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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如东海,日月昌明!”
郑屿安不如我来得洒脱。她坐在大厅一隅,默默吃着碟儿里的几颗豌豆,看上去身影单薄,却也刀枪不入。
她说她没喝酒,却也眼眶渐红。
待宴会结束,牧也招呼几位好友去“蘑菇家”坐坐。屿安说她来不及了,再晚飞机就要飞走了。
我借口要打车送屿安去机场,从连连的道喝声中挣脱。
在我们拥抱告别的时候,我清清楚楚地听见屿安说:“我终于明白世上什么糖最苦。他的喜糖,最苦。”
其实我多想告诉她,自打鲁悠成功打入“蘑菇家”,全世界的糖都被我的熊熊妒火熬成了锅底烧焦的可乐。
自那次分别,我跟郑屿安再也没联系过。她投入到了更高强度的工作之中,似乎是有意掐掉这段过往,斩草除根,要它从来没发生过。
兴许是有意回避,我也很少再去店里晃悠。再说我接到了一单做剧本的大项目,正忙得风生水起呢!
然而,牧也的婚后生活似乎并不如预想的好。鲁悠突如其来的转变令他觉得人生失衡,视线模糊。
好像只花了一夜的工夫,她便从之前人畜无害的小可人儿,变成了心怀猛虎的妖精。她执意接管“蘑菇家”的账目,牧也拗不过,只好全权奉上。可第一个季度
算下来,总账竟然赔得比从前任何时候都多。
要说女人有的小嫉妒、小虚荣,鲁悠都有。她拿收银机里的钱买化妆品,买包包,有时候也会招呼相识的小姐妹们吃吃喝喝。今天抽一张,明天抽一张,抽到最
后店里亏空越来越多。
后来的后来,他们在爱的天平上苟延残喘着,争吵爆发,无异于将蓄势已久的势能转变成气势磅礴的动能。
牧也说:“再这样下去,赚再多的钱也不够你花的!你这花钱如流水,咱俩很难再顺着一个节奏走下去了!”
鲁悠若无其事地反唇相讥道:“既然很难齐步走下去就先停下来吧!”她说自己想回老家静一静,之后的事儿之后再说。
牧也没拒绝,给她转了两万块钱。他说穷家富路,就当是给老人们买点儿水果见面礼。
我始终待在“蘑菇家”,像一棵歪脖树,见证着它的兴衰百态。我常常在想,兴许我对它的眷恋比牧也本身都要深呢。
在一个阴雨凄凄的星期三,我忙完项目,跑去店里吃拉面。推门而入的瞬间,牧也同从前一样,坐在吧台一角。可与之前不同的是,此时此刻的他,抽着烟,喝
着酒,愁容满面,凭空叹着气。
我走上前,从背后拍了他的肩,他神情呆滞地望了我一眼—
“来了?坐。”
接着牧也给我端了抹茶,顺势坐在我身边的位子上,看窗外被红绿灯堵在十字路口的上班族们如同雨水一样散落开。
他耷拉着脑袋,问我:“郑屿安最近怎么样了?”
“不知道啊,联系不多。你跟她的联系不是应该多一些吗?”
牧也叹了一口气,接着摇摇头。
良久,他又问:“你,你对待爱情,到底抱着怎样的态度?”
我愣了一下,态度?当然是天地悠悠爱情为上了!本想说句玩笑话,可举头撞上他无比专注的眼神,不由心底一沉。
我说:“我一直喜欢‘露水欢愉’这个词啊,如露水短暂、明澈,逢欢愉干柴烈火。爱情不就是这样吗?短暂的,极具爆发力的,来不及厌倦,来不及不满。来
不及爱,便也来不及恨。”
在我意犹未尽的余光中,牧也微微怔了怔,他接着昂首望窗外,淡淡说了句:“是吗?”然后不屑一顾地呵呵笑,仰起头,将杯中的酒水干尽。
没出一个周,他在一次聚会末尾的酩酊大醉之中,宣布了离婚。大家问他为什么,他说原因很多,但最终都能归结为一句:“性格不合。”
性格不合?听到这话,大家都沉默了。
恢复单身后的袁牧也过着再普通不过的生活,本想着展翅高飞,却不料一脚踏错,坠入人生谷底。“蘑菇家”也差点因此关门大吉。
渐渐地,他停止了白日的正式营业,傍晚七点开门,成了伤心人的集散地。
郑屿安回到桐城那晚,我跟袁牧也一道去机场接她。她面色疲惫,目光还有些失焦,看来这次是真的累了。虽然她的穿戴依旧得体,妆容依旧精致,可眼睛里显
然失去了当年的锐气。
牧也没有直接拉她回酒店休息,而是将车停在了一家辨识度极低的酒吧门口。他张张口:“进去坐坐?”
她点点头,没拒绝。点了双份威士忌的郑屿安极度低落,她跟我们聊天,看似云淡风轻,一字一顿中却写满了痛定思痛。她说自己的确赚了些钱,后来却大笔投
进了朋友的化妆品研发项目,结果投资失败,一切都碎成了过眼云烟。
半夜三点,牧也送屿安回酒店,分别的时候,他将手臂温柔放上她的肩,轻轻说道:“回来了就好。”
就这样,大家看似回归了从前的状态。“蘑菇家”照常营业,基调却因为老板本人的起起落落而显得有些老气横秋。
待屿安安顿下来,回到之前的广告公司,升了职,一切都变得好起来了。
我依旧读书、写书、卖书,做着贫瘠却又丰盛的工作。我们常常在“蘑菇家”约见面。袁牧也照旧为我们看茶倒水,做好吃的拉面跟甜点。
渐渐地,之前所失去的情谊通通又都回来了。在屿安的提议之下,牧也开辟了线上业务。他白天在家做可口的外卖,晚上餐厅开张供应精致的酒水小菜,搭凉棚
组乐队,在大家的摔锅敲碗声中,“蘑菇家”又变得生龙活虎起来。
六月的最后一天,郑屿安下了班,同往常一样来到了“蘑菇家”。可这天的她看上去有些不太一样,穿很美的束腰连衣裙,还化了淡淡的晚妆。她的腮红在脸颊
晕成两片肉粉色的云,看上去可爱又娇羞。
就在袁牧也将一杯私人定制款冰凉抹茶端上桌的时候,她蓦然回首将他叫住。
“怎么了?”他轻声问。
她跳下高脚椅,下巴微微扬起,目光真诚又炙热:“牧也,我真的喜欢了你好多年……我们结婚吧。”
久久地,袁牧也愣在原地,来不及点头,来不及回应,那瞬间,唯有满满的喜悦充满双眼……
他突然有种流泪的冲动。可没等到他咧开嘴,她便伸出双臂,将他一把抱住。
“这句话,我真的等了好久好久……”
她的目光莹亮,长发被夜风吹起,昂首迎接七月的第一个黎明。
最后的爱情陪跑员
错过的风景会过期,路过的站台回不去。
我和王二恋爱了。
我将这条配了搔首弄姿照的消息发送到朋友圈,顷刻便引起了巨大轰动。同事好友争相发来贺电,其中不乏我的前任张三和李某。
张三说:“你终于把自己卖出去了!看来经济形势日益见好!”
李某更语重心长一些,他说:“柴米油盐的好好儿过,希望这次你能长长久久。”
他们竟如此心平气和地送上祝福?竟没有流露出丝毫醋意、丝毫忧愁?为此,我非但高兴不起来,反倒深感耻辱。他们就算不吼出“哪个混蛋?我要和他决一死
战!”这样的豪言壮语,类似于“感时花溅泪”的离愁别绪也该有点儿吧?就算秉持仅剩的一丁点儿不甘心保持沉默也好啊!
可残忍的是,他们没有。
后来,张三甚至补上了一句:“办事儿时候吭声,别客气,我会拖家带口将红包双手奉上的!”
想当年张三泡我的时候,他可不这么说!他说:“我是你的,你是我的,世界是咱俩的!”可惜等到恋情寿终正寝,这话变成了—你是你,我是我,世界是大家
的。
张三是我初恋,跟他好上的时候,我们都刚大学毕业,很是懵懂。我俩在实习公司认识,同组,公司虐待实习生,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牲口用。我俩常常一起
加班卖命当牲口,卖着卖着,就卖到一起去了。
张三喜欢吃橙子,每天顺手给我带上两三只。我不爱吃,就随手丢给邻座的姑娘小金。不料小金吃了三个月,跟张三好上了。
我挂着一张窦娥脸找张三讨说法,张三反咬一口:“你把我的付出视为粪土,这是精神辱没!橙子怎么了?人家小金不仅接受,而且还感动,不仅感动,还反过
来以身相许感谢我。你觉得,我不跟她好跟谁好?”他说得义正词严声情并茂,可无论如何都挡不住心虚,他维持着十多分钟的“两股战战”,一直到把话说完
。
“可我是真的不爱吃橙子啊!”我默默念着这句话,直到他彻底淡出我的生活。
通常情况下,率先劈腿的一方都有一套完整说辞,听上去委曲求全、严丝合缝,听听也就罢了,可千万别怪自己不够好。这是我十五岁那年听说的道理,不料二
十五岁这年终究用到了自己身上。
跟张三分手之后,我伤痛惨重,干脆辞职不干。躲在家,重拾高中时的旧梦—写故事,写戏剧,写写自娱自乐没人愿意看的小黄书。投稿投得满天飞,却通通石
沉大海。
而我和李某,就是在那时候搭上的。
有天,在我常常发表的那个剧本网站有人留言给我,他说:“我看你写的人物特质和故事构架很特别,李瓶儿能攀上张三丰挺新奇的,能出来聊聊么?我也爱好
文学。”
我开门见山问他:“你有钱么?”
他说:“不算少。”
我又问:“你有房么?”
他说:“贷款的算么?House,单层一百五。”
“你有老婆么?”
他说:“差点儿有,结果没了。”
我二话没说:“走着,猫鱼咖啡门口,六点半。不见不散。”
临下线,为了掩饰自己的“超现实主义”,我假惺惺追问一句:“你文化程度高么?”
“我们从来都只谈情怀,不谈文化。”
我的小心肝儿一阵颤栗,就他了!
见了面我才了解,原来李某是个出版人,自己经营着一家公司,文化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此人头面精致,衣饰讲究,接人待物也彬彬有礼,但说话斟酌迟缓,给
人感觉多少有点矜持和阴沉。
一顿饭的工夫,我们自古到今,从莫泊桑聊到西门庆,他说李瓶儿能和张三丰在一起也算是各取所需,我俩也就浑浑噩噩地勾结在了一起。
共同生活到第三个月,李某的情绪化人格逐渐浮出水面。他虽说头脑灵活、才华横溢,但又习惯性地蔑视一切,同时又有些精神分裂。他抽烟喝酒,精力充沛,
时而萎靡到死,时而兴奋至癫狂状态。他像儿童那样自大、天真、好奇、自私,又出人意料地粗鄙、直接、蛮横、刻薄而口不择言。他有些背信弃义,又有些不
择手段。思想上的国王,行动上的小人。但奇怪的是,他似乎正是因此才成就了然。
没多久,我俩分手了。原因是我幼稚,他脱俗,我们谈天谈地谈两性谈宇宙,可谁都不适合谈生活。
李某帮我把行李拖上车,虚情假意地说,祝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没事儿了常回来住住。
我扭头回敬:“住你妈呀住!”除此之外,我还说了挺多难听的话。而且每句都是以“臭混蛋”开头。
然而我眼泪都还没擦干,就一头被王二给撞见了。他醉意朦胧的眼神告诉我:姑娘,你看咱俩是一路货,虚伪、做作又不食人间烟火!
想来也是,写作这些年,挫折没把我磨砺成大作家,反而磨成了一只矫情精。放在生活中是短痛长磨、无病呻吟,放在爱情里就是身为人畜无害小纯洁,却刻意
将自己伪装成情场老手。
还好王二和我很像,长了一副鼻孔朝天、目空一切的丑陋面孔,可怕的是,我俩还总是以互相摧残、互相漠视为美德。
我们谁都没期望过要与彼此一生守候,二十岁之后所有的恋爱,我都只当作欢场一笑。看似了无牵挂,其实是不敢抱有太高的奢望。
我和王二生来平稳,都没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最惨痛的遭遇不过是失恋,可我们都喜欢装出历经沧海桑田的样子。比如我,说话习惯以“作为过来人”这样的
句子开头,再以“见惯了大风大浪”作句终。
不仅如此,我俩还爱攀比,比谁的手段高,比谁在爱情中更胸有城府、居心叵测,就连倒霉事儿都要一决胜负。
记得第一次与王二秉烛谈心,是在刚刚认识的时候。彼时,距离他失恋已经一年之久,经过漫长的空窗期,我俩凭借一个你情我愿的眼神瞬间交上了火。
那天晚上,我跟他回家。王二一边吐烟圈儿一边问我:“你知道失恋是什么滋味么?”
我说:“废话,当然知道了!人家也是旧伤累累的人!”
他轻笑一下:“我以为你这种脸大胸小的人只知道吃饱了不饿着。”
“老娘还没开始发育就已经学会拉帮结派勾搭男人了,对我们物理老师的暗恋史长达六年之久,风里来浪里去的,你这是看不起人么?”
“那你有过分手之后孤立无援的体验么?”
“有啊!张三,那个让我一夜之间过上三八妇女节的混蛋。你呢,有吗?”
王二没直接回答,重重叹了一口气,样子特别痛心疾首:“她若是不动声色地潜伏在我记忆深处该有多好?可她偏偏要做我身上的一处痤疮,偶尔隐痛偶尔爆破
,动情一抠,埋下种子,来年继续隐痛、爆破。”
后来,我俩各自握着只高脚杯玩儿来玩儿去,谁都没有继续说话。然而此场旧情对决,我显然是甘拜下风。
王二身边围绕着一群与他风格一致的狐朋狗友,一个个儿人模人样,凑近了闻,满股子纨绔子弟的恶臭。他们不但纨绔还特别能作,出去旅行盖着破毛毯睡夜车
,开着几辆宝马X6,凑在路边一面摆摊儿一面撸串儿,说是为了体验生活。
大节小假派对不断,最初几次我还打扮得隆重端庄,以国母特有的姿势挽住王二的手臂与他一同赴宴,后来我就不去了。因为我发现那帮混蛋最大的乐趣竟然是
调侃我。
他们笑我长得像张饼不说,还说我的红唇涂得像猴子屁股。更有甚者说,我这种脸型的人,发起怒来都没什么架势可言的!忍了一会儿,我真的怒了,端起一盘
羊腰子盖到了笑得最凶的哥们儿的脑袋上,一瞬间,油花飞溅,好生欢乐。
那次事故之后,我再没在聚会场合出现过。当然,也再没有人敢邀请我。
宋美龄说她喜欢法国梧桐,蒋介石就在整个南京种满了梧桐树。我说我喜欢海,王二就给我一直浪,一直浪……好在我心飞翔,好像也没那么在乎。
刚认识那会儿,我也了解过王二的过往。他家是搞消防的,我稍许打听稍许琢磨,估计是捯饬灭火器。至于他有几套房,我没问过;家底儿到底多厚、综合实力
多强,我根本不关心。那些对我而言根本就不重要,我又不是要和他地老天荒永结同心!
被张三背叛后,我就再也不相信“有情人地久天长”这句话了,王二要是能毫无怨言地养上我一阵子,我也就知足了!要说结婚,那就是一辈子形影不离的厮混
!我又怎么可能和他这种狐朋狗友满天飞的人厮混在一起?
在我的感情观里,婚姻必须以相互崇拜为主旨,以自由平等为基准。如果我是潘金莲,我一定会在武大郎那儿卧薪尝胆,在西门庆那儿修炼成精,最后跟武松安
度余生。
可就我和王二而言,谈平等,他先天优渥自带光环,连朋友圈都金光灿灿,我追不上;谈崇拜,我们是以相互践踏、蔑视为乐,完全背离主旨。
其实也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些挑剔与不适,统统都是我给自己量身推送的预防针,我知道我们迟早有一天会分开,而且想必是他先抛弃我!因为在王二的世界里
,大胸长腿蛇精脸的妖孽太多,而像我这样靠点儿小才得以小骚小浪的配角终究难以彻底将他制服。
可这些话,我从来没有在他面前讲过。对于一段结局明了且悲观的关系,心照不宣往往是维持现状的至尊法宝。
我俩都是激情派。好的时候,能二十四小时腻歪在沙发里不吃不喝,你亲我一下,我舔你一口,以此维持长达一天的欢乐。王二偶尔给我唱情歌,将我俩的名字
编到歌词中。不好的时候很恐怖,吵架、摔碗砸锅,我的习惯性动作是拿包穿衣欲摔门而去,他负责将我拖回来,一把摔到床垫上。然后换他摔门而去,开始长
达半个月的冷战。
王二从来都不打我,可总能轻而易举将我骂哭。我哭,一定不是因为委屈伤心,只是以此发泄未燃尽的怒火罢了。
有天闲来无事,我俩钻在被子里听相声。我突然按下了暂停键,问王二最喜欢哪首歌。王二想都没想,说《最炫民族风》。
我以为他开玩笑,接着调侃道:“《最炫民族风》?看你长得白白净净一表人才,审美竟然如此重俗!”
他皱了皱眉:“你懂个屁!只有我最爱的女人才有资格和我对唱这首歌!”
王二从前爱过一个女孩儿,是能为之抛头颅洒热血、很爱很爱的那种。这事儿是我们刚认识的时候聊起来的。也是通过这事儿,我确定自己并不是他的最终选择
。因为如果你真的很想全心拥有一个人,你是不会毫无掩饰地将那些情深不寿的过往告诉对方的。
王二说他俩是大学同学,他对她一见钟情,马不停蹄追了两年。他们将青春里最美好的那段时光拱手献给了暧昧,讲过海誓山盟,也曾扎在广场的人群中一起新
年倒数。最后一个寒假的情人节,她进了几百支玫瑰花在街头摆摊儿贩卖,后来还是王二打电话呼朋唤友,将那些玫瑰一抢而空。
暧昧来暧昧去,眼看大四毕业,不料姑娘转身去迪拜投奔大姨妈了。王二为此低迷了好长时间,他甚至将家里全部时钟调成了迪拜时间。
拖拖拉拉一年半,这事儿也就无疾而终了。
为了使自己看上去没那么被动,稍有动荡,我就对王二摆出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要说我俩最有默契的时候,应该是在吵架过后,我选择冷酷到底,他则很是配
合地陪我冷酷。于是,接下来的那些天,我忍着憋着,心内一片凄风苦雨,他却不以为然,和狐朋狗友们继续吃着喝着,游着浪着。
不知为何,我们好像从来没问过对方爱与不爱,也从未因此事纠结过。可能是觉得对方不配,或者是觉得自己不配,又或者是因为“爱”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太过
遥远又虚无的词。
那之后不久,朋友们相邀去唱K,主要是为了庆祝狐朋二号和狗友B先生的结婚周年。如此隆重的场合,我当然得全副武装欣然前往了!
一上来,大家让我和王二合唱一首。王二二话不说,点了《广岛之恋》。他跟大家解释说,这首歌最贴合我俩的境遇了!
可我怎么听都觉得这歌是在讲一夜情。
后来进来了一个女孩儿,穿连衣裙,短发齐肩,身材颀长,样貌姣好。可不知为什么,她推门的瞬间,大家都安静下来,大眼儿瞪小眼儿地两两相望。
看来他们之间很熟,那女孩儿先是站在门口跟大家打了一圈儿招呼,紧接着径直走到王二面前,站定—“我回来了。”她说。
“你回来了……好久不见。”王二说这话的时候,没有抬头。可很显然,他面露讶然,言语迟疑。眼看着他就要热泪了,我赶紧坐过去,用大半个胸脯围住他的
胳膊。
“这是你女朋友?”姑娘问。
王二挪了挪身子,他没否认却也没点头。
我跟冰雕似的坐在那儿不敢轻举妄动。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人围上来打圆场,其他人见风使舵,争相起哄说什么老友相逢歌一首。王二没推脱,沉默了一阵,
上前点了《最炫民族风》。虽然跑调严重,却也不影响他帅得惊心动魄。
瞬间,我的心凉透了。其实我一开始就猜到了那姑娘是谁,从她看他的第一个眼神开始。直到他将话筒递到她手上,一个声音在我的耳边萦绕—“只有我最爱的
女人才有资格和我对唱这首歌……”
从店里出来,王二说要先送连衣裙小姐回家,让我坐B先生的车,或者在门口等他拐回来接我。
我和连衣裙小姐异口同声:“不用了。”说着,她扭头上了不远处的一辆SUV,我转身就往地铁站的方向走,可令人气愤的是,王二竟没有追过来将我拉住。
我推开家门的时候,王二已经在客厅沙发坐了好一会儿了。我憋了半天轰出一句:“我们分手。”
王二说:“这么点儿屁事儿用得着小题大做么?”
我说:“对你事儿小,对我事儿大,哽在这儿难受。”
王二说:“你听我解释不?”
我说:“跟这无关。觉得你那群屎屁尿的朋友挺无聊的,我不想一辈子活在这种氛围中。”
这话刚出口,我就后悔了。一辈子?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在人家心里,这恐怕仅仅是一桩欢场交易!我管你生活,你卖笑给我,这就perfect了。可也是那
一刻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是想要和王二过一辈子的,我好像真的爱上他了。
想到这儿,我更难受了,用力踢掉鞋子冲进了卧室。
那一觉睡得很累,王二在我梦里一直跑,我跟在后面一边飙泪一边追。
第二天,我一气之下从他家搬了出去,都走出数里远了,一抬头,才发现自己在这座不算熟悉的城市里举目无亲。我打开通讯录挨个儿翻,扳着指头数有能力收
留我的人。算到最后,我还是按下了李某的号码。
李某接起电话,像是早有准备,先是人模狗样说了声“嗨”,跟着来了句:“我早说过,咱们这样的人,柴米油盐是捆不住的,你俩谁踢的谁?”
我一听,气不打一处来:“你他妈不风凉就不会说话了么?”
“还要怎么好好儿说,小姐,你都要睡大街了还这么理直气壮?”
“这叫气节!懂么?”
“先得活得滋润才有资格谈气节,搬来和我一起住?”
“好马不吃回头草!”
“原来你是马啊!我以为你是狼呢!”
……
在我的欲拒还迎、挑三拣四之下,李某从工作室给我腾出一间房,屁股点儿大,暂时救急,确保我在找到下一个男人之前不至于流落街头。以如此手法处理与前
任间的关系,我打心眼儿里怀疑自己到底爱没爱过他。
我找李某诉苦,秉持一副凄风苦雨的面孔。李某问我:“你说你好好儿一姑娘,长相端正,教养良好,干吗把自己伪装得那么混账、那么恶俗呢?”
我说:“用物质掩饰真心啊,害怕受伤!还不是因为像你这样的男人太多!”
李某说:“关我什么事儿啊!不过你是该计划一下以后。”
我说:“春宵一度值千金,多打一炮是一炮。你将生活计划到六十岁,可不到三十岁就挂了,呕心沥血有何用?”
“你这人生观有点儿低迷啊!”
“你懂个屁,这叫现实!和你这种靠精神救济活着的人讲不通。”
不想李某一声冷笑:“闹得差不多就够了,该回去还得回去的。”
我说:“我提的分手,现在又往人家身上贴,多没尊严啊!”
“傍大款是不需要尊严的!”
“可是爱情需要啊!”
李某一惊:“你爱上他了?”
我没吭声,眼泪掉了几颗。
“那更应该回去了,讲清楚才是万全之策。”
“回什么啊!在他眼里,我就是一品相一般的爱情陪跑员,现在主力选手回归了,我只能被迫退赛。”这其中发生的一切,统统令我始料未及。王二送了我一根
软肋,却吝啬于赠我一副盔甲。
那段时间,王二打了很多通电话,可我从来不接。其实是害怕,我怕他说出那句实至名归的“分手”,我怕自己一时冲动找根白绫吊死,我知道自己根本无法理
性面对。
李某调侃我:“呦,你不说自己是马么?怎么又变成鸵鸟了?”
李某在公司给我找了份做校对的兼职,我白天工作,闲来搞搞创作。大半夜坐在楼下酒吧和他聊梦想,聊人生,看他泡尽各色小妞。
有那么几个瞬间,我觉得李某似乎没那么恶毒,与这座城市所有的红男绿女一样,那绘尽声色犬马的面具之下,刻着活生生的孤独。
就这样走走游游,好不容易挨到了情人节。狐朋二号叫我去唱K。我一口拒绝,说自己见不得人秀恩爱,以后都只过清明和光棍节。可话没出口,便被B先生夫妻
俩从对街酒吧硬生生拽了出来。
等被拖进了包厢,我环视三圈才发现王二也在场。眩晕之余,尴尬深不可测。常唱的那几首歌B先生已经帮我点好了。我拿起话筒,吼得撕心裂肺口水狂飙,而王
二似刀裁的轮廓在黑暗中闪烁。我回头看了一眼,眼泪差点儿跟着飙出来。
等到我们差不多都尽兴了,大家起哄让坐在角落里的王二唱首《死了都要爱》或者《广岛之恋》。王二沉默了一下,长舒一口气,干脆将二郎腿放下,移驾电唱
机旁边。
没一会儿,他走过来,拿起话筒,又很是不耐烦地将另一只递给我。紧跟着,前奏响起来—《最炫民族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