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华低下头:“跟着罗德近三百年,她是他最想见的人,亦是我最想见的人。”
“尸女不是一直留在你们身边么,罗德同你,跟她也算朝夕相对了吧?!”钟晨煊一挑眉。
“我想见见从前的她…那个让罗德可以为之放弃一切,牺牲一切的女子。”樱华转过身,想挤出个轻松的笑容,却没能成功,“罗德很少跟我说起她…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看看,那个真正的她…”
“倾国倾城,嗜血成性。”钟晨煊冷冷一笑,“如果我没看错的话。”
“也许小主人只看到结果,不曾看到原因。”樱华抬起头,“如果她是那样的人,罗德会为她付出一切么?!这个问题,很困扰我…”
钟晨煊看着她茫然的眼眸,说:“罗德为尸女付出一切,而你,同样为罗德抛弃一切,包括…背叛钟家。”
樱华身子一颤。
樱华身子一颤。
“其实我也很困扰,”钟晨煊直视着她闪烁避让的双眼,“我曾太爷爷在世时,北书房那一场大火后,不但钟家积累多年的伏鬼手札毁于一旦,曾太爷爷还失去了对你的记忆,以至于让你成了钟家最大的谜团,若不是这次跟罗德牵扯到一起,你为救灵夕主动现身,我并无把握找回你。所以,你是否该给我一个交待,若你还视钟家为主人的话。”
似一具被抽走了灵魂的躯壳,樱华愣了片刻,噗通一下跪在钟晨煊面前。
“小主人,我背叛钟家,虽非本意,却是不争的事实。”樱华的头垂得不能再低,略有哽咽的声音里带着无限内疚,“那一年的城隍诞,我一时贪玩,化做人形偷溜出钟家去城隍庙看花灯…”
钟晨煊静静地听着,樱华梦呓般的述说,在他面前勾勒出一幅美丽中荡漾着温柔的画面。
那一年的长街,同现在一样,同样的流光溢彩,同样的人流如织,她着了一身樱花色的长裙,提着一盏蝴蝶花灯,站在那方卖小饰物的摊档前,好奇地摆弄着上头一支珍珠珠钗。
“姑娘,这可是南海上等珍珠哪,瞧这做工,瞧这细致,配您这漂亮人儿正合适!买了它吧!”摊主极力称赞着自己的东西,口沫四溅地怂恿她买下这支珠钗。
“多少钱?”珠钗在她指间转动,圆润的珍珠莹莹闪亮,越看越叫人喜欢。
“不贵不贵,五两银子!”摊主伸出五个手指,笑得很灿烂。
她搜遍全身,却没有摸出半两银子,仅有的几个零钱,刚才已经买了花灯。
摊主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看,正要挥手让她别挡了生意时,一锭白花花的银子放到了他面前。
“够了么?”有人问。
“够了够了太够了!”摊主的注意力全被银子吸引了去,看都不看便将珠钗塞到她手里,连声道,“姑娘戴这个实在是太合适了!太合适了!”
她握着珠钗,回头看那提她付账的人。
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了全部视线,背后的彩光潋滟,晃花了她的双眼,迷离的眼底,只见到一双碧蓝如洗的深邃眸子,似笑非笑地望着自己。
你是谁?
路过的闲人。
你的眼睛怎么是蓝色的,跟这里的人长得很不一样。
没有什么不一样,天下间所有人都是一样的。
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你叫什么名字?
罗德。我刚来这里不久,道路还不是很熟,你愿意作我的向导,带我逛逛城隍庙么?
我…我先回家取银子还你吧。
不必了,你若愿意做我的向导,这珠钗,就当是我赠你的谢礼。
四目相接下,她好奇的眼神渐渐融化于他温和的要求,她垂下长长的睫毛,点点头。
其实,不过一个陌生人,不过一个温柔的眼神,便莫名地卸下了心里的防备,她的心间,此刻只一个感觉,便是——跟他走吧,去看这满街的灯火辉煌,流光飞舞。
于是,当夜的城隍诞上,又多了一对兴高采烈的男女,提在彼此手里的蝴蝶花灯,点亮了街市里喧嚷热闹的空气,也点亮了一颗沉闭已久的心。
快乐的时间,总是走得飞快。夜阑人静时,满街灯火渐渐寂寥,他意犹未尽地晃悠着手里的灯笼,孩子气地笑道,说今天真是开心。
她睁大清澈的眸子,看了他许久,小心翼翼地问,以后,可以每年都陪我来看灯么?
他的目光从鹅黄的灯光里穿过,嘴角的好看弧线让人安心,只要你在我身边,我每年都陪你来看。
真的?她有些惊喜,那是多年来,从不曾有过的感觉。
他笑而不答,许是默认。
从那个城隍诞之后,她静如止水的心底,被一个不期而至的身影乱了节拍。
日期:2008-4-721:05:00
多少年了?有一千年了么?!打从鬼王将自己从北海的无望渊里收服之后,自己的时间好像就处于静止状态,只在他们的差遣下,尽一只“魑”的本分,视钟家为主人,助他们降妖除魔。似乎,自己只是个活着的工具,一直为别人而活着,没有一天的时间,是为了自己。
今天,是个例外。
今天,她第一次感觉,自己的生命,有了别样的意义。
在东方渐白的时候,她同他道别,恋恋不舍藏在她因羞怯而笨拙的唇舌之间。
你…住在哪里?以后还能见到你么?
城西门外的千里客栈,我暂时住那里。客栈外头的斜坡上,长满樱花树。
她默默地记下,千里客栈,斜坡,樱花树。
回到钟家,回到北书房里,她把自己的一切归于原状,化回人身龙尾的原型,缩进那存放于书架最顶端的檀木盒子,那个容纳了她千百年的“家”。
身体可以还原,心呢?她渐渐地魂不守舍,小小的檀木盒,曾经习惯的地方,却越来越成为她最想摆脱的障碍。
她偷溜出去玩,主人并非不知。她必须承认,这么多年来,主人待她很好,知她寂寞,偶尔便也睁一眼闭一眼,故意收起檀木盒上的封印,任她出入自由。而这一次,主人似是觉察到了她心中小小的异动,也曾好意问过她是否有事发生,然而,她否认。
主人亦不深究,只说了一句,万事当有分寸。
她一直是有“分寸”的,她这么觉得,她主人也这么觉得,身为一只上古神兽,半人半龙的“魑”,天生的智慧是所有低等的山精妖魅所不及的,包括跟她同出一门的魍魉娃娃与棋子魅,她有思想,有感情,且不低于任何一个人类。当初鬼王选择收服她而不是消灭她,也是看中她过人的灵气,以及与人类相近的智慧,觉得是可以助人类一臂之力的可造之材。
可是,鬼王千算万算,却不曾算到,正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她的优点,最终成为了背叛的导火线…
数日后的一个午后,她怀揣着惴惴的心思,站在千里客栈外的斜坡上。
如他所说,这方不大的斜坡上,种满了樱花树,疏密有致,轻风拂过,簌簌有声。
他背靠在一棵树干上,手里转动着一颗葱绿的野草,笑望着满坡的树木,说,现在时节不对,若到了四月间,满山的樱花绽放,那颜色,雪白中缀了点点浅粉,就像那夜你穿的衣裳。
漫山的樱花,那情景定是美丽非凡的,他的描述,让她情不自禁地神往起来。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他走到她的面前,温柔地问。
我…我的名字?!
她摇头,她没有名字,鬼王一直管她叫“魑”,主人也这么叫自己,这就是自己的名字。可是,能告诉他,自己是一只被鬼王钟馗收服的上古神兽么?
她在矛盾中迷惑着。
我没有名字。最终,她老实地回答。
他没有半点讶异的表情,只是怜爱地勾起她的下巴,说,那我送你一个名字吧,樱华。初见你时,穿了一身樱花颜色的衣衫,再见你时,又在这满坡的樱花树下。华通花,比花少了几分俗意,如何?
樱华…她楞楞地重复,然后点点头。
终于,自己有了一个像人类的名字。她感激地看着他。那双海一样深蓝的眼眸,那片温柔无比的笑容,像个漩涡,将她的心一点一点吸了进去,再难脱逃。
愿意跟我一道离开么?他突然问了这么一句,然后缓缓背过身,沉沉地说,我需要有一个同伴。
她愿意跟他离开么?离开是什么意思?要她离开钟家?她问自己一串问题。
我不想总是一个人。他回过头,笑得有些寂寞。
好,我跟你离开!
他的笑,有无法言语的魔力,瞬间摧毁了她所有的犹豫。所有的牵挂,所有的踌躇,全部化成了一股随他而去的坚定信念。
也许,是时候为自己做一个选择了。
真的?你愿意为我离开家园?你…不怕我是个坏人,害了你?见她应了自己,他反而有了不安。
我觉得,你不是坏人。她认真地想了想,给了一个简单到可笑的答案。
作为一场约定的唯一见证者,樱花树上的枝叶唰唰摇动,像一群窃窃私语的人。
“就是这样么?!你为了一个一面之缘的陌生人,选择离开栖身了数百年的钟家…”钟晨煊的口气里,没有惊讶,也没有责怪,只有一点惋惜与不解,“那你离开时,为何要放火烧掉所有的手札?还有我曾太爷爷对你的记忆,是你…还是他下手抹去的?”
“对不起…”樱华的头一直不曾抬起,“在我同他约定离开的那天,他告诉我,其实他并非普通人类,也知道我同他一样,不过是披着一层人类的外衣。也正因为如此,上天注定同样孤独的我们,可以以彼此为依靠。他的语气,如此坦诚,我无法不动容。”她顿了顿,继续道,“那些手札,的确是我放火毁掉的。他说,既已决定离开,便要走得干干净净。所有关于我的一切,还是不要留于世上。就让关于‘魑’的一切,都成为不可继续的谜,慢慢消失吧。”
钟晨煊略一思忖,说道:“他不但要你毁掉我家的手札,还出手消去我曾太爷爷对你的记忆,要我们钟家彻底失去你的下落。呵呵,罗德,他有这个本事吧,一个可以自如玩弄他人记忆的旁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