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笙笙走在陆嘉川身侧,就真的只是安安静静走着,什么也没说。
她这样一个话唠,竟然忽然之间变成了哑巴,陆嘉川侧头瞥她一眼:“你没有什么要问我的?”
她抬头对上他的目光,却只是轻轻巧巧反问了一句:“那你呢,你有什么想告诉我的?”
“如果我说没有呢?”
“那我就不问。”她安然望着他,前所未有的老练姿态。
陆嘉川忽然发现自己好像从来没有看清过这个女人,姣好的面容,话唠的属性,遇事不顾后果咋咋呼呼一个人就冲上去了,爱好打抱不平,眼里容不得沙子——这些都是他过去的认知。
那么此刻呢?
也许是夜色太浓,也许是雾气弥漫,他忽然认不清她的面目了。原来也会安安静静走在一旁沉默相伴,原来也会不再鲁莽细心平和,原来……
原来是这样奇妙的存在。
他一早想好了,如果她发挥话唠属性,非要打破砂锅问到底,那他就以一句凶神恶煞的“闭嘴”结束今晚的“约会”。可她这样安静地走在一旁,地上人影成双,他却反而有了倾诉的渴望。
可是那么多年孑然一身的日子,他早已养成了不与人诉说的习惯,要不然也不会有电脑里那个叫做hole的文件夹了。
再开口,真是晦涩艰难。
他沉默了又沉默,一度张嘴想说什么,却始终没能说出口。这样走着走着,他忽然听见身侧的人低声说:“如果不知道从哪里说起,那就想到什么说什么吧。”
他一愣,侧头望去。
周笙笙却望着前方,像是什么也没说。
片刻后,他嘀咕:“还真是周大仙不成……”
她低低地笑起来:“又不去停车场,又不去公交站,一圈一圈带着我在这儿转悠,那不是有话想说是什么?”
陆嘉川看她片刻,望向远处,终于开口:“你不是一直好奇我为什么对人那么凶,性格那么难相处吗?尤其是对不爱惜自己眼睛的病人。”
周笙笙“嗯”了一声。
月光下,那个男人的声音在薄雾里若隐若现,却又那样清晰传达至耳底:“因为我父亲就是个盲人,看不见这个世界,也看不见凶手刺进他身体里的刀。”
*-*
不是每一个人都先天带刺的,每一只刺猬大抵都是因为受过伤害,所以才学会了竖起浑身尖利的刺去保护自己。
陆嘉川的父亲是个盲人,据说是年轻时候出了车祸,以至双目失明,从此看不见任何东西。他也曾自怨自艾,也曾痛不欲生,可痛苦之后总要迎来新生。后来他成了特殊学校里的一名教师,给一群残疾孩童讲授语文。
陆嘉川的母亲,孙耀珈,生在知识分子的家庭,父亲是大学教授,母亲是科研人员,自然而然被家庭寄予厚望。哪知道她在大四那年去了特殊学校实习,遇见了陆嘉川的父亲,并且一头扎进了这段不被父母认可的爱情里。
很多人问她爱上那个瞎子什么。
她想了想,总是微微笑着说:“大概是他什么都看不见,可站在讲台上却像是眼里有光的样子,还把那种光一路引进了学生的眼里。”
当你身处全然的黑暗里,心里却有不灭的光,这不是最耀眼的品质是什么?
孙耀珈母亲倒还好,除了劝导,没有过激行为。倒是孙耀珈的父亲全程阻拦两人在一起,甚至不惜立下什么“你要是嫁给他,我们就断绝父女关系”这种可笑的言论。
可所有陷入爱情里的人都是孤勇的,哪怕全世界都不认可都不看好,也觉得只要对方一个眼神一句话,那么自己就拥有不顾一切的勇气。
后来他们结婚了,还有了陆嘉川。父母与子女的裂痕总是能以割舍不掉的亲情弥补回来,所以孙耀珈和丈夫都被重新接纳,只除了父亲,哪怕准许女儿女婿回家,却一如既往冷眼对待他们。
可那也不要紧,对于孙耀珈来说,只要丈夫孩子健健康康,父亲母亲也愿意接纳他们,她就心满意足。
至于父亲的态度,他素来严厉刻板,孙耀珈告诉丈夫,也告诉自己,一家人圆圆满满在一起就好。
然而陆嘉川十岁那年,全家人又一次回老宅过年,陆父却发生了意外。
起因仍是在饭桌上,几个姨妈嫁得都不错,姨夫们再不济也是小康之家,唯有孙耀珈的丈夫是个盲人。陆嘉川的外公看他就连吃饭也要女儿伺候,桌前一片狼藉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
天知道这个最有灵气的四女儿为什么会嫁给这样一个瞎子!他最疼爱也最看重的就是她,一心盼着她能用功念书,继承自己的衣钵,她倒好,因为爱上一个瞎子,竟然放弃了继续念书的机会,非要一起去什么特殊学校教书!
过去那些年里,他曾手把手教会女儿如何使用天文望远镜,如何计算伽利略的定理。他年事已高,这辈子成就有限,可女儿那么有悟性,假以时日必定可以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国内的天文学原本就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老头子是从爱国那一代走出来的人,满心满眼都是国,满心满眼都是他最爱的科学事业。
可是这一切可能性,都被一个瞎子毁了。
这是老头子心里永远的痛。
眼下,看着那个瞎子做事不利索,身体不健全,还牵连了女儿又当妻子又当保姆,他又一次刻薄地开口说:“连饭都吃不利落,为什么不干脆请个保姆在家照顾?”
饭桌上有些尴尬。
他却又一次把陈年旧事拿出来数落孙耀珈,从她放弃出国深造继续学习天文学,到她自甘堕落去什么特殊学校教书,从几个姐妹都成家立业幸福美满,到她一个人照顾丈夫抚养儿子,到头来一事无成。
陆嘉川的父亲拉开妻子的手,站起身来轻声说:“我出去走走。”
孙耀珈要与他同去,却被他制止了:“你就在家陪陪爸妈说话,我就在楼下走走,买包烟就回来。”
他也做了那么多年盲人了,随身带着拐杖下楼走走是不成问题的。
正好孙耀珈也想与父亲好好谈谈,想让他不要再当着丈夫的面说这些尖酸刻薄的话了,便由着丈夫出门去了。
却没想到,陆嘉川的父亲这一出门,就再也没有回来。
他拄着拐杖慢慢走到离家不远的小卖部,买了一包烟就在附近转了转。过年期间,大学里已然没有任何学生,只剩下家属区还有昏黄灯火。他走进了一条小巷,在那里遇见了抢劫犯,却因为死死护住怀里的钱夹,被歹徒一刀捅进了腹部。
他至死都护着那只钱夹,惊呼声引来了小卖部的人,歹徒撒腿就跑,顾不得抢劫。
后来,在那片血泊之中,孙耀珈赶来见到了丈夫最后一面,与她一同跑来的,还有年仅十岁的陆嘉川。
那片令人触目心惊的血泊里,男人颤颤巍巍伸出手来,将护在怀里的钱夹递给妻子,终归是一句话都没能说出口,那只手与钱夹一同重重地落在地上。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拿命去换那点钱,直到后来我看见我妈锁在柜子里的那只染了血迹的钱夹。那里面有一只红包,是他包给我外公的,那一年的教师奖金全部都在那里面了。”
“他一直知道我外公看不起他,连带着我妈也被连累,在家里抬不起头来。所以他包了一只很大的红包,希望那点心意能被外公知道,算是从别的方面弥补自己的残缺,今后在家里他也能对我妈和颜悦色一些。”
“为了那只红包,他到死也没有松手。”
寒冷的冬夜,周笙笙听见陆嘉川这样说,那一字一句犹如语焉不详的怀念,被岁月风干了泪痕,又被时间磨平了伤疤。
其实一开头是很艰难的,可是说到后面就顺畅起来,他低低地说着,她静静地听着。那些令人心惊肉跳的过往成了他口中平淡无奇的字句,却依然拥有惊心动魄的力量。
薄雾里,年轻的医生抬头望着被月光照得熠熠生辉的天青色的湖,浅浅地笑了两声:“如果没有体会过毫无光亮的世界,就不会明白这双眼睛有多么难能可贵。就好像没有疾病,健康就没那么重要;没有苍老,年轻就不会那么奢侈。我小时候曾经跟我爸爸说,等我长大了就做一名医生,一定会治好他的眼睛,叫他重新看看这世界。可是还没等我长大,他就离开了,我一度伤心难过,赌气说不要做医生了。可是长大后才明白,其实不只是我父亲,这个世界上还有那么多人面临失去光明的危机,如果我能帮上谁,哪怕只是一个近视手术,哪怕只能让他们眼中的世界稍微更清晰那么一点点,那也足够让我欣慰。”
寂静夜色里,皎皎月光下,她听见陆嘉川轻声说。
“因为他们总能提醒我,如果我父亲还在,知道有人因为我的努力而重获光明,一定也会很骄傲。所以那大概,也算是我帮到我父亲的另一种方式吧。”

第23章 月亮知道

有那么短暂的一瞬间,周笙笙的心跳是停止的。
她一动不动望着站在湖边的年轻男人,从他挺拔修长的背影,一直看到他尖尖的下巴,轮廓漂亮的侧脸。他的面容几乎要隐没在那被月光照耀的湖山树木之中,可是边缘仿佛淌着光,又是这般不容忽视。
暴躁易怒的,刻薄尖酸的,没有耐心的,会让人第一眼就反感的绣花枕头——这是第一印象。
可是在那之后,如果有幸走进他的世界,窥得容易被人忽略的一二,也许就会大为改观。因为他同时也是温柔善良的,坚守职业操守的,富有责任心的,令人难以忘怀的好医生。
好这个字真是太平凡了,真是连他的一只小指头都难以囊括,可是除了它,她也想不出别的词了。
原来这世上不只是她有无数张脸,他也一样有着诸多面目,揭开不那么好看的,才会看见最叫人刻骨铭心的。
周笙笙的手指在衣袖之下动了动,想做点什么,随便拍拍肩膀也好,给他一个拥抱也好,一定要做点什么告诉他她很感动,然后用力安慰他。可是到最后,她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感受着自己的词穷,还有内心的胆怯。
不,你什么也不能做。有个声音在这样告诉她。
哪怕你热切渴望着给他一个拥抱,擦一擦那湿漉漉的眼眶,告诉他不要难过。哪怕你妄想说些可笑的话,做一个滑稽的话唠,只为博他一笑。
可是周笙笙,你什么也不能做。
旁人都说海枯石烂,天崩地裂,感情才会毁灭。可于她而言,只需要一场雨。
就好像是可怕的诅咒,她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慢慢沦陷在这个坏脾气医生带来的漩涡里,无从脱身,却也无从融入。
所以,什么也不要做。
周笙笙一边告诫自己,一边慢慢地伸出手去,直到牵住了他一小块衣袖。毛茸茸的,细腻柔软,手测含羊绒量大概挺高的。
然后她听见自己轻飘飘地问出了口:“陆医生,你这衣服,挺贵的吧?”
“……”
月光下,那位剖析内心世界的医生慢慢地回过头来,黑漆漆的眼珠如同泛着微光的琉璃,就这样一眨不眨望着她。
周笙笙有点心虚,慢慢地又缩回手来,垂下脑袋。嗯,她知道她煞风景了。
可是下一刻,有只修长好看的大手轻飘飘落在她的头顶,迟疑片刻,仍是揉了揉她的小卷发。
“不管你是想说笑话逗我开心,还是真的无动于衷觉得很无聊——”他懒懒地收回了手,插进大衣口袋里,声音里没有了先前的沉重,“多谢了,周安安。”
他转身往停车场的方向走去。
周笙笙不明就里追了上去:“谢我什么?”
她并没有安慰他,更没有回应他的袒露心声啊!
可是月光下,那个挺拔的背影是如此轻松地走在前面,陆嘉川好像是轻轻笑了两声,然后语气轻快地说:“谢你在我说话的时候没有释放话唠技能影响我,没有把我烦死。”
“你说清楚了,我到底哪里话唠了?我刚才不是还安安静静听你倒了半天苦水吗?说实在的,我以前还真没被人说过话唠,高冷倒是听过!我从小就被大家誉为不食人间烟火的美少女,所以你不说清楚你为什么说我话唠,我是不会轻易苟同你这愚蠢的观点的!”
她还在迈着小短腿呼哧呼哧追上陆医生的脚步时,前面的男人倏地一停,回过头来望着她,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
“就凭你刚才说的这么一堆话。”
“我……”她盯着他,本想反驳,可为了表示自己不话唠,所以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
哪知道医生还是笑了,就这么懒懒散散站在那里,斜斜地看她一眼:“虽然话唠了点,也还算不讨人厌。”
“什么叫做还算不讨人厌?”他能不能不要用这种好像在夸她的语气说出这种其实并没有夸她的话来?
可是医生不说话了,扬长而去。
周笙笙气呼呼地跟上他的脚步,又开始一路唠唠叨叨,可是明明说着抱怨的话,嘴角却不知不觉扬了起来,眉梢眼角都是温柔的笑意。
她并没有察觉到医生对她的态度似乎也有所改变,她曾以为他只有在对待25床时才会那样温柔,那样令人欣羡,可是眼下,他其实也正在以这样的方式对待她。人嘛,总是这样迟钝,有时候很敏感,有时候却又连摆在眼前的事情也会忽略掉。
大概,只有天上的月亮看得到。

第24章 公主之鞋

周笙笙回到家里时,郑寻已经从酒吧回来了。
他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听见开门声,头也不回地问了句:“回来了?”
“嗯,回来了。”周笙笙毫无形象地把小高跟拔下来,往地上随手一扔,走到沙发边上推了推郑寻,累到一头扎在靠枕上。
身侧一向聒噪的人没什么动静。
她觉得有些奇怪,抬头看了眼,这才发现郑寻手里拿着个木雕,一动不动坐在那儿看着,于是又坐起身来:“这什么东西?”
她伸手去拿,哪知道郑寻忽然把手缩了回去,顺手将木雕放进外衣口袋里:“没什么。酒吧里一个奇怪的女人送的。”
“没什么干嘛不让我看?”周笙笙凑过去一脸八卦,“诶,有人追你?”
“不知道。”
“什么叫不知道?那肯定是在追你了,要不然干嘛送你东西?还木雕呢,该不是亲手雕的吧?雕了个啥,给我看看!”
“看个屌!”郑寻推开她,不让她伸手来口袋里掏木雕。
周笙笙的手在半空中一顿,似笑非笑:“哦,所以,她给你雕了个屌?”
“……神经病!”郑寻板着脸,拉了拉裤腰带,“老子又不是没有那玩意儿,要她雕来干什么?全世界最大最强最威风的镇裤之宝已经在这里了,木屌算个屁!”
周笙笙被镇裤之宝震在原地,而他骂骂咧咧地走了,却在厕所里对着镜子失神半天。
事实上,有个奇怪的小姑娘连着好多天来酒吧喝果汁,起初他以为她是迷上了乐队里的哪个狂浪不羁摇滚男,还笑嘻嘻地凑过去问她:“看上哪个跟哥哥说,一百块把电话号码卖给你。”
那小姑娘没吭声,从包里掏出一百块乖乖放到他手心。
酒吧里总有些女人会喜欢摇滚青年的调调,但这是郑寻赚得最顺利的一次外快。他凑过来看着台上那群声嘶力竭的长发披头四,语气轻快地问:“想要谁的电话号码?”
一片嘈杂的乐声之中,那个毫不起眼的小姑娘伸出纤细的食指,方向直指他的胸口。
他一愣,片刻后,听见她小声说:“你的。”
那样喧哗的地方,灯红酒绿,光怪陆离,偏那个留着齐肩发的年轻女孩脂粉未施,格格不入地喝着果汁。可她睁着圆溜溜的眼睛望着他,一派天真地要着他的号码。
他骂了句艹,把钱塞回她手心,凶巴巴地指着酒吧大门:“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回去读你的书,听爸妈的话,找学校里的男同学陪你过家家!”
然后他拎着她,毫不费力把她逮出了门。
却没想到隔天,第三天,第四天……那个小姑娘每天都来。平心而论,她长着平凡无奇的五官,疏眉淡眼,真没什么令人记忆深刻之处。
可她就是这样执着地望着他,一次一次把一百块送进他手心,小声说:“你的电话号码。”
他觉得生气,觉得无语,觉得麻烦死了,可每天把她逮出去的时候,其实也有点好奇。像他这样一事无成的混混,竟然也有了吸引小姑娘的魅力?!
尤其小姑娘被他拎到了门口,还会笑嘻嘻地望着他,眼睛里闪烁着愉快的光芒,拽着衣角说一句:“明天见!”
见见见,见你个鬼啊,每天跑来就为被拎出门赶走,这是得了什么病?
*-*
郑寻拿着漱口杯,对着镜子出神,直到身后忽然响起周笙笙的声音。
“谈场恋爱吧,郑寻。”
他倏地回过神来,从镜子里看着那个女人,凶巴巴地吼了一句:“放什么狗屁?”
门口的人弯着唇角望着他,慢慢地说了句:“颠沛流离那么多年,你也该安定下来了,总陪着我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跑,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
“你也有你的人生,漂泊终归不是好事,如果遇到喜欢的人,那就留下来吧。”那个女人温温柔柔地笑着,总也不正经无厘头的表情在这一刻消失得干干净净,只剩下眼底一片透彻的亮光,“十五岁那年我帮了你,而你还了我八年。可是人生还有多少个八年?”
他觉得喉头发紧,仍然凶巴巴地说:“我要真走了,没人给你搞身份证,没人帮你善后,你以为你能好端端活着?”
“不试试看,又怎么知道呢?”那女人没心没肺地笑着,蹲下身去抱着那只他们一同捡来的金毛。她身躯瘦小,一蹲下就缩成了小小的一团。
不知道为什么,郑寻的心脏也跟着她一起,缩成了小小的一团。
片刻后,他听见她饱含笑意地说:“但我还不想走。这座城市很好,我还想多待一阵子,我喜欢那家咖啡店,喜欢这张脸,喜欢店长小金东东丸子,喜欢……”
没有说出口的是,她好像也喜欢着那个坏脾气的陆医生。
*-*
一整天的疲倦化作睡意袭来,周笙笙很快洗漱完毕,对着镜子里那张脸感慨半天,然后爬上床睡觉了。
天知道下一次下雨过后,要等多久才能等来一张和现在这张一样漂亮的脸。这对于这看脸的世界来说实在太重要。
为了对得起这张脸,她忍痛抽出一张双十一抢购的面膜,敷着敷着就迷迷糊糊打起盹来,直到枕头边上的手机嗡的一下震动起来。她一下子惊醒了,转身去拿手机,屏幕上显示着一条来自【火山医生】的短信:“5387****31736。”
她研究了半天,都没有看出这一串密码在暗示什么,于是回复了三个问号:“???”
半分钟后,医生言简意赅的短信抵达:“欠你的债。”
“什么债?”她一头雾水。
可医生没有再回她。
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在第二天傍晚揭晓。那时候周笙笙正在店里打麻将,店长作为旁观者总是比她这个当事人还容易跳脚,抓耳挠腮恨不能把肢体语言发挥到极致。
不知怎么回事,大概是周笙笙以周安安的身份从他的“前女友”那里要回了他的传家宝手镯,他这阵子对她特别好。在店里用餐的时候会在她的米饭下面埋很多红烧肉,打麻将的时候又开始帮她作弊,就连员工咖啡也要给她多加两勺糖,差点没把她甜到齁死。
有那么一些时候,周笙笙总是好笑地觉得,好像不管她怎么改头换面,这家咖啡店都遗世独立地存在着,店里的人一如既往接纳她,毫无保留对她友善又温柔。
麻将打着打着,她忽然接到快递小哥的电话:“你好,请问是周安安吗?”
“对,我是。请问你哪位?”
“我申通快递的,你到底在哪个位置啊???”小哥的声音特别急促,噼里啪啦跟倒豆子似的,照着包裹上的那串字念道,“北市景顺大道二段第三个红绿灯口。第三个红绿灯口是什么东西?卧槽你是交警吗?收件地址还有这么写的???我在这儿都找了三圈了,没看见有交警执勤的啊!”
“……”周笙笙一头雾水,“可我没有快递啊——”
话说到一半的时候,她记起来了。昨晚,某医生貌似发过一串疑似快递单号的数字过来。
“那你等等,我现在过来拿啊。”她扔下麻将桌,嘱咐店长先帮她打着。
十分钟后,她骑着自行车在那个红绿灯口见到了风中凌乱的快递小哥。小哥含泪把快递送到她手里,抹了把泪:“小姐姐,求你下次填单子的时候尽量找个能避风的地方行吗?”
她一边心虚地道歉,一边签收了包裹,满头黑线。
所以陆嘉川不知道她住在哪里,就把收件地址写在了前两次送她回来分别的路口……
她摇摇那只包得很好的盒子,沉甸甸的,晃起来有闷闷的声音,到底是什么呢?
一路又载着快递回到店里,正好看见店长被一群人虐哭,泪眼汪汪地掏口袋给大家看,表示自己真的没钱了。她哈哈笑着钻进更衣室,拆开了快递。
黑色的包装袋撕开以后,是一只粉红色颇有少女心的盒子,外表画着精致的花纹,是那种光是看着都觉得少女气息扑面而来的图案。
她似有预感,慢慢地掀开盖子,眼前出现了一双浅粉色的系带小高跟。
粉粉嫩嫩的色彩,简单漂亮的形状,那双鞋摆在一团纯白色的丝带之中,被头顶的灯光一照,仿佛闪耀着光芒。
她拿起盒子里的那张卡片,上面的字迹干净清隽,竟不像是出自传说中“处方单写成天书”的医生之手。
上书一行小字:
致话唠周安安小姐,这是债务之一。
落款是三个好看得不像话的字:陆嘉川。
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么捧着那只盒子在原地傻笑了好一阵,最后坐在椅子上,轻轻拿出了那双鞋,小心翼翼地穿上。
镜子里的年轻女人像是童话里的灰姑娘,因为穿上玻璃鞋而光彩照人。
她傻笑着看了半天,然后才想起什么,掏出手机给陆嘉川发信息:“陆医生,快递已经收到了,谢谢你的鞋子。可是为什么是债务之一?难道还有债务之二?”
几分钟后,短信姗姗来迟。
“有的。债务之二,因为你这段时间以来的唠叨,我的耳朵忍辱负重,不堪折辱,请转告你的耳朵也做好准备,还债的时候就要来了:)。”
满怀恶意的微笑表情,像是坏脾气医生的专属符号。

第25章 奔向他吧

周笙笙在更衣室待了十分钟,出神地望着镜子,慢慢地回想起了一些很久远的事。
在她两岁那年父母就离婚了,听说母亲长得很漂亮,不堪忍受小镇的乏味生活,因此抛下了丈夫,也抛下了两岁大的女儿,从此远走高飞,杳无音信。
没有母亲的孩子是没有爱美的权利的。父亲一个人养家糊口,也不懂得女儿家爱美的心情,虽说对她很好,但若非必要,从来不会主动给她买衣服。
也许是这样家庭的孩子更早熟,周笙笙懂事得早,小小年纪就懂得不与人比吃比穿。她从小到大向父亲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花钱去镇上那家跆拳道馆学习拳脚功夫。
她学得比谁都刻苦,比谁都投入,一个动作可以翻来覆去练上几百遍。
郑寻曾经问过她:“你练那么起劲干什么?本来就不够美了,还真想变成没人要的男人婆?”
那时候她还不曾变脸,只揍了郑寻一顿,末了不屑地说:“没人要又怎么样?谁规定了女孩子就一定要找个人要?你不过就比我多了根把,哪里来那么多的优越感?”
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选择练好拳脚的唯一原因,不过是为了能在面对镇上那群欺负人的小王八蛋时,有足够的本事让他们闭嘴。
事情的起因是十二岁那年的生日,父亲送了她一双红色的小皮鞋。那是周笙笙在童年拥有的最接近于“公主”这个词的东西。说起来大概每个女孩子小时候都曾梦想当个公主,她当然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