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流水一下就站了起来,然而于羡比他更快,已经起身去查看情况了。
于羡弯腰掰开二愣子的下颌看了看,又试了一下气息,摇头道:“毒发死了。”
二愣子身上是带着毒的,谁下的?
整个刑堂都安静了。
阮尽欢伸手想要从茶几上端茶,却摸了个空,他忘记自己才刚刚把茶碗摔出去了。
薛忘音把他的茶盏推了过来,他接过,淡淡说:“死了就死了吧。”
所有人看着阮尽欢。
阮尽欢端着茶碗,慢慢地揭了盖子拂去茶沫,喝了一小口。
薛忘音看着他的动作,已不似方才那样笨拙别扭,十分自然。
阮尽欢笑了一下,“刻意去模仿的时候是‘画虎不成反类犬’,不想着的时候却自然而然、水到渠成了。”
二愣子死了,谁也想不到事情会这样发展,自然也就没办法再审下去了。
雁流水挥了挥手,“抬下去埋在坟场吧。”
他站起来,就要走出去,只是在经过二愣子身边的时候低头看了一眼,忽然叹了一口气,道:“不过不必刻牌子写名字了。”
作者有话要说:好久没有体会过这么爽的感觉了……我爱更新我爱码字我爱小说我爱大家!老衲是好人,这是老衲刚刚开张的寺庙,欢迎来烧香……
☆、第十章 坑爹的绝对悖论
风波过后,财神寨重新平静下来,除了后山那一片新坟,似乎什么也没有改变。
阮尽欢的生活又回归了那种要死不活的状态。
日上三竿起来,站在飞来石上拉薛忘音的袖子擦脸,跟这只很洁癖的江洋大盗谈谈身为山贼应该具备的素养;早饭是不必吃的,但是午饭时候阮尽欢必定是第一个到饭堂的,偶尔吐槽吐槽大师傅的手艺又退步了,在饭桌上坚决地打破“食不言寝不语”的优良传统,跟于羡拌拌嘴,顺带讽刺一下当天颜沉沙穿的衣服,当然啦,还要好好儿巴结巴结雁大当家;在寨子里晃荡的时候就跟山贼们插科打诨,讲讲带颜色的小笑话,要不就突然来个冷笑话,看着众山贼冻死在当场,阮尽欢才会仰天狂笑三声昂首挺胸大踏步离开……
这就是阮尽欢的生活,普普通通却有滋有味。
但是于羡观察了阮尽欢好些天,发现阮尽欢的确不是那么简单。
因为每天总有那么几个时辰,阮尽欢不在寨子里。
他来山上这么多天,也算跟山贼们混熟了,逐渐地,他也能知道山寨里的一些秘闻。
比如夏天的时候,别人房里总是有很多蚊虫,但是唯独雁流水的屋子里清清静静;比如薛忘音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出来晾衣服,据说他洗得最仔细的地方就是自己的袖子;比如颜沉沙每个月都会到后山某个地方去坐一个晚上,第二天回来就已经喝得烂醉;比如阮尽欢总是神神秘秘去后山跟雷神幽会……
这一些秘闻中,关于阮尽欢的是最多的。
他这才知道,原来财神寨的山贼们已经搜集了关于阮尽欢的一些定理,比如“阮扒皮的微笑,阎王爷的传召”“阮四当家不贪财,三腿蛤蟆掉下来”“阮哥眼神朦胧,不是起雨就是起风”“翻天牛逼你莫装,隔夜欢爷爬你墙”“樱桃扣肉,欢爷独享”……
做人做到阮尽欢这个地步,的确让人不得不佩服。
于羡一边想一边往后山走,几个当家的没事儿都喜欢往后山钻,因为前山到处都是山贼,当家的去了他们会很不自在,后山风景秀美,的确很适合散心。
走过那梨花树下,于羡伸手接住几瓣落花,粉白的花瓣像是美人粉白的脸颊,这梨花开得早,也落得早。
他不是什么伤春悲秋之人,只是大抵读过几句诗的人在这个时候都会感慨春去留不得而已。
对于羡来说,这可能是很特殊的一个春天。
葱茏的树木开始遮天蔽日,走过那块飞来石,往下一望,苍翠的树木被云雾掩埋,只露出隐隐约约的轮廓,万里晴透的天空让人的心胸都为之开阔起来。
后山那条清河溪蜿蜒着流下去,清澈的水潺潺地响。
阮尽欢领着十来个小孩子坐在溪边的草地上,他把这叫做“户外活动”,颜沉沙抄着手坐在一边的大石头上,只是注视着他们,不说一句话。
阮尽欢跟颜沉沙是山寨里的孩子们的两位先生,当然了,论人气颜沉沙是拍马也赶不上阮尽欢的。
小孩子都爱逗逗趣,阮尽欢这种搞笑的性格自然是最适合的了。
“小扣子,你说句假话来我听听?”阮尽欢眼珠子骨碌碌一转,一个好主意就冒了出来。
小扣子坐在草地上,表情很是茫然,“说什么?”
“就是叫你说谎啊。”阮扒皮眯着眼笑得别提多贼了,颜沉沙要想跟他斗,还差得远呢。
“可是颜先生说过我们不能撒谎的。”小扣子皱着眉,悄悄瞥了一眼坐在一边表情平静的颜沉沙,“这样不好吧?”
“没关系,只是说来试试,你以后又不真的撒谎。”教育果然要从娃娃抓起啊——阮尽欢刷刷两把眼刀就给颜沉沙扎了过去,尼玛的有谁这样教山贼的?这样教出来的孩子真的是山贼么?
颜沉沙视而不见。
小山贼们都用很期待的眼光看着小扣子。
小扣子抓耳挠腮、苦思冥想,终于说了一句话,“昨天我吃了三只鸡腿。”
“假的!”立刻就有一个小山贼跳起来,“小扣子你太弱啦,连谎都撒不好!”
小扣子翻白眼,哼,懒得跟他们计较,颜先生说了,不会说谎的孩子才是好孩子。
“冬瓜,那你来说。”阮尽欢眼前一亮,似乎有可造之材啊……
冬瓜是个白白胖胖的小子,跟小扣子差不多大的年纪,“阮先生是个大好人!“
……
“噗……”一直在旁边装深沉的颜沉沙立刻就笑了,捂着自己的肚子连腰都直不起来,“哈哈哈哈,冬瓜你说的这绝对是真话,真话,大真话啊……”
阮尽欢脸都绿了,这叫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啊!
他阮尽欢是个大好人么……其实他三观还是很正的……
看着笑得形象全无的颜沉沙,阮尽欢那四白眼立刻就上来了,“颜三当家……笑得、很——欢快嘛……”
“咳咳……”还不容易止住了笑,颜沉沙手指扣着身下的大石头,一派悠然模样,“因为有阮四当家的存在,所以咱们财神寨一直很欢快……”
该死的颜沉沙!不黑死你丫的哥就把阮扒皮三个字倒着写!
阮尽欢忽然很腼腆地笑了一下,颜沉沙浑身一阵恶寒,他眼光一晃,瞥见站在山上的于羡,心想要死一起死,于是喊道:“于五当家也来了啊?”
于羡没有想到颜沉沙会主动招呼自己,倒有些受宠若惊,看了一眼阮尽欢,他还是慢慢地走下去了。
“颜三当家,阮四当家。”
所有的人都看着于羡,这个眉清目秀气度翩然的男子,小孩子都是视觉动物,以前总是远远地看着也不知道于羡原来是这样好看,“五当家好!”
“五当家好!”
“……”
阮尽欢耸了耸肩,“来得正好,我这里有一句话,如果你们判断不出真假,那就是我赢了,你们都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颜沉沙立刻就知道有诈,这阮扒皮从来不打没把握的赌,“我跟于五当家就不参加了吧,毕竟你是在教小孩子。”
“你不敢?”阮尽欢妖娆地一挑眉,眼神飞向于羡,“你呢?”
于羡心里觉得好笑,阮尽欢这家伙,小命还握在自己手上呢,就算答应他几个条件又能怎样?于是于羡笑道:“阮四当家既有邀,自然不敢不从。”
阮尽欢心里透亮透亮的,他早就知道于羡肯定会答应,所以才问他。“颜三当家,你看,五当家都参加了,你不参加怕是不好吧?”
一个头,两个大。
颜沉沙真有种崩溃的冲动,他这次肯定被阮尽欢圈死了!认命吧!
“……阮四当家你说得真对,那就请吧……”
看着眉飞色舞的阮尽欢,小扣子有些担心地看了颜沉沙一眼,颜沉沙顿时郁结,连小孩子都觉得他斗不过阮尽欢!太丢脸了……
“听好了,下面我说的这句话,你们需要判断真假,这句话是——”阮尽欢拉长了声音,“我这个人从来不说真话。”
“真话!”这回是海米一下站了起来,长得黑黑瘦瘦地,像只小猴子,他激动得直打抖,“阮先生你也不会撒谎!”
小山贼们都拍着手欢呼,阮尽欢满口假话已经是财神寨出了名的,这家伙十句话有九句都是假的,剩下的那句你还要掰一半扔茅坑里去!哈哈,聪明一世,糊涂一时,阮扒皮这下倒了!
然而于羡跟颜沉沙却皱起了眉头,一想明白之后都在心底暗骂了一声,阮扒皮这厮真是不要脸,好贱的一句话!
阮尽欢露出自己漂亮的八颗牙齿,笑得很猥琐,“海米你说我说的是真话对吧?”
海米严肃着一张小脸狠命地点头。
“那么——我这个人从来不说真话——这句话也是真的了?”阮尽欢的尾巴都翘起来了……
颜沉沙无力抚额,阮扒皮,你现原形了……
海米浑然不知前面有个大坑在等自己,还是傻兮兮地点头,“真的啊。”
“好,我这个人从来不说真话是真的,那我刚刚说的那句话是不是真的呢?”哈哈,敢跟哥斗,哥的智慧跨越五千年,前无古人恐怕也后无来者了,你们这群原始人不输哥就不用混了!
海米觉得自己脑子不够用了,“真的……不对,你从来不说真话,那就是假的!”
阮尽欢摊开手,“假的?这就更说不通了啊,我说的本来就是假话,所以我这一句话的确是真的啊。”
“……”
所有的小山贼们面面相觑,齐声问道:“那这句话到底是真是假啊?”
“要是有答案就不会用来考你们了。”阮尽欢一摸鼻子,很是光棍。
这是很有名的一个悖论,据说至今还没人能够给出正确的答案,当然了,阮尽欢觉得这玩意儿纯粹就是坑爹,脑子有病的人才会去钻研这种闲的蛋疼的问题。
“还有的比如我现在在说谎,也都是这样的,以后遇到这种话你们可要先考虑清楚。”
颜沉沙知道自己又败了。这种稀奇古怪的问题阮尽欢到底是哪里想出来的啊?真是够折腾人的……
小鬼们蔫头蔫脑,唉,果然这个世界上还是没有人能够比得过阮扒皮啊!
“说谎是一门艺术,世界上最优秀的谎言是什么样的?不是完全让敌人相信,或者完全让他不相信,而是让他半信半疑,拿不准主意,这样你才能狠狠地折磨敌人达到你的目的。所以啊,要当一名四有五好新山贼就必须学会撒谎!”阮尽欢语气铿锵,下了这么一个结论。
十来个小鬼愕然,可是又觉得阮尽欢说得的确没错。
“好啦,今天的户外活动课就到这里为止,你们可以自由活动了!”
好家伙,一节课就只讲了一个撒谎的问题!
阮尽欢嘿嘿笑了一声,转过头朝颜沉沙微笑,啧啧,姓颜的,你怎么就栽在了我的手里啊,阮扒皮可真的要给你扒扒皮咯!
然而就在阮尽欢准备狮子大开口的时候,小扣子忽然仰着脸指着于羡说了一句:“别的山贼叔叔都很好奇,让我问阮先生一个问题。”
“啊?”阮尽欢心里一把金算盘扒拉得啪啪直响,压根儿还没反应过来。
“他们说你跟五当家肯定有一条腿,就是不知道哪个在上面。”小扣子根本不懂那些山贼们说的是什么,他转述的话自然是很有问题的,不过这完全不影响大意的理解!
阮尽欢跟于羡有一腿?!开什么玩笑啊!
阮尽欢正准备语重心长地教训一下小扣子,让他以后别出去胡说,哪里知道原本一声不吭的于羡忽然说了四个字:“我在上面。”
小扣子先是一愣,然后才反应过来这是他的回答,于是点了点头,“这样啊……”
然后小扣子就跑远了……
阮尽欢石化在原地。
颜沉沙瞳孔一缩,同于羡对视,“没有想到……于五当家还真是……”
“是阮四当家好这口儿,我就……”于羡似乎有些不好意思,然而那脸上的表情却淡定极了。
正在混乱之中的阮尽欢根本没有注意到于羡又黑了他一把,他只是忽然想起于羡给自己下毒的那个下午,他双腿颤颤从于羡屋子里出来,山贼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这才叫做有一腿啊!
颜沉沙冷笑了一声,“原来阮四当家真的好这口儿啊。”
说罢,拂袖而去。
阮扒皮的节操,忽然就跟深渊一样了。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这个悖论没那么夸张,有几个特殊的悖论只是假悖论,比如“我现在说的这句话是假的”,感兴趣的可以自己去百度,老衲这里讲可能会讲昏。一直觉得思考这些都是哲人干的事,当然,曾经老衲也哲人过……嗯,尊的,小学时候……哪个二逼货懂了记得默默接受我的膜拜……
☆、第十一章 秘密基地
“听说于五当家还有颜三当家和阮扒皮打赌输了……”
“哇,没搞错吧,阮扒皮这回肯定笑惨了……”
“没有啊,你们看——阮扒皮他家祖坟是不是被人挖了?脸色好臭……”
“嘿嘿,没有想到阮扒皮跟于五当家真的有那么一腿儿啊……而且——”
“喂喂!别说了!”一群正在交头接耳的山贼们立刻不说话了。
面无表情的阮尽欢就站在他们背后,也不知道站了多久了。他皮笑肉不笑,对着众山贼道:“其实我跟你们全家都有一腿儿。”
众山贼又是齐齐一个冷战,便看着阮尽欢满身煞气地往后山去了。
呜呼,哀哉!众山贼前途已无亮矣!
有一腿儿,有一腿儿,有那么一腿儿……
现在阮尽欢真是恨毒了这几个字,“于羡”这两个字简直是日日夜夜被他念叨,直如切齿拊心一般痛得他要抓狂。
他经过后山那片新坟,抬头看了一眼,又埋头看自己的手掌心。
一只碧绿的小玉瓶。
现在里面还装着两粒解毒丸。
要不是于羡现在还握着他的小命,阮尽欢现在就能冲进于羡的房间把他丫的抓起来丢进前山寒潭喂鱼去!
多想无益,还是去看看他的山洞吧。
财神寨所在的这一片山极高,远远望去可见山峰入云,后山则多松柏,可是在这儿却有一片极其特殊的区域。
在远处的的一角,草木颜色隐约枯黄,与别处不同,那就是阮尽欢的大本营所在了。
他快步向那边走去。
这一处是山的西北面,风从东南吹来爬过了前山再下沉就会增温,下沉的气流最剧的便在这一处,于是产生了地理上常说的“焚风效应”,所以这一片的草木才会呈现枯黄之势,而并非山贼们谣传的“煞气”——他们说阮扒皮一身煞气,经常在那个地方缩着,所以周围的草木都被他煞到了……这当然是无稽之谈了……
阮尽欢走在这一片隐隐带着枯黄的树林里,前方是一堆乱石,后面是一块儿山壁,山洞就在侧面,一点也不隐蔽,反正阮尽欢相信除了几个当家的没人敢来这里——他们已经被传言吓怕了。
阮尽欢把自己的秘密基地设在这里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干燥,毕竟他研究的某些东西实在是不能受潮。
明月峡那次真的是他侥幸,那已经是他不知什么时候放在那里玩儿的火药炸雷了,没有受潮真的是万幸,所以他对于羡说“财神寨”运气好也不是完全敷衍搪塞。这里是整片阴风十岭最干燥的地方了。
刚刚一走进山洞,熟悉的硫磺硝石的味道立刻围绕着他,让他一下就放松下来。
山洞很深,但是却并不缺光线,山腹中间向上是个天然的盆洞,像是宅院人家的天井,很是敞亮。
阮尽欢的东西都放在山洞洞壁上凿出的小暗格里。
曾身为一个即苦逼又伟大的理科生的阮尽欢和所有的雄性牲口一样热爱着武器和汽车,不过这个世界汽车是没法儿玩的,倒是热兵器他还能上上手,至于冷兵器?看官您看他这小身板儿能行么?
“炸药炸药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每隔一天来看你,把你捧在手心里……”
得意的阮尽欢像个君王一样巡视着自己的领地,左边一排全是炸药成品,右边全是原料,也不知这厮哪儿弄来的。
山腹天井的位置有一处圆台,阮尽欢取出宣纸,拿了支炭笔就开始演算起来。
他算着算着就停下来,忽然自嘲地一笑,可怜他这个大先生,现在竟然沦落到当山贼的地步,研究这些东西到底能够做什么?等着朝廷派兵来打他们的时候用来自杀吗?
雁流水可是很像能干出这种事情的人啊。
在外人看来好像天书的数字与字母一进入阮尽欢的眼里就显得格外亲切,本来他心里还有些小烦,可是算着算着就兴奋起来,一边算还一边喃喃自语:“让你跟我斗,跟我斗!有一腿儿,全家都有一腿儿!小样儿,欢爷不发威,你还真当我是你家养的小白狗欢欢啦?嘿嘿……等我哪天去……嘿嘿……炸死你!”
“炸死谁?”
“当然是于羡那个不男不女的小白脸啦!”
兴奋中的阮尽欢根本没有意识到刚刚发生了什么,等到他埋头又写下一个方程式的时候才突然反应过来,不对呀,尼玛的这山洞里除了他哪儿来的人啊?莫非终于出现山魈了?!
阮尽欢慢慢地扭过头来,于羡则勾着唇似笑非笑,双臂抱在身前,睨视着阮尽欢。
不男不女?小白脸?
可怜的阮扒皮直接一个后仰就要栽倒在地,于羡眼明手快一把扶住他的背部,“阮四当家刚刚不还说得很硬气吗?准备炸死我呢,真是好伤心,我们俩之间好歹还是有那么一腿儿的,你说是吧?”
是……是……是……是你个大头鬼啊!
阮尽欢那眼睛瞪得老大,“哥跟你是四条腿,要是一腿儿那就完了!”
哟,炸毛了?还四条腿呢!
于羡曼声道:“既然咱们之间关系匪浅,那刚刚谁说要炸死我来着?”
“你居心不良,我不炸死你上天也不会同意的。”阮尽欢很是深沉地来了这么一句,而且特别真诚地看着于羡,像是要劝他回头是岸。
这个时候于羡还扶着阮尽欢,阮尽欢坐在那石墩子上身子还在往后仰。听了阮尽欢的话,于羡终于深沉地把手一放——
阮尽欢还没来得及惊叫就已经仰面摔了个四脚朝天,惊叫顿时转为哀嚎。
“这是哪里又杀猪了吗?离过年还很早呢……”于羡站在一旁说着风凉话。
疼,疼到家了。
阮尽欢整个人都缩了起来,这人最怕疼,平时走路都小心翼翼生怕摔了,现在突然摔得这么惨,真是好不凄凉!
“于羡……你个王八蛋……”
于羡俯视着他,眼里带着一点探究,“这辈子还没人敢对我说这些话呢。说这话的人都死了……”
阮尽欢本来就疼得要死,好不容易揉着自己的后脑勺站起来了,正担心会不会摔笨呢,一听这话不知为什么寒毛都竖了起来。
于羡到底是什么人?
他顾不得疼痛,退开了一步,忌惮地看着于羡。
于羡却上前一步逼近了他,看似很温和地问了一句:“你知道雁流水是什么人吗?”
阮尽欢心中警铃大作,连忙摇头,“不知道。”
于羡的手很漂亮,像是从来没有做过粗活儿,一伸出来就能吸引人的眼球,让人移不开目光,然而这一双手却在这一瞬间掐住了阮尽欢的脖子。“你回答得太快了。很假。”
阮尽欢渐渐就呼吸不过来了,于羡的手是冷的,他的脸离他极近,这么多年来,这不是最危险的情况,却是阮尽欢觉得离死亡最近的情况,他毫不怀疑,于羡会对他下手。因为那一刻,于羡的眼眸里根本就是冰冷的一片!
他的脸开始涨红,咬着嘴唇不说话,只是恶狠狠地看着于羡。
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他捡回来于羡这个麻烦,注定了会引火烧身。
那种不祥的预感,早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埋在了阮尽欢的心底。
于羡很危险。
他早就警告过自己少去招惹他,可是他不甘心,聪明绝顶的阮尽欢竟然就这样被一个莫名其妙的人阴了,而且现在连小命都握在别人手上,他不憋屈?任是谁遭此横祸也会愤怒的吧?更何况他是阮尽欢!
“知道又怎样,不知道又怎样?你觉得就算我知道会告诉你吗?”豁出去了——惜命的阮尽欢能豁出去,可见是有多愤怒了。
然而于羡却不为所动,加重了手上的力道,阮尽欢不得不踮起脚尖来。
他不是第一次看着猎物在自己手中垂死的挣扎,可是在之前却不曾见到过这样的眼神,阮尽欢的眼睛里藏着很多东西,可是除了他自己谁也不会知道。
“你不用说,我也知道雁流水是谁的,甚至我还知道你是谁。你说你的人头值多少?”
“烂命一条,三个铜板。”阮尽欢冷笑。
于羡忽然就松了手,阮尽欢立刻就一滩烂泥似的倒在了地上,不停地喘着粗气。
于羡俯下身,狭长的凤眼暗光闪烁,那近乎完美的手捏着他的下颌,然后抬着他的脸左看右看,摇了摇头,“你的人头连三个铜板也值不了。”
只有活人才能卖钱,死了怎么还会有价值?
阮尽欢额上青筋冒起来,“那你的人头一定老值钱老值钱了。”
长这么漂亮死了还能做成人体标本,要不卖给闺中少妇以供怀春之用,也肯定让买家抢破头。
于羡哪里会知道阮扒皮此刻恶毒的想法?
他闻言只是摸了摸自己的脖颈,笑得跟阵春风似的,“你错了,世上还没人敢买我的头。”
自大自狂!现在哥我就想买你的头!可惜哥没有钱……阮尽欢抑郁了一下。
像是看穿了阮尽欢的想法,于羡放开他,拍了拍自己的手,“就是把我的人头送到你手上,你敢收吗?别忘了阳春三月。”
恨得牙痒,恨得牙痒,恨得牙痒!
阮尽欢迟早被这王八蛋给逼疯!
“阮尽欢,”于羡把手背到身后去,一头黑发披在身后,几缕垂到他额前,多了几分风流意态,更兼从容不迫的气度。现在很少有人这样喊阮尽欢,别人都喊他“阮四当家”“阮扒皮”或者是“阮先生”,“你的那些小伎俩对我没用,雁流水未必就不怀疑我,只是他现在还留着我必定是有他的打算,他有他的高明之处,至于你,相比雁流水还差得远。”
说罢,他似乎心情很好,转身施施然离开了,阮扒皮的黑脸,啧,也是难得一见啊。
阮尽欢坐在地上,脑子里那个迟到的念头才冒出来——于羡出现在这里干什么?
于羡说,他知道他是谁。
阮尽欢木然看了自己周围一眼,硫磺硝石的味道还充斥着他的嗅觉,可是他突然什么也不想再干了。
于羡,好心情的好杀手。
作者有话要说:焚风效应:山地背风坡,气流急剧下沉增温,干燥……╮(╯_╰)╭我勒个去啊,脑思维还陷在高考里,没救了……想必阮扒皮干哪行的你们心里都有数了……闲的蛋疼把自己的专栏图片恶搞了一下……也不知你们看不看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