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晚了去哪啊?”林秀玲不忘追问。
“去喝酒!”陆梧桐头也不回。
红歌夜总会里人声鼎沸。
陆梧桐已经灌了整整一瓶酒,陆明修陆飞扬两兄弟才赶到。本来是叫电话给梁晓君让他出来一趟,顺便谈一下明天那块土地的事情,结果他老兄竟然说他被禁足,晚上不得出门。靠,这种谎话他也说得出来?陆梧桐相信他才怪。反正他不愁没人陪喝酒,一个电话那两个孟不离焦的兄弟马上赶了过来。
“小九,干嘛心情不好?你女人跑了?”陆明修要一杯酒,那个让他们两兄弟出来的人却还是黑着一张脸不说话,不是女人跑了是什么。
“她还真的跑了。”陆梧桐一口气喝下整杯酒。
“哇,真敢跑啊?吵架了?”陆飞扬有点不相信。
陆梧桐把事情的原由说了一遍。
“看来你娶对老婆了。如果哪天我也碰到这样一个女人一定会放弃整片森林在她一个人身上吊死。”陆明修叹道。
“问题是现在她们两个去我不放心。”
“那明天要不要我们两兄弟过去看一下?”还是陆飞扬比较体贴一点。
“算了,我明天跟梁晓君评估完那块地晚上就赶过去,他还其它事情要做的你们过去帮他吧!”陆梧桐想了想还是不让自己兄弟过去了,自己的老婆嘛自己去的放心一点。再说了,就差一天而已,应该不会有什么事的。
“也好!”
“越喝越没劲,回去了!”陆梧桐跳下来。
“小九,你太不够意思了吧?我们刚到你就要走。”两兄弟不满起来。
“回家抱着被子想老婆了。”她竟敢不接他的电话。哼!没关系,家里的每辆车都被他装上了全球定位系统,他就不信他找不到她们。
“去你的。”两兄弟嘘他。
“陆梧桐,你终于又来了。”
背后传来一个女人熟悉的声音。妈的,为什么这个林宁静这么阴魂不散的?只要他一出现在红歌她一定会出现,都不知道是谁出卖他的?妈的,找个时间让阿大去找苏苏聊一下才行。上次筱凤脚受伤后第二天他已经知道是苏苏带林宁静上十九楼的。之所以他没有找她麻烦,只是暂时没有时间而已,现在一定又是她通知那个花痴的。
林宁静拿着一个资料袋气喘息息跑到陆梧桐的面前。还好有苏苏在这里,要不然她真的永远找不到他了。手上上照片冲洗出来却没有机会送给他,今天好不容易碰到他一定要他拿回去好好看一看,让他知道他老婆在外面跟别的男人有多暧昧。
陆梧桐脚步顿了顿了没有回头,继续往自己的车方向走去。
“陆梧桐,等一下,我有东西要给你看。”林宁静急冲到他面前拦住他。
“滚远点了!”陆梧桐不耐烦,他才不想理她。推开她推开车门坐了上去发动车子就要走。林宁静却拉住车窗不放手。
“你想自杀去跳宁江好了。”陆梧桐没好气。
“不是,我真的有东西要给你。是关于你老婆的。”林宁静一手拉住车,一手把资料袋举了起来。
“我老婆的?”陆梧桐听到是筱凤的东西,心里一征。他老婆怎么会有东西在她那里?
“是啊,你拿回去好好看一下!我不骗你的。我走了。”林宁静趁他征住的时候把袋子往他的副驾驶室一扔就跑了。这下,看他还有什么话说。
陆梧桐回到家,开灯,把资料丢在桌上,双脚同时搁了上去。唉,一个人在家就是冷清啊!开了一瓶饮料后想起林宁静说的关于筱凤的。
打开资料袋,几张照片掉了出来。
陆梧桐瞪大了眼,这不是她老婆吗?怎么会与他上司靠得那么近?镜头不是很清晰,应该不是专业的摄像机拍的。几张照片都是差不多,张开政都是扶着她的肩而已并没有更亲呢的动作了,而她老婆好像总是一边脚踮着?一边脚?陆梧桐仔细看了一下,摄像日期果然是那天她脚受伤的时候。
这个死女人!我都放过她了,竟然还敢自动找上门?陆梧桐把散落一桌地照片丢回袋子里随意放到桌子下面。拿起电话就拨。
明知道她跟那个男人不会真的有什么,可是亲眼看到这个可以称之为“污蔑”的照片,陆梧桐心里还是直冒酸气。妈的,那个男人看自己老婆的眼神就不对,还让有机会碰到她!气死了!
“阿大,找人去教训林宁静那个该死的女人!”吩咐完陆梧桐把手机往地上一扔自顾自上楼了,也不管手机是不是已经四分王裂了。他烦都烦死了,哪还顾得上啊!
“九哥,林宁静是谁啊?”电话这头,阿大听得一头雾水。九哥说的林宁静到底是何许人啊?可是电话那端已经没了回应。
做人手下怎么就这么难?阿大愁得头发都要白了。

 
第六十九章 山区的县城

筱凤与菲雪两个人轮着开车,因为第一次到这么远的山区,路又不熟,走走停停之下,终于在晚上7点多的时候到了县城。说是县城,其实没有多大,周围都是山,就像在一个盆地里面。筱凤她们开着车半个小时就走完了,比不上C市的一个区。山区入夜比较晚,七点的光景天已经黑了下来,虽然是个县城,但是还保留着山区人们早睡早起的习惯,街上的人已经很少,偶尔有经过的一两辆车。她们把车停在了据说是县城里最大的一间酒店,照理说应该叫做宾馆才对,毕竟才不到10层楼。外表在夜色下的灯光下看起来算不上豪华,不过,就是个住的地方嘛,安全就好。
“帮我们要一间你们这里最好的房。”两人走进前台接待处,筱凤已经累得不想走,坐在大厅的沙发看行李,而菲雪则是到前台处理入宿手续。
“两位,从哪里来?”前台小姐一边打着电脑,一边不忘与那两位看起来风尘仆仆却不减都市丽人风姿的女朗。她们这里是小县城,很少有像今晚这两位小姐这样的人来住。
“C市。”菲雪不在意的回答,看到筱凤那边正拿着电话在打,估计是给家里人报平安吧!说起电话,她们一路上不断地打给方子华,但他的电话却一直处于不在服务区,发信息也没有回应,看来真的是到了三不管地带了。对了,不如趁机打听一下他们家的地址,看看明天该怎么走。
“你们的房卡,9808号房。”已经办好手续的前台小姐把房卡递给了菲雪。
“对了,这个地址离你们这里还有多远。”菲雪接过房卡,顺便从随身的包里拿出一张写着方子华家里详细地址的纸条,这可是她从他的身份证上抄下来的,应该不会有错的。
“呀,你们要去松山弄啊?离我们大概40多公里,但是有一大半的路很难走的,他们弄里的人要出来一趟还得坐当地的马车呢!”前台小姐看到地址,一脸的惊讶。不知道这两个都市女郎要到这么偏远的地方去干嘛?难道是寻亲不成?看起来不像是啊!
“我们有车啊!那种底盘很高的越野车!”筱凤挂上电话过来就听到前台小姐说路不了,开口指了指她们停在大门口处帅气逼人的宝蓝色JEEP牧马人。一路开来车子强势的通过性让她们遇山爬山,遇水涉水,筱凤就不信开不到她们说的松山弄那个地方。
“小姐,我不是这个意思。是那里面的路太小了,你们的车根本无法通过。”前台小姐站起来,看到这到门口那辆大大的吉普车之后微笑解释道。
“啊!”这下,筱凤与菲雪两人同时叫出来,不会吧?看来方子华真的没有骗她们。
“那怎么办?他们里面的人总要出来吧!”两人又同时开口。
“你们来得巧,明天正好是县城里三天一次的大集市,弄里的村民都会有些出来买东西志东西的,到时你们起来早点到集市上去,找那些小马车,问一问他们愿不愿意搭你们一程。山里人很朴实,一定会帮你们的。”前台小姐好心地为她们指引了方向。
“谢谢。”菲雪拿回纸条。
“对了,现在哪里还有吃的吗?”筱凤摸着一天不见米饭的肚子。天可怜见,她们吃了一天的干粮了,不想再吃了!可刚才开车走了一圈发现很多商店都已经关门了,上哪去找吃的啊?
“这个时候外面买不到吃的了!不如这样吧,你们先上去放好行李洗个澡下来。我这里还有面条,冰箱里还有一些肉,我煮给你们吃。”年轻的前台小姐热心道。看她们两个远道而来挺不容易的,而她向来看不惯那些有困难的人。
“那就麻烦你了!我们先上去。”菲雪可不会客气,客气就是让自己饿肚子啊!
“谢谢!”
两个各拉着一个大行李箱走向电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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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说是最好的房间,其实跟大酒店还是有区的,而且区别还大了去。不过还算是干净整齐的,设备也挺齐全,难得的是还有可以联网的电脑。
筱凤她们轮着去洗澡后还坐在床边讨论着房间的问题,房间的电话就响了。
“不是吧,谁这么神奇知道我们在这里的电话?”菲雪停下手中正在次着头发的吹风筒。还好自己有带来,要不就湿着一头湿发睡觉吧!
“肯定酒店人员打过来的。”筱凤接起了电话。
“我们马上下去。”筱凤只说一句话就挂上了。
“谁啊!”
“热心的前台小姐就说面条已经煮好了,问我们是下去吃呢还是她送上来。走吧,不要让人家久等。”筱凤边说边走到门口换鞋子。
“筱凤,好感动啊!看来这次我们来对了。一定可以顺利找到方子华的家!快点快点,我好饿啊!”菲雪激动地跑过来,抱着筱凤呱呱叫。
简简简简的青菜碎肉面条却让两个饿了一天的女人吃得狼吞虎咽,让看在一边的前台小姐乐得直捂嘴笑。
“小青,我们这样会不会影响到你的工作?”她们已经知道热心的前台小姐叫小青。不过刚才因为肚子饿的原因没有来得及问她在工作时间还跑到厨房煮东西给她们吃算不算擅自离岗?
“不会的了。我姐姐已经过来接我的班,我等下也可以回去休息了。”小青笑笑。原来两姐妹都在这里上班呢!
“小青,你们家是县城里的吗?”筱凤好奇地问道。
“是啊!我们家就在离酒店不到20米的地方。”
“好近!每天都可以走路过来上来,多好啊!”
筱凤她们吃饱喝足回到房间,各自躺在床上却了无睡意。
“筱凤,是不是想我老弟了?”筱凤与陆梧桐昨晚闹别扭的事情,在来的路上筱凤都一一跟菲雪说了。
“才没有!我想他干嘛?那个骗子!”筱凤躺下来,抱起一个枕头侧身与拿着PAD玩游戏的菲雪聊天。
“不要不承认了。其实我觉得他做得不错啊!大嫂那个人就是这样,现在跟你的关系不是好多了嘛!以前那些事那些话谁还记得?就算你真的要把那份钱给她,估计她也不会拿的。”菲雪放下手中的PAD,认真说道。
“菲雪,我怎么看你跟大嫂老是八字不合?大嫂其实也没有那么坏。”她们俩个见面要么不语话,一说话就是火气十足的。
“我也不知道,反正我从她嫁进来陆家那么久就没有好好跟她说过一句话,大概是年龄相差有点大吧?再加上以前她经常骂雅诗,每次她一骂雅诗然后我就骂她,就是这样!然后到我结婚的时候,家里人都没有说什么,就是她一天到晚反对,老说子华家太偏远太穷。娶我只是为了陆家的家产而已,所以我一直记恨她。虽然我不是爱记仇的人,但是我不想子华受委屈。而且他明明不是那样的人,她怎么可以这样说!”菲雪一说起大嫂当初反正他们的婚事就有一肚子的话要说。
“那后来怎么同意了?”筱凤很好奇她们这一对。
“我陆菲雪想嫁给谁还用得着看她的脸色吗?爸妈同意就行了。本来没见过人的时候老妈也是不放心的。不过,我们子华一眼就让老妈喜欢上了。所以婚事理想当然没有阻碍了。”菲雪谈起方子华,脸上是一派的甜蜜之色。
“菲雪,当初你们结婚之前你有没有来过子华家?”筱凤撑起了下巴。她们能这么自由自在的在一起聊天机会很少,毕竟各有各的事忙。
“没有啊!他真正的家我是没有去过,不过从在学校的时候我就知道他家境不好。但我不在乎,他学习很认真而且很有上进心。在结婚前我坚持要见他父母,然后他就把两老从山里接到县城来。我们陆家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但是相对普通家庭来说已经好很多了,可以互补的。而且我们家没有重男轻女的习惯,他愿意也可以在结婚后住到我们家。现在不是挺好的嘛!”
“那你有没有问过他,会不会心里有点不乐意?毕竟上门女婿嘛。”
“这个我倒是没问过。不过,我们结婚那么久,他一直过得也挺开心的啊。”菲雪侧头想了很久,还是想不到子华有不高兴的时候啊。
“其实你们家子华真的很不错。”筱凤由衷地叹息。
“意思说你现在对我老弟不满了?说真的筱凤,以你的条件当初是怎么答应嫁给我那个不学无术的弟弟的?”这下轮到菲雪好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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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就某些方面来说子华比你老弟好,比如说:诚实。你们家子华有没有骗过你?”筱凤可不好意思说她跟陆梧桐是生米煮成熟饭后被逼结婚的,结果结了婚后才发现那个电饭锅里的米根本就没熟,因为插头没插上。
“他敢骗我,我打他满地找牙!不过我弟弟不就是骗了你那笔钱的事情而已了,又不是什么大事,你就不要计较了。”从性格方面来说,菲雪与筱凤都是相似的,属于那种生活上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人,所以她们还是算比较合得来的。而大她们几岁她们却要称之为三嫂的刘楚瑜则是倾向于小女人的娇俏类型,五嫂顾明珠相处得比较少,但也是个好说话的人,比起筱凤跟菲雪来个性更加的大而化之。
“我也想不要计较,不过事情的缓冲总是要时间的嘛!他骗我的事情可多了!而且外面还有不少女人喜欢他,像你们家子华就不会像他那样,一天到晚在外面风骚得意得很。”筱凤突然想到上次在夜总会包厢外面碰到的那个女人,一付她才是正室要向小三挑战的样子。哼,还有更久一点的是那个身材样貌都比自己还要好的前女友苏苏。她知道的已经有两个了,藏在背后的敌人还不知道有多少个呢!
“筱凤,这个我得为我弟弟说句公道话。他外表长得不错,有女人喜欢是当然的,证明他有魅力嘛!但是他可从来没有把女人带回家过,也不会与外面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有任何不正当的关系。这一点我绝对可以保证。”菲雪做个了童子军的手势。
“菲雪,要是明天你一觉醒来发现你们家的子华突然多了几个爱慕者你会怎么处理?不过,只要是结婚以前的事情我都可以不计较,但是结婚后他必须对我百分之百的忠诚。还跟我保证呢!菲雪,不如你跟我保证他结婚之前还是CHU男。”筱凤意识到自己说什么的时候已经来不及收回了,晕,还好是在菲雪面前说的,要不别人说了不知道会想什么。
“我们家子华才不会呢!他是我发现的璞玉,别人是看不出来的。至于你要问我我老弟结婚之前还是不是GHU男这个问题,我不能代表他回答你,不过,如果你真的想知道的话,到时可以亲自问他。但我可以偷偷地告诉你,我们家子华就是…”菲雪说到后面已经笑成一团了,因为她想到了他们那悲惨的第一次。急得满身是汗的他怎么也找不到地方,还好意思满脸通红的问也是没有任何经验的她在哪里?当时她可是笑不出来的,不过过后每每一想到总会让人捧腹大笑的。
“色女人,笑得那么夸张,想到什么了?”筱凤没好气地把怀里的枕头扔了过去,菲雪抬头接了个正着,然后边捂着肚子笑边把她与子华的第一次说了出来。
“原来男人第一次是这样的啊!”筱凤听了以后可笑不出来,因为他老公与她第一次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反正看起来就是那种有经验的人。虽然她口口声声说结婚前的事情不计较,但是一扯上这事她心里就是不舒服,一想到他曾经跟别的女人有过那么亲密的事情,她就想狠狠地尖叫。
“筱凤,那你觉得应该是怎么样的?”菲雪对这个问题已经上了瘾。
“这种事情谁知道啊!菲雪不说了,早睡早起。”筱凤心情忽然郁闷起来,拉起被子蒙住头。
“筱凤,你没事吧?”终于停住笑的菲雪关心地问。筱凤怎么好像不高兴了?
“没事了。想到了一些不该想的事情而已,菲雪,休息吧,明天我们要上山了。”筱凤把头露了出来,伸手把她这边的床头灯调暗。
“好吧!没事我们睡觉了。好累啊!”菲雪也躺下。呵呵,筱凤说的不该想的事情会不会是关于她老弟是不是CHU男的问题?不是她三八了,而是…到时就知道了。陆梧桐,不要给我抓住你的把柄。
在家里正要入睡的陆梧桐眼皮忽然急速地跳了起来,会不会是筱凤她们出了什么事?平时一向不相信这种谬论的他竟然也会怀疑起来。他就是没有想到自己会被陆菲雪在心里暗暗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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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大集市(1)

一大早,筱凤与菲雪还没有起床,套房的门铃就响了。
筱凤起身套了件外套去开门,竟是小青。
“我是上来提醒一下你们,要早点起来去集市那边,中午之前山里的人都会赶回去。晚了搭不到顺风车的话又要等两天。”小青看到筱凤还一脸没有睡醒的样子,不好意思地笑了。呵呵,她早上接班是8点,可是她在前台把卫生都搞好了还没下那两位小姐过来,她们不是要去松山弄吗?晚了怕是没有车回去啊!所以她在前台坐了一会看看时间已经9点20,赶紧上来提醒一下她们,没想到她们竟然真的没有起来。
“谢谢你啊小青。你来接班了吗?”筱凤有点不好意思。
“是啊,现在都已经快9点半了哦!”
“啊?9点半了?”筱凤惊讶。她的生物钟一向很准的,七点一定会醒,也许是昨天开了一天的车晚上又跟菲雪聊到很晚才睡所以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竟然可以睡那么久。
“是啊,你们快点洗漱一下就过去吧!”小青柔柔地说完就下去了。
“菲雪,菲雪快点起来,晚了怕没车了。”筱凤关上门,急急地拉开菲雪的被子然后自己马上找衣服换上。
“筱凤,我还是好困啊!”菲雪拉过被子还想再睡一下。
“再困,今天你就不能去找你老公了。快11点了,菲雪。”筱凤看她还想赖,索性把时间多说一个小时,看她还能睡。果然,菲雪一个鲤鱼翻身一下子清醒过来,马上拿衣服。
两人匆匆穿戴整齐到楼下来,小青已经在大门口处等,见到她们两个下来,满面笑容地迎了上来:“我带你们到集市去吧!怕你们不认识路。”
“小青,你不是还要上班吗?”筱凤跟菲雪都感到很惊讶,心里暖暖的感动。这年头这么热心的人已经很少很少了。
“没关系的,我已经跟经理说了。他还让我带你们去逛一逛呢!”小青还是笑,明亮的阳光下,皮肤虽然有点黑但是五官清秀,两只眼晴又黑又亮,那条甩在身后长长的辫子让筱凤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一首老歌叫小芳的,对,她就是筱凤心目中那个小芳的最佳形象代表。
怕山路不好走,筱凤她们只带些简单的换洗衣服及一大包的糖果,因为菲雪担心村里面会有孩子,空着手不好。
本来以为小青是要带她们走路过去的,没想到在酒店的马路边已经停了一个应该叫作人力三轮车的车子。小青说是她堂哥,怕我们走过去远就让他来拉一程。好意难却,筱凤她们只好上了车,小青也一起上来。
这是筱凤与菲雪第一次有幸坐上这样环保的车子,有点像30年代拉黄包车的感觉,只不过是多了一个轮子,然后人在上面踩。还好一路都是平地,要是真的有上坡的话筱凤怕是要坐不下去了,自己手脚好好的却让人这样拉着走。
不过是10分钟的路程,集市已经在眼前了,人来人往热闹极了。


第七十三章 大集市(2)

筱凤她们下了车,菲雪拿出钱要给小青的堂哥,不料那个已经出了一头汗的年轻男子,憨厚地笑了笑怎么也不肯收,让筱凤她们很不好意思。
“就这点路程用什么钱啊?来,我带你们到停放马车的地方。”小青拦住菲雪要给钱的手,把她拉走了。筱凤连连说了几声谢谢才跟上去。
这里是最传统的大集市。宽宽的地上划分出了界线,一块是卖衣服的,一块是卖鸡鸭鱼的,一块是卖蔬菜水果类的,最让筱凤感兴趣的还是那一块叫作“村民自营区”的,里面都是摆卖的都是山里人家产的东西,有药材、山果、干果、茶叶…还有更多的是筱凤她们在城市里见不到的稀奇古怪的东西,实在是看得不过瘾啊!
“就是这里了!”小青带着她们走过各个卖东西的区域后,拐了个街角,一整排大小差不多的小马车排在路基上,奇怪的是马儿就那样拴在车边竟然也不会走开。这与她们在电视上看到的马车不一样,那是用两个很大的车轮架着并且是全部由木头做成的一个长方体样的大木槽,筱凤只能用大木槽来形容那个车体,前面是两根圆圆粗粗的木头连着形成一个地方特色的马车。车上还放着一堆稻草,是用来垫坐的。嗯,这些当然都是小青告诉她们的。
可惜这个时候,没有一个人在车上。东西都没有卖完人当然都是在集市上了。
“小青,你还要上班呢,先回去吧!我们正好也要去看看这里有什么好玩的,待会我们自己看着时间来这里问一下就可以了。”筱凤让小青先回去,她跟菲雪还要去看看这里好玩的东西。
“我担心你们…”小青话还没说完就被两个心急的女人推着走了,小青是想说怕她们待会语言不通,不过看她们的样子应该不会有事的吧?
“菲雪,我们先去找点东西吃,看看这里有什么特色的小吃!”筱凤拉着菲雪的手没入热闹的人群中。
两个穿着时尚的年轻女子背着个大大的包行走在纯朴而热闹的集市里,引来了众多好奇的目光,还有热情的老人招呼她们尝一尝那些看起来色彩鲜艳却不叫不出名字的果子,好奇之下菲雪先尝了一个,又酸又甜开胃极了,高兴之下挑了一小袋。可是在付钱的时候却因为语言不通而只能打了半天的手势才把钱付了,不过,还是很开心。
两人逛得开心,忘记了本来是要去找东西吃的,不过,现在这样一边逛一边看到什么稀奇的东西就买一点,基本上都是吃的多,所以肚子也就填饱了。
“菲雪,以前你们家子华都没有带你来过这么好玩的地方吗?”走累的她们在一个凉茶铺前的桌子坐了下来。
“哪里有时间啊,我也是来过一次好不好?见过两老后当天就赶回去了。谢谢!”一个戴着花色头巾的大婶给她们端上了金银花茶。
“虽然地方很简陋,不过倒是个民风很纯朴的地方,累的时候最适合出来散心。”筱凤喝了一口茶,清凉甘甜的感觉沁入脾胃,舒服极了。
“人家山里人还希望可以进城去做一回都市人呢!一个环境呆久了总会烦的。”
“是不是你们家的子华就是这样啊?会不会哪天他在城市呆烦了也会跑回老家?”
“反正我在哪他就要在哪。我管他想什么。”菲雪说得理所当然。
“如果是我的话,等退休了一定选择回来这样的地方养老,种种菜,养养鸡,多么幸福的田园生活。”筱凤竟然开始崇尚这样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