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遗当还,我捡到姑娘的东西,怎么也要回还的。”尾生拿袖子擦擦脸。
真是傻气弥漫啊,她看着这个老实到家的书生,笑道:“你人还不错。”
“姑娘路见不平,仗义疏财,这才是真正的善人。小生与你相比,实在汗颜。”他朝她一拱手,“小生城南尾生,未请教姑娘芳名。”
“释。”她的眼睛在阳光下闪着好看的光,盯着那个脸颊已经泛红的尾生,“你觉得我是善人?”
“嗯。”他不敢与她对视,说话也牛头不对马嘴了,“为人端方,心存仁厚,方是处世之道。”
“书上那些圣人们说的?”她越发觉得这小子有趣。
尾生摇头:“我是这样想的。人非牲畜,行为磊落方能无愧天地。”
听罢,她浅浅一笑:“如今已是午后,我饥饿难耐,你请我吃饭如何?”
许久之后,她同老桥说,这个起于戏耍之心的请求,是她此生最最后悔的行为。
尾生自然没有拒绝,他厚道地将她请到家里,父子俩拿出家中最好的食物款待她。
傍晚,尾生送她走出家门,夕阳如金,洒在道旁的青草上,平静而惬意。
“为何还不娶妻?”她突然问。
尾生一愣,挠挠头:“貌美而无德,不可娶。”
她笑出声:“总不会所有媒人给你介绍的姑娘都无德吧。”
“我有心,能感觉,有眼,能看到。”尾生认真地说:“婚姻大事,不可儿戏,必要找到我心中之唯一。”
傻得要死的言论啊,枉费了那一张俊秀的脸。
“那,你娶了我吧。”她站到尾生面前,故作认真得望着他,成心戏弄。
“啊?”尾生以为自己听错了,“阿释姑娘你说什么?”
“刚刚你不是对我大为赞赏吗?又是善人,又是佩服的。”她把脸凑近了些,笑,“既然我在你心目中这么好,不如就娶我吧。”
尾生一惊,眉头微微皱起。
她笑出声来,转过身:“我就知道你不过是说说漂亮话而已。”
“阿释姑娘,我愿意的。”
尾生的声音从她背后传来,害她差点被绊一跤。
她稳稳神,停下,若无其事地回头,上下打量他:“娶我?你可知我家在何处爹娘是谁?以何营生?”她顿了顿,笑容淡去,“若我是杀人犯或江洋大盗,你又如何?你我相识不到两日,便说娶我,这才是儿戏。”
“你肯嫁我,便是将身家性命都托付与了我。这般相待,我焉有嫌弃质疑之心。”尾生坚持他的逻辑,依然很认真,没有半点戏谑之心,“阿释姑娘,我知你绝非歹人。”
这傻人越发傻气了。
“好啊,我嫁你。”释点头,忍住笑,“那你就先跟我去见见我舅舅吧,他看着我出生,长大。”
唉——
淙淙流动的河水里,夹着老桥无声的叹息与抗议。
“于是我就这样成你舅舅了……”老桥面对河水,无奈地摇头。
“不好么?”释反问,“我要出嫁了呢!”
“你……他……”老桥看看她,又看看一直老实站在不远处不敢打扰他们谈话的尾生,话到嘴边,又给咽了回去,只说,“舅舅我两袖清风,没嫁妆给你。”
“说恭喜就好。”
“恭喜……”
老桥从没有像今天这样,觉得蝉声有点烦人
9
从夏天到秋天,又到冬天,老桥始终没有听到释与尾生的婚讯。听到的,全都是“判官”又在哪里,斩杀了怎样的恶人。
他曾在夜里,偷偷去尾生家,透过窗上的玻璃,他只看到灯火前苦读的尾生,与他酣睡的老父亲。一个用红布裹好的匣子里,是一枚不算便宜的珠钗,尾生攒了许久的钱才买回来,说这是要在新婚之夜送给释的礼物。老桥还看见,尾生读书读累了,便会将这珠钗取来,傻傻地看,傻傻地笑。
可是,释呢,她几乎是消失在尾生的生活里的。偶尔会来找他一两次,吃吃饭,聊聊天。尾生也从不问他们要几时成婚,只对释说,婚期由她来决定,他等着。
可惜尾生没有等到他的婚礼,却等来一众衙役。他的父亲,无意中见到了官府中那张陈旧不堪的画像,一问,画中人乃是当年汪家凶案的疑犯。素来诚实的老头毫不犹豫地向官府坦诚了一切,说,那个疑犯刚刚拉了他的儿子,去了北门的食肆。
衙役们杀到时,释与尾生的晚饭才吃了一半。
没有任何惊心动魄的场面,衙役们连释的衣角都没挨到,她便拽着尾生,以寻常人不可能达到的速度,跑了。
那天的傍晚,黑云压城,北风呼啸,一场暴雪近在眉睫。
城外荒地上,释与尾生道别,她坦然告之,汪长善是她处决的诸多罪人中的一个。她根本就不是人类。
尾生又皱起了眉,却没有多少惊惶。
“你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别的,不太要紧。”他看着她的眼睛,“若你不能留在此地,我与你一同离开。”
释突觉一阵头疼,真不知还说这家伙是敦厚还是愚钝了。难道他就一点没有发觉,她对那个婚约根本就是说说而已?难道他没有发觉,自己对他,只是普通的情谊?难道他没有发觉,自己甚至……不太看得起他?
自己也是该死,什么不好玩,跟这个傻书生玩谈婚论嫁?!
“尾生,我不可能嫁给你。”释断然道,“我根本就不是你说的善人。我只管杀人。”
“就算如此,我也相信是你另有苦衷。”尾生如是道。
“相信?你凭什么相信?傻子,这世上没什么是值得相信的!”释突然有点生气了。
“我就是……信你。”尾生又陷入了他自己的,坚定的逻辑,“天涯海角,我都与你一道。”
她应该宰了他的不过也不用,这个傻子,随便糊弄一下,不难。
“你真要与我海角天涯?”她问。
尾生坚定地点头。
“好。待我处理完手头的事,三日之后,子时,在上次与我舅舅碰面的桥下见面。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她面不改色地撒谎。
“好!”
“那我先走了,你保重。”她转身,心头却突然爬过一丝愧疚,又回头对痴痴望着她的尾生道,“你呀,以后不要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
尾生挠了挠头,朝她挥挥手:“不见不散!”
雪花零零散散地飘下来,遍野的荒草飒飒而动,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尾生一直使劲地看。直到完全看不见她的身影。
她头也不回地走着,短暂的内疚很快被新的“工作”代替,葫芦山上的金大牛可比那个叫尾生的傻瓜重要多了。
10
“我有一点累,是怎么回事?”释闭上眼,将脑门抵在了老桥的肩膀上。
老桥继续揉着她冰凉的双手,雪花一片一片落下来,沾在他们的头发上,睫毛上,然后化成细细的水。
“那一夜,我将那傻小子从桥上拎出来三次。”老桥缓缓说,“三次他都又跑回原地。对他人的坚信达到这样的程度,令到我也无法不成全他。”
“让我睡一会儿。”释一动不动说。
水声与雪花纠缠成了一个迷糊悠长的梦,一道灿烂的光,将她拉入了另一个夏天。
无遮无拦的荒地里,面容模糊的男子,静若磐石地坐在地上,炽热的阳光如此猛烈,足以将世间万物点燃。男子一直在等,可直到他倒地不起的那刻,还是没有等到他想等的人。此时,一只浑身金羽的三足大鸟,自那火球般的太阳里振翅飞出,落在男子的尸体前,仰天长鸣一声,抖落下一根金翎覆于男子的心口,只见一片金焰耀过,男子的身体化成了一枚金光熠熠的指环,所有的光彩,皆来自那指环之中的缕缕金丝,每一根,都似从太阳中采撷而下。
指环在空中飞旋,离自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身体好热,像是被什么点燃了一般。
怎么到处都是死去的人,断裂的头颅与残肢堆成了山……
刑王释,世间罪责,由你一笔判罚,到存公正之心,严慈有度,虽诛万恶之罪人,也信回头之诚意。
你完全背离了你的职责,多疑嗜杀,有罪便诛,不留余地,错杀诸多无辜。
身为刑王,最要紧的,不在“罚”,而在“信”!如今,唯以金乌翎清净你心,愿有朝一日,你迷途知返……
释猛然直起身,满头冷汗。雪越下越大,河水还是那条河水,四周的景物没有任何改变。
“做噩梦了?”老桥发觉她的身子在微微颤抖。
她发了很久的愣,突然抓紧老桥:“笔!是笔!”
老桥不知所以。
“我的武器是一支笔!”她恍然大悟地看着他,“但凡有罪之人,一律执笔点其额,斥其罪,痛其肤,但不伤不杀,以观后效。若诚心悔改,笔印自消。执迷不悟者,重惩不怠。我……我以前都是这样的……”
天宫云殿,诸神光华,人间万事,沧桑巨变,皆如潮水一般涌来,在她麻木困顿了许久的灵魂里完整重现。
喀嚓,一声微微的响动中,短暂的灼热自她指尖蹿过。低头一看,指环上仅余的翠壳竟完全剥落下来。在脚下的枯草间碎成了明亮的渣,闪了两闪,再无踪迹。
那枚长在她身上的指环,从未像现在这般闪烁着耀眼之极的赤金光华,纵然只是微微一圈,也有中天之日的气派。
“你的戒指……”老桥托起她的手,惊讶不已,“你什么都想起来了?”
释总是幽深的蓝眼,在指环的光芒里变得清澈明透,她苦笑:“从某个时候起,我变得不像我自己。我怀疑我看见的每一个人,认定他们每一个都不怀好意,用最彻底的方法处决了无数根本不是罪人的'罪人',这种心绪像蛇一样将我越缠越紧,'处决'他人,成了一种'本能'。直到……有个人将我锁进了这枚指环,我的心才渐渐安宁,沉入长眠。”
她想了很久,说:“可是,那将我封印的人,我却始终记不起他的一切。”
老桥将她拥在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背脊:“记不起就记不起吧。重要的是,你想起了刑王的'武器',不是致人死地的刀枪,只是一支笔。”
“老桥,好多事被我弄砸了。”她叹息,眼里泛起了光,不知是泪还是倒映的水光。
“能补救的。”老桥摸摸她的头,“起码,真正的刑王并非凶暴的刽子手,而是一个愿意去'相信'的、善意的神。”
她抬起头,揉了揉眼睛:“有这么好?”
老桥点点头,道:“多疑本是人之常性,由此而生的事端不在少数。能信罪人之改过,信旁人之好意,若无一颗纯澈光明、端方良善的心,焉能做到?你不能用利器,一用便有灼伤,想来也是身为刑王的'觉悟'一直都在吧,比起'杀'人,'释'人更不容易。”说罢,他又挠挠头,说:“我也只是猜测。总之,最要紧的是,你醒了。”
释沉默良久,站起身,怔怔地看着桥下,苦笑道:“我从来就没有信过尾生。他对我说的每个字,我都不屑一顾,只当他是个戏弄的对象。”
老桥走到她身边,伸出手,接住一片雪花:“你不是不信尾生,而是那时的你,不信有人会……爱你。”
“他已经死了。”她深吸了口气,“无法逆转。”
“但活着的人更多。所以,'判官'应该继续她的职责。”老桥看着自己在河水上横亘千年的真身,“我有一个建议。”
11
许多年后,纽约某电玩城。
嘈杂的大厅里,各种电玩热闹地运作,各种各样的玩家们沉浸其中,时而紧张时而尖叫。
King沉默地站在一台射击游戏几钱,看一个年轻男子拿着手枪,对着屏幕专注射击。可惜成绩很差。
一局结束,她上去,一把将他手里的枪夺下来,对准目标,沉着射击,全过程行云流水,一枪不偏,轻轻松松拿下了这款游戏有史以来的最高分。
男子看得呆住,连脾气都忘了发。
她将玩具枪扔回给他,分开围观的家伙,闷闷不乐地走出大门。
KU,Killer Union的简称,全世界排得上名号的职业杀手,都属KU管辖。这个游走在黯黑世界的组织总部,就隐匿在这个不起眼的电玩城里,二楼那一间总是无人的办公室。
KU之内的杀手们,每人都有固定返回总部的时间,这时间完全错开,彼此从不碰面。回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拿走桌上的箱子,里头是应得的奖金;而是看箱子旁边的电脑,显示器上永远有一张新鲜的“榜单”。
这张榜单上,按照杀伤力与命中率以及近半年的工作表现等,对KU成员的身价进行了严格的评定,排出名次。不仅如此,更将KU之外的一些“著名人物”也计算在内。
有意思的是,自KU的第一张榜单诞生起,杀手榜的第一位就没有改变过——判官,这个游离在KU之外的杀手,不受任何雇佣,只对有罪之人出手。但,除开一小撮罪大恶极者被一枪毙命之外,其他目标虽也头部中枪,但无人丧命,最后都在一场长时间的昏迷之后醒来。行内人都说,这种惩罚但不取命的手法,是判官故意为之。作为一个并不以取人性命为目的的“杀手”,多年来从未被抓获,亦从未在人前露过真容的“判官”,成了圈子里一个最大的传说。
而King身为KU里年纪最小的一员,她最大的目标,就是击败判官。
十年前的哥伦比亚边境,由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小姑娘,呆望着四周的弹孔与火焰,以及父母与弟弟血迹斑斑的身体。五岁的她,还不太明白两派黑帮的火并与恩怨,只记得仇家杀来时,为他们带路的,是跟他们家最熟的瓦格叔叔,最后,他死在了父亲的枪口下。而身中数枪的父亲,临终时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永远不要相信任何人!
她被婶婶领养了,但在婶婶家过的并不好。婶婶最常让她干的事,就是背着书包去城里一间不起眼的杂货店,书包里,是一包包白色的粉,只要她去了,杂货店的老板就拿走这些粉末,把现金装到她的包里。可那天,刚走到杂货铺门前,就听到里头传来可怕的枪声,她害怕极了,转身就跑。几个拿枪的人追出来,子弹呼啸着从她的耳畔擦过。她不要命地跑,书包带子断了也不知道。
回到婶婶家,几个凶狠的男人正在家里胡乱翻找,婶婶一家早就跑得不知去向。没有人对他的安危有丝毫顾念。
她想悄悄退出门口,却不料弄出了声响,穷凶极恶的男人们抓住她,逼问她货物的下落。
什么货物?她完全不知道婶婶在干什么勾当,哭着说不知道。
盛怒之下,一个卷毛男人将她夹到楼顶,说如果不说出来,就把她扔下去。
男人抓住她的衣领,她的半个身子已经斜到了外面,十二层的楼,足够摔死她。
她哭喊着求救,疯狂的男人见问不出答案,竟真的松开了手。
生死攸关之时,一颗子弹击穿了男人的心脏,一只有力的大手,抓住了她的胳膊,将她自死神手里拉了回来。
来人的速度太快,她只看到黑色的口罩上,有一双灰色的眸子闪过,在夜色下闪着水波般的光。还有,这个人,手指上有一枚金光闪烁的指环。
这个人抱着她,一直跑到离家很远的地方,才将她放下。
“你是谁?”她见他要走,忙扯住他的衣角。
“杀手。”对方直白地回答。
“那你为什么救我?”她很迷惑,“杀手不是只杀人吗?”
“所以你不相信杀手会救人?”那对灰色的眼睛里露出笑意。
“我谁都不相信。”她诚实地回答。
对方摸摸她的头:“如果这样,这世界会变得更坏。”
说吧。他一纵身,跳到旁边很高很高的一棵树上,黑色的衣衫飞起来,像一对翅膀,就这么往空中一跃,便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杀手……她默默念着这个词。
那天之后,她再没有回到婶婶家。她朝着那个杀手消失的方向走去,这是她为自己选定的路。这条流浪的路并不好走,要冒着被打的危险从商店里偷面包,要跟街头的乞丐抢睡觉的地方。在这场没有终点的旅途中,她吃了各种苦头,也认识了几个有意思的吉普赛人,他们会占卜,会表演戏法,还能用子弹射中空中乱飞的苍蝇,也会骗人。她跟他们结伴而行,为他们的骗局当演员,当然,也顺便学到了新的本事。当与她同龄的孩子还坐在教室里为数学题苦恼时,她已经能用一颗子弹击落疾速飞过的野鸟。
十三岁那年,年迈的吉普赛老头,将她带到了纽约,走进了那间电玩城。
顺利拿到介绍费的老头,在门外跟她分别时,说的唯一一句话是:“你是天生的、做杀手的料子。”
每个杀手都有代号,她的名字被King代替。不到两年时间,她已经是KU中年龄最小、成绩上升最快的成员。可是,她始终无法超过“判官”。
她不信自己无法打败他。可是,要打败一个影子般的对手,谈何容易。她想了很久,想出了一个能逼判官来找自己的方法,就是——模仿。
她选择了三个目标,都是民众眼中的罪人。她知道判官的习惯,在出手之前,一定会放一支不常见的毛笔到目标的身上。而她也这样做了。
三个目标,无一幸免,全部成了她的枪下亡魂。
可是,她并没有等来找自己算账的“判官”,而是等来了一个嬉皮笑脸。一头怪里怪气的湖蓝色头发的中国男人。
当她用枪口指着他额头的时候,他笑着说——
“判官要我来看看你。”
12
我从来没有尝试过坐在一座桥下跟人喝茶。
横过布鲁克林与曼哈顿的东河,就在我们的身下哗哗流动。
当然,肯定不会有人看到,布鲁克林大桥下巨大的桥墩旁,四个古里古怪的家伙,盘着腿,悬空而坐,一壶茶,几个杯子,漂浮在我们中间。
很深的夜,很大的风,很乱的发型!
我奋力地把胡乱飞舞的长发抓到脑后,目光一直在老桥手上的指环上扫来扫去。
“你这杯茶,如果不喝,着实是人生之遗憾。”他将杯子里最后一口茶,一饮而尽,“如果释还在就好了,这杯茶太适合她。”
嗯?镜头又走快了?简单说,就是我焦头烂额的时候,接到这个老桥的电话,要我们晚上到布鲁克林大桥来找他,九厥的事,他一清二楚。
我们当然赴约了。
老桥说,九厥不止一次跟他提起过不停,提起不停里头的家伙们,提起那杯先苦后甜的茶。可恨的是,九厥从未告诉过我们,他认识这样一个由桥所化的老妖怪。不过也不稀奇,九厥这老东西,性格跟行踪一样飘忽不定,认识他这么多年,我知他天上地下交游广阔,神仙妖怪处处熟人,冒出来个桥妖老鬼也不意外。只不过,我至今也想不通,就是这样一个万能胶一样的家伙,怎么会好好地把自己搞成通缉犯!
“你找我们来,不光是为了讲那些陈年八卦吧。”我瞪了老桥一眼。
“若不是虫人找到我这里来,说树妖来到纽约,正在找九厥的下落,我也不会有幸找到你来帮忙呢。”老桥满脸庆幸的模样,“King那个孩子,我怕九厥一个人搞不定,所以,希望你们能出手。”
“我不吃小女孩。”敖炽打了个呵欠,“即便她是个杀手。”
“我杀人是要收费的。”甲乙抱着茶杯慢慢地啜着,“你不像付得起的样子。”
这两个家伙脑子里装了些什么啊?!我揉了揉额头,对着一头黑线的老桥说:“忽略这两个家伙。在这个问题之前,我觉得你讲的故事,好像缺了什么?”
“释?!”老桥脱口而出,又沉默了片刻,“我们一起离开了老家,从此,判官变成了两个。她尽她的职责,我尽我的能力。这一走,就是两千年的时光。地球上,大概找不出我们没有去过的地方了。”他的眼神变得有些暗淡,“十年前,哥伦比亚,那天的黄昏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在我们居住的小屋里,释坐在窗前的摇椅上跟我说,她要走了。夕阳消失的时候,摇椅上也空了,只留下了她的指环。我那时才明白,从封印中重生的天神,纵然有一些常人没有的异能,却没有不死之身。以前,我不知她在天界做了多少年的刑王,可在人间,她足足做了两千年的判官。或许我们做的一切,对这个世界来说还是太少太少,但,起码使我们的一份诚意。”
“她……就这样消失了?”我有些愕然。
“你觉得,一个天神的逝去应该各种的波澜壮阔曲折离奇?”老桥笑笑,“她的离开,跟她的到来一样简单,当年,她就那样出现在我面前,也那样安安安静地消失。”
“她没有跟你说什么?”我又问。
老桥摇头,笑道:“倒是我,未料到她走的那么突然。刚买的礼物还没来得及送她。”
此言一出,我们几个都没接话,莫名的,淡淡的悲伤,从老桥的只言片语里,落进了远去的河水里。
或许生命本该是这样,不论神还是人还是妖,怎么生怎么死,这一头一尾并不要紧,要紧的,是在这生死之间的路程,有没有走的足够好。如果答案肯定,那么,我想我会理解为什么到了生命的尽头,释只有淡淡的一句“我要走了”。
“在释离开的那晚,我动身离开那个边境小城,无意中遇到被恶徒抓住的King。”老桥继续道,“那时候她还那么小,眼睛里却有着跟年纪不符的悲伤与深沉。那对蓝眼睛,跟释很像很像。”
“为什么不去见她?”我对这个King充满了好奇,“她从不知道,她一直想击败的"判官",就是当年救了她的人?”
“见面是多余的,她需要的人并不是我。”老桥如是道,“至于我,也要继续我的工作,分身无暇。”
“继续当判官?”我打量着一脸平静的他,“继续释未完的事业?”
“是继续修桥啊大姐!”老桥指了指身后的桥墩,“这座桥已经有了“暗隙”,不花时间修复,很快会垮掉的。”
“暗隙?”我头一次听到这样的名词。
“世上每座桥,都是有魂的,是活的。他们承担着沟通与传送的职责,将不相干的两处两节起来,将无数人从这边送到那边。从桥上走过的人们的悲欢喜怒,会逐渐渗到桥中,若是负面力量居多,天长日久,这桥身便会像被虫蛀了一般,产生人类看不见的裂隙,不管不顾的话,这桥便会垮掉。所以说,若是太平盛世,桥路都会稳固不少;反之,人心不古,乱世灾年,桥毁路陷便是常事了。”老桥看着这座已有数百年历史的“同类”,“既然看见了,就不能不管。我虽左右不了人心世事,但以自身之力尽量保它周全,还是能够的。”
“就算你修好了暗隙,如果从桥上走过的人还是负面多于正面呢?”我问他。
“你会不会因为果树长了害虫,就直接把果树给砍掉?”老桥反问,又道,“虽然未必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否有用,但我还是愿意相信,从桥上走过的人,高兴的会比不高兴的多,只要他们还活着。”他顿了顿,坦然地看着我的眼睛,“虽然我已经不再做判官,但我还是一座桥。平平安安地,把每个人送到另一边,是我永远的职责。”
我没有反驳的理由。
“这个,给我。”他从指上取下那金光熠熠的指环,“这是释留下来的。我后来在一本古籍上看到,这种天生金丝的石头,又名金乌翎。传说上古时一男子,炎夏之日于荒地,等待与他约好相见的爱人,可惜对方久候不至,男子坚信对方定会赴约,不肯离去,苦等七天七夜之后,殒命烈日之下。身为太阳之精魂的神鸟金乌,敬佩此男忠贞守信,为防野兽噬其身体,遂以自己的一根翎毛将男子化为一枚石指环,永留人间。今日,我喝了你的茶,也没有什么可回报的,这枚金乌翎,就转赠与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