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你看到我啦?”空气里,有人很惊讶。
我放好花瓶,对着空气道:“我不需要看见。任何人进了不停,我都知道。你三个半小时之前就飘进来,鬼鬼祟祟到现在!”
“太好了,果然跟传说中差不多。我一直在观察你呢。”空气里的声音说,“看出来你心情不好。所以一直在思考如何跟你开始一场对话。”
“对个屁的话!要么给钱住店,要么滚。”我平静地发飙,“别以为是死灵我就不敢揍你!”
一阵冰凉虚无的气流从我脖子后头划过,那声音飘到了我耳边:“你揍我,我也不会屈服。”
我挠着被气流吹得发痒的耳朵,跳到一旁:“你到底要干嘛!”
“帮我!”
“不!”
“那我还飘!”
头上那价值不菲的水晶吊灯开始大幅度摇动,要是它摔碎了,我的心也会碎的。
我愤怒地抬起了头…
1
某城,1932年,夏。
小小的房间里,白发苍苍的老人,颤抖着握着一个酒瓶,对着端坐在椅子上的人,老泪纵横道:“还给我!马上还给我!”
房间里没有灯,窗外远远闪烁的霓虹灯光渗进来,虚幻地照在椅中人的身上,反而更看不清面目。
“已经没有的东西,如何还你。”不咸不淡的声音,完全不为所动。
“我不管,你不还来我就烧死你!烧死你这个妖怪!”老人把瓶子举得更高了,“这是特制的火油,扔到身上马上就燃!”
“你们这些人类,不帮你们,骂我没用,帮了你们,又要我去死。好难伺候。”那人冷笑一声,从椅子上站起来,“你喊我来这里,我还当你是要付报酬给我呢。你要是给呢,我就再等等,不给,我可就走了。”
老人气得脸色发白,狂叫一声,将手中的瓶子朝对方狠狠扔了过去…
阴暗的房间,骤然明亮。
“唉,啥时候才是个头,昨天东城们那边又放枪了,死了十几个。有一个还是对面街李嫂的独苗呢!不到十七!我看李嫂是活不下去了。”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吃不够穿不够,还要担心哪天打起仗来,子弹飞到自己脑袋里,这种鬼日子有啥过头!我看呐,最好甩个大炸弹,一次把我们都炸死,倒也解脱了!”夏夜里睡不着的人,打着蒲扇,唉声叹气地说着闲话。
话音未落,街那边跑过来人,忙天慌地地喊:“新新旅社烧起来啦!”
远远地,一片火光在东边的夜空下跳腾。直到天明,火才被灭掉。清点伤亡损失,四住客轻伤,一住客死亡。
调查失火原因,火源应在三楼305号房,于其中发现了一些玻璃瓶残片,伤透沾染了类似汽油的东西,疑似故意纵火。而火灾中唯一的遇难者,也是在305号房内。
身份核实,根据旅社登记册,305号房的住客是一位姓陈的二十五岁男子,老板说他在旅社已经住了快一个月,不是本地人,听说是个会计,但被洋行解雇了,又被赶出宿舍,无家可归,偏不肯回老家,就在旅社住下了。长得倒还斯文,就是左手有六根手指,平日里都将左手藏在袖里。
验尸的结果,如老板所说,305号房遇难者确实有罕见的六指,不过,年龄不是二十五岁,至少在七十岁以上。
无人能给出合理的解释,也无人愿意花精力去调查,这军阀混战,朝不保夕的年月,四人这样的事太寻常了,随意安个结果,草草了事,新新旅社纵火案就此打住,顶多变成乘凉时的谈资。
只是,有个小插曲并未被太多人留意——火灾第二天,看热闹的人群里,一个四五岁的小童抱着父亲的腿:“爹,昨天晚上,有一匹马从火里飞出来呢!”
男人狠狠打了他的屁股,说:“小孩子家说谎,会被老妖怪抓走的!”
“没有说谎,是白色的马!”孩子委屈地说。
“都怪你娘给你将那些深深怪怪的故事,以后不许听了!”男人不准儿子再说下去,扯着他的耳朵离开了。
“可怜的孩子。”他坐在云朵上,望着那对父子的背影,笑着摇头。
云朵越白,越衬得他手臂上的烧伤触目惊心。
终于也到会受伤的时候了,他叹了口气,老喽老喽,时光真如白驹过隙。
他打了个呵欠,从云朵上跳了下去。
万里高空,人是不见了,只有一匹雪色白马,白得要闪出光来。穿过云层时,那出色的速度,把天空中的各种颜色都化成一道道彩线,簇拥在其身周,想一直跟随,却又望尘莫及。
这世上,没有什么是比他更快的。
那条喝水都快干透了,河床上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垃圾,岸边曾有一座风光无限的石碑,是一两百年前某位有钱乡绅出资捐造的,曰“名士榜”,但凡做了官发了财,总之是干了光宗耀祖的事儿的同乡,名字都会被刻在伤透。只可惜到了后头,这里战火连年,连命都顾不上了,谁还有心思管那名士榜。

炮弹把石碑炸成了两截,把这里的许多人也炸成了两截,房子没了,河水干了,如今就剩下一块残碑,和一棵跟它对面而立的歪脖子树,萧条不堪。
他反而喜欢。臭味熏天,四下无人,难得的好地方。靠在粗大的歪脖树下,他舒服地闭上眼睛,手臂上的伤比之前更眼中了,但一点不疼,还觉得轻松。
嗯,睡一会儿吧,谁也别打扰。
不多时,他忽然又睁开眼睛,抬头朝歪脖树上一望…
2
秘鲁,十年前。
被时间抛弃的地方,总有与众不同之处。马丘比丘城的夜晚,就比任何一座城池都要黑暗,哪怕头上的月亮已然像洗脸盆那么圆。站在这座印加帝国迷失之城的最高处,风从不同的方向吹来,四周的山峦像复活的魔神,你会担心它们只要伸个懒腰,便会朝你扑来。毫无安全感。
这一层一层精密堆积起来的石墙,是世上最完美的几何图形,只不过,横陈在石阶上的五具狼人尸体,破坏了所有的美感。并没有一滴血流出来,它们的身体只是在由缓到急地溶化,流淌成了一道金色的小河,渐渐渗进了坚硬的地下,无迹可寻。
白马站在古神庙旁,习惯性地用手帕擦着枪口,边擦边说:“高贵冷艳的伊莉丝小姐,下次狼人再来咬你时,能不能麻烦你稍微反抗一下。”
娇小的女子从神庙前的柱子后走到月光下,身上低调又单薄的深蓝风衣被风吹起,成了她身后一对生动的翅膀,精致过SD娃娃的脸孔仿若夜色中突然闪现的全美钻石,任何角度都光彩照人。
她真是漂亮得过了头,把人类的美貌都给抢过来了似的。另外就是,她家也真有钱,连洗脸盆上都镶着顶级祖母绿。
“不是有你在么,我何须反抗。”她伸长脖子朝石阶上瞅了瞅,捋开垂到身前的乌黑长发,“五个,下次可能有五十个呢。”
似笑非笑的神情,赤金色的眸子,艳若玫瑰的嘴唇,将这年轻轻的小姑娘勾勒成不小心跑到人间的女妖,危险又吸引。
白马叹气,“你就不能乐观一点顾及么?”
“有几个逃犯能乐观?”她反问,笑意随着石阶上最后一点金色液体的消失而隐去,“狼人的数量像苍蝇一样多,你能杀多少?”
他晃了晃亮堂堂的枪管,说:“我管他们的数量有多少,我只管帮你活着逃到乌克兰。”
说罢,他拽起她的胳膊,从另一端的石阶快步走下去,一辆破破烂烂的Range Rover停在阴影中,无奈地等着它的主人。
把伊莉丝塞进车里,白马发动引擎,打了N次火,越野车才发出突突突的声音,像迟暮老人的咳嗽。
“猎豹只是睡着了,平时都是一点就燃。”白马一边跟她解释,一边狠狠踩了一脚油门,这车子顿时跟梦游的人突然醒了似的,铆足力气轰一下冲了出去,简直是飞一般的速度,不复猎豹之名。
这辆被他命名为猎豹的越野车,算是唯一的家用电器了,多年前从开普敦的废弃车辆处理场里偷出来的。
“你走的路线,与事先同我祖父商定的计划完全不一样。”伊莉丝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山石,风从只能关上一半的车窗里灌进来,让她不得不用手抓住长发,才不致被扰乱视线。
“恐怕这恰恰是我们至今没遇到狼人大部队的原因。”白马看看手表,然后专注地看着前方,“离天亮还有五个小时,足够到市区。”说着他狠狠地挠了挠头发,自言自语般抱怨:“只能在晚上行动真叫人焦虑!”
伊莉丝装作没听见,问:“听说你打算退休了,以后都不再做帮人淘宝的勾当了?”
“我老了,跑不动了。”白马貌似很坦白,后视镜里那张属于东方人的脸,区区二十来岁,年轻英俊,健康向上,正是风华正茂的好时候。
伊莉丝转过头,对他挑眉道:“那可惜了。不知有多少逃犯要伤心了。那个,我是不是应该为赶上你的末班车而万分荣幸?”
“你确实是个幸运儿。”白马微微一侧目,突然神速地拔出手枪,“低头!”
伊莉丝的反应很快,马上低下脑袋,一颗金色的子弹几乎在同一时间擦着她的头顶飞向窗外,精准地击中一个从车顶上倒挂下来,正欲朝伊莉丝伸出利爪的狼人。
一声痛嚎中,狼人从车上落下去,轱辘似的在路上滚开了去,黄金制成的子弹深深没入它的额头,用不了几分钟,它就会跟石阶上那些同类一样下场。
“印象中,狼人的轻功可没这么好啊。之前来神庙偷袭的那几只也这样。啧啧。”白马收起枪,摇摇头,“又浪费一颗子弹。黄金子弹成本太高了。唉,你爷爷应该多给我几颗。”
“狼人也分等级,等级低下的只有蛮力,行动笨重,能够与我们为敌的那一级,身轻如燕无声无息,是最基本的技能。”伊莉丝毫无惊慌之色,“级别最高的狼人,黄金子弹也无济于事。要是你不幸遇上他们,我建议你直接把子弹送到自己脑袋里。”
“这么贵的子弹,我享受不起。”白马嘿嘿一笑,露出整齐雪白的牙齿,朝脏兮兮的挡风玻璃上一指,对着前方这条漫无止境的公路道,“天知道前面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想那么多干吗。”
伊莉丝顺着他的手指往前看了看,说:“前面?不过是黑漆漆的一片。”
“天会亮的嘛。”
“我从没见过天亮。”
“呃,你饿了吧?后座上的箱子里有给你准备的食物。”白马岔开了话题,“别浪费,我可是冒着被抓起来的危险去医院血库给你偷来的。不保证新鲜,但绝对是活人身上抽取的。”
伊莉丝摇头:“不饿。我一周进食一次。”
“减肥?”白马上下打量她,“身材已经很S了嘛。”
伊莉丝白他一眼:“这叫进化!越弱的,进食频率越高。”末了还不忘补充一句:“所以你们人类是最弱的,一天三顿,只知道吃。”
“我能把吃称为舌尖上的艺术么?”白马惋惜地撇撇嘴,“有机会的话,我真想带你去一趟中国,那个国家的美食,足以颠覆你的偏见。”
也只是说说而已,谁也不可能带一只吸血鬼去吃东西,这个只存在于黑暗与传说里的族群,若隐若现地在人类历史中辗转,被隐瞒或者被夸张。真真假假地传承下来。他们的食物只有血,单一而绝对。其余任何食物,在他们口中都只有苦味与烧灼感,再美味的食物也只是一种折磨。催吸血鬼而言,没事如同阳光一样,是永远不可能拥有的体验。
伊莉丝自己也说过,并非外界传说的那般,吸血鬼一闻到血便馋的流口水,什么无比鲜甜无比满足只是不负责的杜撰,对吸血鬼而言,血就跟清水一样淡而无味,仅仅是喝下去不难受罢了。她讨厌那些把自己的族群描述成为残暴的贪吃鬼的小说。
“你现在走人,还来得及。”伊莉丝突然说。
白马眨眨眼睛:“走人?我现在不正在带着你逃走么。”
话音未落,白马只觉一阵非比寻常的冷风从脸上刷一下过去,视线也瞬间模糊了半秒,待到恢复正常时,副驾位置上早已空无一人。射向前方的车灯光线,雪亮得此言,伊莉丝横抱着双壁,若无其事地站在离车头不到五米的地方。
尖利的刹车声下,猎豹死死停住,距伊莉丝不过一厘米。白马的肋骨被安全带勒得发疼,从车窗探出头去:“我觉得,在我生气之前,你最好回到车上来。”
“我要自己去乌克兰。”伊莉丝一动不动,“你看到,我的动作很快。其实你才是我的累赘。”
“你这么贬低我,可是很让人伤心的。”白马面露忧郁。
砰一声枪响,惊碎了黎明前的黑暗。袅袅冒烟的枪口前,伊莉丝捂住右肩,微微张开嘴,瘫倒在地。
“唯小人与女子难养。”白马收起枪,开门下车,把毫无知觉的伊莉丝横抱起来,塞回车上,朝下一个目的地绝尘而去。
有什么能比他拔枪的动作更快的?!
对一个专业的逃跑人员来说,除了杀伤性武器之外,特制的麻醉枪也是基础装备。他曾经用这把枪放倒过一头大象。
“跟我玩儿,切。”他瞟了一眼昏迷中的伊莉丝,脸上闪过一丝怅然,“傻妹子。”
3
今天,利马市的居民们都在议论一件怪事——一些早起的人在黎明时分,惊讶地发现位于旧城的里马克河竟在一夜之间成了红色,但随着太阳的升起,河水又迅速褪回了原来的颜色。消息流传开去,一半人相信是灵异现象,一半人说是醉鬼的幻觉。
白马站在寂静无声的大厅里,顶上繁复华丽的吊灯坏了一半,只有几个灯泡奄奄一息地亮着,墙上到处是干涸的血迹与锋利的爪痕,还有密集的弹孔,曾经挂在上头的名贵油画,被毁成了废纸。
地上,尸体像山一样堆积在面前,每张死去的脸都比纸还要白。数日之前,他们还是一群美貌而优雅的男女,在这个美轮美奂的地下城堡中穿行。
这是伊莉丝的家,在一座博物馆的地下,隐秘地存在了无数年,这里的排水系统与里马克河相连。吸血鬼们的鲜血,在屠杀中流尽了。
一把冷冰冰的剑自后方袭来,横在他的脖子上,他笑笑,说:“我是客人,不是敌人。”
横倒在他对面的一面银边落地圆镜,虽已碎了大半,仍清楚照出了身后的一切——艾隆的心口上,插着一把钛晶制成的匕首,金色的头发已变成银白,那张标准的美少年脸孔,也风霜成皱,青春不再,连握剑的手,都枯瘦得皮包骨,像所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那样,微微颤抖。
艾隆,是伊莉丝的祖父。
“你孙女一切安好。”白马将头一偏,离开了他的剑锋,转过头,皱眉打量对方,“狼人?”
“血洗行动,如期而至。”艾隆低头看了看心口上的匕首,“它们的数量完胜我们,而且进步很快,还学会了将阳光锁到武器中的方法。”
说罢,他双腿一软,眼看就要倒下,却将长剑朝地下一刺,硬生生地撑住了自己。
白马忙上前扶住他:“我能帮你什么?”
“扶我到那边坐下,我不想像狗一样趴在地上。”艾隆缓缓说,豆大的冷汗沿着他脸上的皱纹落下来。
白马扶他走到最近的一张沙发上坐下,他的身体已经轻得没有什么重量。
“时间对我来说太快了。”艾隆看着眼前的一切,无悲无喜,“你肯定很想笑吧,一个已经活了三百年的吸血鬼,竟然还嫌时间太快。”
“我不会嘲笑一个快死的家伙。”白马很干脆的说,“还有什么事没有做完?”
“你说话还真让人伤心。”艾隆笑出声,“还没有看到伊莉丝出嫁,还没有研究出不惧阳光的方法,还没有把狼人们打到银河系之外…哈哈。”他朝白马勾了勾手指头,示意他靠近些,才小声说:“我毕生的愿望之一,就是到阳光万里的夏威夷海滩上,现场欣赏那些比基尼美女们。”
白马一笑:“以后我按照中国的习俗,给你烧几个纸扎的比基尼来。”
“呵呵,那先谢谢了。”艾隆环顾四周,脸上的戏谑之情慢慢淡去,“这里躺着的每一个人,都没有被打败。你看看他们的手,到最后一刻都还握着武器。”
如他所言,死去的吸血鬼们,僵硬的手中都还紧紧握着锋利的刀剑,或者早已没有子弹的枪支。
“我们是高贵的族群,从不与外族通婚,也不袭击人类,吸食的血液,都以真金白银购买回来。我们在这座地下城里,优雅而干净地生活。狼人不同,它们可以同任何族群联姻,只求能在最短时间之内繁殖出更多的后代,它们不怕阳光,在白天,是风度翩翩的正人君子,以各种身份隐藏在人类世界,晚上,它们变回野兽的原貌,咬断人类的脖子吸干血液,第二天再若无其事地继续他们的人类生活。可笑的是,当狼人知道我们拥有杀死它们的能力时,便开始将自己干的恶事嫁祸到我们头上,于是,不知从几时开始,不屑于解释真相的我们,成为了人类心中十恶不赦的吸血恶魔。标榜正义的法师与吸血鬼猎人们从此以追杀我们为荣。”艾隆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要弱下去,“我们不喜欢打仗,但是必须保护自己的家人。与狼人的战争,从远古到现在…”他猛烈地咳嗽起来,白马看到他心口的那把匕首里,已经爬出了红红的血丝,沿着晶体之内天然的裂纹扩散开来。
白马知道阳光是他的致命敌,被封入了阳光的匕首刺中,后果对哪个吸血鬼都一样,区别只在于死得快点还是慢点。
“休息下,别说了。我明白。”白马看着他越发暗淡的眼睛道。
“你不明白。”艾隆捂住心口,气若游丝道,“他们说,我们这个族群早晚都会灭绝,不论如何努力,这世界都不会有我们的立足之地。他们会超过我们,不论从数量还是本领,终有一天,他们会将我们所有同类从地下拖出来,在太阳下变成灰烬。”
“确实是恶毒的挑衅。”白马点点头。

“应该,是我们最惧怕,也最渴望的。”艾隆沉默片刻,仿佛所有力气都散去了,缓缓道:“白马,你相信有一天,我们能安然无恙地站在阳光下么?”
“问我这个,还不如问我为什么折返回来。”白马说。
“伊莉丝每年的生日愿望,都是这个。”艾隆笑笑,“你都说了她安好,我还有什么可问的。”
白马微微一怔,没吭声。
“你是第一个被邀请进入这里的人类,你有四十二此成功帮助他人暴徒哦追杀的经历,把伊莉丝交给你,我很放心。我将我们商定的逃亡路线写在书信里,佯装出打算烧掉又没烧完的样子,狼人们搜查的时候,很容易看见。”艾隆将头靠在沙发背上,狡黠地笑。
“你就不怕我真按原计划跑路么?”白马一挑眉。
“如果你这么蠢,我怎么可能雇佣你。”艾隆把脸转向他,“白马,你还记得你带伊莉丝离开之前,我跟你讲的话么?”
“记得,”白马点头,“你说,只要伊莉丝活着,狼人的天敌就不会消失。”
“她的身上,有最高贵纯净的血统。这意味着她拥有普通吸血鬼所没有的本领、速度、力量,以及智慧。我们的祖先,就是凭借这三点,打败了狼人。虽然我们现在落入劣势,但也只是现在而已。”艾隆的眼里似乎燃起了火焰,但很快又黯淡下去,“可是,这孩子身上的火焰,却快要熄灭了。”
白马面无表情,亦不做声。
艾隆从脖子上扯下一根链子,那上头,拴着一块鸽子蛋大小的呈半透明状的红色石头,鲜艳欲滴又温婉莹润。
“这是我妻子留下的红纹石,这石头产于安第斯山脉,被称为‘印加玫瑰’,你将它带给伊莉丝。”
白马接过链子,那块石头停在他的掌心中,红得可爱,仿佛一颗跳动的小心脏。
“我妻子很美,剑术也十分了得,狼人们都怕她,哪怕她受了重伤也不敢靠近。我还记得她跟我说得最后一句话是,这块石头里,装着一颗生生不灭的心。这都是两百多年前的事了。”艾隆的眼睛慢慢闭上,“时间太快,白驹过隙。”
“我同意。但你没有背叛时间,你夫人也没有,你们很圆满。”白马望着他,“我回来这里,只是想替人转告你一句话。”
他上前,对艾隆附耳几句。
艾隆半闭的眼睛里,飞逝过悲伤却又喜悦的光滑,枯槁的手微微抬起,最终无力地垂下。
白马将项链小心收好,脱下自己的外衣,盖在了艾隆的脸上,这是个有尊严的吸血鬼,应该有尊严地死去。
临走之时,他在这里点起了火,火焰围绕着所有那些到死也不肯放下武器的吸血鬼,越烧越旺。
现在是深夜,里马克河岸边,摇摇晃晃走过几个举着啤酒瓶,嬉闹不止的年轻人。
“啊!一匹马飞过去啦!”其中一个面朝博物馆方向的醉鬼,突然指着天空喊道。
其余伙伴转过头去看,漆黑的夜空静悄悄,连星星都没几颗。
“你个傻子,喝多了吧,眼花了吧!”众人戳着对方的脑袋大笑。
醉眼朦胧的家伙甩甩头,再看看天上,叨叨着:“没有马啊…我醉啦?”
一帮人笑闹着离去。
夜空深处,一匹雪色白马,迎风而驰…
4
枪声,尖叫,惊恐万状的脸,高音喇叭里无力的喊话,秘鲁边境前的一座汽车旅馆,被这些围得水泄不通。几辆警车停在距旅馆大门二十米开外的地方。十几个荷枪实弹的当地警察举着枪,紧张地对着旅馆二楼的某窗口。
一个馒头卷发的中年男子,浑身是血地倒在墙边,身上的弹孔触目惊心。从留在墙上的斑驳血迹望上去,被所有人锁定的某个窗口,无疑是这人丧命的地方。有人将他带到窗口,当着所有人的面枪杀了此人,再将他推出了窗外,残忍至极。
旅馆里的员工与住客,能跑的都跑了,没人打算流下来看热闹。当地人尤其清楚,这样的事,每年总要发生个好几次,此处与哥伦比亚交界,亡命天涯的毒贩与军警之间的枪声是家常便饭。这一次稍微麻烦一点,两个被追捕的毒贩,躲进这个旅馆并挟持了数量不明的人质,他们很早就向警察们展示了自己的王牌——背在他们身上的,足以铲平整个旅馆的炸药,同时还枪杀了一个人质示威,他们并未要求警方给他们让出一条逃生之路,之要求对方在24小时之内释放前不久被抓捕的同伙,只要那人安全离开秘鲁,他们就释放人质投降,否则时间一过,就一小时杀一个人质。
警方当然是不肯的,抓获的是某贩毒集团的重要头目,放走他无疑是纵虎归山。但人质性命又不能不管,于是,小小的汽车旅馆,剑拔弩张,僵持不下。眼见着天色渐渐暗沉,双方都未有动静。
“大哥,咱们不是说好了,我出去一会儿,你负责监视这小妞的吗!”汽车旅馆附近的山坡上,白马坐在猎豹的引擎盖上,举着望远镜观察旅馆那边的动静,一边看一边抱怨。
“我怎么没监视!这不是你一滚回来我就马上告诉你有毒贩闯进旅馆,还把那吸血鬼小妞当成人质给绑了。同时被绑的还有两个美女一个老头,啊,还有个孩子。”猎豹在挡风玻璃上,浮出一张真正的猎豹的脸来,吧唧着嘴说道。
白马扭过头,手指戳着猎豹的鼻子:“你就不能顺便再做点什么?”
“我只是一辆车,能做什么?”豹脸哼了一声,见白马脸色不好看,只得又说,“好吧好吧,就算我是你救回来的,可我也只是一只死去的猎豹的灵魂,你用妖法让我寄生在这辆车里,但这并不代表我是变形金刚。我的能力,只能提供监视的眼睛与飞一般的速度。跟毒贩硬碰硬这样的事,还是你们自己去做。还有,那小妞是吸血鬼,她的速度与能力岂是那两个鸟人能抵挡的。”猎豹的语速向来很快,跟百米赛跑似的,末了还不咸不淡地补充一句:“啊,那两个毒贩十有八九是狼人。他们冲进旅馆时,我闻到那股子血臭味儿。不过应该是杀伤力低的混血等级,我看见他们身上的枪伤了,没有自愈的迹象。真讨厌啊,我的鼻子越来越灵了,人也越来越聪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