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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给罗杰斯和克罗斯比下了指示,让他们到馆长室的电梯周围那一团糟中去寻找蛛丝马迹,然后我就出门去找罗纳德·霍姆斯了。门外,一辆警车停在路边,格雷戈里·曼纳林和詹姆森警员在车里吵得不可开交。我不想卷入其中,便从他俩身边匆匆而过,然后沿着蓓尔美尔街奔东而去。在人行道上寂寥的昏黄微光下,整座城好像空无一人,远处传来的汽车喇叭声宛若近在耳畔。蓓尔美尔街是一条小巷子,通到大街的巷口有一道隧洞似的拱门。我走到那道拱门处,看到黑压压一片杂乱拥挤的建筑中有一栋又高又窄的公寓楼,闪着“摄政王公寓大楼”几个霓虹灯大字。一走进大楼就能看到一个狭长的门厅,尽头是一部自动电梯。我没看到门童的身影,不过有一个昏昏欲睡的年轻侍应生在冲着一部电话交换机打哈欠,准备下班了。看来还不能亮明我的身份。
“霍姆斯家的派对,”我说,“还在进行吧?”
“是的,先生,”无精打采的侍应生说道,他试着表现出一些军人式的机敏,伸手去拿电话线准备插入交换机,“您的大名?”
我玩了个障眼法。“等一下!别通报我来了。我会上去使劲敲门并声称自己是警察。我这就上去了,房间号是D,对吧?”
他乖乖地咧嘴一笑,说是E号房间,还说我会听出来的。进了电梯后,我停下来,摆出了一副顺便问一下的姿态。
“他们在上面待了多久了?”
“一晚上了,”侍应生答道,“至少从9点就开始了。小心脚下,先生。”
嘎吱作响的电梯摇摇晃晃地升到二楼并停住后,我还真听出来了。我所在的走廊又暗又窄,刷着绿色的漆,大小只够在里面转个身而已。走廊另一头的一扇门里,传来了微弱但热忱的口琴旋律,在带有宗教色彩的昏暗灯光下,还听得到有人在虔诚地和着旋律慢慢哼唱,声音低沉。微弱的和声庄严地唱道:
我们是弗雷德·卡尔诺的大军17,
是雷格泰姆的步兵,
打不了仗,行不了军,
能派上什么用场?
可当我们到了——
我用门环把门敲得山响,里面的人显然以为是有人来抗议他们太吵,因为歌声像被噎住了似的停了下来。随后传来了沙沙的关门声和脚步声。开门的是一个瘦子,手里拿着一个玻璃杯。
“我找,”我开口说道,“罗纳德·霍姆斯先生……”
“我就是,”他说,“什么事?”
他侧身站着,所以灯光照进了走廊。他戴着一副大玳瑁框架的眼镜。


第5章 匕首柜的钥匙
霍姆斯退回房间时,我跟了进去。房间很小,没什么东西,收拾得挺整洁,不像是音乐会的现场。从对面一扇关着的门里,传来了一阵笑声,夹杂着认真用口琴吹奏出来的几个试探性的音符。这里仅有的光亮来自一盏大灯,这盏配有黄色灯罩的灯在一张擦得亮亮的桌面上投下了自己的倒影,也照亮了东道主的脸庞。
霍姆斯略微有点好奇,眉毛微微上扬,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反应了。他中等身材,体形清瘦,有点儿驼背。粗硬的鬈发略微发黄,剪得短短的,紧贴在长长的脑袋上。镜片后一双淡蓝色的眼睛打量着我。他的脸又瘦又长,五官分明,神情颇为歉疚。穿的是深色正装,内搭一件硬领衬衫,脖子里系着一条皱巴巴的深色领带。他的年龄或许在三十出头;不过,当他转头面向灯光时,我看见他热得发亮的额头上刻满了细细的皱纹。尽管没醉,但他看上去却像喝了几杯似的。他清了清嗓子,挪了挪身体,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玻璃杯,修长的手指晃了晃杯子,接着又把头抬了起来。他客客气气的话语中,有一种介于深感抱歉和硬挺到底之间的奇怪感觉。
“怎么了?”他催问道,“有什么问题吗?听着,我不认识你吧?我觉得咱俩好像见过——”
门后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一开始语调很正常,然后突然就高上去了,最后变成了一种怨中带喜的号叫。“是你吗,林基?”那个声音喊道,“林基,你这头蠢驴!我说,是你吗?”接着便是女人为了虚张声势而用脚后跟猛踢木头家具的声音。
“里面的人别吵!”没想到霍姆斯扭过头去,大声吼道,“不是林基。”说完又转过头来等我回应。
“对吧?如我所说,您看着挺面熟的,可是——”
“我觉得咱俩以前没见过面,霍姆斯先生。我是侦缉巡官卡拉瑟斯,到这儿来是想问问你今晚韦德博物馆发生的事情。”
大约有十秒,霍姆斯一动不动地站着,只有灯光映出了他脑袋的轮廓。
“不好意思,我去去就来。”他简短地说道。
这家伙动作真快,我还没来得及开口,他就放下了手中的玻璃杯,顺顺当当地走到了里面那扇门的门口,把门打开钻了进去,不见了踪影。我匆匆一瞥,只见里面烟雾缭绕,沙发上还横着一双女人的长腿。我听见他在里面说了些什么,不超过六个字;然后他就又出来了,并随手带上了门。
“他们太吵了,”他充满歉意地解释道,“吵得我们都听不清对方说什么了。这下好了,巡官。我觉得我没太明白您的意思。您来这儿是想问问我——”他停顿了一下,“天哪,出的是啥事?不是被盗了吧?”
“不是。什么也没被盗。”
“那——您是说失火了?”
“不是。”
霍姆斯从胸前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小心地擦了擦脸。那双温和的眼睛在手帕上下左右不断移动时滴溜溜乱转,似乎在端详我。然后他露出了笑容。
“哎呀,听您这么一说,我自然就如释重负了,”他说,“不过,我还是一头雾水。呃——您要来一杯威士忌苏打吗,巡官?”
“谢谢,先生。”我回答说。我是急需来一杯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拿着自己的玻璃杯走向一个餐具柜,然后取出了另一只玻璃杯,朝每只杯子里倒了足足三指高的威士忌。“我们好像还是在误解对方的意思,”他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据我所知,今晚博物馆什么事情也没发生,除非韦德先生意外地回来了。我没去过博物馆。我——真是见鬼,您别搞得这么神秘兮兮的。出了什么事?”
“凶杀案。”我说。
他刚开始按苏打水瓶的压杆,可是杯子却完全偏到一边去了,苏打水嘶嘶地洒到了橡木餐具柜上,他立刻掏出了手帕,而且在擦柜子时似乎还趔趄了一下。等他转过身来时,他的太阳穴上浮现了些许螺旋形纹路。
“看我笨手笨脚的,”他轻声嘀咕道,“怎么可能——您是在开玩笑吧,还是想要——?敢问是谁被杀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个叫雷蒙德·彭德雷尔的男子。他今天晚上被人用一把象牙柄的匕首捅死了,这把匕首来自博物馆的一个展柜。我在大厅中那辆大型封闭式出游马车里发现了他的尸体。”
霍姆斯倒吸了一口凉气,哆嗦了一下,这才镇定下来。他的目光依然温和,但充满了困惑。此时我才注意到,餐具柜上方的墙上,有一幅镶框照片。照片上的男子置身林地,身着长袍,而且还戴着非常精致的白色络腮胡。这个案子不管你从何处着眼,都会看到络腮胡:对我来说,络腮胡已经变成了一场噩梦,一种无法摆脱的困扰。
“彭德雷尔,”霍姆斯重复地念着这个名字,其语气我可以发誓,是真的很茫然,“雷蒙德·彭德雷尔!这名字对我来说毫无意义。这事究竟是怎么发生的?他在那儿到底要干什么?是谁杀了他?莫非您也不知道?”
“这一连串问题,随便哪一个的答案,我们都不知晓,霍姆斯先生。不过,你也许可以协助我们找到答案。关于杀害这个男子的那把匕首……”
一听到匕首,霍姆斯的眼神第一次显得有些犹豫了。“是一把象牙柄的弯刀,听普鲁恩说,名叫‘阿曼弯刀’……”
“普鲁恩!”霍姆斯一声惊叫,好像忘了什么似的,“呃——对,那是当然。普鲁恩跟此事有啥关系?他说了什么?”
“他一口咬定今晚除了他自己,没人去过博物馆。所以,当然了,看来情况对他不利呀。”我停了一会儿,好让他领会这句话的含义,“好了,来说说那把匕首吧。谁手里有大厅里那些展柜的钥匙?”
“我有。可匕首要是被人偷——”
“还有别的人有吗?”
“哦,韦德先生当然有啦。不过——”
“匕首不是被偷走的,而是被某个有钥匙的人从展柜里拿走的,而且他拿走后又把展柜锁起来了。”
霍姆斯的语气非常平静。他机械地从餐具柜上拿起了两个玻璃杯。我则做了一个谢绝的手势,毕竟谁能跟一个已被自己这样指控的家伙一起喝酒呢;但他简短而清醒地说道,“别糊涂了!”接着又以同样低沉的声音继续说道,“那么肯定有一把复制的钥匙。我只能告诉您,我可没干这事,而且我这辈子从没听说过名叫雷蒙德·彭德雷尔的人。我和我的朋友们一晚上都在这里——”
“顺便问一句,跟你在一起的都有谁呀?”
“韦德先生的儿子杰里·韦德,我们的一个名叫巴克斯特的朋友,还有柯克顿小姐。我料想您不认识他们。我们一直在等韦德小姐和她的一个名叫曼纳林的朋友。”
“还有别人吗?”
“眼下没别人了。先前有,但他们已经走了。您看,要我把杰里·韦德叫过来吗?”
我把目光投向另一个房间那扇关着的门。此时,这个房间里面出奇的安静,自从霍姆斯刚才短暂地进去一次后,就一直是这样了。有一刻,那个女人曾打算来一曲《水手巴纳寇·比尔》,可刚飙了第一个高音就传来了嘘声,说明有人不想她出声,硬是让她打住了。
“不好意思,我去一下就回来。”我对霍姆斯说道。我走到门口,敲了两下,将门打开了。
房间里起初鸦雀无声,让人心里发毛,继而传来了各种各样的声音,给我感觉像是进了鹦鹉棚。这个房间几乎和另一个一样小,灯光也差不多亮,而且青烟弥漫。对着门的一张沙发上,蜷坐着一个瘦削的长腿金发女郎,她正高兴得眼睛一眨一眨的,直直地端着一个鸡尾酒杯,手肘撑在沙发的扶手上。她的脸蛋白里透红,生着一双瓷蓝色的眼睛,如同你在拉斐尔前派的油画中见到的人物一样高尚纯洁、热情奔放;此外,她还有个身体突然前倾的习惯,仿佛被魔鬼推了一把似的。
桌子上密密麻麻立着很多瓶子,瓶子后面站着一个小伙子,长得矮胖壮实,有着一头火红色的头发,穿着一身极得体的晚礼服。他嘴角叼着一支香烟,一边眯起一只眼睛避免被烟熏到,一边端详着手上一个黏糊糊的鸡尾酒调酒器。我一进门,他就猛地转过身来瞪着我,试图摆出一副冷酷庄重的表情,可惜早前有人从巧克力盒上取下一根长长的红丝带,用安全别针斜斜地别在了他的胸前,使这副表情多少打了一点折扣。而且,他还受到了惊吓。
第三个人正坐在一把矮椅子上擦口琴。我只能这样来描述他:一个长了老头子面孔的小伙子。虽然他顶多也就二十八九岁,但只要他露齿一笑或埋头看书,脸上就会皱纹密布。除了我们的朋友菲尔博士以外,我想我见过的最和颜悦色的人就是他了。他看上去容易激动,即使手动都没动一下,看着也像是要打手势似的。这个矮冬瓜身穿一件旧花呢大衣,一头黑发梳成了德国式发型,他在椅子上朝后一躺,友善地挥了挥手。
沉寂了一会儿后,鹦鹉棚才恢复了生气。哈丽雅特·柯克顿向后一甩头,像是获得了令人愉悦的灵感似的,引吭高歌起来,口张得都可以看见拉斐尔前派笔下人物的扁桃体了。歌声似乎快把天花板震裂了。
“是谁在敲我的门?
是谁在敲我的门?
是谁在敲我的门?”
漂亮的少女问。
红发小伙子挺直身子说话了,他的嗓音由于喝多了威士忌而变成了男中音:“我说,这么横冲直撞地闯进来,是最不正当的……”
那个老气横秋的小伙子平静地伸出手来,神情阴郁,仿佛要对我催眠似的。“‘你休要说是我干的,’”他以低沉的声调宣称道,“‘别冲我晃你那血迹斑斑的头发。’18‘尤金·阿拉姆走在中间,两腕戴着手铐。’19‘喂,萨米,萨米,咋不弄一个不在场证明呢?’20”接着他狠狠地吹了一下口琴,咧嘴笑了笑,以自然的语调补充道:“晚上好,老兄。请坐,喝一杯。苏格兰场那些戴假络腮胡的家伙都还好吧?”
在这叽里咕噜的胡话中,插进来了霍姆斯平静、稳重而又尖厉的声音。他说:
“看在上帝的份上,都别瞎吵吵了。”
就像被劈头盖脸泼了一瓢冷水一样,这伙人很快就戛然无声了。老气横秋的小伙子悄悄地把口琴放在自己的椅子旁边,抬起了头。
“哟嗬!”停顿了一下后,他说道,“我说,这是怎么啦,罗恩21?你这话听起来像是要防止炸锅呀。”
“抱歉,打扰各位的雅兴了,”我对他们说道,“可这件事情很重要。你们当中有没有谁认识一个叫雷蒙德·彭德雷尔的人?”
红发仔看上去完全懵了。矮冬瓜张开了嘴,斟酌了一番,又合上了,不过看他那样子,他就是说了什么,也不会有任何启发。可哈丽雅特·柯克顿的确知道这个名字,这一点我敢肯定。她看上去醉得轻一点。虽然她一动未动,依然坐在那儿,胳膊僵硬地撑在扶手上,但在她身旁灯光的照耀下,我还是看见她紧握玻璃杯杯颈的手指的指甲上出现了白块。不过现在还没到我摊牌的时候。
“没人吗?”我催问道。
没人开口,在这样的沉默中,我嗅到了一股背水一战的奇怪味道。此时,霍姆斯又以批评的语气插话了:
“卡拉瑟斯巡官告诉我,彭德雷尔这个人被谋杀了。别打岔。他是今晚在博物馆被人捅死的——巡官,我若是说错了,还请您纠正——凶器是一把象牙柄的刀子,是从博物馆的一个展柜里拿出来的。”霍姆斯字斟句酌,一字一顿地说,“我跟他说了,今晚从9点开始,我们全都在这里,可他似乎还是认为——”
“谋杀——”红发仔重复了一遍,还用一只发抖的手在脸上抹了几下。他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了,但这件事似乎就像车祸时的撞击声一样把他惊醒了。他把手伸到脸上,做了一个很奇怪的动作,既像是要抹掉什么东西,又像是要找到什么东西。他的五官被太阳晒得发红,一副放荡的容貌,但人看着还不坏。他呆滞无神的棕色眼睛锐利起来了。“谋杀!上帝呀,太可怕了!您是说凶案就发生在博物馆里?什么时候?什么时候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