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洗手间里呆了很久,洗脸并不需要太长时间,我需要时间来整理纷乱的心绪。安澜的意外出现,将我关紧的往昔之门推开一缝,那些记忆碎片倾泄出来,洒了我一头一脸。我坐在洗脸台上怔然失神,安澜,我该如何面对你呢?先是有人咚咚敲门,然后是有人澎澎踢门,我才无可奈何地走出洗手间。
那个急于上厕所的人,不客气地送了我一句:“操,差点以为你淹死了。”
我懒的搭理他,看着木门,寻思着是否该夺门而逃?安澜坐在我的台子边,正偏头望着窗外,但不是看木棉花。我估计是看大街上来往的姑娘们。女色,女色,他的至爱。此外我想不出他还对什么感兴趣。我最终走了过去,并在台子前坐下。安澜回过头来微笑,笑容灿烂的如同深圳正午的阳光。想起刚与他相识的那阵子,他经常这样子笑,笑的我心都咚咚跳。没想到事隔三年,我的抵抗力一点也没有增加。我赶紧假装喝咖啡,遮住自己的失态。“飞飞,你变了。”我放下杯子,半垂着眼睑不说话。如果说我前二十二年的人生是一条康庄大道,那么最近三年就是九曲十八弯的小胡同。我能不变吗?他静静地凝视着我,半晌,问:“你还在恨我吗?”恨吗?我出神,没有回答。若不是他,哲林也不会离我而去。但这也是他无心之失,他曾站在我原先住的房子下,苦苦哀求我的原谅。而我毫不犹豫地将一个花瓶扔了下去,砸的他头破血流。鲜血爬满他的脸,他依然不肯离开。我咆哮着:“滚,永远不会原谅你,永远别让我看到你。”料不到眨眼就是三年,对他我已没有当初烈火般的憎恨。事实上,看到他的那一刻,心里油然而起是一种亲近感。母亲在我年少时就离世了,父亲自结婚后与我疏离成远房亲戚都不如。而后哲林也离开后,消失的无影无踪。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男人,就这样毫无留恋地放弃了我。那一刻,我如同奔奔一样站在人生的街头,茫然四顾。那人山人海全是与我不相干的人,那拥挤街头与我来说也是空旷如荒原。
没有人爱我,没有人关心我。我有青春,我有容颜,我有金钱,却没有人爱我,我对着天空无声大笑,决定自己放弃自己。我搬离了原来的住处,放弃了原有的生活方式,远离了方屏与安澜,不再渴望父亲有天会幡然醒悟,也不再想尽办法去打听哲林的行踪…除了生命与漂漂,凡是与旧时有关的一切我都放弃了。
他人羡慕我的自由自在,羡慕我可以恣意行事,却不知道只因为根本没有人在乎我的所作所为,没有人会为了取得的成绩骄傲,也没有会因为我跌倒而心疼。我变成了孤家寡人,亲情与爱情,离我如此的遥不可及。所以看到安澜如此温柔和温暖的眼神,心仿佛被一只温柔的手轻轻地抚摸着。安澜一直对我非常好,近乎溺爱的好。我说太阳是方的,他必定也会跟着我说:太阳是方的。我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他说,没有原因,也许只是因为我是他的劫。我自然是不相信的,何况我很快就遇到了我的劫。安澜很不喜欢哲林,一厢情愿地认定:如果不是哲林的出现,我早晚是属于他的。
基于我当时对他的暧昧情愫,他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奇怪。一方面,我被他的漂亮吸引着,另一方面,抗拒着他的浅薄。他关怀备至令我很受用,但一想到,他的温柔并不是对我一个人的,我就觉得一点不值钱。他吸引着我,局面范围内吸引着我。然而真正令我对他兴趣大打折扣的不是哲林,而是方屏。
我的大学同学多数无趣,他们的人生轨迹惊人的相似,就象砖厂烧制的砖,一个模子出来的。大学毕业、工作、谈恋爱、结婚、生孩子…做个好人,按部就班、绝不行差踏错。
只有方屏是个例外。她是个聪明的女人,知道自己需要什么,而且毫不避讳地追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句话在她的认知里简化为:钱财决定着一切。这是方屏的特点,她总是能将复杂的事情简单化。
大学三年级期终考试,有门课程十分难,其他同学都捧着书抱怨着。她二话不说,去找教授谈人生谈理想谈困惑。那门课程有半数同学重修,我与她得了高分,因为当时同班女生只有我一个与她要好。大学毕业后,她飞快地投入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怀抱。这位名字叫杰米的男人在香港有完整的家庭,每周二、周五过到深圳的工厂视察工作,其他时间则返回香港共享天伦之乐。
这段关系,让双方提前实现了共产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各取所需。男方得到娇美水灵的肉体,女方得到一叠钞票。爱情在这里没有空间,也不需要。我曾问方屏为什么?她轻描淡写地说:“我需要一个男朋友和钱,他需要一个情妇,就是这么简单。”
听起来确实就是这么一回事,如果撇弃道德准则,世界上很多事情都非常简单。比如杀人:我正巧想杀个人,而他正巧路过,就是这么简单。不过方屏是可爱的,她的可爱在于她的坦白,至少她没有跟我说,因为我父亲下岗母亲生病,所以我不得不如此做。她的坦白得到了我的尊重,至于她的欲望那是另外一回事。这是她的人生,她有足够的智力明白选择可能导致的结果。当然,事情远没有她说的那么简单。除了男朋友和钱,她还需要爱情,迅速的、短暂的、热烈的、不需要负责的爱情。它要象昙花一样在夜半绽放,夜半凋谢。杰米每周只呆在深圳两天,方屏有着太多的自由时间,闲的她不时想要整点是非出来。何况,这个杰米也只是满足了她的物欲,其他方面却没有办法给她更多,无论是情感还是肉体。于是杰米不在深圳的夜晚里,她衣着艳丽地出现高档酒吧里,那里聚集着很多与她同样想法的男人,她与他喝喝酒说说笑顺便上上床。我问她:“究竟你是想要刺激,还是为了补偿?”她想了想说:“我只是想要快乐,物质的,身体的,直接的,迂回的。”
我问她:“那么,精神呢?”她迟疑了一下,终于说:“我觉得暂时可以不用考虑这一点。”她拒绝接受庄重、忠贞、约束之类的观念,觉得这些是妨碍人生快乐的累赘。至少现在是如此。在心里,我对方屏的生活方式颇不以为然,但是从来不讨厌她。相反,我与她一直相当地要好。她身上有一种蓬勃而粗俗的活力,如同春播前新耕的土地,透着股甜滋滋的腥味。
我们从来没有想过改变彼此对于生活的态度,她乐陶陶地施展魅力,享受着朝露般的爱情。而我固执地坚信,生命中必定有一份天长地久的感情。她乐意与我呆在一起,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用道德来谴责她,那怕是一个责怪的眼神,都不曾使唤在她身上。这是她的人生,这是她选择的生活方式,这是她的自由。至于后果,我想她太年轻并且自信,不懂的害怕也不会害怕。谚语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一直好奇方屏的人生苗圃里将会开出什么样的奇葩。哲林说我总是喜欢一些乱七八糟的人。我想那是因为我的生活态度问题吧。我对生活抱着一种消闲、玩乐的打算,所以喜欢一些有趣的人。我不得不承认,那些正经的人令人佩服,但正是这些乱七八糟的人令生活象个万花筒,随时会爆出一点点烟花般炫目的东西。也许浅薄也许鄙俗,但又有什么关系呢?当然我并不认同哲林的指责,因为我爱他。而他生就坚定的意志,一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心灵沉着。无论在那里,哲林身上的那种优雅总是引人注目的,人人都可察觉到在他的出色的仪表下,更有颗出色的心,言行一致,坚贞美好。认识他是我一生最美丽的邂逅,唯一的,因为再也不可能遇到哲林第二。如果时光倒流,如果有来生,我依然要认识他,即使只同他相恋十八秒余生都以泪度日,也要。
我不理解方屏对情爱的需求,同样她也不理解我。她曾对我说,如你这般的死心塌地,只有一种下场,那就是被男人抛弃。
我想哲林离开我后,她一定在偷笑,为她的预见。方屏并不放荡,事实上,她对于猎物非常地挑剔,遵循着三高原则,高素质、高收入、高品位,比找终身伴侣都要挑剔。此外,猎物还要有一个明,就是心知肚明,绝不会一夜风流后粘着她不放。那种想要发展天长地久爱情的男人,方屏退避三舍。所以她虽然经常流连在酒吧里,但并不是时时有收获的。有时候,她还会碰到棘手的人,粘上后就象粘了奶糖,如何也甩不掉。有一阵子,方屏只好天天躲在家里不出门了。等事情顺利解决了,她兴高彩烈地给我打了个电话。恰巧我休息,跟安澜在一个清吧里坐着,听着流水淙淙的古筝声,便邀请她也来小坐。这真是个奇怪的邀约,活生生地更改了三人的人生轨迹。那时候我与安澜的感情正处于一种很微妙的关头。我不否认自己是个浅薄的女子,会被外表的俊美所迷惑。何况他还是如此地温柔,让你如沐春风。前一天晚上,他送我回家时,我们顺便在小区里散步。一起手挽着手儿,在花荫下散步,是花香令我醉了,还是他温柔的絮语令我醉了,我们亲吻了。先是轻轻一触,如电击般分开了。但马上闭合双眼,再度凑到一起,一个长长的吻。充满芬芳的花香、飘然欲仙的感觉,我觉得身体里有种东西在悄悄地绽放。当他的唇离开我的唇时,我还抑制不住地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这个吻将我们的暧昧带入了全新境界,我甚至开始幻想安澜会为我而改变,成为忠贞不二的人。愚蠢在此时发挥的淋漓尽致,而且我自己还意识不到这是愚蠢。女人总是如此,明知道对方是个浪子,对女人没有真心,却幻想着自己是特殊的一个,幻想着因为自己会上演一场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喜剧。这个幻想变得如此的逼真实在,甚至还给我带来一种朦胧的喜悦与自豪。那天晚上,我就在这种心情里载浮载沉。从安澜的举止不难发现他也在幻想,内容肯定跟我不一样,无从知道,但我想以他的性子,多半在幻想着床上的旖旎时刻。
清吧里,琴声如水绕来绕去,象无形的丝线将我跟安澜捆在一起。我们互相凝视着,不时地微笑,感觉美妙极了。这样的气氛、这样的心情里,发生任何事,都是有可能的。
这时,方屏来了。看到安澜,她眼睛一亮。安澜起身殷切地为她拉动椅子,嘴里不由自主地喃喃细语,用一种讨人喜欢的语调欢迎方屏的到来。这是他的性格,任何女人,从八岁到八十岁一律是可爱的。台面上的三人,浅笑细语,气氛融洽。然而我知道事情已经改变了。安澜的目光开始在方屏嘴唇流连,方屏则象个小姑娘一样不停地快活地眨着眼睛。有一瞬间,安澜忽然不说话。而方屏却看着我,吱吱喳喳说个不停,却是不知所云。我在台面上微笑,想象着台下的旖旎春色。是谁的腿摩擦着谁的腿?或是谁的手抚摸着谁的腿?
我借口要上洗手间,留下两人独处。其实我并不想方便,我只是想给他们方便。
我坐在洗手槽上,将水龙头微微拧开到正好滴一点水的程度,滴哒滴哒的每一声,代表时光的流逝。我数到一千后,才走出洗手间,相信这段时间足够他们来调整情绪了。事情不出我所料,当我再坐在台前时,他们正经得就象课堂上的小学生,轮流地和我说着话儿,溢美之词迎面扑来。我微笑着一一接纳,然后打了个呵欠。安澜不失时机地提出送我回家,我谢绝了:“你们继续玩吧,我可以打的。”
他有点惶恐不安地看着我,再次要求送我回家。我在心底叹了口气,想着偏有人愿意演戏?我没有办法,也只好舍命陪君子了。方屏住的地方离这个清吧要近点,所以先送她到家,然后才是送我。车上的安澜有一点点的焦急,而我则有一点的郁闷。车子到我住的楼下,安澜温柔地和我说再见,然后留下一股难闻的尾气,开得飞快。我没有马上回家,走到昨晚散步的花荫下,默立片刻,花香依然。第二天,我尚在睡梦中,电话就响个不停。我知道是方屏打来的,不想接,可是它一直响,直到让我彻底清醒。无可奈何,我接起了电话:“又想告诉我你的快乐呀?”方屏在电话另一端吃吃地笑着。我继续说:“安澜令你快乐了?”方屏哈哈大笑,说:“飞飞,服你了,孙猴子一样火眼金睛。”我问她:“安澜呢?”方屏说:“刚走呢,走之前,还问我飞飞会不会觉察出来了呢?我告诉他,飞飞没有那么聪明。他才放心地走了。”这会儿轮到我笑了。安澜被方屏勾搭上手,令我怅然,同时也令我松了口气。他是如此意志薄弱经不得诱惑的一个人呀。我开始同情他了。
旧时旧事旧情人(下)
三年后,再度遇到安澜,令我有点措手不及。而且他还一脸无辜地问我,你还在恨我吗?
恨早已淡去。而我自然不能告诉他,看到他心底油然升起的亲切,只好将话题扯开:“你怎么成了这里的老板?”他说,自从我更换住址、更改电话号码,有一段时间他都守在这家咖啡馆,期待能遇到我。后来店主转让咖啡馆,他就干脆接手了。“我想,肯定有一天,你会再来的。”他的脸上浮起了一丝嘲笑,说:“因为你曾在这里遇到了于哲林。”我不喜欢他的口气,更不喜欢他的潜台词,刚刚升起的亲切感立刻荡然无存。抓起手袋,我说:“我要走了。”不容置疑地站起身来。安澜一把攥住我,斩钉截铁地说:“你不能走。”我一愣,以前的他是不会有这样强烈的举动,也不会用这种坚决的口气。他总是温柔地尊重你的意愿。很快,我回过神来,淡淡地说:“放手吧,如果你想问我是否还恨你的话,我已经原谅你了。”他松开了手,直视我的眼睛,说:“并不是这个,我只是想告诉你,我等了你三年。”他顿了顿,重复着:“三年。”我走出咖啡馆时,还在想,究竟安澜想告诉我什么?不过,无论他想告诉我什么,都没有用的。对我来说,安澜是属于过去的,没有的意义的,灰色的记忆,很少想起。我拦住一辆的士开到车子停放的地方,然后开车接了漂漂与裴永俊。看到裴永俊的第一眼,我有一种惊艳的感觉。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这话真没有错。我冲漂漂竖起了大拇指,漂漂得意地微笑。只是裴永俊脸上的神色却淡淡的,比我想象中,他更适合这个新角色。我们一起去一家西餐厅共进晚餐。漂漂轻声细语地说着西餐的基本礼仪,葡萄酒的分类…全是最简单的,只是想裴永俊有所了解。他听得很专注,然后疑惑地看着随手抓着一个小圆面包咬着的我。漂漂生气地瞪我一眼,对裴永俊说:“不用理她,她是个怪胎,生来就是颠覆传统。”
这句话如此耳熟!一种莫名情绪攫取了我,忽然地十分想流泪。哲林也曾这样说过我,他说:“究竟什么时候,你才能学会尊重传统,尊重规矩?”
我理直气壮地说:“规矩是由人来创造的,当然也应该由人来破坏。”哲林不认同我的强词夺理,有一阵子特别热衷于改变我。他带我去商场里,买下一大批漂亮的裙子,它们一律光洁柔和,穿上身飘逸美丽。他攥我到镜子前,说:“你看,多么漂亮。”我也为镜中的自己吸引了,但穿成这样子,再也没有办法在青青的草地上随意打个滚,再也没有办法别朵花在胸襟上了。他带我去参加他朋友们的聚会。他们都是世俗口中的成功人士,有着高尚的职业、丰渥的收入,幸福的家庭,优雅的情趣。红酒、高尔夫、出国旅游、证券、投资那些是他们主要的话题。他们都喜欢我的率直、天真、明朗,但显然没有任何一个人认为我是属于他们这一圈的。他们宽慰地看着我,温和地微笑着,隔了一点点的距离,无法跨越的。他带我去高尔夫球场,教我这种绅士运动。我成功地挥出生命中的第一杆,并且成功地闪了腰。躺在床上,哼哼唧唧的我问他:“究竟你是否喜欢当初那个穿着五元T恤,脚趿麻绳拖鞋的我呀?”坐在床沿的哲林陷入了沉思,不停地抽着烟。我请求他将烟吐到我身上,他故意深深地吸了一口,喷到我脸上,我虽有防备,依然呛得直咳嗽。他哈哈大笑,轻轻地拍着我的背。我的问题他没有回答,直到他离开,都没有告诉我答案。
在他离后以后,我也时常怀疑,究竟他是否爱过我?那个趿着麻绳拖鞋、穿着简易T恤的我。漂漂用肘轻轻撞我。我回过神,她指指我的脸颊,然后递给我一张纸巾。原来,不知不觉中我流泪了。我起身去洗手间洗了一把脸,看着自己微红的眼睛,不由摇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那么喜欢落泪了。想起与哲林一起的那些小细节,常常无法控制地悲伤起来。人们都说时光是治疗失恋的良药,为何对我不起作用?所有的往事、所有的爱都在我体内沉淀发酵,也许再过一段时间,拧断我的脖子,会发现整个身驱里盛满琥珀色的液体。那是爱恋。走出洗手间去,居然发现有个人在等我。不待我表示惊讶,洁西丝一把挽住我的胳膊,朝我坐的台子努努嘴,说:“那个男的是谁?”我嘻嘻笑了一声,说:“你的未婚夫。”洁西丝惊讶地“啊”了一声:“这就是你替我想到的办法?”我神秘兮兮地笑着:“这是我们公司里的神秘武器,有大用处的,我们两个交情好,才借你做未婚夫的。”洁西丝乐了:“果然是飞飞最好。”说着,她又眯着眼打量着裴永俊,问我是否可以约他一起出来喝喝茶呀?我摇摇头,说:“他现在还是半成品。”洁西丝捶着我的胳膊说:“你可要好好教呀,帮我出一口气。”紧接着,她的声音忽然软了下来,叹着气说:“要是你能帮我把潘中华抢回来就好了?”我白了她一眼,心想,就是上帝也没有办法,让一个不爱你的人爱上你呀。再说要一个不爱你的人在身边干吗?折磨你?我是宁肯洁西丝花钱买色,也不愿意她跟潘中华那种混蛋搅到一起。
回到自己的台子坐着,漂漂还在细声地提点裴永俊。而我想了想,拿起刀、叉,规规矩矩地吃起饭来。“不错嘛。”漂漂说,却是对我说的,她用赞许的眼光看着我。我微笑,心想自己为何会跟漂漂成为好友呢?漂漂具备了成为哲林那一类型的人很多潜质,假以时日,她会成为那一种人的。吃完饭,漂漂和裴永俊先走了,我则走向洁西丝的台子。她刚才叫我吃完饭后找她,说晚上有活动,希望我能参加。她是跟两个男人一起吃晚餐的,我的来到,三人全站起身来,其中一位男士为我拉开了椅子。这个细节让我知道,这位先生肯定是在国外呆过几年,遵循了LADY FIRST的观点。
洁西丝跟我介绍,那个戴眼镜的男人叫米格,是她在伦敦时的好友。我对她在伦敦的荒唐生活有所耳闻,瞅着两人的神色,就明白他们的好友关系,是建立在肉体享受上的。
至于刚才帮我拉椅子的这位先生,是米格在伦敦时的朋友,叫温森。他三十出头,长得白净,一双好看的单眼皮,温文尔雅。洁西丝跟米格不时用英文交谈着,说得都是一些片言只语,只有他们两人明白。一个起了单词,另一个马上接了下一个,然后两人就相视笑着。估计属于他们的共同回忆不少。他们这种置我与温森于话题外的行为很不符合礼节。不过他们忙于眉来眼去,显然已不准备将礼节当回事了。
出于礼貌,温森和我交谈着。但我不知道他是何方神圣,他也不知道我是哪个山头,一时间大家都不知道谈些什么。他沉吟片刻,礼貌地问我:“叶小姐,有没有去过伦敦呢?”我如实告诉他,我听说过这样的地方,但从未踏足。他微微失望地哦了一声,对不能跟我分享伦敦阴霾的天空,和一板一眼的社交礼仪,表示甚为遗憾。然后他问我深圳有什么好玩的地方?他到这里才一个星期,希望对这个城市有所了解。
我有点苦恼,发现在这个城市居住二十几年,居然没有发现有啥好玩的地方。
他再度失望地哦了一声,便不再找话题跟我交谈。我想他认定要不我是个无趣的人,要不就是没有兴趣和他交流。喝完最后一口甜酒,我以为聚会到此结束。洁西丝却兴致勃勃地告诉我,节目刚刚开始。大家坐上她的车,她径直往东开去。当车子开过莲塘后,我就知道她要去干吗了。我问:“现在去游泳?”洁西丝说:“是的。今天的天气不错。飞飞,你不是一直告诉我,你的游泳水平很棒嘛,今天我一定要看一下了。”我不想去,想说自己没带泳衣呢,随即想到大小梅沙都有通宵出售泳衣的商店,这都不成理由。
想想洁西丝一拖二,如何能玩得开心?难怪她在西餐厅里撞到我时,那么高兴,死活要我今晚一定要陪她。车子过了大梅沙,再过了小梅沙,还在继续开。我奇怪地问:“不是去游泳吗?”
洁西丝嘻嘻笑了一声,说:“前面有沙滩呢。”我忽然明白她要干吗,浑身开始不自在。车子转入蜿蜒的盘山道路。左手面是峻峭的山,长满浓郁青翠的各类植物,在明朗的月光下呈现出层层叠叠、深浅不一的黑色。右手面是峭壁,依附着青藤、爬山虎,峭壁下就是海,深蓝色的海,闪烁着细柔的碎碎波光。高速通后,这条路基本上已经废弃,很少有车辆经过,两旁也并无居民。总之,这是个人烟荒凉的地方。在有月光的晚上,开车经过这条路,是一个很惬意的事情。海面上拂来的轻风,不仅不带海腥味,而且还有股沁人的凉爽劲。月光下的海,宁静祥和,令人心神俱醉。车子停了下来。我说我累我不想下车,洁西丝用大眼睛哀求我,说:“不要扫我兴好吗?”她硬攥着我下车。我看到脚下一条逶迤小路,直通到下面的沙滩上。这条路是由一些人踩出来的,一些寻求刺激的人踩出来的。路很不好走,洁西丝不时咋咋呼呼地尖叫一声,米格便不时回身伸手扶着她。我走在温森的后面,差点滑倒,慌忙中一双手紧紧地扶住他的肩。尽管我一站稳就立刻松开了,他回过身后微笑着说:“小心。”月光清清楚楚地照出他的笑,意味深长的。我想他八成以为我是故意滑倒的,接下去的路,我走得非常小心,坚决不再让温森有此类想法。
沙滩很美,刚才我站在峭壁往下看时,它象缎子般闪烁着晶莹的光泽。踩在上面,那种酥酥麻麻的感觉,直电到心里。沙子又细又白,手感一流。我抓起一把,在自己的小臂上搓着,这种感觉美极了。洁西丝叮嘱温森照顾我,又拧着我的脸蛋说:“飞飞,快乐一点。”然后她就开始表现她的快乐了。她象个小孩子般跑到一边,拧着屁股脱光衣服。我在她脱光之前,别转了视线。听到水花泼溅声时,再回头,看到洁西丝和米格已在水里,象两个小孩子一样在打水仗。看得出,他们很快乐,无拘无束的快乐。这实在是一个漂亮的夜晚,风清月明,海面波澜不兴。月色令一切都变得迷离,如诗如画。如果是我一个人在这样的沙滩,我也会脱得光光,沐浴在大自然的和风柔光之中。
可惜这里还有三个人。温森隔我半米坐着,问我要不要游泳?我说我没有习惯在别人面前裸泳,黑暗中他吐了一口气,轻轻笑了一声。
我问他是否喜欢裸泳,他点了点头,说:“有,但只是两个人的时候。”看来我们在这点上达成了共识。沙滩边的月色实在是太美了,美的有点危险,所以我觉得必须要交谈,即使是无话找话。以我不太擅长的社交头脑,跟一个认识才三个小时的男人说什么好呢?想来想去,我找到一个笨拙的话题,问他是哪里人?他说他是江苏人,但很小就全家移民英国了,早对老家没有记忆了。这一次是被总公司派到这里来的,刚到一个星期。米格跟他在英国时就相识,告诉他深圳这个城市不错,很热情,很开放。
我问他:“你感受到这里的热情了吗?”温森轻笑,然后说:“是的。”他很坦率,这一点颇合我胃口。水里的那两个人渐渐游远了,月光如水倾泄下来,水波微微荡漾,非常清晰地看到两人的脑袋已胶在一块儿了。月色撩人的晚上,坐在一个美丽的幼白沙滩上,和一个看起来斯文有教养的男人,一起聊关于深圳的热情的话题,不远处有一个裸男一祼女正在狂热的亲吻中。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