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挖掘到36号坟的时候,他们也是这样描述那个墓里的主人的。所以我想…”
“我知道,老默罕。但如果光靠这个就下定论它是36号墓的主人,未免武断了一些。说起来,这种木乃伊的制作方式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应该是十七王朝,那个时候推行新的宗教制度,国家强制民众信奉安努神,这一点,我想你也是知道的。所以那个年代用这种方式制作木乃伊的人应该不少,虽然迄今为止一具也没有找到过,但你也不能就此武断,那是36号坟墓。”
“是么?”听我这么啪啦啪啦一通说,老头浑浊的眼里露出一丝迟疑,继而嘴里自言自语地嘀咕了一阵,并且低头看了看手里的铁盒子。
“当然如果你仍然坚持,那可以去请教一下这方面真正的专家,看看他们怎么说。”我再补充了一句。
然后看着他因为我这句话显而易见地陷入某种沉思。
他不可能去找其他专家,除了我。
“那么我也差不多该回去了。”所以我笃定地甩出最后一张牌。
如我所料,这句话刚一出口,他立刻惊醒似的眨了下眼:“但它可能就是位高贵的法老王,或者王子…像那些人说的那样。你真的应该去看看那个被毁的神龛,或者…它本身,A,虽然你对木乃伊从来不怎么感兴趣,但它确实可以卖一笔大价钱。”
“除非它‘真的’是个法老王,或者王子的木乃伊。”
“A,你让我觉得这地方很不舒服。”终于不见了他脸上鸵鸟似的笑容,他有些发灰的脸扬起着,朝我指了指他的胸口。
我对他歉然地笑了笑。
“可你也不能光靠推论就说它不是,对不对。”然后他又道,眼里闪过一丝狡黠的光。
“也是。”我点点头。
“不如这样,你帮我看一下,那具木乃伊…”
“这…”我低头看了下手表:“事实上我等会儿和人有个约会。”
“小默罕么,让他去等着好了,我亲爱的A。”边说,他边用力抓住了我的手,几乎是拖一般强制着把我朝那道用厚厚的毛毡遮掩着的门的方向拉了过去。

 

第三章

门里是间不大的仓库,二十来坪见方,很挤,堆满了各种从坟墓里挖出来的东西。大多是些皮革器皿类的,但价值都不高,默罕默德不会把市场上热卖的商品随便放在眼睛能看到的地方。一台巨大的风扇在北面的墙壁上嗡嗡转着,有点吃力地疏通着这地方被皮革、金属和某种浓烈香料混合而出的气味熏得让人有点窒息的空气。风扇下横放着一块铁板,上面用油布覆盖着一样东西,依稀一个人形的轮廓,瘦削,干瘪。
“你在熏虫么。”捂住鼻子我问老默罕默德。仓库里用的熏香是这里人常用的一种香料,味道很刺激,并且带有一定的药性,通常用来驱除埃及随处可见的毒虫,或者去除尸体上的臭气。
老默罕默德摇了摇头:“尸臭。”
“尸臭?”我有点意外。这里有什么尸体需要驱除上面的臭气,木乃伊么?不可能。几千年的封存,这些尸体早就被时间抽离得没有一点气味,甚至包括当初下葬时层层叠叠涂抹在他们身上的香料,哪儿需要用什么香去驱除它们身上的尸臭。
“我们发现它的时候,它像现在这样躺着,在一整块黑曜石凿成的石棺里。”走到铁板前,老穆罕默德搓了搓手对我道,“上面没有盖子,它就那么躺在里面,像是在对我们说,来,把我带走吧。”
“你们发现它的时候棺材盖已经被打开了?”我问。
他摇头:“没有盖子,几千年前它被埋葬在那地方的时候,它就那么躺在里面,”继而压低声音,他耳语般对我道:“和39年他们发现它时一样…”
我没有回应他望向我的热切目光,但我也确实知道,当初那批英国考古学家在找到36号墓的时候,的确有提到这么一具没有盖子的棺材。不过当时新闻系统并不发达,所以我所知道的资料比较有限,因此也就不贸贸然回应他些什么。
“来见见我们的王子。”见我没作声,老头将手在衣服上抹了抹,然后把那层油布慢慢卷了起来。而就在他做着这个动作的同时,一股淡淡的,被周围的熏香冲得几乎不易察觉的肉体糜烂味直钻进了我的鼻子。
我忍不住皱了下眉。不是因为味道的难闻,而是惊讶。
眼前的尸体,干瘪,枯瘦,闭着眼睛像一截干树枝一样横躺在风扇下的铁板上,□的皮肤部分呈现出一种蜡黄的颜色。这颜色和平时见到的木乃伊绝不一样,因为只有新鲜尸体才会出现这种颜色,而不是一具放置了几千年的木乃伊。
“我知道,它确实是有点味道…”老默罕默德心里想的显然和我不太一样。他有点拘谨地观察着我的表情,并且有点拘谨地斟酌着自己的话语。“你有没有留意到它的衣服,我亲爱的,你见过这种式样么。”
我倒确实没怎么留意过它的衣服。那东西几乎已经烂透了,所剩无几的一些布料粘在尸体蜡黄干瘪的皮肤组织里,露出一些破败的线头和皱折的纹理,包裹着它同样干瘪蜡黄的男性□。我带上手套将它们拈起一些看了看,点点头:“中王朝时期的努各白,罗印。”
“还看出些什么来…”
“看上去应该是贵族使用的样式。”
“贵族??亲爱的,很显然这是王族使用的样式。”
“别急,老默罕,别急。现在还确定不了什么,你看这些都成碎片了,也许我回去以后给你还原一下,说不定可以给你一个确切的答复,OK?”
听我这么说,老头不再言语,只是嘴里仍旧嘟嘟囔囔的,自言自语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我没有理会他,因为这具有些与众不同的木乃伊勾起了我的好奇心,虽然就在一分钟以前,我对于它的想法仅仅只是出于我那笔有些难度的生意。
它看上去年纪不太老,从它的牙齿来看。
生前有一头浓密的头发,因为遗留在它干枯的脑门上那些木须似的头发看起来还挺多,有几缕从它宽宽的额头上垂下来,沿着收紧的脸颊覆盖在暴露的牙龈下,牙床很结实,牙齿健康而漂亮。
在当时的埃及,有这样健康的牙齿的人,年纪通常都不会很大。
“你一定急着把它出手,是么老默罕。”捏了捏尸体的手臂,我抬头望向那老头。他在短暂的等待里看起来似乎已经有点不耐烦。
听我这么问,他目光闪了闪。“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A。”
“因为它臭了,而且有点湿。”将那条手臂抬起,再松开手。手臂并不像枯枝一样直直掉落,而是有些柔软地划了道弧:“这样一种尸体完全没有收藏价值,为了快点出手,所以编造了诸如36号坑墓之类的说法,其实因为你心知肚明,它目前能去的地方只有一个,就是博物馆的尸体解剖台。”
老头的神色迅速变了两三下,在我说出这段话的时候,他眼球转动的方向告诉我,他对这具木乃伊的确有他的软肋。而我所要继续做的就是继续给那块虚弱点指得更加脆弱一点而已。
“它可能价值几亿,老默罕。”所以我接着又道。
这句话让老默罕默德脸上一阵惊喜:“几亿??”
“当然,对于研究院来说。没准几亿都不止,你知道我们国家马王堆那具女尸吧,湿的,臭的,但无价。”
一个人表情起落的迅速更替是令人觉得有趣的,特别当它们在老默罕默德这样一张脸上变换的时候。他看着我,嘴里轻轻咕哝着,说着一些我听不太懂的土语。我知道他是在诅咒我幸灾乐祸的戏弄。
“你知道我们没法同那种地方做交易,亲爱的。”最终咳嗽了两声,他悻悻然对我道。这一两年里他的脾气的确同我刚接触他时改观了不少,或许是年纪大了的缘故。于是我安慰道:“也许坟墓里其它的陪葬品能弥补你的损失。”
“我早告诉过你,除了我给你看的、和那些取不出来的,那座墓里只剩下一堆损毁的垃圾。”
“那件首饰…也只剩下这么一小部分了?”
“是的,到处找过,没有其它部分。”
“真遗憾,光这一部分你是卖不出高价钱的,老默罕。”
“去它的这一部分!我告诉你,那真的可能是36号墓!”突然间抬高了嗓门,我想是因为一而再我传递给他的那些令他失望的讯息使他失去了耐心。
“那又怎么样,”而我依旧说着我该说的话,给他看我该给他看的表情,正如每次小默罕默德对我泼冷水时那样。
“那就意味着我们可能找到了十七王朝斐特拉曼二世的墓。”
“证据呢?”
“英国人说…”
“英国人是根据当时刻在墓壁上的文字,以他们所能解释出来的词汇推算出来的,但你忘了一点,他们没在坟墓里找到任何关于它是斐特拉曼二世的证据。没有王家印章,没有王室用品,老默罕,你说连英国人都无法给出确凿证据的东西,你凭什么这么天真地去认为?”
“天真??”
“我知道你一直对那个富有的法老王很有兴趣,也相信他死后必然会有一大笔的陪葬品,是的,整座城市的陪葬呢…但现在你找到的这个,里头什么也没有,没有任何对我们有价值的东西,就连尸体也只对这国家的国家机器才有利用价值。所以,它就是一个废物。不管它是39年失踪也好,49年失踪也好,我们不是国家研究院,不是历史博物馆,亲爱的默罕默德老爹,你必须承认这一点,它对我们来说就是个废物。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你能带我去那座坟墓,然后让我从里头找出能证明它就是某个你希望它所能拥有的身份的那种木乃伊。”
这句话一出口,老头没了声音,只默默在一旁站着,不停摩挲着手背上粗大的指关节。于是我识趣地闭上嘴。
凡事总得有个度的,说过了头,后面就不大好谈了。
“不过说真的,我有点好奇,老默罕,”几分钟后老头的呼吸看起来似乎稍微平静了些,我这才又继续道:“你说不是‘老鼠’干的,那到底是什么造成墓里的陪葬品全部被毁掉?”
“看起来…像是地震。”
“地震?”本来只是随口问问,听老默罕默德说出这句话,我专注在眼前那具木乃伊上的注意力倒是被他吸引了过去。“你怎么判断的,老默罕。”
老头迟疑了下,似乎我的问话令他想到了些不怎么好的东西,然后皱了皱眉:“那座坟里有不少裂痕,那种像撕裂一样的东西,有的很深,很大,地上和墙壁上都是。那应该不是人为可以造成的。只有地震,或者某种塌方。”
“但没有伤到木乃伊。”
“是的没有伤到,而且它还被保存得很好。”
“的确很好,它会让那些学者们幸喜若狂,也会让你出名,老默罕。”
我的话令老头的脸色再次沉了沉,并且狠狠地吐了句脏话。于是我站了起来,脱下手套塞进裤兜,朝门外走去。
“你要走么。”还没掀开毛毡,老头的声音如我所料响了起来。我点点头。
“那个首饰,你…”
我叹了口气:“我很难说服别人只买这么一个部分。”
“三七分成怎么样。”
“真的很难。”
“四六吧。”
“你很会给我出难题…”
“四六,不能再多了。”
“…好吧,老默罕你这个老吝啬鬼。如果能给我的实验室解剖台上再增加一具木乃伊,也许我可以为你动动脑筋。”

 

第四章

“你是不是想让我们两个后半辈子都生活在那群老鼠的阴影里?”这是小默罕默德看见那具被我带回来的木乃伊后说的唯一的一句话。
我得承认他说得没错,如果不太走运的话,过不了多久我和他都将会被整个圈子打进黑名单,因为我玩诈了。我利用老默罕默德对木乃伊的一知半解,诱骗他把这具湿木乃伊卖给我,只花了区区五万美刀。
实质上它的价值远高于此。
一则源于它的质地,它看起来那么湿润,并且新鲜,这是以往任何一具古埃及木乃伊所没有出现过的状况,如果公开,它一定会引起学术界的无比好奇。二则,我隐瞒了一些我在这具木乃伊身上的发现,这些发现能让我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把握去证明,它生前的身份可能不会低于一位王子。或者就如老默罕默德所说,它是位法老王,十七王朝时期的法老王。甚至有可能,他就是那个用一座城市来为自己陪葬的法老王斐特拉曼二世。
这些东西我一点也没有对老默罕默德说,虽然我也对他说了一些事实,比如这具木乃伊在学术上的价值,比如这具木乃伊很难在空气里保存长久,所以不具备收藏价值。
这笔交易我犯了这圈子里的大忌。
作为一个在这圈子里稍有点名气的鉴定师,虽然我们干的都是非法的地下勾当,但也是具备着自己的职业操守,譬如不可以靠自己的影响力和资历去欺骗自己的主顾,也不可以靠这些去欺骗那些为我们物色来各种货源的“老鼠”。否则整个圈子都会混乱,信用度不在,生意也就不存在,三方面没有信任可言,那还拿什么去做交易。
所以小默罕默德很生气,在听了我说了整个交易过程后,他耸了耸肩把我一个人丢在实验室走了,没有碰我特意买回来的香槟。那可是顶级的KRUG香槟王。
当然我并不介意。小默罕默德一直是个循规蹈矩的好人,无论在学校里还是在这鱼龙混杂的圈子里,所以他必然会因为我的行为而生气。因为我的行为不单叛变了这个圈子,同时也等于叛变了他这个拿我工资的合伙人。
不过不会太久。
就在同他谈起这笔交易之前,我已经给他开了一张支票,放在他的写字台上。看完那个数字后相信什么样的气也就会全消了,虽然他是个好人,但好人也是会缺钱的,不然我是怎么把他拉来同我合作的呢,不是么。
所以当他的脚步声在走廊的尽头消失,整个实验室因此安静得像座坟墓的时候,我一个人咬开了KRUG的瓶盖,在克里奥帕特拉那双漂亮的玉手曾经触摸过的犀角杯里满满斟上一杯冒着细细泡沫的液体,大大地喝了一口。
对面不远的地方躺着那具无名的木乃伊,解剖台的无影灯下它看起来格外的湿润,新鲜得好像刚被埋葬不久,象牙色的牙齿在灯光下泛着珍珠样的光泽,很漂亮。
“你叫什么呢。”我自言自语,一边走到它身边。
它身体很完整,没有动过刀的痕迹,因为它被木乃伊化的时候没有经过取出内脏的仪式,这很有意思。“你到底是谁呢。”翻开头发摸了摸它略显狭长的头颅,我问它。当然并不指望它回答我,虽然它暴露的牙龈令它看起来像在对我笑,很古怪的笑。
这叫我心里莫名其妙颤了一下,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周围太过安静的缘故。的确是太静了,静得可以听见杯子里沙沙的气泡声。
我放下杯子把无影灯拉近了点,将木乃伊的头发翻得更开,以便我看清楚里面头皮和头颅的样子。
它的头皮已经很脆了,在我力道的驱使下裂出一道白色的口子,里头微微有一些褐色的汁液渗出来,我不太确定那东西是不是血,但这木乃伊的湿润度如斯,再次令我吃了一惊。
为什么一具几千年前的木乃伊会出现这种状况?
马王堆的女尸很新鲜,得益于那座坟墓无与伦比的密封程度和完善的保存。但老默罕默德说过,这具木乃伊被发现的时候棺材盖是没有的,坟墓有裂口,那就意味着它根本没有密闭的条件,尸体周身亦没有诸如沥青类的东西隔绝空气,如此,那究竟会是什么原因,造成尸体这么新鲜的?
很令人费解。有那么一瞬间我想会不会在诱骗了老默罕默德的同时,其实我是被他诓骗了,用一具伪造的木乃伊。但这想法很快被我推翻,因为无论皮肤组织,骨骼还是毛发,包括它身上的衣服,种种都显示,这具尸体至少存在了三千年以上,不会更少。
尸体的头颅上有一圈不太容易察觉的压痕,隐藏在那些干枯的头发下,如果不仔细触摸的话也许很难发现。压痕以上后脑勺的部位略显拉长,这是长年被某种沉重的冠压迫所产生的颅骨畸变。我摸索着这片颅骨和那圈压痕,然后在纸上画出那个冠的形状。
倒扣的锥形,上面盘着蛇,古埃及人所信仰的眼镜蛇。
我一直很喜欢这种冠,自从我在纳菲尔蒂迪的头像上第一次见到它之后,就对它有一种病态的迷恋。但这种美丽的王冠带给其拥有者的压力也是蛮大的,当然,这种压力却方便了我们这类人在现代对它们主人所进行的识别。
“你的身份绝不会低于一位王子,是么帅哥。”端起杯子又喝了一大口,我对这具尸体道。
它静静躺在那儿,两眼深陷在眼眶里,薄薄的一层皮覆盖着眼球,看起来似乎没有完全腐烂。眼皮上清晰可见一排睫毛,很密很完整,在空调流动的冷风里微微颤抖,好像随时会睁开一般。这想法似乎有点吓人,因为我手臂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于是忍不住又朝嘴里灌了一大口酒,趁着酒精的味道还没有在嘴里消散,我收拾完东西离开了实验室。

 

第五章

开罗的夜晚有点无聊,也许是因为我在这国家待得太久的缘故,那些吸引外国人的东西已经对我不起什么作用。而尼罗河也早就没了它几千年来的安静和神秘,现在的尼罗河漂亮而干净,每天晚上流光溢彩,到处能看到装满了兴奋游客的漂亮游船。
不过开罗塔还是很美的,夜空的黑衬托着它周身纯净的蓝,像一杯冰冷的伏特加,冰冷和灼热的交替,强烈刺激的美感。每天晚上我都会开着车朝塔的方向故意开上一段路,沿着尼罗河。然后过桥,再转过几个街区,到那里的酒吧街待上一阵。
通常是一整个晚上,如果第二天没有什么特别事情的话。
常去的酒吧叫“榆树街”,老板是美国人,说得一口地道的埃及土语。他说他在埃及待了快二十年了,从十五岁开始。他说他很爱这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家。
看,这就是和我们这些人的不同之处,所以在这个干燥炎热而乏味的国家里,他能过得甘之若饴,而如果不是为了多赚那一点钱,我是片刻也不想在这里多待。
“榆树街”是间颇有南美风情的酒吧,酒吧招待也颇为南美风情,风流而热情。第一次去的话他们会免费为你挑一杯浓烈的‘沙漠红’,这样的酒几杯下肚,你就会变得和台上的脱衣舞娘一样放荡得不计形象。
为此我送了样东西给这里的老板,一尊从某个贵族坟墓里淘汰出来的裸体阿顿神雕像。虽然上半身毁于几百年前的盗墓,下半身倒是完整无缺,每个来这里喝酒的客人都会习惯性地去摸摸它,跟它照张相。我说它就这间酒吧最形象的代名词——欲望。
老板很喜欢这件礼物,收下的当天我跟他在酒吧顶楼的天台上纠缠了一整夜,说不清是他用他的欲望征服了我,还是我用我的欲望征服了他。但是我知道每次只要成功了一笔交易,我的金钱欲得到满足之后,我总是喜欢上这间欲望的酒吧来找他。
今次也是如此。
驱车进酒吧的车道后,我的嘴唇已经像被‘沙漠红’熨烫过一样,很热,并且有少许的烦躁。于是有点急切地进去寻找那个男人高大而黝黑的身影,但令人失望的是,他并没在酒吧。
“老大刚回纽约。”嘈杂的音浪声里酒保大声告诉我。我点点头,抽出一支烟在吧台附近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
这种酒吧的好处就是无论什么时候它总是热闹的,充满活力,并且幽暗。你不需要为了躲开寂寞而暴露在光下,也不会因为黑暗就感觉到无处排遣的孤独。这是我那几栋数百坪的大房子所不能给予我的。
我点燃烟,看着吧台上被灯光勾勒着曼妙身体的舞女的身影,她们像蛇一样在穆斯林略带诡异的鼓点节奏里扭动,缠绕,仿佛没有骨头一般。我用力吸了口烟,它们顺着我的喉咙像那些舞女的身体一样缠绕进我的肺。
这时一个人在我边上坐了下来,带着一身浓浓的金属味。
能穿透酒吧间被各种香水、酒精和烟混杂出来的空气的味道,很难不让人引起注意。
于是我朝他看了一眼,可巧,他也正朝我这边望过来。
男人很高,很瘦,浓密的金发朝后梳得一丝不苟,就像他身上那套妥帖而昂贵的西装。
长得说不上好看还是不好看,因为他没有当地埃及人那种沙漠风暴般的英俊,也没有酒吧老板那种雕像般润滑而阴柔的美。
或许在人群里一站就没了踪影,如果他不是那样的高挑,眼神那样的温柔,嘴唇的弧度那样的漂亮。
记得谁说过,微笑也是种艺术,不是随便哪个人,随便一笑,便是好看的。
于是我不由自主也朝他笑了笑,嘴里的烟因此吹到了他的脸上,不知道是否不太礼貌。
“一个人?”他似乎并不介意,并且招手叫来一杯酒。
“对。”声音好听的人难免勾起人交谈的欲望,所以我回答了他。
他将端来的酒推到我面前。
一杯艳得像火的“沙漠红”。
这一晚上我一共喝了多少杯这种浓烈而充满欲望的酒,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后来我从椅子上坐到了那个连名字都没有问过的男人的身上,又从他的身上坐到了他的车子上。
车子还没到酒店我们已经纠缠到了一起,而酒店房间那张柔软的红色大床彻头彻尾成了“沙漠红”辛辣并伴着微甜的液体。
他的身体就好像那尊阿顿神的雕像,坚硬而欲望喷张,叫人疯狂。
疯狂的结果就是第二天被疯狂的手机铃声吵醒的时候,我的头和身体痛得疯狂。
睁开眼,发现那男人已经不在了,我有点遗憾,也有点后怕。因为我甚至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就随便跟这么一个陌生人上了床。
摸索着接通手机,是默罕默德打来的,手机那头他的语气听起来有点古怪,他说:“你去哪儿了,我找了你一上午,你没在家。”
“酒店。”我老实回答。
“又通宵?”
“没什么事我要挂了。”被人管是我不喜欢的,尤其是被一个男人管,保守而无趣的埃及男人。
“别挂。现在有空么,你最好马上到实验室来一趟。”
“来做什么?”
“有样东西,你最好过来看看。”

 

第六章

出酒店门,发觉碰上了沙尘暴,整个城里一片黄蒙蒙的,我赶紧往车道跑过去,却想起来车还停在“榆树街”。
没有车又赶上沙尘暴,这让我头疼得更加厉害,而最让我头疼的原因是不得不叫辆出租。
一直以来最不喜欢叫这地方的出租。很脏,很旧,有些甚至连车窗也没有。很难想象一座世界闻名的旅游城市它的出租车会是这种状况,从我第一次来这座城市讨口饭吃,一直到多年以后有了自己的别墅和车子,这里出租车的状况就始终没有改善过。
司机见我不是本国人,要了我三十埃磅,我头疼得厉害也就没跟他讨价还价,只是跟他强调我在赶时间免得他带我绕圈子。说的时候用的是流利的阿拉伯语,这有效制止了他蹩脚英文的喋喋不休,只是安静后车里闷热的空气显得格外令人窒息起来,所有车窗都被关得严实,因为沙尘暴很厉害。
我到开罗那么久还从没遇到过这么强烈的沙尘暴。
一路过去,漫天的黄沙遮天蔽日,原本刺眼的阳光这会儿勉强透过尘沙射出一些昏黄的光线,以致能见度很低,十步开外人和车都变得模模糊糊。因此原本就混乱的交通变得更加拥挤不堪,一条四车道的马路上并排六七辆车扭动着缓缓前行,五分钟的路走上半个多小时都走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