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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战争,岂非“不战而胜”?
当然,要说完全没打,也不准确。美英空军就狠打了一把。“斩首行动”一开始,轰炸机战斗机就成群结队地铺天盖地而来,炸弹导弹下冰雹似的只管往下落,仅第一天就投下精确制导炸弹一千余枚,相当于科索沃战争中一周的投弹量,打得伊拉克气都喘不过来。
这好像没有必要,因为双方军事力量根本就不对称。用刘亚洲的话说,美英联军打伊拉克,是“导弹对子弹,卫星对准星”,挨打的一方哪里会有还手之力?何况在此之前,美国人实际上做了长达十二年之久的准备。十二年的封锁、制裁、禁飞、轰炸、侦察,使伊拉克整个国家和民族(包括军队)的心理都受到重创,“伊拉克就像一间摇摇欲坠的小屋,轻轻一推就会坍塌”。但即便如此,美国人也没有掉以轻心,而是放出一群猛虎扑向那毫无反抗能力的羔羊。可以说,美国人这一回,是杀鸡用了牛刀。
然而问题也正在于此:明明知道是杀鸡,为什么还要用牛刀?
杀鸡为什么用牛刀
一种解释是:为了确保必胜。这种说法虽然也有道理,但经不起推敲。实际上,但凡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挑起战争者,哪一个不是务求必胜?却未必都用牛刀,或者用了牛刀却未必都能取胜,更未必都胜得如此迅速,没有悬念。比如苏联打阿富汗、俄罗斯打车臣,单从双方军事力量的对比来看,同样是拳王打侏儒,警察抓嫌犯,结果却完全两样。阿富汗战争,是“侏儒”把“拳王”赶回了老家;车臣战争,则是“嫌犯”把“警察”拖进了泥潭。刘亚洲将军算了一笔账:同样是超级大国,在同一个战场(阿富汗)和同一个对手作战,苏联出兵一百五十万,耗时十年,伤亡五万,最后一败涂地,国势从此一蹶不振;美国动用特种部队千余人,只用六十一天工夫,死亡十六人(且均非死于正面交战),就彻底消灭了塔利班。一百五十万和千余人,十年和六十一天,五万和十六人,这是何等悬殊的对比!然而结果却正好相反:出兵多、耗时长、伤亡重者败,出兵少、耗时短、伤亡轻者胜。
这说明什么呢?说明美苏两大军事体系根本就不可同日而语。美国是“真老虎”,苏联却是“纸老虎”。伊拉克这一次败得如此之惨,原因之一,就因为“伊拉克是一个陆海空三军全面‘苏’化的国家”,伊军是完全按照苏联模式创建的军队。所以,伊拉克败给了美英联军,其实也就是以苏联为首的武装集团败给了以美国为首的武装集团,美国的战争理念战胜了苏联(也包括苏式的)战争理念。十几年来,美国打了多次战争,海湾、波黑、科索沃、阿富汗,次次宣布了这种胜利。现在,几乎已没有人怀疑苏美两种军事体系和战争理念谁优谁劣,就连俄罗斯人也不怀疑。
那么,它们的本质区别在哪里?
我认为,在于对人尤其是对人的生命的态度。苏联是不在乎人的,它甚至打的就是人海战术。一百五十万将士,说派出去就派出去了,虽然是“先后”。直到伤亡五万之众,实在打不下去了,这才撤兵。撤兵也不是因为心疼那五万生命,而是国力不够,赔不起。
美国却相反。战争伊始,就把尽量避免人员的伤亡放在了首位,包括尽量避免敌方人员的伤亡。与兵不厌诈、滥杀无辜的“战争惯例”相反,在这次伊拉克战争中,美国人“每一次攻击都要事先告诉对方,然后在尽量减少平民伤亡的准备中,用精确制导炸弹打击敌方的军事政治目标,而且还要尽量少伤对方的军事人员”。至于尽量避免己方人员的伤亡,自然更是题中应有之义。一个连敌人的生命都要珍惜的武装集团,岂有不爱惜自己将士的道理?于是美国人没有万无一失的把握决不轻易动武,即便动武也尽量不动用地面部队,因为他们“宁可毫不在意地扔掉一百吨炸弹,也不肯轻易地付出一个人的牺牲”,这正是他们明知是杀鸡却还要用牛刀的真正原因。
一个人的生命比一百吨炸弹更珍贵,这就是美国的战争理念。刘亚洲将军告诉我们,美国人有着“一贯珍惜生命的传统”,而且在历次战争中都是人员伤亡最少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参与了除苏德战场外所有重要的战役,并在决定性战役中起主导作用,但人员伤亡只有三十万,占总伤亡人数的千分之三,远远低于日本的六百万,德国的近千万,苏联的两千万,中国的三千万。实际上,“一个世纪以来,美军参与了世界上所有的大规模战争,从来没有遭受到比对手更重大的伤亡,而且伤亡越来越少,直至零伤亡”。如果说,在朝鲜和越南战场(这是美方投入兵力最多也败得最惨的地方),美国还派出了大量地面部队,那么,这一次在伊拉克,为数不多的陆军却是参战而不作战。在空中打击泰山压顶般的掩护下,地面部队轻装上阵,快速前进,遇险则绕,一路狂奔,兵不血刃地直取敌国首都,从而把伤亡减到最少最少,使战果变得最大最大。
这种“胜利”,实在是太惊心动魄了。
人权也是国力
美国人能够如此麻利地搞定一场战争,视颠覆他国政权如囊中取物,取人首级而不伤己身,当然是因为“美军始终紧扣军事革命的脉搏,不敢丝毫落后”,因此多财善贾,长袖善舞,打遍天下无敌手。但问题是,其他国家难道都是不知落后或甘愿落后,一心一意等着挨打,束手就擒的?怎么就总也跟不上“世界潮流”,而且一差就差了十万八千里呢?
这里面当然也有很多原因,比如龟兔赛跑的故事里,兔子输给了乌龟,是因为骄傲,而美国这只“兔子”却连盹都不打一个,“乌龟”们自然追不上。但美国不打盹,苏联就打盹了?美国是“兔子”,难道苏联不是?当然也是,否则怎么会去打阿富汗,又怎么敢打阿富汗?那么,为什么跑来跑去,最后只剩下了一只“兔子”,另一只却变成了“乌龟”?
原因就在于这两只“兔子”的想法不一样。苏联是只要能称霸,流血牺牲在所不惜。美国呢,霸也是要称的,却不想死人,至少是不想多死,很在乎死多死少。这就逼得他们千方百计发展军事科学技术,发明制造诸如精确制导炸弹、无人驾驶飞机之类的东西,逼得他们大力发展空军,尽量避免陆战,尽可能地通过信息战、心理战来打击对方。也就是说,由于美国珍惜生命尊重人权(当然首先是美国人自己的人权和生命),结果反倒增强了军事力量和战斗力,已到了可以不损一兵一卒就横行于天下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