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就这么说定了!不许反悔。”筱凤认真地拉起菲雪的手。
“呀,筱凤。快十二点了,赶紧走赶紧走,待会没顺风车了。”筱凤握住她的手让菲雪眼尖地瞄到她手腕的手表,这才想起要赶路的事情。
“玩得差点忘记了!走了!”
把钱扔在桌面上,两个女人风风火火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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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语言不通
筱凤与菲雪她们赶到停小马车的地方,村民们正三三两两的驾着马车要离开,车上都带着一些从集上买回去的东西。
“大叔,我们要到松山弄,可以搭我们一程吗?”筱凤把手里的东西菲雪拿着,自己走到一个看起来50多岁慈详的老人面前问道。
“#@”老大叔一连串不知是哪国语言的话噼噼啪啪出来,听得筱凤一头雾水,不会吧?阿叔不会听国语吗?现在电视电影那么普及了,难道他们从来都不看的?而菲雪站在后面已经笑得直不起腰了。
“大叔…松山弄…”筱凤不相信自己表达不出来,所以再次大声而缓慢地把地址重复了一遍。
“#@”完了,完了,彻底完了,还是火星语言,这让外国语学院的研究生徐筱凤彻底败下阵来。早知道这样当初她就选择外星语专业了,靠,英语还是国际通用语言呢,可是我们家大叔连国语都听不懂,怎么办?
“菲雪,不要笑了!你老公现在人在何处都不知道还笑得那么开心?把那个小纸条拿来,我问问大叔看知不知道。”也许不会说国语,但是会看一点字呢?有没有可能?既然是一个地图上叫得出来的地方,那大叔再不认识字,总会有自己的身份证吧?也许正好他看过了知道那个字呢?不试试怎么可以?
“#@”大叔接过筱凤递过来的纸条,还是他那让筱凤跟菲雪听不明白的外星语,不停地摇头摆手。到底是不认识字还是他不去那个地方嘛?这下真的是让人哭笑不得啊!小青又已经回酒店了,这下好了,她们惨了!
“筱凤,不要这样嘛!换我来!我去问问那对年轻一点的夫妇,也许他们会听国语。”菲雪看着筱凤难过的表情停住了笑,自己走到不远处那一对已经驾好马车不要离开的30多岁的男女。
“大哥,等一下好吗?”菲雪向前拉住车的边沿。
“吁吁。”驾马的男子让车停了下来。车的那个包着头巾的大姐一脸笑意盈盈地望着菲雪却不说话。
“大姐,你们是要回松山弄吗?可不可以搭我们一程?松山弄认识吧?”菲雪把语速降得很慢很慢,可是,车上的人还是回以她微笑。不是吧?听不懂还是怎么样?不懂可不可以也来句外星语让她知难而退?
“@#”一串的外星语来自驾车的男子,他一边指着车上的女子,一边摸着自己的喉咙,原来大姐无法说话啊?可是大哥,难道你也听不懂国语吗?菲雪焉了下来。
“@#”伴随着外星语及马车行走的声音,车上的女子还不忘记跟她们挥手再见。再见?不要再见了!菲雪不想再来这样一次了,真的好痛苦。
“知道笑我,看到了吧?要不我们回酒店找小青?”筱凤在背后凉凉说道。
“回到酒店再出来人都走光了。筱凤,我怎么这么悲惨啊!比当初孟姜女寻夫还要悲惨,这可如何是好?子华,你在哪里啊?怎么都没有感应到我来找你了?快出来吧!”菲雪全身无力地在地上中蹲了下来。
“好了,菲雪。没事的。前面还有几辆车没走呢!我们再问问看,也许下一辆就是要回松山弄的呢!”筱凤蹲在菲雪面前安慰道。
“筱凤,我怎么觉得一点希望也没有了呢?”如果都是那些外星语怎么办?菲雪觉得好无力。
“不试试就说没有希望了。”筱凤拉起了菲雪,往前走去。背后一声清脆的嗓音叫住了她们:“大姐姐,你们是要去松山弄吗?”
这一声还掺夹着当地口音的国语听在筱凤与菲雪的耳里却如同天籁之音般美妙,终于有人来解救她们于水深火热之中了。
那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梳着又长又粗的马尾,身着一身蓝底碎花的布衣,笑意盈盈地站在离她们5米之外的小马车旁边。
“小姑娘,你就是我们的天使啊!”菲雪激动得过去紧紧抱住了人家小姑娘。
“姐姐,你先放开我好吗?”小天使被熊抱得两颊通红快要喘不过气了,这个姐姐也太激动了吧?
“菲雪,让人家小姑娘喘口气。”筱凤提着包向前拉开菲雪紧箍的双臂。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你认得松山弄是不是?”筱凤拿出包里的纸巾轻柔地帮她拭去额头的泪珠。
“快点带我们去好不好?”菲雪又激动得拉住了人家的小手。
“姐姐,我们家离松山弄不远,你们上车吧。我拉你们回去。”小姑娘不习惯筱凤亲呢的动作,不好意思地转开,熟练地跳上马车招呼着还在下面的两个女人。
两人搀扶着上了车,狭窄着的车厢里连伸个脚都不够,不过两个兴奋的女人不在乎。因为她们一边看沿途的风景一边跟小姑娘聊天别提多惬意了。
第七十五章 小冬青
原来小姑娘叫冬青,已经十五岁了,上过几年学,会听简单的国语。今天拉了家里刚收上来的马铃薯到集市上来卖,回到车边的时候刚好听到筱凤她们不停地追问要到松山弄,所以就主动要送她们回去。
从县城出来一路还算是平坦的,这让筱凤与菲雪奇怪,这里的路明明是可以开车过的啊?为什么她们都说无法通车呢?
坐在前面的小姑娘回头一笑:“等下你们就知道了。”
她说的等下不消半个小时的时间,筱凤她们就知道了什么叫作真正的山路。
从县城平坦的水泥路向右拐上了一条只比马车车身宽出20公分铺着碎小石子的小路沿着起伏的山岭延伸着,看不到尽头在哪里。两旁都是比人还高的不知名的荆棘及小树,快十二月的天气在南方来说还是热得只穿一件薄薄的长袖外套就可以了。树木当然不会落叶这么快,虽然已经没有美丽的野花相伴,但是满眼的绿一样让人心情愉快的。
坐在摇晃前行的马车上,筱凤又忍不住问冬青:“你怎么年纪这么小就不读书了呢?”
“姐姐,我们这里的女孩子,像我这个年纪的早就不读书了。有些跟我一样年纪的连学校的门都没有进过呢!我已经是幸运的还可以读了几年认得几个字。家里还有弟弟妹妹,供不起那么多。我今天把车上的马铃薯卖了,可以够弟弟下个学期的费用了。”小姑娘口气里并没有任何埋怨的意思,反而是因为今天可以把马铃薯卖完而高兴不已。让筱凤与菲雪心中一动,说不出话来。
贫困山区的小孩子读书难,她们不止一次新闻中看到,并不是不信,可是亲自去体会的时候心情又会不一样。十五岁,多么美好的豆蔻年华。她们在这个年龄的时候还在妈妈的怀里撒娇不知人间疾苦,而眼前这个小姑娘已经要承担了一个家庭的责任,那稚嫩的肩膀担得起来吗?一向感性的筱凤觉得自己的眼眶发热了,像是有什么东西要流出来。
而菲雪这边也陷入了沉思。她亲爱的老公在这么艰难的环境下还能读到大学,家里该是要付出多大的辛苦。她一直知道他家庭是贫困的,所以生活很节省,什么都是怕浪费了。而她,却一直不能去体会这种感觉,有时候还故意在他面前买一大堆贵得要命而自己又不喜欢的衣服,让他干心疼却又不能说些什么。因为只要他一想说,她已经比他快一步说:我花的是自己的钱。看着他心疼得要命的表情,以前的菲雪觉得逗人,现在,她却觉得心痛无比。原来自己的一件衣服真的可以让贫困山区的人民生活上大半年了。
“姐姐,你们怎么了?是不是累了?”小姑娘看到本来还叽叽喳喳的两个人一下子都沉默下来,咧开嘴笑着问道。
“不是,只是忽然想到一些事情。冬青,你觉得这样的生活苦吗?”冬青脸上一直挂着笑,这让筱凤也惊讶。
“我们已经习惯了,就没有感觉了。不像你们生活在大城市那么好,想要什么都有。不过每天可以跟着爸爸妈妈一起下地,晚上一家人围在一起开心的吃饭,我已经很满足了!对了,姐姐,我以前从书上看到公交车上面还用一个像天线一样的,是不是?”小姑娘又开始发问了。
筱凤她们一听就知道她问的是动力火车。忍着心中那股酸涩的感觉,筱凤与菲雪把城市里她们认为再平常不过的东西一一说给冬青听,在冬青一声又声的感叹里,她们的心情竟然是沉甸甸的。
不知过了多久,筱凤跟菲雪竟然能在摇晃不断的车上睡了过去。冬青回过头看了看两位已经闭上眼的姐姐,用只有自己听得到的声音轻轻说道:“姐姐,我好羡慕你们。”
崎岖的山路上,一辆小小的马车在一个小姑娘的驾驭下,慢慢行走着。山峰、树木、太阳都跟在了她们后面。
直到,马车在一个半山坡上停了下来。一条弯弯的小路延伸到远处的山坳,望眼过去两层高的小楼房夹着低矮的瓦房,忽高忽低的交错着。
“姐姐,松山弄到了!起来了。”
冬青跳下马车,推着两个还在眯眼的姐姐。
“到了吗,到了吗?”睁开眼两人伸了懒腰,蜷着的两条腿发麻发痛,终于到了是吗?
“冬青,你要去哪里?”筱凤从车上把行李包提下来后,却发现冬青赶着马在掉头。她刚才不是说她也住松山弄吗?怎么到了又要掉头走?
“姐姐,我们家是山的另一头,叫苍子岭。我先回去了,再见。”还没来得及要说些什么的筱凤与菲雪看着马车慢慢地越走越远。
“菲雪,你跑得快。追上去,把这些东西给她,还有,她这么辛苦送我们到这里,这点钱就算是路费吧!放到包里去,要不她不会要的。”筱凤已经知道那个善良的小姑娘并不是松山弄的人却好心的把她们送到了这里,怎么样也要谢谢她的一片好意。所以她从包里拿出一半的糖果并把一打钱塞进去。这个小姑娘好让人心疼,她想帮一帮她,哪怕帮得不多。
“冬青,等等我!”宁静的山路上,传来菲雪大大的喊叫声。那回声回荡在四面环山的山坳里,也传进了正在与大哥拉着砖头的方子华耳朵里。
第七十六章 云与泥吗?
方子华停下了脚步,拉了拉肩上的绳子。是他耳朵出现重听了吗?还是他太想念菲雪了?在家里竟然听到了她那么熟悉的声音?伸手拭掉额上的汗珠,方子华对自己苦笑。菲雪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这里是他的家乡啊,那个穷得连车都没有办法开进来的小山村呢!他的菲雪现在一定是跟哪个朋友出去玩了吧?
“阿华,怎么了?”在后面推车的方子华的大哥方子林不明白弟弟怎么突然会停了下来。不到30岁的年纪却因为长年日晒雨淋下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大一些。
“哥,没事。走吧!”方子华低着头把绳子重新套在肩上。
“子华,你看…”方子林正要推车,却看到了在回村的羊肠小道上,有两个不同于他们这里的年轻女子在行走着,其中那个看起来比较高一点的怎么越看越像是子华的媳妇呢?虽然只见过一面,但是他竟然还记得那个美丽得像个公主一样的女子,那个与他们之间就像是云与泥之区别的女子…真的是她吗?要不这山里怎么会有那样一个与众不同的人出现?
顺着哥哥指的方向,方子华看到了他的公主,背后背着一个大大的包,手上还拿着一根不知从哪里找来的棍子正一步步向他们走来。跟她一起来的是筱凤吧?方子华手中的绳子掉在地上而不自觉。
“菲雪,慢点慢点。你看山下,是你老公吧?”从来没有走过这样的路,筱凤的脚都快扭断了,还好是穿了平底休闲鞋。一个踉跄不稳让她停了下来,也因此看到了山下那在太阳下看着她们的不正是方子华吗?
“在哪里,在哪里…”菲雪已经兴奋得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到处张望着。
“在下面呢!你抬头看哪里?”筱凤没好气地推了她一下。
山下的小路上,那个穿着一身好像是运动服,还戴着个草帽的男人真的是那个在陆家看到的永远温和而冷静的方子华吗?是那个在养鸡场里穿着一身白色外袍认真地给小鸡们打针的方子华吗?筱凤不敢相信自己的眼晴。
顺着筱凤指着的方向,菲雪手上提着的小包包应声而落,重重砸在了筱凤的脚下,让筱凤痛得坐到了地上。
四目终于等来了两两交缠的时刻,仿佛中在梦里,他的温柔体贴,她的软语低喃喃;仿佛漫漫的前生里,他们擦肩而过却在蓦然回首中发现,阑珊处里有他,也有她。
距离不再遥远,他就在她盈盈的眸光里,她就在他深情的仰望中。
心中像是有一股东西在暖暖地流动,菲雪的鼻头发酸。这是第一次她发现,那才最真实的他。可是就是那么真实的他却让她觉得以前所谓的那些爱都没有此刻来得深刻,她爱他,以前的他,现在的他,还有以后不知会是什么样的他,都是她最爱的他。
子华的手心在冒汗,心也在冒汗。她来了,真的来了。让毫无准备的他一身狼狈地出现在她眼前。这样的他在她心目中还是那个他吗?他怕,一直都怕让她看到自己这样,可是,再怕还是让她看到了。她的公主,在他最不设防的时候来到了他的身边,就像那年,那个十八岁的少女,在淡淡的月光下强势地问他:是不是喜欢她?就像她毫无预警就踮起脚吻上他的唇,让他一夜无眠到天亮,从此,她是他心里再也无法割舍的一部分。
“老公…”这一声“老公”带着无限的撒娇与深情。菲雪顾不上还坐在地上揉着脚的筱凤,迈开修长的腿也不管地上是不是不平朝着那个男人飞奔而去,哪怕是要一起下地狱她也不会迟疑半分。
筱凤看着像是彩蝶般飞扑而去的菲雪,干脆一屁股坐到了地上,脚也不揉了休息一下吧!人家牛郎织女相见她上前不是要做灯泡吗?唉,平时就知道他们感情好,不过今日一见又另当刮目相看啊!不知道陆梧桐那个混蛋会不会追过来?那张带笑的脸在眼前浮现,好吧!筱凤在这一刻决定:如果他跟过来并能找到她们的话,她就小小地原谅他一次!结婚那么久了,她怎么每次都那么容易原谅他呢?
“阿华,真的是你媳妇回来了!”方子林看到那个像是从天而降的人,也放下手中的活,一脸的憨笑。
“菲雪,慢点。小心摔倒!”方子华扔下头上的帽子迎上她。本来还有些自卑的心在看到她不顾一切地飞奔而来后因为担心她摔倒而紧张万分起来。她怎么不能改一改这个毛毛躁躁的个性?在这么不平的山路上万一摔倒了怎么办?又是那么怕痛的一个人。
“老公,老公。我好想你了!”菲雪不顾一切的扑进他的怀里,双手紧紧地搂着他的脖子好像怕一放手他就会飞走不见一样。她真的好想他,从来没有这么想过,一路的颠簸一路的辛苦终于还是让她找到他了。
“菲雪,先放开我吗?我身上脏…”方子华被她扑了个措手不及,她身上熟悉的香气让他自卑的心又冒出来了,加上哥哥还是后面让他想放开她不是抱着她也不是,双手就这么悬在了半空中。
“不放不放!就是不放。”任性带着点蛮横的陆菲雪又出现了。他身上混合着阳光、泥土和汗水的味道,她却觉得分外的好闻。她才不管脏不脏呢,她只要感觉到他在身边在怀里那就好了。
“好了,菲雪。筱凤跟大哥还在看着呢!来,告诉我你怎么找到这来了?”他无奈一笑,把她的双手拉下来。她可真行啊,这么偏的地方还给她找来了,还能把筱凤拉来做伴。
菲雪最受不了的就是他这种温柔到让她无法拒绝半分的语气,双手乖乖地任他拿了下来。现在是她站在比他高的地方,所以终于有机会来俯视一下他了。眼晴一眨不眨地望着他的脸,不戴眼镜让他的眼晴因为近视而有点迷蒙,皮肤黑了好多哦,头发也长了,衣服也是真的有点脏,不过她不在乎啊!可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他却让她好心疼,水水的眼眶里泪再也忍不住流了下来。这才是最真实的方子华啊!这才是他从来不愿意让她走近的方子华啊!
“好了,好好的,怎么哭了?”方子华最怕的就是她的眼泪,虽然她很少哭。但是哪怕是偶尔的一次都会让他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让她不要再哭。现在在这样一个公共的场合里,嗯,虽然没有多少人看到,但是毕竟比不上大都市的开放,想把她搂进怀里好好安慰一番也不行。
“我就是想哭嘛!”菲雪的眼角余光处看到了他大哥不好意思地转过身子,撒娇着自己把脸上的泪擦掉,好丢人哦!
“菲雪不哭了才好看!我去帮你们拿行李下来。”方子华一脸宠溺地转过身。既然都来到这里了怎么样也是阻挡不了她了,这么晚了到县城也不方便,不如就将就住一晚吧!
第七十七章 云与泥吗?(2)
方子华家住在半山腰上,离得最近的邻居也是两百米以外了。那是一座大约3米高的红砖瓦房,虽然有点旧但收拾得很干净,还有一个小小的院子。
知道城里的媳妇第一次回来,方家父母早早的从地里赶了回来,一个忙着把一间小的屋子收拾出来,一个忙着把养在山上的鸡抓来杀,方家80多岁的奶奶第一次见到孙媳妇,虽然脚有些行走不便,但还是拄着拐杖出来,在院子里拉着菲雪的手不放。这么细皮嫩肉长得又好看的人儿真的是他们家阿华的媳妇吗?老人家看了又看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会不会是老了眼花得厉害呢?不会的才是啊,她眼晴好得还可以穿针呢!那就是真的了?
方子华笑着把不愿放手的奶奶拉着一起坐了下来。闻讯而来的乡亲及半大的孩子不到一刻钟的时间竟然挤满了小小的院子。大家都想来看一看他们村唯一的一个大学生在城里娶的老婆长什么样。一看真的是长得好看啊,还有一起来的那个据说是阿华媳妇的弟妹长得也不比他媳妇差哦,是不是城里人都是这样的呢?
菲雪把他们带来的糖果让方子华拿去给小孩子们,还好这一点她想到了。
“子华,他们这么大的孩子,都不去上学吗?”现在是下午将近5点,应该没有放学那么早吧。筱凤放下手中喝水的杯子,看着好多个年纪大小不一的孩子们都穿得比较陈旧一些,衣服长短不一,唯一相同的就是他们的脚上都没有穿鞋。天气虽然还算不上冷,但是也有点凉了啊,难道他们天天这样跑来跑去的不怕扎到脚吗?
菲雪也用询问的眼光看着自己的老公。
方子华苦笑一下:“学校离这里有差不多10公里,从我们这里过去要翻过几座山,年纪比较小的孩子一般走不了那么远,家里也没有人有空天天送去。所以一般都是8岁以后再去学校的。中午就在学校休息,晚上才回来。”他小时候就是这样过来的,不管刮风下雨从来没有落下一天不去学校。他想读书,他想走出这座大山。而山里的生活又是这样的艰苦,不要说送一个孩子读书了,哪怕是不读书,每年的收成也只是能填饱肚子而已。当年为了让子华读书,学习同样优秀的哥哥主动退学包揽了家里的所有的活而让父母到外面打着零工支撑小儿子的学费。还好儿子学习一向都很好,每年都有奖学金拿,学校还减免一部分的学费才让学业终于得以完全了。可是为了他读书,家里前些年好多事情都落下了没做,房子没修,哥哥的婚事也一直拖着。幸好现在一切都慢慢好起来了,新房子的砖头也拉够了,过几天工匠就会过来开工了,哥哥到年底也可以结婚了。
“这么小的孩子,怎么走那么远的山路?”筱凤跟菲雪还是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
“习惯了就好了!穷人的孩子都比较能吃苦啊!”她们这两个从小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当然不会明白他们的生活。
“子华,嗯,你没想到要把家里人搬迁到外面交通比较方便的地方吗?例如说县城?”菲雪已经独自走开与那些孩子玩在一起,而筱凤则是继续坐着与子华聊天。这次来到山区这里,给她的震憾太多,酒店的小青,还有拉着她们到松山弄自己却还要回头走几个小时的冬青,刚才她已经从子华嘴里知道苍子岭跟他们这里是反方向的,从这里回去到家也是要很晚了。那些小姑娘热情的面孔一直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还有远处那几个跟菲雪玩得正开心孩子们。那么小的孩子就这样埋没在大山里了。
“老人家在这里住了一辈子已经习惯了,不愿意搬。”这个是主因之一,之二是搬到县城买地建房又得花一大笔钱,节俭一辈子的父母怎么也不会让他花这个钱的。哪怕他现在真的有能力也不允许。
“那这些孩子一天到晚就在家吗?”筱凤还是放不开孩子的问题。
“有什么办法?忙的时候还要跟着下地帮忙呢!”看着与孩子们玩得开心的菲雪,子华脸上露出了笑,他一直怕带她回来,就是怕她不习惯这样的山里生活。曾经他们后山有个男孩也是读书出去了,娶了个城里的媳妇。第一次喜滋滋地领回家里,却在刚到家不到半个小时就吵着要走,因为她嫌弃山里荒凉、交通不便、还没有洗澡房洗澡,甚至连小孩子都是脏兮兮的,拗不过她的男人当天就跟着她连夜赶回去了。从此不再回来过。方子华以前听说时并不以为然,因为他从来没想过会娶一个娇滴滴的都市女孩。可是缘份上天早已注定,把他和菲雪硬是绑在了一起,再也分不开了。越在乎她,所以他越怕她像会是传闻中的那个女人一样。在她的面前他还是自卑的,所以一直不敢带她回来,怕她会因此看不起他。虽然他早已明了她不会是这样的人,却战胜不了自己的内心。
不过,今天她还是自己找来了!还好,还好!她的眼里除了感动与喜悦就没有其它的了。现在还能跟那些孩子们玩在一起,他真的放心了。他的菲雪跟别人真的不一样。
“是不是觉得越来越爱我们家菲雪了?”筱凤笑他。虽然说是陪着她聊天,但是他的眼晴却从来没有离开过那个开怀大笑的女子啊!
方子华脸一红,不好意思地收回视线。正好大哥方子林过来叫他过去帮忙才免去了这样的尴尬。而筱凤看着他远去的身影已经笑倒了。怪不得那么深得菲雪的喜爱呢!都在一起那么久了还会害羞,可是他害羞的样子真的好可爱啊!怎么她老公就没有那么可爱的一面呢?
第七十八章 晚餐
为了见一见难得回来一次的弟妹,方子林未过门的老婆也特地从山的那一边另一个小村子过来了。是一个很善良,皮肤有点黑但是很爱笑的一个人,据说是方子林的高中同学,毕业后一直在外面打工也把自己的婚事给耽搁了。今年中秋节回来的在有心人的介绍下两个人走在了一起,但女方家长唯一的要求就是让他们尽快盖房子,赶在年前结婚。现在离过年也只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了,再赶一赶还是可以的。
山村的夜,又是冬天,天黑得特别快。不到7点钟的光影已经全部黑了下来。
晚餐简单而丰富。黄澄澄的白切鸡,比菲雪他们那时在养鸡场养的可正宗上百倍不止,因为全都是吃着山里的玉米粒长大的,香气诱人,而菲雪最喜欢的还是那碟炸得香喷喷的据说是从山中的小溪抓来的不知道学名叫什么的小鱼,好香好脆蘸上他们特制的酸酸甜甜的调料,让她不顾形象地吃了一只又一只。那锅光是闻着就已经让人流口水的石菇汤,让筱凤连连喝了两小碗还不过瘾。方家爸爸看到筱凤喜欢,竟然马上回屋里拿出了一小袋出来放在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