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茵,我走了。”
与君一别再见怕是黄泉之下。
繁茵恭恭敬敬地叩了个头:“殿下,您走好。”
【这黑色是最干净也是最肮脏的颜色,什么罪恶都可以掩盖在夜色之下,它看着杀戮阴谋和流血,却闭口缄默,就像夜榛。】
赤松太子婚典上的惨事没几日就传遍了九国大地,都城几座皇子府起了大火,幸好一场大雨来得及时,否则便要殃及附近民宅,能毁掉小半座城。
北夜也迎回了离开了七年的二皇子,白夜都城的百姓欢呼沸腾,却迎来一个装着夜榛殿下衣冠的骨灰坛。后来有同去的卫兵说,夜榛殿下已经病入膏肓,刚出赤松境内不久便断了气,入夜后有杀手闯到船上,发现夜榛殿下已死,便将尸体踢入江里,众人下去找,可是江底暗流汹涌不知卷到哪里,只能将殿下穿过的外衣装入骨灰坛。
而夜榛这干净又荣耀的一生都被风云庄贺氏一族记载下,供后人传阅。
白夜城里二皇子大丧那日,繁茵正在收拾别馆,这里已经被烧成一片废墟。在焦黑的瓦砾中,她仔细搜寻着与夜榛殿下有关的东西,可是什么都没有,他什么都没有留下。只有夜榛睡过的床,是赤松木做的,完好地矗立在那里。
她仔细的摸索着,像在感受他存在的痕迹,手指突兀地戳进床内侧的凹槽。繁茵想都没想用力一拧,床下发出机关启动的轻微的隆隆声,赫然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处暗道。
暗道?!繁茵微微一惊,却毫不犹豫地走进去。暗道并不宽,也只能容许一人通行。这条暗道挖得很妙,却不怎么牢固,蜿蜒曲折又长又深。繁茵默默算着距离,按照这个距离,怕是已经到了城北。正想着,眼前豁然开朗,竟是通往一口枯井底下。繁茵借力用轻功一跃而上,眼前是熟悉的后院,种满了青翠的竹,而在竹海拥起的亭台,坐着一个人正懒洋洋地磕着烟袋锅子。
“繁茵姑娘来得真快。”
“······玉老板。”繁茵皱眉,又看见他肩上停了一只鹰,正是府上夜榛养的,便脱口而出,“你跟殿下到底是什么关系?”
“你觉得我们是什么关系?”玉老板不大正经地笑了,逗了逗肩上的鹰说,“夜榛人都死了,什么关系也就不重要了。你还是想想怎么想办法杀墨鸢吧,你也瞧见了,那夜杀死太子妃的那只大鸢。那种鸢叫血鸢,生活在西临国的深山老林里,必须有灵猫引路才能寻到它的气味,能捕到它怕是也要拼了性命和手段才行。阎罗不愧是第一杀手,那么夜叉你要怎么做呢?”
繁茵苦笑:“殿下那日问我,要不要跟他一起走。”
玉老板顿了一下,面色有些难堪。
“我说我没听清,他又不爱我,我还是知道的。其实,我心里早就决定跟他走了,不过,只是我跟他说的不是一码事。今天我才发现,这么多年,我从来都不了解殿下。我们说的,从来也都不是一码事。”
玉老板点头:“夜榛跟你说过黑色是最干净的颜色,可是他只跟你说了一半。这黑色是最干净也是最肮脏的颜色,什么罪恶都可以掩盖在夜色之下,它看着杀戮阴谋和流血,却闭口缄默,就像夜榛。你喜欢的是他干净的一面,而我爱的正是他毫不掩饰的肮脏的一面,如此而已。”
繁茵不明白,她也无法明白,因为让她搞不懂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玉老板吩咐店小二拿来一大块浸了火油的布,走到枯井前,用烟袋锅子点着扔进井里。不一会儿,只听见地下传来爆炸声,大地都在晃,繁茵记得自己来时的一路都闻到火药味。
玉老板理直气壮地掩埋罪证后,回头问:“你还有什么想问的吗?”
“我想知道为什么阎罗的血鸢会认人,那夜他并没有出现。”
“······你难道不记得你家殿下在我这里打了一支簪子吗?血鸢啊,对自己主人的血的气味很敏感,只要涂点血上去,它便会去咬。既然阎罗去拼命让小老板我赚钱,帮点小忙还是应该的。”
“你利用夜榛?”
“她本来就是要害死夜榛的。”玉老板打了个哈欠,“说是白刃手不沾血,可是白刃又是哪个真正干净的,小老板我只是为了钱而已。”
繁茵久久地立着,屋檐上落了几只鸽子,玉老板肩上的鹰如离弦的剑般飞出去,按住一只慢吞吞吃谷粒的鸽子,毫不留情地啄下去。
血染红了鸽羽,令人不寒而栗。
【最后墨鸢与她一起眺望远处城池上空紫色的云雾,那么美,像陷入在梦境中,可是繁茵知道那不是梦。】
中秋节前夕,紫国都城的紫星花开了,深深浅浅的如云如雾般覆盖了城池上空。
繁茵最后一次听到墨鸢的消息是在紫国的边境梧桐城,她一路追着足迹而来,到了凤鸣都城已是中秋佳节。紫国供奉的是狐仙,姑娘们盛装打扮,挽着装满紫星花的篮子去狐仙殿去求姻缘。
以前夜榛殿下说过,若是有机会,真想去紫国凤鸣都城去看紫星花,九国之内唯有紫国不染纷争,是座世外桃源。如今见了才知道,这凤鸣城的确是座美轮美奂的城池。
繁茵拿着一块紫星花做的糕饼发怔,不知什么时候靠窗的桌子上落了零星的几片花瓣。
“姑娘是外地人吧。”来添茶水的伙计笑嘻嘻地问。
“何出此言?”
“凤鸣城的姑娘们今日可不会穿着旧衣裳来这里吃点心。姑娘吃完东西不如去狐仙殿扔点儿香火钱,求个姻缘,给家人保个平安也不虚此行。”
或许是因为店小二说得恳切,繁茵吃过东西便去了狐仙殿。此时已是黄昏后,每家每户都燃起红烛,夜市上格外热闹。繁茵进了狐仙殿,殿中央塑的狐仙的金身双耳长尾,面容俊美祥和。繁茵看了半晌,转身便走出殿门。
这个世上并没有真神,她也不需要神,神不会去帮她杀人。
夜深了,繁茵穿好夜行衣,在夜色的掩护下,她爬上城内最高的摘星顶。今夜墨鸢肯定回来凤鸣城,因为这里有他要杀的人。月亮升上中天时,城内歌舞游行也到了最鼎盛之时,城内一片欢歌笑语,却与她无关。
刹那间,繁茵好像听见了猫哭叫的声音,接着便是鸢短促的嘶鸣。
远处的老紫星树的花冠里凭空飞出一只巨大的血鸢,一个黑衣蒙面的男人抓着鸢爪,而那鸢的头上赫然趴着一只全身雪白的紫色眼眸的灵猫。
“父亲!看!老鹰抓着一个人!”孩童兴奋的喊声。
不少人闻声抬头看,还以为是哪个马戏班子的即兴节目,纷纷兴奋地朝空中招手。那巨大的血鸢厉声叫着俯冲而下,墨鸢手中的花篮倾覆,紫色的花瓣随风而落。人群中爆发出叫好声,而在这些花瓣里繁茵看见了一枚铁蒺藜,不偏不倚地打中路边华衣美妇。她瞬间便瘫下去,真是美丽的杀人方式。
墨鸢杀了人掠过人群上空,繁茵施展轻功跟上去,渐渐听不见人声,越过城墙,到了紫星山谷脚下——那血鸢却猛然停下来,那人吊在半空中,繁茵抬头看见他好像在月亮里。
“你就是‘夜叉’?”那男人冷漠地问。
“墨鸢,你知道的,暗花令接了,不是我杀了你,就是你杀了我。”
“我答应过一个人不杀你,所以,你有本事就来杀了我。”
繁茵冷笑:“玉老板吗?不过我无法承这个情,你更无须小看我,尽量使出本事来。”
“我没兴趣杀个一心求死的女人。”
繁茵不再废话,流行锁飞出去,牢牢抓住那只血鸢,她踩着锁链飞身而上,暗器如雨点般飞上墨鸢的几处大穴,却被墨鸢的暗器迎面打落。繁茵杀红了眼,空门大开只攻不守,利落的玄铁断刀反射出月的冷光,墨鸢一闪身,跃到铁索上,头巾已经被划开。
——淡金色的发散乱着被风吹开,一瞬间,墨鸢终于看见了他的眼睛,如冰封的湖,清澈冰冷,熟悉的香味扑面而来。
她手一松,匕首脱落,颈前贴着短剑。
“你······”
“我答应过夜榛不杀你。”
“殿下······”
“他已经死了。”墨鸢的眼睛是冰封的湖,“······可是我活着,我是墨鸢。”
刹那间,繁茵什么都明白了。买了暗花看好戏的那陵飞羽,将这一切都安排妥当的玉老板,还有那通往首饰铺子的暗道。她颤颤巍巍地摸上那黑色的面巾,墨鸢看着她的眼睛波澜不起,陌生而无情,属于一个绝顶杀手的眼神。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防下了。
“你说的对,我杀不了你,这么多年,我的刀已经钝了。”
墨鸢拿开短剑,淡金的发飘扬在风里,像是从黑色夜走进月亮里的夺命阎罗。他是阎罗,可这世上再没有夜叉。
“······殿下的这一生真是纯真干净,墨鸢,你说若是他有下辈子,一定会隐藏在夜色里,像黑鹰一样过着他自由的生活吧?”
墨鸢没说话,可是她能感觉到他在笑。
“以前殿下跟我说过,鸢活到了四十岁时,会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等死,另一个选择是用喙在悬崖击打岩石让它脱落,等长出新的喙,再拔掉自己的利爪,待长出新的爪再一根一根地拔掉自己的羽毛,重获新生后再活三十年。”繁茵也笑了,“大概殿下就像那鸢一样,定然会重生的吧。”
最后墨鸢与她一起眺望远处城池上空紫色的云雾,那么美,像陷入在梦境中,可是繁茵知道那不是梦。
次日她便离开凤鸣城,回到赤松葬月都城。
玉老板一如既往地站在门口抽烟,繁茵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审视他,突然很想知道这个人到底长什么样。
“哟,这不是繁茵姑娘吗,听说去紫国看花啦,不知道那花好看吗?”
“玉老板,您缺不缺伙计?”
玉老板慢悠悠地燃上烟锅袋子:“可是会很辛苦,工钱很低,三天吃一次肉,偶尔还要帮小老板去外面跑腿,风寒露宿没有赏银,这样也行吗?”
作者说:我爱夜榛!我爱玉老板!我爱安素欢!下篇就是紫离与安素欢的戏了,金童玉女什么的最讨厌了!虐之!哼!(→_→ 好傲娇······)
赤松六大杀手之宿命的蝉 水阡墨
【小姐不用一次次地提醒我已经背叛了安素欢的事实,我既然离开,就不会再回去。】
为什么我们家紫星树上的蝉还不叫,炎夏还没到吗?
红妈妈,你怎么不说话了?
······我好冷。
半梦半醒间,紫离觉得自己已经死了,很冷,身体好似在堆满了冰凌的水里泡着。一会儿是冰冷的水,一会儿又是沸腾的血。黏腻的,甜腥的,潮湿的,将她包裹。她睁不开眼,眼皮像坠了铅,那温暖的怀抱慢慢地离开她。
红妈妈,你要走了吗?
紫离慌张地想要抓住那只手,四周是茫茫的黑暗,她猛然睁开眼,刺眼的光线涌入眼帘,痛锥心刺骨。紫离出了一身冷汗,阳光和绿叶摇曳的碎光落在眼前,这是炎夏的正午,她躺在柴房里的干稻草上。外面有蝉正聒噪地扯着嗓子鸣叫,整个后院没有任何的脚步声和说话声——是了,这里是那陵府上堆放杂物的后院,很少有人大中午来这边闲逛。
这是第几天了?
紫离数着砖上刻下的抓痕,三十六天,已经三十六天了。
每次那陵飞羽让她做完事,就把她关进这座柴房。而那陵飞羽需要她做的事情很多,从未有一次忽略她这么久。每日晌午都有人给她送吃的,馒头和清水,是个挺有规矩的青衫侍从,把食物从破烂的小门洞放进来就走,从不多言语。紫离正想着,听见脚步声由远及近,这次是两个人,慢悠悠的,是那个女人的习惯。
每次那陵飞羽要她去杀人之前,都会亲自过来,带着好酒好菜。门锁从外面打开,青衫侍从端着两盘精致的小炒走进来,还有沁人心脾的酒香。
平日赤松女神都一袭华丽的艳红外衫面纱示人,可她其实是个喜欢素净的女人,在那陵飞羽出入都是简单的浅绿上杉,深绿裙,深深浅浅的绿色倒是格外清新养眼,少了几分清寒之气。
“这们关个扑通粗使丫头都不一定能关结实,何况是六大杀手排名第三的碧落黄泉剑?”那陵飞羽环顾了一下柴房,弯起嘴角,“看来我这宝是压对了,那个映蓝在你心目中果真是比我那表弟最重要的。”
紫离边吃边听她说话,那陵飞羽口中的表弟,便是她侍奉了七八年的公子,安素欢。不过一年多以前她就悄悄离开了安家,做了那陵飞羽藏在暗处的刽子手。其实那陵飞羽说的没错,她是为了映蓝,放弃了她的公子安素欢。
这本是事实,她也无从狡辩。
“我现在是小姐的人,小姐吩咐什么紫离就去做什么。所以小姐不用一次次地提醒我已经背叛了安素欢的事实,我既然离开,就不会再回去。”紫离抬起眼,冷静地说,“······不过老规矩,我要确定映蓝还活着。”
那陵飞羽冲身边的侍从点点头。
侍从领了令,回头对紫离说:“姑娘,这边请。”
那陵飞羽府上的后院之下,有一处铁牢。整座牢房都是玄铁与赤松木建造,坚固无比。牢门上的玄铁百扣锁无比刁钻,要是只有一把,在那陵飞羽手里。而单单有钥匙还是不够的,只有造锁的人拿到那把钥匙才能打开,怕是连宫里银库的锁都没这么牢靠。
沿着盘旋的台阶而下,石壁两旁都燃着油灯,青衫侍从引着紫离走到最后一阶,顿住低首:“姑娘请,奴婢就在这里候着。”
铁牢里很暗,阴凉,却是干燥舒适的。
紫离竖起耳朵,里面的呼吸声平缓有力。铁栅栏里,有榻有案,洗澡的浴桶还隔着梅花傲雪的屏风。映蓝正靠着栅栏养神,一直柔软的小手就这么探进来抚摸着他的脸。那只手顺着肩一直握住他的手,一双布满了细小裂痕的手。
“映蓝,不要费劲了,这锁是打不开的。”
“总要试试。”映蓝伸了个懒腰,把紫离打量了一遍,看样子除了瘦了点,精神倒是很不错,“又要去杀人了?”
“我也只能帮她杀人了。”
紫离笑了笑,对她来说杀人这种事反而是最简单的。
两个人隔着玄铁的牢门背对着背。映蓝闭上眼,当年云国都城被赤松那陵家攻破,那陵飞羽买云国国巫浮雪的暗花,是他接的。他把浮雪的暗卫小琢当成浮雪送进了那陵飞羽布置的陷阱里。而小琢却是清醒地知道那一去便是不返,还是义无反顾地去了。
因为她要保护国巫,那是云国百姓的希望,是云国未来的希望。
听说在刑场,是赤松神女亲手斩下了她的首级。
映蓝后来总是梦见那样的画面,天是澄澈的蓝,摇曳着苍蓝花的山谷,总喜欢叫他小鬼的姑娘在花海里对着他笑,天真而明媚,不带丝毫怨恨。
一年半以前,那陵飞羽找到他,跟他说,小琢还活着,那日在刑场死的,不过是个与她身形相仿的姑娘。于是他在这座铁牢外,看见了沉睡不醒的小琢。她从小身子就不好,要凌霄宫后山金贵的苍蓝花养着,那陵飞羽指着那脉象越来越弱的女孩,笑容无比美艳:“这个人对我来说没有半点利用价值,可是你有,你如果不想她死,那就代替她进去,我派人把她送回凌霄宫,如何?”
“你怎么不说话了?难道还在难过连累了我?那下次就别这么笨了,明知道这世上只有你是我的死穴。”紫离朝天翻了个大白眼,“其实我帮谁杀人不是杀?只是她太聪明了,利用你来牵制我,说不定也会利用我牵制别人······”
“安素欢······”映蓝沉吟着,“你见过他吗?他还好吗?”
紫离怔了怔,许久没听见这个名字,没见过这个人,猛然听起来倒有几分陌生,好像真把他彻底忘记了。
她摇摇头,也不管背对着映蓝根本看不见。
“我该走了。”
映蓝低低地“嗯”了一声。
她走到门口,青衫侍从依旧垂着头,保持静候的姿态。
“空总管,你有没有想杀的人?”
他微微抬头,露出如画的眉目:“回姑娘的话,没有。”
“空总管把我和映蓝都照应得很好,若是有仇家,我可以帮你。”紫离调皮一笑,作为一个杀手,也只能如此报答吧,“我也只会杀人。”
空总管心里一软,面上带了几分笑意。
幽暗的阶梯回荡着两双脚步,光线渐渐明朗。
——“小姐这回要我杀什么人?”
——“不是杀人。”空总管顿了一下:“小姐这次要你去保护一个人。”
——“我只杀人,不保护人。”
——“如果是安素欢呢?”
【他们就好比是两只被困在陶罐里的蟋蟀,只有其中一个杀死另一个,才能走出这场局。】
安家船厂是九国最大的货船制造商,是赤松的三大贵族之一,其他两家便是那陵家与蓝家。这两家一武一文,也只有安家不在庙堂之上,只经商。安家人丁不算兴旺,到了安素欢这代,便只剩下他这么一根独苗。
如今安素欢也到了双十年华,就是平常的大户人家,他这个年龄也早已妻妾成群,儿女绕膝。何况他又有富可敌国的家业和惊为天人的美貌。赤松的刘王后几次明里暗里想给自家侄女保媒,最后都在安素欢无声的拒绝中不了了之。富商权贵们只当他眼界高,平凡子女皆入不了眼,也便没人敢去自取其辱。
不过这年春天,都城里便传出消息,说是安公子接了紫国勤王爷的帖子,中秋节到凤鸣都城赏花。消息这么一传,知情者皆感慨万分,这勤王也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其实这本没什么好稀奇的。只是以往这位勤王每年都请,安公子每年都找了个漂亮的借口推了,让那位勤王丢尽了脸面。
去年秋天,勤王的大郡主挨不住年龄大了嫁到了西临国做王妃。如今剩下了小郡主,茶余饭后的百姓们都猜,勤王也该死心了,毕竟这么多年都被拒之门外,小郡主以后嫁人还要赔个送上门都不要的名声,终究是不好听。
只是今年安素欢倒是要去了。
这让把自家女儿捂在家里看笑话的权贵们很是后悔,既然安素欢应了,这亲事的八字也就有了一撇。据说安家的执事已经开始着手采办婚礼需用的东西,连迎亲的鸳鸯喜船也在制造中。
这次造船是他亲手去山里挑的最好的木料,最好的造船工匠,每个细节都是亲眼盯着。
大约是造船造得入迷,这日安素欢梦见了海,他坐在单薄的小舟上,雪白的浪花将他颠簸到风头浪尖,随时便要倾覆到海水之下。
醒来后,他的奶妈便喜滋滋地从母亲的倚翠阁里跑来说:“公子,夫人让我来跟你说一声,出行要带的行囊和人马都已经准备妥当了,两日后就可以出发了。”
出行前母亲特意同意他去附近山上的庙里烧了香。
回府上时经过那陵家,便跟母亲去探望年迈的外祖母。没想到在那陵家的花园里,遇见了凉亭里的那陵飞羽。她身边立着青衫的空总管,拢着袖子正在看小姐斗蟋蟀。那里面两只小虫子在驱赶下斗得你死我活,那女人兴致盎然地看着这场实力相当的厮杀。
见了她,安素欢面色一寒,母亲嗔怪地瞪她一眼:“你这孩子,越发没规矩了,见了你表姐连个招呼都不打。”
安素欢咬紧牙把头扭到一边,始终一言不发。
那陵飞羽笑盈盈的:“姨妈,上回我要了他的宝贝侍女他这是还在生我的气呢!姨妈,母亲与祖母都在佛堂念经,您先去,我与素欢好好聊聊。”
安夫人知道自己儿子宝贝那个叫紫离的侍女,模样和性子都好,还有一身好本事,本想让他收到房里,却不知为何又被他送了人。如今送了又后悔,能怪得谁?
等安夫人走远了,满园子含苞待放的菊簇拥着一红一绿明艳非常的各怀心事的两个人。
“素欢,你决定了?”
“我都二十一了,再任性也要有个限度。与紫国皇族联姻对陛下来说也是一桩好事,对安家的生意也有好处。”安素欢很平静地说,“是我自己要去的,不是为了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逼迫我。”
那陵飞羽有些恍然,原来也有个孩子,瞪着眼睛认真地对她说:二姐,这是我自己愿意的,没有任何人逼迫我。那些誓言还灼灼在耳,人却不知道去了哪里。
是的,是面前这个漂亮的孩子和紫离使计联手将他送上了绝路,逼迫她斩下了他的首级。她永远都记得那个人抱着她,哭着恳求:“飞羽,求你杀了我,杀了我,你活下去!”
“你哪里知道什么叫逼迫?身为表姐希望你成家立业有什么不对?确实算不上逼迫。”那陵飞羽笑着,眼神却是冰冷的,“素欢,你哪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痛苦?其实死亡和分离都不是最痛苦,最痛苦的是一个人把另一个人的心慢慢撕碎,浇上油吃掉,你懂吗?”
因为她再没有珍惜的东西在这世上,所以也没有什么东西能让她痛苦。
可是紫离与安素欢不同。他们就好比是两只被困在陶罐里的蟋蟀,只有其中一个杀死另一个,才能走出这场局。
这场局,是死局。
【两个人走在略显荒凉的路上,远处的点点灯火,像是梦境里引路的眼睛。这一刻紫离觉得很安心,好似千百年前,这路,他们已经走过很多遍。】
赤松与紫国接壤,水路短,安家船队将自家公子送到紫国宣城渡口,就换成了已经等候多时勤王府派来的车队。
安素欢以前来过紫国两回,不过来得都不是时候,都是冬天。南方冬日也是满眼的浓绿,郁郁葱葱,错过了秋日凤鸣都城满街恍如仙境的紫星花。勤王府的车队异常庄重,经过边城的街道百姓纷纷避让,傍晚经过宣城下面的一个唤作桑梓的小镇,便在镇上的客栈投宿。
此时正值镇上的人庆丰收,入夜在稻谷场空旷的地上燃篝火,跳舞对歌,喝酒烤乳猪。未出阁的姑娘们都蒙着浅色的面纱,用包谷皮编制成精致的草帽、雨披,手艺好的姑娘无论丑俊都能嫁个好人家。
勤王府的大总管沐烟行事周全,听说有热闹看一颗心就巴巴地飞走了。安素欢瞧他眼巴巴地竖着耳朵瞪着眼往窗外瞅的样子,那好奇灵动的神情颇像前些年的紫离,怯生生的眼睛,脆弱与淡然两种迥然不同的矛盾气质,却如此的融洽。
“大总管,我想去稻谷场看看,你能陪同我一起去吗?”
沐烟的眼睛立刻亮起来,两颊红彤彤的。
于是到了稻谷场,满耳都是欢声笑语,满眼都是美酒佳肴。
沸腾的人声里默默地蛰伏着勤王府的护卫,安素欢自身功夫也不弱,沐烟做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忍不住跑进人群里跟姑娘小伙们在篝火前跳舞。安素欢喝着好客的老农递过来的酒,突然听闻篝火中央,爆发出欢呼声和口哨声,众人纷纷循声望去。
——烟霞般轻盈的紫衣如蝶翼,连眼瞳都是深沉的紫,那孩子漆黑及膝的银发如云般散在风里,两把寒凉的剑身映着灼灼火焰起舞,好似以往每个落了月华的夜,它身披赛雪银霜,只为他一人舞剑。
只是以往染银她的发的是月华,而如今这满头银丝是为了谁?
凝视有了温度,那剑锋一转,足尖旋起她便真的如紫色的蝶飞舞在夜色里。等沐烟拔出剑时,已经晚了,剑锋已经抵住了安素欢的咽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