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非默立许久,才哑着嗓子道:“你有一个好父亲。”
“我有一个好父亲,这便是为什么,我活着。我还有一个好朋友,是个心怀天下雄才伟略的好皇帝。我还有一个非常非常好的未婚妻,听说我生病,就去幸川为我点灯祈福。我还有一对很好的随从,他们待我宛若亲人。我还遇到了很多妙人,精彩纷呈,各具特色。甚至,我还遇到了你……”
颐非失笑起来:“我也算?”
“起码,薛采不愿意告诉我的真相,你告诉了我。”
“我想让你痛苦,然后对秋姜死心。”颐非终于说出了真心话。
风小雅道:“我知道。但不可能。”
“为什么?她不是江江,不是你那个非常非常好的未婚妻!”
“但她是秋姜啊。”风小雅轻飘飘的一句话,落在颐非心里,沉如千斤。
他明白他的意思。
姬忽虽不是江江,但她化名为秋姜之际,却是真真正正地嫁给了他。他们朝夕相处了半年,虽彼此带着目的,又谁能说那场虚幻游戏里,没有用过真情呢?
秋姜,是一场为风小雅专门设立的局。但最终这个名字也在姬忽身上打下了烙印。
“哪怕姬忽当了如意夫人,接掌了如意门,延续着如意门的罪恶……也无所谓吗?”这一点,也正是颐非最担心的。他问过自己无数次:若姬忽是个那样的人,怎么办?他没有答案,所以,他想从风小雅这里听到答案。
也许,这才是他选择将真相告知风小雅的最大原因。
风小雅想了想,道:“正如你所说的,我有一个好父亲。”
这跟风乐天有什么关系?
“我父生前,给秋姜写了一副对联——”风小雅一字一字地背道,“春露不染色,秋霜不改条。”
颐非咀嚼着这十个字,明白了他的意思:“你信任她。无论她是谁,你都相信她。”
“我必须相信。因为,我是为此而活的。”
人世间的极致痛苦,我已时时刻刻都在承受。若不相信奇迹,怎么坚持得下来?
颐非看着风小雅,看着他挺拔站立的身姿,看着他白釉般冷郁却明亮、脆弱却坚毅的脸,最终什么也没说,转身离开了。
他想,他跟他终归是不一样的。
不一样的两个人。
被父母家人疼爱着长大的人,身上会有一种珍贵的乐观。能让他们在挫折中看见的永远是希望,而不是绝望。这很重要,比聪慧、隐忍、果断等一切品质都重要。
所以,风小雅是个乐观的人。
所以,风小雅的答案很好,对他而言,却没什么用。
因为他是个悲观之人。
他身上只有种种的不甘心,胶凝到秋姜一事上,就变成了患得患失。他既无法像风小雅那般信任她,也无法像颐殊那样果决冷血地毁灭她。他的纠结、茫然、犹豫,连他自己都感到了厌恶。
我真是个小人。
还是个混球。
更是个懦夫。
颐非一边如此想,一边走了出去,混入驿站外黄昏的人潮。
夕阳一点点地沉了下去。他的身影也一点点地暗了下去。
***
风小雅关上房门,回到案旁,准备继续盘珠子时,眉心突然微动,感应到了什么地朝某道幔帐看过去:“秋姜?”
是她的气息!
风小雅立刻掠过去,一把扯开幔帐,然后后面只有半开的窗户,几缕热风吹拂在他脸上。
风小雅跳窗而出,后院空旷无遮挡,并无人影。
可他知道,她还没走远,也许还在某个地方看着他。
风小雅的手握紧,珠子紧紧地勒着他的手心,仿佛抵在他的心上。他深吸口气,缓缓开口道:“你所做一切的真正原由,我猜到了一些。有可能是错的,但也可能是真的。真真假假,其实对我而言并不重要,我曾经说过一句话,现在,还是那句话——我想救你。”
后院静谧,没有一点声音。
更没有人回应他的话。
风小雅注视着空无一人的前方,一字一字道:“若以我之死,可换你新生,那么,我的头颅,也可拿去。”
一道风声微动。却不是来,而是走。
秋姜的气息,在他说完这句话后,彻底消失了。
风小雅又静静地站了半天,眼眸沉沉,同夕阳的余晖一起暗了下去。
第二十六章 地动
颐非沿着人流一直走,走到了程国的皇宫前。程国粗犷,宫殿修建得大而高,不玩雕花嵌玉那一套,看着有种拙而朴的厚实感。
以人相喻,璧国的皇宫像个丰容盛饰的江南美人,从头到脚无一处不精致;宜国的皇宫像个喜爱纷杂兴趣宽广的道士,穿着朴素的青袍,却带了琳琅满目的法器;燕国的皇宫像个冷静自持的年轻男子,一身黑衣不苟言笑。而程国的皇宫,就像个孔武有力的武夫,一幅捶着胸口大喊“不服来战”的彪悍之态。
颐非注视着眼前的宫殿,不由想:其实它跟父王才般配。而父王的四个孩子,麟素、他好颐殊都不像他。也许只有涵祁才继承了那么点野心,可惜是个侏儒。
他逃亡一年,藏在璧国皇宫,领略了同程截然不同的人文气息后,再回来看自己的皇都,便觉出有些陌生了。
这里似乎不是他的归宿,跟他格格不入。
颐非一边想,一边收回视线,随着人潮继续前行,没有在宫门外驻步。这几天,随着选夫盛宴的即将开始,芦湾也开始例常戒严。按薛采所言,颐殊已经猜到他会回来,在京中布下了天罗地网。可城内的守卫依旧一如既往,并未升级。这又是何故?
沿着朱雀大街一路西行,不远就是一座十分精美的宅子——尤其跟皇宫一对比,精美得过了分。
门上贴着封条,照理说这种被查封的房子应该会因为无人打扫而蒙尘败落。然而芦湾临海,一年四季海风吹拂,又鲜有尘沙,因此依旧显得明艳整洁。
它像一个十五六岁不用打扮就很动人的青春少女,俏生生地站在那儿,当颐非走过门前时,她歪了歪脑袋,露出天真好奇的模样:“你怎么不进来呀?你都回来了……”
是的,回来。
这座宅子,是程三皇子曾经的府邸,里面所有的屋舍都是建在一棵大树上的,不着陆地。
可如今,院门虽未改色,里面的大树却已被颐殊砍掉了。
颐非揉了揉脸,揉去因为那棵树而勾动的某种不该有的情绪,继续往前走。
大概又走了盏茶功夫后,到了云笛的府邸。门前依旧聚了一群人,看衣着打扮还是马周二家的亲眷家奴,只不过因为早上云闪闪冲出来揍了一批人的缘故,现在的这拨人只是静坐,不再叫嚣,倒是挺安静。
夕阳仅留最后一线余晖,夜马上就要来了,这些人都不回去么?
颐非刚想到这里,一样东西朝他飞来。他下意识想躲,但最终没躲,于是那样东西便砸在了他的一只衣袖上,弹落到地上——竟是一颗花生。
颐非朝着花生来源处回头,就看见了云闪闪。
只不过他也头戴斗笠,鬼鬼祟祟地跨坐在一辆路旁的马车上。
两个戴斗笠的人碰了头,云闪闪将兜里的花生掏给他一把,一边继续恨恨地盯着自家门外的那些人。
颐非剥了颗花生嚼着道:“你哥勒令你不许再上?”
“看出来了?”
“那你为何不在府里待着,在这干看着生气?”
“与其在府里啥事都不知道,还不如在这看着他们。你说说,他们怎么就认准了马覆和周笑莲在我哥手上呢?”
“唔……有奸细?”
“让我找出是哪个,他就死定了!”云闪闪咔嚓一声狠狠地咬碎了一颗花生。
颐非莫名地打了个寒颤,将剩余的花生还给了他:“那你继续盯着吧。我继续巡视去。”
“你那相好的呢?”云闪闪直到现在仍不知颐非和秋姜的真实身份,一直以为他们就是如意门的丁三三和七儿,是他哥找来的帮手。
颐非听后嘴角微抽,此人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因此他没回答,只是随意地摆了摆手便离开了。
此时夕阳已经彻底沉落,夜色笼罩了大地。云闪闪将花生一丢,起身准备回府先吃个晚饭,再出来监视。
因此,他开开心心地去翻墙,翻了好几次最后还是刀客们在底下托着才成功翻过去,然后开开心心地准备去饭厅,路过云笛的院子前发现书房里有灯光,便想叫上哥哥一起用饭。
最后,他开开心心地径自推开书房的门:“哥……”
然后,他的声音就卡在了这个字上。
***
这一夜的芦湾,无月无星。
天空像一块密不透风的黑布,笼罩着大地。与之相比,人类的灯光是如此渺小,什么都照不清晰。
袁宿站在观星塔的最高层,看着没有星星的夜幕,低叹道:“天垂象,见吉凶。但天若不垂象……当如何?”
他负手转身下手,每一步都走得格外凝重。
到得舆前,看见四名蒙纱女郎,目光从她们的眼睛上一一掠过,问道:“央央呢?”
央央就是那个声音很好听的女郎。
四人连忙摇头:“吾等不知。”
袁宿似想到了什么,垂下眼睛道:“罢了。”然后弯腰上舆,回了府邸。
他在芦湾的府邸正是颐殊从前的公主府,颐殊提拔他担任国师后,便将自己从前的宅子赐给了他——这也是证明他是女王入幕之宾的证据之一。
“看,连曾经的公主府都赏给他了,是得多受宠啊。”
对于此类言论,袁宿有所耳闻,但从不理会。
他走进卧室——这也是颐殊曾经的闺房。如今里面所有的家具摆设都挪走了,四四方方空空荡荡,只在地上用法器摆了一个阵。
阵就摆在门口的地上,进来时不留意很容易就会踩到。
法器十分简单,一把木剑,两根红丝,三个铜板,四盏灯。
灯按东南西北四角摆放,红丝对角相连,铜板平放在线上,看起来像个三角形,但却是歪的。
袁宿看到三个歪了的铜板,皱了皱眉,然后猛地扭头,盯着黑暗的角落:“出来!”
一个脚步声响起,从角落里走路出来。
那是个面色苍白的年轻人,清瘦的脸上有两个大大的黑眼圈,一幅常年缺觉的疲惫模样。
“你来了。”袁宿见是他,便蹲下去将铜板重新归位。年轻人好奇地看着他的举动,道:“我摆得不对?明明按你走时的位置摆得一模一样。”
“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总之不一样……你来做什么?这里已经没你什么事了,你应该在回燕的路上。”
年轻人的目光闪烁了一下,突然上前握住他的手道:“你跟我一起走吧!”
袁宿再次皱眉。
“大仇马上就能得报,现在正好抽身,你跟我回燕,从此远离这一切。”
袁宿平静地看着他,然后慢慢将手抽了出来:“没有亲见如意夫人死,不能算真的报仇。”
“明天她肯定会来芦湾的,没准这会儿已经在了。只要她来,就走不了!”
“我不想当然。我只信自己的眼睛。”
“你疯了?”年轻人怒道,“你要跟着他们一起死么?”
袁宿不再说话。
年轻人急得跳脚,却又没办法,最后恨恨道:“那我也不走了!”
袁宿道:“也好。”
“什、什么?”年轻人始料未及,十分错愕。
“你为了我做了那么多叛师之举,就算你师父愚笨没有发觉,但百年之后地下重逢时难免追究。你同我一起殉葬于此,便当是还了他的恩情吧。”
年轻人的脸色变来变去,最后骂了一句:“有病!”说罢,头也不回地走了。
袁宿目送着他的背影消失不见,轻轻一笑,不知是嘲笑那人还是嘲笑自己,然后轻轻关上了门。
他在阵法中盘腿坐下,注视着那三个铜板,眼眸沉沉,却又无情无绪。
“最后一夜……”
“会出什么变故呢?”
然而芦湾城的这一夜,最终还是平静地过去了,并没有发生什么变故。
第二天,太阳早早从海平线上升起,向世人宣告——九月初九,到了。
***
这一日,芦湾的百姓们全都起了个大早,在宫门外等着看热闹。
最早来的人是杨烁,依旧一人一骑,洒脱得很。昨天他跟他爹的对决早已传遍芦湾,因此见他来到,人群开始起哄,有夸赞的,也有嘘他的。
他毫不在意,双手环胸,任由马儿自行行走。棕马倒也灵秀,认路似地径自进了皇宫的大门,进去了。
紧跟着到的,是风小雅颇具特色的黑色马车——玖仙号沉了,这辆车是由银甲侍女们搭乘另一艘船送来的。
车门依旧紧闭,风小雅依旧吝啬地不让世人看见他的模样。众人只能继续看那些银甲侍女们打发时间。
人群开始议论纷纷:“薛相就在这辆车里么?”
“才没有!我邻居家的二婶说一大早就看见薛采骑着马去菜市那边喝豆浆去了。”
“什么?他不跟鹤公一起来?”
“小孩子嘛,怕饿,宫里头又规矩多,估计他要吃得饱饱的再来。”
“听说胡老爷不来?是不是真的?”
“听说他今儿早上挣扎着想要爬起,被大夫们联手给按住了。”
“他倒还真是人老心不老啊……可惜,没那个命!”
“对了,马公子和周公子到现在也没找到?”
“没呢。马家和周家的人到现在还堵在云府外。也不知道云闪闪出不出得来。”
“如此说来,咱们程国自家的候选者就剩杨烁了?”
刚说到这,一顶青布软轿出现在长街那头,轿子的灯笼上写着“王”字。
“哟,王予恒的伤看样子好了,竟然来了!”
众人起哄:“王公子,王公子,露个脸啊!”
轿帘掀起,坐在里面的是个黑瘦精壮的年轻人,眉如刀削唇似剑刻,生得一张天生闲人勿近的脸。他沉默地朝众人报了抱拳,便又放下了帘子。
“听说王予恒有喜欢的姑娘了,不想娶女王,所以故意找人比武弄伤自己。现在看来还是没拗过他娘。他娘比杨烁的老子有办法。”
“那是,王家男人全都短命,这一代就他一根独苗,王夫人不知多辛苦才把他拉扯大,王公子可是个孝顺孩子……不过你们说说,咱们女王有什么不好?这一个两个的,怎么都推三阻四的?”
“女王确实美颜过人,就是那个,太放纵了些……”
“啐!男人当皇帝三宫六院平常事,女王不过区区几个男宠就被说成放纵?凭什么?”说这话的是个虎背熊腰的妇人。旁边的男人们便就此打住,不再吱声。
幸好这时,万众瞩目的云闪闪出场了,甫一亮相,便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只见他坐在一辆巨大的马车上。如果颐非在场的话,就会发现,那原本是他的马车“走屋”,共有二十四对车轮,由二十四匹骏马拉着,极尽招摇。
车身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是平台,台上坐着数位乐师,吹拉弹唱,声势浩大。后半部分车厢的四扇车门全都开着,十六七个身穿黑衣的刀客们盘膝而坐面色严肃。
而云闪闪则坐在车顶上,带着金冠,身穿金袍,被太阳一照,整个人闪闪发亮。
一人捂眼道:“我要瞎了!”
众人纷纷跟着别头,不敢直视。
云闪闪却自觉颇是威风,更为得意,频频朝众人招手。快到宫门前时,他忽然一抬手坐了个停止的动作,乐师们立刻停了下来,马车也跟着慢了。
一名刀客将一个箱子提拎着窜上车顶,毕恭毕敬地放在云闪闪身旁。
云闪闪打开箱子,从里面抓出一大把铜钱,随手那么一洒,顿时引起一片争抢。
他就那么一边撒钱一边前行,哈哈大笑道:“骑大象那老头,看见没?小爷我就是这么有钱!等我当了王夫,我就去你家门前撒钱。就问你服不服——”
“服服服!二公子威武!”百姓们一边捧场一边抢钱。
极尽招摇的云闪闪终于也进了宫门。因他而沸腾的街道再次恢复了平静。众人又等了一会儿,薛采还是没有来。
“薛相怎么还不来?时候快到了啊。”
“我刚托人去菜市那边看了,说他还在某家琴行看琴呢。”
“不会吧?这个点了还看琴?他不来么?”
“谁知道呢?照理说不应该啊,他都来芦湾了……”
***
就在众人还在宫门外议论薛采来不来时,风小雅已弯腰下了马车,在宫女的引领下进了宴厅。
他一个人进去,银甲少女和孟焦二人全都留在了殿外。
殿内布置得十分奢华,共有八张客榻。东首最末的那张榻上,杨烁歪躺着正在自斟自酌,见他来了,也不起身,只是举了举杯。
风小雅被引到西首第一张榻上,一看案上的菜肴,全是他爱吃的素斋,而旁边配的酒更特别,竟贴着“归来兮”的标签——是秋姜在燕国时那对所谓父母酿的酒。
酒庐烧毁,酒已没了,也不知颐殊从哪里弄来的这壶酒。而且她此举分明是在告诉他——看,我对你可是知道得很多的……
风小雅垂下眼睛,不动声色地提坛给自己倒了一杯,浅呷一口。坦白说他没喝过归来兮的酒,因此也无法分辨真假,只觉入喉辛辣,酒性甚烈。秋姜想必喜欢。
杨烁看着他,忽道:“你那什么酒?给我尝点行不?”
风小雅便示意宫女将酒坛拿去。宫女给杨烁倒了一杯,杨烁尝了一口,眼见宫女拿着酒坛要回去,连忙按住:“这酒不错啊!肯割爱否?”
风小雅还没回答,云闪闪已大叫着冲了进来:“不能给他不能给他!这种奸佞小人有什么资格喝你的酒,给我给我,给小爷我喝。”
他不是自己进来的,手里还拖拽着一人,正是王予恒。王予恒长得那么生人勿进,此刻却被他死死抓着手,一脸的生无可恋。
云闪闪冲到杨烁榻前,便要拿那坛酒,杨烁轻轻地一拖一拽,云闪闪便尖叫一声,右手无力的垂了下去——脱臼了。
一旁的王予恒皱了皱眉,却又咔擦一声,给他接上了。
不过一个呼吸之间,云闪闪就痛了个死去活来,粉妆玉琢的脸刷地苍白了。
“你你你……”他怒瞪着杨烁,却再也不敢冒然伸手了。
杨烁举杯朝他微微一笑:“先来后到,二公子讲讲道理呀。”
“跟你这种小人有什么道理好讲?”云闪闪输人不输阵,当即扭头对风小雅道,“快,你让他把酒还给你,女王特地为你准备的酒,凭什么白白便宜他?”
风小雅跟这二货处了几天,倒也不反感他这种挑拨离间的作风,便看向杨烁道:“酒给你。坛子还我如何?”
杨烁好奇地抓起坛子看了眼:“归来兮?好名字。”说着仰脖一口气将里面的酒喝了个精光,然后一掷,酒坛旋转着朝风小雅飞去。
这一掷看似轻描淡写,实则暗含内力,若接不好,必定受伤。
眼看酒坛飞到风小雅面前,他还未动,一道白光从屏风后射来,叮地击中了酒坛,去势不歇,擦着风小雅的肩膀飞过去,将酒坛钉在了他身后的墙壁上。
酒坛未碎,白光渐止,却是一杆枪——通体雪白,唯独枪头一点红樱,红得极是耀眼极是美丽的一杆长枪。
云闪闪作为同样用枪之人,怎会认不出此枪。确切来说,整个程国无人不认识此枪。因为这是女王的枪。
颐殊来了!
屏风被宫女们撤走,后面垂着一重金丝纱帘,帘子后便是主座,座上勾勒出一具娉婷人身,正是颐殊。
只听颐殊笑道:“这酒多的是,不必争抢。”说罢拍一拍手,便有一行宫女抱着酒坛走进殿来,赫然全是“归来兮”。
云闪闪拉着王予恒入座,忙不迭地也倒了一杯尝味,一尝之下噗地喷了出来,呛个不停:“好辣好辣!”当即提筷夹了一大口菜塞入口中,想要止辣。
一旁的王予恒动了动唇,似要拦阻,但没来得及。云闪闪的菜一入口,只觉体内火山迸发,头发全都竖了起来,再看那道菜,上面是片得薄薄的青翠芦笋,底下去铺了厚厚一层芥末。因全是绿色,一眼间没能分辨出。
如此烈酒加芥末,不过又是一个呼吸之间,云闪闪就被辣得黯然销魂,原本苍白的脸涨成了粉色。
一旁的宫女忍不住掩唇直笑:“听闻云二公子嗜辣,所以为您准备的都是辣的菜呢。”
云闪闪不由得想起了当初船上他逼丁三三吃辣的情形,心想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现世报?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钟声——巳时到了。也意味着选夫宴正式开始。
可是看这八张坐榻,只坐了一半。也不知帘子后的女王如何想,脸色想必很难看。
不过颐殊就算心中不忿,也不会表现出来,她轻笑了一声,道:“多谢诸君不远千里而来。朕特地为今日之宴写了首诗。”说罢拍拍手,两个宫女抬着一幅半人高的丝帛走进来,将上面的字展给四人看。
云闪闪立刻大声地念了起来:“一生一代一双人,或得或失或浮生。半醒半梦真人世,孰识孰忘怎销魂。”念完,心里评价:真酸。
女王竟学闺阁女子写春怨般的酸诗,真是要命。
云闪闪其实本来对颐殊印象很好,因为她也使枪。因此哥哥让他参选,他还挺高兴的,毕竟,能娶女王为妻,多有面子!刚才见识了颐殊从屏风后射出的那一枪后,更觉得找到了志同道合之人。直到看见这首诗,一盆冷水泼下来,倒让他这辣得发烫的身体稍稍清醒了些。
他平生最头疼的就是吟诗作对,万一婚后女王天天要跟他对诗,可怎么办?
宫女们上前,竟是给每个人案上摆了一套文房四宝。
云闪闪颤声道:“这、这是要我们……续写么?”
颐殊在帘后轻笑了一声。帘子旁的一位老宫女替她道:“陛下想问诸位三个问题。第一个:你此生得到的最好的东西是什么?第二个:你此生失去的最痛苦的东西是什么?第三个:如果可以重活一次,你必定会去做的一件事是什么?请答写在纸上。”
云闪闪顿时松了一大口气,不写诗就好。他当即提笔,不假思索地写道:“我有一个好哥哥。我没失去过什么东西。重活一次,还像现在这样就挺好,当然我娘再长命些就更好了……”
***
四位王夫候选者在殿内奋笔疾书之际,另一位王夫候选者在云翔街的万众瞩目下溜达。
此人当然是言出必行的薛采。说不给女王面子就不给女王面子,说出来溜达就出来溜达。
他先去看了眼已经关闭了的蔡家铺子,然后到琴行买了一把琴,让老板送去驿站后,又进了一家成衣铺子。他的到来令这些老板们受宠若惊,也让他们胆战心惊。
可薛采只是看,看过了就走,素净的小脸看不出什么表情。
终于人群中有个好事的忍不住喊着问了出来:“薛相啊,你怎么还不进宫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