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的一声脆响在陆城南脸颊上,关锦华优雅地收回手,表情平静得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就这么想护着她?你以为你护得住吗?你信不信,我可以一夜之间让这栋楼夷为平地,让她死得轰轰烈烈的。”
陆城南倏地睁大双眼,目光炯炯,直瞪着关锦华。
这时,安静坐在一隅的舒旻发话:“红姐,相烦你推妈妈出去散散心。”
祖红很乖觉地应了一声,一边将关锦华往屋内请,一边推着舒妈往外去了。舒旻轻缓地起身,为关锦华泡了杯茶。
袅袅的白雾自茶杯里腾起,三个人在小小的客厅里各居一隅,关锦华款款而笑:“城南,为什么跟了我这么久,你居然还觉得这个世界简单到凭你一人之力,就能扭转得过来?你真的太天真,太孩子气了。说走就走,丢了那么大一个烂摊子给我,你以为合同是开玩笑的,我关锦华也是你开得起玩笑的?”
陆城南双手搭在沙发扶手上,面无表情地沉默着,像是在听她的话,又像没有在听。
她收起笑,眸光冷厉:“还是那句话,回去跟我结婚,我当什么事都没发生。”
陆城南想都没想,果断摇头:“你要念着我的好,就成全我,让我过现在的日子,你要不念我的好,爱杀爱剐,悉听尊便。”
关锦华被他一睹,已不复清澈的眼底透出一点泪光,双手在侧,紧紧攥着,心里有两股念头交替翻滚着,一触即发。
她爱面前这个男人,爱得不惜毁灭一切,但是她不能成全他,爱于她来说,是从身到心的绝对占有,是不择手段的巧取豪夺,是拱手河山博君一笑的慨然,当然,也是得不到时的一拍两散、玉石俱焚。
一旁的舒旻嘴忽然轻笑出声:“关小姐,城南的顺毛驴脾气你不是不知道,要顺着他来。既然你已经决定嫁给他,他就是你的天,必要时,不要这样刚强,柔软些,也许什么事情都水到渠成了。”
一席温软的话,像一阵及时雨,浇熄了她与陆城南之间一触即发的战火。关锦华看向舒旻的目光有些诧然,眼前这个小姑娘,好像换了个人似的,哪里都透着一股阴柔气。
“城南,你可以出去下吗?我有些话想跟关小姐说。”舒旻望着陆城南,淡淡地说。
陆城南也觉得话已至此,出去冷静下很有必要。
门合上后,室内静了静。关锦华颇有兴趣地审视着舒旻,似乎在等她先开口。
“我知道,现在你想给我的路,已经没有克利夫兰这个选项了。”舒旻自嘲似的一笑,表情平静笃定,“地狱我自己会去,绝不让你费一丝力气,也绝不敢脏了你的手,损你的阴德。我只求你一件事情…”
关锦华似笑非笑地看着她,示意她开出价码。
“从鸿宇撤资,毁了鸿宇。”
关锦华眯着眼睛,像在盘算什么,良久,她抬头一笑:“你这个条件,未免开得太高了。要整垮鸿宇,就要先扳倒卫庄,我没什么理由要去做这么损人不利己的事情。”
“关小姐,我知道你一定有办法做到。”似已经筹谋很久,舒旻不急不缓说,“鸿宇垮了,你想要的人,想要的资源,就都是你的。”
林越诤曾向她透露过,关锦华之所以和他合资开发北欧新城,目的并不仅仅在于那个项目所能带来的巨额回报,她新近涉猎地产,开了公司四处投资,却一直缺一个得力的人帮她攻下江山,她想要的,是他这个可以为她所用的人。
当时,这话从她耳边一过,便出去了,然而此时,她的头脑变得异常清晰,任何一点有用的记忆都能被她调动起来。她观察了下关锦华的反应,继而又说:“如果你能帮我达成心愿,我一定能说服城南和你结婚,那以后,我一定会从你们眼前永远消失。”
“一定?”关锦华眼中一亮,“你凭什么这么笃定?”
“我求他也好,逼他也好,一定让他回到你身边。他说过,无论我求他做什么,他都会答应。”舒旻的声音有些发颤。
关锦华看了她良久,放声笑了起来。
“你不相信我吗?”
关锦华摇头。她怎么会不信她的话,眼前这个女人是陆城南的上帝、神明,她让他去死,他都会答应,何况她求他?
交易谈到这里,已经由不得她不答应了,她一向都是个喜欢豪赌的人,如果赢了,她可以得到一切,如果输了,又能输到哪里去呢?
心头滑过一丝属于女人的凄哀,她爱惨了陆城南,没有他,她就只是个躺在黄金棺椁里的躯壳。
面上却是深不可测的笑,她说:“我听人说,爱是人最大的罪恶,因为爱情里裹着恨的种子,稍不留神,那种子就会逃逸出来,一发不可收拾。看到你,我终于信了。你不觉得自己傻吗?有什么了不得的爱,值得你这样?”
舒旻仿佛没有听见她的话:“关小姐,你接受这个交易吗?”
关锦华也不绕弯子,爽快道:“好,一个月,我就让你看到初步成效。我的男人,就托你再费心照顾几天了。和他相处的分寸,应该不用我教?”
于关锦华而言,这桩交易,她是赚到了。
旁人看着卫庄是泼天富贵,其实在她这样的人看来,他已是秋后蚱蜢,从去年起,上面已经溢出点痕迹在查卫庄了。她背后早有人将风声透露给她,问她有没有兴趣分鸿宇一杯羹,她考察了良久,最终只看上了一个林越诤。
事已至此,她不介意推他一把,让那将倾的大厦加速倒塌,无非是多费些周折罢了。
下了楼,她远远见陆城南神色落寞地坐在花台上抽烟,心里一个转念,她不急不缓地走到他身边,朝他身上倚过去,指着他笑:“放着万世巨星不做,来这边给别人端茶倒水削水果,别人根本不念你的好,转身就把你卖了。值吗?”
陆城南面无表情地挡开她,自顾自地吸着烟。
她痴迷地望着他那双黑白分明的、纯粹的眼睛,缓缓说:“她把你卖给我了,让我整垮她的男人…这么个女人,以后不会比我好到哪里去。你们都变了,别妄想从头开始了。”
陆城南一怔,连火热的烟灰落在手上都没有察觉,好一会儿,他掸去烟灰,无所谓地说:“她喜欢,那你就按她的意思办呗。”
关锦华怒极反笑,对着他指了指:“陆城南,我倒要看看你能和我拧到什么时候!”
说着,她一扭身朝前面的兰博基尼去了。
漆黑的夜里飘起细密的雨丝,陆城南就着手上的烟一支支抽了起来,可能是烟得太猛,他剧烈地咳嗽起来,胸口、眼睛都涨着疼,也不知道是被烟呛的还是怎么了。想了半天,他终于觉得自己,实在是错得太多。他这一生看似忠贞,却一直在背叛,先是背叛舒旻,再是背叛关锦华。他和这世间的人一样,都以为背叛不会付出代价,今时今日,他才明白,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对舒旻的背叛,让他失去了创作灵感,失去了此生的最爱;对关锦华的背叛,让他负上了数千万的违约费。他现在再倒回去做所谓的补偿努力有什么用?就算舒旻原谅他又怎么样?关锦华的势力那样大,他怎么可能逃得掉?
他完全可以预见自己的人生,那永失挚爱,麻木不仁的人生,那被关锦华永远操控的傀儡人生,那比死更冷的人生…
他不是个爱看书的人,但也听过一句烂大街的话,叫“再也回不去了”,年月把拥有变成失去,他的人生,已经没有从头来过的可能了。
年久失修的芳树里胡同在细雨里已经泥泞不堪,在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这种老胡同已失却了生命力,和两边的旧门楼一样摇摇欲坠。
陆城南冒着小雨缓步沿着小巷往前走,黑灯瞎火的巷子里偶尔能见几泊灯光,那是少数还不愿搬走,坚挺着等待拆迁最后一刻到来的老居民。
这条走了无数次的小巷子,熟稔到他闭着眼睛都能摸回家。想到“回家”两个字,他猛地吸了一口气,冰冷的空气激得肺都痛了起来。他未曾想到,兜兜转转这么久,他最终能回的家还是这里。
身后传来一阵追打嬉闹声,陆城南还在愣神,一个穿着三中校服的高个子平头男孩笑着从他身边擦过,一边跑一边讨好地喊:“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紧跟着,身后传来一个女孩嗔怪的声音:“顾旗,以后你下晚自习再敢不准点接我,以后我再也不让你接了。”
听到这个声音,陆城南胸口像被什么撞了一下,眼睛一热,却始终不敢回头。这个声音,这个语气,不正是舒旻的旧时模样?
身后的女孩撑着伞和陆城南擦肩而过,驻足在前方的路灯下,惨淡的光线里,依稀能见她穿着三中的校服,一头长发也如舒旻过去那样扎着高高的马尾。
男孩子见她语气有所松动,也停下脚步,一边慢慢往回走一边告饶:“这次真的是我错了,以后再也不会犯了,不要扯我耳朵了,怕了你还不行?”
女孩低下头,肩膀动了几下,像是在忍笑,继而抬头,冷冷地说:“还不过来,感冒了可别传染给我。”
男孩如蒙大赦,飞奔向她,自然地接过她的伞,白蒙蒙的路灯光下,女孩将头钻进男孩怀里,紧紧依偎着他往胡同深处走去。
陆城南怔怔看着那对忽然出现的少年少女,直看到他们消失,一丝水汽才顺着他的长睫垂下。
曾几何时,也有一个女孩会因他没有在预定的地方等他而着恼,但是以后,不会有人要他等了。
“陆城南,我已经不爱你了。”
她冷酷的声音言犹在耳,她的笑已不再是为他绽放,她的眼泪已不再是为他而流,她的声音不再是为他百转千回,她的目光亦不再是为他光芒流转,她的一切都与他再无关系,他成了她生命中千千万万的路人中的一员。
第37章 这样的罪,他要怎样清偿(4)
缓缓阖上双眼,他紧握双手等心里的阵痛过去。然而记忆里的细节竟不由得他不想,丝丝缕缕细线般缠着他的心越收越紧,勒得那里鲜血淋漓。
明明痛得全身瑟瑟发抖,嘴角却扬着诡异的笑,他笑自己拿过去的一切换未来,亲手葬送的不单是他与舒旻的爱情,更是他的人生。他的自由、理想、爱情、人生在选择背叛舒旻那一刻,有如骨牌一样纷纷倒塌。
他因一念之差失去了过去和未来,成了一个只有现在的人,那就让“现在”永远停留吧,至少这是离过去最近的地方,而未来也不会更坏些了。
舒旻找到芳树里时已是深夜一点。关锦华走后,她过了很久才意识到自己竟对陆城南做了那么卑鄙的事情。她起初为自己找了很多开脱的借口,最后还是陷入了忐忑中。
她在家里左等右等不见陆城南回来,犹豫地拨他手机,却是关机状态。她忧虑地想,他会不会从关锦华那里听到了什么,心灰意冷之下从此消失?无论如何,她都要先见到他,先确定他的想法,再设法稳住他。
这样一想,她越发坐不住,换了衣服往楼下奔去。
出了门,她站在茫茫夜色里四下环顾,直觉告诉她,陆城南很可能去了芳树里,她便不再犹豫,打了个车直奔芳树里。
当她站在陆家旧宅的门口时,看着从里面泻出的灯光,竟有那么一丝心酸,恍然。她的手指分明已经落在门把上了,却迟迟不敢推开,她生怕一推开,就会有往日记忆铺天盖地向她袭来——她永远忘不了曾经千百次推开这扇门时的心情,快乐的,幸福的,充满期待的,仿佛那门后有她的一切。
仰面吸了口气,她默然推开房门,四通八达的老房子里空得一览无余。似已喝醉的陆城南躺在一大堆海报里,四周码放着他久日珍藏的CD,空气里回荡着X JAPAN的那支《forever love》。
那是陆城南第一次带她去酒吧时唱的歌,陆城南告诉她,是这首歌给了他最初的感性和力量,每当他听这首歌时,他就会觉得自己带着伤口在夜空里飞翔。从那以后,舒旻便爱透了这首歌,也爱屋及乌地爱上了唱这支歌的乐队主唱Hide。然而,自从Hide在1998年自杀后,他们便再也不听这首歌了。因为,这首歌是Hide的送葬曲。
冷不丁听到这支歌,她心里蓦地一阵发酸,眼泪不知怎么的就一滴滴落了下来。她走近他,在强烈的乐声中蹲下,看着紧蹙双眉的他。
这么久以来,她都没有认真看过他,不曾想他已经瘦削苍白成这样,如果不是一样的五官,她几乎不敢相信眼前这个连睡着时都一脸凄惶的人竟是陆城南。
她探手轻轻触上他的眉。睡梦中的陆城南猛地打了个激灵,条件反射般地抓住她的手:“舒旻。”
舒旻一惊,快速抽回自己的手。陆城南睁开眼,看见她切切实实在身边时,死灰般的眼里多了丝光亮。
舒旻起身关掉音乐,靠着CD架站着问:“怎么这么晚还在这里?”
陆城南坐起身,拿起身边一个啤酒罐,机械地捏着瓶身,好一会儿才说:“该来看看了。”
语气沉缓,没有丝毫情绪。舒旻有些不安,她觑了觑他的神情,灯光下,他的脸色很灰败,除了这死灰般的颜色,便再无其他。
周遭一片死寂,气氛尴尬,舒旻有些心虚,没话找话地说:“很久没听这首歌了,其实,直到现在也不明白Hide那样一个人怎么会自杀。”
陆城南蹙眉死死地望着她,呢喃般茫茫然地说:“因为有时候死会保留住一切。因为某些东西对一个人来说,是细水长流,是天长地久,是留不住毋宁死。”
他的眼睛里一片空旷的幽黑,黑得发亮,像是看到了某种启示,只是那光亮里却没有焦点。
那样的眼神,就像是醉到极致的清醒。舒旻一凛,背后若生芒刺般不自在。咬了咬唇,她过去扶他:“你真喝高了,起来吧,跟我回去。”
这时,陆城南忽然扣住她的手,望着她,一字一句说:“舒旻,再说一遍你爱我,骗我也成。”
不知怎么的,舒旻的眼泪唰地就落了下来,她透过眼前的雾气望着他的脸,唇动了动,却像有什么哽住了喉,怎么也说不出那个三个字,只能捂住嘴痛苦地摇头。
陆城南黯然松开手,把她拉进怀里,将下巴抵在她头上,轻轻拍着她的后背,俨然又回到了过去彼此相惜、互不抛弃的日子里。
连日来的强撑的坚强在这一刻化为乌有,她死死抱着他,不为他是陆城南或是谁,只为这个躯体所能带来的温度,只有这种温度才能提醒着她还活着,还清醒着。
“城南…城南…”舒旻在他怀里放声恸哭,口中反复念着他的名字,僵冷的十指死死捏着他的臂膀。
陆城南只抱着她,并不答应,他知道,此时她心里真正想叫的两个字并不是“城南”。
不知道哭了多久,舒旻才渐渐止住饮泣,一动不动地缩在他怀里,直到耳边传来她轻轻的呼吸声。他垂下目光,静静看着她的睡颜,苍白得近乎透明的脸上带着点弱弱的怯意,好像在怕着什么,许是怕这过于无情的宿命。陆城南哀哀地想,如果没有他,她的人生会不会更平顺些?如果从一开始,她遇到的不是他,她也许不用经历生活的卑贱与沧桑;如果后来,他没有那样重重伤害她,她就不会遇到林越诤,不会遇到这致命的伤害。他曾发誓愿付出一切求她一生平安喜乐,最后却亲手毁掉了她一生的平安喜乐。
这样的罪,他要怎样清偿?
舒旻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自家床上,窗外天还没有亮透,她一骨碌翻身而起,默坐在床沿上出神。末了,她穿鞋起身,准备去冲个澡。
不料人刚一出门,就见陆城南姿态落寞地站在阳台上,窗户洞开着,汩汩的寒风往客厅里钻,冻得穿着大衣的她都缩了下脖子,然而,只穿着件薄衣服,当着风口站着的他竟似浑然不觉。
舒旻愣怔地看着他孑然的背影,眼前这个人,好像要随时随风消逝一般,伶仃得叫人心惊。
她下意识地伸手,想叫他,却见他忽然将身体探出窗外,迎风展开双臂,做出要飞翔的样子。
舒旻几乎惊叫出声,他却再没有动作。良久,他缩回身子,继续像之前那样默然而立。
她默默退回房内,拥着被子,一夜无眠。
天亮后,厨房里循例传来锅碗瓢盆的声音,她见陆城南神色如常地在做早餐,心头的不安终于放下了些。
那天,饭厅里就坐着他们两个人。一桌汤汤水水,被他料理得异样醇厚。她不敢辜负他的好意,一口口地喝着。
喝了一碗,她见陆城南只看着她,自己却不动筷子,放下碗说:“你也喝。”
陆城南摇头:“我不饿。”
两人一时无言。
良久,陆城南淡淡地说:“舒旻,你以后有空去老宅子那边,帮我把那些CD带回来,我都清好了,分成两大摞了,大的那摞你帮我给小黑,小的那摞给赵晨。”
舒旻怎么听怎么别扭,总觉得他这话说得好像在交代后事。
“他俩馋这些不是一天两天了,我一直也没找到机会给他们。”他不自然地笑了笑,“什么时候你有机会去日本了,帮我在Hide坟上放一束花。”
那种别扭的感觉越发强烈,舒旻连忙打断他:“以后我们一起去。”
“那也成。多喝点,汤该凉了。”
舒旻这才放心地一笑。
对面,陆城南用小孩子看东西看入神的那种目光盯着她,声音低低的:“舒旻,让我再好好看看你。”
舒旻正被他看得不自在,他忽然快速伸手,在她脸上触碰了一下:“比出院那时胖了…那我就放心了。”
说完,他推开椅子起身:“我去买包烟。一会儿回来。”
然而,他却再也没有回来。
关锦华一向是个雷厉风行的人,从涿城回去后,不过短短几天就爆出新闻,热力从鸿宇撤资了,这就意味着凭鸿宇一家,未必吞得下北欧新城这个项目。一向合作甚欢的两方一夜间分道扬镳,外界传言纷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鸿宇方面,林越诤一面积极从中斡旋,一面竭力想方设法地寻找新的战略伙伴。
圈里的人都是善于看风向的,关锦华就是天上的风,她往哪里吹,他们就往哪里倒,一时间,落井下石的有,作壁上观的也有,无论林越诤怎么游说,他们都是一副不温不火的态度。
紧接着,外头又溢出点风声,说是上面有人要动卫庄,他底下的人也乱成了一锅粥,那几个准接班人都忙着各显神通,准备改朝换代的大事。
虽然是捕风捉影的消息,但是众人往关锦华忽然撤资的事情上一想,又觉得有那么点靠谱,哪里还敢再去睖鸿宇的这浑水。
卫庄是个很警醒的人,关锦华一撤资,他就领悟到了点什么,提前做起第二手准备起来。
保险起见,他先是把林越诤和青瑜的婚期延后,也不顾青瑜的吵嚷,连夜命人把她送去了加拿大,随后又让林越诤暂停鸿宇的各项计划,让他把资金往加拿大转。
半个月后,林越诤妈妈的保外就医顺利批下,林越诤费了一些周折,将她送去加拿大接受治疗。
送别那天,恰巧是他与青瑜预订的婚期,那天,京城飘着睖睖细雨,他擎着一把大黑伞目送着载着妈妈的那架飞机化成一个虾灰色的小点没入云层,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他终于等到了这天,这天的到来,比预想的更早些。
大厦将倾怎么样?心血白费怎么样?一无所有又怎么样?他现在有他自己。
他像一个从坟墓里挣出半个身子的人,久违的自由空气让他浑身上下都很轻盈、畅快。
回到公司,他找来EVA:“北欧新城的计划先停了,已经没必要往里面投资了,公司账面上还有多少钱可以动用?你去做一份详细表格给我。”
第38章 这样的罪,他要怎样清偿(5)
EVA比他还心急如焚:“你疯了?你不是要把钱转给卫家在加拿大的公司吧?鸿宇可是你的心血!”
林越诤面色沉静地说:“我有我的安排。”
EVA像看一个陌生人那般看他:“你这个时候还跟他们讲什么情义?这些年来,你像卖给他们家一样,帮着他们家捞钱,他们给你什么了?无非就是许了一个救你妈妈出来的诺言,就连兑现这个诺言,还要用你一生的幸福去换!你不觉得这些人太无耻了吗?好,就算你之前有所顾忌,到现在,你还忌惮那个老家伙干什么?”
顿了顿,她冷笑着说,“难道还真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这种说法,你被他们精神绑架久了,被绑架出感情来了?”
林越望着窗外璀璨的灯火,缓缓说:“我只是想买一个永不亏欠。你放心,你为鸿宇这些年的付出,到时候会有相应的回报。”
“林越诤,那我为你的付出呢?”眼泪唰地夺眶而出,她仰面问,“你要怎么回报?”
林越诤神色复杂地看了她一眼:“如果你没有叫青瑜用计把我骗去英国,没有在舒旻最需要我那天,让青瑜把我留下,我会更加感谢你。”
EVA双唇哆嗦了几下,眼里漫过些凄冷:“是,是我把和你那个女人的事情告诉青瑜的,是我让青瑜想办法无论如何先逼你结婚的。但是你怪不到我头上,只能怪你命该如此!”
命该如此…林越诤玩味了下这个词,竟忽然笑了。
EVA抹去脸上的泪:“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再说什么我都是为你好,你也不会对我心存感激了,我只希望到时候,你给我的支票上,数字能更好看一点。”
说完,她抱起文件,头也不回地出去了。
卫庄这边刚把转移工作做好,前来调查的人就已经找上了门,连带着林越诤也被三番五次地被当局请去喝茶、问话。林越诤从一开始就为这天的到来做好了准备,回答任何问题都滴水不漏,上面的人好一顿盘查,明面上却没查出他什么破绽。
然而卫庄这些年利用以权谋私的事实却是铁证如山,上面开会研究了几次,考虑到各方面的影响,最终还是不声不响地给他办了个内退,追回部分账款了事。
卫庄见大势已去,把只剩了个空壳的鸿宇丢给林越诤善后,匆匆地逃去了加拿大。
外表轰轰烈烈的鸿宇一夜间就摧枯拉朽地倒了下去,有时候,林越诤一个人坐在办公室的时候会觉得冷,是那种人走茶凉的冷。
但是他打心里喜欢这冷,他像是被镇压在鸿宇大厦下的囚,一直等着和它同归于尽,上天到底怜悯他,拿去了鸿宇这个枷,却给他留下了彻底的自由。
一直操纵他的线断了,他终于有资格选择自己的人生,终于有资格向舒旻认罪,终于可以不用让她等了。
这天深夜十一点,刚加完班的林越诤忽然接到了一条来自陌生号码的短信:去金胜酒店,舒旻在那里。帮我照顾好她。
这条莫名其妙的短信让他一怔,他停下车,回拨那个陌生号码,然而那个号码却一直处于通话中的状态。
金胜是京城颇有名气的豪华酒店,以格调高著称,出入其间的大多不是普通人。他猜不到什么人会发这样的短信给他,更加想不透舒旻为什么会在那里…这会不会是个什么局?但他根本不愿意再去细想,无论那里有什么在等他,他都要去看一看。
他抛开手机,将车子掉头,加足马力朝金胜开去。
深夜十一点的“首堵”终于通畅了,出租车司机憋了一天的怨气,把车开得几乎飞起来。
坐在后座的舒旻捧着手机,蹙眉道:“陆城南,你这些天都去哪里了?你知不知道我也会担心?”
自从陆城南忽然消失以后,舒旻就再也没联系到过他。起初她还堵着气不找他,但是联想到他失踪前的反常,舒旻开始觉得惶惶不安。她本想去报警,可警方以她不是直系亲属为由拒绝立案,她只得发动他们朋友圈里一切可以动用的关系打听他的下落。
那些朋友帮她找遍了他可能去的地方,但一直寻而无果。直到今天,她才收到他的短信,短短几个字:我在金胜酒店,想见你。
收到短信后,她终于长舒了口气,紧接着一股无名火就腾腾的往上蹿——怎么到了现在,他还是这样不负责任、一意孤行!
她冷冷地回了个“好”字就往北京赶。眼见快到金胜酒店了,舒旻才拨通他的电话,劈头盖脸的就是一句带着怒意的质问。
电话那端,陆城南一直保持着沉默,他那边似乎开着扩音,以至于舒旻可以听见呼啸的夜风声,和窗帘起落的窸窣声。舒旻一惊,骤然坐直身体:“你在窗台上?”
“舒旻…”他的声音茫然低哑,像是痛苦的呓语,“你现在,有没有一点点爱我?”
舒旻不知道他为什么毫无来由地这样问,有些哑口无言,她直觉他现在这个状态是有问题的,她不敢确信地问:“陆城南,你是不是…用药了?”
“嗯。”他的声音极低微,像犯了错的孩子,“等下会不那么疼。”
舒旻吃不准这句话的意思,只当他是用药后在说浑话,先前的怒意更盛:“你怎么还碰那些东西?我已经到了,我先挂了,等会儿见了你再说!”
“别挂。”他的声音里透着恳求的意味。
舒旻只好捧着电话,噤声听他说。
静默了很久,他的意识好像清醒了些,轻轻地那边说:“这些天我一直在涿城的望海寺。”
“在那里干什么?”舒旻有些讶异。
“你还记得你爸爸刚去那会儿,你有段时间怎么都吃不进东西吗?”陆城南静静说,“那时候,我真怕极了,看着你一天天地瘦下去,总觉得哪天你会彻彻底底地离开我。”
舒旻冷不丁听见他提这段旧事,干涩的眼中有了点湿意。往事前情一幕幕地在眼前展开,那个牵着她跋涉过十载年华,不离不弃的陆城南忽然在她眼前出现。舒旻已经冷透的心,忽然有了一丝暖意,她哽咽一下,低低“嗯”了一声。
“有天,我实在没办法了,就学我奶奶的那样去望海寺许愿,到了庙里又不知道到底要怎么许愿,就在那里乱转。转了一个多钟头,一个老和尚终于耐不住我烦,上来问我想干什么。我说,我想求佛祖让你吃饭…”
舒旻的胸口像被什么猛然一撞,眼前乍然一片模糊。
“那个老和尚就说,这个好办,只要我在佛前发愿终生茹素,就能保你一生平安喜乐。我虽然不信,还是发了这个愿。结果第二天,你的病忽然就好了。说真的,我顶不信这些的,可是有时候,你如果找不到一个可以信、可以求的东西,真不知道还能怎么办。就像我现在这样,看着你一天天地离我远去,不知道还能求什么,才能让我们都回到过去。我又去求那个老和尚,他说让我抄《四种清净明诲》,只要连抄三十遍就能求得你我关系改善。可是抄完了,你还是现在的你,我还是现在的我,什么都变不了。”
舒旻掩住发堵的胸口,含泪摇头:“不要说了,你等我过来。”
“舒旻,”他的声音微微发颤,“很多话,我已经没有资格对你说了,比如我爱你,很爱你,你对我来说,不单单只是一个女人,你是整个世界。只可惜,我非要到现在才知道。”
舒旻捂着嘴,感觉眼泪在自己指缝里流:“师傅,求你快一点,再快一点。”
“为了音乐放弃你,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后悔的事…”
出租车猛地刹在了宾馆门口,舒旻捧着电话,看也不看地掏出一张钱丢下,朝大门里飞奔而去。
她噙着泪,声音打着颤:“你在哪个房…”
一句话没说完,她就看见了他。
窗格密布的摩天大楼里,一个白糊糊的身影靠在阳台飘窗的低矮栏杆上。夜风鼓荡撕扯着他的白色衣服,像一张鼓起的白帆,强有力地猎猎而动。
她咬紧牙关,死死盯着那个白影,她听见自己的牙齿在打战:“城南,你…往后退几步再说话。”
一句话好像掏空了她的力气,站立着的双腿也开始抖起来。
身后传来车响,一道车灯明晃晃地照了过来,她浑身沐在那暖黄的灯光里,却觉不出半点温度。
“我还能退去哪里呢?舒旻…谢谢你,谢谢你来送我。”
舒旻语无伦次地哀求:“城南,不要做傻事,你先下来…我答应你,以后都不生你气了…我们不是说好了,以后要一起去日本给Hide扫墓吗?你不能说话不算话!”
耳边传来陆城南隐忍的抽泣声,舒旻感觉到脸上濡湿冰冷一片,她颤手去抹,是泪,不断从眼眶里渗出的眼泪。她的身体剧烈地抖着,她用力咬了住手背,用锐痛换来的那瞬冷静温柔诱哄:“城南,你的人生还很长,前方还有很多很好的东西等着你…”
苍凉的声音打断她:“可是舒旻…没有你的前方,我已经不想再走过去看看了。”
说完,那团白糊糊的影子朝她的方向挥了挥手,然后展开双臂,像一头白色鸟般遽然坠下。
她握着电话,用尽全身的力气喊了一声“城南”,她以为那声音很大,其实不过是像小动物的呢喃。
电话那端传来“砰”的剧烈撞击声,她听见什么碎裂的声音。
与此同时,她的身后传来尖锐的汽车刹车声,一道暖黄的车灯光扫向她的方向。
她望着黑黢黢的夜空,眼白上翻,直直向后倒去。
一只有力的臂膀重重地接住她,将她裹进怀里。有人在重重地掐她的人中,急急地叫着她的名字,她明明睁着眼睛,却什么也看不见,耳朵里也像进了水,什么声音传过来都像是虚空失真的。
不知道过了多久,眼前那团白垩垩的阴翳才渐渐散去,一张熟悉的脸映进她眼底。她张着嘴,像在说什么,林越诤抱紧她,凑近去仔细听,这才听出她说的是:“林越诤,为什么死的那个人不是你?”
他抱紧她,死死抱着,惨然一笑,他爱了她十年,到头来,竟换到这样一句话。
他垂头去看她的眼睛,那深不见底的黑色眼睛在他眼前不断放大,放大成了一团深不见底的黑,那种黑,他在黎巴嫩的海里下沉时见过,如今,他的心在这相似的黑里下沉,只是这一次,他知道他永远都浮不起来了。
第39章 尾声 来不及说我爱你
“我爱你!”他挤在人群里,一遍又一遍嘶声喊着,“我爱你!”
舒旻,我爱你。你听到了吗?
陆城南的后事是舒旻亲手料理的,除了她,他在这个世上再没有别的亲人了。
她没有为他开告别会,只在冰冷的停尸房陪他坐了一宿,次日便着殡仪馆将尸身送去火化了。整个过程,林越诤都默默陪着她,替她前后奔走。
火化了陆城南,舒旻发了一场高烧,整个人烧得混混沌沌的。
出于私心,林越诤没有送她去医院,而是将她带去了自己的住处,请江医生治疗照看。江医生第一眼看到舒旻,脱口说:“几个月不见,怎么就瘦脱形了?”
他握起她即便在梦中都紧攥着的手,用力拍了好几下手背,才勉强找到血管。两天针打下来,舒旻的高烧总算退了些,人却怎么都清醒不了,即便她睁着眼睛,那里面也找不到一丝人气。
林越诤再也顾不上乱成一锅粥的鸿宇,寸步不离地守着她。
让他略微心安的是,舒旻并不抗拒治疗和进食,只是整天沉默。
如此拖了近半个月,及至时序入夏,她的状态才稍微转好。
一天凌晨,林越诤睡得半梦半醒的,忽然听见门外传来一阵响动,他警醒地翻身下床,打开房门一看,只见舒旻裹着一条薄薄的丝被往阳台上走。他一凛,刚准备出声,却见她缓缓在阳台上的摇椅上坐下了。
她抬着下巴,出神地望着窗外的天。四点钟的光景,天边的黑云里压着一线亮光,隐隐溢出些白蒙蒙的光芒。她原来竟是在等着看日出。
她的神色很平和,一双大眼在半明半寐的光线里显出湖水般的宁静浩渺。
破晓时分的天色瞬息万变地走着,明明是一直睁眼瞧着的,才一晃眼,那天便从墨黑转为石头蓝。舒旻怔怔地看着,神情纯净得像个一尘不染的孩子,她双手按住摇椅的扶手,轻轻摇着摇椅。
他倚在门边,屏着呼吸看着她不断晃着的剪影,恍然觉得,如果天永远不亮,他们永远不说破,不点破,这摇椅摇着摇着,他们便一并老去了。
窗外传来几声鸟雀的叫声,那层灰蒙蒙的蓝色里忽然翻卷出一片浅浅的胭脂红,那胭脂红一层层地往外面渗着,渐变成暗暗的古玉黄,又晕开出一层桃花粉,每一层颜色都像一道波纹,沿着天际铺开,最终化成一片透亮的拱璧蓝。
天地骤然被那片光芒照得一览无余,他定定望着披着万道晨光的舒旻,她的脸被阳光照得通透发亮,鼻尖被清晨的凉风吹得微微发红,头发亦有些凌乱,然而林越诤却觉得,这一刻的她美得惊心动魄。
坐在这样的阳光里,舒旻忽然觉得这个世界很大很美,尘世间的爱与恨,罪与罚在这样的自然里,无足轻重得就像指尖上的一粒尘埃,她的灵魂,在这一刻的忽然被照亮,轻盈得直向天空深处飞去。
她想,也许林越诤在太平山上同她说的那番话是对的,有时候命运让你遇见某个人,并不是为了向他要一个结果,而是为了领悟一些东西。当你经过一个人,浓烈的爱过、恨过、又放下时,他在你生命中的剧情就结束了。而他教会你的那些东西,将会代替他,伴随你以后的人生。
舒旻是在第三天傍晚离开的。那天,林越诤刚配合检察官做完最后一轮调查,开车回去的路上,他忽然觉得她已经不在了。
那个念头刚转完,他就接到舒旻的电话,她的声音轻而平静:“林越诤,我走了,不要去找我。”
林越诤将车泊在马路边,安静地听她说话。
“我已经不恨你了,真的,就像鼻子塞了很久忽然通了那样,电光石火间,我就不恨你了。”
“很多人说,今生的爱是前世的债,我猜我前世一定欠了你很多,就像你这辈子欠我的一样。我欠你的,想必已经还清了,你欠我的,就这样一笔勾销吧,因为…我下辈子,下下辈子,永生永世,都不想再遇见你了。”
说完,她连说“再见”的机会都没给他,就挂断了电话。
那一刻,林越诤想到一句电影台词,好像是这样说的:命运会把我们身边最好的东西拿走,以提醒我们得到的太多。
他觉得,这句台词是错的,有时候命运拿走的,往往也是一个人的全部。
他忽然想起还有一句很重要的话没来得及和她说,再回拨过去时,电话那端已换成了一个冰冷机械的女声: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那个声音,跋涉过四年漫长的时光,最终变成了: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五月的成都酷热似盛夏,尽管车内的冷气开得十足,但是半个小时都没开出一里路的“堵况”还是让车里的三个人烦躁起来。
“早知道现在开车哪里都堵,我当年真该去学开飞机,现在也就天上不堵了。”老王一边盯着后视镜一边朝林越诤抱怨。
林越诤的目光透过熙攘的人群落入前方的一片流光溢彩中:“快到春熙路了,堵车也是正常的。”
老王有些恨恨地说:“我就不信它还能堵得过北京!”
那神态语气惹得后座粉团似的小女孩咯咯直笑,她像是很满意现在的状况,不是踩在沙发上和后面的车子招手就是趴到前面用手蹭老王的胡子,玩闹够了,她赤着小脚丫钻进林越诤怀里,用嫩嫩的指尖戳他的下巴:“爸爸爸爸,你为什么没有胡子呢?”
林越诤轻轻捏住她的小手,把她抱到腿上。小女孩很会讨爸爸喜欢,仰脸朝他笑弯了眼睛:“爸爸不留胡子,是怕没有妈妈要,对不对?”
老王率先大笑起来:“现在的小孩子都是鬼精灵。”
她越加得意起来,扭了扭腰:“我猜对了…爸爸,你什么时候给我找个妈妈啊?”
林越诤神色微微一黯:“爸爸有什么地方不好吗?所以你才想要个妈妈。”
她偏起脑袋想了想:“有妈妈的小朋友都穿粉色泡泡裙,有妈妈的小朋友都扎漂亮的小辫子,有妈妈的小朋友都叫婷婷、娟娟,名字可好听了…我不喜欢穿白色裙子,不喜欢蘑菇头,不喜欢叫林千阳,像男孩子。”
说到这里,她“啊呜”一口咬在林越诤脸上,用以泄愤。
老王看到这一幕,大笑着说:“这女人啊,从一岁到一百岁都不让人省心。我现在特能理解你为什么不结婚,这领导就是领导,什么决策都透着英明。”
说话间,前面的路已经通了些,老王便不再插话,一溜儿往前开。
林越诤看着女儿嘟着的小嘴,好脾气地说:“那以后爸爸都给你买粉色裙子,给你留长头发扎辫子,好吗?”
千阳看不懂爸爸的神色,只觉得有点苦苦的,懂事地伸出小手去熨他眉心中的纹路:“嗯,那我就不要妈妈了。”
说完,她乖乖地从他身上爬下来,无声无息地玩着他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习惯性地去抠碎钻镶成的半颗心,却怎么也抠不动分毫。戒指的款式早已不时兴了,但好在简单朴拙,戴在他手上,透着别样的大气庄重。
谈了一天的合作,林越诤有些疲乏,他见女儿玩得酣畅,便放心地合上眼睛。车子的电台在播一档音乐节目,插播完广告,忽然响起一个非常熟悉的前奏。林越诤的长睫微微一颤,眉心间的纹路越见清晰。
四年了,乍然听见他的声音,一时有些意乱神迷。
主持人哀哀插了句话:“虽然他已经去世四年,但是他的青春是永远的,他活在我们每一个歌迷的心里,永垂不朽…愿远在天国的他已放下今生痛苦,常驻光明中。”
一首歌播到一半,老王不无感慨地说:“这些人真奇怪,有钱有名有人爱,还要去跳楼,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什么都没有,还巴不得千年王八万年龟地活下去…真不知道他脑子里想什么,这一跳,跳去了关总半条命,害得我买的热力股赔了一半!”
高亢激昂的主唱声音和贝司线交织在一起,有一股排山倒海的气势。在那样震撼人心的歌声里,他恍惚看见了自己的青春,那因为爱她而鲜活的青春。他等过她一个十年,又等过她一个四年,也许要一辈子这样等下去了。
不是不寂寞的,陆续参加了青瑜和EVA的婚礼,又参加过自家黑猫的葬礼,生命里的人和物一样样地离开了,却始终没有新的填进来。房子太大,前几年一个人住也没什么,现在醒来时,总觉得心里很空,睁开眼那一瞬,总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他想了想,就从孤儿院里收养了千阳,于是这个世界上,总算有了那么一个,一生都不会弃他而去的人。
一首歌唱完,路况终于大好了,转过一个路口,前面就是成都鼎鼎有名的天府广场,穿过那个广场,不用十分钟就能到宾馆了。
陪着林越诤跑了一整天,老王早已累得脱了形,只恨不得化成一摊肉泥躺在床上不动。他拿眼睛瞟后座上的林越诤,不由得感慨,大人物就是有大人物的样子,从早上七点忙到现在,马不停蹄地见人谈合作,到了这时,他还是一派端正的姿态,衬衣熨帖整齐,纹丝不乱,一双薄唇紧紧抿着,整张脸上都透着沉静。
这么多年来,他是跟着他一路走来的,无论遇到什么大风大浪:卫庄倒台、鸿宇倒台、得力助手离开…最艰难的时候,他都卖掉了自己的酒店、车子、房子。即便到了那个程度,他都不肯接受关锦华的资助。然而四年一晃眼,不过他儿子读个大学的时间,后座这个年轻老总就又凭着自己的本事,在地产界打下了天地。成也好,败也好,他始终都是这样一副心无旁骛、冷静自若的模样。
车子行到天府广场,横过马路的人骤然比平实多了几倍,他不得不放慢车速,排着队往前面滑行。
“快看,好多新娘子。”千阳把脸贴在车窗上,指着广场上尖叫。
两人往外看去,果然有无数对新人在往广场上走。
“奇了怪了,又不是五一,怎么这么多人结婚?”老王下意识地看了眼时间,拍了下腿说,“对了,今天是五月二十号,520,小年轻都赶着今天表白呢!”
林越诤心道,老王竟比他还时尚,微微一笑后,他继续合眼养神。就在这时,老王骤然把车拐到了路边,指着他那边的窗外叫了起来:“林总,你快来看看,那是不是舒小姐!”
林越诤猛地抬头,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眼前却是一片空白,他竭力迫自己冷静,在自己心跳声中寻找,下一秒,一个穿着白色裙子的模糊身影落入他眼帘里。
她和一个男人在与路人寒暄,那个男人的脸隐在黑暗里,看不分明,他穿着T恤短裤,穿着和她一样的情侣拖鞋,很居家的模样。
老王语气复杂地说:“是她吧?我就说我跟这姑娘有缘分,无论她在哪儿我都能一眼把她从人群里找出来!”
林越诤喉头动了动,眼睁睁看着他们并肩缓缓朝他走来。
广场那边,华灯流彩,响起了缤纷的烟花,千阳按捺不住,抓着他嚷叫:“爸爸,我要去玩,我要去玩!”
老王心下了然,转过头说:“阳阳,我带你去吧。”
千阳老大不乐意地嘟着嘴。
老王拉开车门,在门口蹲下:“来,骑大马。”
千阳这才来了兴致,拍着手爬到门口,骑上老王的脖子,随着他一径往人群深处去了。
他连眼睛都不敢眨,定定望着她。
她的面容越来越清晰,像从一片极深的水底浮起一般。
他觉得下巴抖得厉害,鼻根酸涩得厉害。
窗外的烟花越来越密集,炸在天幕里像散开漫天星斗,继而又化作细碎的银沙,扑簌簌落下,消失在人群的上空。
就那么巧,他们两个在他的车窗外顿住了脚步,一并往天上张望,张望那不过最凡俗的绚烂。这时,那个男人自然很自然地牵起舒旻的手,舒旻回望了他一眼,素净秀美的脸上浮起一丝柔和的笑意,她的眼底又浮现出那个清晨看日出时的宁谧——那历经沧桑的、老迈的宁谧。他几乎已经伸出手去拉车门了,却在那笑意里缓缓收回手。
“砰”的一声巨响,广场上传来一阵欢呼声,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一声高亢的“我爱你”,继而,又有几声“我爱你”从人群里爆发出来,片刻后,广场上的数百对情侣仿似受到什么感召,齐齐呐喊起了“我爱你”。
舒旻和那男人相携着迈上台阶,往人群深处挤去。
就在她彻底消失在人群里那一瞬,他忽然拉开车门,快步追了上去,分开沸腾的人群,在人群里找到掩住耳朵,满眼欢喜的她。
身边的人奋力地挤着他,有人将他挤得退后了,有人又将他挤到人前去,他们纷纷在他耳边声嘶力竭地喊着:“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那拥挤渐渐化为了一道浪潮,天地在他的视线里都漫漶成了一片灰蒙蒙的苍茫,那苍茫里,只有她是清晰的。嘴唇动了动,一滴温热液体自眼角滑落,他望着她轻轻说:“我爱你。”
他的前半生,没有同任何人说过我爱你,有的人,他是不想说,有的人,他是来不及说。他听着耳畔热切的嘶喊,忽然觉得有生之年,能够对着某个人大声喊出我爱你,是比一切都盛大的幸福。而这个觉悟,竟出现在他已不能再相信爱情的三十岁。
“我爱你!”他挤在人群里,一遍又一遍嘶声喊着,“我爱你!”
那声音汇入天府广场上空,像是成全了某种惊天动地的唱诵。
舒旻,我爱你。你听到了吗?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