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然认识她。在一个地方出生长大,穿着开裆裤时就在一起玩过家家游戏。
桃子挽着他走进一家小餐馆,老板亲切地迎了上来,打着招呼:“阿俊,桃子,你们来了。”老板是他们的同乡,他每次来看桃子,总是来这里吃饭,所以老板跟他们甚为熟稔。
“曹大哥,你生意兴隆呀。”桃子也跟他打哈哈。“坐,坐。”老板伸手指着一张桌子,裴永俊看着那只满是油污的手,仿佛吞下了一只苍蝇。桃子看他怔然失神,用力捅他,说:“搞什么呀,象变了个人一样。”裴永俊沉默地坐下,不经意在桌子上一按,立刻留下五个清晰的油腻的手指印。他一把抓过旁边的纸巾,对着手擦了半天,结果沾了一手的纸屑。他举着手,一脸的茫然。而桃子用奇怪的眼神打量着他。曹老板用力地拍着裴永俊说:“跟以前一样,给你们来几道家乡小菜吧。”先端上来的是酱驴肉,曹老板的手更是油光可鉴,裴永俊明白他根本没洗过手,更别说戴着手套来切肉了。
这一顿饭他几乎没动筷,而桃子则吃得非常欢畅,嘴里塞满东西时,还一个劲地冲着裴永俊说:“吃呀,很好吃呀。”一张口就掉出一些肉沫渣子。她喝汤时,那种稀里哗啦的声音,尖锐的刺激着裴永俊想逃跑。以前他也是这样子喝汤,但自从住进我家里后,每次这样喝汤,我与漂漂就停下筷子看着他,不用几天他就改了过来。吃完饭,陪着桃子回宿舍的路上,桃子粘在裴永俊身边,高挺的胸轻轻地蹭着他胳膊,暗示着她可以调班,从现在到10点钟之前,她都是自由的。与桃子共享鱼水之欢,那是他以前趋之若鹜的事,现在他却半点冲动都没有。他劝桃子不要耽误工作,急急地离她而去,才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去小卖部买了包白沙烟,走到红岗天桥下,在花坛边坐了半天,抽掉了一整包。晚上就睡在天桥上,犒劳了一下四处觅食的蚊子。
他不是找不到住的地方,城市里有他的同乡,他们都会热情地招待他,留宿他。在没见到桃子之前,他也是打算着去了一个老乡家住几天的。但见到桃子后,他明白那些地方,是曾经熟悉但将会陌生的地方,那些人是曾经熟悉将会陌生的人了。
简单有时并不美(上)
裴永俊虽然回来了,人却变得不太一样了,眼睛里总是装着思索。这倒跟我们的人物设定不谋而合。他更加勤奋地看书,对电脑表现出炽热的兴趣,整天坐在电脑前摆弄,把我书房里的电脑弄死机无数回。漂漂每次重装电脑,格式化、安装启动程序,他就坐在旁边看,拿个小本本记着。
他回来的第二天,就去拍了照片。他很上镜,拍出来的照片意境一流,背景分别是酒吧、公寓、海边以及其他娱乐场所。为了保护他,也为了避免将来可能引起的麻烦,没有一张照片是正面的脸部特写,或是大量的光与影虚化脸部轮廓,或是有眼镜、围巾等物遮住部分脸容。
我与漂漂商量后,最终将贴子定名为:暗夜之狼,以裴永俊自述的口气说出一个高级白领内心的空虚与荒淫奢华的生活。首贴文字是我写的:白天我是衣冠楚楚的高级白领,一到黑夜,我就变成了狼,两眼放光,攻击着进入眼中的猎物,它们有共同的名字叫女人。我喜欢这种猪物,她们用柔软的身体让我忘记夜的沉重,也忘记她——小丽。可是今天晚上,我失去了狩猎的兴致。就这么坐着抽着烟,忽然眼泪就直直地下来。我觉得可笑,可是眼泪流的越凶。小丽你一定已经忘记了我,可是我还记得你,记得第一次吻你时我全身在颤抖。现在即使吻着玛丽莲.梦露的唇都不会再让我颤抖。我已经彻底地变成了狼,只知道寻找猎物、攻击猎物、遗弃猎物。记得初中看《天龙八部》,乔峰撕开衣襟露出胸前纹的狼头仰天长啸,我就向往的不得了。想着将来,我也要纹一个狼头在前胸。是的,现在我的胸口就有这么一个狼头,青色的,露着獠牙。这个狼头只有我的猎物见过,她们用纤细的手指摸着它,然后娇嗲地称我:最性感的狼…
与文字相配的图片,是胸口的青色狼头纹身。首贴文字与图片一发在我们网站上,立刻引起了轰动。当即就被转到其他较大的网站。一连三天,我们准时更新文字与图片,开始有网民从其他网站慕名而来。网上跟贴开始变得复杂,有叫好的,有讪骂的,有质疑的,还有网民称自己跟裴永俊上过床…网民成份的复杂化与多样化正是一个热门贴子不可缺少的因素。很快地,贴子及图片被转到各大网站。于是我与漂漂又趁机推出附助热点题材:混在娱乐圈——一个二线演员八年的血与泪,贴子里爆出大量明星的秘事,被爆料的明星粉丝们从其他网站赶来看。很多不满爆料者提及偶象的不足之处,而吵成一团。网民们吵的越凶,我与漂漂笑的越欢。这个年代吸引眼球就是王道。至于方式,这是个不可思议的浮躁年代,也只能用不可思议的非常手段。这两个热点令得我们网站的点击率天天突破新高,在线人数也是节节攀升。我松了一口气,不管如何,终于制造出一个热点题材了,而后我要做的就是不断地制造其他热点题材。
漂漂乐观地同我说,如果我们能够一直制造出热点题材,不用一年,网站的在线人数就可以突破十万。我听了既高兴又伤感,人生就是不断地向现实低头的过程。网站的在线人数继续飙升,漂漂斗志高昂,又陆续推出了几个辅助热点题材。我却越来越伤感,有天晚上忍不住撇下工作,跑到“木棉花下”坐着。木棉花已经谢了,长出碧绿的新叶,灯光一照,如同精雕而成的翡翠。没坐一会儿,安澜就过来。他坐在我对面,微笑着看我。我没有说话,默默地看着他。对于他,我是发自内心的感谢。那天我打电话告诉他裴永俊回来了,他轻轻地吁了口气。可见他答应顶替裴永俊拍照,是心有压力的,只是为了不让我难办。扪心自问,我也不是绝代佳人,性格也不算多好,为何他会对我青眼有加呢?“飞飞,你在看什么?”安澜好象被我看的不自在。“安澜,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安澜沉默片刻,说:“其实我也不知道,只是很想再看到你漫不经心地笑。”
“一定也有其他女孩也跟以前的我一样笑的漫不经心的。”“也是,不过她们不是飞飞。”他扬扬眉,“所以,这是个死循环。”“安澜,谢谢你。”我诚恳地说。安澜微微动容,眸光闪动,有着陌生的神采。片刻,他说:“既然谢我,就该有点诚意才是。”
“说吧,什么样的诚意?”“我想喝你调的酒。”我们离开了咖啡馆,去了“隐”酒吧。三年多过去,这里还是老样子,诸如时光之类的东西仿佛与它无关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客人半数以上是新面孔。物是人非,不经意间,我又心中悸动,回忆撞破心门不请自入。
记起,在这里曾调过一杯叫木棉花的酒给哲林,那时我与他初识。“飞飞。”安澜责怪地看着我。我扬脸笑了笑,把回忆赶出脑海。酒吧里的侍者早换新的了,不过安澜似乎依然是这里的熟客,他们都认得他,所以允许我进吧台后调酒。安澜还跟初相识那样,坐在吧台前的高脚椅上看我调酒。三年多没有摇SHAKE,我的动作早生疏了。看着我笨手笨脚的样子,他强忍着笑。好不容易摇出一杯酒,我放在他面前。他拿起轻啜一口,皱眉,问:“这酒叫什么名字?”
“生活。”我拿过来啜了一口,也皱起眉,“果然是生活,五味俱全。”
“我来给你调一杯吧。” 我有点诧异,安澜也会调酒?随即想到他成天出没酒吧,会也不奇怪。安澜的动作比我还熟练,在白兰底里滴入适度的红蕃茄汁,轻轻一摇,蕃茄汁缓缓散开,如一朵绽放的红花。他把这杯酒推开我:“你说这酒的名字叫做木棉花,但我知道这酒其实叫作飞飞的心,这么久了,我觉得你也应该收回了。”我怔忡失神,眼眶湿热。安澜举起那杯“生活”。“cheers!飞飞。”我迟疑着举起了“木棉花”,一仰脖子喝光了它。然后我呛着了,咳的很用力,眼泪直直地流下来。安澜拉着我离开了酒吧,沿着半暗不明的街道走着。暮春的夜晚很美,沿途都有紫荆花飘落。我停止了落泪,心思恍惚,任安澜牵着、走着。等到发现眼前的景物十分熟悉,我才回过神来,原来不知不觉走到我原先住着的小区。这是个老住宅区,夹道上的树木都上了年份,苍翠浓绿。浅黄色的路灯照着几株高大的紫荆花树,花瓣在灯光里静静地飘着。我走到树下,扶着树干一阵摇晃,顿时落英缤纷。我微微仰起脸,感受花瓣擦过脸颊的一刹那,仿佛被蝴蝶的翅膀轻轻扫过,说不出的惬意。我轻笑了一声,脆脆地,传了老远。安澜凝视着我。“你记不记得?”我佯装不解地睁圆了眼,问:“记得什么?”“我记得。”他微笑,神思似乎飘到极远的地方。我当然也记得,那个午夜花开时,绵长的亲吻。我们在花树下的长椅上坐着,说起了我的小时候,说起了我花花公子的父亲。“安澜,有时候真觉得你象我父亲。”安澜皱起眉。“飞飞,我只比你大四岁。”“我是说你的行为。”“你打听过我的事情?”“当然,安澜,有阵子我对你很感兴趣。”安澜轻笑:“是的,我知道。你听到了什么?”“说你有很多女人了,说你只对一夜情感兴趣了,说你对所有的女人都很好了…”
“你觉得这些话都正确吗?”我摇摇头:“我不知道。”我在“隐”酒吧不足四个月,与安澜每天只是说些俏皮话。后来我离开酒吧与哲林在一起,与安澜的往来就少了。偶而聚在一起,也是只谈风花雪月。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是哪里人?家里是否还有兄弟姐妹?他住在什么地方?他的钱从哪里来?仔细想想,虽说认识他有四年,其实并不比刚认识的时候更了解。有关他的事情都是别人的传言,在朝夕相对的四个月时间,依我的判断他也只跟方屏上过床。不过,这次上床是不可原谅的,因为我认为他当时在追我。“飞飞,这些传言即使不是全对,也不算是错吧。我确实有过不少女人,我对爱情也没有信心,至于对所有的女人好…我曾经对女人非常粗暴,非常不耐烦。从初中开始我就不断地收到女生的求爱信,我很厌烦她们,很看不起她们,对她们根本没有好声色…”安澜停住了,眼神穿过幽浮的光,又是我陌生的神情。“后来,为什么你会对每个女人都这么温柔?”安澜偏头看着我:“飞飞,你是想听我的故事了吗?”我悚然一惊,退缩了。一直以为安澜是浅薄的,可是为什么现在越来越觉得浅薄的人其实是自己?这个男人说话,分寸极好,根本就不是我认识的安澜嘛。安澜后仰将脑袋靠在椅背上,优美的脖颈随着说话起伏着。“飞飞,为什么于哲林离开你三年多,你还在站在原地呢?为什么有的女人在…失踪一个月就投入别人的怀抱呢?”
为什么有的女人在我失踪一个月就投入别人的怀抱呢?我自动在这句话的中间加上一个“我”,这是安澜的故事吗?“我觉得你很愚蠢,可是我又羡慕于哲林。尽管我很不喜欢于哲林,但我得承认他的眼光很好,他比我更早看到你的优点。我虽然被你的漫不经心笑容吸引着,但当时觉得你也不过是个年轻靓丽的女孩子而已。”我皱起眉,隐隐明白了什么。“安澜,你老实告诉我,如果我当时跟你上了床,你会怎么对待我?”安澜沉默了一会儿,抬起头凝视着我。“你会被我毫不犹豫地撇掉的。”他的眼眸深里闪过一道森冷的光,整张脸也笼上暧昧不明的阴沉。我几乎要惊出一声冷汗,好险,当时我对他确实是动心了的。“幸好你那时没有跟我上床,这样子我才知道真实的你,你的优点要时间久了才会显露出来。”安澜又恢复平时那种温和的神色。好熟悉的话,我微微动容。“怎么了?”“有人对我说过相似的话。”安澜了然地笑。“是于哲林吧?”“不是,是他以前的女朋友菊子。”“哦?”安澜饶有兴致地看着我。我都没有想过菊子会单独找我谈话,尽管我们两个经常在哲林朋友圈的聚会上碰到,但是一向没有过多的接触。她从来都是聚会上的焦点,每次出场都是光彩夺目,我虽然在她面前倍感压力,但并不讨厌她。相反,我很欣赏她,一个女人,如此优雅如此迷人,看着都觉得舒服。当然,我也会妒忌,但我将它藏在心底,从来没有在哲林面前显露一二。他们有频繁的接触,聚会、俱乐部的活动那些就不必说了,每天还会通电话,有时候一讲就是半个多小时。我表面装作若无其事,心中还是难受的。为了排遣忧思,决定干点正事,红粉伊人网站就是在那时开始筹建的。那时候,我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哲林选择她离我而去。转眼就是半年,哲林一直没有提,我也将网站建好了。菊子有天忽然约我见面。在咖啡馆的昏暗灯光下,她打量我良久,说:“我又仔细看了你一下,还是觉得你不如我,无论是相貌气质,还是才学能力。”她是乐团的大提琴手,虽然不能说是顶级,但是水平相当不错,否则也不能跑到法国的交响乐团里呆了半年。我莞尔一笑,说:“没错,我也这么认为。”她盯着我的眼睛很久,大概是想找出这句话的虚伪成份,可是她没有找到。“你是在开玩笑吗?”我摇摇头,诚恳地说:“没有,菊子你确实很优秀。”菊子仿佛被无形的拳击中了,一脸不敢置信地看着我。“你知不知道,我一直在努力,想让哲林重回我的身边?”我点点头。“你不恨我吗?不讨厌我吗?”我摇摇头,说:“你也没有对我做什么,为什么要讨厌你恨你?”“你不是很爱哲林吗?我是回来夺走他的。”“如果哲林在意我,你也夺不走,如果他在乎的是你,我也留不住。这件事情决定权不在你我身上,我为什么要恨你?”菊子用古怪的神色看着我良久,说:“我从法国回来,第一眼看到你,觉得你根本不是我的对手,哲林会很快重回我的怀抱。朋友们也是这么认为的,他们也鼓励我把哲林夺回来。所以每次聚会,我都打扮的漂漂亮亮,谈笑风生,成为大家的焦点。可是你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她浮起一丝凄然的笑。“我有呀,每次看到你我都很自惭形秽。”“那你为什么不跟我竞争,不跟我战斗?”“菊子,如果我们两人战斗,最受伤的人是哲林呀。”菊子呆了,半晌,颓唐地说:“哲林说的没错,你确实比我更懂的爱人。”此时的她象一片坠落地上的枯叶,光华全无。“哲林说你从来没有在他面前抱怨,也没有说过我的坏话。”
“我是很吃醋的,但你没有什么地方可让我说坏话的。你与哲林拥有六年的美好过去,你们彼此留恋都是正常的,如果我是你,心里也一定会舍不得,也会想努力争取。”菊子又呆了呆,喃喃地说:“我在哲林面前说过你不少坏话,说你迟钝,说你不够聪明…原来迟钝的是我,不够聪明的也是我。”她惨淡地笑了笑,泪水盈盈。“所有的朋友都认为哲林会重回我的怀抱,可是他们也都看错了你,你的优点是需要时间才能看到的,哲林他眼光真好。”她掩住自己的脸,“昨天,哲林跟我说,他已经不再爱我了。”
我心里咚的一声,哲林,他不再爱菊子了?那么他是爱上我了吗?我的心开始狂跳,本来想安慰菊子一下,也找不到合适的词。菊子在我面前哭了一刻钟,然后擦干眼泪走了,昂首挺胸,背影袅袅,依然是那个光彩夺目的菊子。不久,她又决定回法国继续做乐队的大提琴手。离开之前,请大家吃饭,在饭局上,她站起来,举起杯子对我说:“飞飞,我敬你一杯。”我与她碰杯,大家都很惊讶地看着我们。我喝干了酒,坐回位置上,哲林伸手握住我的手。在心底,我是挺感谢菊子的,她的出现让我看到了一个榜样。我清楚做不到她这样优雅迷人,但至少可以放弃以前的不务正业,做点正事出来。红粉伊人网站就是这么来的,虽然到现在还举步维艰,但它成了我人生的分水岭。之前,我的人生如同一条直线,建了网站后,我的人生变成了深沪股市,高低起伏,振荡反复。
“你不觉得奇怪吗?”安澜问我,“按理说于哲林很清楚你很爱他,为什么他还认为我们两个有私情呢?”“当时我们两个……唉,他想歪也是正常的。”安澜轻笑:“飞飞喝醉了还是挺热情的。”我瞪他一眼:“你当时为什么要凑这个热闹?”安澜说:“你投怀送抱,我能推开吗?飞飞,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对你没有抵抗力?”
我嘲笑地说:“你对谁有抵抗力呀?方屏?”安澜脸上的笑容收敛了,说:“你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冷淡我的。”我搔搔后脑,突发奇想,问:“安澜,方屏很辣吧?”安澜用看白痴的眼光看我一眼,然后偏头不理我了。“随便问问,干嘛生气嘛?”安澜皱起眉,说:“叶静飞,于哲林在床上很强吗?”我硬着头皮,说:“是呀,很强很强。”“那,方屏也很辣很辣。”我与安澜大眼瞪小眼一会儿,齐齐笑了,居然如此无聊,扯到这个话题上了。
笑一会儿,安澜说:“我一直弄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喜欢于哲林,他跟你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给人一种山的感觉,很塌实很塌实,觉得全世界崩塌了,他都还魏然不动。”
安澜轻哼一声,说:“结果世界还是完好的,他已经动了。”我默然片刻,说:“或者他有他的理由吧,没有人规定爱情是一生一世的,也没有人规定在一起就不可以离去。只要爱过就好,云里雾里地幸福过,撕心裂肺地痛过,那都是爱情的内容。知道世界有这么一个人,能让你产生爱的怦然感觉,就足够了。”我说完,长长地叹口气,半天没有听到安澜的动静,好奇地偏头。他正在看我,眼神特别,似有触动。没有温和笑容的安澜,其实是带点夜的冷峻的。“安澜,你爱过吗?”安澜愣了愣,然后嘴角扯开一个笑容:“现在我就爱着飞飞。”我先是一怔,决定将这句话当成笑话,说:“那就好好爱我吧。”安澜没再说话,只是笑。
简单有时并不美(下)
我与安澜聊到夜深,然后回到木棉花下咖啡馆,各自开车回家。晚上我居然做梦,梦到了安澜,他站在落英缤纷的紫荆花下问我,还记得吗?我摇摇头。他说你记得的,别骗我。然后他凑头过来亲我…好真实的感觉。我一睁眼,终于明白这种真实感从何而来。原来是奔奔在舔我的脸,我推开它,跳下床冲进洗手间,洗潄完毕,我换上一身黑衣。一年四季,我只在母亲祭日那天穿黑衣。临出门时,我有点犹豫,该不该打电话给父亲呢?
小时候每个母亲的祭日,父亲都会背着我去墓地,坐在母亲的墓前,跟我讲他跟母亲相识的过程。并无多少的浪漫,他们是下乡知青一起考上大学,自然走近的。那个时候社会风气严谨,他们连拖个手都是交往一个月后。拖手后,父亲还兴奋的无法安睡,背了一夜的《毛泽东诗集》。恰同时少年,风华正茂○4。亲吻发生在交往后三个月,父亲说,偷偷摸摸的,亲吻前四处张望一眼,亲吻后又四处张望了一眼。回到宿舍又是一夜不眠,又是大背《毛泽东诗集》。男女并驾,如日方东○5。
上床发生在结婚之夜,那一夜父亲没空背诗。后来的父亲只需要一天就把拖手、亲吻、上床全部搞定,他也不再背诵《毛泽东诗集》。他用行动表明领悟了这句诗: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时迫,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6。
时光真是极好的雕刻家,把一个热爱毛泽东诗选,一心想着长缨在手何日缚苍龙的男人,变成一个数“风流”人物只争今朝的花花公子。但是在父亲的心里,母亲依然是唯一的。在他再婚之前的每年忌日,他都会与我一起到母亲墓前,重复着老掉牙的相识相交过程。我对母亲全无印象,父亲的嘴巴里,母亲是极美的人儿,极聪明的人儿。因为好的太极端,所以上帝觉得应该收回来陪自己。父亲再婚后,就假装忘记了母亲的忌日。记得他再婚第一年,我还特意打电话问他忌日的花是我买还是他买?他支吾了半天,说那天有重要商务会议。他以前安排工作都会有心错开母亲的忌日的。
我有心与他闹别扭,建议他把重要会议改期。他又支吾半天,说这是不可能的。我可爱的父亲在别的女人面前撒起谎来眼儿不眨,惟独在他唯一的女儿面前,支吾来支吾去,惟恐她不知道是个谎言。我一怒之下扔了电话,一个人去了母亲的墓地。坐在墓前,山风徐过,冰凉的墓碑上有母亲几十年如一日的微笑。第二天,继母给我打电话,说:“哎呀,都是我的错,忘了昨天是你妈的忌日,还硬拉着你爸出去玩。你爸也是的,不事先告诉我一声。飞飞,你别放在心上。”我淡淡地说:“没关系,我妈托梦给我了。让我把她用过的东西全保留起来将来卖,虽说全是些便宜货,但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就特别喜欢二手货?”继母哈哈两声,说:“飞飞说的话,我总是听不懂。”胜利者当然听不懂失败者的话,我讨厌胜利了还特意跑到敌手面前打V手势。我并不怕她,但两人之间爆出战争,受伤最重的肯定是父亲。他已经为我耽误了十几年的个人幸福,我又怎么能让左右为难呢?所以我索性完全地撤退,远离他们的生活,让继母赢的不费吹灰之力,让她得不到一点的胜利感。我的撤退赢得了继母的尊重,后来每年春节的家庭联谊会上,她对我非常客气。我的父亲也满意我的撤退,没有让他成为夹心饼干的夹心。我已经习惯了这种表面化的友好,所以想了想,觉得还是不要打电话给父亲最好。去花店取来早就定好的白色康乃馨,一个人去了母亲的墓地。刚跪拜完,就见父亲腆着肚子走了过来。比起春节,他又长胖了。为了掩饰自己的肚子,他特意穿着一件宽松的衣服,可是山风一吹贴在肚皮上,欲盖弥彰。我心中忽然的不忍,别转了视线。他走近,有点抱怨地说:“怎么不打电话叫我?”我默然不语,站在一旁,看着他放下白菊花,哀思片刻。然后,他走到墓牌旁,拂去灰尘,抚摸着照片上母亲的微笑。点燃的香柱烟气氲氤,飘在我们两人之间。我不知道如何开口,对于他忽然来拜祭母亲,我不惊讶但难过。他现在不是那个风流倜傥的大龄花花公子,而是一个挺着肚子的老年花花公子。事实上以他的年龄与不适宜的肚子,他是否还能成为花花公子?如果不能又如何是好?我的父亲已经适应了这种轻浮喧嚣的风流生活。父亲偏头对我微笑,阳光照虚眼角的笑纹,他的微笑依然有着昔日的几分味道。“你现在有点象你妈了。”我笑了笑,一屁股坐在墓前的台阶上。父亲哈哈一笑,说:“不象了。”他走过来,在我旁边坐下。我揽住他的脖子,把脑袋靠在他肩膀上,看着远处的山山水水。小时候,我与父亲每次都这样偎着在墓前坐很久,他就不紧不慢地跟我讲妈妈的好。但台阶太低了,这种高度对父亲的肚子是一种迫害,他没有办法久坐,很快地站了起来,点燃一支烟,背着风站着。我失望,真的好想与父亲一直揽着,就象小时候那样,每次坐在墓前时,我就觉得自己是一个幸福的小女孩。我也站了起来,挽着他的胳膊,说:“我们回去吧。”他点点头,又回头看了一眼母亲的坟墓,然后与我慢慢地往山下走去。快到山脚下时,有个二十年一直存在的坑,不大不小。我先跳了过去,然后不假思索地朝另一边的父亲伸出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