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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得先敲定一些事情。过来,告诉我这个人与那个在博物馆外边想勒死你的家伙是不是同一个人。”
霍斯金斯急切而笨拙地走过来了。米利亚姆·韦德此时仍旧靠在壁毯上,我冲她做了一个放心的手势,巡佐一看见她,就吹了一声口哨。当我告诉他她是何许人时,从他的表情可以清楚地看出,他认为自己不应该吹这声口哨,这么做不是个好兆头。然后,他就把目光投向了尸体。
“不,长官,”他眯着眼睛凝视片刻后,大声说道,“不是同一个人。”
“你确定吗?”
“百分之百确定,长官!您瞧这儿!这家伙的脸圆乎乎的,而且鼻子跟犹太人的鹰钩鼻差不多。而从墙头跳下来的那个老头儿——”
“听着,你确定他是个老头儿?”
霍斯金斯鼓起腮帮子说道:“唔——不,长官,不是可以发誓的那种确定,您懂的。这个问题我也一直在寻思来着,现在您又问起了。不过下面这一点我是很清楚的,他生了一张又瘦又长的马脸,鼻子有点儿扁平。一点也不像这个家伙。我发誓,他们俩不是同一个人。”他又来劲儿了,“长官,还有什么指示?虽然我下班了,但既然我从某种意义上说卷入了此案——”
好了,这一点似乎确定了,有两个戴假络腮胡的人曾在此处游荡过。我不能确定的是,这一点是使案情更趋明朗了呢,还是越发扑朔迷离了;很有可能是越发扑朔迷离了。它呈现的是这样一幅可怕的景象:一帮戴着假络腮胡的俱乐部成员于一个月黑风高之夜在一家东方博物馆聚会。这该不会是……
“让我看看那张字条。”我说。
霍斯金斯小心翼翼地拿出了字条。这是一张普普通通的便笺,折叠两次后成了一个压得很紧的正方形,有一面脏兮兮的。我打开了字条。上面的字是普通的打印体,标题很随便,就“星期三”仨字,接着就是下面这段相当不同寻常的话:
亲爱的G,
得搞到一具尸体——一具真尸。怎么死的无所谓,但得搞到一具尸体。谋杀的事我来想办法——那把象牙柄的阿曼弯刀可以解决问题,要不勒死也成,如果勒死看上去更好的话(后面的几个字被“×”划掉了,然后就结尾了)。
我想动动脑筋,搞明白字条的意思。霍斯金斯看出了我的心思。
“这家伙有点儿信口开河,对吧,长官?”他问道,“谋杀——瞎吹!——以为就像‘在里昂和你相聚喝茶’那样简单啊?”
我说:“他娘的,霍斯金斯,这字条有问题。这上面的话听上去就像是一个凶手在求上天帮着杀人,你读到过比这还不靠谱的东西吗?”
沉思了一会儿后,霍斯金斯回答道:“唔,长官,一个凶手应该怎样去求上天帮着杀人,我不能说我很清楚。这字条读起来吧,确实让人觉得他好像应该更上心一点才对。不过,我得承认,这些话实在是不堪入目。”
“你在哪儿找到的?”
“我上下晃动曼纳林先生的胳膊想把他叫醒时,字条从他的外套口袋里掉出来了。关于这张字条,我半个字都没对他说,我觉得这件事还是应该让您来拿主意。不过,我有一个问题:象牙柄阿曼弯刀是什么玩意儿啊?”
“得搞到一具尸体——一具真尸。”这句话不管怎么说都够难听的。在霍斯金斯的跟随下,我走到陈列那排玻璃展柜的大厅中央,寻找匕首失窃的那口展柜。轻而易举就找到了。在正数第三口标有“近代波斯”字样的展柜里,深蓝色的天鹅绒上有一个空空的凹痕,呈一把弯匕首的形状,长度在十英寸左右。展柜是封闭的,而且看不到铰链的踪影。我很纳闷,我这个人往往一进博物馆就爱这样纳闷:这些玻璃展柜是怎么打开的呢?我戴上手套,仔细地检查了一遍。展柜一侧的木支架上有一把很不起眼的小锁,上面没插钥匙。显然,这一侧可以像门一样整个儿地打开,可眼下却是锁着的。因此,想必是谁拿走了匕首,钥匙就在谁手里,也就直接把嫌疑指向韦德家的人或他们的合伙人了。“得搞到一具尸体——一具真尸。”如此看来,谋杀不过是某个超乎想象的大计划中的一个小把戏而已?
当然,这一证据直接指向的头一个人就是普鲁恩这糟老头儿了。这正是难题所在。我不相信,就算我是陪审员,我也不会相信普鲁恩知道这起谋杀案的任何情况。
“我们得干活了,”我对霍斯金斯说,“去找你的朋友普鲁恩,就是你跟我说过的那个看门的,他这会儿在馆长室。把他带到别的地方去——那个房间我要用来讯问其他证人——好好盘问一下他今晚发生的一切。问问他关于这把匕首的事情:他是什么时候知道匕首不见了,以及有关的一切情况。你看见那边的那个包装箱没?搞清楚普鲁恩今晚围着它跳舞的原因,还有他提到的‘哈伦·拉希德的妻子’是什么意思。”
霍斯金斯自然也想知道哈伦·拉希德是谁,这事跟他妻子又有什么关系。我依稀记得,哈伦是8世纪左右巴格达的一个哈里发,《天方夜谭》中那个喜欢微服出巡探险的著名人物。有人曾告诉我,哈伦·拉希德可译作“正直的哈伦”,意思是“正统的亚伦”——这似乎颇令人失望。13诸位或许可以设想他有一个妻子,起码这样就有了一个明显的线索。曼纳林说起过博物馆里的一个发现,一桩不能与外人道的事情,还说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打算去盗墓。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杰弗里·韦德(普鲁恩曾描述过他“挖掘哈里发的宫殿”)已经发现了,或者说他自认为已经发现了哈伦·拉希德妻子的棺柩?不过,普鲁恩曾得意扬扬地宣称箱子里啥也没有,这一点也得考虑进去。诸位再试想一下,那口箱子旁边就有一具戴着假络腮胡、一只手中还拿着一本烹饪大全的尸体,这样一来不就都对得上了嘛……
我跟霍斯金斯提到了这一新的可能性,他盯着那个大包装箱看了看,压低嗓门说道:
“长官,您是说,”他问道,“是一具木乃伊?电影里那种可以站起来四处走动的木乃伊?”
我指出哈里发都是穆斯林,他们和别人一样也是装在棺柩中下葬的,听了这话,霍斯金斯好像放心了。在他看来,木乃伊非常可疑。他以类似音乐厅歌曲的表现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大致观点:它们虽然死了,却不肯乖乖躺下。
“只要不是木乃伊,”霍斯金斯说,“有什么要我做的,您尽管吩咐,长官。把它掘出来,是这个意思吗?”
“是的,如果普鲁恩不肯开口的话。馆长室里有一把斧头。假如从普鲁恩嘴里套不出什么东西来的话,你就把箱子劈开,但要小心一点。我们要找到一个对这个地方了如指掌的人……”
“噢,长官,就算韦德老爷子不在,也肯定有个人负责吧。您不能给他打个电话吗?”
罗纳德·霍姆斯。不过,有个主意比给他打电话还要好一点。按照米利亚姆·韦德的说法,罗纳德·霍姆斯这时正在举办一个派对,与博物馆有关的人很有可能都在参加。而且他住得不远,就在蓓尔美尔街,走过去用不了五分钟。如果我抽出十分钟的时间,趁他们没得到消息之前赶过去,没准儿就可以把事情搞个水落石出了。
“这儿交给你了,”我对霍斯金斯说,“我应该不会去太久,而且还会把霍姆斯带回来。假如找到了证人,这个地方够大的,可以把他们分别安排到独立的隔间里。同时,把那个女孩子带到馆长室去,交给马丁看管。不要让她跟任何人接触,别让曼纳林靠近她,就算他大吵大闹也不行。与此同时——”
“那位小姐人呢?”霍斯金斯突然问道。
我们俩都急忙转过身去。波斯壁毯前站着的人不见了,我突然觉得自己像坐在失控的汽车里。她不可能是从正门跑了,马丁警员把青铜大门守得死死的。我急忙穿过大厅冲向馆长室。门关上了,可是我隐约听到里面有含混不清的说话声。是在对普鲁恩说吗?隔着那扇钢门,我一个字也听不清,好在就在我头顶上方,也就是钢门一侧的上方,有通向墙另一边的电梯井的通风口。
我迅速推开了那扇门,正好听清了一句话。
可是,整件事都再度显得古怪而又荒唐。米利亚姆·韦德坐在红木桌后面,俯身在电话上方。我听到的那句话是“白厅0066。我找哈丽雅特·柯克顿”。不过,她在话筒上盖了一块手帕,显然是想进一步伪装自己的声音,因为她已经在用一种颤抖的浑厚女低音说话,与平日的语调迥然不同。见到我以后,她“啪”的一声挂了电话,愤怒地站了起来。
“你!”她喘着粗气,大声说道,“你这个——可恨的——该死的——小人!打探,打探……”
“好啦,好啦。”我说。碰上这种喧闹货色,我总忍不住要来两声“好啦,好啦”,此刻她看上去就像飞扬跋扈的麦瑟琳娜14,可惜她的措辞让这一形象大打折扣。“你在打电话啊。为什么要挂掉呢?”
“这不关你的事。”
“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不得不问一下,刚才你是在给谁打电话?”
“你不是听见了吗?打给哈丽雅特的。她是我最要好的一个朋友。她跟我一块儿坐船回国的。她——”
“听见了,可是你给最好的朋友打电话时,通常都会伪装自己的声音吗?听着,韦德小姐,现在可不是开玩笑的时候——”
我满以为她会拿起青铜烟灰缸砸我的脑袋,没想到她却克制了这一冲动,双手按在丰满的胸脯上,刻意以一种冷淡轻蔑的语气,直言不讳地说出了接下来我可以采取的行动。
“白厅0066,”我问道,“是谁的电话号码?不说你也知道,我是可以通过总机查出来的。”
“是罗纳德·霍姆斯公寓的。你不信,是吧?”(我已经拿起了电话号码簿。)“你不会信的。可事实就是如此。”她有点儿泪眼蒙眬了,“我说,你非得把我扣留在这里不可吗?你以为跟外面那——东西,还有其他乌七八糟的东西待在一起,我舒服吗?你就不能放我走,或是让我再打一个电话吗?你就不能让我跟我哥哥联系一下吗?”
“你哥哥现在身在何处?”
“在罗纳德的公寓里。”
她要是想跟她哥哥联系的话,为何不直接找他却找哈丽雅特·柯克顿呢?这个问题太明显了,我连问都没问。不过关于那个电话号码,她说的倒是实话:蓓尔美尔街摄政王公寓大楼罗纳德·霍姆斯,号码簿上登记的是“白厅0066”。放下号码簿后,我才第一次发现普鲁恩不在房间里,但她早就预料到了这一点,所以显得很冷静,那股傲慢劲儿让人看了心里很不舒服。
“他在卫生间,”韦德小姐解释说,“是我说要打电话,让他进去待着的。好了拉弗尔斯,老伙计!现在你可以出来了。”
普鲁恩打开门,旁若无人地拖着步子走了出来,他看起来既有点闷闷不乐,又有点不好意思。从他的眼神可以看出,他对韦德小姐的态度近乎倾慕。他似乎在找一个谁跟他说话,就骂谁一顿的由头。我冲霍斯金斯和门口的马丁警员招了招手,示意他们过来。
“交给你了。马丁,你待在这里,看好韦德小姐,直到我回来为止。那部电话不能再用了,明白吗?”韦德小姐已经板着脸在一把红色皮椅上坐下了,我转过头去对她说道,“不介意的话,请你在这儿放松地待上几分钟。我们正在跟你哥哥联系,而且会把他带到这里来的;然后就万事大吉了。我很快就回来。”
我出门时听到她在骂骂咧咧,那个骂法要是让我住在贝尔法斯特15的叔叔阿姨听到了,肯定会狠狠批评一通的。路过出游马车时我停了一会儿,大伙主要是在这儿忙活着。罗杰斯已经完成了尸体位置的拍照工作,但克罗斯比还在忙着搜寻指纹,马斯登大夫也还在做一次全面的检查。匕首已经从伤口处拔出,克罗斯比用一块手帕拿着它给我看了看:一把杀气腾腾的弯刀,刀身长度接近十英寸,双刃都很锋利,刀尖有如针尖。他们已经把它擦干净了。
“这上面有很多指纹,长官,”克罗斯比指着象牙刀柄汇报说,“但都弄脏了,而且还一层叠一层,好像有好几个人碰过。我会放大看看能否找到清晰一些的指纹。这辆马车里倒是有一些清晰的指纹……这儿还有一样别的东西。这个家伙的名字似乎叫‘雷蒙德·彭德雷尔’。这两张名片从他的马甲口袋里露了出来,还有,他的帽子里面印的也是这个名字。”
他拿出了两张带有血迹的名片,上面的“雷蒙德·彭德雷尔”几个字,是在街角某个立等可取的名片店印制的。我看了不爱说话的马斯登大夫一眼,他咕哝了几句。
“没多少可以禀告的,”马斯登说道,“是这把刀子要了他的命,直扎心脏,当即就毙命了。”他僵硬地站了起来,“死亡时间——嗯,你是什么时候发现他的?12点25分。这样的话,现在还不到1点一刻,我判断他是在10点半到11点半这段时间死去的,虽然可能有点误差。”他迟疑了一下,“听我说,卡拉瑟斯,虽然我不擅长这个,但我还是想给你一点提示。看到那把刀子的形状没?没有医学知识的话,很少有人能精准地把这样一把刀插进心脏。一刀扎得这么准,不是鬼使神差撞了大运,就是凶手对从何处下手心中非常有数。”
我跪下来,把死者的口袋都检查了一遍。除了七便士的铜币、一包还剩十支的香烟和一张破损的报纸剪报外,就什么也没有了。剪报是从某个八卦栏目上剪下来的,靠近版面的顶端,报纸上印的日期是:5月11日(“5”只能看到半边),是一个多月前的报纸。内容如下:
年轻貌美、特立独行、令女主人谈之色变的米利亚姆·韦德小姐,今天从气候严酷的伊拉克回到了英国。一年半前,在她尚未出国时,有传言称她与阿布斯利勋爵之子“萨姆”·巴克斯特已订婚,此人过去曾是个呜噼艺术家16(见1931年5月9日本栏目),现在却是开罗英国公使馆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下周的人物是韦德小姐之父杰弗里·韦德,他的身份是学者兼收藏家,留着长长的八字胡,在学术会议上经常可以看到他火冒三丈的样子。他相信巴格达的哈里发宫殿遗迹可以——
我将剪报折起来,把它和在曼纳林身上找到的那张邪恶的字条一起夹到了我的笔记本里。对于谁是呜噼艺术家,是阿布斯利勋爵还是他儿子,这张剪报说得并不清楚,但我们可以理解为后者。这又是另外一层联系。关于雷蒙德·彭德雷尔是何许人,住在哪里,衣服上没留下任何线索。那套礼服闻着有一股樟脑味儿,仿佛在有樟脑球的衣橱里放了好久,而且内侧口袋上还贴着标签:“巴黎,马勒塞布大道27号,英国裁缝,戈迪恩。”就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