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欢必然是很正常的。且不说他心底原本就不安,又是个逆来顺受的性子,这女尊男卑的世界,又能指望一个男人有怎样刚强的性子?
要怪只乖肖东喜见识浅,最熟悉的男人只有三个。
头一个,男扮女装的皇帝安平炎轩,除了在白梅面前时,其它时候安平炎轩就是一个标准的贵妇人,除了尊贵雍华,帝王气势这八个字,再用不得其它辞藻描述。
第二个,是白梅的挂名正君苏彦,一个生意好手,当初以男子之身挤名富商榜首,做事圆滑玲珑,可越捉不到破绽,其实越让人心惊。
至于第三个人,则是这次肖东喜要送尘欢去投奔的,苏彦的弟弟苏昱。
苏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传说当初苏彦未婚先孕,本是大耻,偏这孩子胆大,众目睽睽之下拽住了白梅的衣领,一阵怒斥,义正言辞愣是逼得权倾朝野的白侯娶了他的哥哥做了正夫。
又传说,后来苏彦为他说了人家,他居然因为对方只和同僚去了次窑子,便亲自登门,将对方一个权贵之女从头到脚贬得一文不值,气得那家家主几乎吐血,婚约也就就此解除。
不过这些都不算什么。
苏昱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他说:“我不要嫁人,我有钱有貌也有才,哪里不如女子?我要是成亲,需得对方入赘嫁我!”
就这样,苏昱如今年近二十,却依旧未嫁。
自然也是无人敢娶的,谁愿意在明知找不到便宜的情况下,上面讨臊呢?
…
换言之,肖东喜熟悉的第三个男人,其实是一个老处男。
…
在另一个世界,有一句人人都赞同的话。
据说这句话是这样的:因为欲求不满,老处女都是有些变态的。
…
据说,根据上面那个发生在男尊女卑世界里的据说,女尊男卑世界有一个推论,也是成立的。
这个推论是——苏昱也是外表平静,心理变态的。
…
不信?
这一点,由苏昱和尘欢说的第一句话就可以得知。
尘欢那时从车上下来,虽然疲倦,却依旧很客气规矩地弯身行了个万福礼。
而后苏昱打量了他几眼,吐出两个字:“废物。”
…
肖东喜叹气,她就知道苏昱这张嘴是越来越毒了。
…
可这也过分变态了不是?
就算不知道尘欢是个玻璃心,就算真的很不喜欢尘欢,也不该在第一面就如此打击人的。
不过尘欢倒似乎依旧平静,只是答了一句:“叨扰了。”
…
肖东喜又叹气,她就知道尘欢肯定是这样无动于衷的表现。
…
苏昱回答:“知道就好!”
…
肖东喜继续叹气。
肖东喜难道会叹如此多的气,她甚至觉得再这样下去,她会气遏而死。
于是肖东喜一面在心底抱怨莫殇然做的坏决定,一面找了借口,骑了马逃命一般快地逃了,很不负责地留下看上去很淡定的尘欢一行人。
尘欢其实不是不紧张,其实他也想逃,只是没机会。于是他只好留下来,天天应了苏昱的邀请,一起吃饭起居闲谈,忍受苏昱时不时地挑剔。
当苏昱第四次指责尘欢饮茶时,翘起的小指很风尘味很难看时,尘欢终于忍不住了。
他问:“苏公子,究竟是什么,使您看我这样不顺眼?”
苏昱其实没有因为什么,特别觉得尘欢不顺眼。他只是本来就不喜欢莫殇然,因此对莫殇然的男人就没什么好印象。
虽然来时他有点小兴奋还特地亲自去迎,盼着是个特立独行能和自己聊得来的,但显然他失望了。再加上,尘欢的样子,实在是太垂眉顺目了,看上去就很好欺负,像只小兔子。这让苏昱忍不住想要挑衅,他的古怪心思里,一直盼着尘欢能拍着桌子和自己吵架,才好。
不过苏昱当然不会说,那是因为他看尘欢的举止里确实有不合适的地方,想要指点一二,让尘欢以后和别人交往时不会被人暗地里笑。
更不会说,凭他那一点旁观者的清醒和敏感,他觉得尘欢和莫殇然的相处很有问题,总想敲打敲打,让尘欢注意些,上进些,别老这么被动。
苏昱只是扣了茶盅,想了想,回答:“你嫁给了莫殇然。莫姐姐是个好人,她值得最好的,可你显然不是。”
“何以见得?”尘欢的手指悄悄掐住了衣角,又问。
“你知道莫姐姐是做什么的吗?知道她和你相遇之前是以什么为生的吗?她这次把你送来,你知道是为什么吗?你每天吃的用的都是她的,可你又能为她解多少忧愁?你甚至还做不到完全信任她,对吧?”愈说愈激动,苏昱忍不住站了起来,逼到尘欢面前,瞪视了一会儿尘欢水汪汪的无辜又惊慌的大眼,转身漠然下了结论:“…你不适合她,她早晚会为娶了我后悔。”
尘欢沉默了一会儿,回答:“您说的对,我不适合她,她会后悔的。”
苏昱显然没想到尘欢是这样的反应,他以为这个空有一双漂亮眼睛的男人会被他说哭,说得歇斯底里,却不想对方依旧可以如此平静。惊了一下,他扭头去看尘欢。
“我不适合她,是我强求了。”尘欢端正地坐在那里,双手交叠在膝上,垂着眼帘,唇角微微勾起,语气中居然带了几分轻松的解脱感。
…
许多个日夜之前,莫殇然曾经对尘欢说:“我会用行动,来证明我不悔的誓言。”
许多个日夜之前,尘欢曾经主动迎合着莫殇然,在心底发誓倾尽一切也决不放手。
但是现在,莫殇然的行动琢磨不透,尘欢也想要放弃了。
“我不适合她。”尘欢说。
所谓世事无常?
还是因为,太在乎所以才失常呢?
苏昱的指甲深深地掐进了掌心。
他期待的,并不是这个反应。
若是他自己被人如此攻击,没理的,他自然是要拍案反驳的,有理的,他也自然是要争强好胜,暗地里咬牙也要把所有不足补上的。
——可是,苏昱苏小公子啊,你咋就忘了尘欢他不是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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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本章小修。特别感谢无名氏童鞋。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会有一种名为情敌的生物出现。
PS:外接键盘要放在哪里?腿上?笔记本前?笔记本键盘上?笔记本键盘左边or右边?在哪边都好别扭的说…
23
23、失心(上) ...
坚持追求得不到的,不容易,放弃已经拥有的,也一样不容易。
尘欢确实想到了放弃,可是他舍不得。他忆起莫殇然的温柔,莫殇然的笑,莫殇然偶尔讲起的冷笑话,还有莫殇然的拥抱,亲吻…
于是苏昱不再说话刺激尘欢的时候,尘欢开始反复对自己说,自己和莫殇然还是合适的,虽然有些小摩擦,但还是互相喜欢的。否则,当初莫殇然为什么独独会娶了自己?
对方似乎只是因为不喜欢自己,才把话说得如此难听,未必是自己真的很差劲,尘欢琢磨着,为自己开脱。
但是到了最后,他不得不泄气地承认,他该气的不是苏昱的刁钻为难,相较之下,他更该恨自己的不争气多一些。
苏昱的话确实过头了,他本没有立场说这样的话,评判别人的感情。但尘欢他也确实不知道莫殇然是做什么的,
他想,自己真的是和莫殇然不大合拍相洽的,否则为何对方要送自己远离至此,而不愿日夜相伴?
他现在这个样子,有什么资格开口说爱呢?他连对方到底是为了什么送走自己…都不知道。
…
要说莫殇然送走尘欢,原因其实很复杂。
直接原因,是白梅如此建议并要求——带着建议口气但不容人拒绝的要求。
白梅当然不是容不下尘欢或者什么,只是莫殇然和自己相交甚好是大家都知道的,如今便难免有人试图通过讨莫殇然欢心来巴结白梅。这些都还好说,只是最近又有人开始往尘欢头上算计,才让白梅有了警惕。毕竟尘欢和莫殇然、苏彦等人不一样,虽然偶尔也有些小精明,更多的却还是单纯的不知这些官场世事的。
间接原因,是最近胡人使者进京,朝堂不太平,江湖也不太平。
白梅在朝廷中没少折腾风雨,莫殇然在江湖上也不曾老实过几天,这一闹,多少就有些不安心,心力憔悴感觉人在身边顾不上,还颇有压力的感觉。这一点,莫殇然有点羡慕白梅和安平炎轩的默契,几年摩擦下来,如今这两人之间总是很契合地互相合作,人后甜甜蜜蜜,人前义正言辞,都是铁手腕狠作风,黑白红脸换着唱,当真是并肩齐力,不像自己和尘欢。
尘欢是要莫殇然花心思时间哄着宠着的,否则一不留神那个男人的眼眶就会泛红,语气就会发闷。
被人依赖的感觉是很好的么,但并不是所有时候都觉得好。依赖有时候对对方来讲是一种信任的体现,有点时候却是负担的代名词。尤其在本身就很累的时候,被依赖的那一方难免就希望可以摆脱一阵,轻松一下。哪怕其实还有点舍不得,却也就舍得了。
当然其实还有一个不大好说出口的根本原因。
那就是——莫殇然想要个孩子,一个她和尘欢的孩子。可是大夫说,尘欢从那个地方出来,只怕…最后虽然也峰回路转般,给了些食补药补的调理法子,但莫殇然不想在白梅府里大张旗鼓地鼓捣这些。白梅这边人多口杂,总是容易有麻烦。而且,大夫还叮嘱说,最好其间也少些房事,可若两人在一起却少了那个,只怕尘欢难免又要多心。
于是,分离一阵子势在必行。
莫殇然特别叮嘱了苏彦,带了话给苏昱嘱咐,按照食补的单子,多多和尘欢一起进餐,也帮忙盯着些让尘欢把该吃的都多吃些。那男人总是吃得很少,还有光扒白饭不动菜的习惯,吃饭是需要有人盯着一起,才好让人放心些不至于担心这个大男人会把自己饿到。当然,莫殇然认为,比起跟着的小侍品茗,苏昱是自家人,自然托付给他,自然就更安心。
她一直坚信,苏昱虽然偶尔冲动嘴毒,但却从不会耽误正经事。
何况只是多加陪伴,外加一起吃饭,不算大事。——反正,既是食补,对男人都有些好处,苏昱一起跟着吃吃,也不要紧。
所以,这样安排,没什么漏洞,是可以安心的了吧?
…
莫殇然觉得自己还是安心的。
只是偶尔会念叨着一点:不知道,阿欢会不会水土不服,本来就已很瘦了可不要再瘦下去,不知道最近和苏昱以前吃饭,长胖些没有?
——一直念叨到苏昱给苏彦和白梅分别写了家书共两封,托人送来。
“要不要看?”白梅有些淘气地把信在莫殇然直勾勾的眼前晃了晃。
莫殇然脸色微红,眼中也有些渴求和焦急,却偏偏还要摆出一副不在意的架子来,说:“有什么打紧的,知不知道还不就那样!”
“那么,用饭吧。”白梅说,收起了。
莫殇然磨牙,重重地应声:“嗯,先用饭吧,之后把信给我…”
…
糖醋小排、清蒸鲈鱼、清炒鸡毛菜,鸡块莲藕汤、荷叶粥。
还有软软香香,晶莹剔透的米饭许些。
饭菜算不上极其丰盛,但也绝不简陋。
可是桌子上有两幅碗筷,却只坐着苏昱一人。此时这苏昱瞪着眼睛,就是不肯下筷吃饭。
一旁侍候的小厮抱琴不由有些纠结起来,终于看不下去自家主子发呆,迫不得已上前,另拿了筷子开始替他布菜,顺带压低了声音劝说不知在想些什么的苏昱。
“主子,莫家夫君说不大舒服,不用饭了,别等了,趁热用吧…”
“…主子!本来就最近事多,休息得不大好,今早还咳嗽来着,可别又等饭菜凉了才吃,不然要犯胃病的。”
“主子?”
可是平日里苏昱最爱吃的排骨都夹到了他的碗里,苏昱还是没有动作,只是抬眼淡淡地瞥了眼抱琴,说:“下去吧,告诉厨房再做一份一样的,送去尘欢房里。我这边不用你伺候。”
抱琴跟了苏昱足有三年,却依旧被那凉凉的眼神一瞥所惊,有点紧张的向后退了半步。可是他并不肯离开,抿了抿唇仍要坚持:“早就告诉厨房去做了,主子您就安心让抱琴侍候吧。上次主子赶了抱琴出去,竟把饭菜倒在窗外还哄人说都吃干净了…也不知是谁夜半胃疼起来吃不住,抱琴不想再熬一夜的药了。”
其实,熬药是无妨的。
只是苏昱一向待他是好的,他也就不愿放着苏昱不管。平日夜里时常听见苏昱躲在房里一个人抽咽,早上去收拾床铺也常常见了枕上有泪痕…抱琴知道自己不过是个下人,却总是会不自觉地把比自己还大的主子,当成一个孩子般来怜惜,难免要多关心一些。
“抱琴…”也许是抱琴目光中的什么东西打动了苏昱,他的目光柔和了一些,言语中多了点软弱:“让我自己呆一会儿罢,我哪有那么金贵?”
“主子用了饭菜,抱琴就走。”
苏昱有些不甘心地拿起筷子,犹豫了一会儿,戳了戳排骨,却依旧觉得没有食欲。头晕晕的,还有些恶心感,勉强夹起东西来才要咬,却忽然听到门外传来一个男人的笑声。
“哈哈,我看到了什么?是小昱又在撒娇不吃饭要人哄么?”
苏昱撂下了筷子。
走来的男人一身单色紫袍,除了头上一支簪发的骨簪,再无装饰,身上带着的一丝清雅,却在他开口说话时消失殆尽。
这个人,名紫清,无姓,传说自由便无父母,是乞丐们带大的,到了七八岁年纪,多亏先前的殇花楼一个阁主路过遇见,瞧他人剔透玲珑,说话也伶俐讨喜,才得以被收养。紫清果然不曾辜负了机遇,曾也是跟着莫殇然做事的,殇花楼阁主之一,深得宠信。只是如今却是半隐退的状态,只打理些边角的生意,与苏昱相交密切。
此时这男人疾步走到饭桌前,也不再客套,直接就坐下抓了另一幅碗筷,从汤里面捞了莲藕就往嘴里塞,一面吃得腮帮子都鼓起来,一面笑眯眯说:“小昱啊,你家厨子是愈发会做菜了啊!”
“紫清,你是饿死鬼投胎吗?居然也不问问这碗筷饭菜是不是给你准备的就用,嗯?”
“诶,算时间抱琴是已经用过饭才来伺候的,这里就你我两人空着肚子,不是给我的,难道你一人用俩碗四根筷子吃饭吗?”紫清不以为然地摇摇头,筷子伸向那一盘排骨。
苏昱看着被对方吐在桌子上的鱼刺和骨头,皱起眉,一拍桌子,说:“忒无理了,我自己愿意一人使俩餐具还不成么?抱琴,把他给我赶出去!”
抱琴微笑:“主子慢用餐点,抱琴就先下去了。”竟是转身就走,压根不管。紫清是苏昱的熟人,时不时来叨扰一番,俩人见面总是难免一个耍赖一个闹气,可众人都是看热闹还来不及,谁会去掺和?人人都知道,能让苏昱露出这种孩子气的人,其实也是被苏昱信任着的,打闹无非只是嬉笑,犯不着认真。
有的时候,适当的小刺激还会有好作用。
比如此刻苏昱愤然,抓起筷子就去抢那最后一块排骨,再顾不得闹脾气了。
…
作者有话说↓↓↓:
1.本章略有修改
2.TO某些关于阿欢的评论:阿欢不是小家碧玉更不是大家闺秀是窑子里长大的哦,所以有些事情(比如勾引女人)他不觉得自己离经叛道,他觉得虽然有些羞耻丢脸,但是是是生活必需,他只是带着弱势群体天生的怯弱,自卑才显得各外温顺没主见,但此外也长着浑身的刺儿,说不准啥时候就会炸一炸。
3.TO某些关于小昱的评论:小昱不喜欢莫殇然,囧,真的不喜欢。小昱主要是因为不喜欢莫殇然才不喜欢阿欢的。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和看法。也许如今小昱的言辞打疼了阿欢,但又焉知不是当头一棒,可以让阿欢从被动地一位胡思乱想中清醒过来呢?阿欢确实废柴了吧,连自家女人究竟是干啥的都不知没敢问过…这样的懦弱性子,不能指望苏昱会喜欢吧?
PS:大家的评论都有在看,奈何尽量鱼的本子在闹别扭,不仅键盘不听使唤,每每回复评论亦会造成死机甚至自动关机…So,如果没有及时回复评论,还请见谅。
PS又PS:爪机党看不到作者有话说,鱼觉得今天后面两条比较重要,所以把碎碎念发在了这里。以上。
作者有话要说:外接键盘着实别扭,放在哪里都不舒服…
于是今日亲自把本本的键盘拆下来一个个洗过晾干装回去——虽然还是不大好用,但是用力按按至少可以按出那几个不听话的字母了~
撒花庆祝~!
捉个虫——5.14
24
24、失心(下) ...
仿佛真的只是为了吃饭,紫清才来找苏昱一样,他只顾埋头吃,憋得苏昱一肚子火气只好陪着他一起埋头闷吃。
于是风卷残云——也不过是饭桌上现下这个效果。
无酒,但饭饱,也算得上是相当愉快的一餐。
清了清嗓子,又抿了两口清茶,紫清才又悠悠开口:“苏昱,我听说你难为他。不喜欢他,还总叫着他一起吃饭,一起吃饭,还总是不忘找茬。什么嫌弃他菜吃的少是不是看不上厨子,汤用得少是不是挑剔着口味…”
“那又怎么样?”苏昱梗着脖子,并不服软:“我就找茬了,怎么了!”
“…”
“谁叫他跑过来住我家里,吃我的用我的还不许我念叨几句…”苏昱软了软口气,揉揉自己有些发晕的头,说。
“苏昱,这样不好,”紫清说,“你把自己的心思藏得太深了。再这么口是心非下去,小心有一日把自己逼疯了。”
“喂喂,别玩儿这些个故弄玄虚,我哪有藏什么心思?我可是早就是丢了心的人啊。”苏昱微微地笑:“说我疯了倒也没错。我哥总觉得我是还小,贪玩收不住心,但其实依我看,我是得了失心疯不止一两年了,你信不信?”
“阿昱…”紫清叹息,摇摇头说:“你是知道自己该做什么的,哪怕是为了我,也别再欺负他,好吗?”
他一面轻叹,一面把苏昱揽进怀里,摸了摸苏昱的发。紫清其实还想再说一句:苏昱,别再逼自己如此辛苦…可是他张了张口,却说不出声。
苏昱比他小上近十岁,他总是把这个面冷嘴毒的苏家阿弟当作自己弟弟看的,交往上也就各位亲昵了些。紫清如何不知,只是因为自己喜欢莫殇然,却也因此被莫殇然彻底疏远,苏昱才会替他抱不平,看莫殇然不顺眼连带看尘欢也不顺眼。
其实紫清最初喜欢莫殇然的理由,不过是因为身边也就四五个女人共事,年龄相当又相貌中正的,只一个莫殇然罢了。最早,只是很单纯的,有了那么一点歪念头,而后年纪尚轻也不懂收敛,渐渐难以收拾,竟闹得人人都看出了苗头,两人都好生尴尬就此彻底疏远了开来。
至于后来这么多年——他一直一个人,要说和莫殇然有关,倒不如说他只是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人罢了。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像莫殇然一样,娶夫纳侍不在乎对方出身,愿意要他这样抛头露面的男人,而他这样抛头露面的男人,也不是什么女人都瞧得上的。
于是,瞧上过,却得不到的那一个…就变得格外可贵,放不下了些。
只是对于紫清而言,虽还不能完全放下莫殇然,但也早就没有那么在乎。
不过,紫清固然可以这么说,苏昱却未必能信。
“呵呵,你倒来慈悲了!”苏昱僵了一僵,推开这个拥抱,有些讽刺地假笑:“按我嫂子的话讲,你和他,是情敌才对吧?倒来替他说话,你也甘心?”
紫清笑了,揉了揉苏昱的头顶,说:“什么情敌,他只是不巧和我曾经喜欢过的女人互相看对眼了而已,怎么就成敌人了?要说我感激他还来不及,至少能让她愉快很多。”
紫清没有说她的名字,苏昱却知道说的是莫殇然。也许是
“…”沉默了一会儿,苏昱下了结论:“紫清,你是个傻瓜。”
“我先前还不明白,莫殇然那个一直无视了你的笨蛋哪里好,你会喜欢她。”
“现在我知道了,全是因为你也太笨太傻了,才会…”
苏昱啰嗦着,觉得有些头晕,先前的那股子恶心劲儿又涌了上来,一时恍惚了下依回了紫清的怀里。
紫清安抚一般地,摸了摸苏昱的额头,却是一惊:“苏昱,你染了风寒怎不早说!”
他小心地把苏昱扶正坐好,自己跑出去叫人找大夫!
苏昱却只是又歪在椅子上,小声地,喃喃地说着些不会有人听到的话。
“…紫清,你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你,羡慕他,羡慕莫殇然那个笨蛋…不对,我不是羡慕,我不羡慕,我是嫉妒,至少你们爱过,至少你们还有资格去说爱这个字…”
慢慢地闭上了眼睛,苏昱的碎碎念,渐渐低到再也听不清了。
…
传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又传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苏昱大约就是这么个人,当你觉得他可怜时,他却要炸毛带刺的伤害你直到你觉得他可恨为止。然后等到你觉得他实在是可恨不值得同情时,他却又忽然缩成了一团怎么看怎么显得无害无辜又可怜得很。于是你又不忍心了,凑近了再次想要重新搞好关系时,他又尖牙利齿地开始说不中听的话。
…
要知道,高烧沉睡中,说着胡话,时不时喊声救命或者哭着叫哥哥或者爹娘的苏昱,醒来后竟然无耻到把自己生病的原因,归结于是他不来一起吃饭,导致自己牵挂忧心才造成的。
狗屁!
不过尘欢只是在心里郁闷,没骂出口。
他最近颇有些郁闷。苏昱的心思太难猜,又尖牙利齿说话从不客气,这让他和苏昱的相处时坐立不安。
虽然苏昱不讨人喜欢,但他还是奢望能和苏昱搞好关系,至少要做到融洽相处。一来,他习惯于不得罪人以防止万一的被伤害,二来,他担心会给莫殇然带来麻烦。
他知道自己很多地方都还不适合与莫殇然在一起,但是他最近有忽然发现,自己至少还是可以有一些优点,是很适合莫殇然的,比如说很好养,会自觉地不添麻烦。尘欢一直觉得,娶了自己,已经给莫殇然带来足够的麻烦了,他心里多少有些愧疚。
寄人篱下,尘欢很听话地答应了苏昱提出的补偿方式——每顿饭都要在一起吃。
虽然一起吃饭确实痛苦。
“尘欢,我讨厌吃山药排骨,这剩下的一半还有汤你都给吃了不许浪费!”苏昱说。
“尘欢,你知不知道只吃一样菜不吃其它菜,会显得很没教养?”苏昱又说。
“…”苏昱总是有话说。
真奇怪,别的人生了病,都会变得不爱说话。可是苏昱,却变得更加话唠了。
而且唠叨出来的话,一如既往地惹人心烦。
尘欢想发火拒绝,但即便他可以因为不喜苏昱而无视对方,却无法无视一旁可怜巴巴,私下里几乎把好话说尽的抱琴的哀求。和常常制造不必要麻烦的苏昱不一样,尘欢他不想给别人添麻烦…于是,病人最大,他忍。
忍。
再忍。
忍到终于快要忍不住时,尘欢欣慰地发现苏昱终于吃饱了饭菜,又吃了药,睡着了。
他松了口气,出门。
门外却不见原本该在那里侍候的品茗,也不见总是悄无声息时常忽然冒出来的其他下人侍子,只有一个陌生的男人站在那里。
一身紫衣,一支骨簪,眼微眯,唇含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