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真是现世报。”姜南海嘻嘻一笑,幸灾乐祸,“谁叫你有偷懒之心,以为选到了个最容易的CASE,现在知道东西烫手了吧!”
钟小魁脸一红,不服气的哼了一声。
早在一周前,面对一堆新CASE时,在分配问题上为视公允,姜南海提示大家石头剪子布,赢了的那个人可以首先选择自己想执行的CASE。钟小魁赢了,他挑选了三件CASE,一个是给外省的某忧郁美少女快递一本诗集,一个是给本市一个怪阿姨快递一只小花猫,剩下的一桩,是给本市那家叫“美美美食居”一个叫巫小芽的男孩送的货,不是诗集也不是花猫,而是一个称谓——船王。
按照寄件人的要求,只要巫小芽对“船王”这个称谓点一点头,这东西就算送到了。
钟小魁还是要承认,他选这三件CASE的时候的确是有偷懒之心,去这些地方好歹比去南极和洪都拉斯什么的好吧,而且看起来也很容易完成。还有,当他一看到船王这个称谓,还有寄件人的名称时,这CASE就像有了某种特别的吸引力似的,让他不由自主的接了下来。万没想到,当他找到工作中的巫小芽,并且饱含感情的对他喊了声“船王”的时候,这家伙就像见了鬼似的跑了。
点头而已,又不是杀头,至于吗!钟小魁抑郁得很。
“我们不能对客户无理!也不能威胁!他们必须自愿签收,这是职业道德。”姜南海拿出一包纸巾,示意钟小魁擦掉屁股上的污水,“年轻人就是年轻人,总有自以为是的时候,以为很简单就能完成。”姜南海摇头,“有一天,事实一定会教你,越是简单的事,越要用心对待。”
“我没有不用心。”钟小魁愤愤地擦着裤子。
“你有没有想过巫小芽这么抗拒的原因?”姜南海拿过他手里的快递单,扫视一遍,“当客户拒收时,你有没有最完善的应对措施?”他把快递单塞回钟小魁手里,笑,“还是你只会在那跟匡小孩一样无计可施?”
钟小魁没有顶嘴,把快递单往包里一塞,转身就走。
“不许消极怠工哦!”姜南海大声说,“你这单CASE的deadline好像没剩多久了!”
“管好你自己吧,烤鸡吃多了脸上会冒青春痘的!十三叔!”钟小魁头也不回。
2.
家门口,心事重重的钟小魁以为踢到了一个沙包,直到那个沙包痛得跳起来,钟小魁发现这个沙包是蓬头垢面的林七七。
这家伙一周前就去了另一个城市送货,好像是给一位画家送一种特殊的颜料,这么风雅的任务,她是从马莉欧手里硬抢过来的,这一走就没了消息。
由着林七七哭哭啼啼地挤进家门,钟小魁才从她杂乱的哭诉中得知,这个画家画画成痴,那个变态的寄件人不知从哪里搞来一种诡异的颜料给他快递过去。她送到时,这疯子画家倒也正常,痛快签收了,还留她吃晚饭,她看这画家长得挺英俊,又有免费午餐,于是就留下了。吃完饭,画家说要给她画一幅全身像,起初是拿铅笔在速写本上画的,勾勒得挺像,然后画家就说要试试新颜料,随便拿了一支,用笔蘸了,就在纸上画起来,他见她画得认真,凑上去一看,居然是在她的全身像上加了一条猫尾巴。
“我一下子就觉得不对头了,汗毛都立起来了!”林七七抹着眼泪,“我一把抢过那幅画,不要命的跑了出去。那个疯子就在我后头又唱又笑的!”
“哈,谁让你贪帅又贪吃。”钟小魁撇撇嘴,“就这么点小事,值得你哭的死去活来?”
“你懂个屁啊!”林七七哭得更厉害了,抽噎着,“你不知道…我我…”
“到底怎么啦?”钟小魁不耐烦地抓起饮料,连趴在沙发上睡觉的倾城都不耐烦地白了林七七一眼。
“我…”林七七一咬牙,站起身,手放到身后摸索了一下,然后转过身,难堪地说,“你看嘛!”
——一条毛茸茸的猫尾巴,白色的,末端染着一点红,活灵活现地拖在林七七沮丧的臀部后。
钟小魁噗地喷出一口鲜橙多,呆呆地看着林七七的“尾巴”,又情不自禁捏了捏。
“不许乱碰我!”林七七一巴掌打开他的手,虽然悲愤,但显然已经认同这条尾巴属于她身体的一部分了。
然后,钟小魁倒在沙发上大笑,跟倾城一起四脚朝天乱踢,一人一宠物,都毫无同情心。
“你们两个混球!”林七七瘪着嘴,把尾巴塞进裤子里,呜咽着,“我这些天都不敢回家了,我妈刚出院不久,要是被她发现我长了尾巴,她绝对会再进医院的!”她顿了顿,说,“这个算不算工伤?”
“算个鬼的工伤,你不贪吃就不会着对方的道。”钟小魁坐直身子,突然没了笑容,“你跑到我家来…难道?”
收留我,直到你帮我恢复正常为止。”林七七坐到他身边,认真地望着他。
“你的尾巴不是我弄出来的啊!”钟小魁吧倾城抱到他跟林七七中间,指着它的头说,“我养一只宠物已经很费力了!我养不起你啊!而且孤男寡女的,你住我这儿对你的声誉不利,再说你妈妈那边怎么交代呢!”
林七七抓起倾城扔到一边,一把拽住钟小魁:“我妈妈那边我已经说了,说学校寒假要全封闭补课,开学之前都不能回家了。你看,我吃的很少,而且我可以帮你洗衣做饭,甚至倾城的日常生活我都可以帮你料理!只要你收留我,并且弄掉我的尾巴!不然…我就只好到处流浪。”林七七的眼神无比哀怨,“有可能被马戏班抓去表演,有可能被当成科学怪人拿去研究…呜呜”
“住宿费伙食费你要缴,家务活你全包!最要紧的是…”钟小魁抓起一个苹果塞到她嘴里,“你绝对不能跟任何人说你住在我家!”林七七狠狠点头。
被扔出去的倾城,从沙发背后冒出来,前爪一扒拉,拽出林七七的尾巴,一口咬了下去。
林七七痛得跳起来,倾城死不松口,闹得鸡飞狗跳。钟小魁悄悄退出战圈,摸回书房,关门前喊了一声:“猫尾女仆,晚饭要按时做好!”
坐到书桌前,钟小魁拿出那张又脏又皱的快递单,仔细地看。寄件人是“阿莎鲤”,收件人“巫小芽”,收件地址“忘川市千和街89号美美美食居”。
当他今天在美食居找到正在打扫卫生的巫小芽时,这家伙正被几个喝多了的食客往身上扔花生壳,一点都不反抗,他们仍多少,他就乖乖站在一旁扫多少。
看上去,巫小芽顶多只有十三四岁,老板敢雇用童工也够胆大的。当他呵止了那几个醉鬼,有对巫小芽喊了声“船王”时,巫小芽不但不感激,反而万分恐惧地跑了出去,拽都拽不住。然后,死也不肯签收。
船王…这两个字,现在想来,总觉得有哪一笔扯着他的心似的。钟小魁打开搜索引擎,输入这两个字,旋即出来两百多万条相关内容,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东西。
钟小魁使劲抓着头,一点线索都没有!而且,打从普罗旺斯回来之后,姜南海再不提供任何MEPAD福利了,说凡事都要靠自己,工作上的独立性一定要培养起来!呸!明明那天看到他偷偷摸摸带着他的MEPAD跑去电脑城里的维修点,维修人员说没法修,你这个完全是不合格的山寨货,换个正版货玩吧大叔!囧!
他继续翻着网页,手指却突然停住。
他想起巫小芽心口上的青印,——一把利剑,横在一条弯曲的鱼尾跟一只人类的眼睛之间。白天并没有多注意这个小细节,可此时,这图案却再鲜明不过地浮上眼前,似乎早就存在于他的记忆里一般。
船王…寄件人,阿莎鲤…现在看起来,竟说不出的熟悉。他挑中这个CASE,不也正基于这层熟悉感么?
这个CASE的deadline是——下一次月全蚀之前。他查过天文日历,也就是在这个月十七号前,必须让巫小芽收货。今天已经七号了,十天时间而已。从何下手?
他把巫小芽的青印图案仔细画在了纸上,收好。
回想白天发生过的一切,钟小魁的焦点聚集在自己打过的喷嚏上,没错,就是喷嚏。从他一看到巫小芽的时候,他就间歇性地打了好几个喷嚏。想到这儿,他站起身,看着衣柜镜子上自己的脸,苦笑。
各位观众,这么久以来,难道你们没有发觉,钟小魁同学总是喜欢打喷嚏么,事实是,他没有感冒,也没有鼻炎。打喷嚏,是家族遗传病。他老爹也常打喷嚏,只在一种情况下——嗅到不属于或者不完全属于人类的气味时。
这完全是天生的“本领”,但令钟小魁很讨厌,从小到大,经过一些地方,又或者看到一些人时,他的鼻子总是痒痒得难受,他老爹还安慰他,说这是上天给予他的赏赐,总有一天他会因为这个本领而受益。他也不止一次看过他的老爹,一边打着喷嚏,一边做一些他说该他做的“事情”,每到这个时候,冷艳的老妈就会以旁观者的口吻教育他,说不要像你爹学习,身为钟家的人,理当修习到以眼睛与灵力就可分辨一切的境界,而不要靠一个喷嚏去判断,会让人笑话。这一点,你应多向你老妈讨教云云。
好吧,钟小魁一直知道自己的双亲不是普通人,干的也不是普通人能干的事,钟晴于连天瞳这对夫妻档,名声在外,“同行”之中无人不晓,人界冥界妖魔界,这两口子多少都有牵扯。可是,那是他的父母,不是他。
莫纳城里,阿特洛波斯附在他身上时,曾说,我感觉你在排斥。排斥,他钟小魁在排斥什么?他也说不清。不知从几时起,他很排斥父母跟他讲钟家的事,排斥他们要他修习这个术法那个术法,总之是,他不想跟他们一样,他不愿意跟那些超越人类范畴的世界有多余的接触,他不喜欢“钟家后人”这样的称谓,其实,他最想当的,只是个可以走万里路,写万卷书的…作家,而已。当然,这个愿望跟钟家“除魔卫道护卫人界”的家训相比,实在是太平民太渺小了吧。他甚至可以想象他老爹如果知道了儿子的理想只是当个“写字的”是,会用多少语重心长加武力胁迫来“纠正”这棵“长歪了的幼苗”。
他一直过得很孤独,这个家里,好像没有人肯真正地、贴心地跟他谈一谈,跟同学就更不可能,钟家的真正背景不是寻常人可以接受的,唯一能比较聊得来的树妖姑姑,结婚以后便失去了联络,重色轻侄子的她,这会儿不知道跟那位孽龙姑父在哪里逍遥。
唉!钟小魁倒在床上,眼前浮现着巫小芽那张孱弱到凄苦的脸,翻来覆去,想睡觉却又睡不着。
片刻,他突然坐起来,一皱眉,起身出了房间,直奔家中的储物室而去。那扇在房间最里头的朱红色的房门,从来都是紧闭的,锁住房门的不是锁,是封印。
这个储物室,钟小魁只在很小很小的时候跟在他老妈后头进去过,他记得,里头挂着一幅钟馗的画像,还有用梨花木打造的柜子跟箱子各一个,柜子里规整地摆放着各种瓶子和盒子,箱子里则码着各种书本,从古老的线装书到近代的笔记本,都有。他老妈说,等他长大点,这个房间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他的。然后,他们母子就奔他爹轰出来了,他爹还怪他娘,孩子还小,不要让他随便进这间房,这里的东西都不是寻常用的。那是的他,多好奇啊,可到了后来,等他长成了真正的少年之后,到他的父母清清楚楚告诉他,储物室的东西,都是用来辅助他们对付各种邪灵的工具,以及钟家的先辈们留下来的珍贵手札时,他反而彻底绝了好奇心,甚至都不想再跨进去一步。
厨房里,传来林七七的大叫和倾城的嗷嗷声,然后是锅碗瓢盆乱响一气的声音,热闹非常。
钟小魁站在储物室的门外,犹豫着。门把上,那串暗藏其中的,外人看不到的咒符,隐隐划过一层红光,似有个声音在低低地问——你进来,还是不进来?
3.
三年前,北大西洋,百慕大海域。
巨大的邮轮,仿若在海面上漂流的钢铁城堡,把夜空里的浓浓黑暗都拖拽下来,缠绕在庞大的身躯上,凝重而寂静地剖开海水,朝着未定的方向前进。
船身是,“WHITE PHENIX”几个金色的字母,孱弱地与黑暗对峙,发散着稀薄的光线。
空荡荡的甲板上,一男一女似在争执。
他们的声音,是此时此地唯一的生命迹象。
“我说过不要把儿子硬拉过来的!钟晴,你年轻时不也最讨厌被人强迫么?怎么当爹之后也专制独裁了?”一身黑色衣裙的俏丽女子,黑发扎成高高的马尾,看上去不过二十来岁,原本明媚动人的面孔上阴云密布,对着面前那个穿着白色大衣的男人,她的丈夫,气恼地抱怨。
“老陈不是送了咱们家三张船票嘛!不来多可惜!这艘油轮比泰坦尼克有过之无不及啊!让小魁来见识见识有什么不好?别浪费了嘛。我怎么知道会遇见海魉!”丈夫尴尬又懊恼地挠着头,边说边朝船下张望,“海魉来去无踪,一旦匿入海中气味就会消失,你我的灵力加起来也追踪不到。除非去找当地的同行,他们中应该有人有魉鳞梭,只有这个玩意儿能找到海魉的藏身之处,把人救回来。”
“等你找到魉鳞梭,儿子都成水鬼了!”妻子狠狠剜了他一眼,纵身跳上甲板的围栏。
“连天瞳你干嘛?”丈夫吓了一跳,一把抱住妻子的腿。
“整艘船上的人都被海魉带走了!”妻子怒视他,“其中一个是你儿子!放手!我就算把百慕大反过来也要把儿子找回来!”
“我当然知道那是我儿子!”丈夫抬起头,抱着妻子腿的动作虽然很滑稽,说话的口气却坚硬如铁,甚至不近人情,“如果他因为一群小小的海魉就丢了性命,他就不配做钟家的人!”
“你…”
“给我冷静一点!说我不像从前?你自己不也一样!曾经那个冷静睿智的连天瞳死哪儿去了?!”
“我怕他出事!”妻子要哭出来了,“我们只有这一个儿子!”
“下来!”丈夫把她抱下来,“我们马上去找魉鳞梭!”
呼啸而来的海风,湮没了他们的声音。深蓝色的海水冷冷地翻滚着,无涯的海面,把世界剖成了两半…
啪啪啪啪!清脆的把掌声里,钟小魁惊醒过来。
眼前凑上来一张笑嘻嘻的脸,翠绿色的眼眸溜溜转动,红润而光泽的嘴唇夸张地开合:“你没死啊?!”
钟小魁腾地坐起身来,身子紧张地朝后一缩,打量着眼前这个金发及肩、唇红齿白绿眼睛的少年,一件分不出年代的灰色袍子胡乱裹在他身上,一条银制的腰带,厚实稳固的缠在他纤细的腰肢上,带扣上那枚鸡蛋大小的红宝石尤为惹眼,还算修长的腿上交叉缠绕着银色的绑腿。
钟小魁不说话,把视线移向四周——铁皮一样的墙壁,贴着一层经年累月滋生出来的铁垢,有的地方像被烟火熏过,印着一片片焦黑的印子,墙角下堆着锅碗瓢盆。
昏昏的节能灯吊在不牢靠的电线上,在房间顶上依依呀呀地晃悠。
“喂,我问你话呢!”少年一只脚踏上了床沿,鼻子几乎要挨到他的鼻子了。
钟小魁搭眼一看,默了半晌,说:“你鞋子上有东西。”
少你低头一看,一片烂烂的菜叶,不雅观地粘在他的靴子上,他的靴子已经脏的不像样子。
“呀,刚才吃饭的时候没注意。”少年拈起菜叶朝后一扔,随意地伸出舌头把粘在嘴边的一颗饭里舔了下来。
这家伙,从生下来就没洗过澡吧,钟小魁分明闻到从他身上发出的一种怪味,腥腥咸咸的,像海水的味道。
“你是第一个醒过来之后不问我是谁这是哪里的家伙呢,别人都怕得要死,你居然提醒我脚上有菜叶。”少年在他身边嗅来嗅去,“你摆明了是人类嘛,还是中国人。”钟小魁揉着发胀的脑袋,被斩断的回忆渐渐拼组还原——
爹妈硬拖着他去百慕大度假,上了那艘叫WHITE PHENIX的豪华邮轮,船上乘客很多,一路上风平浪静,并没有什么惊喜,直到那一天的晚上,邮轮似乎出了故障,在一片陌生的海域停了下来,四周隐隐可见大大小小的岛屿。记得是十点钟的样子,船上的所有照明全部瘫痪,几秒种后,空气里由远而近地传来了一阵曼妙的女人歌声,听不清歌词,之莫名觉得异常好听,那奇异的调子直直地钻进了心里。再然后,他老妈十万火急地冲过来,手里拿着两道符纸,迅速塞进了他的耳朵里,说,集中注意力,别乱想,安稳留在房里。说罢,夫妻俩就闪出了房间。
他等了好一会儿,也没见他们回来,只听到外头不时传来砰砰砰的响动。他打开房门,发现所有的房门都大开着,沿着走廊一路下去,每间房里都空无一人。再走,餐厅,大厅,到处都是被撞翻的家具。
站在空荡荡的大厅,他的心里略略发毛。
这时,一阵异常的轰隆声从外头传来,钟小魁一辨方向,拔腿便往甲板上跑。刚上去,他便被眼前一幕就惊呆了。
数不清的大鱼小鱼,在半空中快速游动,蓝色的鱼尾僵硬地摆动,一游过船舷,便笔直地坠下去,噗通一声消失在水花里。他的老爹手执一把红光耀目的长剑,与一个金发闪烁的蓝衣女子对打正酣,他老妈手挽数根长度无限的红绳,操纵红绳缠住那些有出船去的“鱼”,用力拖回来,红绳几乎在空中交织成了一张网,可还是忙不过来,救下来的少,掉下海的多,那些救下来的,又往海里奔。
钟小魁站在甲板的入口处,使劲揉了揉眼睛,娘咧,那些半空游动的那里是鱼,根本是长着鱼尾的人哪!再看,那些不就是船上的旅客们么!怎么全变成“人鱼公主”了?
正诧异着,他冷不丁被从背后撞上来的东西撞翻在地,回头一看,一个七八岁的外国小姑娘,甩着鱼尾巴,眼神空茫地朝船外“游”去。落水声不绝于耳。
见势不妙,钟小魁一跃而起抱住小姑娘的腰,用力把她拖回甲板,可她根本不领情,鱼尾放肆而凶恶地摇动,狠狠打在他身上,痛得他叫出了声。听到儿子的叫声,他老妈在那头大喊:“回船舱去!快!不要靠近有水的地方!”
话音未落,只见那渐渐落败的蓝衣女人跳开了去,竟一把扯下自己的左臂,化成了无数条带着吸盘的海藻,铺天盖地朝夫妻俩涌去,一时间竟将他们缠得无法动弹。
趁这几秒工夫,蓝衣女人朝钟小魁扑了过来,一把勾住他的脖子,纵身跳下了海。他最后看见的,是他老爹身上的海藻被有内而外地切成了碎片,最后听见的,是老妈有生以来最尖利的一次喊叫——儿子!
他是不会游泳的,真不会。咕噜咕噜的旗袍在四周弥漫,冰凉腥咸的海水灌进了嘴里,呛得人想死。
完全不能估算自己落到多深的海里,只知道,自己离一个世界越来越远了。突然,一阵异常的波动从某个方向冲来,带着一种炽热的温度,连海水都要被分开来似的,一片炸裂般的火光在不远处亮起,还有炮火的声音。
这是在深海里吧?!怎么又炮火…
扼住自己的那只手突然松了,可是,他反而觉得身体失去了支撑,连意识也飞开了去…
“你救了我?”钟小魁对少年说了第二句话。
“啊,你果然跟别人不一样呀!”少年干脆蹲到了床上,托着下巴,用勘测的目光打量他,“我们不但救了你,还救了WHITE PHENIX上的几百个乘客哦!”他顿了顿,突然抓住钟小魁的胳膊,“你快问我是谁这是哪里这些问题嘛!”
“你已经替我问了,回答吧。”钟小魁看着他那双油汪汪脏兮兮的,不知抓过什么的双手,尽量礼貌地把胳膊抽了出来。这个怪东西,看起来也不过十三四岁的年纪,头发的颜色是全身唯一的亮点,每一丝都像是黄金雕出来的一样,只可惜乱七八糟,鸟窝一样顶在头上。
“你…”少年指着他的鼻子,“好吧,败给你了!你们那艘船遇上了海魉,这群生活在北大西洋深海里的妖魔,一到觅食的季节,就会浮出海面。凡是被它们的歌声迷惑的人类,就会像中了奇怪的毒一样,变成半人半鱼的怪物,他们失去自我,只留一个念头,就是跳海,然后被海魉带回老窝去,吃得骨头都不剩。”他把手指转向自己,“而我们,就是专门对付海魉的…幽灵海盗。你现在就在我们的大船上哦。我叫蓝。”
“蓝?”钟小魁重复着这个简单不过的名字,“你们是海盗?”
“那是不了解的人给我们起的名字啦,他们不知道我们救人,只认定我们的船上有许多抢来的珍宝,所以就叫我们海盗咯。”蓝耸耸肩,一手掀开床单,在里头摸来摸去,掏出来几块亮闪闪的玩意儿,扔到钟小魁手里。
“金币?”钟小魁不是惊讶于金币本身,而是这么破烂的地方,从床单下随手摸出来的居然不是虱子。
“船上有好多呢。”蓝兴致勃勃地说着,“还有宝石和各种纸币,都是我们的玩具,但这些不是我们抢来的,是我们救下的人们送的,经年累月的,堆得船里到处都是。”
自己这是到了一个什么地方哪?!钟小魁跳下床,跑到对面墙上那扇圆形的窗户前,用力一推,发现厚实的玻璃是焊死了的,冰凉的表面上蒙着一层灰灰的尘垢,他把玻璃用力抹干净,贴上去一瞅,迎面便看到两排白森森的巨大牙齿朝自己撞来,砰一声闷响,他惊得退后半步,窗外迅速游过一个巨大的黑色影子。对的,是游,因为他看到了一片沉在微弱光芒里的海水。
“不要怕,是森林。”蓝凑过来,笑嘻嘻地指着窗口,“是头大白鲨,有时候回来找我聊天,玩游戏什么的。”
大白鲨…钟小魁被自己的口水呛得直咳嗽。
这时,房门被不礼貌地撞开了,一个梳着两条辫子,穿着风格跟蓝差不多的金发姑娘兴冲冲地跑进来,喊着:“蓝!快来晒太阳了!”一见到钟小魁,她跑到他面前,问,“你醒啦?”钟小魁点头。
她把蓝拉到一旁,小声说:“他能听懂我们说话呢!我以为又得找人当翻译才成。”
“对哦,很奇怪的,他好像天生就能听懂似的。”蓝挠着鼻子,跟金发姑娘商量,“阿莎鲤,我们带他一起去吧!这个家伙很好玩哦!一点都不害怕的样子。”
“可是…爷爷不会不高兴吧?他并不太喜欢这些人类。”姑娘思忖着,“而且这些人很快就要被送走,大船上的事,他们知道得越少越好。”
“没事,我们混在人堆里,爷爷不会发现的。再说了,他们离开以后也不会记得了。”蓝不以为然地撞了她一下,“走嘛走嘛,这家伙这的很好玩!跟那些人不一样!”
“好吧。”她不情愿地同意了,然后转过身,朝钟小魁伸出手,“嗨,正式介绍下,我叫阿莎鲤,跟蓝打小就是玩伴。我们救了你,但你不必太感谢我们,走的时候,你得把身上最值钱的东西留下来。”这姑娘说话真直接,看起来比蓝大不了多少,口气却比他成熟多了。钟小魁笑笑,伸出手:“我叫钟小魁,十四岁,中国人。”
姑娘其实长得很漂亮,像外国电影里的女主角,只是那双手冰冷异常,手腕的静脉处,生着一条细细的、暗红色的线,在白皙的皮肤上十分显眼。
4.
原来,这就是阿莎鲤说的“太阳”。
高高的拱顶上,雕刻着一个巨大的圆形图案——一把剑,横在一只人类的眼睛与一条鱼尾之间。一个直径约一尺多的光球漂浮在这块图案下,金灿灿的光线均匀地撒在下面那座椭圆形的大厅里,上百号人聚集在一起,有的坐有的躺,个个都很享受,轻快的音乐在四周飞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