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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上有棵扶苏树,
池中有株玉莲花。
不见子都美男子,
撞上个欢喜俏冤家!
但,俏冤家也好,坏娃娃也罢,其实都是心上人。一旦满心欢喜,郑国女孩的表达还可能更加火辣,比如《褰裳》(褰读如迁)——
你要真有爱,
卷起裤腿过河来。
你要不爱我,
难道我就没人爱?
你这傻瓜中的傻瓜,呆!3
原文,是“狂童之狂也且”。
好一个“狂童之狂也且”!看不上我?告诉你,本姑奶奶还不稀罕!
这是怎样的郑国女孩!
然而有过恋爱经验的人都知道,女孩子所谓“不稀罕”,其实往往是“很在意”,否则犯不着说出来。谁要是当了真,谁就是犯傻。
当然,也有直说的,比如《子衿》——
青青的,是你的衣领;
悠悠的,是我的痴心。
就算我没去找你,
你就不能捎封信?
就算我没去找你,
你就不能来亲亲?4
呵呵。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由此可见,郑国女孩的怨恨、解嘲、戏谑、闹情绪,都因为爱得太深。思念之切,即生抱怨。抱怨,就撒娇。比如《狡童》——
那个坏小子,
不跟我说话,
害得我饭都吃不下。
那个臭小子,
不跟我吃饭,
害得我觉都睡不安。5
我们完全不知道这事的结果如何,不知道那坏小子后来是不是跟这女孩吃饭说话,或者干脆就各奔东西。但失恋的事肯定经常发生,比如《东门之墠》(墠读如扇)中的姑娘。她跟自己暗恋的对象几乎天天都能见面,只是那男孩对她无动于衷。这实在是一件折磨人的事,她的情歌也就唱得惆怅万分——
东门之路,多么平坦;
栗树成行,茜草丰满。
他的家离我这么近,
他的心离我那么远。6
好得很!暗恋、热恋、失恋,《诗经·郑风》中应有尽有。也许,这就是郑国女孩的情感世界。这样的体验,夏姬也曾有过吗?
应该有。
风流本非罪过
事实上,敢爱并敢表示,并非只有郑国女孩。周代女子之爽气,其实是超出我们想象的。比如《有杕之杜》(杕读如第)中的晋国女孩——
孤零零一棵赤棠,
直挺挺长在路旁。
帅呆呆我的情郎,
啥时候到我身旁?7
女孩如此,男孩也一样。比如《静女》中的卫国小伙,与姑娘相约在城角。然而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害得他搔首徘徊。最后,躲起来的姑娘露面了,还送给他一支彤管、一棵青草,这可真是喜出望外——
文文静静的你,
那样美丽,那样美丽!
我在城角等了半天,
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原来你悄悄躲起,
你真调皮,你真调皮!
送我什么没有关系,
只要是你,只要是你!8
不过,说起来还是女人更彪悍,比如《摽有梅》(摽读如标,去声)中的召南女子——
熟了的梅子往下掉,
枝头只剩六七成;
熟了的梅子往下掉,
枝头只剩二三成;
熟了的梅子往下掉,
枝头一个都不剩。
你想求爱就快点来,
磨磨蹭蹭急死个人!9
呵呵,简直是逼婚。
有逼婚的,还有逼人私奔的。《王风·大车》中一个女子就这么说——
牛车款款,
毛衣软软。
我想私奔,
怕你不敢!
接下来的话更火辣——
活着不能睡一床,
死了也要同一房!
你要问我真与假,
看那天上红太阳!10
这是怎样的女人!
其实所谓“王风”,就是周王国的民歌。之所以叫“王风”而不叫“周风”,一方面因为王国乃天子所在,另一方面也因为这时已迁都洛阳。天子脚下尚且如此,诸侯各国可想而知。反正,只要她们有了爱,就会不管不顾。比如《柏舟》中的卫国姑娘——
河里一只柏木船,
漂呀漂在水中间;
眼中一位美少年,
爱呀爱在我心尖。
就是到死也心不变!
哎哟妈妈,
哎哟老天,
为什么不懂我心愿?11
这事同样没有下文。
弄不好,这姑娘只能私奔,或者偷情。
偷情在周代也是常有的事。比如召南的《野有死麕》(麕读如军)中,一位猎人就在山里跟小妞一见钟情。猎人用刚刚打到的獐子(麕)作定情礼物,两人便一起走进了树林。只不过那小妞说——
轻一点,慢慢来好吗?
不要动我的围裙,
别让那长毛狗叫个不停。12
哈,很真实。
召南这对恋人在山上野合,齐国那对情人则在男人住处幽会。唯其如此,偷情的女人对时间很在意,也很警觉。一到黎明,就会推醒怀中的情郎,男人则只会把她搂得更紧。
于是,《齐风·鸡鸣》中就有了这样一番对话——
亲爱的,鸡叫了,天亮了!
什么鸡鸣?那是苍蝇。
真的天亮了,太阳都出来了!
什么太阳?那是月亮!13
接下来男的又说:别管那些虫子,让它们乱飞吧,我们再亲热一会。女的却说:不行不行,真的不行!我必须走了,你可别恨我啊!
怎么会呢?
花非花,雾非雾,金缕慢移莲花步。巴山夜雨巫山云,便是灵犀相通处。
事实上,有男女便有性爱,有婚姻便有偷情。因为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夫一妻的制度“决不是个人性爱的结果”。真正的热恋,性冲动的最高形式,是中世纪的“骑士之爱”。骑士和情人睡在床上,门外站着卫士,以便一见晨曦就催促他溜之大吉。恩格斯甚至认为天主教会禁止离婚的原因是——
偷情就像死亡,没有任何药物可治。14
因此,婚外恋和一夜情,几乎任何民族和时代都有,社会也往往睁只眼闭只眼。风流不是罪过,只要不弄得像夏姬那样鸡飞狗跳就行。
不幸与万幸
夏姬似乎命不好。
传言说,夏姬出嫁前就已经有了情人,叫子蛮,是她同父异母的哥哥。甚至还有人说,他就是郑灵公。这显然不对。因为郑灵公的字是子貉(读如何),不是子蛮。也有人说,子蛮是她的第一任丈夫。这同样可疑。至少没人告诉我们,这位子蛮是哪一国的公子。也没人告诉我们,他俩是什么时候结婚的,婚后又生活了多少年。总之,子蛮究竟是夏姬的丈夫,还是情夫,死无对证。我们只知道,在与夏姬有了性关系后不久,子蛮就去世了。这让夏姬一开始便背上了“克夫”的罪名,叫“夭子蛮”。
子蛮去世后,跟他上过床的这位郑国公主,便嫁给了陈国大夫夏御叔,从此叫“夏姬”。夏姬跟夏御叔过得似乎不错。他们生下了儿子夏徵舒,也没听说有过什么不雅之闻。可惜十几年后,夏御叔也撒手人寰。这在那些视红颜为祸水的人眼里,便理所当然地成为夏姬“不祥”的证据。没有人替她想想,作为“天生尤物”,年纪轻轻便成为寡妇是何等的不幸。
寡妇门前是非多,何况还是在陈国。
陈国人跟郑国人一样,风流成性。两国也都有一个特别的地方,叫“东门”。东门未必是“红灯区”,但可以肯定是恋人或情人寻偶求爱的“约会区”。所以郑国的情歌便说“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而陈国情歌所谓“东门之池,可以沤麻;彼美淑姬,可与晤歌”,也可以理解为“东门之池,可以泡妞”。15
郑国和陈国,都是性爱的“自由王国”。
实际上陈国比郑国更开放。前面说过,郑国是有“情人节”的,叫“上巳节”,时间是在三月三。陈国却似乎天天都是情人节。陈人因为自称是舜帝之后,巫风盛行,国人个个能歌善舞。他们甚至有一部分女子,专门从事巫术,以歌舞祭祀神。这种“神妓”,其实是最早的性工作者。《诗经·陈风》中的《宛丘》,就是某个男子献给巫女的情诗。何况陈国的祭祀活动次数频繁,地点则除了东门和宛丘,还有“南方之原”。于是每到这时,陈国的男男女女便成群结队倾城而出,泡巫女,会情人,找对象,大开其“性爱派对”。
不难想象,在风气如此的陈国,性感的夏姬一旦单身,会怎么样。
首先是国君陈灵公“当仁不让”,然后是他与卿大夫孔宁和仪行父“资源共享”,君臣三人共同成为夏姬的情人。他们甚至穿着夏姬的内衣,公开在朝堂上谈论偷情的过程,交流做爱的经验,大讲三十七八的她如何风韵犹存。夏姬的内衣怎么会到他们的身上?是夏姬给的,还是他们偷的?不清楚。但可以肯定,他们的行为丝毫都不避人耳目,已是公开的秘密。
这事终于闹得沸沸扬扬。《诗经·陈风》中的《株林》,便是当时国民议论此事的“手机段子”。这段子说:我们国君为什么要去株林?谁都知道那里住着什么人。他是去看子南(夏姬之子夏徵舒)的吧!第二天早上,他在那里吃点心。
陈国人,就是这样“刷微博”的。
看来,即便是主张性自由的陈国人,也觉得事情有点过分。舆论监督的结果,是导致了一位大夫的死亡。因为他对灵公君臣的所作所为,公开提出了批评。于是,在陈灵公的默许下,他被孔宁和仪行父谋杀。
没有了监督的君臣三人更加肆无忌惮。一年后,也就是前面一章说到的鉏麑自杀后八年,即鲁宣公十年五月八日,这三个家伙居然在夏姬的客厅里,嘻嘻哈哈地争论她儿子夏徵舒长得更像他们当中的谁。
陈灵公嬉皮笑脸地对仪行父说:徵舒像你。
仪行父厚颜无耻地回答:也像君上您。
这玩笑开得实在过分,因为夏徵舒无论如何不可能是他们的私生子。16士可杀不可辱。忍无可忍的夏徵舒,便在陈灵公出门时一箭射死了那家伙。
这应该是第三个死于非命的“灵公”。第一个是前一章讲过的晋灵公。他是因为为君无道,被赵盾的族人赵穿杀掉的,时间是在公元前607年(鲁宣公二年)。第二个就是夏姬的哥哥郑灵公。他是在晋灵公死后两年(鲁宣公四年),因为吃王八而起纠纷,被本国两位公子杀死的,当国君还不足一年。六年后(鲁宣公十年),便轮到这位因偷情而丧命的陈灵公。前面说过,谥号叫做“灵”的,其实都不灵。但八年之内一连死了三位灵公,也未免太有戏剧性。夏姬六年前死了哥哥,这会儿又死了情人,实在太倒霉了。
更倒霉的是,就连郑灵公的死,后来也被某些人说成与夏姬有关。他们说郑灵公就是子蛮。他被本国两位公子杀死,其实不是因为吃王八,而是因为吃醋。也就是说,郑灵公和某公子,不但都是夏姬的哥哥,而且都是夏姬的情人。他们争风吃醋积怨已久,这才刀兵相见,翻脸不认人。
当然,这种无稽之谈夏姬并不知道。同样,我们也不知道陈灵公被杀后,她是什么态度和心情。我们能知道的是,惹出大祸的孔宁和仪行父逃到了楚国,杀死陈灵公的夏徵舒则自立为君。弑君和篡位,在当时可是滔天大罪。垂涎已久的楚人便有了可乘之机,也有了灭亡陈国的“正当理由”。第二年(鲁宣公十一年)十月,楚军攻进陈国,杀死夏徵舒。然后搂草打兔子,顺手牵羊把夏姬带了回去。
等待夏姬的,将是她无法主宰的命运。
幸运的是,她遇到了巫臣。
情种巫臣
关于巫臣,我们掌握的材料不多,只知道他是楚国申县的县公,家族为屈氏,字子灵。他的名字,几乎仅仅是因为夏姬才被载入史册的,因此除《左传·宣公十一年》提到过一笔外,以后便事事与夏姬相关。
巫臣与夏姬,前世有缘。
夏姬被带到楚国后,庄王和大夫子反(公子侧)便眼睛发直,都想要她,却被巫臣阻止。巫臣劝阻庄王的说辞是:大王出兵陈国,原本是讨伐有罪;如果占有夏姬,那就是贪恋美色了。以小贪而害大义,可以吗?
庄王只好放弃。
巫臣劝阻子反的说辞,则是夏姬“不祥”。巫臣说,这个女人,克死了她的第一个男人子蛮和第二个男人御叔,害死了第三个男人灵公,连累了亲儿子夏子南,搞垮了大夫孔宁和仪行父,灭亡了陈国,真是谁沾上谁会倒霉。人生苦短,保命要紧啊!再说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一棵树上吊死呢?
子反也只好放弃。
庄王和子反弃权后,夏姬被分配给了襄老,实际上成为襄老儿子的情人。因为八个月后,襄老就战死在疆场。夏姬则似乎没有片刻犹豫,就跟襄老的儿子上了床。没有人对此表示大惊小怪。也许在公众看来,夏姬这样的尤物,可是从来就不在乎什么后果的。
谁都没有想到,这里面其实另有文章。
时隔多年人们才发现,巫臣劝阻庄王和子反,其实是自己想要夏姬,而夏姬似乎也钟情于巫臣。史书没有记载他们相爱的过程,只知道他俩配合默契,利用国际政治斗争“曲线救国”,终于双双私奔到晋国。
这事相当复杂,也只能长话短说。
简单地说,夏姬被许配给襄老,是在鲁宣公十一年十月。第二年六月,就发生了晋楚之战,交战地点则在郑国。战争中,晋军射死了襄老,又俘虏了楚国的王子,并带了回去,准备用来交换被楚国俘虏的自己人。
于是巫臣就觉得机会来了。
巫臣的办法,是先跟夏姬打招呼:只要你回到郑国,我就娶你。然后又让人从郑国送信给夏姬:只要你回国,就能得到襄老的尸身。夏姬跟襄老,毕竟是法定的夫妻。她要回国收尸,楚庄王不能不批准,何况巫臣也做了工作。夏姬心里也清楚,所谓葬夫只是借口。事成之后,巫臣也不可能再回到楚国。于是夏姬扬言:得不到我丈夫的尸体,就不回楚国。
果然,夏姬一回到郑国,巫臣就跟她秘密结婚。
婚后,夏姬留在了郑国,巫臣却没有马上叛逃。事实上,他一直等到楚庄王去世,等到楚共王(共读如恭)即位后的第二年,才付诸行动。这一次,他利用了出使齐国的机会。只不过走到郑国,他就把任务和礼品都交给副使,自己则带着夏姬远走高飞。他俩原本是想去齐国的。由于齐国刚刚战败,便改变主意去了晋国。这一对情侣在晋国安家落户,巫臣还做了晋国的大夫。
当然,襄老的尸体和被俘的楚国王子,也被晋国归还了。但这是在巫臣叛逃后的第二年(鲁成公三年),跟巫臣和夏姬一毛钱关系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