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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廷歌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知道,当时听罗恒秋说这句话的时候,自己心口那种突然翻滚起来的憋闷和愤怒,统称为嫉妒。
两人又缠着亲了一阵,邓廷歌虽然不舍,但罗恒秋下半夜还要赶飞机外出出差,只好主动跟他说来日方长,催着他开车。趁着他启动车子,邓廷歌给常欢回了个电话。常欢告诉他过两天有一个宴会需要出席,钟幸会和他一起去,让他有空去找钟幸好好拾掇一下自己。
“丘阳凭《风霜里》拿了白鹿奖的最佳男主角,欢世为他举办了一个宴会。”邓廷歌说,“你认识丘阳吗?我听陈导和钟幸都提过他,听说是个挺不错的演员。”
“很不错。”罗恒秋说,“条件很好,后台硬,资源足。如果这样都不红,那才是怪事。”
出停车场的时候邓廷歌看到了摄像头,随口问了句:“会有人拍我们么?”
“他们抓不到我。”罗恒秋平静地说,“怕吗?”
“不怕。拍到就公开。”邓廷歌笑着说。
罗恒秋脸上露出一丝笑意,拐上路面才慢吞吞说:“行啦,知道你在开玩笑。”
邓廷歌看不出他是否有不快。但刚刚那句话,他确实只是开玩笑。公开带来的后果他现在完全无法想象,也根本不能承受。侧眼去看罗恒秋,但罗恒秋确实太过平静,邓廷歌摸不清他的心情。
主干道再次堵车,他信口问起别的事情:“上次监听的事情有眉目了吗?”
“解决了。”罗恒秋说,“我姐在最后关头站在了我这边,挑事的股东没办法再说什么。”
“……你姐是站在你这边的?”邓廷歌略微吃惊,“我以为她一直不喜欢你回来。”
罗恒秋突然沉默下来。他看着前方车辆发红的尾灯,和远处虽然亮着但毫无作用的绿色交通灯,心里猛地有一种想说故事的*。
“我姐她小时候很疼我。”他说。
罗恒秋和母亲回到罗家,是罗琼的母亲因病去世两年之后的事情。彼时罗琼才七岁,刚上小学一年级,罗恒秋被母亲牵着手走进罗家大门时,正好看到有个梳着辫子的女孩子站在台阶上。她背着书包,手里拿着一束路边摘的野菊花,怔怔看着台阶下方的女人和小孩子。
“阿姨,你找谁?”她说,“天好热啊,你先在那边坐坐吧。”
她把两人带到院子里的大树下坐了,又奔回家里喊人。等她把管事的喊出来,却看到自己父亲牵着陌生女人的手,怀里抱着那小男孩亲个不停。
罗恒秋非常快乐地喊了爸爸。他太小,四五岁年纪,根本无暇顾及那个长辫子女孩的神情。
然而虽然很小,罗恒秋很快就遭受到了其他孩子的攻击。罗家坐落在别墅区,都是长久住着的住户,罗琼在这里生活了七年,早就认识不少同龄的孩子。她没有欺负过罗恒秋,却架不住别的孩子口里说着“野种”“私生子”,合力将罗恒秋往水沟里按。
罗恒秋吓得大哭,又不知道该向谁求救,四肢扑腾着栽在浅浅的水沟里。
听到罗琼怒骂的声音,又被人从水里拉起来,罗恒秋又惊又怕,扑在罗琼怀里一直流眼泪。
回家的路上罗琼一直在安慰他,还买了根冰棒给他。罗恒秋记得那是橙色的橘子味冰棒,两毛钱一根,不太甜,但靠着这个他才止住了哭泣。罗琼牵着他的手往家里走,反复教他以后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不要躲,要不就跑,要不就喊姐姐,要不就跟他们打。
罗恒秋真的打了几回。他被人揍过,也揍过人,最后和周围的小孩子反而都成了朋友。
一直到读中学,罗恒秋都没有从罗琼那里感受到任何的恶意。他觉得自己的家庭是非常圆满幸福的,姐姐是他的骄傲,是他可以带着自豪口吻跟同龄男孩炫耀的完美少女。直到罗琼十八岁生日时,两人的父亲公布了遗嘱。
“也不能说怨恨。”罗恒秋的目光没有落脚处,在前方车屁股上游移,最后落在车后窗放着的几个麦兜身上,“应该是愤怒和不甘心。我爸骗了她。他一直跟她说,华天是你的,别的那些才是你弟弟的。但遗嘱里全都不一样了。”
“所以她讨厌你么?”
罗恒秋想了想:“是吧。我和她彼此都不太信任,一个觉得对方想抢自己的东西,一个觉得对方是个白眼狼。”
他笑了一下:“我也说不清楚。但我一点都不怨她。她以前对我是真的好,我喊她姐姐,她就是我的家里人。”
邓廷歌默默地握了握他的手。
“太累太麻烦了,这种关系。”罗恒秋说,“像你家那样简单的就很好。”
车里不够亮,罗恒秋眼睛里闪过一些说不清的情愫。他反手轻握邓廷歌的手掌,慢慢摩挲着。
“等你出差回来,我还有一天假期。”邓廷歌突然说,“去我家吃个饭?”
罗恒秋:“……什么?”
邓廷歌想了想,觉得可行:“我带我朋友回家吃饭也不是第一次了,刘昊君跟我妈混得可熟悉。你是我师兄,我请你吃个家常便饭,很正常的。”
罗恒秋觉得这人是在胡说,可是心里又蠢蠢欲动地带着点希冀。
“真可以?”他想了片刻后问。
“可以可以。”邓廷歌猛点头。
☆、第25章 给老子长点儿脸
欢世娱乐是业内首屈一指的企业,宴会的级别大不一样。
邓廷歌没有能出席这种场合的服装,钟幸让他去向罗恒秋借,邓廷歌拒绝了。钟幸恨铁不成钢:“你们都这样了,还介意什么?”
邓廷歌:“……不是介意。”
钟幸只好把自己的借给他,因为两人身材的区别,钟幸最近又瘦了些,那衣服穿在邓廷歌身上比穿在钟幸身上好看得多。钟幸说你滚啊,你这是踩自己老板的脸。
他和平时完全没有任何区别。邓廷歌想起上次他跟方仲意争执之后一脸颓废不堪的样子,又看他现在春风满面心情颇佳的模样,有些怀疑他的好心情是装出来的。
两人出发到宴会场地,邓廷歌莫名地紧张起来。
“柳超也会来是吗?”
钟幸:“会吧,他的经纪公司跟欢世关系还不错。”
“周博义呢?还有周博夫呢?”
钟幸:“……年纪那么大,不会来了吧?哎我不知道,你别问了,我要开车。”
邓廷歌不停口:“池晨呢?他是我大学的师兄,不是拍了冯越广的电影么……”
钟幸烦了:“不知道!老子要看路!你看又开错路口了!”
邓廷歌不敢出声了,默默坐着,偶尔扯一扯自己的领结。今天穿得十分正式,是他印象中最正式的一次。钟幸说他穿正装很帅气,但邓廷歌有种莫名的紧张,总觉得手脚不知往哪儿放。
土鳖。他在心里跟自己说:不就是一个很多明星的宴会么?
可只要一想到自己可能看到那些平日里见不到的明星和演员,满心的激动根本按不下去。
邓廷歌:“老钟,你车上有本子和笔吗?签名直接写在衣服上不太好,你这套衣服我买不来……”
钟幸:“……没有!给老子长点儿脸好吗!”
然而邓廷歌在宴会上呆了半个小时,就发现自己之前的想法有点儿幼稚。
宴会的会场占地面积很大,除了室内的宴会厅还有室外的一大片观海平台,但来的人却并不是很多。除了不少日常在屏幕和报刊上常常露脸的,还有不少看上去不像是娱乐圈的人。邓廷歌端了杯酒默默站在观海平台的栏杆边上观察。他虽然刚刚下车的时候硬是从钟幸的车子里扒拉出了一支钢笔,但此刻揣在兜里,觉得它应当没有用武之地。
这是个分三六九等的圈子,同一阶层的自动站在一起,旁人很难插进去。邓廷歌突然觉得凑上去拍个照签个名好像也没有多大意思,何况他刚刚很想见到的那几位泰斗级人物和自己的前辈都没有来。
钟幸一开始还拉着他,向自己的导演和制片人朋友们介绍邓廷歌,此时已经不知道跑哪儿去了。邓廷歌跟陈一平打了招呼,说了几句话,又回到平台上喝酒吃东西。
食物很好吃,酒水质量也高。重要的是,这个观海平台上能看到极佳的星空和海景。海水如墨,星光和游船在海面浮荡,遥远的天空彼端亮起城市霓虹的亮光,耳边有觥筹交错笑语连连,仿佛置身异界。邓廷歌在这里呆得很舒服,一时也忘记了钟幸带他来的重要目的是让他在圈内相关人士面前露脸。
宴会厅的灯光骤暗,随即响起掌声和喝彩声。
“谢谢大家今晚的到来,谢谢我的爷爷童瑞阳老师,还有《风霜里》的导演黄玉和编剧方小路。谢谢所有的工作人员。”沉稳的年轻声音在宴会厅里发出,曲曲折折传到平台上,已经淡了很多,“我会更努力……”
邓廷歌走到宴会厅的门口,见里面几乎站满了人,于是也没有走进去。
《风霜里》是一部商业性和艺术性俱佳的电影,讲述了一个大漠上负责寻找探险者尸体的老人和他的孙子之间的故事。丘阳饰演的是电影的主角,那个年轻的、一心想要脱离寻尸人命运的男孩。这部电影还没有在国内上映,邓廷歌尚未看过。但电影的试映会获得了几乎一边倒的赞扬,除了因为片中有大量不可避免的敏感镜头而不能如期上映之外,它在白鹿电影节上也获得了极大的赞美。
宣传片和预告片已经满天飞。邓廷歌来之前匆忙看了,结果只记得在预告片里在漫天黄沙中寻找自己爷爷的男孩。年老的寻尸人最后也湮没在黄沙之中,他年轻的孙子穿戴上他的设备,拿着他的拐杖,开始寻找他被风沙掩埋的尸体。男孩从未想过,自己非但不能摆脱这个命运,职业生涯的第一件工作竟然是寻找自己亲人的遗体。他在风里一边走一边哭,沙子吹进口里,话也说不清楚,只能嘶哑地一声声喊着“爷爷”。
丘阳演得实在太好。仅仅看过预告片邓廷歌都对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钟幸说过丘阳的一些事情,比如他现在准备脱离欢世自己成立工作室,比如欢世的老总丘子真就是丘阳的父亲但这个关系圈内知道的人不太多,比如丘阳一直获得的都是最好的资源、最好的帮助,在丘阳刚刚出道的时候欢世就安排了极为出色的经纪人专职带他。罗恒秋也说过这样的人不红是不可能的,但邓廷歌心里却觉得并非如此:在短短三分钟的预告片里他就记住了这个年轻的演员,这样的天分和表现,绝对不是运气和资源能给他的。
站在台上的年轻人挺拔英俊,话语温和有力,邓廷歌远远看他,心里终于生出些别的憧憬。
被众人拥戴,被众人喜爱,被众人承认。
他突然理解了尹天仇不甘心只做群众演员的坚持。只要身在这个圈子里,没有谁不想站在聚光灯汇聚的舞台中央。演戏很快乐,若能用这样的快乐来达成自己的理想和人生,那是比这种快乐更深刻的幸福。
丘阳讲的话不多,很快就走下了台。邓廷歌很想过去跟他说几句话,但终究有些紧张和羞涩,心想自己这样一个不入流的小演员,凑过去也是好笑。他又回到了观海平台上,一边想自己的事情一边慢吞吞吃东西喝酒。
钟幸终于从宴会厅里走了出来,带着一身的烟酒气站在他身边:“别光吃,我刚刚跟你介绍的那几个人你都记住了吗?”
邓廷歌:“记住了。”
钟幸:“现在的状况是,你记得住别人,别人记不住你。不要急,等《久远》进入宣传期,你的名字很快就会被他们熟知了。”
他笑了笑,示意邓廷歌看远处的陈一平:“陈一平在圈子里的影响力可比我大多了,他非常欣赏你,刚刚我们在那边聊天的时候,他跟别的制片人提过你。不过今晚是丘阳的主场,他们主要是冲着丘阳去的。票房保障啊,又有演技,是个香饽饽。”
两人聊了一会,看到丘阳在众人的簇拥中走了出来。观海平台上原本没多少人,他一过来立刻就显得拥挤了。邓廷歌站直了身,钟幸拉着他说“别走,过去跟主角打招呼”,但自己那边却被人截住了。
“咦,方仲意呢?”
邓廷歌心里一个卧槽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转头去看时瞅见一个挺俊秀的男人站在钟幸那边,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新欢?好脸啊。”男人说,“你不要方仲意了?哎,我要啊,你早说。”
钟幸一脸吃了屎的表情:“这是我工作室的新人,不要乱扯。”
男人眯起眼睛,将邓廷歌从上到下一路露骨地打量过去:“你叫什么名字?你唱歌么?我可以捧你……”
“秦观!”钟幸低声打断了他的话,“你注意点行不行?要发骚滚一边去,我脾气不太好。”
“对啊,你脾气好的话我肯定会喜欢你的。”男人说。
邓廷歌:“……”
这个人的脑回路有点奇怪。邓廷歌不知道作何表情,干巴巴地笑了几声。
丘阳已经又走了回去,钟幸和那人在胡扯,邓廷歌觉得有些无聊,又转头去看海景。
如果想走到丘阳这样的位置上,他需要付出什么努力呢?
回去的路上钟幸满脸怨忿地跟邓廷歌强调,以后见到秦观一定要绕路走。
“那人太……太那什么了。”钟幸十分不爽,“见到好看的人就发情,不管男女。当然他确实也很有能力,捧出来的人也都是很厉害的歌手,不过这人风评太糟糕。不管怎么样都不要和他牵扯上关系,洗不干净的。”
他想了想,又自我安慰道:“不过他搞音乐的,和你没什么交集。”
“那他怎么会在丘阳的宴会上出现?”
钟幸突然笑了一笑,像是想到了十分有趣的事情。
“丘阳和秦观互相有点看不顺眼吧,但是架不住欢世现在和海音唱片有音乐电影的合作项目,秦观就是那一系列电影的创作总监,肯定会被邀请的。”
钟幸的八卦之魂终于爆燃,一股脑儿地跟邓廷歌说了一堆娱乐圈和音乐圈的事情,听得邓廷歌除了目瞪口呆也作不出别的表情了。
将他送回学校之后,钟幸问清他明天还要去拍戏,顺便多叮嘱了几句。
“钟幸。”邓廷歌突然说,“你觉得我可能成为第二个丘阳吗?”
钟幸稍稍一愣,很快笑道:“不可能。”
邓廷歌:“……”
他说得太干脆直接,完全不犹豫,这让邓廷歌刚刚才燃起的奋斗之心受到了一万点伤害。
“你确实有才华,又有挺扎实的基本功和舞台表演经验,工作也很认真。”钟幸补充道,“但是你没有依恃,我也还没看到运气。”
邓廷歌沉默了。
钟幸见他有些失落,拧着眉头不太开怀,于是宽慰说:“不过你现在也算是有依恃的,罗恒秋就是你的靠山。”
邓廷歌硬邦邦地说,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钟幸歪着头,一脸“这句话真好笑”的表情:“他那么喜欢你,用他能动用的力量和方式为你做一些事情,这有什么关系?你不用急着否定,他是华天的老总,但他也是你的恋人。这两个身份真的要分得那么清楚?”
他开车一溜烟地走了,留邓廷歌一个人站在路灯下。
☆、第26章 朱白华
邓廷歌心里一直有些说不清楚的担忧。
现在罗恒秋和自己的关系十分简单直接:他喜欢他,他喜欢他,其中并不夹杂着别的内容。
但钟幸的话让他产生了别的想法。
罗恒秋是华天的老总,但同时也是自己的恋人。邓廷歌知道自己很介怀罗恒秋和自己在事业上的不平等,但此时他才真真切切地意识到自己心里在想什么:在他介意罗恒秋的身份、惧怕罗恒秋的帮助会让两人关系变质的时候,他其实已经在设想罗恒秋能给他什么帮助了。
这个想法像一道闪电劈开了邓廷歌心头的混沌。
他太清楚师兄对自己事业能起的作用,但又惧怕这样会让自己成为依附罗恒秋的人,因而潜意识地否定了罗恒秋这边的可能性。
钟幸说的话很有道理。邓廷歌见过太多有才华但没有运气的人。他们比没有才华的尹天仇们更为悲惨:一天天地看着自己的才华在苦闷、无聊的生活和工作中被消磨干净,偏偏心里还是不肯放过自己,坚持认为还能有翻身再来的机会。
邓廷歌想到自己和父母约定的三年,又想起自己在宴会场上里连主动跟人攀谈都无人理会的尴尬,想起秦观一脸猥琐地公然说自己可以捧他的坦然,心头又混乱又迷茫。
于是这夜便失眠了。回到剧组投入工作之后,忙碌的拍摄日常令他无暇去思考这些问题,反而平静了许多。
《久远》的拍摄已经进行了一个多月,宣传工作也正式开始,陆陆续续有了不少来探班的记者。
严斐和陈一平是最受关注的人,鲁知夏和邓廷歌因为毫无名气,大部分时间无人问津。听闻这两位居然是男女主角,记者表现出了得体的惊讶和礼貌,但碍于对两人毫不了解,问也问不出什么花儿来。
陈一平曾表示宣传工作演员们只需要配合就行,目前主要还是剧组和电影的整体宣传。等各个主要角色的独立宣传片出来之后,才是他们表现的时期。邓廷歌和鲁知夏对这些事情没什么概念,严斐早就熟悉跟媒体打交道的要诀,于是有空就提点他们。
剧本已经拍了五分之四,剩下的除了一些补拍的镜头便是重头戏:三个主角的死。
杨春霞的死是最为凄惨的。满地鲜血,号哭声声。久远跪在她尸身旁,面容抽搐,像是想要哭出来却又不敢。他抱着杨春霞的尸体,手捂着她脑袋上被砸出来的伤口,一声声地大叫。
这一段难度不大,但会给邓廷歌几个特写的镜头,对他脸部表情的把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拍摄之后,连陈一平都忍不住说了句“好啊”。
从《久远》开始拍摄时每次都要说几遍戏,到现在即便是重头戏也能一遍过,期间不过是一个多月的时间而已。邓廷歌的成长速度令陈一平非常惊讶。
监视器里的邓廷歌抱着鲁知夏,皱眉要哭,却又惊恐地抬头飞快瞥了一眼围观的人群。这个细节是邓廷歌之前思考的时候加进去的,也得到了陈一平的同意。久远必定是惊恐的:他白天黑夜,没有一刻不处在别人的监视之下,以至于他已经不自觉地形成了一个随时要抬头看别人眼神的习惯。若是对方满脸愤怒,他就要做好挨打和自保的准备。
周围的人群有惊慌,有漠然,还有催促着他赶快回去干活的。男人抱着自己已经断气的未婚妻,看着自己满手的鲜血,终于流出眼泪。
拍的时候邓廷歌和鲁知夏都十分压抑。好不容易完成了,鲁知夏自己的戏份就全部结束,而邓廷歌还要继续更重要的*部分:久远自杀。
按照故事的时间线,先离世的是朱白华,随后才到杨春霞的事故和久远的自杀。但在拍摄中,因为朱白华的自杀和久远的死有相呼应的地方,为了演员情感衔接的顺畅,陈一平决定一起拍,先拍严斐,后拍邓廷歌。
朱白华写给久远的遗书最终还是誊抄了出来。严斐写得一手漂亮的钢笔字,他自己亲自一字字抄完了那封编剧组一起完成的遗书。虽然大家都知道遗书这个部分极有可能会被剪掉,但创作的时候仍旧一丝不苟。
他们参考了朱白华的原型、那个名为朱路的翻译家所拥有的那本日记。日记里用德文写成的那些词语十分隐晦,里面所透露出的恋慕、思念和压抑却因此更加饱满。遗书并不完全照抄里面的词语,只是化用了一部分,其余的则由编剧组的人根据朱路日记的行文习惯和感情来写就。朱路的外甥对剧组这样的安排没有任何异议。他并不知道朱路对久远曾产生的感情,只晓得“很好很好,他是很厉害的人,要拍出来,让别的人也知道”。
拍摄朱白华自杀的戏份时,邓廷歌就在一旁静静坐着。
朱路是在批.斗大会上被人踩断肋骨、救助不及时而死的。电影里的朱白华却是主动地选择了死亡。
他的“罪”比久远他们要轻,因而在经过一天的劳动之后还能回到自己家里。朱白华洗了个脸,冷水碰到脸上的伤口,让他疼得皱了皱眉。他拿了木棍,爬到床下挖开床脚的某处,掏出自己藏的一个铁盒子。脱了脏衣服之后,朱白华从箱子里翻找出一件足够干净的外套穿上,然后盘腿坐在床边打开了盒子。
盒子里是十几张写满字的信笺,半瓶墨水,还有一只钢笔。这些东西是朱白华悄悄藏在自己床底下的,坑挖得深,于是得以保全。他起身到灶台钱找火,翻了半天都没有找到点火的东西,只好又回到床边坐在地上。
书桌和凳子都被劈开奉献给集体当柴火烧了。他把床铺当做书桌,一张张地看那些信笺。信笺上全是字,邓廷歌也不知道写的什么,但确实是严斐一张张抄出来的。
朱白华看一张就笑一阵。他嘴角有伤口,渗着血,不能笑得太开,但心里是真的开心,眉眼都温柔起来。
一张看完了,他细细地撕碎,把纸条都吞进肚子里。
这一段很漫长,陈一平没有喊停。严斐坐在地上,十分虔诚地看信、撕纸、吞下。房子里泥尘的微粒在残余的暮色里飞舞。没有任何遮挡物的窗外可以看到渐渐沉落下来的夜色。
朱白华终于将所有的信笺都看完了。最后一张纸只写了一半,他仔仔细细撕下有字的那部分吃了,提笔吸了墨水,在无字的另一半上写字。
“我的死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无产阶级万岁,毛.主席万岁,未来万岁!
一室清贫,也仅有这三两句口号还有些重量,你们若要就都取了去吧。给我烧点烛香纸钱即可,地下那么黑,来点光也好走路。
我心里有一件很大很大的错事。虽然没有影响到任何人,但我知道我是社会的渣滓,这罪是死也无法洗清的。这些罪和我的亲人没有任何关系。他们老实善良,从不知道我肚子里有那么多坏思想,我也故意瞒着所有人。我不恨陈喜果和庞大勇,他们是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才告发我。我有错,我应该被告发。
姐姐,对不起,我先走了。
阿军,舅舅是坏的,心里也腐朽了的。不要学我,你应做一个好人。你可以做好人的。
小霞,愿你和久远的孩子健康长大。孩子一定像你,是顶好顶好的人。我会在别处永远给你们祝福。”
他很平静地写着,唯有在提及姐姐的时候停了一下。墨水洇在纸上,小小的一团。
最后那一句他停顿了很久。笔尖落在纸面又提起,提起又放下。墨迹一点点留在纸上,深深地渗了进去。朱白华最终还是写了下去。
“久远,遇到你,抵得过我一生许许多多的好事。”
邓廷歌看着严斐平静地将那半张纸放进衣兜里,平静地脱了鞋子摆好,坐在床上。他将两根鞋带系在一起,又掏出这段日子里悄悄藏起来的布条,一根根连着打上死结。长绳很快就做好了。他躺下来,将绳子的一端在窗口的铁条上绑牢,另一端绕在自己脖子上,一点点拉紧。
邓廷歌虽然坐在一旁,却被严斐一举一动中透出来的悲恸和绝望给感染了。
这半张纸没有被搜走。第一个发现朱白华尸体的是早上从他窗外经过的孩子,朱白华的外甥阿军。男孩已经懂事,哭了一阵之后看到朱白华的手死死抓紧了口袋,随即从口袋里掏出那封遗书。
阿军藏起了遗书,在杨春霞下葬的那天悄悄塞进了久远的手里。他和母亲都不识字,只晓得这应该是很重要的东西,想来想去,朱白华熟悉的而又识字的人,也就剩下久远一个了。
久远看着那封信哭出声来。他的眼泪一直往下流,跪在杨春霞小小的坟前不停磕头,满头是血。他把遗书撕成两半,只留着有杨春霞和自己名字的那两行,其余的还给了阿军,让他好好收着。烧炭自杀的时候,久远将朱白华写的那两句话放在胸前的口袋里,紧贴着心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