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有什么好处?”
“你也可以使唤我呀,”他抿了一口酒,“比如将来你想让我帮你杀个人什么的,我一定会帮忙的。”
“谢了,这是法制社会,我才不会让你干这些呢。”
“话可不要说得太早喔,劳驾递下胡椒。”
“自己拿。”
虽这么说,胡椒瓶就在手边,小小方便何乐不为,皮皮只得拿起来递给他。
“贺兰呢?”她问。
“去修炼了,在街心花园。”
皮皮低头看手中的戒指,已恢复成了浅蓝色。咚咚的心跳这才平静下来。
她微微舒了一口气,站起身:“我去找他。”

第11章


皮皮闷头走在街上,心里别提多憋屈了。
贺兰的归来本来让人惊喜,紧接着却跟上来一个阴森森难伺候的金鸐,半夜里还有人找上门来打架。房子没了、钱也没了、明天不知道住哪儿。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两位爷该干嘛干嘛,就当没事人一般。
皮皮一路走一路想,今早的头等大事就是跟虎头帮交接房产,这事得跟贺兰商量,因为房产证上写着他的名字。转过一道围墙她立即看见了不远处坐在一张长椅上喝豆浆的贺兰觿,样子很悠闲。
面前三步之遥,一群五、六十岁的大妈们正在欢快地跳着广场舞。大妈们的脸上都洋溢着熟透的苹果色,她们正在以她们那个时代的集体文化对抗着这个时代的个人主义。皮皮认为,对于老年人来说这是个很健康的娱乐方式,强烈地向妈妈推荐。可妈妈却说,跳大妈舞就说明她是个大妈,她是大妈吗?绝对不是呀!所以坚决不去。倒是奶奶很捧场地去了,跳完后顺路买个菜,回来的时候脸还是红扑扑的,欢乐地说以前菜场里的小贩都叫她“奶奶”,自从跳了广场舞后就改口叫“大妈”了,把她给乐得。
虽然戴着墨镜,祭司大人的视线直视前方,嘴角的右边微微挑起,露出一抹难以觉察的笑意。皮皮已经习惯了在白天通过祭司大人的嘴角而不是眼神来观察他的表情。作为广场舞的唯一的观众,他正在懒散而愉悦地享受着什么。所有的大妈都盯着他,都冲他笑,都在享受着他身上挥之不去的荷尔蒙。特别是站在第一排的七位穿着大红毛衣的阿姨——“火辣辣的情歌,火辣辣地唱,火辣辣的草原,有我爱的天堂。”——阿姨们就是一群野马,贺兰觿就是那片草原。
“早,贺兰!一大早来这健身呢?”皮皮走到他面前,踢了他一下,压低嗓门,“你又不缺钱,还是买张票看nba吧。偷这些年过花甲的老太太的元气,厚道吗?”
话还没说完,一位大妈从舞队中走出来,交给贺兰一支话筒:“小伙子,刚才那首歌唱得太好了,阿姨们都说了,你必须得再来一首!”
“行啊。”贺兰觿好脾气地接过话筒,站了起来。
祭司大人本来就帅。在这一群白发苍苍的老大妈面前就更加帅得突出、帅得抢眼。大妈一直把他拉到音箱的旁边,扭开迷你小音响,几秒功夫,伴奏曲锣鼓喧天地响起来了。还没等皮皮会过神来,贺兰觿已经淹没在扇子舞的浪花里了。
不对吧!皮皮傻眼了。
就算前天、昨天见到的祭司大人就是祭司大人,这个绝对不是!
从认识贺兰的第一天起,在皮皮的字典里,祭司大人就是跟“高贵冷艳”、“深居简出”、“沉默低调”、“孤芳自赏”、甚至“空谷幽兰”、“遗世独立”之类的蓝色形容词联系在一起的。你会在很多公共场合的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落找到他,他会半闭双目直视远方浅心修炼,不会惊吓到一只苍蝇。
祭司大人绝对、绝对不会low到在公园里为一群大妈献唱。
扇子的波浪里露出了一脸坏笑的贺兰觿,手举话筒,对着目瞪口呆的皮皮唱起了最受欢迎的广场歌:
“春天的黄昏,
请你陪我到梦中的水乡。
让挥动的手,在薄雾中飘荡,
不要惊醒杨柳岸,那些缠绵的往事,
化作一缕青烟,已消失在远方……”
祭司大人的嗓音完全没变,还是那么有磁性,就算从这音响效果差劲的设备里传出来,都像是原声正版,他在扇子丛中自high,引来了行人陆续围观,大家听着听着都鼓起掌来。
趁着音乐的过门,皮皮将贺兰觿从大妈群里拉了出来,一直拉到一棵大树后面。
“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喜欢上了广场舞?”
“一听见就喜欢。”
“你不是喜欢降e调小夜曲的吗?”
“什么小夜曲?我从来不听小夜曲,不管它是什么调。”
“你——”
皮皮一口气转不过来,索性不说了。远处的大妈热情地向贺兰觿招着手。贺兰觿看不见,皮皮也不告诉他,她双手叉腰向大妈狠狠地白了一眼,大妈知趣地走开了。
皮皮从包里掏出一只陈旧的手机:“拿着这个,你以前的手机。”
他将手机塞进口袋,哼了一句:“我比较喜欢崭新的东西。”
“你以前喜欢旧东西,越旧越好,你是古玉学家、收藏家——忘了?”
大约觉察皮皮的语气不对,贺兰觿决定不跟她计较:“找我有事?”
“回家吧,虎头帮的人九点钟要来交接。”
“你去办就好,我有几件行李在火车站,要去取回来。”
皮皮挡住他的去路:“办不了,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办手续时都得在场。再说家里还有一个随时想要吃掉我的金鸐,你还是呆在我身边比较好。”
“一位。”他更正。
皮皮的心猛地跳了一下,“一位”,多么熟悉的字眼啊。她看了他一眼,心情莫名其妙就平复了,语气也缓和下来:“要不你先回去对付虎头帮的人,我帮你取行李,马上回来跟你碰头?”
“也行。”他递给她一把钥匙,“东西放在寄存处,不用去那么早,八点才开门。”
两人换了张长椅坐下来,皮皮问道:“对了,昨晚你和金鸐干嘛去了?”
“处理一些内部事务。”
“什么内部事务?”
贺兰觿的头微微歪了一下,仿佛不习惯被人追问:“跟你没关系。”
“有关系。”皮皮认真地说,“我是你的妻子,几年前你临走时,把狐族的财产交给我保管。当时你交给我一把钥匙,说东西在银行的地库里。万一你出了事,狐族会选出一个,啊不,一位新祭司,到时候这个人会来找我,我要亲手将这把钥匙交给他。”
“我有说过这话?”
“你的原话。”
“现在我不是好好地回来了?”
“你是好好地回来了,可你说你不是贺兰静霆。”
“一次严重的车祸让我失忆了。”
“打住!先别急着演韩剧——”皮皮说道,“如果你不能向我证明你就是我的丈夫贺兰静霆,我就要按照他的吩咐把这把钥匙交给关鹖。——他就是长老会新选出来的祭司对吧?”
贺兰觿忽然沉默了,摘下眼镜,冷冷地凝视着皮皮。他的眼珠和常人没有任何不同,特别是在向人凝视的时候。皮皮高度怀疑他是不是真的看不见。
“继续说。”他道。
“昨天晚上,屋顶上的那个人不是来找你们的,是来找我的。按照狐族的程序,他是来找我拿钥匙的。对吧?”
贺兰不置可否,只是皱起了眉头。可是皮皮的心却开始一点一点地往下沉:本来只是抛出一些设想,贺兰的沉默让她觉得自己猜出了真相……
“我知道狐族有很好的整容医院,改头换面不是难事。你来找我,因为你听说了那把钥匙,你也想要那个宝藏,你派金鸐拦住祭司,说明你跟他们不是一伙的。我猜得没错?”
贺兰觿沉默。
皮皮的心更冷了:“能告诉我你是谁吗?”
贺兰觿笑了,摸了摸她的脸:“皮皮,如果我想要一把钥匙,需要百般地求着你吗?”
“当然需要。假如我不告诉你那把钥匙在哪儿,你永远别想找到。杀了我都没用。”
贺兰觿几乎笑出声来:“狐族的宝藏就在银行的地库。而我,是你合法的丈夫。银行所有的文件都是我的名字。就算我现在去拿,说钥匙丢了,最多只需要填几个表格。假如这时候你恰好发生了意外,就更好办了。你说呢?”
祭司大人的这句话把皮皮身上所有的防御系统都启动了。贺兰觿,你以为我关皮皮是吃素的吗?她不怒反笑:“对啊!贺兰大人,祭司大人,狐帝陛下——那您不远千里地来到这里,是为了什么呢?”
贺兰的回答让她觉得很意外。
“为了找到我自己。”
这下轮到皮皮沉默了。
“我知道我在c城住过,我知道我死过一回,我知道我和一个叫关皮皮的女人来往过……”
“一位。”皮皮更正。
“对,一位。我想知道一些过去的事。银行地库里除了宝藏之外,应当还会有一些记录,一些可以信赖的证据,一些关于我自己的真实往事……”
不知为何,听到这里,皮皮立即联想起了古代的那些被宦官和奸臣把持的皇帝,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对自己的过去一无所知的帝王将怎样率领群臣?他信任谁又向谁推心置腹?或许他的手下正在酝酿着一场宫廷政变,故意给他灌输错误的信息,甚至——他已被新的政权推翻,成了流亡中的帝王?皮皮越想越多,心越来越乱——
“这么说来你真失忆了?”
他点点头。
“可是,”皮皮终于抛出了自己最想问的问题,“千花为什么不在你身边?她不是一直守着你吗?她知道你过去的一切,为什么不告诉你?她都对你说了些什么?”
“她失踪了。我是从她那里查到的你的名字。我以为……”贺兰觿淡淡地道,“她来c城找你来了。”
哦不!一股寒意笼上心头,皮皮觉得,这事不能扯上千花。一个真假难辨的贺兰已够头大,再加上一个千花?不,不,不……
假如千花知道贺兰觿来这里是为了找关皮皮,千花绝不会放过自己。皮皮答应过千花不再去找贺兰,还拜托她替自己好好地“爱”贺兰,皮皮是个讲信用的人。
因此,在一切都没有搞清楚之前,皮皮决定先跟面前的这个人撇清关系——无论自己多么地渴望他——现在的贺兰,是千花的。
她站了起来,说道:“贺兰先生。我不知道你是谁。也许你是贺兰静霆,也许你是贺兰觿,但你肯定不是我的丈夫。现在,我去车站帮您取行李,请您处理好虎头帮的事。那一百万他们拿走就算了,房子无论如何要留下来。今晚八点以前,请你,以及你的朋友搬出去。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
说完这话,她扔下愕然中的贺兰觿,头也不回地走了。

第12章


皮皮以为去南站取行李是件小事,很快就能办完,可她忘了这个时间是上班高峰,全城堵车。好不易挤上一辆塞满了乘客的公汽,五分钟拐进大路,就结结实实地堵上了。c城人有喜欢在外面吃早点的习惯,公汽上充满了酸奶、油条和肉包子的气味。身后两人说着北京话的中年人正在抱怨昨晚的夜宵不地道:“还说师傅是在天兴居学的艺,炒肝的味道根本不像!”
自打遇到贺兰,知道了狐族的风俗,“肝”就成了皮皮的敏感词。就算贺兰不在的那几年也不曾放松警惕,照石做的镜子随身携带。这个城里究竟住了多少个狐族,她不知道。有时候她会给苏湄打电话,聊聊近况。半年前苏湄搬走了,说是有了男朋友,皮皮与狐族的联系就此切断了。走在马路上,她就是个平凡的女人。赵松死后,去北极处理完贺兰的事,再没有任何一位狐族人主动找过她,或者向她要什么东西。有时候皮皮独自守在闲庭街空旷的宅院,心中觉得很孤独。她最爱的那个人在狐族,狐族却在她面前消失了。
现在贺兰来了,千花也来了。一个在明处,一个在暗处。如果他们同时出现在她面前,皮皮宁愿相信千花。千花可能有一千种让皮皮讨厌的毛病,但千花不装。从来不装。千花想要什么,就光明正大的说出来,哪怕一千个人觉得她的理由很可耻。相比之下,无论是以前的贺兰还是现在的贺兰,说话却总爱兜圈子,跟他交流累得就跟提审犯人似的。
皮皮在拥挤的车上胡思乱想,汽车像一只非洲巨蜥那般摇摇晃晃、走走停停。皮皮差点被挤得双脚腾空了。扶着扶杆的手酸了,她换了一只,忽然发现手上的戒指不知何时已变成了粉红色。
皮皮的第一个念头是:戒指坏了。
一个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不大可能相信这世上会有一个不需要电池就可以永远不停发光的物体,除非是太阳。这个被金鸐戴了上百年的戒指,它发光的能量在哪儿?机理在哪?是感温?感湿?感电?感磁?还是感光?——这些都不是,贺兰说,它只对饥饿的沙澜族人有效。几年前皮皮与贺兰在一起的时候,他提起过狐族的一些部落。贺兰自己是帝王之脉的天星族;宽永、修鹇、赵松都属于凶猛好斗的柳灯族;千花属于醉心养生、习炼丹术的昆凌族。每个族都有自己的首领,都有自己的历史和习俗。真永之乱后,族群之间更加散乱、更趋于分离。狐帝的号召力远不如青木时代有效了。可这被狐帝驱逐的沙澜族……贺兰从没有提起过。皮皮甚至想起了这些日子关于太阳活动异常出现的“磁暴”现象。难不成是宇宙的活动影响了这枚戒指?
就这么琢磨了十几秒钟的功夫,眼前的戒指好象滴进了一滴血,渐渐鲜红了起来,眨眼功夫就红里透亮了!皮皮的心开始狂跳,呼吸变得急促,她开始浑身发抖、东张西望。毫无疑问,在这辆车上,就在她的附近,有狐族人的存在!
皮皮假装淡定地扫了一眼周围,没发现什么特别人物。车上挤满了朝九晚五的工薪族、打扮入时的高中生、满脸菜色的民工、以及赶火车的旅客。每一张脸都不一样,每一张脸都很平凡,可是没有任何一张脸露出对她——关皮皮——感兴趣的样子。记得贺兰说过因为修炼的需要,狐族人的相貌会很漂亮,天生就会吸引人的注意。这车上倒是有几个长相不错的男女:一位二十出头的运动衫青年正在入神地听着ipod,身子随着节奏不自觉地晃动着,侧脸看上去像萧敬腾,但气色比他红润,应该不饿吧?身旁的两个高中生模样的长腿女孩正叽叽咕咕地说着悄悄话,八卦得很兴奋的样子,一边说一边吃着巧克力,应该不饿吧?后面那个干部模样的北京人倒是嘴角紧闭、一脸神秘,不是吃过炒肝么,应该也不饿吧?
那这满满一车人,究竟是谁饿了呢?皮皮抓狂了,连忙掏出手机给贺兰打电话。居然占线!她连忙给他发了一条短信:“戒指变红,速来救我。”
皮皮等了一分钟,没回信,觉得不能指望贺兰了,应当马上下车离开这里。想到这用力地挤到车头对司机道:“司机大哥,我需要立即下车!”
司机是位三十岁的中年人,看了她一眼,不以为然:“还有几分钟就到下一站了,马路上不安全,到站再下车吧!”
“不成不成,路这么堵,别说几分钟了,几十分钟也到不了。我现在就得下!我得去医院!我想吐,大家让让,我要吐了……”
司机被皮皮的演技吓到了,车停了,门开了。
皮皮快步跳下车,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身后传来一连串的脚步声。下车的不止她一个。除她之外还有两男一女,都穿着灰色的套头衫,难怪自己没注意。皮皮低头溜了一眼手中的戒指,仍然鲜红欲滴。三人向自己走来,这么近的距离自己不可能逃开,或许跳上车还有一线生路。狐族低调隐蔽的传统令他们不大可能在公共汽车上、或大马路的中央大开杀戒。贺兰收到短信会很快赶过来。皮皮拔腿向汽车奔去,汽车却在同一时间关上门开走了。而为首的男人挡住了她的去路。皮皮绝望地转过身来。
那人二十七八的样子,高个、平头、微须、像西部片的英雄那样非常非常地男子气。皮皮觉得一个男人如果剪了平头还能帅,那他的帅绝对是经得起挑剔的。可他脸上的那双冷酷的、与世隔绝的眼睛却让皮皮的心头起了寒意:你被这个男人盯上一眼,就不是死还是不死的问题,而是如何死得舒服一些的问题。
平头男淡淡地打量着她,忽然说:“病了?要去医院?我们送你去吧。”
“救——”皮皮正要尖叫,有人拍了她一下,她晕了过去。
皮皮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站在树林里,被捆在一棵大树上。她闻到一股腥味,因为她的头在流血,血从眉间滴下来,滴到衣服上。树边有人燃起了篝火,一男一女还有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正一人拿着一根树枝在火中烤棉花糖。树后传来脚步声,平头男提着一个水桶走了过来,放到地上,水桶边放着一块白毛巾。
平头男穿着普通的套头衫、牛仔裤,如果不拿怪眼盯人的话,倒还是一副居家男人的样子。另一个男生看上去比他小几岁,眉眼有几分相似,因为披着一头丝般光滑的长发,气质阴柔、像个忧郁的诗人。他身边站着个长腿细腰、凹凸有致的女子,大眼睛、小嘴巴、笑靥如花,像街头霸王里的春丽。她有一头凌乱的长发,上面还沾着几根枯草,身上的衣服也像是穿了好几天没换的样子。
皮皮的脑子还没有完全清醒,她闭了闭眼,再睁开时,那个八岁的小女孩正用树枝轻轻地戳着自己,小手指着上面晃动的棉花糖,细声细气地问道:“姐姐,你饿吗?我有棉花糖,要吃吗?”小女孩仿佛营养不良,脸色苍白,头发很少,眉毛稀疏到看不出来,整个人看上去像幅淡淡的水彩画,如果用毛笔用力描一下,她就是个漂亮的女孩。
皮皮摇摇头:“我不饿,谢谢你。”
女孩子将棉花糖扯下来,自己慢慢地吃了起来。
平头男抱着胳膊打量着皮皮,还没张口,皮皮问道:“你们是谁?”
平头男沉默了一下,说:“沙澜方氏。”
见皮皮一脸茫然,女孩子指了指自己:“我叫方梨花。他是我大哥方尊嵋。”她又指了指一旁站着长发男子:“那是我四哥方辛崃,姐姐钟沂。”
“为什么绑架我?我得罪过你们吗?”
“没有。”方尊嵋道,目光扫向皮皮手中的那枚戒指:“你认识金鸐?”
皮皮没有回答,不知道认识金鸐在危险系数上是加分还是减分,于是反问:“你们想干嘛?放开我!”
没人回答,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她的小腹,这就是答案。
“我估计有一千两百克,你说呢?”方辛崃捏着下巴对钟沂道。
“差不多。四等分的话——一人三百克的样子。”钟沂说,“走得太急了,没带秤。”
方辛崃笑了起来:“不用。这活儿干太多了。一刀下去,最多只有两克的区别。”
方尊嵋冷哼一声:“大人一人两百,剩下的给梨花。——哥哥姐姐怎么当的,不知道孔融让梨啊。”
小女孩听见叫她的名字,好像马上有大餐吃一样,高兴地舔起了嘴唇。
皮皮差点急昏过去。自从知道自己的肝脏对狐族人有特殊“疗效”之后,她就没少关心这事儿。常人的肝脏重量一般在一千到一千五百克左右,女性会轻一点,一千两百克是个很正常的估值。敢情这群人正在想着怎么瓜分她的肝脏呢!
“等等!”皮皮大叫一声,“不要碰我!贺兰觿不会放过你们的!”
皮皮觉得提到“贺兰觿”三个字,对狐族的人一定会有震慑作用。不料方尊嵋没有半分反应,只是冷笑了一声:“贺兰觿怎么可能会这里?他不是一直在蓄龙圃闭关吗?”
“我是贺兰觿的妻子!”
这回轮到钟沂笑出声来:“贺兰不是一直跟千花好吗?几时又□□来一个你?”
方辛崃道:“她有可能是贺兰以前的冰奴。”
“真的吗,妹妹?”钟沂打量着皮皮,大约觉得她长得不够好看,“贺兰的品味有点低哦。不论你是不是贺兰的冰奴,这事最好不要让千花知道。你死在我们手里比死在千花的手里可幸福多了。”
“别乱来啊!大家,大家有话好好说!”皮皮快哭了,“我现在心情不好,怒极伤肝,你们要吃我的肝,换个日子吧!”
“哥,我饿了。”方梨花小声地叫道。
方尊嵋蹲下身去,摸了摸梨花的脸:“不要急,马上好。”说罢向辛崃使了个眼色。辛崃走到皮皮面前,将她小腹上的衣服撩了起来,露出白白的肚皮。他摸了摸肝脏的部位,满意地点点头:“吃过这一顿,至少三个月不需要打猎了。”
皮皮正要尖叫,“啪!”方尊嵋将一块胶布贴住她的嘴。皮皮发疯地扭动着、挣扎着、就算她想过自己有一万种糟糕的死法,这一种绝对没有包括在内!这一刻,她恨自己为什么认识贺兰!认识狐族!她宁愿自己是个蚯蚓,是只甲虫,这样就不会有肝脏……皮皮双目圆睁、惊恐万状地挣扎着——
方辛崃却视若无睹。他有条不紊地用毛巾擦了擦皮皮的肚皮,仿佛在进行一道消毒程序。擦完之后,他举起手,对着皮皮肝脏量了量尺寸,仿佛在想从何处下刀,才能把肝脏完完整整地掏出来。做完这一切,他从腰后抽出了一把刀子。
我命休矣!皮皮已经感觉不到心跳了,也感觉不到呼吸了,她用力地闭上了眼睛。

第13章


正在这时,林中传来巨大的窸窣声,似有巨物向这边急掠过来。天色忽然暗了,皮皮连忙睁开眼,一群黑鸟劈头盖脸地向他们飞来,黄嘴、黑背、白腹、翅膀上有白色的条纹,个个乌鸦般大小。方尊嵋向钟沂使了个眼色,两人分头钻入树林。似乎明白他们的伎俩,鸟群在空中打个急转,分成两拨向林间飞去。余下的数十只正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向方辛崃、皮皮这边袭来。
方辛崃忽然一跃而起,一连数刀向空中砍去。那群黑鸟毫不躲避,直直地向刀锋迎来,刀锋过处鸟形顿失,化作几十团黑烟向他的双眼追去。辛崃斜蹿入一旁的水杉,身形借着树枝的弹力一转,反手一削,黑烟顿如飞沙般弥散,空中突然多出了几十枚浅蓝色的光珠,在宁静的树叶中缓缓悬浮,一阵清风吹来,它们就像一串被吹起的肥皂泡,遇到坚硬的树枝,“啵”的一声,破灭了。
方辛崃松了一口气,从树上跳下来,正好落到从林中走出的方尊嵋面前。
“看来青桑是要跟我们拼了,豢灵师都派出来了。”方尊嵋道。
方辛崃哼了一声,将刀插回腰后:“为什么每到吃饭的时候,总会有事?”
钟沂从树从中跑出来,手拿一把弹弓:“那边的都消灭了。大哥——”
“我这边也干净了,”方尊嵋说,“梨花呢?”
“我在这。”方梨花从皮皮身后探出头来,手里还紧紧地捏着那颗棉花糖。
看得出三人的警惕并未松懈,他们站在原地,不安地监视着林间的动静。看着两个男人脸上紧崩的肌肉,钟沂下意识地从腰间的鹿皮口袋中掏出一枚石丸放入弹弓。她扫了皮皮一眼,似乎在确认她是否还活着……
皮皮只在希枢柯克的恐怖片中见过群鸟袭人的镜头,显然这些鸟只是某种灵物的化身,消灭后立即烟消云散,一具尸体也不留下,论情形倒跟当年柳灯族的赵松之死十分相似。它们也是狐族的一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