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在西方十分畅销的小说,如谭恩美的《喜福会》(Joy uck Club),也包含着明显的对于西方读者趣味的迎合,改编的电影竟然把中国的民间比喻“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表现为一个中国女人当真从中国拿着一片鹅毛不远万里到美国去探望亲戚,这是荒唐不经的。当然,这本书也有它的动人之处,我无意在这里对全书做出轻率的价值判断。
不仅在西方,近年来,在中国,许多作家和电影导演,热衷于做“被看”的“他者”,热衷于表现中国人的奇特、神秘、古怪以至于贫穷、野蛮、残酷、愚昧。一些青年作家从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成功受到了极大鼓舞和启发,他们也热衷于用类似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描写“神秘的东方”,热衷于写一些匪夷所思的地理条件下的闻所未闻的故事,即专写穷乡僻壤里的奇闻佚闻,或只是曾经存在于一些人的口头而早已灭绝了的奇风异俗,加上来自原始迷信的传说故事。
可能是由于外国硬通货的吸引力,或是由于对西方文化的追逐,一些急于成功的作家从开始谋篇就考虑到翻译成外文的前景,竭力投合西方可能的读者的口味。电影也是如此,张艺谋的才能是世界驰名的,他在中国也有极多的观众,我个人对他的成就一直极表敬意。但是他在《大红灯笼高高挂》一片中所表现的挂灯以表示“驾幸”、捶脚以增进性欲等情节,全都是杜撰,中国并不存在这样的性风俗。电影家、小说家有权虚构情节,对此我对我的同行们没有任何异议。问题是如果有机会告诉北美与欧洲的观众,哪些情节是写实的,哪些情节是杜撰的,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也许就更好了。
也许这些提到的小说和电影更适合于娱乐和抒情,而不是反映中国的真实。也许那些奇特的描写表现了作家的出色的想象力,乃至具有某种文化学的意义,但它们显然无助于正确地了解中国。请不要太相信流行在你们那里的以中国人和中国为题材的小说和电影,想了解中国还是到中国去看一看更好。
中国历史上确实存在过多妻制。描写中国的多妻故事也许迎合了某些男性的性心理,所以这类题材的作品很容易得到市场。
我的朋友、意大利著名导演贝尔多鲁奇导演的《末代皇帝》得到了巨大的成功。我在部长任上支持他完成了此片的拍摄。他描写的皇帝与两个妃子同时做爱的场面,其中对被单的起伏的表现或许是有中国文化特色的,因为中国古典诗词中有时用对牙床、锦衾和罗帐的描写来曲折地写人们的性生活。然而,具体到中国皇帝,他同时与两个女人做爱是不可能的,他们不是猫王,他们大都患有性无能症,多妻制对男人也并非总是好的。当然,同时,中国的旧时代虽然允许男人特别是皇帝的多妻,从道德和风俗上是绝对不允许同时在同一张床上与一个以上的女人做爱的。群交和乱交,这在中国是没有记录的,它的发明权显然是属于现代西方社会。
上面提到的只是一个并不十分重要的细节。重要的是,贝尔多鲁奇的电影表现了对中国人在近现代的遭遇的巨大同情,面对着历史的冲突、历史的曲折、历史的考验、历史的挑战,个人常常是渺小的,个人的选择余地是很有限的。那些动不动想教训中国人的人,那些整天要给中国人上文明社会的ABC课的人,遇到了中国人在近现代遇到过的境遇,我不认为他们一定比中国人表现得更有道德或更智慧。
简单的结论:
小说和电影对于“他者”的形象推广,有着重要的意义。然而,小说和电影毕竟不一定可靠。
为取悦西方受众而过分地编造,虽然可能取得市场上的成功,从艺术良心与艺术质量的角度来看,这不是很可取的。至于具体作品,还是要做整体评价,我前面提到过的张与贝的电影,从整体上看都是优秀的成功的。
全球化的进程将使东方不再神秘,依靠神秘来吸引受众,将不可能长期成功。我们(华人)与欧美人互为主体与他者,在以往许多代中国人的眼里,中国人才是主体,而欧美人正是他者异类。中国人也有过许多对欧美人、对“洋鬼子”的荒谬的描绘,许多外国人在中国的形象也并不佳妙。这需要一个过程来增进相互了解,需要一个过程学会更文明也更聪明地共处于一个多元的世界。
随着亚洲的崛起,随着中国的进步,我个人并不为中国人的形象问题而感到担忧。中国人在开放过程中学到了许多好东西,发展与壮大了自己,这也增加了中国文化的自信,树立了中国与中国人的日益良好的形象,使中国传统文化的弘扬获得了新的可能。中国在世界上不会永远是“他者”。我们也从不认为具有五千年不间断的文明史的中国是“他者”。这里需要的是交流。文化交流将对各方有益。友谊离不开正确的理解。
14.一个人与一切人的价值标准

沈从文是被海内外一些论者树为“伟大的孤独”的一位著名作家,就是说,他被认为是一直对主流事业采取疏离态度的矜持者。
这样,记得从一九九九年第二期《纵横》上读到傅光明《沈从文和萧乾:从师生到陌路》一文中对沈先生的某些描述,就觉得很令人惊异。例如:
沈从文……虽然做着文物讲解员,可也一直巴望有机会出头露面。他希望能得到表明自己政治上进步的机会……萧乾清楚记得一九五七年反右时……沈从文揭露萧乾早在三十年代就同美帝国主义勾结上了……
沈在一九七〇年九月二十三日致萧乾信中谈到他正在摸索新诗道路,他提到中国人民在伟大领袖毛主席领导下,万千民众不断努力,人间奇迹得以一一出现,自己便在兴奋中“写了首《红卫星上天》的长诗,如有机会在另一时公开。可惜照目前形势说来,我大致不会看到这首诗发表了。这也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时代多伟大,个人实在小得可笑”。
那是一九七二年,萧乾想通过在北京市委工作的一位青年朋友给沈从文一家解决住房上的困难。不想沈从文得知此事后,极为不高兴,当即给萧乾写了封措辞严厉的信,指责他多管闲事。两人偶然相遇,沈从文劈头就是一句:你知不知道我正在申请入党?
那已经是八十年代了,杨振声之子杨起先生为出版《杨振声文集》,便去找沈从文写序,不想沈从文那篇序写出来是写得近乎批判证明材料。
到了该刊物同年的第十一期,发表了对上文质疑的苏仲湘文:《也谈沈从文与萧乾之失和》。同时,此刊也发表了傅光明“致本刊编辑部的信”。仍坚持他的文中所提诸事是可靠的。
笔者按:沈翁、萧公我所敬佩者也,上一代的是是非非非我辈敢于置喙者。问题是把绝对的疏离,即不合作态度变成价值标准,恐怕是后人的起哄即kitsch(这个词下面还要再谈)也。如以此为文学评判标准,留在内地的作家大概谁也当不成排头。笔者从不止一篇文章中读到过沈翁在解放初期曾深为各种新气象所感动,以至他老想参加解放军做宣传文艺工作,这完全可以理解,也许不如此反而有损沈老的形象——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能够对国家民族的天翻地覆若无其事吗?等到时过境迁以后,以新的海内外kitsch为标准、制造新的典型、新的神话,是否有这等事情呢?不可不察。

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介绍到我国后,“媚俗”一词立即流行了起来。近读海外一刊物上学者景凯旋的文章,乃知它的原文是德语词kitsch。景文介绍了昆德拉自己对此词的解释,昆自称他是用此词指一种矫揉造作的虚假的崇高状,指以一种虚假的浪漫主义与诗意的本质化来掩盖真实生活而不能面对生活的全部真相。故此,昆德拉才引用希伯来谚语:“人一思想,上帝就发笑。”同时昆德拉恶作剧地调侃大谈屁眼与大便的问题,他问,那些伟大的神灵,大便不大便,长不长屁眼呢?景文还说在国内的文化讨论中kitsch恰恰被做了意义完全相反的解释。
我读之大惊失色,乃查字典,可惜我并没有什么特别好的英汉字典。在韦氏英文词典一九六七年麻省版中,它被简单地解释为“质地(品位)低劣的文学艺术作品”。这倒庶几可以说是有一点“媚俗”的意思,但也呀呀呜。在牛津大学出版的一九八四年版《牛津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词典》中,此词被解释为“(艺术、设计等)矫饰的;肤浅的;炫耀的”,英语解释是“pretension,superficial,showy”。其中第一个英语词的汉语解释是“自负的,自命不凡的,骄傲的,自夸的作者(书、演说等)”。这些东西至少与我理解的“媚俗”不怎么搭界,倒更像是一些大喊大叫、装腔作势、令上帝发笑的“思想者”的行为,当然,也更接近于景氏讲的昆德拉自己所作的解释。在新西兰奥克兰一九七四年出版的英文词典中,此词被解释为“炫耀自负的与趣味恶劣的”。这个解释既可以包括“媚俗”也可以包括笔者发明并戏称之为“媚雅”的。而在上海译文出版社《英汉大词典》中,此词被解释为“矫揉造作、庸俗的文学艺术作品”。也是话可以两头说,最后还是一头雾水。但是如果想一想昆德拉的原作,想想他的那些正文和议论和恶毒调侃,就知道我们说不定还真是弄了一回“猴吃麻花——满拧”。
有一句戏言,说是近百年的中国,一切麻烦皆来自翻译的不准确,诸如民主、专政、主义、倾向、部长、总统、主席等,都翻得不对,我听了目瞪口呆。不过我知道,中国读书人,包括笔者本人在内,都是读原文书的人少,望文生义地对译文进行发挥为自己所用的人多——我们中国的表意文字确实信息量大,人们一看那两三个汉字就能见解上一大堆,哪怕那明明是第一次碰到的舶来学术术语,绝少有人去查对原文。同时当今世界国人特别是那些新出炉的博士(fresh Ph.D)们又都喜用洋专家、洋名词的中文翻译,特别是港台版的翻译作依据,以壮声威,能不……能不吃麻花乎?

无独有偶,《书屋》两千年第二期上有郜元宝的一篇《居韩零墨》。内中提到颇为时髦的“有机知识分子”一词:
夜翻赛义德的《知识分子的抗辩》,首章论葛兰西“有机知识分子”理论甚详……“有机”(organic),似应取“组织的,建制的,功能的”一层含义……葛兰西主要指“工业技术人员,政治经济领域专家,新文化与新法律之组建者”,等等。赛氏自己补充的实例包括现代公共关系专家乃至广告设计者和产品推销员。“有机知识分子”对立面,赛氏沿用朱利恩本达的理论,认为主要是以传统教师、牧师为代表、追求形而上的超越价值、始终保持对社会现实的批判态度、多少有些迂阔怪异的那些知识分子。
……国内一段时间……许多的理解……与葛氏恰相背驰。倘不修改葛氏原意,则将鲁迅归入“有机知识分子”……反而要将“先生”推到他们不齿的“伪知识分子”之列……
读了这一段更是大惊失色再失色,反省我对于“有机”云云的认识,也是望文生义,既然有机,就是说不限于专业而是行行灵通,关注一切,介入一切,又“红”(或白或黑)又专的导师型、火炬型、救世型,至少是社会批判型、福柯型的精英。同时我也认定,有机当然比无机好,有机就是有生命有活力有灵性嘛,无机就是五金矿物之属嘛,有机与无机知识分子我虽不甚了了,无机肥料与有机肥料之别还是略有所知,厩肥有机而化肥一般无机,我是主张舍化肥而多用动物大小便与绿肥的。
却原来我蠢得可以。原来言之凿凿、论之滔滔的人,对基本名词未必就用得对。
没有别的办法,还是查字典吧。牛津的“双解词典”中对于organic的解释是“器官的、有机的、组织的”。《现代汉语词典》对于“有机”的解释分两意,其一是指除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酸盐外的含碳物质;其二是指互相联系不可分,例句是“有机的整体”。我又查了《大美百科全书》,其中organic条只有“有机化学”一词。显然,英语的organic一词来自organ,而organ的含义据《英汉大词典》解释是风琴、器官、机构、机关、机关报、阴茎和嗓音;而organic一词的解释是器官的、生物体的、某种化合物的、整体的不可分的、组织的、简单的、最低标准的、接近自然的,医学意义上组织结构的器质等。我感觉此种解释似与西方的科学主义、实证主义传统有关。而译成“有机”以后,它的中文意义似乎发生了变化,因为《辞源》《辞海》对关键字“机”的解释是弩机的发动机关、织布机、器械、抬尸之床。以上这些似还未大离organ之谱,接着便是:一、事物的枢要,如机要、枢机;二、灵巧;三、细微——通几;四、事物变化之所由(见《庄子》);五、先兆;六、素质;七、危殆;八、时会、形势。这可就与organ大相径庭了。中国人对“机”“有机”的理解比西文能动灵活得多,它被接受后出现了一种与原文颇异其趣的使用方法乃至描绘色彩,这当然又与中国文化的特点有关。“机”对于中国人来说,既是机器、机关、机械,又是生机、机智、机缘、机会、契机、机遇、机变,直至天机、玄机。以中国之机来理解西文之organ,能不吃麻花吗?
就是说,有机云云,一种理解是科学的、分析的、物质的、西医式的,另一种理解则是中医式乃至孔老式的理解。问题在于理解成了生气贯注、灵动飞扬、修齐治平而又鲲鹏展翅式的第二义,再一想象发挥就与“器官的、组织的、建制的”等含义恰恰取向相反了。
惜哉我的英语之不及格也,上述想法难免贻笑大方,求教于通人吧。
(错译就错译,错引就错引吧,动不动就来个含义恰恰相反,令人哭不得、恼不得。据说福柯在我国的命运也是如此,福柯在我国常常被作为精英意识强调者的偶像,而识者见告,这恰恰与福氏的基本主张背道而驰。呜呼哀哉!外文翻译出这种事情,是由于文化的不同——反正现在什么事只要用“文化”一解释也就没脾气了。那么顾准呢?顾准说自己是“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的,后来是不是也被一些朋友反其道而用之了呢?)

不止一位朋友谈论起哈维尔与昆德拉的优劣对比。我不懂对这两位捷克人士怎么个比法。昆德拉主要是一个小说家。他对政治生活并不那样投入、那样执着,也许他少了一些政治勇气与激情(这里并没有涉及该国的政治与意识形态是非问题,反正那是别国的事,我们只能尊重该国人民的选择),却多了一些清醒、超脱、疏离。他的选择有所失也有所得。哈氏虽说是剧作家,他的戏剧艺术却没有多少中国人知道,这对于一个艺术家来说绝非光荣,除非他承认自己首先不是艺术家。人们议论他是因为他从阶下囚到总统颇有些吃罢苦中苦、而今人上人的色彩,是大“成功者”。这当然也是一种选择,同样也是有得亦有失的。我们用不着赞叹人家的成事,正如用不着以中国的政治标准去衡量批判他反对了苏联东欧式的“社会(帝国或殖民?)主义”;同样也不必以莎士比亚等为尺度去嘲笑哈维尔并非国际戏剧大师。对于一个剧作家来说,当了总统却没留下好剧本也许是一种悲哀;对于政治家来说,成了大事至少是他个人的能耐质素加运气。不是戏剧大师就不是戏剧大师,当了总统也找不来大师的地位、贡献与感觉。这也正像昆德拉,没当总统,也没得上诺贝尔奖;虽然没得诺贝尔奖但也在世界上,特别是在中国大大地红火了一阵子,以至于kitsch变成了媚俗,也成了有机的热门词。一位比我年轻得多的女作家告诉我:“其实昆德拉的小说最取巧啦。”我觉得她讲得着实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