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哥哥把许子夏领回家,许子夏像做错事的孩子,一直跟在小哥哥的屁股后头。小哥哥反剪着手,走在前面一直骂他没出息,“那群小瘪三比你还矮一个头呢。”许子夏想说他是懒得跟他们计较,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听小哥哥继续说,“你就是锻炼得太少,身体太单薄,柿子都拿软的捏。”回到家,小哥哥从冰箱里铲了一些冰块,用毛巾包住,敷到许子夏被打过的脸上,许子夏疼得别开脸,小哥哥捏着他的下巴把他板回来,问他:“篮球你玩过吗?”许子夏点点头,又摇摇头,不求甚解的样子,说:“同学们玩过。”小哥哥回到房间里,换了一身球衣,手里提着一颗蓝白相间的皮球,说:“从今天开始,你跟我打球去。”许子夏为难地说:“我不会啊。”小哥哥走过来搂住他的肩膀,说:“我教你啊,笨蛋。”
至此小哥哥再没嫌他脏了。总是主动来亲近他,带他去他的圈里交际。走到哪里,他总是默默地站在小哥哥背后,见他有什么需要搭手的,就站出来帮他一把。大多数时候,都是小哥哥的哥们儿在使唤他,买水、提东西,或是帮某人传口讯给女生,要她放学以后去校门口的冷饮店吃冰。许子夏从不抗拒,小哥哥也不吱声,是想让他尽快跟大家打成一片。大家对他都没什么意见, 只是看不惯他在夏天里打伞。
有一天他们在操场吃雪糕,看对面教室楼里走出来的女学生们蓝色裙子下白晃晃的腿。太阳出来,许子夏从包里拿出把伞来,还支了一半到小哥哥的头上。有人突然打趣地说许子夏像颜子乐的小媳妇。许子夏红了脸,不敢看小哥哥,小哥哥把那人撵走,转回身来拿走许子夏的伞收起來,说:“你拿点男子汉的气概出来好不好,你都快十七岁了。”许子夏不还嘴,想要拿过伞,说:“我怕光。”小哥哥把伞往后面—抛,说:“你又不是妖精,你怕什么光。”许子夏蹙着眉,心随着伞跌落到更远的地方,他不敢解释,打伞是因为怕被晒黑,一晒黑,他就担心小哥哥又会冷落他。白色成了他的保护色。他需要小心地呵护这份来之不易的白。他走过去拾起伞,说:“我先回家了,你玩吧。”小哥哥没理他,歪着脑袋看天,小哥哥的哥们儿冲上去,把许子夏包围住,一人押住许子夏的一只胳膊,反拧在背后,一人伸手去摸许子夏的裤裆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给我验验货吧?”小哥哥大吼一声:“住手。”他气势汹汹地走过来,他们嘻哈打笑地说:“让我们验验吧,要真是个女的,我们会对他负责任的。”小哥哥嗔怒道:“去你妈的,他是我弟弟。”那几个哥们儿见他是真生了气,放开许子夏撤腿就跑,一个人跑到一半转回身来,倒着往后退,双手圈在嘴边说:“要真是个女的,我倒是欢喜啦,这么像个瓷娃娃,比女孩子还漂亮。”小哥哥这才好好地打量起了许子夏,像个女孩子,因为长期不运动,身架子很窄,薄薄的像纸片的人,若是把头发蓄起来,换身裙子,站到女人堆里,只怕是认不出来。他突然生出了几分的鄙夷,推了一把许子夏说:“你要再这么下去,别跟着我。”
许子夏便再没有跟着小哥哥,他们明明在一个学校上学,却总是一个走左边,一个走右边。小哥哥比他髙一个年级,教室在一楼。许子夏在课间休息时,总是匆匆地从五楼跑下一楼来,假装去上厕所。每回经过小哥哥的教室门口,他都会漫不经心地往教室里一瞥,看着小哥哥,小哥哥从来都是拿后脑勺对着他,用手肘支着和身边的女生聊得正酣。等他走过来,小哥哥才回过头来,看许子夏在半路上拐了弯,从另一边楼梯上了楼。他回家故意对母亲说:“子夏会不会尿路有问题?跑厕所跑得可勤。”母亲把许子夏拉到一边,悄悄地问:“那里疼不疼?”许子夏不明白,问:“哪里?”母亲说:“你哥哥给我说了,说你上厕所上得可勤,只怕是有问题。”许子夏白了一张脸,说:“不是的,有时候是陪同学去。”母亲半信半疑,“当真?”许子夏说:“当然是真的,瞎操心什么。”
许子夏再不敢去看小哥哥,站在五楼的走道上趴着栏杆往下看,他们只隔了几层,却像隔着千山万水。他真怕他同小哥哥的感情再也回不去了,生平第一次感到焦虑和惶恐,像青春期的少年独有的终日的聒噪不安,恨不得脱光了衣服跌进河里,一洗这段日子以来所遭受的冷漠。他焦急地想,事情总得有个转机,必须有转机,只差一个适当的机会。而就在这时,小薇来了,周身洋溢着的欢乐的气息,好像在许子夏的天空里开出的—朵礼花,把黑的夜戳了好大好深的一个窟窿,透出温柔的月色来。
实在是再好不过了。他简直就要以为她是上帝派来的使者。
小薇总是嘻嘻哈哈的,好像没有什么能让她不快乐的事情。因为个子很高,走在一群女生中,十分显眼。新学期,许子夏被安排坐到她的旁边,她和前面的女生交换了一个眼色,他看不懂那眼色,并不知那里面暗藏了太多的玄机。小薇大方地说:“许子夏,我要和你做好朋友。”许子夏“啊” 了一声,小薇说:“我是说,我要和你做好朋友。”许子夏“哦” 了一声,当是听明白了,又埋头做起来作业。小薇推了他一把,说:“带我去你家里玩吧。”许子夏掉过脸看她,想要读懂她的表情,她抿着嘴,眼里发着光,许子夏以为,她是喜欢他的。他带她去了他家,她闹着要参观他的房间,他的房间在小哥哥的隔壁,顺道也参现了小哥哥的房间。她走的时候,偷偷拿走了小哥哥插在笔筒里的一支铅笔。后来她和颜子乐分了手,她才从一个雕了花的檀木盒子里又拿出那支铅笔花了一天时间,在一张纸上一点—点地把它写完。
许子夏并不知道,小薇从来没有喜欢过他,她的一切殷勤都是冲着小哥哥来的。他只当小薇是遇到小哥哥后移情别恋,痛不可当,花了一整晚的时间来安抚自己。他翻一个身,转念一想,也许这就是所谓的转机,和小哥哥和好如初。果然,当他把信给小哥哥,小哥哥真的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甚至比以前更甚,因许子夏对小薇泄露了他的一点什么就把他的脖子夹在胳肢窝下,像要狠狠地揍他,说:“是不是兄弟?又出卖我?”那语气里却是一点责怪也没有的。兴许他就喜欢别人喜欢着他,迎合着他的意。许子夏不停地出卖他,也就是在不停地讨好他。
他与小哥哥突然有了一个共同的话题,就是小薇。他们没话的时候,总是说到小薇,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在背后取笑她,越是取笑她,他们的关系越是觉得更近了一层。
后来小哥哥去留学,许子夏每日都会与小哥哥打一通电话,电话里又怕冷场,便去收集了好多小薇的逸事,怕记不住,还专门写在一个小本子上,一年下来,每一页都可当一則小笑话读。有一次被小薇发现了,口头上怪着他,心里却以为是顔子乐在打探她,拳头落到许子夏的身上,根本没力量。但小哥哥回国没过多久就对小薇失去了兴趣,他一提小薇,小哥哥便一副“又来了”的表情,做一个就此打住的手势。
小哥哥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其他的女人身上,这让许子夏顿时没了安全感。他比小薇更加不是滋味,原先的亲密无间荡然无存,只剩下人去楼空的落寞和无法与之交心的遗憾,许子夏坐在小哥哥的房间里,等他许久也不见回来,便趴在书桌上睡着了。翌日被小哥哥推门而入的声音唤醒,他慢慢站起身来,椅子往后倒下,他在被风吹起的深蓝色棉质窗帘背后看向他,看得他无地自容。
许子夏嗅到他狂欢后留下的气味,微酸而呛鼻,是女人下体的气味。他走过他的身边,被他拉住,说:“怎么了?找我有什么事?”许子夏说:“你这样,小薇怎么办?”小哥哥说:“小薇。”好像是在叫一个完全陌生的名字。许子夏推开他的手,走出去帮他关上房门。他明白大势已去。小薇好像一个过气的艺人,已讨不到观众的掌声,站到舞台上表演了半天,无非是哗众取宠、自讨没趣。而他则是小薇的经纪人,为了小薇叵测的命运殚精竭 虑、机关算尽,他在小哥哥面前再不提小薇,暗地里却和小薇沆瀣一气。他负责降妖除魔力挽狂澜,小薇负责知书达理收复失地,算盘打得都好,只可惜小薇是个嘴贱之人,每当许子夏费尽千辛万苦贏得了那些女人,小哥哥迫不得已地回到小薇身边,向她抱怨许子夏的不厚道时,她总是忍不住奚落小哥哥一番,话说得尖酸刻薄,句句如针,他去了两次之后,自然就再不去了。许子夏明白小薇是个“扶不起的阿斗”,大学毕业后,收拾起行李,下乡支教去了。
当他回来,小哥哥娶了一个叫苏九久的女人,这是他没有想到的。他以为,小哥哥这样的男人,是不属于任何一个女人的。苏九久眉眼生得好,身板也生得好,总是扯一些藏着暗花的布,给自己缝制衣裳穿。她在左手的食指上套着个顶针,一针一针结结实实地扎下眼去,针线活固然是练得很好,绣个玫瑰的香袋更是不在话下。她坐在院子里,穿着淡紫色两边袖不对称的长袍,胸口上有一朵剩下布料叠出来的花,埋着头,脖子的弧度甚是好看。许子夏也看入了迷。他第—次想,小哥哥有个女人,是应该的。
许子夏没有离开那个小镇。苏九久走之前,把他给她的手机放到桌上,下面压了一张纸条,写着:“我同颜子乐回去了,把玫瑰园留给你。”许子夏见到那张纸条后笑着摇摇头,好像在原谅小孩子的淘气。他把手机顺手揣进裤包里,眼泪便淌了下来。手机的开机欢迎语写着“我爱你”。只可惜她再也没有机会看到它了。
后来,他写信给苏九久,上面写道:
“九久:
前几日我读了《小王子》。那是很久以前,你对我说,你像里面的那只狐狸。看完我才明白,你爱我哥哥有多深。我从来不喜欢玫瑰,现在却想要把你留给我的玫瑰栽得很好,如你一般的好,不知道,我是不是在效仿你的经历,关于你抽烟的,但是效仿必定会失敗,所以,我一开始就不打算成功。
本有很多的话想要对你写,又不知从何写起,便作罢。只是想说,从前送过你的那条手绢,是小薇送给我哥哥的生日礼物,我还没来得及送给我哥哥,就送给了你,但愿你知道了真相,不会生气。
许子夏
12月1日”
许子夏写完后,把信搁在了枕头下,从来就没有打算把它寄出去。他想,以后总归是要见面的,不能把什么话都说得太死了。所以,他寄给她的另一封信,上面写着:“你应该跟哥哥回去,我会帮你把花照顾好,等你来年来看。”
来年,苏九久没有来。


第17章 第三场 束河
她觉得她是西洋电影里的人,有着悲剧的眼睛,喜剧的嘴。
——张爱玲
王若薇不准别人叫她王若薇。连小薇都不可以,算命的说她是孤独命,得换个名字。她查了一天的字典,为自己取了一个新的名字,叫,束河。她觉得这名字像是一个灵魂落到了一具将死的肉体里,翌日醒来,躺在床上,有一种初生婴儿般的新鲜感,用一双好奇的眼打量四周,头从左边,转到右边,迎着光的方向,一切都是崭新的模样。
她似乎在哪里听过这名字,就像一个人遇到另一个人总觉得在哪里见过,有一种似曾相识的亲近感,张着嘴半天,望着对方笑,不一会儿又释然,承认那熟悉不过是来自磁场的引力。
后来,宋熙正告诉她,束河,是—个地名。
束河决定去工作,她已经好几年没有工作,她把她所有的时间都放到了顔子乐的身上,现在离开他,像整个人被抽空,总得什么来填满。除了工作,别无他法,她确定她在短时间内无法爱上任何人,像一间正午十二点才退出来的房间,总得有一位穿着白色制服的服务生到来的日子里心灰意懒,吧自己关在衣柜里听悲伤的歌曲。衣柜里的衣服都被她胡乱地堆放在床底,反正是“女为悦己者容”,她狠心再不打扮自己,简直像个野人,父母胆战心惊地看着她的一举一动,生怕她做出什么傻事来。若是伤着自己还好,要是伤着了别人,那理偿金他们都赔不起。他们家的经济状况是每况愈下,祖上三代的积蓄都被花得差不多,就只等她嫁个好人家。偏她又这样倒憨不痴的,出东门往西走,是个糊涂东西。其实是他们多虑了。她不过是穿得粗糙了些。她同颜子乐分手的那天,把衣服从衣柜里扔出来,用牙齿撕咬了半天,又下不了狠手,都是花钱买的,坏了可惜了。末了用脚把它们踢到床底下,眼不见心不烦,再也没有力气把它们放回衣柜里,整理又得费心思。往后,她想要哪一件衣服,就撅着屁股钻到床底下去找,有时候找出来的不是她要的那件,就坐在床边喘着气,将就着往身上一套,实在是有点摸奖的意思。头等奖是红配黑,末等奖是红配绿,概率对等,所以在别人看来,她时常处在半醒半疯状态,站在公车站台上,手插在衣究里,踮着脚望向别处,于清辉之中目光矍矍、于颠踬之中意志弥坚,旁边人看了都觉得她是印在明信片上的人,应该寄向什么地方,背面写着漂亮的字,盖着淡蓝色的邮截。
她在网上投简历,只收到一封回复,一家传媒公司,职位是总监助理,这工作与她的专业完全不对口,她在英国学的是电子商务,也就是网上买卖,可有可无的一门技术,开个淘宝店就相当于是自学成材,所以她的处境也是十分的尴尬,朋友常在背后笑话嫁是“海龟”变“海带”,她也是知道一点的,总不可能明里去反驳,更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以前有颜子乐当借口还好,现在连个借口也没了,就越发地不见朋友了。
复试的那天,她一个人在电梯里,电梯门反映着她,她的脸红得有些不像话,应该是胭脂抹多了。久不化妆,下手没了轻重。又加上点雀斑,像个乡下来的姑娘,配着红色的连衣裙,整个人都透着恶俗的喜庆。不该穿红色的,显得有点不正经,但她从床下就找出了这件来,幸好不是黄色,不然不吉利,这事该黄了。她是一个在细微的事情上极迷信的人,比如不能把筷子竖着插到碗里,或是不能用红笔写名字。
成都离藏区近,藏族文化盛行,她也赶时髦跟着信起佛教来,不过也只是临时抱佛脚,不到大事临头,是不会想起念经的,手腕上缠了几圈紫色琉璃佛珠,就以为找到了庇护,遇人,还煞有介事地挽起袖子给别人看,好像有信仰的人品格都更髙尚似的。
她身子往前凑,把电梯门当镜子,用手心去揩掉胭脂,却把脸揉得更红。门突然打开,一个人走进来与她撞个正着,胸前的纽扣差点划伤她的眼睛。她踉跄地往后退了一步,他连忙举起两只手来,说:“Sorry.”她揉着眼,把眼线揉得花花的,像被人给打了一拳。他埋下头来看她,问:“没事吧?很疼么?”她睁着一只眼看他,见他生得眉清目楚,是个漂亮青年,气也就消了一半,只轻轻地道了声“没事”。他想摁电梯,见十七层的灯是亮着的,就缩回了手,搭讪道:“你去华夏传媒。”束河“嗯”了一声,蚊子似的,那男子便也不再说话了。
出电梯一前一后地走,束河走在前面,有些故意的,免得让他以为她是在跟着他,结果到了门口,却发现要刷卡进,很窘地望向他。他从裤包里摸出一张卡来,安慰似的说:“刷卡就是不方便。”
进了公司,前台便把她留住,给她一张表填,她刚好找到台阶下,拧开笔筒,就当没看见那男子从身边走过,免得又要说句客气话。她余光中瞥了一眼他的背影,倒是个很髙的人,高的人总是平白无故地讨人喜欢,也许是气场够强大,总有一种压迫感,特别是男人,好像会突然把你压到墙角狠狠地亲吻。弗洛伊德不是说“比起满足文明的本能,满足野蛮的本能带来的快感要强得多”。她填完表,前台把她带去见人事部经理,人事部经理说:“你的学历这样高,到我们这种小公司来,岂不是大材小用?”束河怔了怔,她颇不会周旋,也打不来官腔,只道:“在英国,也没学到什么的,净打工挣学费去了。”其实是谈恋爱去了,这点哪好意思说。
“那英语肯定好。”人事部经理期待地问道。
束河略低了点头,羞愧地说:“学校的老师都是中国人,附近也都是中国人开的餐厅,我在那里,感觉就像是在中国,走了一大遭也没走出去。”
人事部经理失望地“哦” 了一声,却对束河有了几分好感,觉得她是实在人,有一说一,不像往常来应聘的,过于油滑,反倒让人反感。他想,也许她是谦虚也不一定。后来她离开,人事部经理对同事说:“不容易啊,都被打成那样了还来应聘,我估摸着,她一定是急需一份工作来摆脱她有家庭暴力的丈夫。所以,我必须把这份工作给她,出于人道主义也得给她。”同事听了都觉得人事部经理除了发工资的时候太禽兽其他的时候倒是个大的好人。
她去上班的第一天便迟到。她睡过了头,很久没有早起,有些不习惯,梳妆打扮都弄了好半天,好像就是弄不回原来好看的样子,横竖都不对,总给人乱糟糟的不洁之感,后来她才知道是因为她不再年轻,虽然二十八岁也不算老,夹在少女与少妇之间,最没有地位。
七零八落地去赶公车,挤得像个疯婆子,硬是挤不上,错过了两趟,索性打车去,价格表一直跳,跳得她心惊。末了到了公司,还是迟到了两分钟,莫名其妙地跟自己赌气,想打电话给颜子乐评评理,好像这一切的罪都是他给她受的。本来也是,她来工作,还不是被他逼得走投无路,她就是哪一天突然死了,他也脱不了干系。
她被人事部经理带去行政部领了文件夹和圆珠笔,一路上遇到什么人,他都给她介绍,“这是销售总监,张哲成。”张哲成从影印室出来,手里拿着几页纸,瞟了束河一眼,嘴角略微上翘,就当是打过招呼了。待他走后,人事部经理压低声音,说:“你以后就是他的助理了。”好像是多么见不得人的一件事情,又说:“张总监的性格有点难以捉摸,反正你小心就是,他,有点那个什么,说不上来。”他的话没说完,但她大致明白了,反正就是 遇到了一个难缠的上司。她觉得自己真是老母鸡进了葯材铺——自找苦吃。还是给颜子乐打个电话吧,人一遇到挫折就容易把之前硬撑的勇敢给打敗,并且比原来敗得更厉害,是意志力彻底地土崩瓦解,精神上彻底地四分五裂。她作了这个觉得,反倒安下心来,去到张哲成的办公室,胆子也大了许多反正还有退路,如果他不喜纳她的话,她就回到顏子乐那里去。
她敲敲张哲成办公室的门,其实门是开着的,只是处于礼貌,电视上也是这样演的(她大多数的知识都是从电视上学来的)。张哲成没答理她,拧着眉看电脑,她觉得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望着他,把他粗略地在眼里过了—遍,简直就是素描本上勾勒出的人,简单的几笔,一气呵成,干净而利落,浓的地方浓,淡的地方淡,却也乏善可陈,怎么可以生得这样不精致?当然,她是说跟颜子乐比。张哲成从电脑后面侧出—点脸来,问:“什么事?”她说:“我叫束河,是新来的助理,以后请多多指教。”张哲成也不客气,立马伸过手来,把—份资料递给她,说:“正好,我现在忙不过来,麻烦帮我把这个传真到总部去。”束河接过来,没想到任务来得这样快,心里立即产生了三个问題:第—个是传真机在哪儿?第二个是怎么用传真机?第三个是总部的号码是多少?但她想,若是不问,又把这事做得漂亮,便可树立在他心中的地位,岂不是一个机会?所以她硬是强忍着没问,一个人去到
前台,问前台准是没错的。

她几乎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来研究怎么传真这份资料和传真这份资料,幸好没人看见,要不然真是没脸再在公司里待下去。有人在身后“咦” 了一声,她回过头来,有些不认识他,他说:“不记得我了?在电梯里。”她才反应过来,微笑着说:“记得。你也在这里上班呢。”说的是废话。
那男子叫宋熙正。同束河在一个部门,做广告销售。在束河极浅的常识里,一直以为只有外地来的打工仔才会去做销售,本地人哪里肯,吃不下那风吹日晒的苦,也放不下那省会居民的身段来求人。宋熙正看起来像是从五星级写字楼里走出去的工程师,深蓝色珠地布短衫,单肩挎着一只双肩包,“国”字面,在西洋面相里属筋骨质,像是极好的家庭出身,有着优良的生活环境。这样的人也做销售,着实让她吃了一惊,问:“你是本地人么?”宋熙正说:“是的,土生土长的。”束河觉得自己的思想已经滞后,整个就是一个过了时的人,她是听人说过现在做销售才挣钱,她还以为那人是在自我辩护。她把纸放在传真机上,传真机像是一只食肉的鱼,嗑哧嗑哧吃了—截进去。宋熙正好奇地伸过脖子来看,说:“咦?你怎么一张—张地放?”束河有些慌,看着他,他从束河手里拿过资料,说:“一次可以放十张的, 这不是写着么?”上面的确写着,束河居然没看见。
宋熙正见束河窘红了脸,便故意给她一个台阶下,问:“你叫束河?这样好听的名字?”
束河知道他是看见了她脖子上挂的工牌,他又问:“你做张哲成的助理?”语气里有些意外一般,她说是啊。她倒想听听他对此是一个什么样的看法,只不过他没往下说,只道:“束河不应该在云南,伹你却在成都?”她才知道束河原来是一个地名。懊恼得要死,想必朋友们已在背后笑话过她,说她这样的没有见识。她的确是哪里都没有去过,除了英国。她同颜子乐在一起时,一门心思地,倒是一点二心也没有,事事以他为一个圆心画圆,整个与外界脱了节,又不是生活在桃花源里。但这绝不该怪到颜子乐的身上,这是地理知识。怪不得颜子乐总是嫌她傻,她从不知道自己原来是真傻,就像男人说女人“你真傻呀”,只不过是一种情调罢了,换句话说就是“你真是可爱呀”。
看来她是表错情了。
待她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已经快十二点,到了吃午饭的时间,她转过头,透过玻璃看见张哲成靠在椅背上睡觉,像学生时代的午休。她恍惚间又回到了十七岁的那年夏天,第一次看见颜子乐,他坐在篮球馆的观众席上,对场上发生的事情—点也不感兴趣,手交叉在胸口,仰着脑袋昏昏欲睡。同学莉莉悄悄地指指他,说:“就是他,像不像?”束河吃惊地捂住嘴,说:“天哪,好像啊。”没想到,世界上竟有两个这样相像的人。她确定她是在那—瞬间爱上他的,虽然他什么也没做,伹是世界上的另一个他,已经替他做得太多,足以构成强大的理由去爱他。他是从不知道的,关于她如何爱上他这一点,他也从来没有问,她就是气他这一点,过分地自信,要是她对他说她一直把他当成另一个人在爱,他只怕会气得发疯。
宋熙正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幸而有隔挡,不然每天那样面对面的,会有被监视的感觉。他收拾东西,像是要出去,问她:“要不要一起去吃饭?”束河虽然饿,但却婉言拒绝了,她初来乍到。与别人熟得太快,略显得有点巴结。宋熙正走到她的面前,又朝后望了望张哲成的办公室,办公室是玻璃隔出来的,四面通透,反倒更没有安全感,像鱼被放在玻璃水缸里,摆着尾巴怎么绕也绕不过别人窥伺的眼睛。宋熙正说:“上学的时候不能好好午休;上班了,还是不能好好午休,等真正有一天我们可以好好地午休时,我们都已经老了。”束河无言以对,只觉得他说得好,跟着他把目光也落到张哲成那儿。张哲成突然抬起头来,一双迷蒙的眼千回百转,终于落到她的身上,简直是有点恨的样子。肯定是她略显尴尬地转回头来,他不要以为她是在偷看他呀,天哪!她求救似的去寻宋熙正,宋熙正却消失得干干净净。
束河忙得顾不上吃午餐,饿了一下午,张哲成不一会儿就叫她,复印份合同,或是进公司的系统修改资料,倒是没让她帮忙冲杯咖啡,也许早已不流行这种桥段,只可惜了她冲咖啡的好手艺,又不可能自告奋勇,多下作似的。下班时,张哲成同她在门口排队打卡,她这才注意到他的穿着很有品位,—身都是深秋的色彩,像是伴着落叶而来的人,随时会在身上发生点什么浪漫的事。他问她住哪里,却不看她。她说:“玉林。”他挑了挑眉毛,说:“那我们顺路,我可以送你。”她立即就后悔她说了实话, 哪有让上司送的道理,更何况他是这样一个不苟言笑的人,共处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那得有多难堪,说什么都显得突兀,又不可能一路沉默到底。她想想都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撒谎说:“我骑车来的呢。”
她在写字楼附近的超市里转了转,想等张哲成走了再去赶公车,免得在站台上碰见,那场景得有多尴尬。拖了十五分钟,确定没有什么危险,去到车站,车站上人堆了一层又一层,都伸长了脖子往一个方向看,一副作势要往前冲的阵仗。她突然有种回不了家的恐怖感,心里祈祷着这群人可别和她坐的是同一路车。一辆黑色的奥迪经过,开过几步又退回来,停在她的面前。车窗缓缓滑下来,里面的人什么也没说,只把下巴颏儿往旁边的空位处摆了摆,她便知道这回是躲不过了,只好讪讪地上了车。上车后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的自行车不见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