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我爸爸能当着我的面表扬我一次。”说到这里,我注意到她的眼眶有一点点红。
“至于我妈,我希望她能少听点讲座,多听点我的话。还有就是,我考上大学后,希望他们不要搬到我读书的地方,让我一个人过过日子。”
“最后,我希望他们身体健康。”小飞说,“雪漫姐,你在我妈眼里是个专家,她最听专家的!要是可以,我很希望你能给我妈妈打个电话,劝劝她,让她更多地相信我,不要那么累。”
我答应了小飞,在电话里我对小飞的妈妈说,不要把自己的孩子当成弱智,与其对她管手管脚,不如教给她一些保护自己的最基本的知识。爱并不是万能的,有时候太过沉重的爱反而会让孩子喘不过气来。如果一味地把孩子困在父母以爱为名的套子里,孩子独立生活和抵抗挫折的能力会越来越差,未必是好事。
小飞的妈妈在电话那头沉默了良久,说:“我只是想她好。”
其实,我知道小飞的妈妈真的很爱小飞,小飞喜欢写作,她很希望小飞将来能当一个作家,也很支持小飞的创作,甚至不顾小飞的反对偷偷将小飞写的东西拿出去投稿。只是我告诉她的真相对她而言听上去有些残忍——孩子不是你的私有财产,你也不可能陪伴孩子一生,孩子的生活最终还是要由他们自己来选择。
对于小飞自己而言,可能她更迫切需要的是学会自我表扬和自我肯定。中国的父母都习惯了夸奖别人的孩子,喜欢用老一套的“激将法”和“打压法”,认定这样会让孩子更争气,殊不知鼓励和肯定其实会对孩子的成长更有作用。如果暂时得不到父母的肯定,自信便是你的人生必修课,肯定自己,相信自己。
我还记得小飞的报名信最后是这样写的:我才十六岁,对未来的规划很简单,两年用来做梦,剩下的时间都留给自己去实现梦想。
这是我喜欢看到的小飞。
据我所知,小飞目前学习很认真,课余还一直在坚持写作,而且已经完成了一个长篇,好几个中篇。我相信总有一天,小飞能得到爸爸的一句表扬:“女儿,你真棒!”到那时,那些成长时的狂风暴雨,一定会悄然化作明日的灿烂朝阳。
亲爱的孩子,我和你一起期待。
后来
Later 小飞
从夏令营回来后,我迈进了高二的生活。
想不到,一晃眼,时间竟过得这么快。高考大军在离我们几丈远的地方驻扎下来,“敌人”已经打到家门口了,可我还在床上躺着,连袜子都没穿。现实总让我措手不及。
小学时我总是想,我十六岁时是什么样,是不是也穿着校服裙,踏着阳光,遇见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事实上我的十六岁是,穿着不合身的校服外套,一裤子的颜料,满脸的铅笔印,手里拿的不是吃的就是画笔,连课本都很少摸。几个好朋友坐在一起聊天,张口人体比例,闭口颜料配色表。在我们美术生的眼里,街上走的不是人,而是骨头架子;看见的不是脸,而是肌肉剖析图;超市里卖的不是碗碟,而是静物。
这一切和最开始的设定都不一样。
我在不断计划和变化的夹缝中求生存。
在高中,我结识了生命中第一个男闺蜜,我们俩还是同桌,关系特别好,每次参加完考试,我俩都幻想着毕业旅行去哪,这是我们生活中少有的想起来脸上可以浮现出笑的事情。
“去日本看樱花吧。樱花多好看啊!满树的樱花,还可以在树下喝清酒,看妹子跳舞。”他坐在我旁边,一脸痴痴的表情,将手抬起左右摆动着,每次摆动都停顿一下,嘴里哼哼着《樱花》。
“去英国!英国的街道特别漂亮,他们的英语说得很好听,而且吉姆?斯特吉斯就是英国人,六块腹肌!”我挺起肚子给他比划着六块腹肌长什么样。
他皱起眉头,也把肚子挺了起来:“腹肌没什么好看的,我也有!”
“人家是六块腹肌,你是一片腹肌。”我鄙夷地看着他。
“等着吧!等我把腹肌练出来,吓你一跳!”他一脸毅然决然的表情。
“嗯嗯!”我重重地点着头,“就让我孙子辈的来见证你的腹肌!”
最后我们决定去海南吃椰子…
上星期我们说毕业去台湾,上上星期说去香港澳门,上上上星期想去成都。
这些都只是说说而已。
“去哪里,不是我们能决定的;能不能去,也不是我们能决定的。我们只能决定能不能考大学。”我和他互相鼓励。
我会怀念很多年以前还怀揣着简单梦想的自己,但我不得不再次起航,回忆终究不是一个合适的避风港。
其实我很羡慕那些在众人面前侃侃而谈的人,他们的自信让他们闪光。
刚上高中的一个月里,我和同学说话都会脸红。每每被安排上台唱歌、发言时,我就开始紧张。一站到台上就像是喝醉了一样,要么语无伦次,要么疯疯癫癫。
记得一本书上说:“在罗马,人们认定美女的标准是,开朗的笑容和直率的性格。”
我十四岁生日时,妈妈回老家没有和我一起过生日,爸爸给我做了一桌菜。在吃饭时,奶奶告诉我,桌上这四五个菜,一半都不是父亲做的,除了那没有味道的咸水鸭和硬邦邦的馒头,但我还是很开心。正当我沉浸在当寿星的幸福中时,爷爷对我说了一句让我终生难忘的话:“你辜负了所有人对你的希望。”
从听见这句话开始,我就变得缩头缩尾,我开始害怕别人对我抱有希望。每次上台看见台下人期望的眼神,我都觉得很对不起他们。
虽然到现在为止,我还在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我真的听到过这句话吗?我真的辜负了别人对我的希望吗?别人希望我怎样,好好学习,还是安心写文章?
夏令营时,雪漫姐对我说:“要努力让自己变成一个明媚的女孩。”于是,我开始尝试让自己做一些改变: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做真实的自己。这就是我,无论别人怎么看,都是我。
我一遍遍强调给自己听:其实我很优秀,我可以做得更好,我过得很幸福。
慢慢地,我懂得幸福只是一种心态,用自己喜欢的态度做对的事情。那句“我很好”,也不再是搪塞别人的话,而是我真实的状态。
我曾以为自己一直行走在沙漠中,回头看时才发现,绿洲就在我身后,和我只有一步之遥。我们差的只是一个回眸,回眸后就不用孤芳自赏了。我们差的只是一种勇气,坚强后就不必怯懦徘徊了。我们差的只是一句表白,说出来就可以接受新的自己了。
岁月不会因为我们的错过而停留,我们只能向前走。
被现实的枷锁捆绑住的梦想可以再次点燃,只要我们愿意。我们可以搁浅,可以忘记,可以重生,父母和青春不会因为我们犯过错就抛弃我们。没有谁可以打败一颗强大的内心,使它土崩瓦解的只有放弃和自卑。
我的生活是千万个梦中最平淡的那一个,我的梦是无数个现实所累积出最华丽的那一个。记得《云图》中的一句话:“故事还没有结束,不过我不再孤独。”
青春待续,在那个夏天,我们共同翻过了被岁月斑驳的一页。
星星忘记看我的时候
故事
【女生档案】
姓名 阿娇
城市 深圳
年龄 17
星座 摩羯座
关键词 爱 暴力
千娇百媚,敌不过一滴滚烫的血。
Story
2012年3月,当姨妈把我从少管所里接出来的时候,电影院正在上映汤唯主演的电影《晚秋》。
巨幅海报上,身穿驼色风衣的汤唯不施粉黛,抿着嘴,低着头,仿佛有无尽连绵的心事无任何人可猜透。她是我的女神,我曾经向往像她一样活着,却鬼使神差地活得像她饰演的女主角。
姨妈在电影院找到我的时候,长嘘了一口气。她一定以为我会乱跑或者再干出点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来。
“这种电影少看。”她匆匆忙忙把我从黑暗的电影院里拖了出来。其实我也没打算看完它。电影太冗长,更重要的是我看不得汤唯的笑,微微动一下嘴角,就是我等凡人无法承受的美。
半夜的时候,表妹偷偷爬上我的床,她用软软的声音问我:“阿姐,有男的追我,追得很紧,我该怎么办?”
人人都当我是专家,其实我一无所知。
我懒懒地说:“喜欢就在一起呗。”
“那不喜欢呢?”
“玩玩也可以,踹开也行,看你心情喽。”
月光下,表妹娇羞地笑着,一看就是少女初入爱河的笑容。其实她只比我小三天,但因为开窍比我晚得多,她因此也比我幸运很多。
“阿姐,你喜欢什么样的?”她又问我。
“我对男生没兴趣。”
“难道你是拉拉?”她嘻嘻笑。
如此不着调,真是懒得搭理她。
她却没发现我的不耐烦,反而夸我说:“你好酷啊,我很羡慕你。”
“羡慕我什么?”我没好气地说,“羡慕我坐过牢?”
“那不叫坐牢。谁都知道那是个意外,你只是运气不好。”表妹说,“再说了,我羡慕的是你的勇气。”
我早就是被剪断了翅膀的鸽子,真不知道她从我哪根汗毛看到了勇气。
我妈生病,在住院。她自顾不暇,我也不想去给她添乱,所以深圳暂时回不去,姨妈就一直在广州替我跑学校的事。但是我心里清楚,愿意接纳我的学校肯定不多。我的学业落下很久,二十六个英语字母都记不全了。再说了,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谁会愿意接收一个差点成了杀人犯的“问题少女”?
疯了还差不多。
无聊的时候,我只做一件事——坐在我小房间的窗户旁边,仰着头看着窗外的蓝天。有的时候,我甚至可以坐在那儿一整天,是的,只是看蓝天。
你猜我在想什么?
如果非要我说的话,其实我想的事情超级简单——等待死亡。
人生不就是这样吗?从生到死。有的人一生漫长,有的人一生匆匆。我注定属于后者。短短前尘全忘记,漫长未来无可期,活着就是浪费空气。
“阿姐,跟我讲讲你的故事。”表妹又来烦我。我们虽然是亲戚,但她在广州,我在深圳,我们以前一年最多也就见一两次面,所以算不上熟悉。我猜想她对我感兴趣,是因为我身上带着她周围的女生都没有的一种气息,腐败,堕落,无可救药,这些反而让她感觉新鲜。
“你让我清静些好吗?”我求她。
“可是你自从到我们家,已经清静好多天了,难道你不闷吗?”
我真的是败给这种九零后小清新了,唉,简直不懂“脸色”为何物。看来,不给她整点重口味的压压她的好奇心,我今晚是没法睡了。
“那你想听什么?”
“初恋。”表妹说,“你人这么美,初恋一定更是美爆了。”
“真要听吗?”我说,“我怕恶心到你。”
“不怕,你讲!”她推推我手臂,兴奋不已。
“我的初恋,我曾经为他怀过一个孩子。”
“啊!”表妹捂住嘴,“那孩子呢?”
“笨蛋,当然打掉了。”
“痛不?”
“痛死了。”我说,“因为没有钱,朋友帮我找了家小医院,那里很便宜,很不正规。大钳子就这么直接捅进去,疼得我死去活来。”
表妹吓得一激灵,弱弱地问:“然后呢,你初恋有没有觉得很对不起你?”
“没然后了,”我说,“他有了新欢。”
“这么惨?”表妹叹息。
“你见过没成形的孩子吗?”我说,“从肚子里取出来,血肉模糊的一坨,但是,手、脚、头都清晰可见。”
表妹吞了吞口水,抓紧了我的胳膊。
我恶作剧地问她:“还讲不?”
“讲!”她鼓足勇气说。
“我问那个护士,可不可以把它给我,我想做个纪念。她犹豫了一下说好吧,于是我用校服把它包了起来,带着它离开了医院。”
“难不成,你一直保存着它?”
“是的。”我拍拍床说,“就一直放在床底下我的行李包里。”
表妹吓得尖叫一声,从床上弹跳起来,她光着脚站在地上盯着床下看了好久,这才反应过来我在骗她,于是又重新扑回床上,死死抓住着我的胳膊说道:“真坏,骗人,要真是这样,早臭死人了!”
我说:“好吧,那给你三次机会,让你猜猜我把它怎么样了?”
“埋了,还做了个小坟,每年去看看?”
我摇头。
“扔河里了?”
我再摇头。
她惊讶地张大嘴,用一根手指指着我:“我听说过什么胎盘美容!难道…你不会吧…啊,太恶心了!”
“我买了一个特别漂亮的礼盒,把它仔仔细细地包了起来,放进礼盒里,系上了一个粉色的蝴蝶结。然后我叫了个快递,把它直接寄给了我初恋。我还记得,当时快递问我里面装的是干什么,我说是吃的东西。他说蛮沉的,我说当然了,肉制品嘛。后来听说,我初恋收到后一个星期都没吃下一口饭。怎么样,过不过瘾?”
说完,我躺下,用被子捂住头:“我困了,要睡了,你出去吧。”
被子外面半天也没有声音,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听到了一阵凌乱的脚步声以及洗手间里传出的惊天动地的呕吐声。
我早提醒过她听了会恶心,她偏不信。哎,咎由自取是每一个青春期少女的通病,当然,我也有过,并因此而得到深深的教训。
那天晚上,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往事重提,我忽然就想起了他的真名——麦博维。不骗你,我曾经无数次用力地去回忆这个真名,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因为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都叫他——王八。
麦博维在家的时候很喜欢趴着,趴着看书,趴着玩iPad,趴着吃东西。他的背又宽又厚,腿脚却喜欢缩起来,趴在那里的样子实在是太像一只王八了,所以我就给他起了这么一个外号。他好像很受用的样子,我只要一叫王八,他多半会微微抬起半个身子来应我一声:“老婆大人何事哇?”
认识他的时候,我初二,他初三。他在我们学校算得上是个名人,班里的女生有事没事都喜欢议论和他有关的八卦。我跟他本没有太多的交结,对他的印象只停留在他是一个很高很壮的男生,长得还可以这两点上。
某天,我记得我一个挺好的朋友突然跑过来对我说:“听说麦博维喜欢你,他正在打听你。”
怎么可能?我第一反应就是脑子里一片嗡嗡作响,紧接着心里一丝窃喜。
被人喜欢总是一件得意的事情,更何况是被全校公认的帅哥喜欢。
从那以后,我开始偷偷注意他。
他喜欢穿阿迪达斯的运动装,配耐克的鞋子。他喜欢喝可口可乐,特别是在打完篮球之后,一口灌尽的姿势特别迷人。他的男生缘特别好,常常是一群人的中心。他的球衣是7号,那是我最喜欢的号码,但更多的时候,我发现他喜欢一个人坐在某处发呆,一动不动。
我承认,我喜欢这样的男生。
事实是,当你不关注某一个人的时候,他就跟不存在一样,而当你开始留心某个人的时候,他就跟空气一样无处不在。
记得那次是在操场上,我和好几个同学走在一起,其中一个忽然问我:“阿娇,你该不会是也喜欢上那谁谁了吧?”
我当然说:“没可能,你没发现吗,他长得巨像一只王八。”
朋友的脸色忽然变得很尴尬,我回过头,就看见麦博维黑着一张脸从我的身边走过。他经过我的身旁时,还用肩膀撞了我一下。很疼,可是他连一句对不起也没有说。
没想到那天放学他就来找我,懒洋洋地问我:“要不要一起去看《色戒》?”
“不要。”我下意识地走快些。
“你怕了?”他说,“你又不喜欢我你怕什么?”
“你听好了,我不怕,我只是对看电影没兴趣!”
“那你对和我一起看电影感不感兴趣呢?”
我刚想答不,可是却发现他的眼睛一直盯着我,那眼神还真是令我有点无法抗拒。我忍不住躲开他的注视,就听见他说:“你长得很像汤唯。”
我问:“汤唯是谁?”
“色戒里没穿衣服的那个啊!”他说完,哈哈笑着走远了。
周五的时候,我收到了一个信封,信封里真的有两张周六下午两点的电影票。我一开始没打算去,恋爱这种事,想想是可以的,要是玩真的,我觉得我还没有足够的勇气。
偏偏那天我又因为一件小事跟我妈吵了一架,是什么事我想不起来了,但是我敢肯定那件事一定小得不值一提。我妈像个疯婆子一样地在家里乱转,不停地数落我。本来我看在她更年期的分上,脑袋都快爆炸了,还一直忍着。谁知道她越来越过分,居然走过来一把抓住我的衣领说道:“马小娇,我警告你,你再这么没出息,我就把你送你爸那里去!”
够了。
这么多年,她只要一动怒,就会说这样的话。
可是她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我已经慢慢地长大了,懂得什么叫反击。于是我慢悠悠地对着她说道:“我终于知道我爸当年为什么老打你了,没别的,就是因为你欠揍。”
一句话赢定全局。她丢下我,愤怒地拎着包离家而去。
她走我也走。
下午一点四十五分,我在电影院门口看见了王八。他脱了校服,穿了一件小西装站在电影院门口等我,他给我买了爆米花、可乐。看电影的时候,他一直牵着我的手,后来,又偷偷地吻了我的脸。
那天以后,我就做了王八的女朋友。
直到现在,王八都得意洋洋地认为追我这件事不费吹灰之力。他不知道,是我神经病的妈成全了他。那些天我一直在跟我妈冷战,既然有一个还算不讨厌的男生愿意来填补一下我寂寞的时光,我对自己说,算了,就勉强喜欢他一下好了。
回想起来,我和王八,确实也有过一段很甜蜜的时光。
夏天的时候,他会用冰块冰自己的手,然后再来握住我的手。
冬天的时候,从寒冷的室外回来,他会掀开衣服,把我的手贴在他热热的肚子上。
我们约会多半是在他家的巨大别墅里,因为他爸妈是做生意的,很少在家。就算在家,也很少来二楼他的房间。而且他们家有很多好吃的东西,我每次去了,都要大吃一顿,总被他嘲笑为世上第一大吃货。
我问他:“我要是有天变成一个胖子,你还要不要我了?”
他坚决地说:“不要!”
我说:“那我就拼命吃,这样就能名正言顺地和你分手了。”
“马小娇,不用那么麻烦。”他说,“你哪天真想分手了,直接告诉我,我不会缠着你的。”
王八身上最吸引我的,恐怕就是这一点吧。我感觉他真的很爱我,但是他并不像别的男生那样小肚鸡肠,他会给我足够的空间和自由。并且,如果我总感觉他对失去我这件事无所谓,他在我心中就开始越来越有所谓了。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人之贱性吧。
我是跟王八好了很长时间以后才知道他家超级有钱的。之前只是知道他家有钱,但是没想到会有那么多那么多的钱。慢慢地,学校开始有流言,说我跟他在一起就是图他的钱什么的,我只当成笑话来听,我发誓,在我们相处的那些日子里,我从来都没有伸手跟他要过一分钱。而他也不是什么浪漫之人,压根不懂得送礼物给惊喜什么的。
只是有一次,我笔袋坏了,他在家里随手找了一个大钱包一样的东西塞给我做笔袋,说是他妈不用的。很久之后我才知道那袋子叫爱玛仕,值一万多块,但我不过当它是个笔袋。后来我妈问我从哪儿来的,我说朋友送的。她拿过去看了半天说:“现在的A货做得真是越来越好了,跟真的没什么两样啊。”
“你喜欢就拿去呗。”我说。
“那妈给你买个新的笔袋。”她喜滋滋地收下了。
初三那年暑假,王八跟他的爸妈去了香港。本来说是去几天,可是却一直都没有回来。无聊的我成天待在电脑前,但是他的QQ总是不在线。那应该是我第一次尝到思念的滋味,如果不是有那次的分离,或许我并不知道,我对王八的感情其实已经那么深。
他到香港就换了号码,我的手机打不了国际长途,只有等他打给我。起初他一天打三次,后来变成一天一次,再最后变成三天一次。因为个性的原因,我从不抱怨,总是装作无所谓,再难过也一个人硬扛。
挂在QQ上等他回来的日子里,群里有个男同学忽然问我:“你和麦博维分手了吗?”
我说:“关你什么事?”
他说:“我在人人网上看到他新女朋友的照片,比你洋气很多哦。”
按照他给我的网址,我点开,果然看见他和那个女孩的合影,那女的是个香港人,喜欢戴美瞳,化浓妆,看上去比他大几岁。她在网络上好像还挺红的,脑残粉丝一大堆。她这几天的日志晒的全是她和王八的亲密照。
我这才恍然大悟,难怪他没空理我,因为他太忙了,整日和那些富二代开着豪车,出入各种派对、夜店,吃着各种生猛海鲜、美味料理,他哪里还会记得我这个乡下妞?
照片下面的评论已经有近千条,有羡慕的,有嫉妒的,当然也有批评的。但总的来说——全世界都知道他劈腿,单单只有我被蒙在鼓里。
当晚,我就换了电话号码。其实这只是一种自我安慰,人家也未必愿意找我。但如果他万一想找,也别想找到,这将是我最后的尊严。
我们就这样断了联系。
麦博维从香港回来的时候,已经快开学了。
那天我在图书馆看书,他找到我,走到我面前,简单地对我说:“走。”
我本来想拒绝他,但还是不由自主地站起来,跟着他走出图书馆,走到他家里,进了他的房间。
关上门,他一把抱住我说:“想你了。”
我一下子就哭了,我压在他的身上与他撕打。我用指甲在他的身上划出一道道伤痕,用牙齿使劲地咬他,直到用掉自己全身力气,精疲力尽。
他什么也不说,默默承受着我声嘶力竭的哭喊和打闹,只是紧紧把我抱在怀里。
他跟我解释,那女孩比他大两岁,他和她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后来她去了香港,有男朋友。他让我不要多想。
他对我比以前还要好,可是我已经失去信任他的能力。我开始理所应当地怀疑他,不管他说什么,我都持怀疑态度,甚至我会翻他的简讯和聊天记录。
慢慢地,我发现他还是经常会跟那个女的联系,两人说着各种甜言蜜语,压根就不像是他说的那种“朋友关系”。我骂他不知廉耻,他责怪我不尊重他的隐私,我们彼此耿耿于怀,再也回不到从前。
有个周末,那个女的从香港来找他,他消失了两天,我怎么找也找不着他。等他回来的时候,我们又开始打,那一次我把他的眉骨打肿了,他的肩膀被我咬得不成样子了我才停下来。他气喘吁吁地警告我:“下次我就要还手了,直接把你扔到海里,你不信就试试吧!”
其实每次跟他动完手,我心里都不好受,我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的父亲,我妈跟他离婚,就是因为家暴。小时候,我总是目睹他一次次将我妈揍得不成人样。我遗传了他暴戾的基因,注定无可救药,就如同我和王八的爱情。
其实那些日子,我心里很明白,我和王八之间的感情出了问题,只是当时我还没有想透的是所有感情都有期限,就像金城武在《重庆森林》那么极力地想挽留那些罐头,可它们到底还是要过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