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又问道:“谢小玉溜了?”
丁鹏道:“我不知道,也许是溜了,也许是躲在里面,不过我已经决定不进去了。”
小香点点头道:“这是对的,公子犯不着涉身去犯险,因为公子找到她,也不会杀死她的,最多也不过是问她几句话而已。”
“哦,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她是谢晓峰大侠的女儿。”
丁鹏笑了起来道:“不管她是谁的女儿,假如把我这几天所搜集的种种证据加起来,她死一千次也不多。”
小香一笑道:“但是公子仍然不会杀她,因为公子还想知道她身上的秘密。”
“她身上有什么秘密?”
“太大了。她是神剑山庄的女主人,为什么要把人人敬畏的神剑山庄弄成这样一片恐怖的地方?”
“她只是一个女儿家,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势力?神剑山庄名满天下,都是谢晓峰一个人挣下的,没有一个私人的班底,而谢小玉却在神剑山庄形成了一股势力,人手都是她带来的,她是从哪儿找来的那么多人?”
“她在神剑山庄内胆大妄为,谢晓峰多少也该有个耳闻的,可是以谢晓峰的地位,居然不闻不问,显然是别有隐情,究竟是什么力量,箝制住谢大侠?”
丁鹏一笑道:“小香,你真了不起,把我的话都说完了。的确,这三个疑问不解答,我连觉都睡不安稳,可是我若杀死了她,一切的线索都断了。”
小香也笑道:“就算公子知道了那三个答案,仍然不会杀死她的。”
“这又是什么理由呢?”
“因为她是个美丽的女孩子。”
“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并非不该死。”
小香道:“也许别人有杀死她的理由,但公子却没有杀她的必要,因为她不管做过多少该死的事,却没有伤害到公子。”
丁鹏道:“她不是对我特别客气,而是伤害不了我。”
“那也一样,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理由,就是谢晓峰都能容忍他这个女儿,公子又为什么不能让她活下去呢?”
丁鹏笑道:“我做事为什么要跟谢晓峰有关系呢?”
“因为公子拿他作为惟一的对手。”
“胡说,我很尊敬他,毫无意思要与他为敌。”
“那也并不表示公子特别欣赏他,要以他为榜样。”
“那当然,他练他的剑,我练我的刀,我们各人有各的生活方式,我为什么要学他呢?”
小香笑道:“这就是了,公子虽然很佩服他,但心中仍然有一股想要超过他的念头,虽然不一定是向他拔刀邀斗,却还是想在其他方面击败他。”
丁鹏想想笑道:“我不应该有这个想法吗?”
小香道:“别人有这种想法,或者可以称为狂妄,但在公子是绝对可以的,因为公子在刀法上的成就已经不逊他的剑法造诣了。”
“不行,我还比他差一筹。”
小香却道:“不!那是以前,现在我认为公子已经不逊于他了。”
“为什么你会有这种看法?”
“为了谢小玉,为了她是他的女儿。”
“这跟他的女儿有关系吗?”
“关系很大,不管他的剑法多高深,人格多高超,只要他有这个女儿,就是他的缺点,所以只要留下谢小玉,公子就可以超过他。”
丁鹏默然了,小香的话已经说到了他的心里。
胜过谢晓峰,这是他埋藏在心底的愿望,虽然他口中不承认,心里却一直以此激励自己。
正因为有个谢晓峰在,他才感到不能满足,才有兴趣不断地追求着进步。
谢小玉的内心居然如此复杂,如此邪恶,丁鹏未尝不感到一丝窃喜,虽然他同样为谢晓峰有这样一个女儿而生气,但是想到谢晓峰有这样的一个女儿,内情一旦揭晓了,江湖上的人对谢晓峰的尊敬必将打了折扣,这个打击是否能使谢晓峰气沮?
他常思索这个问题,而且也有一点惭愧,但也不过是一丝惭愧而已。
因为谢小玉的堕落,至少不是他造成的。
所以他笑了一笑道:“至少有一点我是不如谢晓峰的,就是我没有女儿,即使将来有了女儿,也绝对不会像谢小玉这样的。”
像谢小玉这样的女儿,恐怕谢晓峰也生不出第二个来,丁鹏感到很安慰。
这虽然是他不如谢晓峰的地方,却是他心甘情愿地承认的。
这也是他惟一心甘情愿承认不如谢晓峰的地方。
他也相信,没有人会愿意自己的女儿比谢小玉更争气了。
第二十八回 死亡之谷
这是一个很阴森的山谷,即使是阳光正烈的中午,山谷中仍然是云雾弥漫。
山谷很陡,终年被雾气笼罩着,不知深浅,自然也不会有人攀越下去了。
雾气中蒸腾一种霉烂的气味被阳光照着,居然映射出七彩的光辉。
这就是所谓的瘴气,含有毒质,偶尔迷路的樵夫曾经看见有小鸟飞越其上,一不小心,沾着了一点雾气,立刻就一头栽落下去。
也有人不知情而走到谷边,才吸着一点雾气,立刻就倒地昏迷不醒。
这是一片死亡之谷。
离谷口还有两百里,已经有人树了木牌,表明了谷中的凶险,相戒行人勿近。
这样一个恐怖的地方,自然有着很多怪异的传说,最怪异的一种,就是谷中住着“魔神”了。
魔神是一个很美丽的女人,据说有一个樵夫曾经看见她驾着云雾上腾。
这个樵夫第一天下山,还向人夸耀那女子是如何地美貌,但到了第二天,他就全身发肿,变得乌黑而死在床上,仵作检查死尸,认为是中了一种瘴毒。
于是村中故老相传,说谷中住着的是瘴厉之神。
于是更有好事者,在山下搭盖了一间瘴神娘娘庙,庙中塑了一尊女神的像。
由于看见女神的樵夫已经死了,那女神的形像只有根据他说的样子大致塑了个轮廓,不过那匠人的手艺也不高明,使这尊女神像看起来有点像个胖墩墩的中年妇人,实在美不到哪里。
但是,庙里的香火倒还不错,有一个老婆婆在管着,凡是中了瘴气的人,到这儿包点香灰回去,一服即澈,比高明的医生还灵。
有人就曾经试过,一个游方的举子中了瘴毒,躺在县城的客栈里,连服了几位名医的药都未能根绝,那举人的小厮不知从哪儿听来的传言,到瘴神娘娘那儿去求了一包仙方,一服就见了效。
所以慢慢地,这所瘴神娘娘庙也就颇有点名气了。因此,这一天,来了一辆华丽的车子,大家也不感到惊奇了,这几年常有远地的大户人家前来拜求娘娘的,甚至于不是中的瘴毒,也来求药的。
这辆车子来得很突然,也很引人注意,他们一来就包下了镇上最大的一家客栈。
七八个房间都被包下了。房中原来住着的两个客人,也被请搬了出去,因为那位侍从的老管家拿出了二十两银子,请他们挪挪地方。
一钱银子一天的店钱,居然有人肯出二十两银子来请他搬个地方,那还有不愿意的吗?
店家只恨没叫自己的家人住进了店。
他更恨自己先前财迷心窍,当那老管家问他有没有空房子的时候,他居然一叠连声说有,而且还积极地把那些空房间一一都带着去看了。
那时是惟恐对方不住下来,举凡是自己所有的,一股脑儿都献了出来。
那个老头子看一间点一次头,却不置可否,自己还以为是不满意,看样子这次生意要泡汤,哪知到了最后,老管家竟是包了整间的店,而且还亲自去跟两个已住下的客人商量,以每人二十两的代价,请他们挪一步。
二十两银子,乖乖,那是够包下整间的店了,他却用来打发一间屋子。
早知如此,该把老婆、女儿、儿子,还有那个打杂的小癞痢也都带来,把他们塞进一间房去。
一人二十两,这白花花的一百两银子不就到手了?
他的手已经举起来,就差没有打下去。
幸好没有打,否则他就会后悔,因为那个老管家又问下去道:“店家,你自己家里的人是否也住在店里?”
这不是一个机会来了吗,他连忙想摇头,可是老管家才看出他有摇头的意思,就叹了口气道:“那就很糟糕了,否则你大可好好地赚上一笔的。”
店家忙道:“他们就住在店里,我老婆在厨房,儿子帮忙打杂,全家都没闲人,也没再雇人,小本生意嘛,你想哪里还雇得起人?”
老管家一笑道:“这就好,我家夫人就怕人手太杂,这样我们就住下来了,对了,你家里一共有几口人?”
“不多,一共四口,不,五口,我们夫妇俩,一女两个儿子,就是这五个人。”
他把小癞痢也称为儿子了,因为他知道对方要以人口计酬,自然是多一个,好一个。
老管家道:“假如有雇的伙计,你可得先说明,我好先行打发掉。”
“没有,我们是家庭生意。”
“好!店家,我们包下这家店,给你五百两银子一天,不过,要包括你们全家五口每人每天五十两在内,你不嫌太多吗?”
“不多!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