体现。海派精神是现代商业文明与中华崇德文化的融合,或者说是对基于西方崇力文化的“弱肉强食”、“以邻为壑”、“不择手段”的商战理念的改造。从这点来说,我对《阿独》的结尾不太满意,阿独夫妻从上海永远消失,是崇德的商业精神不能见容于世的隐喻,未免悲观了些。
我希望有哪个具慧眼的导演据此拍出一部好电影。
海上的俗世传奇
文/甫跃辉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拔尖儿的“状元”,往往便是各行各业的传奇。在大上海这样物阜人丰的地方,“状元”是数不胜数的,但他们总是悄无声息的,把自己掩藏得很深,如同一粒水珠,融在滚滚俗世之河里。拍卖师阿独是拍卖师中的“状元”,看看他的绰号就知道了—阿独。“阿独”这个绰号有这么几层意思,首先是看古董的眼光“毒”,且喜欢独来独往,好静不好动。还有一层意思,得用上海话解释,就是认死理。所谓认死理,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阿独“专门和古代的艺术品打交道,连骨子里也渗透了古人的气味。他满口忠孝仁义、君子坦荡之类的言辞。”还有一方面就是有恩必报。通过对阿独“独”字的几个层面的阐释,阿独的人物形象就清晰起来了。
《拍卖师阿独》所选择的写作方法颇似太史公的,都属传奇志人一路。整部小说的故事发展,无不在印证着阿独的“独”字。他眼光毒辣,所以他始终敢肯定被大师家人认定为赝品的画作为真品;他仁义坦荡,不肯为赝品遮掩,所以屡屡得罪大拍卖行的老板,只能自己开个小公司;他有恩必报,所以娶了救过自己命的安徽女子,所以最终搭上自己一生的名声,毫不声张地救了大小姐,从此隐遁埋名。整部小说的一桩桩事儿,浓墨重彩地,将阿独的性格特点凸现出来。回到传奇志人的传统上,不仅仅是对传统优秀写作方式有意识地操练和回望,也是对现代写作技巧如何与古老的“讲故事”传统结合的探索。
在复旦哈佛联合举办的“新世纪十年文学”国际会议上,《人民文学》主编李敬泽指出,比较而言,新兴的网络文学才是传统文学,而文学期刊上的文学是新文学。因为在网络上大行其道的“类型小说、黑幕小说、官场小说、志怪小说、言情小说、狭邪小说,在‘五四’之前都有,是我们已有传统中的一部分。”(见《文学报》)我们姑且不去评论网络文学的好坏,且想想,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去看网络文学呢?我想,和网络文学有着个性鲜明的人物、好看新颖的故事不无关系。传统的写作在民间仍旧有着巨大的影响力。或者说,人们总是渴望听故事的。“一个好作家可以不讲故事,但他必须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必须具有讲故事的能力……讲故事也应该是一个小说家最基本的素质。”(谢有顺语)讲好故事,写好人物,如同一个画家画好素描一样,是必不可少的能力。在现代小说长廊里,单是鲁迅先生,就为我们留下了狂人、阿 Q、孔乙己、祥林嫂、闰土、阿长等鲜明的人物形象,纵观当代小说,如此鲜明立体的小说人物却为数不多。由此观之,《拍卖师阿独》这样的写作就愈加有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