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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恒秋盯着视频的标题,惊得半天回不过神。
“公开回应”和“传闻”两个关键字让他一下子愣住了。
——“请问你对于你和华天老总罗恒秋的关系有什么想说的吗?”
毫不客气的提问之后,他看到邓廷歌犹豫了片刻,走回台前拿起了话筒。提问的声音又响了一遍,套着各式各样媒体标示的话筒不停地往前伸,迫不及待地,像抢食的动物。
然后,他听到邓廷歌平静地说:他很好。
视频中传出躁动的声音,邓廷歌身边的几个人都有些惊讶,罗恒秋看到了挤在人群中试图阻止邓廷歌的常欢。
他坐了一会儿,把视频往前退了些,又听邓廷歌把那句话说了一遍。
听完之后,再退一次,又退一次。
别的声音都进不了罗恒秋的耳朵。他坐在椅中,握着鼠标的手有点颤抖,只反反复复地听邓廷歌一遍遍说那句话。
“他很好”。
☆、第66章 他知道了
回到后台的邓廷歌迎接了来自暂时将模式切换为“常·凌乱·欢”的经纪人的狂轰滥炸。
“天哪你疯了吗!!!”常欢举着手机大吼,“它已经过热关机了!太多电话了!你说话之前能不能先跟我打声招呼?钟幸说什么你忘记了么?找抽是不?!讲话过过大脑啊!就等着你这句话呢!”
邓廷歌:“别急,喝口水嘛。”
常欢:“喝你个头啊混帐!”
邓廷歌毫不生气,笑嘻嘻地安慰她:“别生气别生气,我老早就想说了,就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你不是说投资商和制片其实也都很希望搞噱头么?那不正合他们的意?”
“你是为了噱头才说的?”
“不是。”邓廷歌殷勤献上一杯温水,“我是在想补救的办法。”
常欢无话可说,颓然坐在沙发上:“你真是超级麻烦,怎么就能搞出那么多事情呢……”
“欢姐你行的。”邓廷歌笑得灿烂,“看好你哦。”
常欢有气无力:“滚你的。”
制片和投资商都很开心,但导演非常不开心。
邓廷歌等记者们都撤了,才从休息间里钻出来。陆晃等人在外面等他,看到他走出来,个个神色微妙。
“导演走了。”陆晃主动跟他打招呼,“气得头发都掉了。”
“哦。”邓廷歌给他们道歉,“我给大家道歉,不好意思。把记招搞砸了。”
“不不,没有砸。”陆晃笑着摇头,“记招就是为了宣传电视剧的,这下很好,这个剧很快就会成为关注的重点。你搞砸的是导演的心情。”
邓廷歌心想你这人怎么那么会说话呢,委婉一点不行么。
陆晃笑眯眯看他。邓廷歌觉得他的笑容有些奇妙,一时间也不知道该露出怎样的表情的回应。
记招就这样结束了。常欢第一时间跟钟幸报告了这边的事情,钟幸那时正要赶赴许医生的约会,大手一挥,让常欢全权处理,不用跟自己汇报,也把常欢气得说不出话。
“不干啦!”常欢愤怒地拍方向盘。
“好好好。”邓廷歌心不在焉地翻手机。罗恒秋没有发来任何信息,他想他可能还不知道这件事。
邓廷歌此时才从混乱和激动的状态中回过神,有些紧张和羞涩。
那句话其实并没有说明任何状况。他也不是想针对记者的那个问题做出解释,只是还能够说别的么?让那些心怀叵测的人消停,让罗恒秋知道自己明白他的所有心意,还有别的更好的话么?
此时在车上,在安静的环境里,邓廷歌才慢慢意识到其实还有很多可以说的话。更动听的、更美妙的、更浪漫的、更温柔的,它们都比自己说的那三个字好得多,如此适合对他思念的人表白爱意。
他懊悔又彷徨。可能以后再没有这样的机会,能让他对着那么多人说这样的话。邓廷歌心想他可以说得更好的,为什么当时没有想到呢?他读过那么多书,脑子里拥塞着那么多缱绻的台词,结果那一刻却什么都想不出来。
跳到舌尖的只有“他很好”。
钟幸的工作室不用回去了,常欢直接将他送回了家里。临下车的时候常欢还亮出中指狠狠冲他一挥。
“老娘又要加班了!”常欢怒道,“今晚本来要去相三个亲的!你赔我三个高富帅!”
“欢姐,我觉得吧……”邓廷歌走开了又回头,趴在车窗上说,“你不用加班,不用写通稿。只要今天那些人能把我说的那句话原原本本放出来就够了。”
常欢:“……不澄清?”
邓廷歌:“我都说出来了,还澄清什么?我不怕呀,这是事实,师兄确实非常好。”
他笑起来,眼角眉梢都带着些幸福的意味。
常欢无奈了。她关了车里的广播,认认真真地对他说:“你很冒险。”
她做经纪人的时间长了,见过很多这样的例子。一时冲动的表白,满不在乎的处理,最后事态一发不可收拾,变得无法掌握。只要邓廷歌想,她随时可以给他举出十七八个例子。
但常欢突然间什么都不想说了。
“我知道了。”她慢慢点头,看着邓廷歌说,“小邓,罗总很好,其实你也很好。一个人能做到不骗自己就不容易了,如果还能做到不骗别人,他是难得的。”
“……这是鸡汤么?”邓廷歌问。
常欢:“是啊,你喝不喝?”
邓廷歌:“喝的。谢谢欢姐,你也很好!祝相亲顺利!这次不要嫌弃大肚腩了!”
邓廷歌打开家门,发现罗恒秋居然也在。
他才刚刚脱了外套,领带甩在沙发上,正在解领口的扣子,是一副刚刚回来的模样。
“师、师兄……”邓廷歌顿时忘记了自己预设的所有场景和台词。
回来的半个多小时里,他设计了好几个场景和台词。无一例外都是自己兴高采烈地向罗恒秋展示记招的视频,然后罗恒秋会夸奖他,亲吻他,两人再兴高采烈地做一回。或者几回。
只是他没有想到罗恒秋会比自己先回来。一看到师兄平静看过来的眼神,他顿时就没了把那些场景完成的勇气——没有跟罗恒秋商量过,他心里非常忐忑。
“结束了?”罗恒秋将袖子捋高,转身看着邓廷歌。
邓廷歌:“结束了。那个……”
罗恒秋:“今天还要出去么?”
邓廷歌:“不、不出去了。那个……我……”
他心想直接说可能还不够,最好找出个视频什么的给罗恒秋看看。他于是低头掏出手机,准备找刚刚看到的那个视频新闻,没提防罗恒秋突然扑上来,将他狠狠撞在门上,发出巨大的声响。
然后那个人就急切地吻了上来。
邓廷歌的唇甚至被他咬了一下,有咸涩气味在两人口唇间弥散。罗恒秋舔了舔他的伤口,将带着血腥气息的舌头粗暴地探入他的口中。
他非常用力地抱着邓廷歌,隔着温暖厚实的衣物,将还未反应过来的邓廷歌困于自己和门扉之间,以令邓廷歌吃惊的力气和迫切与他交换气息和唾液。
邓廷歌愣了一瞬,然后才猛地反应过来——他知道了。
他摸索着握住了罗恒秋的手腕。袖口已经捋起,露出他带着肌肉线条和干燥皮肤的手臂。他攥紧了他的手,手指慢慢与他相交,另一只手环着他被衬衫包裹的腰,将人拉近自己。
这一场吻突如其来,却令两个人都沉迷不已。
罗恒秋喘了口气,着迷地看他。玄关的声控灯幽幽地亮着,橙黄色灯光落在两人头上脸上,他眼里的邓廷歌像他的信仰。
虽然罗恒秋从未有过信仰,但这一刻他愿意把这个人揉进自己的血肉里、生命中,填密自己未来所有的空隙。
“师兄,等等……”邓廷歌把他的手拉开,“换个……”
“不,就在这里。”罗恒秋手有点重,他拨开了邓廷歌额前的头发,露出他明亮好看的眼睛。
他想要立刻玷污自己的信仰。
罗恒秋吻上邓廷歌的眉间,那动作带了点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的虔诚和深挚。
(拉了个灯。)
邓廷歌摸着他汗湿了的头发:“出汗了。会着凉的。”
罗恒秋还没开口,他就开开心心地抱紧了他:“让我温暖你吧~”
“……酸。”罗恒秋亲了亲他的颈侧,额头抵在门上,没什么力气地说,“起鸡皮疙瘩了。”
他坐在邓廷歌身上,邓廷歌靠着门,两个人都没有起身的意思。
邓廷歌其实有许多话想跟他说。但好像又没了说明的必要,只是慢慢给他擦去背脊上隐约的汗水。罗恒秋依恋着他的感觉非常美好,他心想早知道,早知道就趁着玉兰奖之后立刻跟记者表明算了。
颈侧的气息仍旧带着热度。邓廷歌突然开口提了个想法:“师兄,我能抱起你吗?”
罗恒秋:“……什么?”
邓廷歌:“我抱你去洗澡吧。”
罗恒秋:“……不!不用……你别!”
邓廷歌亲了一口他的手,兴奋地说:“我试试。你别乱动。”
罗恒秋只好由他去了。
虽然抱得比较艰难,但总算有惊无险。邓廷歌开了热水帮罗恒秋洗头,把他被自己揉乱的头发全都打湿。他隔着水雾看罗恒秋,发现罗恒秋的眼神没落在自己身上,但脸很红。
邓廷歌知道他在尴尬什么,越想越觉得师兄有趣,低头小心给他擦去快要流到眼睛里的泡沫。
不用等到第二日,网络飞快的传播速度在发布会结束之后,就立刻将邓廷歌那句“他很好”传播开去了。
确实引起了小范围的地震。不相信他是同性恋的粉丝坚持认为这句话有很多种解读方式,顺便在论坛里普及了语用学和语境的基本常识;相信他是同性恋的粉丝挖出一年前的种种旧闻,挖出所谓“他和那个人已经在一起很久了”的传言,说明自己男神坚贞不渝,是为圈中典范。一心要黑他的人则纷纷拿着这个把柄,把各种是是非非往他身上套。路人看得很开心,广告主看着增长的点击和流量很开心,周刊杂志看着增加的销量,也很开心。
“……邓廷歌太……敢了。”肥肥的经纪人抹了一把汗水,抬头说,“这下《大唐君华》这个剧简直不用打广告,我的天。”
胡慕摸着下颚上那道刚刚脱痂的伤口,没怎么听清楚他的话:“什么广告?”
“听说《大唐君华》是去雪山里拍戏?”经纪人也自顾自地说下去,“雪山哦我去,太苦了。”
胡慕:“……在零度的气温里拍跳海自杀的戏,好像也没好到哪里去吧?”
他裹着一床被子抖着声音说。
不远处终于传来导演响亮的一声“过了”,胡慕这才松了口气。
☆、第67章 给个机会呗
胡慕依旧演着不轻不重的小角色,收入和以前相比大不相同。经纪人手里不止他一个演员,但和他相处时间最长,也最清楚他现在的状况,所以能陪着他就陪着他。
“不要小看我啊,我的人别人不许欺负的。”经纪人说。
胡慕说没人欺负我呀。
确实没人欺负他。因为没人理他。
经纪人拧开保温瓶让他喝姜汤。滚烫的液体灌下去,整个人才慢慢缓了过来。
跳海自杀的戏份过了,也就没他什么事情了。胡慕坐在旁边等身体暖和起来再离开,手机在外套口袋里突突突地震动,又是孔郁的短信。
胡慕很无奈。他任它突突突个没完,等不突了才掏出来看。
每一天的内容都大同小异:拍戏吗?吃饭了吗?有空吗?
因为自己没有给他那个回应,所以孔郁常常借各种机会骚扰他。孔郁的骚扰是很文明得体的,胡慕并不反感,他甚至有时候还觉得很喜欢手机在口袋里突突突震动:这说明有人肯这样不疲倦地惦记着他。
“小胡,走了。”经纪人走过来,“去试镜了。”
“好。”胡慕跟剧组的人告别之后离开,最终还是没忍住给孔郁回复了一个信息。
【我拍完了,现在去别的地方试镜。】
按道理说,像胡慕这种已经有了一定知名度的演员很多时候是不需要试镜的。但他现在人气急跌,每一次试镜他都不想放过,机会这种东西一旦错过了真的就没有了。
民国剧、古装剧、抗战剧、奇幻剧……胡慕去过很多剧组,见过不少导演,得到的机会虽然不算特别多,但他大都十分珍惜。
实际上靠自己去拼确实是非常累的。他每每回到家里,都会这样想。但这累累得令人心安,不像以往,虽然看似轻松,却永远似站在悬崖边上,那些前一刻捧你的人,下一刻就能在背后推你一把。
经纪人送他到片场去试镜,自己提前走了。胡慕试镜完毕,不好不坏,中规中矩,他很忐忑。对方也没有说是否一定要他,只是让他先到外面去等候消息。
胡慕在片场外头的小吃档里坐了一会儿,要了一碗馄饨面吃起来。吃了一半,面前坐下来一个人。
他抬头一看,勺里的一个馄饨没舀稳,噗地掉进了面汤里。
“你在这里试镜?”孔郁掰开了一双筷子,开始大口吃他的叉烧面。
胡慕左看右看。小吃档比较冷清,现在并不是人最多的时候,别处都是空荡荡的位置。他嗯了一声,抖着手把那颗馄饨送进了口里。
孔郁吃得比他快,吃完了又叫了一份馄饨。
胡慕:“你很饿?”
孔郁:“嗯。昨晚和早上都没怎么吃东西。”
他告诉胡慕自己昨晚上要拍一场飙车的戏份,本打算全程都不用替身,但有些撞击的镜头非常危险,他撑着拍了大半场,剩下的交给替身了。孔郁胃口本来挺好,但拍这场飙车戏拍了整整一晚上,他不敢多吃东西,觉得随时都可能吐出来。
胡慕:“哈哈哈哈!”
孔郁:“笑什么?累死我了。”
那场戏一直拍到了凌晨五点,天色不对了,导演这才喊了结束。
“今晚还要拍。”孔郁慢吞吞吃馄饨,“没事瞎飙什么车,什么鬼扯的情节。”
他嘀嘀咕咕发了一些牢骚,胡慕认真听了,还很慈悲地将自己碗里的馄饨给了他几个。
这样就很好嘛。胡慕心想,这样才是正常的交往方式。
结账之后两人一起走回去。胡慕没接到电话,估计自己没被选中,他想陪着孔郁走一段路,再听他说说闲话。
只要孔郁不讲那些让他紧张无措的话,他觉得孔郁还是很可爱很有趣很帅气,他还是很愿意喜欢他的。
孔郁带着他左拐右拐,拐进了一条挺长的走廊。胡慕隐约听到远处传来车辆发动机的声音。
“在调试车辆。”孔郁说,“摔死我了,你看。”
他把袖子捋高。冬天穿的衣服挺厚,但他的胳膊还是显出了一大片正在转为淤青的软组织挫伤。
胡慕看看他的伤:“可怕。”
孔郁:“是啊。”
胡慕忍不住伸手去抚摸他的伤。皮肤上肿起了一片,按压下去有点软。孔郁“嘶”地倒抽一口气:“别压!”
“对不起对不起!”胡慕连忙放开手,“走神了。”
孔郁弯下腰,低着头看他:“你怎么了?”
他一下子凑得太近,胡慕猛地往后一缩,和他拉开了距离。
孔郁:“……”
胡慕:“没什么。就是,就是工作不多。”
孔郁盯着他:“你怕我啊?你怕我亲你?”
胡慕心里说是的,嘴上说“没有”。
孔郁说那好吧。
他飞快凑过去,果断亲了一下。
胡慕:“……………………”
孔郁勾起嘴角笑:“给个机会呗。”
回去的时候胡慕总算接到了剧组的电话,他被选中了,而且是这段时间以来戏份最多的一个角色。他很高兴,想要跟人分享,想了想,果断跳过孔郁,给邓廷歌拨了电话。
邓廷歌知道之后也挺高兴的,两人寒暄了几句,邓廷歌告诉胡慕自己正在外面拍戏:“冷啊我去,太冷了。比傻强那地方冷多了。”
胡慕觉得既然他在工作,也不方便跟他聊天说自己烦恼的事情,两个人聊了半天,挂了电话。
邓廷歌把手机给助理,继续站在避风的地方发抖。
陆晃和他站在一起,两人身上都是沉重的盔甲。在甘肃这边拍摄的戏份是杜蘅和冯修文入朝为官后,到边疆督军的情节。杜蘅虽然是文官,但也要套上盔甲练习马术。邓廷歌和陆晃都觉得骑马非常有趣,但穿这件道具的过程却十分辛苦和劳累。除却穿的过程,在演戏和休息的时候他们都不能坐下:道具服装容易出现褶皱,甲上的装饰物也容易移位,两人只能站着。
“我看过你跟丘阳拍的那个片。”陆晃说,“不过名字我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邓廷歌觉得陆晃这人吧,实在很会聊天。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说完了拍戏就说自己看过的那些作品。邓廷歌挺想问他以前拍电影的事情,话还没说出来,他就看到远处跑来一个人。
“吃完饭了?”陆晃从来人手里接过两个热气腾腾的包子,顺手递给邓廷歌一个,“别跑,出汗了会着凉。”
邓廷歌看看他还包扎着的手臂,又看看来人的脸,冲他很热情地笑。
和《大唐君华》一起在这边拍戏的是《九寸针》剧组。
《九寸针》是武侠大家苏方最受欢迎的一部作品,历经多年终于改编成电视剧,主角由丘阳来演,面前的年轻人演的是男二号。
邓廷歌记得他叫楼小衡,还记得他在片场外面招呼过自己。但他确定楼小衡完全没有认出自己来。
这是楼小衡和丘阳的第二次合作,两人又和陆晃关系很好,平时没事就过《大唐君华》的剧组来聊天玩儿,邓廷歌和楼小衡没几天就熟悉了起来。
楼小衡亮出一个保温瓶摇摇,一脸自得:“姜汤,要吗?”
“甜的?”陆晃问他,“甜的不喝。”
楼小衡:“……姜汤不都是甜的?”
陆晃说不要,他就给了邓廷歌。
“我们剧组的福利,你们没有啊?”楼小衡笑着说,“这么冷的天气,要保暖。”
邓廷歌谢过之后就喝了。他想昨晚上罗恒秋跟自己也是这样叮嘱的,师兄还很认真地表示自己会煮很多种姜汤,味道层次丰富,喝之难忘。一边想一边笑,他完全没注意对面两个人好奇地看着他发笑。
☆、第68章 不要脸的失落
戏拍得比较顺利。邓廷歌很喜欢和陆晃、彭子安这样的人一起工作,省时省力,还能逼着自己去学习和进步。
几乎每一场戏开拍之前,主要的几个演员和导演都会凑在一起讨论表演的细节。木木本来说要过来,但她时间安排不开,多数时候都用电话和网络跟他们沟通。除了拍摄之前讨论,结束拍摄的当天晚上一般都会有一次检讨的时间。剧组的演员们聚在房间里,针对今天自己表演中的问题提出想法和疑惑。
邓廷歌心里很清楚,他演得非常好。彭子安是老演员,陆晃是和他最多对手戏的人,这两位对他都表现出了赞赏。同时他也知道,除了自己之外的其他人,也都演得非常到位,就连年轻的配角们也十分投入和认真。而他最关注的陆晃更是几乎每一场都令他惊讶。在山里拍摄的是中间部分的戏份,两人都入朝为官,并且被委派了重要任务。因为顾及到天气原因,拍摄的日程安排和剧本上的时间线是不一致的,上午还是两个愣头青紧紧张张地站在书坊外头等彭子安,下午在镜头前出现的可能就是已经上过战场的冯修文。
陆晃对冯修文的把握,令邓廷歌在看他表演的时候常常觉得自己是在享受。
雨雪中将旧披风转移到自己身上的同僚,和勒紧马头在山巅回望的少年将领,所不同的不只是表情,更是眼神、姿态、手势。
邓廷歌也为这个角色专门去练习过步态和说话的腔调。从前期的羸弱到后来的强硬,他用自己的方式诠释着对杜蘅的理解。但陆晃和他不一样:他享受着表演的快感,也显然享受着成为“冯修文”的快感。
“很有趣,不是么?”陆晃跟他说,“他在变化,所以我也要变化。这种变化很有意思,你会用另一个人的思维去想问题,你会完全地成为另一个截然不同的自己,俗一点说,就是一个身体里有两个灵魂。”
邓廷歌自己也非常理解这种感受:“一个灵魂驱使你表演,一个灵魂监督着你去思考。”
因而他和陆晃很谈得来。陆晃跟他聊自己以前拍的小众电影,他跟陆晃讲话剧表演的趣事。陆晃说听你念台词的感觉就知道你不一样了,上过舞台表演的人和只熟悉镜头的人是不一样的。
邓廷歌说是的。
他跟陆晃讲了自己认识的一个前辈的故事。那年表演的是一位京剧大家的传记,为了演好这位从小就在梨园里浸淫的艺术家,前辈去学了京剧。“当时他四十多岁,表演的前半段都尽力化妆成二十来岁的样子。到后来他以四十岁的面貌出现的时候很多人才认出他是谁。”邓廷歌说。
陆晃:“什么意思?听声音认不出来吗?”
邓廷歌笑着说:“你知道他是怎么学的吗?他不仅学唱段,学动作,他连平时说话的腔调都学习了,在台上的时候他发音的方式是完全不一样的。那位老艺术家已经过世很多年啦,前辈于是就去找那些和他当年同龄的京剧表演者。因为一个人从小练习吊嗓子,从小就唱戏,他的声线和普通人是不一样的。前辈花了一年的时间去摸索,结果只演出了三场就被叫停了。被老艺术家的孙子告了。”
陆晃露出向往的表情。
”了不起。”他轻声说,“三场也值了。哎,我想看。”
“下次他再有演出我一定叫你。他对声音的处理特别厉害,不看人的话,台上台下你是认不出来的。”邓廷歌说。
陆晃心里对邓廷歌所说的世界那个向往啊,简直像是饿了十几年的人突然见到了肉。
因而在听到陆晃身边的人遥遥对着自己发出“他喜欢男人”的嘲讽时,邓廷歌心里是有些惊讶的。
在没有和罗恒秋在一起之前,他对这些事情十分不敏感。学校里成双对的自然有,被校外的人包养的学生他也不是没有见过,但还是和师兄勾搭上了之后,邓廷歌深藏的那根雷达才开始发挥它强大的检索和辨识功能。
所以他很早就看出来,陆晃和隔壁《九寸针》剧组的楼小衡关系不太简单。
细节太多了:吃饭时互相莫名其妙的一笑,偶尔躲在一边说悄悄话,更重要的是邓廷歌觉得陆晃有时候看楼小衡的眼神自己是很熟悉的。
大概就是罗恒秋做好饭之后叫他去吃时会露出的那种神态。
出言讽刺他的是《九寸针》剧组的一个女演员。邓廷歌听过她名字,但对她好不熟悉。她说话的时候正好站在楼小衡和陆晃身边,声音没有压低。于是这种仿似坦荡的话语更显得刻意了。
邓廷歌在瞬间注意到陆晃和楼小衡脸上流露的讶然,和紧接着的不安、尴尬。
他镇定地啃自己的肉,脸上什么波动都没有。
邓廷歌心想说得没错呀,我喜欢的那个确实是男的。
他也是在这一刻,在直接面对着这种奚落的这一刻,才知道自己当时说的“他很好”对自己也是有莫大意义的。
在人前承认了,也等于是对自己确认了。罗恒秋很好,比我好,比世界上我遇到的大多数人都好。和这样好的人在一起,他还会怕这样的小风小雨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