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有雨,张生背书奔于荒野,四郊悄然,只闻乌啼。夜半子时,隐约灯笼,红黄四提,无有归依,遥遥荡来。生大骇,跌步而陷污泥,瑟瑟不能举身。久,陡然睃目,笼中竟非火色也,盖美人抱珠环舞,皆烛芯高低,莹润不可方物。生痴怔,触之,却轰然火光,付之一炬。”
忍冬听得入迷,一墙之隔,云琅读到“轰然火光,付之一炬”,突然想起什么,沉默了下来。第二日,他已换成别的故事。
忍冬翻遍了藏书,却找不到那些故事的源头。他总是讲着教忍冬开心的故事,书里的书生和妖怪全是圆满的结局。院中的桑葚果子熟了,她握着一大把,边吃边听故事,看着满手的红紫,料定嘴唇也是这等妖怪颜色,云琅再一本正经没有语调地念着书生迷上了哪家的妖怪,便显滑稽了。故事就是故事。忍冬笑得乐不可支。
她决定吓他一吓。她教下人寻来了野猪牙和灰色兔耳,嘴上、指甲上涂满了桑葚汁。晡时,晚霞漫天的时候,忍冬爬上了院墙。她的记忆一闪而过,前世兴许也有这样忐忑的时候,院墙让人心颤,只是因为隔壁风光秀美。
云琅背对着青苔满布的瓦壁,手中握着一本书,颀长的手指点在了书页中的某一处。他靠在竹树上,认真地念着什么,她模模糊糊地瞧见他的影子,便从院墙上栽了下来。
竹叶似乎也受了惊吓,全落在了云琅的直裾长袍上。
云琅没有转身,他继续读着:“有怪踩月而来,美如秋水,清如山河…”
然后,果真有个兔耳獠牙的黑色妖怪踩月而来,从背后缓缓又缓缓地踮脚抱住了他。她的泪水全部沾在了他的长衣之上。若是她还能美如秋水,清如山河,还能时时刻刻寻着理由见到他,该有多好。
这是忍冬这辈子第一次抱云琅。云琅怔了怔,书掉在了厚厚的竹叶之上,瞳孔一瞬间放大,握着书的手有些晃动。他低头看着环着他的那双手,枯瘦焦黑而伤痕斑驳。
云琅闭上了眼,他轻声道:“殿下,臣曾说过,对于殿下的靠近,臣不能忍受。”
忍冬六十七岁的时候,按照纪元,是喜欢云琅的第四十九年。那一年,并没有什么大事,除了,云琅离世。
他临终的时候,她没有去。世人相传,云相临终时面目十分安详,他无愧万民,含笑而终。忍冬想起了自己还年轻时的那些日子,所有的人都说她在蔷薇丛中对云琅一见倾心,她依旧没有那刻的记忆,只是现在仔细想来,这辈子,兴许只有那一刻,自己才和云琅真正的心意相通。
那时,蔷薇丛中的小殿下忙着东挑西拣,蔷薇丛外的小状元忙着低头喂鱼。还身为少年人时,瞧着这世间,真的真的很无聊。无论是嫁人,还是考取功名,都一样无聊。而人生最快乐的一日大抵便只在死前的那一日。将死之时,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觉得这样有意思,只因知道,明天再也不会继续。
他们未曾互通情谊,他们不是夫妻,所以,一生都是那一墙之隔。她想起自己还没有失去声音,还在太液池奔驰的时候,每一日问云琅的问题。
云琅,这件周代的爵你觉得如何?是假的吗?
是的,殿下。
云琅,你觉得那只猫生得怎么样?我瞧着胖了些。
是的,殿下。
云琅,你说,这百国之中,我可是最美的姑娘?
是的,殿下。
云琅,你喜欢我吗?
不,殿下。
君心何坚决,到死无两意。
云琅入殓时,听说怀中只有一本磨破了的《孙子兵法》,这是他临终叮嘱。不必依山河而居,不必厚待云氏,不必享宗庙配祀,只要此书陪伴便可。
陛下悲痛万分,曾经翻过那本《孙子兵法》,上面密密麻麻,全是些蝇头小字,甚是潦草,似是每日赶写。无人辨认出那些字究竟写的什么,只剩下卷尾一段空白处,字迹勉强瞧得出。
那只是一句没头没尾的话。
“有怪踩月而来,美如秋水,清如山河,生呆若木鸡,爱而不能忍,甚倾之。”
爱到何处,已不能忍受咫尺之距。
甚倾之。
生甚倾之。
忍冬一直在想,她这辈子究竟为何来到这等红尘浊世,前半生荣华富贵,后半生形同鬼魅,这样的起伏不定,生命中还有什么是恒常的。后来细细思量,她的来与去,似乎一直在持续一件事,那便是,和时间赛跑。
和这一生的时间赛跑,还能喜欢他多久?
她垂垂老矣,经常昏昏入睡,那一日,再次醒来时,才发现,一切不过是一个赌局。
她赢了,变回了那个痨病鬼模样的奚山君。转身时,一袭白衣蓝袖,芝兰玉树的扶苏,倚着不知从何处跑来的梅花鹿,正坐在橘树下读书。
他抬起了眼,淡淡笑道:“你回来了,好险。”
好险,没有输。
奉娘欺瞒了些事实,那个六十年前,只是天尊造的幻境,并非真正的六十年前。没有人改变得了过去,更何况真正的云琅是仙体,一举一动关碍苍生,诸仙自有分寸,不愿打扰。奚山君以阐教门徒之身,代奉娘做了回冤大头,奉娘却颇不厚道,未说出天君的最后一道意旨。
哪派门徒若是输了,便永远留在幻境之中。
奚山君有些惊讶,“那上了云琅身的是道德门下的哪位高徒?我临行前,特意把对前生心上人的爱意保留在青城身上,让她对云琅一往情深至斯。云琅六十五岁寿终,之后如何了?”
奚山君笃定,只有真情,才能换取爱意。
奉娘笑了,“山君虽赢了,可云琅至死也未承认喜欢过你,故而并不算输,你不必为他担心。他费尽全力,设了一个双赢的局,实乃我两教之幸。”
奚山君眉头微蹙,问道:“是哪位仙人如此仁厚,对我这样关照?”
奉娘苦笑道:“天君突下旨意择的人,只知是个十分聪慧仁厚的公子,带着记忆进入赌局,除此之外,奴也一概不知晓内情。这四十九日心中十分忐忑,总怕把你害了。”
奚山君面上笑道:“我拿着对前世心上人的欢喜对陌生人,不曾动摇半分道心,又如何能输?陛下过虑了。”
奉娘斟酌良久,才掏出一面镜道:“这面镜是灵宝天尊赐下,若我方局势危急,便会显现红光。这四十九日,可一直是红光啊,山君,故而我这样担心。莫非,误打误撞,奉旨入了幻境的便是山君前世的心上人?”
奚山君不动声色,似笑非笑地伸出手,“陛下马上就要飞升,我这等微末小人尽了全力,只为讨生活,还顾及什么前世的心上人呢?只请陛下把你珍藏的那几套人皮赏与我,我那小夫君马上要出山念书,不置办几个身份怕被人生吞了呢。”

第七章 大昭卷·三公
三公者,素来两相一将。此余与诸君皆无异议。然则将星可为女子耶?孝武朝曾有例,女子一时掌三军。余与晋阳令泽辩,泽曰一时之计,终成将星者乃武忠公芸也。芸逝,天子泣于堂,三日不朝,由此可见一斑。余笑言,女将纳后宫,安得复提。泽不以为然,道皆妄言,武天子与女无私情。泽素慕武朝,自与吾唇枪舌剑,然则,史辙早消,余与友不过野话一二,窥探圣朝事罢了,岂有定论耶?
—《野趣·说史篇》
十年前,平王找了相士算平境大运,那相士据说是前朝国师褚上人之子,文王卜卦极准,敲一敲龟壳,便知乾坤。平王此人一生,便应了他的封号“平”,幼年不出彩地在王子堆里混着长大,封王的时候默默混在哥哥们身后,谁当天子都没他什么事儿,待到大婚,又娶了个不起眼的王妃,不出两年,安安稳稳地得了个儿子,虽然这个儿子生来瘦弱,太后太妃们看一眼便撂到脑后了,但平王还挺满意,至少是个男孩儿。而平王世子渐渐长大,也同平王幼年时一样,混在一众秀美钟灵的王子中间,又开始了平淡无奇的一生。
相士晃晃龟壳,睁开一双晶亮的小眼睛,笑着说:“卦象好啊。”平王眼睛都亮了。如何好?莫非他有朝一日能成诸位王兄里最有钱、最受百姓喜爱如穆王一样的大贤王?莫非他哥哥的儿子一朝死完后他儿子有朝一日顺位继承当上皇帝,而他临老当个皇帝爹?莫非全天下的土地,有一半在某一年寸草不生,他哥哥一怒之下道,全给了平王吧?!平王想入非非,心肝直跳,问道:“怎么个好法?”
相士哈哈笑,“王爷大福,有生之年,平境都如今日一般太平。”
平王瞬间两眼发花,挥挥手,蔫了起来。那相士却捻着山羊胡,不肯走,迟疑道:“不过,大运之中倒有个小小的劫,不知当讲不当讲…”
平王兴味索然,打着哈欠道:“先生但讲无妨。横竖不过哪年又发了水,封地粮食又不够了…”
相士断然打断他的话道:“并非如此简单。依照卦象,平境倒像是要出女祸。”
“怎么个女祸?”平王眼睛亮了,生活已然如此索然,若是有个美貌的妲己、褒姒挠去他的心肝倒也不枉此生。
“似乎,似乎…若无意外,贵宝地应是要出两个王妃,一个…祸国殃民的皇后了。”
平境共分三郡,东郡、澄江和金乌。东郡为边境重兵把守之地,澄江以大昭第一淡水澄江为名,而金乌取名,则是因钦天监手册记载,此地为日头最圆最大,观日景最美之处,后才以“金乌”命名。
金乌与澄水接境,泛舟观日一向是文人骚客最喜好的,故而金乌一向人群熙攘。高谈阔论、儒帽风流的是逛茶馆、妓楼的书生,沿街叫卖、粗衣油腔的是商户,缓缓悠哉、依柳而行的是马车中的公子闺秀,一身皂衣、呼来喝去的是衙吏,观形容,一切皆一目了然,泾渭分明。只是最近一二年却来了一伙看不出道道的家伙,均是黑衣束发,手捧船只,行街叫嚷,似做买卖,句句“唯吾大道,素行封谨。耻有遗漏,但凭随心。无有穷富,无有名利。如梦虚妄,皆可变当”。如有人好奇上前,那些人手中捧着的极小极精致的船只便发出耀眼的金光,纤毫毕现的小小十六金窗扇扇璀璨摄人。
听说有富人嫌生活无趣,卖梦入金窗,说要换取人生至乐,三日后出来,便丧了斗志,不到一月,把万贯家财抛得干干净净,离家出走,不知去了何处。
又有贫穷书生,自小算命相士皆说是大贵之相,却命途多坎,考了十五次秀才仍未中,他素来爱说娶妻当娶郑光华,做官当为商李丞。商鞅、李斯均是先朝赫赫有名的丞相,而郑光华则是当今贵妃郑氏堂妹,小小年纪便艳名远播,书生听闻可卖梦,便把此梦卖了,入了第八扇金窗,换取衣食无忧。待他出来,果真不出半年,他便意外得了良田千顷,锦衣高楼,衣食无忧起来。只是秀才依旧不中,郑光华也在年后堂兄郑祁封侯,郑氏权力达到巅峰时许配给了二皇子。书生热衷算命,固执地认定自己当日入了金窗,棋高一着,复找相士算命,相士却叹息良久,并不言语,只是摇摇头。
自富人走了,书生阔了,那些黑衣人手中的小小金船益发显得神秘起来。富贵人沉吟逡巡,不敢进,却又忍不住诱惑,穷人个个趋之若鹜。不多时,金乌、澄江两境一夕巨富、一夕卖妻倒皆变得不甚稀奇了。有好事的贼趁夜偷到过一只船,映着月光还没瞧出个细致明白,那金船便自己燃了,半晌,只留下余烬。
平王也听闻此事,与王妃嘀咕几句邪术之类,便无下文了。他素来是个懒王,加之因算运道灰了心,封地的政事多半交给了世子成玖,自个儿游山玩水逍遥自在,自是不管谁富了,谁又穷了。富户纳税,穷汉接济,税银不曾少,粮仓不曾多,也就罢了。
平王世子更是个懒人,便更不理了。只是与他一起赌钱逛楚馆的几家纨绔公子不到半年却因此换了几茬,着实让人窝火。
“报!报…世子,司徒公子来不了了,司徒老爷换了梦,莫名其妙把所有的铺子卖给旁人,带着公子走了。”小太监擦了擦满头的汗。
成玖微笑着轻摇山河扇,捏着的酒杯却瞬间碎了。环顾四周,寂寥无一人。
东郡边将章将军有一女,闺名咸之,芳龄十五,素来传闻美貌仙姿,见过的人无不愣神震惊,飘了手帕、摔了扇的算是正常反应。金乌太守之女,小书呆恒春七八岁时曾见过章咸之一面,满口念着:“金屋可藏卿,芳草可饰卿,朱唇不必点,蒹葭何须念。凤鸣到殷商,鸾鸟双周旋,心惊宜慢跳,寒冬似春暖。复有万古念,丹心竟又迟,一日忽闻说,此为…章咸之。”魂不守舍地回到自个儿家中,嘟囔着便迷糊地发了热,辗转许久仍不好,有老人说怕是丢了魂,果真,竟抓了魂才好。自此,章咸之美名更是传开了。
便是这样的章咸之,及笄之年,将军府的门槛显见得换了几十个,平王也含蓄地表达了要结两姓之好的美好意愿,可是将军却始终缄默不肯。有得不到美人的世家子私下含恨道:“这美人难道心这样野,还真想去做个皇后吗?”
章咸之听闻,回道:“有何不可?才貌如斯,吾自己尚不忍糟蹋,又岂能便宜尔等庸俗无能之辈?咸之不止能做皇后,还可做元后。此生若非元后,必镇守边关,报国为民。”
此语,不可谓不狂妄。平王听闻此言,想起先前相士的话,复又想起太子人品,倒也觉得是有几分实在的天作之合,便作罢了。只是章咸之美貌、才名、霸气刚刚传到陛下耳朵里,太子却薨了。如此一来,章咸之反倒益发嫁不出去了。
可她不大担心,章将军亦不大担心,父女俩安心守在东郡,翘首等着以文立国的东佾哪一日想不开拼了老命,空有一身好武艺的父女俩便好抛头颅,洒热血,誓死报国了。
故而,章咸之那番话的最终解释,其实应是:我想当大昭第一个女将军。
只是,东佾还没来得及想不开,章咸之反倒先想不开了。
她做了一个梦,梦境十分真实。
梦中的她途中遇到一个快饿死的书生,给了那书生一块饼,转眼书生却成了权倾朝野的右相。当朝本来已逝的太子诡异地未死,到她家来提亲,她见他一眼,魂飞魄散,几千万只白鸽齐齐从胸怀中散出,转眼,自己已经站在中宫殿中,昔日忍辱的太子成了天子。
皇帝陛下表面对她温和甜蜜,十年专宠,心中却冷淡无情,想要的只有父亲手中的一道阴兵令符。恰逢东佾出兵大昭,父亲被任命为元帅,与东佾殊死抵抗,右相大人却弹劾父亲通敌卖国,意图谋反。皇帝陛下毫不留情,下令满门抄斩。父亲血溅白旗,她亲眼看着,尖叫出声,昏死过去。醒来时,她已经身在冷宫,寒气逼人。
再过十年,一个从未见过的小太监却不知从何处拿出令牌,让她乔装成宫女,出了宫。她刚走到城门,丧钟却响起,原来是右相大人病逝了。
小太监说:“右相大人当年,只能保您一人。如今,也只能保您一人。”
她道他为了一饭之恩,小太监却说,当年去提亲的,除了太子,还有右相。
转眼,皇帝陛下却已追到,居高临下,握着柄剑,抵在她的颈上。他问她令符在何处,章咸之泪如泉涌,心中五味杂陈,“您究竟曾经喜欢过我吗?”
如若他曾喜欢过她,为了江山稳固,战功彪炳的父亲或许依她看来偶尔显得盛气凌人;可是,如若他只是口蜜腹剑,虚与委蛇,那她的父亲凭什么要忍受搭上满府六十三条人命的噩运?
“不曾。一分一毫一刻一时都不曾。”皇帝陛下看着她,冷道,“既然不肯说,那就把这个秘密变成没有秘密。”
鸳鸯共连理,结发为夫妻。
她想说,令符我早已给了你,可是,那剑尖渐渐穿透她的心脏,一切又归于沉寂。她躺在虚茫一片的黑暗中,痛入骨髓,蜷缩成小小干瘪的一团,远处走来一个黄衣少女,看不清模样,却讽刺她道:“这回,你可瞧清楚了?章咸之,你记住,他不喜欢你,一分一毫一刻一时也不曾喜欢过你。咸之,我将能借之物都借与你,你可能瞧得清晰?”
章咸之呼痛,却忽然睁开了眼,满脸汗泪。她茫然看着闺阁之景,却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只是痛得哭都哭不出,握紧手,手背上的青筋暴了出来,转身,金架上的鹦鹉却摇头晃脑地念着恒春的诗:“一日忽闻说,此为…章咸之。”
大丫鬟跑来,莺声燕语,软玉温香,“娘子,有白衣少年来求亲,称自己为孤。”
又有三两不成器的小丫头嬉笑低语:“门外有个书生,中了暑,倒在了我们家前。”
时间:齐明十一年六月初六丑时一刻。
地点:赤水源头襄河一座破船坞上。
人物:四个沉睡书生,一个渔夫,外带一个丑布偶。
事件:黑稠不见五指的河水中,有一样东西正在悄无声息地往上爬。爬着爬着,眼珠子掉了,爬着爬着,半截胳膊甩开了。它爬呀爬,爬呀爬,终于爬到了船头,巍巍颤颤地站了起来,不小心被木槛绊了一跤,一个趔趄,胳膊又甩掉半只。腥臭味瞬间弥漫了整个船坞,书生们靠着书篓睡得很熟,此起彼伏地交换空气,懵然无知,有一个似乎还做了美梦,笑得脸都起了褶子。那东西摸黑拾到了眼睛和胳膊,又安了回去,而后使劲吸了一口气,它似乎闻到了好闻的气息,缓缓而僵硬地扭了扭脑袋,正对着月光的,是一张腐烂了一半的脸庞。这是一只水鬼,俨然上岸来拉人了。它躬下了身子,凑到一个眉目平凡的书生胸前,狠狠愉悦地吸了口气,悄无声息地咧开了腥臭乌黑的大嘴,哈喇子瞬间滴在了少年的布衣之上。那少年歪在一侧,依旧没有发现,千钧一发之际,只见说时迟那时快,他背后靠着的几乎变形的书篓里却腾地蹦出来一个小东西,双手叉腰,气焰嚣张,前空翻,后空翻,鲤鱼打挺连环踢。
水鬼看愣了。小东西却瞬间抓住了水鬼脸上的一块烂肉,打了个提溜,一个猛扑,水鬼未料到它有这样的气力,一个趔趄,扑通倒回了水里。
一声巨响,这群差点做了水鬼的书生们终于有了些微知觉。年轻的船夫匆忙跑了进来,一一推醒众人,道:“了不得,公子们,快醒醒,水魑来抓替身了。”
“啥?啥玩意儿?”船坞中间,唯一一个华服少年跳了起来,歇斯底里地尖叫,“船家,你老母!不是说这条河最太平?!”
与他相邻的另一个满身补丁的贫衣少年擦了擦口水,温和道:“怎见得就是水魑呢?水魑又是谁取的名,可是俗称的水鬼?我只听见了咕咚声,若是取名,也该叫‘咕咚’才是啊。再者,你这样惊慌失措地来了,不分青红皂白就说是水鬼,难不成这水鬼是船家养的?不然怎的它一来你就知晓了?”
船家快哭了。他又去摇靠在船头的一身黑衣的书生,可是书生却迟迟不醒。他哆哆嗦嗦地伸出了手,这人却全无鼻息。船家三魂没了七魄,号丧道:“了不得了,这小公子果真被水魑勾了魂,如今船上死了人,可怎生是好?”
船尾一直靠着书篓的扶苏迷迷糊糊地伸手到背后篓中摸了一阵,却瞬间坐起了身,脑子空白了一瞬,努力忍住一丝欢喜,没有表情地瞪着船夫道:“了不得了,我媳妇呢?谁偷了我的人?船家你偷人了!”
船家声泪俱下。
船头,没了呼吸的黑衣少年脚下的水面却缓缓浮现出一个一身麻衣,梳着东倒西歪的包子头的布偶。
本已在睡梦中悄无声息死了的黑衣书生闭着目,却伸出了苍白嶙峋的手,伸入了冰冷的水中。
许久,黑衣书生睁开了眼,仿似久病的阴冷面庞上挂了一丝不显的讽刺,食指与中指捏起一个湿漉漉的丑娃娃,虚弱地问道:“谁家的丑妇人不要了?莫要脏了一池水。”
事件结果:扶苏莫名其妙多了三个结义兄弟,一个姓章,一个姓黄,一个姓嬴。
姓章的是个姑娘假扮的,生得千万般美貌,瓢子却跟成芸一样,粗鲁暴躁,一手推倒一个成年壮汉,大家都看出她是个女的,却老实地闭了嘴。
姓黄的是个啰唆得没了边儿的少年,心眼多得像蜂窝,有些被害妄想症。任何一件事让他去想,他总能得出两种结论:一是除了他的旁人都是坏人,二是所有人活着的主要目的就是陷害他。虽动不动就爱脸红,但请相信,这只是天生的,与脸皮厚薄无关。
至于姓嬴的则是一身黑色长袍,连儒帽也是黑的,随身背着药炉,整天阴森森病恹恹地靠在船头,一副下一刻就要病死的模样,对谁都没好脸,与扶苏的没有表情虽无限近似实则大不相同,扶苏的没难度,这个难度大。
总结起来,章小公子是别人都不如他,黄小公子是别人又欠了他,嬴小公子是别人别靠近他,扶苏,扶苏则是别人别…发现他。
齐明十一年的六月初六,公子扶苏觉得这一天是他自从认识了丑妖怪奚山君之后的那些穷日子中,最别致的一天。
特异美貌的章公子挺爱拍人肩,似乎是种与人见礼的方式。大半夜遭了水鬼之后,烛光荡漾中,这个诡异的少年从船头拍到了船尾,从左肩拍到了右膀。拍黄公子的时候,他先是不敢置信,再万种惊喜,拍嬴晏的时候,他一头雾水外加肃然起敬,拍扶苏的时候,他本来心不在焉,谁知拍完左肩,章小爷的脸比上好的绢纸都白,再拍右肩,踉跄了好几步,勉强稳住脚步,挂了个极勉强的笑脸道:“弟闻听各位公子皆欲往昌泓山求学,既然有缘聚于此处,日后又是同窗,不如以天地为敬,结为异姓兄弟吧。”
来了,来了,终于来了。
另外三个少年都在心底叹了一口气。他们基本可以确定眼前的美貌公子是个女人了,而且基本确认,自己可能被讹上了。
不怪少年们这么想。最近六十年来,不知从哪位姑娘带出的风气,女扮男装上学还是挺流行的,爹娘送去的还都是一等的书院,就指着姑娘们自个儿争气,挑出个金龟婿来,把户籍迁到大国去。
为什么?因为诸侯国太多了。什么?诸侯国多又怎么了?昭天子虽不欢喜,但各国诸侯皆私下有令,除士人外,国与国不通婚。也就是说,在户籍制度森严,各国地盘又太小的情况下,这就好比一个窝里的老鼠只能自行婚配,就算母的富余了,一公多母,也绝对不能便宜别家的公老鼠。
于是,凭什么呀,好不容易生了个如花似玉的姑娘,不去配别国英俊富强的男儿郎,还要配隔壁邻居抠脚的大汉吗?所以,家中生了姑娘的,但凡爹娘家族有一点资本,也要把姑娘推到大国书院去,不为别的,就为挑个大国的士人女婿,日后高中了,好提携家族,摆脱贱籍。既然国君不仁,做了初一,那就休怪庶民做这十五了。
大昭建国三百余年,如今民风已十分彪悍。各国互相封闭,除了边界走商,使者互访,民间极少互通信息,姑娘们也就不大顾忌什么名声了,就算在外面闹个不好看,可回自个儿家,关了门,照样过得有滋有味。
规矩,那是给贵族女子守的。庶民女子要想改命,除了卖梦,只有嫁人这一途径了。
这些日子,家中有预备出仕的少年郎的贵族家庭都闻书院色变,有些古板的,情愿孩子在家中自读,也不肯让他们出去,被几个不知所谓的庶民贱货移了性情。姑娘们女扮男装的手段登峰造极,有些书院严格测验了,也不免漏了几尾鱼。
而少年们之所以判断眼前的美貌儿郎是女子,是因为,据说女扮男装的姑娘们,酷爱与人结拜。
这不,他们只是坐个船,躲个雨,就已经被她瞄上,非说有缘,非要结拜。
扶苏并未出声,不动声色地等着,可是那三人都是来回地试探发招,留给少年的也就是一个后脑勺。扶苏扭头,清水中荡漾的是一张平凡木讷的面庞,霎时间觉得,自己大概是自作多情了。
扶苏用了奉娘给的人皮,换了个脸和名字,如今叫姬谷。这张脸不好看也不精明,反倒显得有些粗糙,那些眼高于顶的姑娘是瞧不上的。这姑娘说要与自己结拜也许只是捎带,只为了让场面看起来更圆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