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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面吸了几口湿润的空气后,我感觉凉快了不少。我在圣詹姆斯街的一个电话亭里给苏格兰场去了一个电话,然后便开着警车穿过午时拥挤的车流,来到了海德公园。从外面看,杰弗里·韦德的府邸也没比街边鳞次栉比的其他暗褐色石头房子特殊到哪里去;除了大一点之外,并没有什么不同之处。
不过,他的府邸里面却非同一般。这方面我不是专家,我自己在克罗伊登东区有一套房子,那房子有六个房间,还有花园什么的,就足以令我自豪了;而且身为一名警察,管家什么时候举止真像管家,什么时候像一出客厅喜剧中的演员,我还是知道的。这名管家让我很不舒服。他带我穿过一个很宽的走廊,走廊里拴着很多长毛马,又带我进入了一个小房间,房间的陈设是所谓文艺复兴的风格。然后,他优雅地拿走了我的名片,去问韦德小姐愿不愿见我。
我等的时间不长。外面的走廊里传来了沙沙脚步声和窃窃低语声,然后,一个果断的声音把这些声音都盖过了:“我来对付他。”话音一落,门帘就被人一把掀开了,我所面临的是格里戈里·曼纳林先生的冷笑,他出场的姿态就像大鼻子情圣西哈诺·德·贝热拉克5。
“哟,是老兄啊?”他说,“有何见教?”


第22章 米利亚姆·韦德去地窖的原因
我知道此人必是曼纳林,因为不可能是别人。他走进了房间,脸上是一种满不在乎的神情,用手指弹着我的名片。而在这种漫不经心的神态背后,流露出来的是憎恨——原因嘛,我说不上来。不过,我相当仔细地把他从头到脚端详了一遍。他个头很高,肩非常宽,腰却很细,不过他的那身浅灰色西装并没把这一点突出表现出来。他的穿着打扮,菲尔见了也许会说,无不透着非常好的品位。他总是微微昂着头。他那轮廓分明、晒成了古铜色的脸上蒙着一种诙谐鄙夷的神色;黑黝黝的头发梳得油光水滑,而且那“乱糟糟的眉毛”——借用卡拉瑟斯的说法,是什么意思就别管它了——下面的眼睛还打量着我。至于他那“受到压抑的爱好吹嘘、活力四射和容易激动的可爱天性”,这也是卡拉瑟斯提到过的,倒是一点也看不出来。打死我也不会说他“可爱”。不过,他身上确实有一种魅力。他用肩膀顶开门走了进来,从长长的窗户中透进来的光线把他照得容光焕发,而那些看着像假货但很可能是真品的文艺复兴时期的家具则把他衬托得更加光彩照人。
他微微一笑。
“我的好先生,”他非常绅士地说道,“你了解警察是怎么办案的吗?”
这何止是放肆无礼,简直可以说是疯了。从他的态度来看,他是在很认真地发问。那天我第一次感觉到想哈哈大笑,而且差点儿就当着他的面大笑一通了。他看见我硬是咬紧牙关忍住了,于是那股莫名其妙的恨意更强了。
“噢,”我说,“本人是刑事调查部的一名警司,不过我想这个职位如何,你可以有自己的看法。你就是那个在印度还是什么地方破了暴徒谋杀案的小伙子吗?”
他来到了桌边。
“你知道海得拉巴6北部那个地区吗?”他客客气气地问道。
“不知道。”
“那亚穆纳河7上游呢?”
“从没听说过。”
“那么,”他说,“你一问三不知,你觉得你有资格讨论那个案件吗?”
不管可以用什么样的理由来反驳,但要说这个家伙没把我气坏,那绝对是骗人的鬼话。尽管如此,我还是打算不计较他的人身攻击,干自己的正事,不料他接着又开口了:
“我之所以问你,呃——”他假惺惺地看了一眼名片,发现我的名字念起来太麻烦,于是改口说道:“我之所以问你是否了解警察是怎么办案的,是因为你想见韦德小姐。你要是懂点儿法律的话,就会知道你不能强迫她回答任何问题,而且就算是见面,她也有权要求有律师在场。”
“是,这个我清楚。所以我才想知道她是否愿意见我。”
“我之所以提出这一点,你也明白,是因为今天早上你严重越权了,把三个人叫到你的办公室,没完没了地问一些你无权问他们的问题;结果他们怂得很,全都回答了。上帝哪!”他嗤之以鼻,“他们把我的忠告当成了耳旁风。我跟他们说过,要是非去不可,就带上一名律师……我说过了,你设下了什么愚蠢的小圈套,又是怎么威胁他们的,我不知道。不过——”
门帘一阵窸窣,哈丽雅特·柯克顿跑了进来。跟在她后面的是一个小伙子,他身体粗壮,行动笨拙,一头扎眼的红发,让人一眼就认出他是谁。萨姆·巴克斯特穿着一件松松垮垮的晨礼服,手里拿着一瓶威士忌苏打水。他那淡红色的眼皮下,一双呆滞的棕色眼睛显得很憔悴;他看曼纳林时,脸上是一副极其厌恶的表情,这把性情随和的他本人都吓了一大跳,让他不大敢相信自己会厌恶他到这种程度。
“格雷戈,别犯傻了,”哈丽雅特看起来很理性地说道,“他是我们的朋友,知道事情的真相——”
“真相,”曼纳林重复了一遍,笑了笑,从鼻孔里哼了一声,“是啊,我也知道真相,你明白的。所以我才要想办法掩盖呀。”
巴克斯特端着杯子做了个手势,反对道:“岂有此理,她是想见他的!不管怎样,她都打算见他的。听我说,警司,要不是我放纵了一把刚刚清醒过来,我今天早上就过去见您了。您想问什么尽管问。我是公子艾布,您知道的,”——听到这里,曼纳林咧嘴笑得更厉害了——“也许帮得上忙。”
“关键在于,”我说,“曼纳林先生愿不愿意回答问题。”
“我当然不愿意啦。”曼纳林回答说。
“为什么不呢?”
“因为我没有这个义务,也不想回答。”他冷冷地一笑,对我说道。
“你是愿意回答我的提问呢,还是验尸官的讯问?”
他哈哈一笑。“老掉牙的问题,老掉牙的套路,警察永远都会威胁这一招!我亲爱的哈德利先生,你觉得你能传唤我去接受审讯吗?”
“我亲爱的曼纳林先生,”我已经非常不耐烦了,“就是坎特伯雷大主教,只要他们认为他与案子有牵连,也照样可以传唤他。如果他们能够证明主教大人至少在一个方面撒了谎的话,那就更不消说了。”
我以为这一下可以让他张口结舌,可是只略微产生了一点效果。我第一次看到他眉毛皱成一团,这让他看上去都有点像对眼儿了;不过,他的态度接着就转为异乎寻常、彻头彻尾的鄙视,嘴巴像希腊面具那样张得老大,然后又淡淡地笑了一下。
“真能传唤我?”他的口气很嚣张,“拿这老一套吓唬谁呀!事实上,我没撒谎,我还懒得劳那个神呢,我说完了。”
“事实上,我也懒得劳神来吓唬别人。传讯你完全是多此一举,因为你已经向卡拉瑟斯巡官作过一些供述了,现在都记录在案呢。我就是不知道你会不会翻供。”
“什么供述?”
“明白了。看来你终究还是愿意回答问题了?”
“你心里清楚,你那是很牵强的狡辩。我想回答就回答,不想回答自然就不回答。”
“说得很在理。言多必失,有罪的人哪能多说啊,对吧?行。星期五晚上,你跟卡拉瑟斯巡官说过,你10点40分去过蓓尔美尔街的摄政王公寓大楼。守在电话交换机旁的小伙子告诉你楼上正在开派对;可你跟他打了个马虎眼,还是上去了。”
说这些时,我的语调很平淡,没有起伏变化,只是照着笔记本念了出来。他微微耸了耸一边的肩膀,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但一个字也没说。
“引用这段话的目的,”我解释道,“并不是要说你撒了谎,而是要确定说实话的是你,还是其他所有人。柯克顿小姐今天早上在我办公室告诉我,他们是11点过了好大一会儿全都从博物馆回来之后,才交代那个小伙子,让他对外说楼上正在开派对的。在那之前,小伙子压根儿就没接到对外说什么的指示。他知道他们全都出去了,而且他只知道这一点。那么现在问题来了:难道除了你之外,整个教堂的人全都唱错了?——对了,你是这么说的,对吧,柯克顿小姐?”
那个姑娘坐在一把高背靠椅上,两眼不自在地东张西望。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这么说的,”巴克斯特突然灵机一动,“但是确实如此。我的意思是说,我记得那事!那小子说我们整晚都待在上面,他还得了两英镑赏钱呢。”
曼纳林的笑声变得单调空洞,听着会让人联想到小孩子在玩具放映机上循环播放的有声影片。不过这笑声非常刺耳,而且显然令哈丽雅特很不安。
“你就了解到了这些啊,哥们?”他兴味盎然地问道。
“不,不止这些,还有别的。比如说,你去那个地方的真正时间,你到那里的真正时间。”
这话戳到了他的痛处。“哦?所以你不相信我去过那里?很遗憾。因为,要知道,我的确去过。”
在这个问题上他是无懈可击的,而且他心里有数,但他显然是把全天下的人都当傻瓜了。
“我并不怀疑你去过那里。我只是在问:是几点去的?不管怎么说,肯定不是10点40分去的。看电话的小伙子说了,你不是那个点儿去的。不到半个钟头前,卡拉瑟斯巡官找他问过了。”
曼纳林稍稍耸了耸肩,绕桌子走了几步,站在了一个背光的位置,好像在左思右想。他太狂妄自大了,从我身边走过时,居然还用手肘把我推开了。
“看来你还真有两下子呀,探长先生,”他说,“但事实上,那小子是怎么也不会看到我的,因为怕人看见,我是走后门从后面的楼梯上去的。你想知道我为什么要避人耳目,又为什么要去善良的霍姆斯先生的公寓看看吗?我的好长官,到了适当的时候,你会知道的,但甭想从我嘴里知道,因为我这个人喜欢吊人胃口,让人坐立不安,因而也就选择了不回答。唉,阿拉伯人说得好啊:Lahm elkhanzeer yuhfaz muddah izâ mullih!你这个喋喋不休的大骗子,容我解释一下这句话,好让你记在你的笔记本里吧。这句话的意思是:腌过的猪肉能久放。我向你推荐这一处理方法。另外,你是见不到韦德小姐的。”
这时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为什么见不到?”
她是什么时候进来的,我没看见。她双手搭在一把椅子的靠背上站着,此时我终于见到了米利亚姆·韦德的真容。从哪个角度去评判这个姑娘才理性、切合实际而又符合常识呢?
她的长相无疑很好看,而且除了有黑眼圈外,看上去也非常健康。我猜得出来我太太对她会是个什么看法,但这样的看法在我自己的证词里没有立足之地。说她很健康,是因为那是她给我的第一个印象:当时她穿的是一件粉色的晨袍,或者说睡衣什么的;虽然我一向认为粉色是一种不圣洁的颜色,但这颜色却跟她极其相称。见到她,你就会联想到粉色,明白我的意思吧?卡拉瑟斯就会联想到。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我理解是什么东西让大家都对她趋之若鹜了——即使她不倾国倾城,不搔首弄姿,而且(确实)不聪明伶俐。她进来后,房间里的整个气氛都为之一变。不,不,菲尔,我可不是一个老色鬼,也没陶醉于充满诗意的想入非非之中。我是个实在人,只不过是在陈述事实而已。她站在那儿,双手搭在那把深色椅子的椅背上,黑头发,黑眼睛;而且我相信,在伦敦看到任何别的女人在下午1点,穿着睡衣走进一间接待室,那都将是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情。你根本就意识不到会有这样的事,只会因为注意到了你的确注意到的事情而感到愧疚。我说清楚了吗?
她颇没好气地说道:“他为什么见不到我?”
“他想把你送上绞刑架,就是这样,”曼纳林冷冷地回答,“如果你觉得无所谓……”
“胡说八道!”米利亚姆露齿一笑,用力喝道,还扬起了一只手,“另一位警官呢,和善的那位?绞刑架!哎哟,我说,多无聊的蠢话!”
曼纳林倏地转过身去。
“我只是在提醒你,亲爱的,”他依旧以冷冷的语气对她说道,“如果我叫你别干的事,你偏要干——唉,我们势必分手,是吧?而这件事曝光后,你到哪儿再去找一个丈夫啊?”
她的脸唰的一下变白了,但没吭声。曼纳林的这番表演冷静沉着,举重若轻,我在任何舞台上都没有见过;他冷酷无情,是个疯子,却说出了那样的话——这句话,要是换了别的男人来对任何女人说,或是在任何人面前说出来,肯定就变成破口怒喝了——但他的语气搞得谁都无话可说,更别说质问他了。他转过身来,冲我漫不经心地眨了眨眼,点了点头,一句话也没再说,就优哉游哉地走出了房间。
而在米利亚姆·韦德眼中,我看到的是恐惧。她挪动了几步,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突然失声痛哭起来。
嗯!我明白,在回忆这一幕并将其完全勾勒出来,以便菲尔了解情况的过程中,我可能超出了一个务实者的限度。不过,情况就是这样。我把其他人都送走了,告诉他们我想单独向米利亚姆问话。然后我拉上了门帘。但我有一种感觉,眼下我除非每一招都慎之又慎,否则就会满盘皆输。
她已经走到一扇高高的窗户旁边,坐在了一张长椅上,椅子的皮革靠背上有一些图案,饰有黄铜钉扣。她向前倾着身子,一双大眼睛死死地盯着我,微弱的光线洒落在她的脸上、脖子上,还有裹在她身上的粉色睡衣上;虽然我愿意发誓她不是故意的,但她那向前倾身的样子,任何一个女陪审员只要看了都会赞成绞死她。无论如何,我还是谨慎地挑了一张跟她有一定距离的椅子坐了下来,亮明了自己的身份。
“所以,”最后我果断地说道,“你千万不要被他吓着了。”
一阵沉寂。可我看不太懂她的表情。她正打量着地毯。
“噢,他没吓着我。只是——我不清楚自己是怎么想的。我搞不懂他!他——他今天早上骂我是一个卑鄙的小贱货。”
“他知道我们其余的人都知道的那件事吗?”
“我不清楚,”她很坦率地看着我说道,“我没跟他说过,而且我觉得别人也不可能说过。也许说了也无妨。有时候吧,我喜欢他,可有时候呢,他又让我心里发毛。我——”她突然停下了。
“柯克顿小姐今天早上来我办公室时非常担心,生怕整个事情——你明白我指的是什么——弄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对此你是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