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却像忽然决定了什么一样,推了推眼睛,对我说:“马卓,看天。”
我抬头,以为有流星雨,但仔细一看,晴朗的夜空里,只有几颗硕大明亮的星星散布着,并无掉落的意思,遥遥的放射着微微发抖的白光。
“我导师研究的一颗星,76年才出现一次,但他从没放弃过。”
我微微皱眉,看着他。
他正仰着头努力看着夜空,继续说:”你看,这些星星的光芒,都是从遥远的几百年甚至几千年前投射过来的。你能想象吗?它们这么无私,比所有人类都要无私,它们照亮黑夜,照亮每个人,直到人类毁灭重生过几番了,它们仍然在那里。”
“那么你确认的是什么呢?”我说。
“天体物理学是最寂寞的科学,因为全世界享有盛名的天体物理学家只有一个,他叫爱因斯坦。但在我看来,天体物理学,也是地球上最浪漫的一门课,一生守望一颗星,你说浪漫不浪漫呢?”
我重新抬起头,目视天空中的繁星,那光辉像被肖哲的话语赋予了纯洁的魔力,照的我心里充满了力量。
“我确认的是,我将做那个仰望星辰的人,就从今晚开始。因为,这是我生来的使命。”
坦白说,此时的肖哲让我感动,感动之余还有些许震撼,我从没想过一向书生气的他竟有这么大的气魄和执着,他的胸中藏有一整个宇宙。和它相比我的理想是如此寒酸,成为律师不过是为了安身立命,养家糊口,说到底,为了我脆弱的安全感罢了。
谁说不是呢?
那么,我是不是应该拒绝方律师的邀请呢?
特别是,如果他邀请我,只是希望我能够替他保守秘密的话,我就更不能接受这种带有某种交易性质的安排了,不是吗?
医院离阿南家并不远,我们步行不到15分钟就到了家。我抬头看到屋子里的灯还亮着,想必阿南一定还在等我。
肖哲的帽子已经歪到一边,大半个脑壳露了出来,鼻子也冻得通红,我替他正好帽子,又从脖子里解下我的围巾,替他围上,对他说:“今天谢谢你了。”
我正想说回去的路上慢一点的时候,他却丝毫没表现出要回家的意思,而且兴奋地跺了跺脚:“马卓,谢谢你对我这么贴心。快,我们上去吧,不然阿南叔要见怪了,以为我们俩又在搞什么鬼名堂呢。”
“你不准备回去吗?”
“阿南叔没告诉你吗?”他大惊小怪的说,“我们学校宿舍这几天已经没得住了,暖气停了,阿南叔特批我来睡你家沙发,我行李都带过来了。”
不是吧?我还在思考这个可悲的事实,他已经又开口了,“我接了教授安排给我的重要的活,今年也没空回家过年了,不介意我跟你们家一起吃饺子过年吧?”
“我介意。”一个冷冷的声音在夜色里响起,不过说话的人不是我。我惊讶的回头,却感觉整个身体已经硬生生的撞上了一个人。
还没来得及看清楚他的脸,他已经紧紧把我搂入怀中,对着一脸惊愕的肖哲说道:“这位同学,我忍你很久了,在我没动手以前,你最好自动消失。”
当我意识到他又再度“空降”的时候,第一个反应是挣脱了他的怀抱。
我并不怎么用力就轻而易举地脱离了他,和以往不同的是,他一点儿也没强求,我甚至可以感觉到他在我身后稍稍退后了一小步。或许是看出了我的意愿,肖哲走上前,伸出手想要将我拖到他身边,可是他的手还没触碰到我的胳膊,站在我身后的人就忽然间伸出脚来,一脚揣在肖哲的胸口,果断地将他踹翻在地。
我尖叫了一声,回头骂他:“你疯了!”
他很冷静地回答我:“如果是,也是你逼的。”
我这才看清他,这么冷的天,他只穿了一件很薄的皮衣,和上次见面相比,头发又剪短了,唯一不变的,是他眼神里的凛冽,让四周的寒意更胜一筹。
我不敢与他对视,掉转头,看见肖哲充满怨怼的眼神。他就那样坐在地上,好像也不打算起来,我的那条羊绒围巾,已经被他用双手绞得不像样。我想走过去把他拉起来,他先于我“噌”地站起来,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块砖。
我反应过来他要干什么的时候他已经举起那块砖要往前冲,我脑子里只能回忆起跆拳道那基本的几招,一个挡拆,他没防备,手一松,转头掉在地上,发出沉沉的一声“咚”。
他不依不饶,走远,想捡起砖,一不留神,自己又摔了一跤。
他身上穿得厚,想必应该是没摔着,但那当胸的一踹,就算没伤也够他喝一壶的,可是他却半点也没犹豫,又爬了起来,三下五除二除掉自己的外套,只露出一件薄薄的羽绒背心,伴随着一声低吼,他已经摆好了比武的架势。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拿——命——来——”
我真害怕他发起狂来,赶紧拉住他说,“你先上楼去,好不好?”
“马卓,现在这种情况你不要做什么和事佬了,哀兵必胜,我已经打算豁出去了!”
在这种天寒地冻的深夜,他已经冻得牙齿打架话都说不利索了。我从地上拾起他的外套,抱住他的头,把他拼命往楼梯间里推。可是令我没想到的是,当我好不容易稳住肖哲,再往身后看时,他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他怕了!”肖哲兴奋得一把摘掉蒙蔽视线的大外套,不无得意的说,“走,我们回家!”
我下意识地又推他一把,他绝望地朝后退了一下,眼神里有令我不愿与之对视的质疑和不安。
“你回去吧。”我说。
“马卓你这是怎么了,阿南叔在等你。”
“是朋友,就继续替我撒谎。”
“马卓!”肖哲一把拉住我说,“他已经走了!”
他抓我很紧,我怎么用力都摆脱不了他,没法了,只能一脚狠狠跺在他的脚上,他穿的是球鞋,一定很疼,但他依然死命拽着我,恨不得把我一头扛到肩上才罢休。那感觉,就像我是那个眼看着要往悬崖上冲的人,而他就是那个见义勇为的救我一命的大英雄。
“肖哲!”我大声喊他的名字。
还是惊动了楼下门卫,他披着件棉衣愣头愣脑地跑出来,拿了一根疑似电棍的棒子在肖哲头上敲了一下,说:“大半夜的干什么呢?!”
我连忙对他摆手:“没事没事,都是认识的…”
肖哲也接腔:“朋友吵架,您别添乱了!”
“嘿,多新鲜…”大爷喃喃自语退回自己的门房里去。
他继续像拖着一箱子旧书报似的拖着我,我的塑胶鞋底在地面发出不甘愿的“嘶”的声韵,胳膊都快被他拖得脱臼了。电梯停在顶楼,在它慢慢往下走的时候,肖哲忽然意识到他自己一直和我手拉着手,又电击般扔掉我的手,我疼得全身都一震。
“对不起。”他说。
“对不起。”我也说。
“为什么?”
我什么也没再回答,而是直接越过他,飞快地跑向大门口,直接往小区大门外奔去。
他没再跟上来,我却仿佛一直能听到他从身后传来的呼吸,沉重,急促,不快乐。
虽然什么也没说,但我心中有答案。虽然他没有再追问,但我想他已经明白我心中的答案。
原谅我真的别无选择。
当我奔到小区大门口,喘着气四下张望,如我所想,他早已经不见了。他从来都是这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他从来都是这样,不允许别人伤害到他一丁点儿的骄傲,我们之间从来都是这样,没有任何公平所言。
我站在空荡荡的大街上,想哭却又哭不出来,内心像有一把火,要把整个的我活活焚烧掉。最要命的是,这头火在烧,那头洪水又来了,我的心里像种进了一个马达,突突轰鸣,溃不成军。此时此刻,如果有一辆车经过我身边,我觉得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一头撞上去,撞死拉倒,一了百了!
我刚这么想着,一辆绿色的出租车忽然从街角转过来,停在我面前。抬眼一看,只见毒药坐在后排座位上,他看着我,打开车门,什么话也没说。
他知道我会上车。
我低头屏住呼吸一秒钟,钻进了车里。
那一秒钟里,我唯一确定的是,在所有和他打的赌注里,我都是注定的输家。我不知道这辆车要开向哪里,而他一定早就吩咐过司机,只是等我出现。他早知道我会这么做,追出来,扑向他的怀抱。他吃定我,所以才从不惧怕我的离开。这是命运,是注定,就像受过伤之后,伤口也变成了自己的一部分,纵使留下的疤痕再丑陋,也不得不与之长相厮守一生一世。
相比起车外的寒冷,出租车内温暖得让我呼吸困难,他心满意足,伸过手来握住我的手,我挣脱开,他继续握住,我又一次挣脱。他将我用力揽进怀里,我背过他看向窗外,毫无准备的眼泪瞬间就涌了出来。
他用力扭过我的头,逼我面对他,讥笑着问:“你怎么变得这么多愁善感,是跟那个书呆子学的么?”
我对着他的手背就一口咬了下去,他的手背很瘦,加上本来就冷的天气,我的牙齿都在颤抖,我能感受得到他手上的骨头,不由得更加重了咬的力度,他却毫不出声,哼都不哼一下,仿佛我咬的只是他捏在手里的一只白面馒头。我最终无趣地抬起头来,看着他手背上的牙印,暗红,锋利,像早就刻在那里的图章。他却笑着挑逗我说:“别心软,继续。”
我的暴力,眼泪,在他面前统统失效。于是我索性把头抵在他的怀里,用力地,妄想抵到他不能呼吸,方可让他也体会体会我此时进退两难的处境。他却很受用地伸长了手臂抱着我,带点胡渣的下巴粗暴地扫过我的头顶,说了句狗屁不通的话:“北京,天气真好。”
那一夜,他带我到南二环一个环境不错的商务宾馆。第一次来这样的地方,我有些拘束,甚至不安。他倒是很自然,邀我坐下,并给我泡茶喝。我没想到,他拿出来的竟是雅安的藏茶,小巧的金色的茶砖,融入开水里很快就散发出久违的来自家乡的特殊香味,我的鼻子莫名其妙就酸了。
更没想到的是,他居然随身带着小巧精美的茶具,沏茶的动作,专业极了。若不是亲眼所见,实在很难想象一个像他这样以前整天只知道打架和装酷的人,能对茶这种安静的东西有如此的耐心和兴致。
“我喜欢藏茶。”他递给我一小杯说。“每次喝,都想起你,和茶待久了,你就知道,人也如茶,这茶就像你,味浓,犟得很,但喝起来有劲道。”
“那什么茶像你?”我好奇地问。
他坏笑:“我的味道,最清楚的难道不应该是你?”
不得不承认,深夜两点,在陌生的宾馆房间,与说好永不相见的冤家对坐喝茶,这种对话的尺度对我而言还是多多少少有些挑战性。
好不容易,我鼓起勇气迎向他的眼光说道:“当然不。”
他笑:“我怎么感觉你喝的不是茶,是醋?”
“因为我很介意。”我说,“介意有别的人,比我更重要。”
“难道你今晚的所作所为,我就不介意么?”他喝口茶说,“你是学法律的,应该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公平公正也很重要。”
“他只是朋友。”
“你可以替他围围巾的朋友?”他说,“我记得我从没有过这样的待遇。我是不是可以认为他在你心中的地位比我更重要呢?”
他不当律师,真是可惜了!懒得跟他胡搅蛮缠,我只能问他最最重要的问题:“你为何突然出现在我家楼下?”
“你得先回答我,是你的家,还是你和某人的家。”
“他只是送我回家。”
“那夏花是住你家楼上,还是楼下?”
“我们住一起。”我说。
这显然是他没想到的答案。
“她逃了婚,又长时间不跟我联系,我就估计着她出事了。但说实话,我无论如何都没想到这事与你有关。马小羊,能给我一个解释?”
我问他:“夏花谈恋爱的事,你知道吗?”
他对我摇头。
“那她真正喜欢的人是谁你知道吗?”
他说:“反正肯定不是于秃子。”
此时此刻,我觉得再隐瞒他已经没有任何必要,于是,我坐直了身子,决定告诉他真相:“你听我说,夏花喜欢的那个人,是我爸爸。”
我的话显然惊到他了,在他五官易位又重新归位以后,他点燃了一根烟,坐在那里狠狠地吸,半天不说话。
“其实他们,挺合适,挺好的。”我说。
“你的意思,是要我给他俩发封贺电么?”
“你别怪她,她不是故意瞒你的。”
“那是怎么样的?”他扔掉烟头说,“或者你可以教教我,如果我现在站在你爹面前,我应该叫他爸爸呢,还是姐夫呢?操!”
(21)
清晨醒来,侧目看他,他还在沉睡。
昨晚忘记了拉窗帘,冬日的阳光直射进来,柔柔地照在他的鼻梁上。我伸出手去轻触他的脸,他一定累极了,竟然毫无反应,转个身继续睡。
我起身,背对着他打开手机,首先跳出来的是肖哲的短信:“谎已替你撒好,下不为例。”
再一条:“我决定回家过年了,新年快乐!”
再再一条:“爱情是伟大的,失败也是伟大的!”
他的短信一条一条的来,像个话唠,好不容易中间夹了一条颜舒舒的:“肖哲喝高了,在我这里鬼哭狼嚎了一整夜。”
怪不得。
我正考虑着要不要给颜舒舒回个短信,忽然有人轻拍我的肩,原来是他已经醒来。我吓一跳,手机下意识地藏到背后。他应该是看到了我这个小动作,但他没说什么,只是伸长了胳膊,让我躺到他怀里去,我顺从了。他的脸贴着我的脸,温暖舒服。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到北京的天,雪后的天空,干净得像一面镜子,招的人心里也亮堂堂的。
他说:“过完年,我也搬来北京。“
“一个人?”
“那你希望我几个人?”
我沉默。
我们当然知道彼此心里想的是什么,经过昨晚,我更深刻地明白一点。拥有便得知足,人生前三百年后四百年,问也问不清楚,好多事就算问清楚了只徒留伤悲。在我以为将永世放手之后,还可以在一起,哪怕只有一天一夜,哪怕只是面对面坐着共饮一杯家乡茶,我亦有足够的幸福。
“对了,夏花骗于秃子几百万的事你知道么?”他忽然问我。
“知道。”我说。
“那你告诉我,那些钱去了哪里,该不会是存到你老爹的户头上了吧?”
什么话!我简直被他气得头顶直冒火花。白天的我,理智尚且健全,我忽然想明白了一点,难怪他这么晚从深圳飞来北京找夏花,等在冰天雪地里还毫无怨言,或许他根本就是冲着那些钱而来的吧?原来这些年来,他没有变过,从来都没有,他还是那样的一个人,自我,狭隘,唯我独尊,要钱不要命。
从梦境瞬间跌到现实的谷底,我只能想到离开。
我拿着我的外套走到门边,手刚碰到门把,他已经冲过来,把我的两只胳膊牢牢地扣在身后,让我动弹不得。他力气真大,我的反抗一点作用都没有,不过是转瞬之间,我已经被他压到了床上。
我试图想要挣扎,就听到他警告我说:“我没有那么多的耐心,你最好给我乖点。”
我闭上眼,等候他的暴力。我知道,这是宿命,谁叫我咎由自取,甩了肖哲奔他而来,所有的伤害都有预警,我却统统视而不见。
“看着我。”他命令我。
我睁开眼,看着他的脸,离我那么近,又熟悉又陌生,我真不敢看。那一刻,恍如在梦中,或许这才是我们最适合的关系,只有在梦里,才能不费力气的拥抱那些甜蜜和美好。一旦进入现实,费尽周折却只是互相伤害,越来越远。
多可悲。
他问我:“是不是很想知道夏花结婚的前一晚,我为什么非要赶回深圳?”
他整个人重重地压在我身上,我很痛,呼吸困难,根本就说不出话来,连点头都困难。但我不会流泪,也不想屈服求饶,不想在他面前失去最后的一点尊严。
还好他终于肯放开我一点点,继续对我说道:“其实,夏花挪于秃子几百万的事,于秃子早知道了,只是他猜错了,以为他会把钱都交给我。就在他们结婚前一夜,于秃子找人去我家,想把钱偷回去,他们以为家里没人,其实有人在睡觉。她怀有五个月的身孕,受了惊吓,往外跑的时候从楼梯上摔下来,孩子流掉了。那孩子,是我的。”
原来,是这样。
“马小羊。”他在我耳边说,“我其实一无所有,你要敢离开我,我就跟你同归于尽。”
我欲哭无泪。
原来爱情就是明知故犯,不计前嫌。我终于明白,为何多年以前的于安朵和他在悬崖上,表演那一幕华丽的吻的时候,几乎同时,我被刺痛的心就已经原谅了他。
所以,虽然我逃了那么多年,却难逃一次次被他捉在手心的命运。
但又有哪一次不是我心甘情愿甘之如饴呢?
在我的眼泪掉下之前,我唯有紧紧抓住他的手,与他十指紧扣,希望他能通灵我的心。
“我跟她,没有婚约的。”他主动交待说,“当年她卖了店,和我一块儿到深圳,我们吃喝玩乐了一整年,加上我又赌,钱很快花光了。后来我下定决心痛改前非,是她到夜总会做小姐,赚够了本钱,让我开了一家茶叶店。现在,店已经开到第三家了,生意也算不错。孩子流掉后,她患了抑郁症,整天不说话,我找了专人护理她,但我们之间的共同语言,越来越少了。”
“可是,”我说,“她离不开你,不是吗?”
“这不是你关心的事情,”他说,“相信我,我会处理好。今晚我就回去,你要做的,就是等我回来,好不好?”
“不好。”我说。
我不喜欢他这样跟我说话的语气,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与我无关。更仿佛每次这么一说,就是长久的分离,再见不知哪一天。
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心里的阴影。
他仿佛看出我的不安,再度搂紧了我。
“可是,你来北京不是来找夏花的吗,难道不见她就走?”
“既然你告诉我她还活着,我就放心了,见不见无所谓的。她一直怨我到深圳那几年不理她,她哪里知道,我混得那样背,是怕给她添麻烦。现在好了,她倒是不客气,反过来给我添个大麻烦!别的我都不怕,我就怕她因为钱,活活丢了性命!”
“夏花知道于秃子找你麻烦的事吗?”我问。
“她还不知道,”毒药说,“算了,你也别提,省得她心里堵得慌。她那个性,弄不好又去找于秃子打打杀杀的。我也想通了,孩子流也流掉了,那些钱就让她留着,当我没出世的儿子替我这个不争气的爹还债了,我这辈子欠她的,真的太多了。她要不是为了我,也走不到这一步!”
我真受不了他用这样的语气跟我说话,唯一能做的,就是再一次把头紧紧地抵在他怀里,两只手伸直了搂住他的脖子,不让他喘气,也不让我自己喘气。
他容忍着,一声不吭,直到我自己筋疲力尽败下阵来,他才捏着我的下巴说道:“我必须承认一件事,我这人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你。”
我得意地微笑。
“我饿了!”他起身套上衣服说,“我要出去吃个早餐。”
我可怜巴巴地说:“我也饿。”
“限你五分钟打扮好。”他还是那样凶巴巴。
而事实上,我三分钟就把自己收拾的妥妥帖帖,让他没什么话好讲。我们来到宾馆三楼的餐厅,那里是广东早餐,点心,粥,面条,一应俱全。
“每次来北京,我都住这里。”他说,“就是喜欢这里的早餐。”
“你怎么越来越像个中年人。”我点评他。
“你是说我长得不像老公像叔叔么?”他又在哪壶不开提哪壶了,心眼真小!
当他喝完一碗粥,吃掉一笼叉烧包,继续向一碗面条进军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决定把真相告诉他。免得他整天黑着一张脸,像我欠了他一千万!
“你对夏花有误会。”我说。
“这面不错,和天中那个小面馆有的比。”他像没听见我说话一样,招呼我说,“来,你也来一碗。”
“夏花真的不是因为跟我爸在一起,才不跟你联系的。”
“快吃吧,瘦成这样,以后我养着都费劲!”
“你听过一种病,叫红斑狼疮么?”
他的筷子停在半空中。
“夏花之所以与你断了联系,并不是因为她跟我爸爸在一起,而是因为,她得了这种病,她认为自己活不长了,她不希望你为她伤心为她难过,所以,她才处心积虑的瞒着你。她以前跟我爸借过一大笔钱,在嫁给于秃子之前,她就知道自己的病了,她骗了于的钱,全都给了我爸,准备一死了之。我们在艾叶镇的悬崖边找到她,要是再晚一步,她恐怕就真的没命了。但是那些钱,我爸没要,全还回于家了,是我亲手交给于安朵的。我本来答应她,不告诉你这些的,我只希望她不会怪我,因为我更不希望的是,你生她的气。你就这一个姐姐,一个亲人,我不希望你们之间有任何的误会。”
他看着我,筷子放到桌面上。
“不过她没事。”我安慰他说,“医生说,只要好好保养,没问题的。”
“你懂个屁!”他骂我。
算算算,看在他心情不好的份上,我原谅他的无礼。我就不信,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我会收拾不了我眼前的这个粗人!
(22)
年夜饭,八菜一汤。
阿南说,这是“长长久久”的意思。他还说了一连串的规划,比如过完年后,就要开始在北京做生意,等有了钱再买一套房,把奶奶也接过来住,把老家的旧车卖了在北京买辆新车,今年夏天带我和夏花去巴厘岛度假等等等等。
“你放心拿那笔钱去投资吧!”夏花说,“我相信你的能力!”
“小心你的新衣服,别把葡萄汁洒在上面了。”阿南笑着提醒她。
夏花和我都穿了新衣服,这是我们昨天下午一起去逛街买的。买单的人当然是阿南,他不厌其烦的陪着两个女人逛商场,哪怕我们买双袜子也跟在后面笑呵呵地掏钱,卖衣服的小姑娘一口一个“大哥”的唤他,还很八卦的猜我们三人的关系,夏花指着我说:“没看出来吗,我是正房,她是小三儿!所以这件贵点的归我!”
小姑娘嘴巴张的老大,我把衣服统统塞到夏花手里说:“妈,你随便挑,挑中的我来买给你好了。”
阿南笑得,明明该付人家六百块,却给出去七百块。夏花把多的那一百块抢回来,亲一口说:“虽然我们很有钱,但是一百块对我们也是很重要的哦!”
瞧她爱钱如命的样子,真的是和林果果一模一样!一想到这个,我就忍不住替阿南担心起来了!
阿南给自己开了一瓶酒:“肖哲这小子也是,说陪我喝酒,又跑回家了。马卓,老实说,你们是不是闹别扭了啊?”
“肖哲没戏,”夏花说,“不是我家马卓要的那盘菜。”
“是缘分没到吧。”阿南憨厚地笑。
自从那晚之后我就没再见过肖哲,只是陆续还会受到他发的短信:
“已到家。”
“回天中看了一眼。”
“这里零度,比北京暖和。”
他的短信永远发的像电报,无悲无喜。我对他当然有抱歉,但我无从说起。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害怕看夜晚的天空,害怕想起他的“一生守候一颗星”的伟大理论。在肖哲面前,我永远都是那个亏欠的,无法理直气壮的角色。所以,才会看似常常占着上风,但从来都不是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