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人迎进门,鲁老二态度恭敬,接过江容庭手里的酒,叫了媳妇进来,忙吩咐道,“快去,准备些下酒菜来。”
两人喝了几杯酒,鲁老二没喝几口,看着对面的江容庭,脑子却有点晕,这么个身份尊贵的小郎君,跑来找他鲁老二喝酒,他可真是出息了。
江容庭也只喝了一杯,便笑着放下了,“鲁管事见谅,长姐不许我多饮。”
这长姐可不是一般的长姐,而是世子夫人。鲁管事二话不说,立马道,“那自然是少喝得好。”
江容庭同鲁老二闲聊起来,他虽年纪轻,但也算得上有些见识的,虽是读书人,却不迂腐,识文断字,对不识几个大字的鲁老二,也没有什么轻视。他说起自己在家里的事,说到过年查账,一个染坊掌柜看他年幼,就想用假账哄他,因跟做生意有关,鲁老二听得有滋有味,听完了还砸吧着嘴,道,“小郎君还是心善,只撤了他掌柜的位置,这等子欺瞒主家的奴才,就得重重的罚。谁不喜欢银子,可那昧良心的事情,怎么能做?!那话……怎么说的来着,什么爱财什么有道……”
江容庭接话,“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鲁管事是个忠义之人啊”
鲁老二这个么爽朗汉子,都被夸得有点脸红,心里想,这读书人夸起人来,怎么就这么好听呢,忍不住羡慕道,“还是您这样的读书人懂得多啊!”
江容庭谦虚地笑了一下,又叹了口气,“我虽读了些圣贤书,以往还沾沾自喜,自以为懂得比旁人多了些,今日见了那些百姓,才觉自己无能。我与鲁管事投缘,也不怕你笑我,今日施粥之时,看见那些壮汉在前,妇孺饥肠辘辘,却落在最后,我心中实在不好受。夫子往日说,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叫我们每日三省,自己做到了,方能推己及人。但那种时候,我说什么,都无济于事。”
鲁老二也是摇头道,“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不瞒小郎君,我也施了几年的粥了,皆是如此的。还有那好吃懒做的,平日里哪里吃过这样好的米,听说这里施粥,走好几里路过来,吃饱了才肯走。你若拦他,他就觉得你夺了他的吃食,恨不得扑上来咬死你。一个我等自是不惧,但一窝蜂涌上来,都是老百姓,你又不能打他,否则便是坏了府里的名声,也只能由他去了。”
江容庭垂下眼,仿佛在深思,捻了一粒花生米,送进嘴里,慢慢道,“鲁管事的话,倒是提醒了我。正因为是好东西,才人人争抢,那倘若是那些人看不上的呢?”
鲁老二纳闷,“小郎君这是何意?”
江容庭解释道,“我的意思是,我今日在各家粥棚都看了一圈,各家都用的是白米。一般百姓家中,也不会日日吃米面,有白吃的,他们自然要来了。若是他们平日里吃惯了的,甚至是看不上的,他们就意兴阑珊,没了兴致了。”
鲁老二琢磨了一会儿,猛地一拍锃亮的大脑门,“您的意思是,咱们把白米换成其它,比如糟米之类的,那些好吃懒做、年轻力壮的,就不会过来夺食了?”
他说着,却有点迟疑,这自然是有用的,但他没必要干这事啊,管他三七二十一,没昧下粮食,好好的把粥施下去,就算把主子交办的事给做了。至于粥进了谁的肚子,他就管不了了。
江容庭颔首,“鲁管事所言,正是我意。且白米与糟米之间的米价,相差数倍,若是把白米换做糟米,非等能把粥施给真正有需要的人,还能惠及更多人。施粥本是心善积德之举,府中做这事,也并非米粮多了没处用,而是真正想为百姓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鲁老二本来还摇摆不定,听了这话,却一下子有了想法。他是知道的,府里老太太最是心善,每日都要念经的人,也是给府里几位打仗的主子行善积德,他要是能把这事办成,不说别人,老太太知道了,第一个就要赏他。至于怎么叫老太太知道,这还不容易啊?老太太他是说不上话,但她老人家身边那些嬷嬷丫鬟的,总有搭得上线的。
更何况,还有江小郎君呢。
江小郎君要是替他和世子夫人美言几句,他也能得不少好处啊。他方才可是赞他,是忠义之人呢!
唯一需要琢磨的,就是怎么才能把这事给推行下去。
鲁老二连酒都顾不上喝了,皱着眉就开始琢磨,江容庭看他神色,自然明白,施粥这活,真正操作起来,还是鲁老二这个老手擅长,真叫他去做,却说不定做得不如鲁老二好。
所以他有了想法,没有贸贸然跟长姐提,而是来找了鲁老二。
一来长姐虽主持中馈,但他怎么也不能用她的威,去压鲁老二,阿姐自己尚且要小心行事,他更不会仅凭一腔热血,就鲁莽行事。帮别人的前提是,保证自己和亲人的安全,这一点上,江容庭不会退让。
二来,这个功劳,他不需要,但鲁老二恰恰很需要,他提前打听过,鲁老二这些年被另个管事压得抬不起头,手上除了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剩下的也就施粥这一样了,他不信他不想抓住这个机会。
江容庭不贪功,出了主意,就开始静观其变了。
鲁老二果然是个有想法的,自第二日起,陆家的粥棚,就从原来的一种,换成了两种,一边是跟之前一样的白米,一边是口感差了不少的糟米,如此一来,蜂拥而上的人们就自动分成了两排。
不少老弱妇孺都晓得,陆家的粥棚抢的人少,都巴巴赶过来领糟米。对她们而言,能填饱肚子,就是最重要的事,至于挑三拣四,那都是有的选的人才会做的事。
再过两日,白米也撤了,只剩糟米。有几个来占便宜的,还想发脾气,结果看到江容庭身边几个带着刀、虎背熊腰的侍卫,也灰溜溜走了,去别的粥棚了。
几日下来,众人都已经默认如此,不少老弱妇孺都不去别的粥棚浪费时间,一大早就等在附近,卫国公府的粥棚一搭起来,她们就涌了过来,且她们都知道,不会跟以前那样排了半天,只得一碗清汤,陆家的粥棚用的是糟米,虽口感粗糙了些,但却浓稠了不少,一碗下肚,多少能吃个六七分饱,便也不胡乱争抢,秩序井然排着长队。
这也算是粥棚处的一奇特景象了。
江容庭今日照旧跟着鲁老二一行人出门,到了粥棚,看他们把架子搭起来,百姓们围上来领粥。正准备去别处看看,就瞥见一个领粥的妇人,怀里抱着个小孩子,那小孩子面上脏污,一块黑一块白的,露出来的脸也瘦巴巴的,贴着母亲的胸膛,舔着干裂的嘴唇。
江容庭想到自己今早出门前,阿姐叫丫鬟给他送的一包糕点,让他路上饿了吃的,就叫侍卫去拿了过来。叫那妇人到跟前,用帕子包了,递了几块过去。
那妇人看见面前的小郎君,生得俊秀不说,身上干干净净的,活脱脱一个世家的小公子,像天上的月亮一样,忙垂下头,小心翼翼接过去,嗫喏道,“谢谢贵人。”
江容庭摇摇头,又看了眼妇人怀里的小孩儿,除了一张脸,整个人都被妇人用一块脏兮兮的蓝布抱着,连手都裹在里头。便道,“天热,你这样抱着,孩子要喘不上气的,松一松吧。”
他只是随口一说,岂料那妇人却像怕他动手一样,一下子把孩子抱得更紧了,警惕盯着他看,扭头就跑了。
江容庭一愣,觉得这妇人的反应很奇怪,他怎么看也不像是会抢她孩子的人。他心里觉得蹊跷,就想到人拐子上去了,叫了个侍卫过来,他说得委婉,道,“你跟过去看看,是不是有什么不对。”
侍卫应下,朝那妇人走的方向去了。过了小半个时辰,侍卫才回来,江容庭问他,侍卫就道,“人太多了,属下找了会儿,才找到那妇人。属下问过跟他们住一个安置点的人,的确是亲生母女不假。”
侍卫是自家姐夫的人,江容庭听了,也就点头了,“那大概是我多心了。”
毕竟是个刚遭了灾的妇人,警惕心强也是很正常的。
施粥只到日落时分,一到时间,鲁老二就开始叫人收拾,一行人回府。到进门处,守门的门房给他们开门,还挨个递了一粒药丸。灾后容易有疫,吴大夫专门给开了药,出门施粥的人,每日都要吃一粒,以防带什么病回府。
江容庭已经习惯了,一口吞下苦到舌根的药丸,回屋换了身衣裳,才去立雪堂找长姐。
他过来的时候,江晚芙正带着姚晗玩瓷娃,是惠娘男人弄来的,觉得挺稀奇,就送到府里来了。从大到小,中间还是空的,可以套起来玩。
“阿姐。”江容庭进门,笑眯眯喊人。
姚晗现在知道喊人了,他尤其听江晚芙的话,看见江容庭,就喊他“舅舅”。
江容庭伸手摸摸姚晗的脑袋,看他贴着长姐,想到自己小时候,不由得有点醋,不过他到底是大人了,不会跟姚晗一个小孩儿计较,坐下来,三两句说起外头的事情。
阿弟这样有兴致,江晚芙自然是认真听着的,丫鬟进来送茶,给她端的是大麦茶,泡着几粒红枣,给江容庭端的就是普通的清茶。
本来没什么的,但江晚芙一下子就想起陆则在的时候,她习惯茶里泡各种东西,像桂圆红枣什么的,陆则却不大喜欢的,有的时候两人的茶摆在桌上,他一时没注意端错了,刚开始喝了一口,他就下意识皱了眉头,后来次数多了,就像习惯了一样,甚至也能跟着喝几杯了。
可能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就会相互影响,其实她也有很多,是被陆则影响的。
算算日子,他应该快到保定了,也不知道保定是什么情况……
江容庭说着说着,就发现长姐似乎走神了,他自觉停了下来,没作声,托腮看着长姐的脸。不知道她在想什么,神情特别温柔,阿姐一贯是很温柔的人,但这种温柔,和在他面前的不一样,除了温柔,好像还有点别的东西。
阿姐是在想姐夫吗?
……
前院书房里,门窗紧闭,连隔扇都关得严严实实。两人正在说话,看神情气氛,似乎不是很愉悦。
见对方油盐不进,严殊终于皱了眉。同为幕僚,他和余谦的利益,实际上是一致的,都是效力于世子爷,为他出谋划策。两人虽偶尔争执,但这般互不退让,却是第一次。
他忍了忍,还是道,“余兄,世子爷的安排,已经足够了,你何必再多此一举?人命关天,万一出事,后果不是你我能承担的。你我共事多年,我未曾知道,你竟是这般草菅人命之人!”
被指着鼻子骂,余谦脸也沉了下来,“你觉得是多此一举,我却觉得,这是最万无一失的法子,至于你说的草菅人命,未免太看得起我余某人了。不过是瞒而不报,朝廷早有准备,据我所知,宫中御医,早准备了众多的防疫汤药,难道应对不了区区瘟疫?笑话!瘟疫既不因我而起,也非我有意扩散,我何来的草菅人命!我不过是利用这个时机!太子品行低劣,德不配位,废了他,是全天下百姓的福祉。人人都像你这般瞻前顾后,胆小怕事,岂能成大事?!”
严殊咬牙,“好,你说朝廷可以处理,那我再问你,若要隐瞒,施粥一事,就要照旧。你可清楚,其中有位江小郎君,是世子爷的妻弟,他同世子夫人多有接触,万一他染病,传染给世子夫人,你当如何?”
余谦依旧固执己见,“你自己也说了,是万一,只是几日,就那样凑巧?哪怕这么巧,我自当去向世子请罪就是。自古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岂能因一妇人之安危,便瞻前顾后耶!你不必多说,我意已决,哪怕世子在,我也是这句话,这是最万无一失的法子。”
说罢,拂袖而去。
门哐啷一声关上,严殊被震得头疼,余谦的确足智多谋,多智近妖,他说的法子,也的确是万无一失的。但同时,他心里很清楚,世子夫人在世子心里是什么地位,她不是他们可以用来谋划算计的。
严殊深吸一口气,世子不在,他不能和余谦内讧,甚至不能拦他,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保证旁人不发现的情况下,做些防备,还必须是最不引人注意的那一种。
做好布置,严殊长出一口气,暗自咬牙,跟余谦共事,他能折寿十年都不止。
……
翌日,江晚芙刚用过早膳,就被惠娘盯着喝了碗浓黑的药,苦得她口里泛酸,一口气喝了,才问,“这是什么药?”
惠娘一脸担忧,“是避疫的药。吴大夫今早刚开的,老太太发了话,人人都要喝,一个都不能落下。”
说罢,说起府里的事情。
原是有个跟着出去施粥的小厮,夜里忽然腹泻呕吐不止,把同屋的人吓得不轻,想起他这几日都跟流民打交道,都以为是染了什么瘟疫,大管事吓得把吴大夫请来了。好在一诊脉,只是吃错了东西,才会上吐下泻。
虽是有惊无险,但也给府里提了醒。陆老夫人就发了话,叫大夫开了避疫的药,还立了规矩,从府外回来的,都要药浴,谁都不许偷懒。
江晚芙倒能理解,瘟疫的确是很吓人的,她没经历过,但小时候听祖母说过,要是生了瘟疫,一个村子的人,能死得一个都不剩。
她道,“虽麻烦些,但谨慎些,总是不会有错的。惠娘,你跟院里的吩咐下去,都照这么做。”
第119章
保定府衙署,天还没亮,陆则就出了衙署大门。
他前日才到的保定,只用了一日的时间,便摸清了保定各处卫所、关卡的情况,若换了旁人来,没有半月的时间,多半还是云里雾里的,但陆则不同。
家学渊源,陆家本就出将才,大梁三百六十二处卫所,于何处、屯兵几何,总兵何人,他都能倒背如流。至于边防关口,大抵没有人比陆家人更精通于此道了。
毕竟旁人不精通,只是被嘲弄几句,陆家人若不精通,丢的便是性命,还有满门的荣耀。
自昨日起,他便开始布置边防,从京城带来的精兵,一半用于增援关卡,安稳边陲,另一半,则被他派去救灾。一连几日,皆是早出晚归,好在也不是一无所获,昨日一小股蒙古骑兵,从马水口潜入,险些过了紫荆关口,幸而发现得及时。
他今日去的云川卫,附近的容城和雄县,恰是受灾最严重的地方,云川卫夹在其间,亦受了不少波及,得知陆则来了,云川卫指挥袁云匆匆来迎,见了面便请他进屋,小兵进屋奉茶,袁云开口,“世子见谅,拿不出什么好茶招待,您别嫌弃……”
陆则不是什么娇惯的公子哥,自然不会挑三拣四,“无妨。”
袁云忍不住一笑,打量了坐在对面的陆则一眼,摇头道,“世子还是老样子。昨夜援兵连夜赶来,我就想,以世子的性子,肯定会亲自过来,果不其然,不出我所料。当年宣府一别,不曾想,再见竟是这种场景。”
卫指挥一职,一贯是世袭。袁家世代守着云川卫,这一代便是长子袁云。戍边清苦,不过袁家在保定,也算得上是最显赫的门户之一了。两人相识,多少有点不打不相识的意思在里头,当时蒙古联合各部,意欲南下,云川卫去宣府支援,袁云跟着父亲前去。毕竟是将门虎子,装得人模狗样,但骨子里就是桀骜不驯的,得知自己要听陆则指挥,袁云自是不服。
陆则也懒得跟他废话,两人直接去了比武场,打了一架,把人按到地上了,一拳又没下去,松开手,起身,拍拍袖口的灰。
袁云现在想起那时的陆则,都不禁要感叹,这人年纪比自己小,怎么这么有心计?没错,就是心机深沉,打赢打输不要紧,顶多丢脸一点,他偏偏打赢你,又不打你,还平静地看着你,语气淡淡地道,“逞凶斗勇,不如留着力气,战场上杀敌。”
袁云感觉自己这辈子都没那么丢脸过,他好歹也是被人夸着“虎父无犬子”长大的,活脱脱被衬成个有勇无谋、行事鲁莽的莽夫。
后来上了战场,两人倒是意外配合得很默契,你来我往,袁云刚开始抱着较劲的心思,后来慢慢也服气了,人家还真不是靠着有个好爹、好身世,是真的有本事在身上的。男子间看得惯和看不惯,也就是一瞬间的事。
后来他爹想把七妹妹嫁给陆则,他还帮着美言了几句,只可惜后来不知怎么的,这婚事就没人提了。
现在想起来,还有点可惜呢。
人现在是陛下面前的大红人了。他们这些武将,最怕的不是蒙古人,而是帝王不知何时生出的疑心。比如他们袁家,守着云川卫,一年到头能有几次机会进京,连面都见不着,陛下哪里知道你是哪根葱,再有谁参你一本,连个替你说话的人都没有。
像陆则这样得天独厚,自己虽生在武将之家,母亲却是长公主,还有个皇帝舅舅,且皇帝舅舅还很看重他这个外甥,他的存在,足以保卫国公府接下来几十年的煊赫和平安。
当初真要把七丫头嫁给他,现下他们袁家也能跟着沾光了。
袁云摸摸鼻子,心里委实羡慕得厉害,要不是知道陆则已经成亲了,他都想再去扒拉个妹妹出来,主家没有合适的,什么堂妹表妹都行,身份是低了点,但他们袁家的女孩子,给陆则做妾,总还是够的。
要么试试?
袁云觑了一眼对面的陆则,心里动了点心思。
陆则却不知他在想什么,短短寒暄几句,便问起了正事。云川卫屯兵的数目,是整个保定最多的卫所,其意义之重大,不言而喻。他必须弄清楚,地动给云川造成了多大的损失。
说起正事,袁云也正襟危坐,态度认真起来。
两人从旭日初升的时辰,说到中午,下午巡视了云川卫,等到一切结束的时候,已经是夕阳西下的时候了,一行白鹭朝着橘红的晚霞深处飞去。
这对陆则而言,是很熟悉的场景,他曾经在宣府待过几年。一般屯兵的地方,地势开阔,远离繁华的城镇及县城,清苦而荒凉,宣府也是一样的。
他明明是很习惯的,以前也不曾留恋过京城的繁华,男儿志在四方,他很早就知道,自己是要守着边关的,但陆则看到这一幕,脑海中浮现的却是京城的傍晚。
繁华热闹的街道,如织来往的百姓,马车穿过街道时,顺着飘起帘子的缝隙,钻进来的糕点香味。那家糕点铺是一对年轻夫妻在经营,卖的最好的是红豆栗子糕。
他不爱吃,但小娘子喜欢,说这一家的栗子用得比别家好,肯定是仔细挑过的,她语气那么笃定,他听着听着,就忘了手里的书看到哪一段了。
然后过了几日,他便又给她带了一包红豆栗子糕。
让他留恋的,大概也并不是繁华的京城,不过是有她在的京城。
回过神,陆则收回视线,朝想留他住的袁云摇头,“不用麻烦,我还是回府衙。”
袁云见状,也就没有留他。把人送走了,看一行人策马走远了,卷起的尘土迟迟还没落下,袁云招手叫了个小兵,“过来,你去趟府里,跟夫人传句话……”
袁家。袁夫人正盯着长女做绣活,听见嬷嬷来传话,说卫指挥派人来了,她叫嬷嬷盯着长女,自己出去了。
“你是说,卫指挥让我接几个堂小姐、表小姐来府里小住?”袁夫人狐疑,袁云堂妹表妹不少,但也没见他跟哪个特别亲的,这无端端的,又不是过年过节的,把人接来府里小住?“他可还说了别的?”
传话小兵摇头。
袁夫人皱皱眉,便也只好点头,“行,我知道了。”
袁云又折腾什么啊?袁夫人想了一圈,委实没明白自家夫君的想法,索性叫嬷嬷去安排了。袁家最显赫的,自然是袁云这一支,其他旁支都巴不得能跟主家多来往,别说让女儿过来小住段日子,就是直接过继,他们都抢着答应。
……
陆则回到府衙,进门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保定知府姓沈,倒是个勤勉的,一大早就亲自去指挥救灾,天黑才回来,一回来,就来见陆则了。
保定跟别的地方不同,知府按说是统领全部事务的,但保定的卫所很强势,沈知府一个外来人,压根指挥不动他们,也没那个胆量去指挥,毕竟卫所最主要的是戍边,而非救灾。幸而陆则带来了人,才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所以沈知府就差把陆则,当菩萨供起来了,要不是陆则没点头,他连自己的正院,都想让给他住了。沈知府把打算寄往京城的急件给陆则看,等他看过、且点了头之后,才收回袖子里,擦了擦额上的汗,小心道,“下官准备了接风宴,不知世子是否有兴致赏脸。世子放心,没有铺张浪费,只摆了一桌,来了同知、通判等人……”
陆则扫了眼沈知府,看他紧张盯着他,顿了顿,点了头,“沈知府安排便是。”
沈知府一听这话,陡然松了口气,忙道,“是,世子放心。”
说罢,才退了出去。
说实话,保定的知府不好当,像袁家等,都很少给保定知府面子。卫所的事,知府插不上手,但戍边得当,是他们应该做的,一旦出事,那知府也跟着遭殃,谁让你是一府之长,不找你找谁?且赶上了这样的天灾,保定知府一派怕是早就吓破了胆,这一顿接风宴,也不是他们求他什么,不过是图个心安罢了。
是夜,府衙设宴,说是设宴,其实也就是摆了一桌。
陆则坐在上首,沈知府等人小心翼翼跟他敬酒,他竟也好脾气喝了几杯,等他们要继续敬,一旁的貌美丫鬟也柔柔上前,要给他倒酒,他便以掌掩杯,淡淡地道,“酗酒伤身,内子不准多饮。”
劝酒的沈知府等人都听得一怔,宴上也是一静,很快那个通判就答了话,道,“是这个道理。”
他说着,几人也都从善如流放下了酒杯。沈知府看了丫鬟一眼,咳了一声,“这里不用你伺候了,下去吧。”
宴散,陆则独自回到客院,进门,就看见他出去前,还空荡荡的桌上,摆了个碧青的荷包,他走过去,拿在手上,摸了摸外头绣的雀鸟,针线很细密,他一看就知道,出自谁手。甚至,他好像从这个荷包上,闻到了一点淡淡的香,是阿芙身上的香味,很淡。
但他知道,这荷包被常宁从府里偷出来,一路送到保定,哪还有什么阿芙身上的味道,不过是他想多罢了。
但他还是看了一会儿,才慢慢收进怀里,贴身放好。
平时他都会克制自己去想,但喝醉了酒,好像就有点克制不住了,三个月,还是太长了一点。
第120章
国公府
江晚芙正陪着姚晗习字,小孩儿于念书一事上,实在称不上很有天赋,且不说那些拗口的诗词,他记不住,便是遇到笔画复杂的字,他都丢三落四,不是忘了这一撇,就是忘了那一点。
江晚芙没法,只好握着他的手,一笔一划教他,先生肯定是没有不会这样细致的。能被府里请来教书的先生,不说学富五车,大小也是个秀才,自有读书人的傲气,做的是传道受业的事,打骂当然是不会的,但罚抄就是很常有的事情了。
把着姚晗的手,抄完一个字,江晚芙松开手,指了指宣纸上的字迹,温和同姚晗道,“你瞧,咱们慢慢写,是不是就写的很好了?做事不要着急,慢慢地来,总能做好的,是不是?”
姚晗看了看宣纸上的字,有些茫然。他长大的地方,从来没有人跟他说,做事要慢慢地来,什么都要抢,吃饭要抢,喝水要抢,你抢不过别人,死的就是你了。要是以前,别人跟他说,你要慢慢地,他肯定不会听的,还觉得那人是在害自己。但这是婶娘跟他说的,她不会害他的。
“好了,接下来的,你试着自己写,婶娘在边上看着,好不好?”江晚芙轻声说罢,看姚晗乖乖点了点小脑袋,心里一软,伸手揉了揉小孩儿的头发。
练过字,纤云就端了小食进来。雪白的江米团子,切成一口一块,滚了黄豆粉。还有酥脆的桃酥饼、芝麻卷之类的。姚晗一贯是喜欢糕点,拿了江米团子,一口一个,江晚芙倒不饿,只端了碗桂花甜粥,漫不经心地舀着吃。
纤云看自家主子这幅样子,也不觉得奇怪,世子爷这一走,主子面上没说什么,可她们贴身伺候的,哪里看不出,主子分明是心里惦记得很的。
中午的时候,管事来跟她回禀庶务,忍不住叫苦道,“……这封城令不解,咱们府里好些铺子都断货了,就这几日,折了不少银钱。民间也是怨声载道。”
倒也不是难得过不下去了,毕竟跟真正的商贾不一样,国公府的产业,背靠的家大业大的国公府,再怎么样,也不会因为这小半个月的封城,就要关店还是如何,管事这么说,主要还是提前叫一叫苦,免得年底的账出来后,不大好看。他当管事的,总是还要担着责任的。
江晚芙如今跟这群人精,打交道的次数多了,心里面门清,也无需说什么,只道,“……这种事,即便是府里,也是没办法的,这些话,你以后就不要说了。你们尽力就好。”
管事得了这句话,很是松了口气,就退下去了。
过了晌午,江晚芙睡了一觉,这一觉睡得有点久,醒来的时候,正是下午日头最好的时候。金色的日光,从糊得齐整的窗户纸里,穿进来,落在地面上。午后的日光,让人有种懒洋洋的感觉。
她没起来,闭上了眼睛,将脸埋进一旁的枕头里。昨日刚晒过,既蓬松又柔软,但她贪恋的,并不是这蓬松和柔软,而是上面的味道,其实已经很淡了,毕竟陆则都走了小半个月了,洗过晒过,哪还有什么味道啊……
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小的时候,她有这么黏人吗?好像是没有的吧?她是姐姐,很小就知道照顾弟弟了。
江晚芙努力回忆了一下,实在想不起来,自己有没有这样的时候,姑且算没有吧。她好像从来没有这么依赖一个人过,但这也不能单纯怪她的,谁叫陆则这样好的。
除了刚开始,两人还在磨合的日子,她战战兢兢过些时日,其他的时候,他一直将她护得很好。明明是高嫁的,出嫁的时候,她心里都做好了最坏的准备了,比如他后悔许她正妻之位,比如府里人的刁难和为难,比如旁人的轻视,可是她嫁给他之后,他从来没有让她委屈过。
……不能再想这些了。
江晚芙忙坐起来,叫了惠娘,用了一下午的时间,把上个月月末送来的账目,清了一遍,期间明思堂的丫鬟来了一趟,给她带了话,说裴氏想请她和陆书瑜过去吃茶,日子就定在明天。
妯娌之间,你来我往,是常有的事情。
江晚芙也不觉得奇怪,点头答应下来。
第二日,她就跟陆书瑜同行,去了明思堂。陆书瑜笑眯眯来挽她的手,比江晚芙初见她时,那一团孩子气的模样,如今的她,已经出落得有几分少女的清丽了。江晚芙听她笑眯眯喊自己二嫂,就想起自己某日去祖母那里,请示事情的时候,听祖母说起,谢家跟她老人家提了两府的亲事,听那意思,应当是不会再拖下去了。
其实也是如此,陆书瑜虽年纪轻,但谢回却算得上老大不小了,他比陆则还大了几岁,还是孤家寡人一个,谢家规矩严,她偶听祖母说过一嘴,谢回连个身边人都还没有,一心一意等着阿瑜。
至于谢夫人,上一回听阿瑜跟她说了谢夫人的事情,她给她出了主意,后来倒是没听她提起过了,想来应该也是处理好的了。
阿瑜毕竟是国公府的嫡出娘子,还是谢大人自己求回来的儿媳妇,谢夫人要是个聪明人,也就知道不能为难她的。以往看她年纪小,压一压,只要阿瑜自己立起来,倒也就没什么了。
想着这些事,她们就已经到了明思堂。
裴氏被个婆子扶着,在门口等她们。江晚芙趁着打招呼的功夫,看了裴氏一眼,可能是衣服搭得好的缘故,遮住了,还不怎么看得出孕态,不过气色比起之前,还是差了些,怀孕还是一件很磨人的事。
“快进屋吧。”裴氏笑着开口,招呼二人进屋,“一直想请你们过来的,只是一直不赶趟。”
江晚芙喝了口茶,柔声笑着道,“都住在一个府里,来日方长的事情。”
裴氏倒是爱听这话,她是看到过的,自家姐姐跟妯娌如何勾心斗角,为了讨婆婆欢心,为了压对方一头什么的,但她跟江晚芙,就一点没有这些事情。她后进门,却先诊出有喜,要是别人,可能就恨上她了,但她看得出来,二弟妹是半点没这个意思,很单纯地祝贺她,有的时候在祖母那里请安,她看她不舒服,也常常帮她遮掩。
不管别人怎么编排,说二弟妹这样的门第,要是没点心计,怎么能嫁进国公府,但她只相信自己看到的。
几人说着话,聊起外头的事情。裴氏喝了口茶,就道,“我听嬷嬷说,这几日城里城外都乱得厉害,昨日还有外城的人,趁着守城换卡的时候,要混进来。”
这事江晚芙也听阿弟说过,阿弟说得还更全些。
其实情况比裴氏说得还严重些。当时的情景,也更乱,已经动起手来了,有个守城的官兵,还被打破了头,幸好銮仪卫布置了人巡城,去得及时,才把事情给压了下来。但就是如此,也有好几个官员被撤了职。
裴氏说完,关心看向江晚芙,道,“你弟弟这几日还每日去施粥吗?”
江晚芙点头,道,“他倒是不要紧,好几个侍卫跟着,他也不是逞能的性子。”
裴氏听了,还觉得挺佩服江晚芙的。要是她弟弟,她肯定是不肯放他出去的,“溺子如杀子”的道理,大家都懂,但能做得到的,却没有几个的。
封城一事,不管外面闹得如何沸沸扬扬,但对于他们这样的官眷,其实实在没什么影响,不过是茶余饭后聊一聊,即便是江晚芙,也只以为,等过了这段日子,也就好了。
至于这背后的波云诡谲、背地里的暗流涌动,她却是浑然不知的。
几人又说起别的事情,江晚芙性子好,会说话,陆书瑜虽嘴笨些,但也一直笑眯眯的,看着就叫人觉得心情好,裴氏跟她们说话,都不自觉放松了些,面上的笑容也多了起来。
等把人送走,裴氏的嬷嬷进来,看她笑着,也松了口气,说实话,她感觉自家娘子最近,实在有些压抑,本来妇人怀孕,就需要夫君的关注,但大爷却又很忙,常常天黑才回来。偏偏他也不是去寻欢作乐,男人在外忙事业,是没什么可指摘的,他们也不能说什么。
“依奴婢看,您可以多同二夫人同二娘子来往。二娘子就不说了,还没出阁,也没什么事。世子爷不在府里,奴婢想,二夫人应当也是觉得无聊的。”
裴氏听了嬷嬷的话,不知怎么的,想起那天晚上,她看见二弟跟二弟妹在庑廊下牵手的模样,其实是很般配的,只可惜以二弟的身份,以后夫妻两个,肯定是聚少离多的。
相比之下,陆致只是在京城忙,再怎么迟,她每晚也还是能见他一面的。
这么想,裴氏心里好受了些,人其实多是这样,未必有什么坏心思,也不是见不得别人好,但想到自己比别人好些,心里总是会舒服些。
……
清晨,晨光微熹,早起谋生的百姓们,早的已经挑着担子、箩筐出门了,年景不好,先是西山塌山,再是保定地动,银子比以往难赚许多。至于晚的,则也要出门了。
住在天水巷的周五郎,平日以卖货为生,以前没有封城的时候,他就挑着箩筐,把城里的货,挑到乡下去卖,辛苦是辛苦了点,但每日赚的辛苦钱,除去开支,还能攒下些银子。自打封城后,这营生是干不了了,他只能更勤快些,每日在各个巷子里钻。
周五郎挑起箩筐,他媳妇就追了出来,朝他箩筐里塞了个包着的芭蕉叶,叮嘱道,“早上做的饼子,你带上,路上饿了就垫一口。”
其实周五郎走街串巷,想吃什么都买得到,但他一个铜板都不舍得花,说要给女儿攒嫁妆,周五郎媳妇说不动他,只能自己给他准备。
周五郎看了媳妇一眼,笑眯眯应了一声,“哎,知道了。你就别去跟别个洗衣服了,在家里看着妞儿。这几天城里乱,你把门拴好,我走了。”
说罢,挑着箩筐出门,走出巷子,手中拨浪鼓也随之晃动起来,声音传出好远,“卖货咯!卖货咯!剪子红绳头花针线,都来看看噢……”
清晨的微风,徐徐拂面,日头还没升起,风里也还没来得及沾上那股炙烤一般的热气,一个凄厉的声音,打破了清晨的寂静。
“太子刘兆,居高位而失德,夺我妻,杀我子。我恨不生啖其肉,饮其血,抽其筋,挫骨扬灰。今我在此,以命乞天!”
“德不配位,必有灾殃!”
“西山塌山,保定地动,是为前兆,太子不废,必有后灾!”
“天降大疫!而后大旱三年,蝗食稻,水淹田,颗粒无收,饿殍遍地!其后铁骑南下,踏平顺天!”
周五郎听见这声音,明明身上不觉得冷,却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这人不要命了吧?
第121章
喊话的男子,穿一身蓝色的直裰,料子穿得有些旧了,但依旧看得出身份,这是个读书人。
男子手中提着一面锣,一手敲击着,一边鸣锣为自己开道,一边厉声叫喊着那些“猖狂言语”,路边行人一边吓得避开,一面忍不住竖起耳朵听。
“太子失德,必有灾祸!”
但很快,这场闹剧便消弭于晨曦之中。一队巡街的护卫,听到动静,匆匆赶过来,将男子抓了,一边驱赶着围观的百姓。
“看什么看,官差办事,还不速速散去!”
“快走!”
男子被按在地上,依旧奋力挣扎着。他并非魁梧的体型,只是个再寻常不过的书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侥幸得了秀才的功名,却也再无寸功,蒙恩师不弃,许以爱女,夫妻和睦相亲,偏偏刘兆那个……那个龌龊的畜生!
见他妻貌美,便动玷污之心,于河边掳走他的妻子,强占过后,将人弃于宅院。而后更是得寸进尺,毫无悔改之意,就将他家当做置外室的宅院,说来就来,当着他的面,强占他的妻子,甚至,害得他妻子腹中胎儿,未及落地,便已早夭。
妻子痛不欲生,却因刘兆权势,不得不以身伺仇,委身于刘兆,他虽竭力抵抗,但双拳难敌四手,不得不眼睁睁看着刘兆辱他爱妻。
他也曾想过报官,他那么天真地以为,天子与庶民同罪,哪怕是太子,就能夺人妻子,枉顾人伦了吗?但现实打得他毫无还手之力,字字泣血的状纸,刚递进顺天府衙门,他还守在衙门口,等着知府大人召见,就被两个侍卫硬生生拖走了。
然后,他见到了刘兆身边那个宦官,面白无须,贼眉鼠眼,他翘着兰花指,捏着他写了一整晚的诉状,指尖一松,状纸落进火盆,连同他的希望,付之一炬。
“秀才公这是做什么?何苦这么想不开?太子爷瞧得上你的人,是你的福分,尊夫人把太子伺候好了,太子心情一好,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赏你个进士的功名了。再说了,秀才公好歹是个读书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天下都是太子的,何况区区一个农妇?这道理,总无需咱家多说了?”
“秀才公还是别折腾的好,你不怕死,总要顾及你那岳父一家子、你的族亲兄嫂,何苦来哉?”
“这大梁,太子是谁?他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太子若是天,你就是地里的烂泥,你还想状告太子,也不想想,这案子,谁敢接?谁又敢审?”
是啊,谁敢接?怪不得,他的状纸刚递出去,就到了这奸佞手中。
他是男子,本该护着妻子,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受辱,这样的日子,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每当他和妻子以为,刘兆不会来了,他就会毫无征兆地出现,然后,当着他的面,强占他的妻子。
谁能想到,当朝太子,这样身份尊贵的一个人,竟做出这等毫无廉耻的事情。他被捆在椅子上,看着他趴在妻子的身上,听着妻子痛苦的哽咽声,咬紧牙关,咽下去的唾沫带着血气。
那是他的妻啊!
他相濡以沫,扶持多年的妻啊!
他娶她那日,掀开她的盖头,看见她含羞带怯的面容,胸口涨得满满的,他要保护她的!
官兵见他挣扎太过,不得不用刀柄,砸向他的后脑,一下一下,血沿着后背流下,秀才妻子亲手缝制,然后浆洗得干净整洁的直裰,沾染了血,滴答而下,落到砖地上,沿着缝隙,渗入泥土。
秀才扑倒在地上,仍然竭力喊出最后一句,“太子失德,必有灾祸!天降瘟疫,旱涝皆至,蝗食稻,水淹田,铁骑南下,踏——平——顺——天!”
“踏——平——顺——天!”
官兵已经用力砸下最后一下,为首的伸手拦下,“行了,别闹出人命,先带回去!”
那官兵一愣,赶忙住手了,和另一人各拽一边胳膊,将昏倒在地的秀才拖拽起来,从围观的人群中带走。
人已经走了,但砖地上的血,还刺目显眼,百姓们并不敢妄议皇室,谁也不敢说什么,只沉默看着那摊血。
慢慢地,众人都散开了,周五郎也挑着担子打算离开。
他小心翼翼绕过那一滩血,没有踩上去,走到街道尽头的时候,周五郎回了一下头,看见地上那一滩血,低低叹了口气,回了头。
别看了,媳妇和妞儿还等着他赚银钱回去呢。
“卖货咯!卖货咯!剪子红绳头花针线,都来看看噢……”
货郎的声音继续响起,但和先前比,却莫名显得低沉下来。街道恢复往常的繁华,人来人往,大家都忽略了那滩血,好似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
当日下午,原本晴朗的天气,云层忽的压得低低的,蜻蜓飞过池塘,天气闷热得厉害。
今日负责轮值的太医姓徐,正八品的官,不算高。否则也不会安排他来赈灾处轮值,这可不是什么好差事。他正盯着药童熬药,庭院里摆着四口铁铸大锅,满满当当的浓黑药汁,底下柴火熊熊烧着,药汁沸腾着,浓重的药味,弥漫了不大的院落。
徐太医摸了摸胡子,看了眼天色,催促道,“快添柴,熬好了分下去,要落雨了。”
药童忙恭恭敬敬应是,继续着手里的动作。
正这时,两个官兵匆匆进来,“徐大人,安置处有一孩童有发热之症,魏大人叫小的请您过去看看。”
徐太医拎着药箱就直奔安置处去,临出门还不忘回头,叮嘱道,“药接着熬,别误了正事!”
几人奔到安置处,不等魏戟开口,徐太医已经上前,替那女孩儿把起了脉,一旁的农妇紧紧抱着孩子,嘴里还在解释,“宝儿只是昨晚吹风了……”
徐太医的脸,却已经沉了下来,摸了又摸,掀开那孩子的眼皮看,收回手,一下子站了起来,朝一旁的魏戟示意。
魏戟跟上,同他出了屋子。
徐太医脸色惨白,艰难道,“魏大人,立即将此处封锁。极有可能,是……瘟病。”
第122章
的确如余谦所言,对于可能发生的瘟疫,官员们早有准备,这头魏戟的消息一递进宫,内阁便立即有了动作。
因靠近皇城,所以动作格外迅速,城门封死,连先前留着官员进出的小门,也一并堵上了,内城外城彻底隔绝。
其次安置处,十几个安置处,天还没黑,就全部封锁了。五十余个从内城诏来的大夫,各领着一队侍卫,穿戴者熏了药的衣物,遮着口鼻,开始按照一日三次的频率,给安置处所有的百姓诊脉,发热、腹泻、咳嗽、出疹等症状的,一律挪出去,原本他们住的地方,立即用浓醋熏过一遍。
一日三餐,全都由专人送进屋里,这一次跟之前施粥时不一样,先前对于那些闹事之人,多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一回却是魏戟带人亲自镇压。他跟别的武将不同,别的武将在百姓心里,多少还有点保家卫国的好名声,唯独魏戟,自从胡庸倒台,魏戟的名声便一日不如一日,戏文里都把他唱成为虎作伥的恶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