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的建立,标志着父系氏族社会的成立。所以,祖,也就成了每一个父系氏族的象征和图腾。作为神主的祖,就像图腾柱一样重要;作为宗庙的祖,就像祭坛一样崇高。当一个新的氏族建立时,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建立祖庙。以祖庙为中心,族长率族而居,叫做“籍”。祖立则籍立,祖在则籍在,祖毁则籍亡,叫“毁庙灭籍”。籍既因“祖”而生而灭,所以就叫“祖籍”。后来,氏族变成了国家,“祖”便成了国家的象征。以祖庙为中心,国君率民而居,叫做“国”。祖立则国立,祖在则国在,祖毁则国亡,叫做“毁庙灭国”。国既因“祖”而生而灭,所以就叫“祖国”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性之(四)等级与配额

 

祖既然有如此至高无上的地位,而祖又是男性的,那么,祖庙一立,则天下定矣。男尊女卑,大体上已成定局。

 

剩下的,便是解决男人们之间的分配问题。

 

事实上,在任何自然形成的群体中,雄性的嫉妒都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恩格斯说过,埃斯潘纳斯的《论动物的社会》一书“非常清楚地说明了,雄性在交尾期内的嫉妒是怎样削弱或者瓦解任何共同生活的群。”但是,动物的事情要相对好办一些。因为动物的性关系要受季节的限制。除长臂猿外,大多数动物都只有在雌性发情时才交配,因此它们雄性之间虽然也会嫉妒,但交尾期一过,又会握手言欢,和好如初,以待来年。再说,雄性动物在争夺异性时,虽然也免不了大打出手,但也相当“绅士风度”。只要把对方打败赶走,也就不再追究。所以,对于动物的群体来说,雄性的嫉妒虽然也会产生破坏力,但力量也有限。

 

人类的情况就不同了。

 

首先,人类的性生活不受季节的限制。一年四季,日日月月,男性都有性的要求,女性也随时都能接受性。如果不合理解决每个男性的性欲问题,任其争夺异性,则无异于将整个群体每天都置于内部瓦解的危险之中。

 

其次,人类的占有欲特别强。有些动物,比方说长臂猿,并没有那么“好色”。只要有一位“太太”,便已使它心满意足了。有些动物,虽然“妻妾成群”,但它们的王位,却必须轮流坐庄。一旦下台,也只好自认倒霉。人却不一样。一方面,男人总是希望占有的女人越多越好;另方面,又希望一旦占有,就占住不放。中国古代的那些帝王们,便是典型。

 

再者,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比动物同类之间的争夺严重得多。人斗人,往往不止于赶走对方,而是要“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往小里说,男人们可能会因争夺异性而导致谋杀(奸夫谋杀亲夫之事层出不穷);往大里说,弄不好就会爆发战争(如争夺海伦之特洛伊战争)。一旦如此,则后果堪虞。

 

因此,对异性的争夺,是一个健全社会必须合理解决的问题。更何况,男人们要争夺的,远远不止于女性,还有食物、财富、荣誉和权力。

 

应该承认,争夺是男人的天性,而且未必就是坏事,比方说,球场上的争夺就很好。只不过,我们一般不把它叫“争夺”,而叫“竞争”罢了。甚至战争,也不能简单地说就是坏事,如果没有过去的战争、人类历史的发展也许就会缓慢得多。至少我们可以肯定,如果所有的男人都不去争,不去夺,都不争强好胜、雄心勃勃,而是疲疲沓沓、懒懒散散,那又成何体统?

 

然而,人类的群体又经不起折腾。

 

人类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具有群体性的动物。一方面,人的自然能力比较许多动物为弱。他力大不如牛,速快不如马,望远不如鹰,潜深不如鱼。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不要说在进攻方面远不是大型猫科动物的对手,甚至在防御方面也未必比某些食草动物灵光。另方面,人类要实现的,又是“自然界中最伟大的进步”。这就正如恩格斯所说,必须“以群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动来弥补个体自己能力的不足”。因此,群体绝不能瓦解,而一切瓦解群体的力量也都必须予以消除。

 

对于这个问题,可以有两种办法解决。

 

一种办法是“堵”,即干脆禁止性生活,把男人和女人隔离开来,一视同仁地禁绝性关系。这在某些特殊时期(如战争时期)或某些特殊群体中是行得通的。比如,不少古代部落在作战前都禁止性行为,斯巴达城邦和太平天国也实行过男女分隔制。但这种办法,行得了一时,行不了永久。因为如果男女永远隔离,则孩子也无由出生,岂不要灭种亡国?

 

另一种办法是“疏”,即像大禹治水一样,进行疏导。既让所有的水都有地方流,又不让它们乱流,或挤在一起,变成洪水。最好是让所有的人都各有所得,各有所归,按照不同的层次,得到不同的满足,就像今天按照职位的高低领取工资津贴一样。

 

中国古代社会采取的是后一种办法。在女人成了男人的附庸和占有对象后,中国古代社会决定把她们也像食品、财富和权力一样,进行有计划地分配。分配的依据就是“名”,分配的规则就是“礼”。礼和名是一致的,所以“礼教”又名“名教”。

 

那么,什么是“名”呢?名就是“名份”。说得简单通俗一点,也就是地位。地位高的人多得,地位低的人少得甚至不得,这就是“礼”。无论分配食品、财富、权力还是女人,都如此。

 

决定一个人地位高低的起先是“宗法”。

 

前已说过,宗法是一种中国特色的私有制,而这种私有制又与两性关系有关。它的核心,是由两性关系形成的血统,而且是父系的血统。这一血统就像是一根接力棒,必须一代一代地传下去。但是,正宗的接棒人,又只能是一个。因为如果接棒人很多,大家一拥而上,不但会造成内乱,而且没准“棒”也毁了。所以,非事先法定一个“正宗”接棒人不可。这个法,就是宗法。

 

宗法要解决的,就是血统的正宗继承亦即“正统”的问题。正统只能独一无二,其余都是旁门、别支、分流。那么,正宗接棒人从哪里产生呢?当然是从交棒人的儿子当中产生。交棒人如果只有一个儿子,则问题也就不成其为问题。但这种情况并不普遍,大家也不希望“一脉单传”(风险太大)。因此,在交棒人的儿子很多的情况下,就只能由其中地位最高的一个去接棒。这些候选人既然都是交棒人的儿子,则他们的地位当然也就不能由父亲的地位来定,而只能由他们母亲的地位来定。

 

所以,尽管宗法制是一种以男性为中心、为男人的利益服务的制度,但是它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却是要先确定女人的地位。也就是说,必须在父系家长所占有的众多女性中,规定其中一个的地位,远远高于其他女性。这个地位最高者,必须是父家长的正宗配偶,叫原配、正室、正房、正宫,也叫“嫡配”,或简称“嫡”。通常的称呼,则是“妻”。

 

在宗法社会中,妻有着不容置疑的法定地位。《白虎通.婚娶》云:“妻,齐也,与夫齐体”。郑玄注《毛诗》也云:“妻,齐也,与夫齐礼。”其实,“嫡”也就是“敌”,即“匹敌”,有“对等”的意思。因此夫妻关系又叫匹耦、伉俪、配偶。当然,匹嫡、对等、齐礼,也只是说夫妻同一阶级,但夫妻之间仍有男尊女卑的差异,有如同级干部中的正副职。所以,妻虽不如夫,但较之妾,却至少整整高了一等。比较准确的说法,是“夫为日,妻为月”,大体可以“匹敌”,而那些比妻地位低了许多的妾,便只好被戏称为“小星”了。

 

当然,“小星”们虽不敢与“月”并尊,却也可能比妻更为得宠。所以,她们又有一个好听一点的称呼,叫“如夫人”,也就是“相当于夫人”的意思。但相当于并不是等于,如夫人也终究不是夫人。更何况,许多如夫人的日子,其实是“很不如”夫人的。

 

抬高妻的地位,其实是为了抬高她儿子的地位。

 

妻的儿子叫“嫡子”,妾的儿子叫“庶子”。嫡子和庶子,地位相关得远。比如宝玉和贾环,都是贾政的儿子,但一个“嫡出”(宝玉是贾政妻王夫人之子),一个“庶出”(贾环是赵姨娘所生),各方面的待遇都不一样。所以,人们诉说自己待遇不公,就说“我又不是小老婆生的”;说某人差劲,则说他“好像是姨娘养的”。妻妾嫡庶地位之别,可见一斑。

 

嫡子当中,地位最高的又是嫡长子,因为只有他,才是最正宗的接棒人。一个人,如果妻有子,而且这个儿子,在所有的儿子中,又是最早出生的一个,那么,家族的继承人,就非他莫属。如果这位嫡长子,死得比他老爸还早,则由他自己的嫡长子即他爸的嫡长孙来继承。比如朱元境太子先死,便传位于皇孙。因为只有这样传位,才叫“嫡传”。

 

在宗法制度看来,嫡传比什么都重要。比方说,一妻数子,老大愚蠢,小儿子贤明,让谁当接班人呢?让那笨蛋,因为他是长子。这就叫“立嫡以长不以贤”。那么,如果没有嫡子,只有庶子,是不是也选一个年龄最大的呢?不。这就要看诸庶子中,谁母亲的地位又相对高一点。这就叫“立子以贵不以长”。总之,母亲的地位是第一位的,儿子的年龄是第二位的,而接班人的德才则是最次要的。

 

要之,嫡子地位高于庶子,嫡长子的地位又高于其他嫡子。这样推算下来,则地位最高的,就是“祖”的嫡长子。一般地说,他也就是“宗”。以他为首,由他的嫡长子、嫡长孙、嫡长曾孙、嫡长玄孙一直延续下去的这一系统,就叫“大宗”。他弟弟们创立的系统,则叫“小宗”。大宗小宗,地位也不一样。大宗的嫡长子叫“宗子”。对大宗,他是家长;对小宗,他是族长。只有他,才能继承始祖的爵位,并主持祖庙的祭祀。小宗既不能袭爵,也不能祭祖,因为他不是“嫡传”,也不是“正宗”。

 

看来,即便是一祖之孙、一父之子,其地位也高低贵贱之别。反倒是女孩子,因为不存在继承权的问题,嫡庶长幼之别就没有那么重要。对于她们来说,要紧的是自己娘家的门第和地位。娘家地位高,即使自己是庶出,嫁出去后也不怕当不上正妻。如果娘家地位低,即便自己是嫡长女又怎么样呢?还不是只好去给别人当小老婆。

 

显然,宗法制是一种等级制度。它首先把人分成两等:男人和女人。然后,又把男人分成三六九等,每一等的地位和待遇都不同。等级确定以后,就要按等级来进行分配了。

 

这种分配是家国一体的。因为依照宗法制,天下一家,天子(周王)是最高级的家长和族长。既是最大的一支大宗的宗主,也是所有大宗小宗的共同宗王,谓之“天下共主”。诸侯对于天子而言,是小宗;对于大夫而言,则是大宗。同理,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对于士而言,又是大宗。士是最小的宗主,以下便是庶人。大体上可以这样说,天子是民族之宗,诸侯是氏族之宗,大夫是家族之宗,士是大家庭之宗,庶人只有自己一夫一妻的小家,无所谓宗不宗了。于是,士率领庶人宗大夫为宗主,称为“家”(家族);大夫率士、庶宗诸侯为宗主,称为“国”(氏族);诸侯率大夫、士、庶共宗天子为宗主,这就是“天下”。天下既然是一个大宗族,当然贵族们在政府中的地位,也就和他在宗族中的地位一致了。

 

十分有趣的是,用来标志这一地位的礼器之一,就是一种阳具的模型——圭。圭,玉制,状如男根,大小不一。天子所持者曰“镇圭”,一尺二寸;公爵“桓圭”,九寸;侯爵“信圭”,七寸;伯爵“躬圭”,五寸。这种制度,说得粗俗一些,就是凭借“那话儿”来确定或象征地位的高低,权力的大小。谁的阳器粗壮伟岸,谁的地位就高,权力就大。反过来说也一样,谁的地位低、权力小,似乎谁的阳器就不怎么样,当然就不能占有太多的女人。

 

这听起来十分滑稽,但又并非没有道理。因为祖也好,宗也好,图腾也好,原本就与“那话儿”颇有瓜葛。连宫门前的华表、庙里面的神主,都由“那话儿”演变而来。那么,把它拿在手上,以表示自己的身份,也并无不可。依周礼,天子登基时,要举行仪式,接受上天和先王赐予的圭;册封诸侯时,也要为他颁发相应等级的圭,叫“命圭”。这个仪式的意义是很明显的:天子通过列祖列宗从上天那里接受了伟大神圣的生殖力,又把它分给诸侯。因此,天子有资格当天下人的父亲和宗主,诸侯和大夫则有资格当他们各自国和家的父亲和宗主。当然,也就有资格占有更多的食品、财富、土地和女人。

 

于是,周礼便规定,天子可以有一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诸侯就差多了,只有一夫人九嫔。大夫又少,只有一妻二妾,士则一妻一妾。至于庶人,能讨一个老婆,就很不错了。这似乎很“合理”;天子从上天那里接受的生殖力,经过层层分配,分到士、庶的头上,已少得可怜,当然不宜“多吃多占”。至于天子本人,直接受命于天,当然要“美女如云”了。

 

无疑,这理,乃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混帐逻辑。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性之(五)设男女之大防

不过,对于封建宗法制的设计者和维护者来说,问题倒不在于逻辑的混帐(他们自己并不认为混帐),而在于执行的困难。

 

我们知道,宗法制虽然繁琐复杂,但核心却只有一个,即“宗”;关键也只有一个,即“嫡”。确立了嫡(嫡子),就承继了统(血统),也就保住了宗(宗族)。所以,对于宗法制社会而言,“立嫡”从来就是头等大事。

 

所谓“嫡”,就是宗族血统的正宗传人。因此,嫡也在正宗、正统的意思,如嫡传、嫡派、嫡系等。宗族血统的正宗传人之所以称为“嫡”,和正妻称为“嫡”一样,也有与父匹敌而其他人无可匹敌之意。依礼,作为宗族血统正宗传人的“嫡”死后,要享受最高的丧服待遇。即便是他的生父,也要为他服“斩衰”(一种最高规格的丧服)。这是他与父匹敌而其他人无可匹敌之证。

 

一般说来,“嫡”应该是父与其正妻(嫡母)所生的第一个儿子,即嫡长子。嫡长子因为是正妻所生,又是第一个,所以血统特别高贵,有资格做宗族血统的正宗传人。

 

显然,“嫡”的高贵在于母亲的地位(嫡配),但母亲的血统再高中,也贵不过父亲。如果这位嫡妻所生的儿子,竟没有其合法丈夫的血统,而是她在婚前与别的什么人私通而生下的“野种”,那就不但不能立为“嫡”,而且要逐出家门甚至杀掉才行。

 

这种事并非没有可能。在上古,新婚妻子是否处女,还并不重要。而且,由于上古时期的性关系还比较随意,“野合”之事时有发生,不少新娘在出嫁之前便已怀孕,而且很可能曾与多个男人交往。腹中之子究竟是谁的,根本就弄不清楚。比如史书记载,禹娶涂山氏为妻,是在辛壬日。可是就在两天之后(癸甲日),涂山氏便生下了儿子,即启。所以,禹便不承认启是自己的儿子(禹曰:“予不子”),甚至不愿传位给启。过去史学界总说禹不传位于启,是因为要坚持尧舜的“禅让制”。其实远古时代是否真有“禅让制”,原本就值得怀疑。即便有,到了禹的时代,也已无再坚持之必要和可能。依我看,禹之不愿传位于启,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他从心底不喜欢启这个“野种”,而被他指定为接班人的益,倒没准是他的私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