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心一咬牙,背着无念跳进了密道。
老和尚念了一声阿弥陀佛,决绝地关死了暗门,锁死,盖上床褥恢复原样。门外的火光越来越热,老和尚盘腿坐在蒲团上,转着他的念珠…
笼月寺的火烧足了三天。这座位置偏僻,香油稀薄的小庙,除了焦土残木,什么都没留住。据说,寺里的僧人一个都没逃出来。第一批赶到现场的官府衙役说,笼月寺里所有的出口都被人从外封死了。但这种说法连同最初的散布者,很快就消失了,阿弥陀佛。
山下的乡民说,笼月寺的方丈惹恼了住在山顶的一只千年蛇精,那蛇精才招来天火烧了整座寺庙。不少人都曾表示曾在笼月寺背后的水潭里,见过化作女子的蛇精在戏水。笼月寺大火后的三天里,千里外的皇宫中,有锦衣卫匆匆而行,直往乾清宫。
没人知道这个晚上,锦衣卫跟皇上说了什么,只知道他离开后,永乐皇帝踱步到殿外,手里攥着一枚九龙金镶玉玦,对着南方的天空,重重的叹了口气。然后,多年来未曾睡过一个踏实觉的他,终于一觉到天明。
这些背后的故事,无心自然是不知道的。
逃出笼月寺后,无心带着依旧痴傻的无念,辗转到穹隆山深处寻了个地方,搭了间茅舍,安下身来。
和尚是做不成了,何况,她本来就不是和尚。
她只是方丈从山溪里,无心捡来的一个弃婴。方丈原本欲将她送往山下给人收养,谁知这小女娃紧紧抓住他的袈裟,力气奇大,任谁都拽不开,方丈只道她是与佛有缘,便将她扮作小和尚养在寺里十五年。这秘密除了方丈和大师兄,再无人知。大家只道方丈捡了个男娃,并无怀疑。至于这个无心师弟,天生聪颖,心地良善,相貌又生得清秀,笼月寺上下真是无不喜欢的。谁会知道,这朝夕相伴的无心,却是个地地道道的女红妆。
若不是这场无端大火,恐怕无心自己都快忘了自己不是和尚。方丈跟她讲过,她的背心处纹有“久年”二字,只怕是她父母为了日后相认留下的记号,若有朝一日离开笼月寺,就以这二字为俗名吧。久年…
她站在齐腰深的水里,注视着自己落在水里的倒影,沾湿的衣裳紧贴在身上,水面上微漾着一片婀娜的背脊。
水下的异动,惊醒略略失神的她,她秀目半眯,举起手里削尖的树枝,朝正好游过的那条肥美的鱼儿猛刺下去。四溅水花中,猎物手到擒来。
搬到穹窿山这两年,全赖她狩猎捕鱼,种菜采果,才将她与无念好好养活下来。师父说的没错,她真是天生神力,从前在寺里,师兄弟们玩掰手腕,居然没一个人是她的对手。不止力气大,她跑得也快,上树像猴下水如鱼,灵巧无人能及。她自己也不明白,
只觉得身子从来都很轻,做什么都很容易。 她擦去脸上的水珠,上了岸,把战利品放进竹篓,盘算了一下今晚要做清蒸还是红烧鱼。一边收拾,她一边哼着歌,眼角却无意觑到一个人影。
河对岸,一个黑衣男人,沉默冰冷地看着她,一头乌黑的头发,在夕阳下熠熠生辉,发丝间流动着一种完全不属于人间的青色暗光。天空与水面的光华都因他的到来,居然弥漫出沉沉死气,挥之不去,连鸣唱不止的鸟儿都骤然停下了歌喉,扑着翅膀逃走了。
她跟他之间,河水翻涌,她好奇而仔细地端详,却看不清楚他的模样,只隐隐觉得,那是个认识的人。
他走过来,踏流如平地。
她抓着竹篓,没有畏惧,等他靠近。
他站在离她不到一尺的地方,深灰色的眸子,笼罩着眼前这个湿哒哒的山野少女。 好年轻漂亮的男人呀!尤其那双眼睛,跟自己的眼睛是同样颜色呢!真难得!久年看得发呆。 “我叫久年,你是谁?”
男子面无表情,伸出手,轻抚摸她柔软的头发。 如果他是心怀不轨的山贼,就拿石头砸死他!久年在他的注视里,一动不动,心里拿定了主意。 结果,他什么都没做,也没说,转身走了。飞走的。 久年看到他背上生出了一对青色的翼。
师父说过,深山必有精怪,看来不假。 久年抱着竹篓飞快跑掉了。她决定以后再也不来这条河抓鱼。
除了头发长出来了,无念跟之前并无多大不同,什么都不说,每天只是痴痴坐在家里,往北看。他看起来依然很年轻,眉眼的出色依然让大多数人望尘莫及。只是,谁都看不透那双如陷死水的眼睛下,到底藏了什么。
他看窗外,久年看他,边看边剥鱼鳞,顺便还将遇到怪人的事也当作笑话一般讲给他听。两年来,久年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沟通的方式。她说,他听,没了。
最初的时候,他当她是空气,或者是理所当然照顾他的人,从来末予任何回应。她毫不介意,做饭洗衣,照顾妥当,患病时逼他喝鱼汤补身,说他已经不是和尚了,天气好的时候一定要抓他出去晒太阳,夏夜里会直接把他从床上拖出去,看星光倒映在屋后水塘里的
漂亮模样,然后被蚊子咬出一头包,反正他的力气没有她的大,随她宰割。 于是,他的脸上渐渐有了表情,有时是不耐,有时是浅笑,但都是极偶尔。
也不知从哪一天开始,无念的目光开始有意无意地寻找久年的下落,尤其当她要出门或者归来的时候,他的眼睛总在刹那间,欲言又止。
久年猜想,他们恐怕要在这里住一辈子。想到这样的日子可以永远持续下去,她的心里就有一股微妙的、奇异的、丝线一样的东西在慢慢明晰,缠绕。
“出去…要小心。”他慢慢地,慢慢地,发音甚至有点困难地说了五个字。
院子里,月色清朗如灯,握在她手里的帕子,突然停在他的脸上--他的胡子,从来都是她刮的。她说有胡子不好看,落拓得很。所以每当他的胡茬子一冒头,她就会给他刮去,再用沾了清水的帕子,细细擦干净。
她愣了好一会儿,点点头,说了声“嗯”。
一扇门开了,再关上使很难了。
久年觉得,今年的春天是最漂亮的,她也不知为什么,那些都快看腻了的山水花草,都变得动人起来。
从那晚开始,他慢慢变得愿意说话了,虽然大多数时间仍然是痴痴望着北方。他说他的亲人在那个方向,亲生叔叔,住在华丽的房子里,万人之上。
她边洗碗边问,你想去投奔你叔叔么?
他微笑着摇头,说正是因为这位叔叔,他才会去笼月寺。正是因为这位叔叔,他要终身漂泊。天下皆王土,处处不容人。
那就留在这里吧,有肉有鱼,有野菜有瓜果,忘了你那有钱叔叔吧。她笑呵呵地把碗擦干净,放好。
他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只说他最想念的是他仙逝的祖父,如今却连拜祭他的机会都没有了。
她打扫灶台,但记下了他的话。
第二天,她拖着他去了屋后的空地,指着一块半人高的石头说:“这是给你的。”
他走到石头正面,方才看到有人在这石头上雕了一个人像,一位长须冉冉,眉眼和善的老人,栩栩如生地摆在眼前。旁边还刻了一串小字--无念的爷爷。
“我是想着你的模样刻的,反正是你爷爷嘛。”她拉着他在石像前跪下,“来吧,你可以拜他了。他一定会知道的。”
一宿末归,原来是做这个去了。
不是不诧异的,不是不感动的。他领了她这份情。
久年站在他身边,看他眼含泪光,长跪不起,心里也隐隐难受。长时间的等待中,她恍惚觉得有人出现在不远处的草丛里,转头看去,却又什么都没有。
当夏天的蝉声悠悠响起时,他在一个傍晚,对她说:“成亲吧,我们。”她先是大笑,说两个和尚居然会成亲,然后才红了脸,说,好。
一对红烛,两件红衣,就是他们婚礼的全部。
到他掀起盖头前,久年都还不是很明白自己的心情,自己是喜欢他的吧?喜欢就是爱么?爱就是成亲么?
当盖头被掀起,烛光照亮了那张总是看向北方的脸时,久年顿时如梦方醒。
当很的的喜欢积累起来的时候,那便是爱了。他总是看向北方的脸,从今后会看着自己了。从一开始,他们已经相濡以沫,只是现在,她才发现这一点。
久年心中的门,终于彻底打开了。
一个声音在她心中明明白白地说,这个男人,便是你一生最渴望拥有的珍宝了。跳跃的烛光里,他温柔的眼神里,她将自己放进了最美好的憧憬。
酒醉般的眩晕,带着深重的幸福感,向她袭来…
她至今都不能忘记,他把长剑从自己爱人心口里拔出的刹那。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灼痛了她的眼睛,她从湿漉漉的草地里爬起来,当她第一眼看到眼前发生的一幕时,三魂七魄都惊碎了。
面色苍白的无念,浑身湿透,躺在离她不远的地方,那个生着翅膀的怪人站在他旁边,握在手里的一柄长剑,深深刺入了无念的心口。 不,她平生第一次尖叫。 前方的水塘里,几只水鸟被吓得振翅逃窜。 他只是冷冷的看了她一眼,说:“你爱之人,我必杀之。” 唰,他抽出剑,一缕鲜血从无念的伤口里缓缓涌出。 以前,他不太懂什么是爱,更不懂什么是恨,现在,她都懂了。她扑过去抱住无念,才发现他的身体早已冰凉,一身红衫还穿在身上,将他的皮肤衬得分外白。 他没有掉泪,一滴都没有。 放下夫君的身体,她像豹子一样朝凶手冲去,如果可以,她愿意抱住他,一起沉到那深不见底的水塘中。 她根本就不认识这个人哪,他凭什么夺走她在这世上,最爱的人的性命?! 你爱之人,我必杀之。 这得是多么畜生的人,才能讲的出的疯话呀! 她的速度太快了,可是那个人的速度更快,他腾空飞去,在她追不上的高空停住,看了看脚下那个悲伤到疯狂的女人,决然离去。她仍不放弃,朝着他消失的地方猛追,山石荆棘都挡不住她。但,还是追不上。
她失魂落魄回到原地,抱着尸体,静坐了三天三夜。 第三天夜里,她葬了她,把他埋到了他爷爷的石像旁边。她一把火烧了他们的房舍,孓然一身离开了穹窿山。 去哪里,不知道也不重要。反正,走就是了。
十年,百年,几百年。无数人在时间的攻击下老去,死亡,可是久年,一直是十六七岁的模样,不曾老去分毫。 这现象,是她在失去无念的第三十个年头发觉的毫无惊喜。她无法理解那些追求长生不老的人,被时间抛弃是件极可悲的事,若不是要找到那凶手,这条命有
还是没有,这张脸年轻还是苍老,有什么要紧。可是他就像蒸发了一样,她几乎踏遍了整个天下,从朱家皇朝走到清军入关,没有他的一点踪迹。没有人见过他,没有人认识他。她有的甚至会怀疑,那个清晨的一切只是一场噩梦,而她一直没醒过来。
虽然她总是这么青春貌美,活力无限,但,皮肉之下的心,早己累得四分五裂。守着不老的年华,她实在累极了,暂停了退逐的计划,在市井里开了一家卖胭脂水粉的铺子,她自己就是活招牌,渐渐门庭若市。 她在最靠近人群的地方,小心地为自己找一点热闹。
京城里别家的胭脂铺子被她强了生意,那些百年老店到底气愤难平,勘察到她不过是一介女流,且孤身一人,胆子便大了起来。流氓滋扰,造谣生事,一切不利于她的攻击铺天盖地而来,无非要她知难而退,关门大吉。 那天傍晚,她入货回来,被几个膀大腰圆的男子堵在巷中。她自然是不怕的。可是在她出手之前,已有人先她一步,轻描淡写便将这群狂徒收拾到头破血流,满地求饶。英雄救美这样的俗事,在她漫长的一生里,不是没有遇到过,她也不过是道声谢,各走各路。 这次,当她看到替她解围的,不过是一位文文弱弱的年轻书生时,她有些许惊讶。她依然跟她道谢,然后便要分道扬镳。 谁也没料到地上那群狗熊,不念他们放生的好心,反而眼色一变,几个人掏了带着倒钩的飞刀出来,朝她与书生扔来。结果的结果是,混账东西们每人被断了一条胳膊,昏死过去。书生的右臂被刺伤,久年被他推到一边,安然无恙。眼见他伤口血流如注,久年忙将他带回了铺子里。 上药,包扎,他笑问她如此熟练,可是常有英雄好汉因她所伤,再为她所救。虽是玩笑话,多少是轻佻无礼的。 她绑绷带的时候,故意多下了几分力气,疼得他眉头一皱。
“看起来刀上无毒,如有不适,还请公子另请名医。诊药费多少,小女子代付。”她收起药箱,指了指大门,“天色已晚,多有不便,请。” 他充耳不闻,反而将身子一侧,顺手从一旁的烛台下取过一叠纸来,朗朗念到:“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化悲扇。”啧啧两声,他又换一张,再念,“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 她把纸一把抢过来,柳眉倒竖。这些都是她闲来无事时抄的词句,这厮实在太过唐突,让人气恼。 “这些悲悲戚戚的句子,看看便罢了。越是记住,越是自苦。”他笑望着她,起身告辞,“多谢姑娘赠药,改日必定再来拜访。” 她皱眉送她离开。当夜,她简单收拾了些细软,毫无留恋得离开了铺子,更从前她离开穹窿山时一样。 说来好笑,那些流氓同行得劣行威逼不曾让她退却分毫,却因为一个救了自己的男人一走了之。久年也不太能解释自己得心态。 她暂时在郊外寻了一间荒宅住下,等想好下一个目的地时,再离开京城。传说这宅子曾是个被皇帝杀了头的叛臣得别苑,因为满门抄找,所以一直“不太平”,多年来无人踏足。如此正好,没有比这更清静的地方了。
十来天住下来,白日清静无忧,夜里虫鸣花睡,微风卷香,连屋檐之间得蜘蛛网都是安宁本分的,哪有半点不太平。久年时常坐在院子里那碧水不枯的荷花池前乘凉,发呆。午夜梦回,心里少不了一阵苦痛。 要找的仇人不知身在何处,时光飞梭,自己却如无头苍蝇,不见前路。也许应该回穹窿山如看看?当年的笼月寺现在已经变成什么模样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若只如初见,世上又何有悲苦。她喃喃道,正想得出神,身后的阴影里冷不丁走出个人来,笑道:“早叫你不要总惦记这些句子的。” 她身子一晃,栽进荷花池之前,被人拉到了怀里。 “我说过会再来拜访姑娘的。”他剑眉星目,满眼笑意。被月色沾染过的笑容,再是不怀好意看着也有莫名其妙得温柔。久年一把推开他,斥问:“你如何找到这里?”
“想找自然能找到。”他环顾四周,久年姑娘好眼光啊,竟能寻到这么清静的地方。只是,你不怕?” 比起鬼怪,我更憎恶那些不请自入的登徒子!”久年毫不客气。 他大笑,看定她的脸,笑声渐远,眸子里有片刻遗憾。 “你的侧脸,皱眉的样子,很像我的夫人。”他说。 “那请您快些回去见您夫人!”久年更认定他是个疯子,转身便走,若再擅闯,休怪我不客气!”
“她已离世多年。”他淡淡地道,看着她突然停住的背影,“我会再来看你的。这里有些银子,你独自居住,总少不了要添置写东西。”
久年转身,人已经不见了,地上放着一本书,书上压着一包银两。她拿起书一看,一本旧的宋词集而已,扉页上写了两行字——“旧年所阅,转卿一读。”
她几时对诗词歌赋有兴趣?抄写那些诗句也不过是一时兴起。这家伙的思维真是怪诞至极。
她收起书与银两,一腹疑惑地回了房,心中不期然地揣测他下次什么时候来。
他果真言而有信,不到十日,他又来见她。
这次,带了更多的书,足足五大箱,用马车驮到门口,他从车上跳下来,招呼她出来拿书。此刻正是正午,骄阳似火,她见他满头大汗,心下哭笑不得。
“我不喜欢看书。”
“那是因为你没书看。”
“拿回去。还有你的银子。”
“送人的东西,不会拿回来。”
“好。”见他言语坚决,她指着路边的一朵野花,“你我打赌,看这花朵的花瓣数是单是双,你若输了,就拿你的东西走人。”
他欣然应允。结果,她输了。在他诧异的目光中,她一个人扛起三个大箱子,健步如飞地进了宅子。
往后的时间,他来荒宅的次数越来越频繁,看她烧火做饭,打扫屋子,帮她把旧书架擦干净,修补完好,再把那五箱子书整理出来,放到架子上,还说,下次来要检查她的功课。她不理他,只是不再往外撵他。当生活太安静的时候,有人能说说话,不是坏事。他很少提他自己的事,她也不关心,连他的名字都不问,直接用怪人代替了。
他不在的时候,她才发觉他送来的书还是有用的。各种各样的都有,从小说到札记,从山海经到唐诗宋词元曲一,一应俱全。她也奇怪,更多的内容,但凡看了一次,便再也不能忘了。于是,读书的兴趣越来越浓,不出一月,竟将这架子上的书都读尽了。
等到他再来,断然不信她已经读完了他送的书。
于是,又打赌。互相随意挑典故,答对出自何书何章便赢,输家去做饭。他居然输了,说错了一个章节。
久年洋洋得意的将菜刀扔给他。看他一介翩翩公子在厨房里切葱花的样子,真是大快人心。
后来再打赌,比拼次数,他输多赢少。
再再后来,打赌方式升级,不但要说出书名章节,还要说出这书摆在书架的哪一层第几本。
结果,还是他输得更多。
院里的石桌上,他望着自己做出一桌菜,摇头道:“本想为难你这小妮子,却不想生生锻炼了自己的厨艺。”
她大口吃饭,心里直笑。这时,她才惊觉,自己已经太久没有这样笑过了。从最初的排斥,到现在的期待,她的心完全不由她控制,从一个极端慢慢滑向另一个极端。这个变化让她欣喜,又暗藏不安。
夏日的炎热,一日胜过一日。
星月相伴的夜空下,他跟她坐在桌前,品茶赏月。
“恐怕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不能再来了。”他突然说到,随即咳嗽不止。他咳嗽的毛病,久年早就发现了,他说是小毛病,不碍事,只是最近越发厉害了。
“为何?”她一下坐直了身子。
“我要陪人去一趟塞外。推诿不得。”他叹息,轻轻握了她的手,“你自己要照看好自己。”
“去多久?”她居然舍不得将手抽回来,忧心忡忡地看着他,“你咳嗽这么厉害,如何还能去塞外?!”
“身不由己。”他拍拍她的手,强笑道,“你这个模样,我倒是不习惯。还是喜欢你拿扫把赶我,或者一人扛几箱书的豪迈之举。”
久年垂下头,低声道:“你最喜欢的,是我想你夫人罢了。”
他沉默良久,突然拉了她一道跪在地上,慎重问道:“可愿常伴我左右?”
常伴左右,这愿望何尝不是她从数百年前起就放在心里的。失之交臂之痛,绵延至今。
她愣愣看着这个男人,她不知他的名字,不知他的来历,他只是突然切入她生命里的一个怪人,而且他说过,他是因为她像他死去的夫人,才与她亲近的。可是,为何这一切在此刻都变得那么不值一提了呢?不知道名字不要紧,像他的夫人也不要紧,要紧的是,她现在想更他在一起,一直这样在一起。哪怕只是每天赌书做饭,品茶赏月。
心里那扇关了太久的门,有如被洪流冲击,再无坚持之力,瞬间洞开,崩塌。有如惊雷响过,她骤然明白,此刻她最不想失去的,最想永远抱在怀里的,就是他了。
如果这就是爱,那么确实是最难的,也是最简单的。
她朝他点点头。他欣喜地将他拥在怀里。
她的耳畔,传来他的心跳声。曾几何时,同样的声音,沾满了温暖,从另一个人的胸膛传到她心中。
这种平静但又巨大的幸福,再次将她拖入了无形的漩涡,她想笑,又想哭,灵魂仿佛在跳舞。目眩神迷中,她紧紧抱住他,如果可以,就这样吧,永远不要分开。
可是,远方的远方,突然传来一个声音——
你爱之人,我必杀之。
【六】
她呆呆看着他的尸体,看着从他口中流出的,尚还温暖的鲜血。天上明月依旧,繁星点点,景色比方才更美。
是怎么回事呢?她明明抱着他,然后,像有人往自己心里捅了一刀,便再没了知觉,到醒来,等她的除了心碎的声音,还有站在他尸体旁边的,她追逐了几百年的人。
他的头发还是散发着妖异的青光,月色下,更像是噩梦的颜色。那一双灰色的眼睛里,永远没有悲喜,只有死一般的寂静。
“我说过的话,你应该还记得。”他用手指擦去剑上的血迹。她坐在地上,想在想一个很难的问题。
半晌,她抬起头,静静地问他:“我是不是得罪过你?”
他不回答。
“不如,你一剑杀了我,这样更方便些。”她指着自己的心口,笑,“我不反抗,更不会恨你。”
见他不说话,她继续说:“从出生到现在,我从未做过一件坏事。我只想跟一个我不想失去的人,做个伴,安静地生活。这样的愿望,很过分么?”
眼泪一滴滴落在怀中人渐渐冰冷的脸上,分不清这是她的泪,还是他的。他仍不说话,只冷冷看了她,还有她爱的人一眼,青翼一展,消失在月色中。
如镜平稳的池水里,响起一滴雨水落下时才有的滴答声。只有一声,无人察觉。她将他葬在了荷花池前。
池前的地很硬,她却只是用手挖,到将他放到地下时,周围的土已成的暗红色。
对,她天生神力,所以不觉得疼,也不觉得累。
她将他送的书,一本一本放回箱子,锁好,全部沉入池中。回到这间他们曾一起读书打赌的房间,摸着他亲手修好的书架,她慢慢坐了下来。一张不知从哪本书里脱落的纸业,躺在书架后的地上。她拿过来一看,却是他的笔迹,上头写了一首词——
谁念西风独自凉, 萧萧黄叶闭疏窗, 沉思往事立残阳。 被酒莫惊春睡重, 赌书消得泼茶香, 当时只道是寻常。
真好看的字。她傻傻地笑,把纸叠成一只船,放到了荷花池里。荒宅又成了荒宅,再无人迹可寻。
她爬到最高的一棵树上,那里可以俯视整个城池。要往哪里去呢?那个鬼魅一般的男人,你还会跟着我吧?呵呵。她突然对空打骂::你滚出来!滚出来说清楚!为什么要一再地杀掉我最不想失去的人?你这个畜生!畜生!畜生!
天边乌云滚滚,霎时而来的雷声,淹没了她渺小而绝望的声音。
他坐在自己的房间里,用白色的布,细细擦拭他的剑。从他的窗口望出去,天空永远是一个颜色。往下看,只有一条冥河的河水,万年不变的流动。如果没有河岸上那一片开到天边的,红火的彼岸花,那这一整个窗口的景色也实在太乏味了。
有一天,他一定会永远离开这里的。也许到人界,也许到别的地方。畜生这两个字,大概是他至今为止,收到的,最高的“赞扬”。
“我的错误,害你也背黑锅了。”
他看着锋利依旧的剑刃,苦笑。
他们分开了那么多年,当他在穹窿山的河边再见到她时。心中的欣喜,不可形容哦。可是,他笑不出来。
他希望那本手札里,记载的东西只是谬论。他不信命运,只信他的双手。只要他愿意,没有什么不能改变。
他远远地看着她,看她跟那个男人朝夕相对,芳心暗许,直到洞房花烛。没有任何异常,他心里虽有疼痛,却终是放下心来。天明之后,再看她一眼,他就离开。 可是,破晓那一声尖叫,击碎了他以为的圆满。 他看到她的夫君,跌跌撞撞地逃出屋来,而她,青发暴涨,眼如盖血,穷追不舍。 他飞奔而去,想阻止她,却发现自己的身体跟她是相溶的,他想抓住她,手掌却只能抓住一阵风。 她死死抱住了那个男人,两人一起载进了深深水塘。 他下水去救,可她将怀中之人抱得太紧,力气又那么大,他根本无能为力。眼见着那男人死去,她才慢慢浮回水面,晕在了岸边。 从水里捞起那男人的尸体,他怔怔地望着这无辜的人。 那边,她的手指动了动,快要醒来。 他顾不得太多,一皱眉,将他的剑刺入了尸体的心口。 不如,就让她以为,这男人是他杀的吧。他没有时间多想,那一刹那,他只希望她有继续活下去的力气跟理由。 恨他,好过恨她自己。 何况,追跟究底,他才是真正的凶手。他知道她抱着对自己的仇恨,四处寻找他的下落,而他所能做的,就是四处寻找可以纠正那个错误的方法,但结果是,大错已成,无可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