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村长有了发言的机会,又抖擞了起来,他瞪了那嘴快的妇人一眼,加快了语速,“他哪里能发财?在外头不知道欠了多少利子钱呢!”

  “人都说虎毒不食子,他倒是好,被逼债的人追得急了,把自己个闺女给卖了。高玲玲不是才八岁么?生得极好,他自己个说,在京城里给她说了一个好人家,让她去做童养媳,还给了好些聘礼……”

  “拉回来的时候,绕着村子跑了一圈呢!就是半个月前的事情,还说那家人有权势,日后追债的,都不敢来了!能要一个村姑做童养媳的,能是什么好人家?”

  “高玲玲生得好看,那也是在村里而言,搁在京城里,给大户人家做丫鬟都怕是不够格的。也不知道这个黑心肝的,把女儿卖到哪里去了。”

  “照我说啊,要么就是他炫耀太过,叫人瞧见起了歹心,谋财害命。要不啊,就是那些收赌债的,不还钱就杀全家,不是闹着玩儿的哟!”

  方村长说着,越发的觉得有理,他抬手一直,指向了高老头三人,“于是他们三个没事,搞不好是那收债的特意留下来的,子债父偿,是留着他们三个还钱的哟!”

第四六一章 金蝉脱壳

  池时摇了摇头,“陆锦,这里不需要差大哥们了,你们现在去附近搜查,杀人凶手高新民带着他的儿子高文使了金蝉脱壳之际,卷了钱财已经跑路了。”

  “方村长,你同这位徐画师描述一下高新民的长相,画出一幅画像来,往附近张贴告示,速速将他缉拿归案。”

  “他杀完人之后方才逃走的,还带着一个三岁的孩子,这会儿功夫,也跑不了多远。”

  “什么?”在场所有的人,听到池时说的话,全都炸开了锅。

  这不是一家五口灭门案么?

  等等,按照这种说法,那高新民岂不是禽兽不如,杀害了自己的妻女?

  池时一边说着,一边目光炯炯的看向了高老头三人。感受到她的目光,那老妇人一缩脖子,低下了头去。

  陆锦一听,翻身就要上马,领着衙役们四散而去,池时却是又叫了停。

  “等一等,方村长,这附近可有什么地方,有很多淤泥,就是穿了草鞋走进去之后,会有很多的泥巴沾在脚上的。就是高新民父亲还有母亲脚上的那种泥巴。”

  不等方村长开口,周围的村民们便全都嚷嚷了起来,“这还用说吗?我们村为何叫做上塘村,乃是因为在这附近的山上,有一个鱼塘。里头有很多野生的鱼。”

  方村长清了清嗓子,“北地的鱼大多带着泥腥味儿,水也容易干。可这塘鱼却是不同,鲜美异常,比那京城里贵人吃的最好的鱼,都不得差。”

  “祖上的时候,有人舀了鱼去卖,结果连续三年水中无鱼不说,连田地里的收成都不如往年。还是我们祭祖拜神,过了三年,水塘里方才又有了鱼。”

  “是以我们上塘村就有个村规,平日不得私自去捞鱼,等到过年农闲了,全村的男丁,一道儿去打鱼过年。”

  方村长说着,脸色一变,“你怀疑高新民就躲在山上?这个杀千刀的,要是把我们的塘弄脏了,看我不要了他的命。”

  陆锦看了池时一眼对着她点了点头,拉了那方村长一道儿,领着衙役还有一些上塘村的壮丁们,雄赳赳气昂昂的上山去了。

  高老头见状,着急地伸手抓了抓,见池时还在看着他们,复又放了下去。

  “高新民先是在饭菜里头下了蒙汗药,将你们所有的人,全部都迷晕了,然后杀死了自己的两个女儿,还有罗金桂。并且将他一早就准备好的尸体,放到了床榻上。”

  “为了不让人分辨出死的人究竟是他同高文,还是别人,故意将这两具尸体划得面目全非;可又为了让人确信,死的便是他们一家五口,刻意的留出了妻子同两个女儿的脸。”

  “这就是为什么明明是一家五口被杀,却是男女有别,男丁的脸伤得厉害,女子的脸却只是几刀,还分辨得出容颜。”

  “也是为什么,明明一家子一起上黄泉路,却有先有后。两个男子,要比女子死得早了一个时辰。而且,假高文的身上,有防御性的伤痕,还有被人殴打过的痕迹。”

  池时说着,目光如炬。

  “我心中生疑,在验看那具所谓的高新名的尸体的时候,便验看得格外的仔细。在他的身上,我发现了两个重要的疑点,这些让我确定了心中的猜想,死掉的人,根本就不是高新名。”

  “不是是李代桃僵罢了。这第一,同假高文的尸体一样,高新民要比他的妻子罗金桂死了早足足一个小时,且尸体有搬动的痕迹不说,衣服角上还沾有一些地窖里的泥土。”

  “人睡在床榻上被杀,怎么会沾了这些?很简单,那个尸体根本就不是高新民。他杀人的时候,为了让中衣上头有血迹,所以先把人的外衫脱掉了,再杀死。”

  “假高文尸体的身子小,放在布上不容易伸到外头去,但是大人的尸体却是不同。”

  “南地人普遍要比北地人矮小一些,高新民背着那具尸体,晃晃悠悠的,蹭到了一些本不该在中衣上留下的痕迹。”

  池时说着,看向了高老头,“这第二点,是村民们都说高新民的恶行时,高老头着急辩解的话让我想到的。他说高新民以前在家中,除了不爱干活之外,心地很好。”

  “可我回想起验尸的时候发现,那具尸体的手上长了茧子不说,还有很多因为干活而留下的豁口。这可不是一个好吃懒做,靠出卖自己的妻子来生活的人的手!”

  “这两点叠加在一起,更是证实了我的猜想。”

  曹推官听着,点了点头,“这一点,我也想到了。可是,你为什么会知道高新民就在山上,更加知道高老头同高老太太,也是知情人呢!”

  “他们若是知晓人是高新民杀的,为何还要进京城,特意去寻你。悄无声息的,不是更好么?而且,高新民穷得响叮当了,为何要在这个关头把自己的爹娘接过来?”

  “没有外人的掺和,他自己演一个灭门惨案,岂不是破绽更少么?”

  “我实在是想不明白,他为何要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池时伸出手来,抬手一指高新雪,嘲讽地勾了勾嘴角,“有的人还在扮演慈父慈母,殊不知他的好儿子之所以要他们将高新雪带来,是因为他一早已经将高新雪卖掉了,就等着风声一过,便彻底人间蒸发了。”

  高老头闻言,脸色大变,他一把拦住了一脸茫然的高新雪,“不可能,你胡说!我家新民,我家新民不是这样的人!他最疼爱新雪了,以前有什么好吃的,都会分给她的。”

  “他怎么可能把自己的亲妹妹卖掉呢?他是个好孩子,他不会这样的!”

  池时挑了挑眉,鄙视的看了高老头一眼,“嗯,一个杀死自己的妻子,杀死自己的女儿的好孩子!若是这种禽兽也算得上人的话,那你过年杀猪,岂不是等同于杀人?”

  “事到如今,你还在替高新民掩饰什么?你若是不信的话,大可以等我们走了,这个事情平息了之后,带着高新雪离开京城试试,你看路上会不会有那地痞无赖,过来抓人。”

  见高老头吓得够呛,池时又道,“哦,不用等那么久,等一会儿你的好儿子,被人从山上揪下来了,你便知晓,他是否做了这等龌龊之事了!”

第四六二章 你们欠我的

  池时说着,转身看向了曹推官,“现在我来一个个的问答你的问题。”

  “首先,为何他们两个,明明知晓自己的儿子杀了人,却还要进城去寻我?这一点,我要改正一下,他们不是去寻我,而是去我的棺材铺子里,想要不要钱的棺材。”

  “而恰巧被我给撞见了,在我问起之后,方才说起了这个案子。灭门案,一家五口全部被杀,这样的事情,是无论如何,都隐瞒不了官府的。”

  “是以,不管他们来不来寻我,只要京兆府知道了这个案子,我必然会过来。”

  “再来,我是如何知晓他们是知情人的”,池时说着,指了指老夫妻二人的脚,“在我一见到他们的时候,我便觉得很奇怪,如今天气已经寒凉了,他们大老远的走亲戚,怎么可能穿一双草鞋?”

  “穿草鞋也就罢了,还一脚的泥巴。在我们南方,多种植水稻,是以不慎掉落田中,定是糊了一脚的泥巴。他们两个,初次来北地,不知道北方多种麦粟,不是水田,而是旱田。”

  “我问他们为何,高老头是如何回答的呢?他说是有人谋财害命,把他们的鞋子偷走了,他们只好随便穿了一双草鞋,又说着急进城,不慎掉进了田里,所以一脚的泥……”

  高老头脸色一变,他的确是第一次来京城。

  昨天到的时候,已经是夜里了,根本就看不清楚田地里的状况。而今天去城中,心中惶惶不安,哪里有心情看别人是怎么种田的?

  池时一问,他自然而然的,便按照祐海的情形,说了一个自觉合情合理的解释。

  可不想,竟然在马车上,池时已经对他产生了怀疑!

  “他们在撒谎。自己的儿子全家被杀害了,他们却还在撒谎,要不他们是凶手,要不就是他们在维护凶手,总之是有秘密的。”

  “第三,为何高新民要画蛇添足将他的父母亲,还有漂亮的妹妹在这个档口接过来?”

  池时说到这里,环顾了一下四周还在看热闹的村民们,“这一点,我是从村民口中受到了启发!尤其是方村长说,高新民最近发了横财,是因为他把高玲玲卖掉做童养媳。”

  “又说高玲玲不够好看,年纪又小,哪里有人愿意买?高新民已经泯灭良知,卖妻子卖女儿,为何就不会卖妹妹呢?”

  “根据高老丈所言,高新民在家中将他过继出去之后,怀恨在心,这么多年一直同家中并无往来。直到一年前,方才通信。他叫父母过来团年,还说得过去,可为何要高新雪来?”

  所有的人目光全都聚集到了高新雪的身上。

  先前因为杀人案太过震撼,她又一直埋着头躲在高老头夫妻身后,这会儿一看,不由得惊叹出声,还有那村中游手好闲的狗东西,忍不住吹了几声口哨。

  无他,高新雪生得确实很好看,皮肤白皙细腻,一点都不像是庄户人家的姑娘。

  “高新民费了这么大的功夫,杀了妻女跑路,要搞假死这么一出,必然是有巨大的好处等着他。是以,我猜他十有八九,新接了不少利子钱,又将自己的亲妹妹,给卖掉得到了一笔巨大的财富。”

  “可别人也不是傻子,不可能人没有见着就给他钱。你们自己个想想,昨日他是不是带了生人,去码头上接你们?”

  不等高老头说话,那高新雪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听到院子门口传来的脚步声,高新雪扭头一看,只见京兆府的衙役们,押着高新民走了过来,他的手中,还抱着一个三岁的男童,那孩子睡着,一动也不动的。

  高新雪一瞧,整个人面色都扭曲了,她像是疯了一样,冲到了高新民面前,对着他便是一阵厮打,高新民不悦的扭开了身子,“你疯了吗?”

  高新雪一边哭一边骂道,“你还是人吗?你还是人吗?昨日你去码头接我们,坐了一辆豪华的马车,上头有一个肥头大耳的人,一直盯着我看。”

  “你说是你的朋友,我信了。可九爷一说,我才想起了不对劲来,你分明就是将我卖掉了,那人过来,就是来相看我的对不对?”

  “我是你的亲妹子啊,你怎么可以这么坑我啊!昨儿个我吃了饭,就不信人事倒在了桌子上,是你在里头下了药对不对?早上醒来,我还为了你大哭一场。”

  “恨自己怎么睡得那么死,不能够起来,救下哥哥你,救下嫂嫂,救下侄子侄女!”

  “后来九爷又说,你才是凶手!我虽然难过,但心中还有一丝感念,想着哥哥虽然变了许多,可对阿爹阿娘,还有我到底手下留情,没有动我们分毫。”

  高新雪说着,哈哈大笑了起来,“哪里晓得,你这个狼心狗肺的畜生,你不杀了我,不过是为了让那个猪头把我带走,让父亲母亲替你还债,这样他们有人可以发泄怒火,有人可以追债,自然而然的不会再想到你这个狗东西了!”

  “而且,你还瞄准了爹娘的棺材本是不是?你把我们洗劫一空,连一个大子儿都没有留下,当真好狠的心啊!”

  池时听着,轻叹了一声。

  高新名听得烦躁,猛的将高新雪推在了地上,“把你卖掉又怎么样?爹娘当年不也为了钱财,把我卖掉了么?现在轮到你了!是你们欠我的!若不是你这个丫头片子大冬天的硬是要在河边玩。”

  “掉进了水里,阿娘下去救你,她就不会病得要死了!你是害得,为何不卖你,要卖我?你们知道这个远房亲戚是个什么人么?做什么买卖的么?就把我卖给他!”

  “现在我染了一身毛病,学坏了,你们又怪我?怎么?把老子踢进了粪坑里,还嫌我太臭么?都是你们欠我的!”

  他说着,恶狠狠的看向了高老头,“你们两个老东西,蒙汗药都迷不晕你们!要不是被你们发现了,耽误的天都快亮了,我至于带着孩子上山,跑不掉被他们捉住了么?”

  高老头老泪纵横,嚎啕大哭了起来,“我们为何没有被迷晕?是因为你把迷药放到了肉里,我同你阿娘舍不得吃,想要留给你,还有我孙子孙女多吃一些啊!”

  “都是我的错啊!都是我的错啊!”

第四六三章 尘埃落定

  高新名一愣,眼神一软,可随即又凶狠了起来,“本来就是你们的错!”

  池时听着,走到了高新名面前,伸手一拽,将他怀中的孩子抱了出来,然后猛的一脚一踹,将他踹飞了出去。

  这一切都是在电光火石之间,在场的人根本就没有来得及反应,便瞧见那高新名像是断了线的风筝一般,飞了出去,重重地砸在了地上。

  “新名!”高老头惊呼出声,匆匆地跑过去搀扶他,高新名哇的吐出了一口血,他猛的一推,将高老头推开了,恶狠狠的盯着池九看。

  “早就听闻九爷以前在祐海就嚣张跋扈,动不动就打人!怎么到了京城,还是动不动打人么?”高新名拿袖子擦了擦嘴角的血,对着池时说道。

  池时收回了伸出去了脚,将那孩子塞到了陆锦的手中,抖了抖袍子。

  “不服?憋着!我打得赢,且专打人渣,你若是不服气,尽管打回来便是!”

  池时说着,指了指高老头,“你爹是有错,错在生出了你这么一个狗东西。你的长女都已经七岁了,你被过继过来没多久,便娶妻生子了。”

  “老大一个人了,生得比粪坑都高,本该封妻荫子,庇护弱小。你倒是好,自己个懒得动弹一下,在粪坑里躺平了,给自己个腌入味了,还好意思说别人嫌你臭?”

  “楚王在你这个年纪,都已经参与朝事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现在都还在喝奶呢!”

  池时说到这里,又抬手指向了屋子,“你好手好脚,嫌弃老父亲老母亲没有继续供养你,觉得自己是世上最惨的人,那么里头躺着的罗金桂,还有你的两个女儿呢?”

  “有比她们更惨的么?找了一个人面兽心的丈夫,投胎到了烂泥巴父亲的名下,简直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你那么有本事,那么横,也不见拳打华山,脚踢泰山?”

  “一个只会欺负比自己弱小的人,有什么脸在这里怪都是别人的错。也是,像你这种没种的狗男人,除了把责任都推到别人的身上,自然是什么都不会了。”

  高新名呆愣在了原地,他知晓池时在全方面的辱骂他,他想要反驳,却是张了张嘴,怎么也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反骂回去。

  他余光一瞟,看到了满头白发,含着眼泪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的聋哑母亲,低下了头去。

  “我也没有办法,我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我在城中有一个相好的,名叫艳红。艳红是个寡妇,有钱得很,有一回我赌钱输了,被人打了个半死,是艳红救了我。”

  “我怎么知道,那个杀千刀的女人,竟是齐公子养的外室。那齐公子最近有所察觉,到处在寻人,艳红现在口紧,又能紧到什么时候去?迟早要找到我的头上来的。”

  “所以,我必须走,那姓齐的心狠手辣,手底下养着一群地痞无赖,赌坊就是他开的。没有钱寸步难行……”高新名说着,红了眼睛。

  “我已经把玲玲还有蜜蜜都卖掉了,我若是带着她们,那定是跑不了的,若是不带,她们接下来肯定也跟她娘一样,是个被万人折磨的命。”

  “所以,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将她们都杀了。文儿是我好不容易得来的儿子,我没舍得!”

  “我在肉里放了蒙汗药,然后把两具尸体,提前藏在了地窖里,等他们都死了之后,便替换好了,准备跑路。可是我阿爹阿娘,却是听到了动静,突然跑过来了。”

  听着高新名的话,高老头忍不住,也说了起来。

  “我睡得昏昏沉沉的,听到动静,瞧见有人在翻我的包袱。这么多没有见新名,我们两个还有他的哥哥们,都心怀愧疚。家中凑了一些银子,叫我们一并带了过来。”

  “想着京城开销大,新名又不是能够吃苦的,当年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如今宽裕了些,便多贴补他一二。还有一些路上用的盘缠……我见到贼人,立马惊醒了。”

  “然后才瞧见,新名一身血的站在那里……都是老头子我糊涂啊,我瞧着事已至此,新名到底是我的儿子,我们又怎么能不帮他?”

  “于是我们两个,替他抱着孩子,背着包袱,送他上了山。山上有个洞,几乎没有什么人去。为了装成是有人谋财害命,我特意将鞋子好衣服什么,全都包了起来。”

  “同老婆子两个人,穿了草鞋……是我糊涂啊!”

  高老头说着,痛苦的拍了拍自己的大腿,然后抱着一旁的高新雪,嚎啕大哭起来。

  池时摇了摇头,走到了高新名跟前,“你同高文还活着,那里头的两具尸体是谁?不要否认,人就是你杀的。”

  高新名也跟着摇了摇头,他脸上的表情,十分的怪异,好似在哭,却又哭不出来,好似想笑,却又笑不开,就是那样一张不知所谓的脸。

  “是我杀的。那男的脚狗儿,是个傻子。就住在村子附近的破庙里头,那个孩子,是小石头。小石头是个被人丢到破庙的病秧子,那狗儿不知道喂他吃什么,把他养到这么大了……”

  池时听着,冷冷地看向了高新名,“你可真不是人!”

  高新名像是回过神来了一样,他啪的一下扇了自己一个耳光,哭了起来,“你说得对,我真的不是人!我给了小石头一个下了药的鸡腿,叫他拿回去同狗儿分着吃。”

  “小石头没有吃,都叫狗儿吃了。我杀他的时候,他还会动,会反抗!可我一旦拿起刀,就没有回头之路了,所以,我把他杀了。”

  “他死的时候,眼睛睁得大大的!我……”

  院子里一片寂静,那些村民们,好似都忘记说话了似的。

  秋风吹起,卷起了一地的落叶。

  曹推官默默的招了招手,陆锦带着一群衙役,将高新名抓了起来,又将屋子里的尸体,一具具的用布盖着,拿门板抬了出来。

  等五具尸体并列放在了院子里,周围的人方才各自叹着气,唏嘘不已的摇着头,让开了路。

  池时走到了高新雪的跟前,“你先随陆锦回京兆府。至于你哥哥把你卖掉的事,我们自会处理好,等案子一结,找个商队,把你们捎回祐海去。”

  她说着,从袖袋里掏出一颗糖,还有一锭银子,放在了高新雪的手心里,然后转身离去。

  高新雪眼眶一红,心中的一颗大石头落了地。她却是什么也没有说,看着池时的背影,扑通一声跪了下去。

  池时走出门,朝着马车行去,一抬眼便瞧见了斜斜地靠着一棵大树的周羡,“你何时来的,怎么不上马车?天气这么冷,你倒是拿出扇子来摇了!烧得慌!”

第四六四章 想逗你笑

  周羡摇了摇扇子,又清了清嗓子,靠在那树上,半天都不动脚。

  池时瞧得奇怪,走了过去,伸出手来,在他的面前晃了晃,“昨儿个夜里喝多了酒,把脑子灌坏了么?怎么瞧起来傻不愣登的!”

  “亏得我还在里头夸你,说凶手在你这么大年纪的时候,尚且在粪坑里躺平,而你早就独当一面了!”

  周羡听着眼睛一亮,他好笑的捏了捏自己的鼻子,“这是一个有味道的夸奖!听起来我的独当一面,像是做了茅房的一堵墙!”

  “我好歹同你当门神,那也是当大门的门神,到底被夸奖一下,倒是被贬庶了!”

  他说着,清了清嗓子,“我听闻这案子同祐海人有关,陆锦随你来的。他新入京兆府,人生地不熟的,不好随便指挥那些老人,海捕文书也难以拿到。”

  “若是按照之前想的是杀人越货之类,多半是半夜就跑路了,得调动四方一起捉拿归案。”

  池时目光幽深地看了周羡一眼,周羡一瞧,又咳嗽了几声,拿着扇子拼命地摇了起来。

  “陆锦若是知晓你这么关心他,他一定受宠若惊,感动落泪了!”池时说着,扭头就走。

  见周羡没有跟上,好奇的又走了回去,她压低了声音,凑近了问道,“莫不是你其实是个女扮男装的姑娘,今日月事来了弄污了衣衫?”

  周羡脸一红,差点没有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

  “我是不是姑娘,你一个仵作,还看不出来么?就是吧,这根树生得不光是崎岖,它还贪婪。我往这里一站,它就相中了我的衣衫,硬是要扯了去……”

  池时听着,忍不住嘴角上扬,她翻了个小白眼儿,“你怎么不直接说,你被树给挂住了?怎么办呢?那么精美的丝绸,用力一扯,可能整个都烂掉了……”

  池时说着,脑子里已经有了画面。

  她若是伸手一拽,只听得划拉一声,一个光着膀子的周羡,便出现了……

  不能光想不干不是,池时想着,伸出了手去,却见周羡站直了身子,伸出手来揉了揉她的脑袋。

  “逗你呢!看到你出来的时候,一脸难过的样子。现在好了,之前最佳是向下弯的,现在向上翘啦!”

  周羡说着,在袖袋里掏啊陶,掏出了一颗糖来,塞到了池时嘴中,“阿时的糖尽管给别人好的,我的糖,全都留给阿时,只要你想吃的时候,这里都有。”

  池时心中一软,声音不由得也软和了一些,“糖吃多了,牙齿都要烂掉!嗯,说起来,验尸的时候看牙齿也是分辨人身份的一种办法。”

  周羡瞧着她又陷入了仵作的世界里,无奈的摇摇头,牵起池时的手腕,上了马车。

  常康嘿嘿一笑,对着周羡挤眉弄眼了一番,然后方才同久乐一道儿跳上了车去,“殿下,咱们去哪里啊!去楚王府,还是送池仵作回家啊!”

  周羡的声音从马车里头传来,“你先送久乐去池时的棺材铺子,然后咱们再去紫竹园。”

  坐在前头的久乐,难得的惊讶出声,“殿下怎么知道,我要去棺材铺子。”

  周羡轻叹了口气,“阿时肯定想要将那五个人,好生安葬了。”

  “殿下真的很了解我们公子”,久乐说着,将马鞭递给了常康,常康也不含糊,乐呵呵的接了过来,大声嚷嚷道,“那还用说吗?”

  “我们殿下,把池仵作的画像挂在屋子里,一天看上八百回,照我说,九爷有几根头发毛,他都数得一清二楚了!”

  “以前我总听人说,要是他少了一根头发,我拿你是问!这话你说逗不逗,你知道他原来有多少根头发吗?不知道你怎么晓得是少了一根还是少了两根的!”

  常康说着,激动起来,“后来我知道了,一点都不逗啊!这说的是真的啊!真有人无聊到会去数人有多少根头发的!比如我们殿下!”

  坐在马车里的周羡,忍不住抽了抽嘴角,“你不说话,没有人当你是哑巴!”

  他的一点英明神武的形象,全都被常康毁得一干二净了!

  常康嘿嘿嘿的笑了笑,做了一个闭嘴的动作,过了一会儿,又说道,“殿下,我不说话,我唱曲儿可好!如今京城里,可时兴一个小曲儿了,叫醉秋风,是晚月楼的婉月姑娘唱的!”

  他说着,不等周羡许可,便扯着自己粗矿的嗓子,唱起了娇滴滴的小曲儿来!

  那等反差,便是池时也忍不住从思考中回过神来,无奈的笑了起来。

  “紫竹园是什么地方?”因为喊着糖,池时说话少有的软糯。

  听着周羡百爪挠心,“咳咳,怎么说呢,是一位青潮居士的住所,她抚得一手好琴,我同观澜小时候,她是教我们琴的夫子。”

  “那紫竹园里种了好些竹子,她家财万贯,一辈子都没有成亲也没有子嗣,偶尔带几个徒弟,倒是也乐得自在逍遥。我同观澜,有时间会去看她。”

  “紫竹园里的烟熏笋,特别好吃。今日先斩后奏,带你去尝尝。”

  ……

  那紫竹园闹中取静,离这院子不远处,便是京城中有名的一片繁华之地。

  这附近有许多秦楼楚馆,茶馆客栈,到了夜里更是会开市,那唱戏的,玩杂耍的,说书的,卖小玩意儿的,热闹非凡。

  一进园子,便有一位约莫五十来岁的夫人,迎了上来,她生得一张圆脸,笑眯眯的,看上去格外的和蔼可亲,手中戴着一串绿油油的珠串儿,格外的扎眼。

  “池仵作,久闻大名!我格外喜欢听那说书的,说你查案的故事,今日听闻殿下说要带你前来,我可是激动了好久!快快快,快来试试我说的竹叶茶!”

  池时拱了拱手,恭恭敬敬地行了礼。

  “我叫李青潮,池仵作叫我李夫子也好,李夫人也罢,或者直接叫我青潮也行”,青潮夫人爽利的笑着,虽然走得快,但是步伐却是不乱,步步都是风情。

  不一会儿的功夫,她便领着池时同周羡到了一个小楼跟前。

  这是一座两层的小竹楼,竹楼的后头,都是成片的竹林,虽然如今已经是深秋,可她这里的竹林却还是郁郁葱葱的,半点不见颓唐之色。

  但竹子吸引不了池时的目光,在那竹楼的前面,是一大片的草地,草地上头,挤了一窝胖乎乎的奶狗儿,池时数了数,一共有六只,见到有人来了,扭着肥肥的小屁股,摇着尾巴便跑了过来。

第四六五章 血红脚印

  这六只小狗当中,其中有五只都是黄白黑杂色的,唯独有一只,黑漆漆的油光呈亮,若是它闭着眼睛躺在煤堆里,那是遍寻不见的角儿。

  许是被人投喂惯了,小狗儿见有人来了,一窝蜂的涌了上来,冲到了池时同周羡面前仰起了头,水汪汪的大眼睛期盼着,一张嘴发出了让人心软的小奶音。

  “汪汪~”

  池时心中一颤,忍不住蹲了下去,摸了摸那小黑狗的脑袋,小黑狗蹭了蹭池时的手心,抬起两只前爪,扒在池时的袍子上,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

  站在池时身后的周羡瞧着,对着那青潮居士使了个眼色,居士笑着点了点头。

  “我还当殿下是来看我这个老师的,没有想到,他是瞧上了我这肥狗儿。我养的一只叫做水墨的狗儿,生了这么一窝崽子,个个都能吃得很,我心中正犯愁呢!”

  “我教人学琴,来这里的要不就是娇滴滴的小姑娘,要不就是文质彬彬的小公子。这奶狗儿小时候可爱得劲,大了可是能看家护院异常凶猛的。”

  青潮居士说着,笑出了声,她的笑声格外的爽朗,同世人眼中冷傲的大琴师格外的不同。

  池时听着,颇为意外,她伸出手来,摸了摸小黑狗的耳朵,那其他的奶狗儿瞧见了,也争先恐后的挤了过来,学了黑狗的样子,扒住了池时。

  有一只嘴巴黑黑的小黄狗一下子没有站稳,被它的小兄弟们一挤,摔了个跟斗,像一只毛球一样,翻滚了出去。

  “一两只尚好,若是多了,怕是吓得她们没有人赶来了。池仵作若是喜欢,便挑一只去,若得了像神驴罐罐一样的响亮的名头,那就是它行了大运了!”

  周羡听着,也在池时身边蹲了下来,他接过紫竹园里的丫鬟递来过来的食盆,放在了草地上,笑道,“我看这只黑色的小狗,颇为喜欢阿时,不如我们养这一只?”

  “你阿爹阿娘如今不在种李院了,哥哥嫂嫂是要住新宅院的,有只小狗儿陪着你,你也不会闷不是。若是嫌闹腾,养在楚王府里也可以。”

  “观澜……”周羡说着,瞳孔猛的一缩,他伸出手去一捞,将扒在池时腿上的小黑狗抱了起来,然后指了指池时的衣袍,“阿时你看!”

  因为今日直接是从宫中出来的,池时还是穿着那日进宫的红色袍子,在她的膝盖下方,先前小黑狗扒着的位置,赫然出现了两个红彤彤的狗脚印!

  池时皱了皱眉头,从袖袋里掏出一方干净的白帕子,摊开了来,周羡立即抱着小狗,让它的前爪往那白帕子上一按。

  “怎么了,出了什么事了?”青潮居士见情形不对,心中鼓声如雷,好家伙,该不会她走了大运,如同京城中传闻一般,周羡同池时所到之处……

  她摇了摇头,凑了过去一看,只见那方白帕子上,明晃晃的出现了两个红脚印,便是她什么也不懂,也绝对看得出来,这不是什么颜料,而是血迹!

  小黑狗对于发生的一切有些发懵,它扭着屁股,在周羡的手中挣扎了起来。

  周羡将它举起,递到了池时的面前,池时轻轻的抓住了它的小脚,摇了摇头,“它没有受伤,不是它的血。血没有凝固,还很新,应该就在这园子里。”

  小黑狗又扭了扭,周羡将它往地上一放,它像是什么都不知道似的,抖了抖身上的毛发,同其它小狗兄弟一块儿去食盆里抢食去了。

  青潮居士一张脸惨白,她的声音有些发干,对着先前端食盆的丫鬟招了招手,“妙音,刚刚它们去了哪里?”

  那个叫妙音的丫鬟挠了挠头,抬手一指,“就在那边的凉亭里,您不是让梦晚姑娘在那里练琴么?梦晚姑娘也很喜欢小狗儿,每次来都给它们带吃食。”

  “狗儿们都认得她了,她一来,就都跑过去了。她尤其喜欢这只小黑儿,还说若不是妈妈不同意,她想养来着。刚才我去给狗儿煮食了,瞧见它们朝那边跑去,也就没有管!”

  池时同周羡对视了一眼,朝着那丫鬟指的方向快步的跑了过去。

  小黑狗走了过来,脚上的血迹还没有全部沾掉,这说明那凉亭离这里很近,若是那梦晚姑娘还在弹琴,他们在这里,怎么会没有听到响亮的琴音。

  十有八九……

  果不其然,跑得几步,穿过有意作为阻隔的一片薄薄的竹林之后,一座精巧的凉亭便直直的撞入了眼帘。这凉亭前头同小竹楼前面一样,有一片开阔的草地。

  凉亭当中不似寻常人家一般,放了圆桌石凳,而是放着一个古木做的琴台,一个香炉。

  琴空闹闹的放在那里,而蒲团上却是没有坐着人。

  一个约莫十六七岁的姑娘,倒在了地上,她的脖子上,插着一根短箭,鲜血流了一地。

  那凉亭的台阶上,一排整齐的血脚印,十分的醒目,应该是小黑狗踩着的。

  池时放目瞧着,快步上前探了探那姑娘的鼻息,对着周羡摇了摇头。

  “人已经死了,致命伤应该就是她喉咙上的这一支短箭,这种是弩机上常用的”,池时说着,朝着四周看了过去。

  这紫竹园要的就是闹中取静之意。

  凉亭前头的草坪过去,便直接是围墙,墙角种着两棵老树,再往外去,便是热闹的街市了。因为是繁华之地,朝着围墙上头看去,亭台楼阁,到处都是适合射击的小楼。

  周羡注意到了她的视线,环顾了一下四周,亦是摇了摇头,他抬手一指,“正对着的这个小楼,是一个叫品仙的酒楼,因为里头的品仙酒很有名气,是以每日吃饭的人都很多……”

  周羡的话还没有说完,一阵尖叫声响起,青潮居士腿一软,跌坐在地,而那个喂狗的丫鬟妙音则是捂住了自己的耳朵,忍不住大叫起来。

  那些小奶狗听到了响动,噔噔噔的又都跑了过来……

  青潮居士惊恐地看着地上的尸体,她抬手指了指,声音颤抖着说道,“是梦晚!是梦晚!梦晚是这附近晚月楼的头牌姑娘……那首醉秋风,便是她写的,我听了之后,觉得她实在是个奇才!”

  “这些日子,这些日子方才叫她来这里,指点她琴艺!”

第四六六章 凶手方位

  她说着,偷偷的看了一眼周羡,又看了一眼池时。

  一万头神兽碾压过心头,若是能走得开,青潮恨不得立马站起身来,以战马冲锋的速度冲去庙宇里,寻大师做一场盛大的法事!

  实在是太邪乎了!太邪乎了!

  周羡只是想来她这里抓一只狗而已!

  “晚月楼?醉秋风?”池时同周羡对视了一眼,想起了先前进城的时候,常康用他那个破铜锣嗓子唱的荒腔走板的小曲儿……

  青潮居士可是能够进宫教导皇子的大琴师,就算如今已经不再出入宫廷,往来之人也多是勋贵家的公子小姐。她教导青楼的姑娘,日后那些贵族小娘子拜在她名下,便要再三掂量了。

  “品仙酒楼的右边便是晚月楼,因为离得十分的近,是以我有一回听到了那醉秋风,心中便有了惜才之意。这么好的一姑娘,可惜坠了风尘。”

  青潮居士说着,不忍心的看了那尸体一眼,抹了一把眼泪,站了起身。

  池时眯了眯了眼睛,“酒楼左边的那一个是什么地方?”

  青潮居士这会儿已经镇定了下来,“那边是宝风楼,晚月楼是有梦晚同婉月两位头牌姑娘,而宝风楼则是南宝儿同云风两位姑娘。这二楼相争,颇为不睦。”

  池时点了点头,她走到了那尸体跟前,蹲了下去,“在下池时,来听你今世之苦。”

  “死者梦晚,颈部正中央被利器射穿,当即死亡,初步判断凶器乃是弩机。弩机这种东西,射程不如弓箭,但胜在短小便于携带。”

  “梦晚当时正在亭中抚琴,短箭不偏不倚,乃是从中射中,这说明,来箭的方向,是在正对面,也就是品仙酒楼与这个凉亭正对面的这一列房间。”

  池时说着,抬手指了过去。

  利器打来的角度不同,照成的伤就是不同的。譬如凶手在右边的晚月楼,那么短箭应该从右侧颈进入。即便是短箭插在脖子前面,也有凶器朝左边倾斜,右边倾斜,等各种不同的结果。

  “短箭的尾部微微上翘,说明凶手站在比死者高的地方。血尚未凝固……”

  青潮居士听到这里,补充道,“先前下人来报,说殿下来的时候,我还站在这亭子里,指点梦晚弹琴,她弹琴的时候,左手食指总是不稳,每每用到此指之时,便会有多余的颤音。”

  “一般人听不出来,但是在行家耳中,却是能够分辨。”

  池时皱了皱眉头,“所以夫人出去接我同周羡,而妙音去给狗崽儿们准备吃食了,这时候梦晚被人杀死,小狗们无人管束,便四处撒欢,去寻经常会给它们吃食的梦晚。”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小黑狗踩到了梦晚的血迹……”

  周羡点了点头,“常康你先去品仙楼,我同阿时验看完,便立马过去,凶手可能还没有走,就算走了,之前待在那两个房间里的人……”

  常康郑重的点了点头,脚轻点地上了围墙,咚的一声,跳了下去,围墙外头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形,陡然响起了一阵惊呼声。

  青潮居士见状,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子,对着闻讯赶来的管家说道,“你快去晚月楼寻刘妈妈,便说梦晚被人杀死了,不要声张,悄悄地领着她来。”

  池时看了她一眼,目光又重新聚焦在了尸体上。

  虽然已经是深秋了,但是梦晚穿着十分单薄的白纱,看上去像是仙女儿似的。

  池时一把抓起梦晚的手,撸起了她的衣袖,颇为意外,“死者的左手小臂上,有明显的伤痕,看上去像是被人用手挠的!伤痕很新,在衣服上还沾有微微的血迹,应该是今日早上刚刚被人挠伤的。”

  “死者的右臂,亦是有一道伤口”,池时看着皱了皱眉头,“这是烫伤的,一共有六个圆点儿,看上去倒像是庙里的和尚受戒一般,极有可能,是被香烫的。”

  “这伤已经有一段时日了,结痂脱落留了疤痕。除此之外,死者身上并无其他明显的伤痕。”

  池时说着,站了起身,“走,咱们去那个酒楼看看。”

  周羡点了点头,几人穿过竹林,正要往外走,就瞧见久乐走了进来,“公子,都已经处理好了,铺子里头一会儿便会送五口棺材过去。”

  跟在池时同周羡身后的青潮居士一听,一个激灵,她结结巴巴的问道,“什……什么五口棺材?”

  莫不是她年纪大了,老眼昏花看不清,在那凉亭里,除了梦晚的尸体之外,还有其他四具她没有瞧见的尸体?

  这不是邪乎!这是惊悚啊!

  周羡见她吓得够呛,讪讪一笑,“早上刚查了城外一桩灭门案来的,死了五个人,您放心,凶手已经缉拿归案了。一会儿京兆府便会有人来将梦晚的尸体拉走。”

  “现在我们要去品仙楼,您是先去歇着,还是同我们一起去。”

  青潮居士惊恐的看了一眼后背,忍不住朝着周羡快走了几步,但像是想着了什么似的,又立马拉开了具体,站在一旁去了。

  她犹疑了再三,在这里有尸体,跟着池时同周羡出去,搞不好有新尸体……

  “我随你们一起去,酒楼里人多!”

  周羡点了点头,几人正要出门,那肉乎乎的小黑狗又跑了过来,摇着小尾巴跟着不放了。

  池时一瞧,弯下腰去,将它一把抱了起来,出了这紫竹园。

  这会儿已经是正午了,本来他们就是来青潮居士这里吃烟熏笋的。这会儿的酒楼里,哪哪都是人,挤得满满当当的,小二哥端着托盘跑得飞起,让人忍不住怀疑他过了饭点就要去夜里是玩杂耍。

  池时同周羡刚一进门,常康便湿漉漉的跑了过来。

  池时狐疑的看了他一眼,“这一会儿工夫,你便成了落水鬼了?”

  站在他们身后的青潮居士一听,忙低头看去,见常康还有影子,暗自松了一口气。

  常康咧嘴一笑,“她奶奶的,我也不知道,那围墙一跳过来,便是这酒楼了。还是个大酒缸子,嘿嘿,殿下,怎么办,我砸了一缸酒……要赔钱……”

  周羡一听,气了个倒仰,这个赔钱玩意败家子!不知道他的钱都是阿时的钱吗?

  “不过殿下,我看过了,一楼被围墙当着,根本看不着紫竹园的凉亭。二楼同三楼的人,都控制住了。”

第四六七章 人赃并获

  周羡点了点头。

  常康虽然不着调,但办起正事来,还算是靠谱。这会儿刚刚到饭点,酒楼一楼大堂里,几乎是坐得满满当当的,门前站着几个五大三粗的伙计,不动声色的将想要进来的人劝离。

  池时看在眼中,上了二楼。

  一上楼梯走到那正对的雅室跟前,就不禁摇了摇头,哑然失笑。

  只见那门上铁将军把门,挂着一把大得异乎寻常的锁。

  里头有一个小公子,啪啪啪的拍着门,有一声没有一声的捏着嗓子叫道,“有人吗?有人吗?我要出恭!”

  后上来的周羡,抽了抽嘴角,无语的看向了常康。

  常康嘿嘿一笑,“我像个落汤鸡似的,哪个相信我是楚王府的侍卫统领?说出来未免堕了殿下的脸面,于是我果断的叫掌柜的拿了锁来,将这二楼的屋子,同三楼那间,一并锁住了。”

  他说着,走上前去,掏出一把钥匙,开了锁。

  那门一打开,一个小年轻劈头盖脸的便拍了过来,那手高高的举起,打到了池时面前,一见她那张棺材子脸,一个激灵缩了回去。

  他夹了夹腿,结结巴巴的说道,“池池池时!我见过你!靠!你来这里,准没有好事!你先别查案啊,我出个恭回来你再审!不要让我错过了!我会恨不得去死的!”

  池时翻了个白眼儿,“嗯,那你去死好了!”

  小公子一个激灵,摇了摇头,坐了回去,“那啥,我好像没有那么着急了。”

  他说着,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池时,又看了看她身后的周羡,一脸的期待,“我们五个,都是这家酒楼的常客。我叫陈慕白,这个眼睛大大的名叫周弢,胖子名叫洪筠,另外两个,嘿嘿~”

  陈慕白说着,指了指坐在周弢左右两边的两个女子,“这位眉心有一颗红痣的,是旁边晚月楼的婉月,另外一个圆脸的,是宝风楼的蓝宝儿。”

  “今日是周弢十六岁生辰,他家中管得严,不让他去青楼。这不我同洪筠,特意花了大价钱请了两位行首娘子,来这里陪他饮酒助兴。”

  陈慕白说着,一脸的肉痛,“你看,我们还特意的叫酒楼的人给他煮了一碗长寿面呢。到底是谁死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