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听雪 作者:十四阙
作者:清歌漫
【第一章 清晨访客】
阳奉阴违
雪后,初霁。
冬日特有的清冷阳光自云端射在窗檐下一排新结的冰凌上,光华璀璨。
窗内,一张檀木书案横摆,案上端砚、羊毫、素笺、松烟墨一应俱全,左侧立有一只尺许高的螭首古鼎,镂空的花纹里正吐出袅袅轻烟,氤氲了满室芬芳。
书案正中央,端端正正地摆着一本页面已发黄的古书。
一只手臂,懒洋洋地搁在古书旁边,窄窄的衣袖勾勒出匀称的手腕轮廓,袖口镶着一圈油光发亮的栗色兽毛,更衬得那手素白如玉。
那是一只女子的手,五指纤纤,骨肉均匀,修长莹润,每一片指甲都很饱满,并没有像时下流行的那样涂抹上蔻丹,却显出一种更漂亮更自然的粉红色。
此刻,它们正一下下地叩击着桌面,韧性十足的指甲与坚硬的桌面相触,发出百无聊赖的“哒哒”声。
不知道过了多久,敲打不息的手指忽然停止,紧握成拳,然后又松开,犹犹豫豫地、缓慢无比地朝那本古书移去,以拇指和食指小心翼翼地拈起扉页、展开、用镇纸压好。
一把清脆如铃的女声旋即响起:“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啊唔——”
抑扬顿挫、声情并茂的朗读只进行了两句,便被十分不雅的哈欠声所取代,而声音的主人却一点愧疚的意思也欠奉,刚打完哈欠就豪气干云地喊道:“好啦,今天的功课完成了!小小,给我换衣服,我要去骑马!”
“完、完成了?”
正在角落里擦拭着古筝的黄衫丫头闻言立刻滴溜溜地一转身,用见鬼般的眼神瞧着书案边那个伸着懒腰的人,吃吃地道:“可是三小姐,我连筝都还没擦完呢。”
“没事你擦它做什么,又没人弹。”
“因为这是大……二小姐心爱的东西嘛。”小小回答得理所当然。
“哈!二小姐?乍一听你这么喊,还真有点不习惯。”
“嗯,婢子也是呢。喊了十多年‘大公子’,忽然改口,怪别扭的……”
她们说的不是别人,正是京城万俟家的二小姐,万俟唯。
啧,谈起这名奇女子,真真令人又敬又爱。明明是弱质女流,却比男子还好强,为了不让万俟家族承传百年的“布衣神判”这一金字招牌因为大哥万俟兮的死而倒下,就女扮男装顶替万俟兮之名撑起振兴家族的重任,最终破了奇案、显了威名,并觅得一位品貌皆佳的夫婿……正因如此,尽管万俟唯性情冷漠,但府里的下人们对她却都是既敬又佩、既恭又爱。如今她远嫁边城,下人们想起她为这个家付出的种种,莫不在心里既为她找到了好归宿而高兴,又感到不舍。
而这其中,又以小小为最。
在她心中,万俟唯简直就是个神一般的存在,她崇拜她如同崇拜神祇,热爱她如同热爱光明。这种崇拜和热爱简单之极,纯粹就是源于弱者对强者的景仰和渴慕,然而却因着这份简单和纯粹,而愈加强烈。
偷偷地说,在小小的心里,那位已经出嫁了的二小姐万俟唯的地位,比她的正经主子——三小姐,还要重很多呢。
这不,一说起万俟唯,小小的声音也哽了,眼眶也红了,抚着古筝幽幽地道:“每次擦着这古筝,我就会觉得二小姐好像还没嫁去沈家,还在我们身边似的。”
“在我们身边一辈子做个老姑娘么?二姐出嫁是件好事,好得不能再好,我替她高兴都来不及,你们却整天哭丧个脸,何苦来?”桌边女子一边说着,一边转过头来。
澄澈的阳光下,她的脸呈现出几近透明的乳白,就像清晨缭绕花间的薄雾,楚楚动人的细致,我见犹怜的荏弱。而她的唇,便是盛放在迷雾中娇嫩的蔷薇花瓣,一如她所穿的那件色泽鲜红的翻鸿兽锦袍,明媚华丽到令人不能逼视。
苍白而又明艳,清丽而又妖娆,纤弱而又炽热,恍若冰与火的综合,矛盾而绝艳,正是万俟家的三小姐——万俟菀。
“真正的绝色,当她凝注着你,你会觉得每一口吸入肺叶的空气都是‘美丽’两个字。”
——天下公认对美人最有研究的颜小爵爷曾这样评价。
对此,他的兄长颜大爵爷另有补充:“如果她凝注着你的时候恰巧在微笑,那么你就不会感到空气很美丽了——因为空气不存在了,一点都不存在了。”
当然,以上评价都是有前提的。
这个前提就是:如果你不像小小这样,每天一睁眼就能看见这张脸,并非常清楚这张脸的主人是何等顽劣任性、玩世不恭和不学无术的话。
换言之,对小小来说,万俟菀的美是毫无作用的,她既不会觉得空气很“美丽”,也不会觉得呼吸不畅,她只觉得——不满。非常不满。
“三小姐!”小小很用力地瞪圆了她那并不算小的眼睛,嘟着嘴大声道,“三小姐这样说,难道是一点都不想念二小姐?虽然二姑爷的人品家世都属万中挑一,二小姐嫁给他会很快乐很幸福,可是我们的思念不应该因此而减少啊,就像不能因为再没有人去弹琴了,便任它放在那里落灰一样!”
“想她又怎样?想她,她就不会爱上那只死狐狸?就会不嫁给他了?”万俟菀也瞪起眼,瞪得比小小还大还圆,“至于这古筝,既没人弹了,根本就该扔掉!放在那儿占地方也就算了,弄脏了还得花气力去擦,真是浪费!”
她竖起一根手指,冲着小小晃了晃,总结道:“我万俟菀的原则就是——绝对不做无用功。”
“扔掉?”小小惊呼一声,“那怎么行!那是二小姐……”
“心爱的东西。”万俟菀懒洋洋地截口,“你已经说过一遍啦。”
语毕,把身子往铺着厚厚绒垫的座椅里一靠,半张脸都埋进衣领处那圈毛茸茸的兽毛中,只露出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斜乜着小小半晌,睫毛忽如蝶翼般一闪,扑哧笑道:“行了小小,再撅高点你的嘴就能挂油瓶啦。我说说罢了,打个比方而已,难道真把二姐的东西扔掉么?虽然……”
她骤然顿住,灵动无比的眸子里,仿佛有抹阴翳一闪即逝。
小小忍不住问:“虽然什么?”
虽然二姐也并不是真的那么喜欢这把古筝。
万俟菀不语,唇角却勾起一弯讥诮的弧度。
也许,喜欢还是喜欢的吧,但也没什么丢不下的,否则怎么不把它塞进嫁妆里带走呢?二姐她,早已把那古筝舍掉了,就像她舍掉了这一大家子。
舍掉了,就这样舍掉了……
早知如此,当初又何必那般辛苦那般艰难,使家族的声望在最不被看好的这一代达到了最鼎盛?如今倒好,留下累人至深的虚名,叫她去继承去延续,全不管她是否愿意。
那个“不”字,卡在喉咙里有多久了?从家中开始准备嫁妆,到二姐身披凤冠霞帔在喧嚣的锣鼓声中坐上花轿,足有三个月了吧,她一直很想大声喊出这声“不”,却终究没说出口。
不说,并非担心族人指责她视家族荣誉为无物——她确实没把那些虚名当作一回事;
不说,并非害怕众人讥笑她能力难与二姐比肩——她从不在意与己无干的人怎么说。
不说,只因她知道那些人永远也不会明白:是二姐舍弃这个家在先,而她,只是想和二姐一样,去过自己想过的生活而已。
可那些人是不会明白的,他们只会千方百计地劝说她、阻挠她,就像舍弃那把古筝的人明明是二姐,小小却以为是她要扔掉它,于是来埋怨她一样。
太麻烦了,说比不说更麻烦,而且结果都一样:没用!
——她绝对不做无用功。
所以,无所谓了,二姐已经嫁人,她不愿继承家业也已继承了,这是不可更改的事实。可继承是一回事,能否延续就得看能力了……她先天不足、后天失调,能力实在有限,这总不能怪她了吧?
嘿嘿,阳奉阴违,是谁发明这个词的?当真是天才,天才之极!
万俟菀唇角的笑意愈加懒散,施施然站起身伸了个懒腰,转身见小小仍一脸狐疑地瞧着自己,便道:“发什么愣啊?呆在屋子里闷死了,帮把我那件狐嵌箭衣找出来,我要去郊外骑马。”
“这……三小姐,你真的不再看一会书了吗?你只念了两句呢。”
“只念了两句!只?”万俟菀倒抽一口冷气,只差没问到小小的脸上去,“你以为两句很少啊?你知不知道那两句的意思有多深奥多难懂?我今天能把它们弄明白就算不错了!那个宋慈,闲得无聊的话就去睡觉好了,干嘛非要写什么见鬼的《洗冤集录》……”
“怎么了,三小姐?我听二小姐说过,这是本旷世奇作呢!二小姐说,世间没有天衣无缝的罪案,而在断案过程中,尸检则是最容易找到蛛丝马迹的一个环节。二小姐还说,这本《洗冤集录》详细记录了各种验尸方法,只要读熟了它,再狡猾的罪犯也难逃法网。三小姐,你莫怪婢子多嘴,咱们万俟家以专解奇难疑案闻名于世,如今二小姐嫁了,全靠你光大门楣了,你可千万要吃透这本书啊。”
“哇你没事吧?我一看见那些蒸骨啊洗颅啊验尸啊什么的就恶心,你还叫我吃透它?你干脆叫我从今往后都别吃饭得了……不行不行,我已经想吐了!赶快给我去找衣服,我要出去透透气,快点啊!”
真是个……心里只有自己的人呐。虽然很失望,小小却不敢再多言,转身刚行至门口,就见另外一名婢女来报:“三小姐,有客求见。”
万俟菀转眸,尚未答话,小小已先她一步做出反应——露出满脸的、毫不掩饰的惊惶。
原因无它,只因这里是万俟府,此刻又是清晨。
在万俟唯尚未出嫁时,会这么早登门造访的,只可能是两种人。
一:奉命来请万俟唯协助破案的衙役。
二:慕名而来有冤待雪的普通老百姓。
小小不知道今晨的这位访客属于哪一种,但她敢拿自己的脑袋担保,无论他属于哪一种,万俟菀势必会令他——
大失所望!
天外来仆
古往今来,自刑部高官以下,凡专职刑狱相关事务之人,大都被视为贱民,朝廷甚至明文规定:仵作之子,不许参加科考。其受轻贱程度,可见一斑。
但是,万俟家族显然是个例外。
说起来,万俟家族从事刑狱断案这一行当,始于万俟菀的曾祖父万俟若尘。
据家谱记载,万俟若尘天纵奇才、慧敏无双,九岁便博得京城第一才子之称。而他凭一己之力破获震惊京城的“午夜白莲案”时,也不过才十二岁。
从那以后,万俟家世代均以断案为业,至今已逾百年。
从威震京城到闻名天下,百年来万俟家的历代承嗣者从未让委托人失望过。
从王侯公卿到黎民百姓,世人无不知“万俟一出手,魑魅无处走”这句话。
因此,虽然万俟家从事的是世间最危险、最血腥,也是最受人轻贱的行当,却可以在权贵云集的京城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并且世世代代以诗礼传家,讲究的是衣必洁、食必精、行必端,至于居住之地,自然是处处都离不开一个字——
雅。
第二重院,正屋大堂。
正屋整体形似侧卧的“工”字,东西次间各接一卷棚抱厦,以细雕贺门相连,大堂在正中,极为深阔,当中摆一张紫檀八仙桌,桌上一尊祥瑞兽鼎正吐着缕缕青烟。朝外的一张长条几上,放着彩绣小屏风一架,左边置一块尺许高的玲珑英石,右边是一只青花古瓷美人瓶。
窗台边,放有两个高脚花架,两盆雀舌松青翠欲滴。与其对应的是大堂正面的一幅中堂,画的是竹兰双雅,用笔细劲,如纸上游丝,整幅画仅略施青绿,十分清新。两侧的对联是极工整的楷书——
怀若竹虚临江水,气同兰静在春风。
整个大堂的布置,清新高洁,雅韵天成,书卷气十足,就算是再放肆的人,到了这里恐怕也是连大气都不敢出的。
清晨的阳光穿过镂空窗格射进堂内,一束束透明的光柱在空气中悬浮着,悠悠然然,安安静静……
忽然,大堂北角两扇大开的窗外“刷”地蹿进一个身着红衣的人,直如一道着了火的闪电似的,不是万俟菀却是谁?
仿佛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她已冲到了紫檀八仙桌前,倏地收势驻足,衣袂带风地坐进桌边的椅子里,脸不红气不喘地一转下巴,又轻松又愉快地招呼道:“你好!”
她突如其来地从窗外蹿了进来,事先一点预兆都没有,是个人都会被吓一跳的,可那位端坐于下首客椅中的男子,却没有显出丝毫惊愕之色,甚至连手里的茶都没有泛起一丝涟漪,镇定地抬起头,轻轻地把茶杯放在一边,然后站起身。
他站立的姿势非常特别,后背挺得格外笔直,两肩便显得极其宽阔,右臂自然下垂贴于腿侧,左臂却弯曲着,将整只左手都插进开于腰侧的一个口袋中,仿佛天塌下来也不会抽出来。
万俟菀长这么大,奇装异服也见过不少,却从未见过在腰畔开口袋的衣服,目光不禁在那里多打了几个转。
而就在她打量他的口袋的同时,他也正在看她——看她的脸。
一眼看过,立刻垂眸,淡淡地道:“沈迦蓝叩见三小姐。”
万俟菀咯咯笑出声来:“拜见就行了,参见也可以,这叩见嘛,可就不敢当……”
话还没说完,她就已猛地跳了起来,跳得简直有三丈高,那模样活像大白天见了鬼似的。
她看见了什么?其实也没什么,也就是那个男人真的在“叩见”她而已。
虽说只是单膝点地,而且左手也依然深深地插在口袋里,但是动作却相当的标准,神态也十分肃穆,表情更是非常认真。
这这这……万俟菀呆住了:这是怎么回事?这男人为什么要跪她?是不是脑子有病吖?
然而,她毕竟是万俟家的后人,错愕片刻,脑中已经迅速整理出一丝头绪来,居然已能笑得出来,居然已能说得出话。
“阁下请起。”她勉强保持着微笑,并尽可能地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阁下清晨造访,想来是案情相当紧迫棘手了?但即便是这样,我与阁下,既非君臣,又非主仆,阁下也不需行此大礼啊。”
很好,你表现得很好,不温不火、不卑不亢,就这样,继续!万俟菀一边对自己加以表扬,一边盘算着:接下来该怎么说呢?
常言道,男儿膝下有黄金。这男人竟然肯对她下跪,想必此番涉案的是他心坎上的人吧……也许,是他的爱人吧?
万俟菀的想象力一向就很丰富,加上近期刚看了几本才子佳人类的禁书,此刻便开始在脑子里描绘那美好感人的一幕:身陷囹圄有冤难雪的可怜女子,为救爱人不惜向陌生人下跪的痴情男儿……她看了眼沈迦蓝:高挑的身形,古铜色的皮肤,剑眉入鬓,朗目如星……咦咦,他还很英俊呢!又英俊,又重情义,难得吖!
万俟菀觉得自己有些被感动了,因此立刻就在心里做了个决定。
她决定接下来要尽可能委婉些地告诉这男人:她不是万俟家那个无所不能的二小姐,而是对断案一窍不通的三小姐,所以这次,真的是爱莫能助了。
嗯,爱莫能助——这个词好,既彰显了她拒不接案的决心,又表达了她对他遭受不幸的遗憾。行,就这样了!她对自己肯定地点了点头,然后张开嘴……
“沈迦蓝是仆,三小姐是主,行叩拜礼并不为过,三小姐勿需介怀。”
嗯?啊?
这一次,万俟菀是完全呆住了。
叫她错愕的不是那男人抢在她先开了口,也不是他说的这句莫名其妙的话,而是他说这话时的表情——
那样平静,那样镇定,好像他是她的仆人这件事,就跟天会下雨一样正常,又像太阳会在东边升起、在西边落下似的,是个人人都知道的常识。
问题是:她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啊。
在她从窗外蹿进大堂之前,根本就没见过这个叫沈迦蓝的男人。
她的记性向来很好,虽说府里仆役不少,但没有她叫不出名字的,他既说是她的仆从,哪有她不认得的道理?
难道说,他是府里新买的男仆?也不可能吖。别说万俟家没有新仆必须拜见主子的规矩,就算有,也应该在老仆的带领下,又怎会让他一人等在大堂里,还给他上了杯茶?
不不不,这事不对劲,这家伙肯定是在开玩笑,再不然就是恶作剧,其目的就是……就是——看她像傻瓜一样呆掉!对对,一定就是这样!
可恶啊,她从窗户外蹿进来,本就是想先声夺人,叫这位清晨访客知道她万俟菀可不是那个冷静自持的万俟唯,谁知他不动声色也便罢了,居然还把她惊得接连两次傻在当场……这个家伙不简单,绝对不简单!
其实,也难怪万俟菀的想法如此偏激,实在是我们的这位沈迦蓝仁兄,浑身上下真真没有哪一点能叫人相信他是个仆人的。
且不说他表现出来的那份异于常人的镇定和安如磐石的冷静,也不说他即便在下跪和自称仆从时都自然流泻出来的那份清贵之气,单单说他此刻所穿的那件长衫:“雨过天青”的料子,“玲珑布庄”的手工,无论哪一样都已足够普通百姓一家老小用上半年。
——万俟菀本人就是“玲珑布庄”的老客户,当然不会看走了眼。
这么样的一个人却说自己是个仆人,信他?才怪!
万俟菀冷笑一声,开口道:“阁下是对当奴才有瘾,还是嫌日子过得太舒坦想给自己找点不痛快?但阁下似乎不仅找错了地方,也找错了人……”
她觉得自己被愚弄,说出的话自然也就不会太客气。可惜的是,虽然她早想到沈迦蓝不简单,却想不到他居然那么不简单!
所以,这一次,她又没能把话说完,而且和上次一样,沈迦蓝仍是只用了一个动作,就使她闭上了嘴。
——他静静地瞧着她,静静地用右手递上一封信。
按说眼下这种情况,就是在万俟菀已经开始生气的情况下,即使这信是天王老子写的,恐怕也不能让她闭嘴。
问题就在于:信并不是天王老子写的,而是写自一个对万俟菀而言非常重要、重要得一看见信封上那行熟悉的字迹,就得劈手把信夺过来的人。
这个人,当然就是万俟唯。
“菀儿吾妹,见字如晤……”
展开信笺,乍见万俟唯那手漂亮的簪花小楷,万俟菀心头顿时莫名其妙地跳了一跳,然后,某种感觉就因着这一跳,延着四肢百骸流经全身。
这感觉突如其来,而且怪异之极,仿佛前方正有个陷阱等着她,她心知肚明这一摔进去必定是头破血流、鼻青脸肿、非常之难看,却不知道如何才能避免。
万俟菀咬着花瓣似的唇,透过长长的睫毛乜了眼沈迦蓝,似乎想从他身上找出些端倪。遗憾的是,对方从容不迫的气度只能让她更加觉得心里没着没落的……准确地说,是一肚子的不舒服。
不知为何,她看见他这副泰山崩于面也色不改的样子就不舒服,不舒服得要命!
于是,她忍不住又狠狠地瞅了他两眼,才重新把目光转向了信笺。
信很长,万俟菀足足花了一盏茶的功夫才看毕。然后,“完了”这两个字,就像掠过水面的蜻蜓,“嗖”地从她心头掠了过去,留下一圈又一圈凄凉的涟漪,久久难散。
技高一筹
古语有云:天下有二等自在人,一大睡者,二大醒者。
此话听来简单,可细数古今、寻遍八荒,真正能达到“大睡”或“大醒”之境界的人,却是少而又少。
然而,万俟家族此辈,偏偏就出了这么个人物。
那就是万俟菀。
她心无点尘,游戏人间,视万物为无物,如一长坠清梦不醒者,就算梦境之外已是天崩地裂、乾坤颠倒,对伊而言,亦半点不挂心——所谓大睡者,不外如是。
十六年来,万俟菀就是这样度过了她的每一天。她清歌漫吟,她纵马扬鞭,她高兴的时候招朋引伴、呼卢喝雉,不高兴了就孤身单骑、独走天涯……这是她的幻梦国度,她一个人的,一切都以她的喜恶为准衡,没人能左右,没人能干涉。
可是现在——完了,一切都完了。
因为她有个好姐姐。
这个好姐姐不但对她很好,而且很有本事,不但很有本事,而且还给她找了个很有本事的姐夫。
于是,事情就变得很不好了。
因为,那两个很有本事的人凑到了一起,便开始担心她这个很没本事的小妹。
这也便罢了,真正糟糕的是:她那个很有本事的姐夫手下,居然还有个很有本事的随从。
“自姊离家,每每思及世情险恶难测,以妹之纯良烂漫,何以独对?何等艰辛!数月来寝食难安。后经一番细细观察,渐觉沈狐身侧之扈从姓沈名迦蓝者,襟怀坦白,卑以自牧,动必从礼,君子之风蔚然,且性情沉厚,行事稳健,虽寡言少语,然眼明心亮,天下之事,莫不通晓;虽无名于江湖,然武功卓绝,非天刀出,几无可抗者,只不轻易炫于人矣。
姊有意着其上京,守护于妹左右,既可解姊之忧,亦可分妹之劳,两全其美。然迦蓝身份特殊,名为沈狐扈从,实为沈家养子,姊恐家翁爱子心切,不肯轻别,故迟迟忍而未提。未想家翁竟有所察,不待姊求,已先允之,姊心方安,妹意何如?”
意何如?当然是不要不要,我——不——要——
万俟菀“啪”的一声把信函拍在桌上,心中既怒且郁,脸色也是赤橙黄绿瞬息万变。
二姐,你好,你好得很!
你明知我此生最恨被束缚,却派了个人来,借分劳之名,行监管之实。
你明知我绝对不会接受,便先斩后奏,还搬出你公公来压制我。若我执意赶其回陌城,岂非连沈老将军的面子也驳了?
最可恶的是,你这封信中虽处处看来都是为我考虑,其实处处都是在堵我的口!
说什么他有“君子之风”,还不是警告我别用“瓜田李下,恐惹非议”这种话来拒绝!
说什么他“眼明心亮”,还不是摆明了告诉我少跟他耍花招!
哦对了,还有那个什么“非天刀出,无可抗者”……哼!哼哼!万俟唯,你什么意思?你干脆直接跟我说“来硬的你也不是他对手,还是省点力气吧”得了!
二姐啊二姐,你倒真够厉害的,竟把我可能有的种种反应一并算尽了!不过……万俟菀眼珠一转,唇角一勾,居然笑了:你以为这样我便无计可施了么?你可以机关算尽,我便不能够技高一筹了么?我的生活又不是一幅画,你要添个人进来便进来?任你在信中把这个沈迦蓝都快赞到天上去了,我偏不要!
这样想着,万俟菀微微地眯起眼,瞧向那个一直静立于堂下的蓝衫男子,不悦之色自眸中掠过。
嘁!闹了半天他对她下跪只因他是个仆从,亏她还特特地为着那一跪,幻想出那么一个动人的故事,什么身陷囹圄的可怜女子,什么为爱下跪的痴情男儿……郁闷!
她倏地吐出一口气,起身,和颜悦色地喊了声:“沈兄。”
音犹未落,便听细雕贺门外忽然传来“咚”的一声,好像是什么人撞到了头。
万俟菀置若罔闻,目不转睛地瞧着沈迦蓝,盈盈一福道:“菀儿不知沈兄真实身份,方才多有得罪,失礼之处,还望兄台海涵。”
沈迦蓝立刻还礼,动作虽快,却不见丝毫忙乱,一如他的声音,有条不紊、沉着稳重到了极处,“三小姐言重。迦蓝是仆,兄台之称,实不能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