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回家吧。”他接着,轻轻说道。

对于这般毫无预兆的邀请,我简直惊呆了。正所谓闷骚男自有闷骚的泡妞手法。我犹豫片刻,跟着点了点头,生生挤进他的影子里,走向一辆灰尘仆仆的破旧吉

普。

我拉开副驾的车门,抬腿跳了上去。他扬了扬下巴,抛给我一个寓意丰盛的眼神,随之发动了车子。

一路沉默,汽车在深夜空旷的道路上迂回行驶。某个不经意的瞬间,我欲扭头望窗外,却正好撞见了他的侧脸。他的鼻梁、嘴唇、下巴的轮廓好看到无可比拟。

我不由深深揣测,曾经有多少妖精环住他的肩膀失声痛哭,又有多少人畜无害的年轻姑娘心甘情愿溺毙在了他温柔的眼波里……

突然,他回过头来。目光相触的刹那,我立刻转头看窗外,看危机四伏的田野,看迎面而来的车灯远光,城市深处霓虹烈烈,似乎就要将天上的星星湮灭。

我将车窗摇到底,迎面而来的冷风中弥漫着潮湿的气息。我闭上眼睛轻轻嗅,那是植被和泥土的味道。

那天晚上,我跟随佟诚回到他的公寓。突如其来的停电,似乎有意要将我们之间的暧昧充满。

于是,在泼墨一般的黑暗当中,我的直觉变得迟钝,不知该做些什么,呆呆坐在沙发上,将双手置于双膝之上。少顷,佟诚起身将蜡烛点燃,接着又紧挨我坐了

下来。他随后分开我的双手,将一只茶杯塞入我的掌中。

他什么都不说,鼻息却朝我寸寸逼近。

我的悸动,我的忐忑,我的恐惧,以及我烧燃殆尽的理智,在他细密如落雨的亲吻中戛然而止。我看见窗外月明星稀,看见窗内光影流动……

就这样,我跟佟诚在一起了。我们本如同两条向未知无限延展的平行线,可命数使然,半路恰巧相逢。

在每一个舍不得闭眼的深夜,当我静静看向佟诚睡熟的侧脸,我觉得未来远在天边,却又那样唾手可得。

我甚至爱上了做饭洗碗,爱上了收拾房间,爱上了一饭一蔬带来的踏实感。每天傍晚,一张方桌两副碗筷,我常常扪心自问,这不就是我所期待的未来吗?

我沉浸在从少女变身妇人的喜悦当中,不可自拔,爱他越来越深。我将租来的巴掌大的小公寓布置得温馨无比。佟诚给了我一个家,我势必要将它变成了我们的

乐土。

 

 

于是,在这般且行且乐的步调中,我们一起度过了三年。三年如糖,仅于一朝一暮。

大学毕业第一年,我两手空空初入社会。兴趣所趋,在一家独立杂志社做文编。幕后老板是位曾游学澳洲的富二代,可恨他生性文艺,不甘享乐于金山银山。老

板身份神秘,以周游列国为己任,神龙见首不见尾,也就全凭三十出头的主编一手遮天。

工作之后的我,早出晚归,以汲取灵感为由随主编穿梭于大大小小的场合—鸡尾酒会、路边小摊,约会五花八门的匆匆过客,结识各路所谓翻手云覆手雨的业内

牛人。我渐渐习惯了晚上七点出门凌晨归家,看尽这城市天光殆尽后的声色犬马。

而佟诚则不同,他按部就班地搞毕设、投简历,投到第五份,终于被一家规模不小的家族私企录取。之后的他,朝九晚五,兢兢业业,一心投身于实现自我价值

的终生革命中。

其实我们从来都很明白,行走于这座城市,若想生活得稍微体面一些,就必须要付出庞大的代价。我们曾热衷于最最基本的欲望,热衷于彻底拥有彼此。我们渴

望激情永不褪去,渴望意念永恒燃烧。

可如今,城市风暴将最初的憧憬吞噬,我们像是水滴入海,终于化作这城市间的两粒红尘。

渐渐地,我很少再与佟诚一起享用晚餐,每当他拖着一身疲惫推开家门,我往往不是在描唇画眉就是站在一堆香水前面挑挑选选。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我的事业逐步走向了风生水起。我所负责的杂志销量大增,线上产品也在业内迅速崭露头角。我活得张扬,活得猎猎生风,我以爱为靠

山,在工作中披荆斩棘,俨然一位叱咤职场的女英雄!

殊不知,脚下是深渊,是湖面,是如履薄冰,是荆棘满路。

 

 

新季度,佟诚的公司照例招纳了一波实习生。听说其中最出色的一位,成了佟诚的得力助手。

搭档工作的第一天,佟诚兴致勃勃地跑回家。他换上拖鞋,一屁股坐进沙发,不自觉间将手中的易拉罐捏得“咔咔”作响。

他说那女孩儿叫“时苏莱”,名字还挺特别的……

可还没等他将整句话说完,我便搭着外套从卧室冲了出来。我提着花费半个小时才搭配好的高跟鞋,一面轻声道歉一面踮脚吻了他。

那之后,他又跟我提到过几次这个女孩,一次是在饭后,一次是在睡前,还有一次是在他驱车送我去合作公司主办的派对的高速路上。

他说那女孩挺有趣的,有梦想,有憧憬,没有野心勃勃,不懂精明算计,放眼望去犹如白纸一张,跟当年的我很像……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正侧着脑袋,从后视镜望车外的城市暮色,我正欲开口问“为什么”,哪料他率先踩下刹车,接着轻轻说了句—“到了。”

我愣了一下,正欲上前索求一个久违的拥抱,哪知下一秒,手机却很不凑巧地响了起来。我接起电话,几句搪塞。是主编,她催促我尽快到位,主办方都已经入

场了。

我将电话草草挂断,一边开车门一边扭头看佟诚的脸,城市霓虹在他微蹙的眉宇间投下忽明忽暗的光影,我突然觉得视线模糊,他仿佛身处地球的另一边……

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逢人就眉开眼笑,见人就举杯相邀,我洋酒啤酒混着喝,主编拦都拦不住。

我的口中寡淡无味,心内却是百味杂陈。

在某个突如其来的瞬间,我望向悬在半空的水晶吊灯,再看向窗外那排松树投下的列列倒影,突然觉得眼前的灯红酒绿很是无谓,全然比不上一顿家常便饭带来

的安全感。

 

 

兴许是因为他的转变,又或许是我的转变。那一晚之后,我与佟诚之间仿佛齿轮松动了一颗螺丝钉,不再像从前那般严丝合缝、亲密无间。

佟诚好似有意回避我,他调整了作息,不再按时起床按时回家。我醒来的时候他已经洗漱完毕带上了房门,我下班回家的时候,他已入梦许久。而我,辗转反侧

,醒来时,一错再错。

逢周末,我们不再一起逛公园跟超市,他只是默默地,毫无怨言地,径自将冰箱与储物柜填满。他的话语少得一如往昔,可这之中又蕴含了多少物换星移,我不

清楚,也没勇气弄清楚。

我以为我们之间的停顿像是遭遇发烧或者感冒,是所有情侣都得度过的“疲惫期”。直到那天,在我跟闺密约会的那间港式茶餐厅,我推门而入的时候,正扭过

头跟闺密聊得火热。闺密不经意环顾四周,笑容突然僵住。她的目光突然扫向我的脸,与此同时流露出些许难掩的惊恐。

我不明所以地看向她,欲问“怎么了?”不料她却下意识向门外退了几步。我一再追问,她咧咧嘴角,笑得生硬:“人太多,不如去隔壁好了。”

这句话,似乎暗示着什么。

我举目四望,周三午后,空荡荡的大厅,客人只有寥寥三桌。附近两桌是面目陌生的年轻情侣,靠窗的那桌,那一桌……

我的目光狠狠怔住。闺密善于察言观色,看我脸色不对,用力将我推向门外。我踉跄了几步,随之稳住。

那是佟诚,他的对面,坐着一个腰肢纤细的年轻女孩。那女孩目光纯净,素面朝天,她举着一只鸡腿咯咯笑着,远远儿看过去,面目干净得如同白纸一般。

而坐在对面的佟诚,正微微仰头,嘴角挂着定格般的笑,沉默着,往她碟里夹胡萝卜跟青菜……

冥冥中,一个陌生的,恶意满盈的声音在我耳边煽风点火:“那是苏莱。你看啊,她就是时苏莱。”

良久,我如梦初醒般,抻抻胳膊,一把将闺密推开八丈远。我一步一顿地走了上去,在那张桌子前站定,咬牙切齿的目光在他们之间徘徊。

我的愤怒,她的劝阻,他的讶然,还有她不明所以的委屈与惊慌失措……毫无意外地,我用盛气凌人的目光与犀利过激的言语将彼此的晚餐搞砸……

 

 

那天半夜,在我的誓死坚持之下,闺密将我送回了家。我推开大门,发现佟诚正坐在沙发上抽烟。他闻声,缓缓抬头,很是不屑地扫了我一眼,接着将目光撇向

窗边。我静静走上前,忽而操起那只玻璃烟灰缸,砸向地面。

佟诚并未被我疯狂的举动惊住,他那副临危不惧的神态,英勇得像是战士预备浴血奋战一般。

“你有什么要对我说吗?”在抵死的沉默中,我苦苦逼问道。

“你都看见了,好像也没什么好说的。”他的手凌空一顿,接着将烟头在那叠厚厚的报纸上摁灭。

“难道就不解释一下吗?”

“你不相信我,或者连自己的双眼都不相信了吗?”

我似乎已经意识到了什么,向前一步是真相,向后一步是自欺。兴许是害怕遭受伤害,我自然屏蔽掉了对这句话最最真实的领悟。少顷,在撂下一句“你说什么

,我听不懂”之后,我悻悻地,在他欲言又止的目光中落荒而逃。

 

 

就这样,我与佟诚在没有硝烟的冷战中熬过了半个月。形同白驹过隙的十五天,在我看来足足有半个世纪般漫长。

这段时间,我赌气搬去了闺密家,这期间,他的确打来了几个不痛不痒的慰问电话。其中一通竟是出自漫不经心的关照:你凌晨三点还在发朋友圈,以后要早睡

,知道吗?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愣住了,四仰八叉地挺在床上全然不知该说些什么,等真的反应过来,电话已经挂断了。

原来冷战的这些天,我们并非全然音讯全无。

兴许是友谊可靠,宠溺过剩,我觉得自己患上了半身不遂,患上了肌无力。闺密嘴利心善,一面满心热忱地帮我擦眼泪,一面秉持一副恨铁不成钢的面孔训斥我

没出息,怪我沉不住气。

她说兴许爱情是刺刀,男人是屠夫,可你呢?你本来应该是猛虎下山,可怎么就心甘情愿当骆驼呢?

本是同仇敌忾,哪料她的一番锋利言辞使我哭得更凶。

我抹着眼泪,反唇相讥。我说我天生沉不住气啊,我的心又不是冰山、不是秤砣,是水珠、是豆腐,砸下去碎成一地烂渣,再无恢复原貌的可能!

我循环发作的胡搅蛮缠跟痛不欲生,令闺密觉得一切安慰皆为惘然。她说人生要向前看啊,要向光明的地方看!

可是这场冷战似乎射伤了我眼中的太阳!没有佟诚,哪来的光明可言呢?

闺密看着我一副孺子不可教的模样,咬牙切齿地说道:“疗情伤,时间跟新欢是良药,可时间眼看是来不及了,还是新欢更可靠。”她手忙脚乱地帮我物色各式

各样的对象,层层筛选,就连街角开烟店的单身大叔跟卖奶茶的小哥都没放过。

可是我呢,有意瞪着一对死鱼眼,用作最最无声却也最最顽强的抵抗。

一个周六的傍晚,一周一度的“洗脑日”。我将桌上的日历从头翻到尾再从尾翻到头,意识全无,目光呆滞。我突然觉得恐惧,佟诚的沉默令我清楚地意识到,

我们之间那点可怜的憎恨都快要偃旗息鼓了。

闺密往沙发上正襟危坐,神色飞舞,唇齿带风。她噼里啪啦地讲着些什么,无非是将那些陈词滥调的大道理正着说,反着说,举一反三着说,思维发散着说,她

像是一具毫无生气可言的复读机,而我的思绪,早就飘到了外太空。

我面无表情地将闺密的数落一一听完,转身进卫生间,在马桶上蹲了漫长的半个小时,随着一阵抽水声,将自尊层层剥掉,统统留给了下水道。

没错,我决定率先妥协,找佟诚讲和。我不要再假装坚强!不要再用视而不见当作心碎的挡箭牌!我要求他回来,我要他回来,要他出现在我视线两米的范围内

!我不要再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咽!

就这样,在泯灭不清的理智当中,我拨通了佟诚的电话。

响到第七声,他接起,轻轻“喂”了一声。凌晨一点半,他应该是在浴室,回音空洞,有哗哗的水声。

我正欲开口,哪料电话那头传来一声轻柔的“阿诚”。我们之间的空气瞬间凝固。思绪飘过万水千山,等我回过神来,话筒里徒留一串“嘟嘟嘟”的忙音。

我深知自己面临着全线崩溃。我忍住眼泪,再一次播下那个号码。电话瞬间被接了起来。没有多余的问候,我迫不及待地说道:“我想见你!佟诚,我要见你…

…”

片刻的沉默,他局促的呼吸随电话断线而消失。两分钟后,短信音“滴滴”响起,我翻开来看—“好。”

言简意赅,是他一贯的语气。

 

 

雨后的半山餐厅,人影稀落,有半道彩虹漫不经心地悬挂在空中。我秉持习惯要了气泡水,接着帮他叫了份绿茶。哪知就在服务员转身而去的瞬间,却被他一口

叫住:“绿茶就算了,换成白桃乌龙。”

我承认,这句话成功扼住了我的喉咙。

“你……不是一直喝绿茶吗?”兴许是直觉作祟,我隐隐意识到了什么,心跳加剧,语气随之变得急促,“你不是说绿茶防癌吗?不是说绿茶有助于消化吗?怎

么……”

他半掀起眼帘,却不肯直视我的脸,接着缓缓道:“人生,不应该只有一种选择。”他的语气沉缓,却力道十足。话罢,目光下陷,变得忐忑,他甚至调整了坐

姿,回避起我的眼神来。我却不妥协,紧紧追击,直到他有些不耐地将脑袋扭向餐桌的另一边。

而就在这顿晚餐的末尾,佟诚跟我提出了分手。

“为什么?”

“心已经错位,没办法回头。大浪淘沙,一切都不可能挽留。难道你见过哪对行至穷途末路的情侣还能从头来过?”

我红着眼,却迫使眼泪没有掉下来。我将食物大口吞咽,毫无秩序地塞进胃里,仿佛这样便能治愈这场五雷轰顶般的失恋。

不记得是在哪一个午后,佟诚端着酒杯侧躺在躺椅上,将悬在半空的脚尖轻轻晃。兴许是酒劲上头,他的眼眶微微有些红。

他说,这世上没有甘心臣服于孤独的人,只有不想合群的人。

我一个鲤鱼打挺坐起身,一口酒气哈上他的脸,胡搅蛮缠地说道:“你适合人群,我适合羊群。”

他神色一怔,皱着眉头呵呵直乐:“是啊。有时候,人群还不如羊群呢!”

爱到撕心裂肺时,我们也曾不分黑白,脑中只有彼此;恨到咬牙切齿,又不禁幻想一场针锋相对的对决—血腥的、直接的、充满暴戾的拥抱,以及势必将对方撕

碎于怀中的切齿之吻……

而当爱随平凡渐渐褪去,汹涌澎湃的情与欲偃旗息鼓,反倒是自己率先胆怯、愧疚于安全感匮乏的蠢蠢私心。

体验过了天上的飞行,回到地面,每走一步都是举步维艰。

为了让他记住我,我在他的心上刻画,用无可救药的泪水,用歇斯底里的尖叫,有时候,也会用委曲求全的目光以及乞哀告怜的微笑。

我画午夜里受惊的晚钟,画一支挂着鲜血的刺刀,画被折断的玫瑰,以及我们第一次约会时的场景—

那是在一个大雨攻城的午后,我丧气满满站在超市的屋檐下,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上去,都显得狼狈不堪。可他就不同了,他的眼神清洌,其中春光流动。目光相

触的刹那,我突然叫出了他的名字—“佟诚!”

为了让我记住他,他屡屡在我的身体上留下印记,在我的心里铸造牢笼,像是豢养一只小狗或者蜥蜴,让我心甘情愿听命于他。

他喊“一”,我便俯首亲吻;他喊“二”,我便褪去衣衫;他喊“三”,我便开口描述未来的海枯石烂。我们曾经对彼此太过赤诚,无处可匿,也无须隐匿。

他明明就是一颗耀眼的小行星,就是那种在别人眼中暗淡在我眼中光芒万丈的小行星。在我孤独的宇宙里闪闪发光,任我旋转、跳跃,在未知中闭上双眼。

在每一个赤裸拥抱的夜晚,我们总是坦诚相待,也曾讨论过彼此占有的问题。佟诚说,爱是占有,恨是占有,拥抱是占有,争吵是占有,欲擒故纵是占有,缠绵

悱恻亦是占有。暧昧是占有,放手是占有,却更是自我救赎。

 

 

我坐在空荡荡的车厢内,火车奔驰,放眼望,西北初冬的平原,苍凉广袤。黄昏时分,暮色四起。远处的云朵描绘出天际的轮廓,收割后的麦田一片凄清。

景色从窗前一幕幕掠过,生活的真相,自脑海一幕幕掠过。溪流、村庄、树影、沙石,还有他的身影。那些突然浮现在脑中的往事,令眼前的一切突然失去了生

机。

我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一个无争的事实—和他在一起的起因,是爱情。鲁莽又直接,如果分开是注定,那么很高兴他勇敢做出决定。一起抽几根事后烟,甚至都

不用说“再见”。

我将相册从包里取出,自掌中一页页翻过,看着此间的自己,慢慢从年少走向日暮。人生变化竟然如此之快,一些回忆来不及细想,眨眼间就成为了过去。

我记得我们很相爱,爱到吵起架来的时候恨不得杀了对方。

相识以来,我们对彼此说了太多次“我爱你”。有时候变换语气跟眼神,以各种热烈的、平和的方式。一直到……一直到我们对这句话产生彻底的免疫,甚至将

此视为捆绑彼此的绳索、牢笼,视为出言不逊,亦或产生厌恶的情绪。

至于此,我已察觉,早晚有一天,他会头也不回推门而去。

我深知自己一直都不是那么幸运的人,投胎技术不够硬,绿茶瓶盖永远只能刮出“谢谢您”,喜欢的人总视我为无物,也不知道努力多久才能变成自己喜欢的样

子。或许人生写到结尾,故事都终将平淡无趣。

可也兴许是平凡了太久,我最幸运的事情,就是遇见了佟诚。

 

 

当我再次回到这个地方,一切都未曾变动。他刮胡子的剃须刀,放旧领结的鞋盒,还有窗台上的仙人掌,它的一半已经枯萎了。曾经鲜活的一切依旧鲜活,唯有

墙是冷的,我的心是冷的。剥去一层剥落的时光,他仿佛还在这里走动。

醒来时,已是薄暮蒙蒙。阴天,乌云压城城欲摧的黄昏。洗碗机还未停止工作,唱片机传来Itzhak Perlman的提琴声。我抬眼望窗外,晾衣杆上有两片纱帘,以

及未来得及收的衣衫。我意识混沌,起身去厨房喝了冰水,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在渐行渐远的时光之间,突然明白了什么叫作“置身事外”。

然后,我推开玻璃门,犹豫再三,抬脚踏进阳台。不知为何,在佟诚离开后的日子里,我硬着头皮鞭策自己保持前行,可再简单不过的动作,每走一步便举步维

艰。

我举头望窗外,万人如海,我自孤单。

在某个突如其来的瞬间,我仿佛幡然醒悟—在我因为丁点儿蛛丝马迹便不遗余力向他苦苦逼问的时候;在我因为一点点不足挂齿的琐事而神经发作歇斯底里的时

候;在我一次又一次丢弃可怜的自尊,跪在他的脚边摇尾乞怜的时候,我们之间的爱情就已经走向了尾声。他成了我放大镜下的一枚细针,成了空穴来风的一粒

微尘……

也是行至故事的末尾,我才终于明白,这世界上的伤感太多,就算我的眼泪落尽,也不过是沧海一粟。

 

 

现在的我,过得还不错。

白天上班,傍晚健身,生活规律,偶尔忙得不可开交。我一遍又一遍告诉自己,要接受这世上突如其来的获得与失去—洒了的咖啡、弄丢的钱包、散场的爱人、

遗失的挚友……你唯一能做的,无非是让自己活得更茂盛一些,学会为自己遮风挡雨,学会做自己的铜墙铁壁。而那些丢了的,就丢了吧,别再心酸,也别再哭

泣。

在成长的过程中,我越来越羡慕那些未经世事的年轻人们,他们天真,热血,喜怒哀乐常言于表,就连犯错都显得坦然又赤诚。他们开心的时候昂首大笑,不开

心的时候大不了就痛快地哭一场。

可是我呢?长大的这些年,我学会了精明、聪明,学会了欲拒还迎,学会了逢场作戏,甚至练就了一身披风挂尘、游刃有余的旷世本领,可就在某个万籁俱寂的

深夜,当我卸下一身面具与铠甲,这才发现,那种毫无企图的、无须利益置换的坦诚与善良才是成人世界里千载难逢的东西。

 

 

与佟诚最最相爱的那段时间里,我们也曾说过一些没头没脑的玩笑话。

我说:“如果未来的某一天,你置身于亲朋的祝福声中,身侧的新娘却不是我,结婚时一定寄给我一张请柬。因为我想摸摸新娘的裙子,然后笑着告诉她,你穿

婚纱的样子真丑!”

他轻轻一笑没说话,却用温柔的目光责备了我。

可是时至今日,当他们携手出现在我的面前,千言万语唯有一句说不出口的祝福送上—愿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野心勃勃,来势汹汹,一生都犹如困兽之斗。

愿所有在感情道路上披荆斩棘的你,能够继续好好儿地欢呼、落泪,爱是携手一路仁至义尽,行至穷途也望你一生平安喜乐。

 

 

行至陌路,忽而领悟—前人旧事一杯酒,令人想念,总比念念不忘的好。

 

 

来自3.8维的男朋友


因为爱情,世上所有的错失良机、失之交臂、情非得已,

统统会在你满腔孤勇、披荆斩棘的无畏追逐中跨山跨水、不期而遇。

 

 

小艾是春秋十几年的好朋友,一个潇洒地辞掉建筑设计事务所工作,毅然决然做起独立厨子的有志青年。

之所以称他为厨子,是因为他尚未到达厨师的水准,也或许这辈子也都达不到了。

小艾学过建筑,留过长发,唱过歌,写过诗,录过电台,现在是一名独辟蹊径的厨子。他一天做一餐,一餐六份饭,非常巧合地,都被美女学妹们订到了。

原来他是一个胖子,也瘦过,只是现在又胖了。

春秋和小艾算是老相识,小学、中学,有一阵子每天混在一起。那时候年纪小,几个人买瓶果啤还要偷偷摸摸跑到离家挺远的江边才敢打开。

春秋一直喜欢写作,后来成了小有名气的科幻类作家;小艾一直喜欢美食,后来成了“胖”若两人的厨子。

大二上完之后,春秋退学出国深造,两人就很少见面了。而小艾从西安考到厦门,后来又举家搬迁到成都。印象中也草草见过几回,可八成是偶遇,还有一成都

是群约。

最郑重的一次见面是在成都宽窄巷背后一家人气火爆的苍蝇小馆,热闹嘈杂,食客来自三教九流。

彼时,春秋还在念大学,课余时间刚出版自己的第一本书,小艾则在学海中没日没夜地苦苦挣扎,画着永远无法令甲方满意的设计图。

那间餐馆叫什么,春秋记不起来了,或许是因为名字过于平庸,“王老幺”、“李老幺”或者“张老幺”,从来就没人弄清楚过;也或许它根本就没有名字,人

气和坐标就是它的代号。

那次春秋也不算是专程赴约,她只是趁着暑假去成都和某个素未谋面却相谈甚欢的图书编辑见面。能够和小艾取得联系,也算是歪打正着。

春秋和编辑在宽窄巷尾一家诗人开的小酒吧见面,聊了天南地北,聊了合作事宜。

巷外八百米处的小馆生意兴隆,五点半开门,小艾下午三点赶去排座儿。待春秋五点十分走到店门口的时候,眼前俨然一条长龙,狭窄的人行道被堵得水泄不通

。春秋在人群前端找到小艾的身影,手舞足蹈地打了招呼。小艾还没来得及施展他久别重逢的拥抱,只听身后“哗啦”一声响,卷闸门被整个拉起,与此同时,

几个身板儿瘦弱的姑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头扎进去,相继占得临街的几个座位。

小艾凭借虚胖的身躯,好不容易抢到靠角落的桌子,他一边扯过卷纸清理油腻腻的矮板凳,一面冲春秋咧开一个很是夸张的笑。他说:“不枉我提前俩小时排队

,贵宾级街景座儿。不能预订,一般抢不到,今天全凭运气好。”

春秋呵呵一乐,眼看着一辆卖冰粉儿的三轮车一闪而过,几步颠簸,最终停靠在不远处的街角。她跳着闹着要去买冰粉,还没等小艾吱声便一把拽过环保袋。

待她抱着两只脸大的纸碗出现在小艾面前的时候,菜都已经上齐了。

春秋看着架在矮桌中间的不锈钢麻辣烫罐儿,再看看四周星罗棋布的各式凉菜,仔仔细细数了两遍,一共十一碟。她暗自吞了吞口水止不住感叹:“全都是我爱

吃的,艾爷,你这是能看穿我的心思吗?”

“我是看不穿你的心,但能看穿你的胃!春秋,你也太低估我对你的了解了。”小艾淡淡地接过话,伸手从邻桌拿过双一次性筷子掰开两半,用纸巾搓了搓,率

先递到给春秋,接着自己才又拿来一双。

其实春秋不知道,哪里是什么看心看胃,小艾又不是透视眼,他不过是将菜单从头到尾点了个遍。

春秋捧着一只麻辣兔头啃得正香,小艾看似随意地问了句:“春秋,你在国外这两年,有人追吗?”

“没有啊,我妈快愁死了!”她皱了皱眉头,丝毫没有停下口中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