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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升之说:那就叫“制置百司条例司”。
这倒是讲得通的。我们知道,所谓“制置条例”其实是制定政策法规,三司则相当于国家财政委员会。因此,制置三司条例只是经济改革,制置百司条例才是全面改革。过去由于陈升之在枢密院,王安石在中书省,只好将这机构设在三司。现在两人都在“省”里,就没必要再叫“三司”了。
于是皇帝说:将条例司归属中书省,如何?
王安石不同意,理由是效率太低。他说:条例司之所以卓有成效,就因为机构独立成员少,遇事好商量。如果归属中书省,什么问题都要正副宰相意见一致,什么文件都要正副宰相共同签署,什么工作都要正副宰相批准安排,哪里还做得成事?所以,条例司不能改名,也必须单列,陛下总不至于担心臣在那里搞“独立王国”吧?
神宗当然不担心,担心也不能说。相反,在过了几天的又一次御前会议上,由于陈升之坚决不肯再管条例司,甚至坚持要撤销这个机构,皇帝便对王安石说:要不然条例司的工作就由爱卿自己一个人负责?
王安石说:这不合适。当初设立此司,陛下主张中书省和枢密院各出一人,臣请与枢密副使韩绛同事。
皇帝很爽快地就同意了。[27]
条例司设置之争也算告一段落,尽管它最后还是被撤并到中书省,但那是七个月以后熙宁三年五月的事。跟王安石结下梁子的陈升之离开相位就更晚,要到那年十月,而且是因为母亲去世。不过两人从此不和,则是事实。
那么,陈升之为什么要这样做?
正史的解释,是他对那个不三不四的条例司原本就不以为然。这是有可能的,公开提出改“三司”为“百司”就是证明。因为“制置三司条例”明摆着就是要理财,而理财在许多人看来是小人的事,为正人君子所不耻。[28]
可惜,这就是设立条例司的本来目的。王安石在御前会议上说得很清楚:从古到今机构的设置都是因时制宜。如今天下财用困急,尤当先理财。这也正是陛下要特别单独创建一个司,让陈升之与臣统领的原因啊![29]
呵呵,不打自招。
为了理财而改制,可是正统士大夫不能接受的。陈升之当然知道这一点。但为了荣华富贵,他不惜假装拥护,得逞之后又翻脸不认人。这当然同样为正人君子或自命为君子的人所不耻,他们甚至给陈升之送了个外号叫“荃相”。荃就是捕鱼的竹器。《庄子·外物篇》说: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荃相的意思,可以说是再清楚不过了。[30]
这么说,陈升之是小人?
难讲,至少司马光对他看法不佳。他甚至认为福建人和长江流域的人都靠不住,前者阴险狡猾,后者轻佻浮躁,远不如北方人耿直敦厚。所以,当神宗皇帝问他陈升之拜相外面有什么反映时,司马光直通通地说:不好!两个宰相(曾公亮和陈升之)都是福建人,两个副宰相(赵抃和王安石)都是长江流域的。他们当国,岂能指望风俗纯朴?
哈,地域歧视?
◎有关人物籍贯一览
姓名 籍贯 主要曾任职
韩琦 河南安阳 三司使、枢密使、平章事
富弼 河南洛阳 平章事、枢密使
文彦博 山西介休 枢密使、太尉、平章军国重事吕公著 安徽寿州 翰林学士、御史中丞
韩绛 河南开封 枢密副使、同条例司、参知政事、平章事赵抃 浙江衢州 知谏院、参知政事
吕诲 河北廊坊 知谏院、御史中丞
范纯仁 江苏苏州 同知谏院
范镇 四川成都 翰林学士、知通进银台司
郑侠 福建福清 安上门监
司马光 山西夏县 翰林学士、御史中丞、平章事苏轼 四川眉山 翰林学士、礼部尚书
王安石 江西临川 翰林学士、参知政事、同条例司、平章事曾布 江西南丰 翰林学士、三司使
曾公亮 福建晋江 参知政事、枢密使、平章事陈升之 福建建阳 知枢密院、同条例司、平章事吕惠卿 福建晋江 条例司成员、翰林学士、参知政事章惇 福建浦城 条例司成员、三司使、参知政事蔡确 福建晋江 监察御史、御史中丞、参知政事多少有点吧!
看看上面的表格就知道,司马光并非全无道理,但不无偏见,比如郑侠就是福建人,范纯仁则是长江流域的。神宗也显然不认可这套理论。皇帝说:陈升之是有才华的,其他人比不上,朕看他足以承担军国大任。
据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绘。
司马光说:才华确如圣上所言,大节不亏就很难讲。
宋神宗说:这一点,朕已经告诫他。
司马光说:富弼老成持重有人望,离职可惜。
宋神宗说:朕已再三挽留,他一定要走。
司马光说:言不听计不从,又与同僚不合,当然要走。
宋神宗说:爱卿是在说王安石吧?他怎么样?
司马光说:很多人说他奸邪,恐怕批评过分了。王安石人品没有问题,只是不懂事,又固执己见。
宋神宗说:比富弼还敢作敢当的是韩琦,可惜太要强。
司马光说:韩琦实在是忠臣,虽然也有毛病。
君臣二人叹息。最后,他们说到了吕惠卿。
吕惠卿是福建晋江人,跟宰相曾公亮是同乡,跟王安石则是老朋友。由于这两重关系,他最早成为条例司成员并被福建建阳人陈升之接纳。但对于此人,朝野争议很大。
于是宋神宗问:吕惠卿呢?爱卿看他怎么样?
司马光说:不是好人。
宋神宗说:朕看他应对自如,颇有才华。
司马光说:奸臣哪个无才?吕惠卿当然也有,可惜心术不端。将来害得王安石身败名裂的,一定是他。
神宗默然。[31]
没有证据表明王安石是否听说了这段对话,估计听说了也会不以为然。事实上五个月后,司马光致函王安石,向自己这位老朋友坦诚地表达了担忧。他说,执政不可以不留意君子与小人之别。忠信之士在你得势之时,也许看起来面目可憎,将来却会伸出援手。相反,谄媚之人虽然现在能让你逞一时之快,但只要你倒霉,他们必定卖友求荣。[32]
此为王安石给做通判比部的友人的问安信,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
王安石当然不会同意司马光的意见,因为此刻的吕惠卿是他的亲密战友和得力助手。条例司工作事无大小,王安石都要跟吕惠卿商量;变法需要的奏折和文件,也都由吕惠卿起草。当时甚至有这样的说法:吕惠卿是王安石的颜回。[33]
因此,王安石客客气气地给司马光写了回信,只字不提吕惠卿,只是说既然你我道不同,那就不相与谋。[34]
冲突已在所难免,好戏也即将开锣。
[22]见《宋史》之陈升之传、神宗本纪一,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黄以周等《拾补》卷三上熙宁元年七月己卯日条并注。
[23]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黄以周等《拾补》卷四熙宁二年二月甲子日条并注。
[24]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二年十月丙申日条。
[25]见杨仲良《纪事本末》卷六十六“三司条例司废置”条、《宋史·陈升之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黄以周等《拾补》卷六熙宁二年十一月乙丑日条。
[26]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二年十一月乙丑日条。
[27]以上见杨仲良《纪事本末》卷六十六“三司条例司废置”条、《宋史·陈升之传》、黄以周等《拾补》卷六熙宁二年十一月乙丑日条。
[28]杨仲良《纪事本末》、《宋史·陈升之传》、毕沅《续资治通鉴》、黄以周等《拾补》均异口同声,称陈升之任职条例司时“心知其不可”。
[29]见黄以周等《拾补》卷六熙宁二年十一月乙丑日条。
[30]见《宋史·陈升之传》。
[31]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二年十月丙申日条、黄以周等《拾补》卷五卷末注引《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又见《宋史·吕惠卿传》。
[32]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三年三月甲午日条,参看《宋史·吕惠卿传》。
[33]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熙宁二年二月甲子日条。
[34]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三年三月甲午日条。
司马光出走
十一月十九日,吕惠卿与司马光短兵相接。
这时当然还是熙宁二年。但自从二月二十七日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朝廷的变化日新月异。均输法、青苗法和农田水利法开始实行,吕诲和范纯仁等大批官员被贬,富弼离开相位并由陈升之接任,韩绛到了条例司,吕惠卿也由于变法有功备受赏识,在九月获得“崇政殿说书”的资格。
原封不动的,只有司马光。
司马光早就想走了。王安石担任副宰相六天后,他便向皇帝请求外放,但不被批准。神宗说:爱卿名闻遐迩,就连辽人都向使节打听爱卿做御史中丞的事,怎么能走?司马光无可奈何,只好留下来继续做他的翰林学士。[35]
好在,他还可以给皇帝讲课。
讲课原本是王安石的主张。他第一次见到宋神宗,皇帝便向他要改革方案,这位新任翰林学士却提出先讲课,理由是只有讲课才能统一思想。思想不明确,方案没有用。[36]
神宗批准了这个安排,为此还有了段小插曲。
麻烦出在一个礼仪问题:站着讲还是坐着讲。王安石和吕公著两位翰林学士都认为,皇帝陛下当然是坐着。但陪读的也都坐着,讲课的反倒站着,并不合适,建议改革。
提议立即引起反弹,官员们七嘴八舌。反对者说:离开席位站起来说话原本是古今常礼,何况是在君主目前。站着讲课已经实行五十多年了,怎么能妄议轻改?
皇帝无奈,只好去问宰相曾公亮。
曾公亮答:臣在仁宗朝是站着的。
皇帝也只好对王安石说:爱卿就破例坐下吧!
王安石当然不敢。[37]
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却很说明问题。没错,王安石真能惹事,改革也确实很难。不过讲课也给了司马光机会。于是在十一月十七日那天,他就讲起了萧规曹随的故事。
宋神宗问:汉代守着萧何之法不变,可以吗?
司马光答:怎么不可以?不要说汉,如果夏商周都能坚守禹、汤、文、武之法而不变,恐怕能延续到现在。
意思很清楚:祖宗家法不可改。
两天后,轮到吕惠卿。
吕惠卿讲《周易》,而《周易》主张变通。因此吕惠卿也借题发挥说:先王之法有一年一变的,数年一变的,还有世代而变的,也有百世不变的。汉高祖约法三章,萧何就变成九章,岂能一成不变?司马光歪曲篡改历史,分明是对现实不满,借古讽今,混淆视听,请陛下召他当庭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