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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随便换的吗?"我问她。
"可以啊。"丁胖胖说,"小耳朵老师说可以自愿的。"
好吧,我输。谁都别跟我提那三个字--在我没有看到她之前。今天她的课是第三节,我真希望有把特殊的"横刀",可以把前面两节课齐刷刷砍去,直入主题,那才够酣畅淋漓。
下课的时候,我跑到最后一排,于池子把头埋在书里,像是在吃书里的字。我喊她,她抬头,茫然地看着我说:"干嘛?"

"换回去!"我命令她。
"凭啥?"她又来了。
"丁胖胖上课老抖腿,我老以为地震了。心脏受不了。"
"关我什么事。"她说。
女生小肚鸡肠起来,真是不可理喻。我气不打一处来地走出教室,来到她的办公室门口,探头望了望,她不在里面。她的办公桌打理得很干净,应该是从前天晚上离开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第三堂语文课。眼看着英语老师走进教室的时候,我一心期盼她发现自己走错了教室。可是直到她擦好黑板,写好"LESSON EIGHT"的标题,并且打开书本宣布:"这节课调成英语,大家清楚?"我才相信悲剧仍在继续中。
然而大家都处在默默然中,无人体会我的错愕心情。
我愤慨地自言自语:"提前调课班长难道不知道提前通知一声吗?!"
丁胖胖凑过来说:"你想她啦?"
我机警的瞪了她一眼。她却回报我粲然一笑。哎哟我的妈,胖女露笑容,彗星撞地球。我早就该料到于池子那张不上保险带的嘴,会替我把此事宣扬得人尽皆知。看着英语老师读单词时那张被鲜艳的桃红色唇膏渲染得十分醒目的嘴巴,我感觉我屁股上像把火在烧,怎么坐都坐不住。幸亏有个丁胖胖在我身边不停地抖腿,才稍稍可以掩盖一下我的不安心跳。
中午的时候,我做出一个决定--逃学。
理由有两个,第一是回家跟我爸要点钱。第二,我必须要出去走走,不然我就要烧爆炸了。
我好不容易才在书包里找到一枚硬币坐公车回家,用钥匙打开门以后,我看到客厅里站着三个人,一个是董佳蕾,另外两个年纪都挺大,头发花白,笑容慈祥。但我不认识,从来没见过。他们正对着我家的天花板指指戳戳,好像是在说什么层高不够,感觉有些压抑什么的。
"叔叔阿姨,这样子,你们先回去,有什么事我们电话再联络。"看到我进门,董佳蕾有点慌,急着把那两个人往外推。
"你儿子都这么大了啊,"那个老妇女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好奇地看了我一眼,大声说道:"其实我们买房子,就是想儿子结婚后把我们原来的房子让给他,我们搬出来住,跟小孩子住在一起,不习惯的…"
"好的,好的,电话联络,电话联络。"董佳蕾不等人家把话讲完,就急匆匆地把门给关上了。
"我爸呢?"我问她。
"你问我,我还问你呢。"她眼光闪烁,不敢看我,一看就是做了亏心事。
"那两个人是谁,"我问,"来我家干什么?"
"不知道。"她真干脆。
我推开他们房间看了看,我爸真的不在里面。我站在客厅里打电话,董佳蕾抱臂坐到沙发上,冷冷地对我说道:"打不通的,你要真想知道他在哪里,为什么不去问问你小女朋友的妈咪,不过我也好心提醒一下,他们正风流快活,未必有空理你。"
她又来了!
"我要卖房子!"她忽然风度尽失,从沙发上跳起来,红着眼睛对我喊,"你听好了,我要卖掉这里,所以以后,你永远都不要再回来,有什么事,找你爸去,不要找我!"
"这是我家的房子。"我可不糊涂。
"你爸在跟我结婚以前,就已经把房子转到我名下了。"董佳蕾说,"不然,你以为我会嫁给他那个糟老头!?他有什么,他算什么!他把我董佳蕾当什么!"
在她失控的尖叫声里,我只觉得天旋地转。
时光忽然回到多年前,我还是个小孩子,穿着汗衫和短裤,卡通皮凉鞋,背着画着一群快活蓝精灵的书包。我妈妈牵着我的手带我来到这里,她把我房间的门推开,对我说:"柏文,喜欢这个新家吗,不过从今天晚上起,你要一个人睡觉了哦。"
当时我只顾着舔手中快要融化的火炬冰淇淋,没回答她。
那些快乐幸福的时光,怎么在我拥有的时候,我竟一点儿也不在意呢?
我摇晃着上前一步,指着董佳蕾的脸,大声说道:"你也给我听好了,这是我的房子,我妈的房子。你要是敢动它,我就把你敲扁!不信你就试试!"
"我等着!"董佳蕾毫不示弱地与我对视。
我摔了门,跑下楼,坐在小区的花台边喘着气打于池子妈妈的电话,于池子妈妈是我爸的战友,为人爽快热情。我妈在的时候,她们常在一起喝茶聊天,讨论美容心得。我妈走后,我爸有啥烂摊子,都是她出面替他收拾。但我深信,她和我爸之间是干净透明的,绝不像董佳蕾那种心灵黑暗的人形容得那么不堪。
电话很快就通了,她迟疑了才一下对我说:"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或许出差了吧。"
"我找他有急事,很急的事。"我说。
"那我帮你找找看。"于池子妈妈说,"你在学校好好的,找到我告诉你。"
我看出来了,她在撒谎。
很明显,他们几个人之间有一个共同的秘密,而我被堂而皇之地排除在这个秘密之外。
其实我可以不在乎这个秘密,但我不能不在乎他如此地不在乎我。他是我的父亲,我还没满十八岁,就算他不关心我的成绩,也不能不关心我晚餐应该吃啥。直到现在,我才可悲地发现我真的还只是一个孩子,一棵失去依靠的无根的小草。
我不想回学校,但我也不知道我应该去哪里。我在大街上漫无目地地走着。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竟来到了那天和她聊天的小河边。或许是为了照应此情此景,老天竟然又知趣地下起雨来。我如同被谁牵引,不由自主来到她坐过的长椅边坐下。很可惜我穿的是校服,没有帽子,不然我可以学她把帽子拉起来,暂时拒绝整个世界。所以我只能脱掉我的鞋,把我走得酸涨的两条腿盘起来,并用手圈住它们。
我觉得冷,惟有回忆让我温暖。
在我快要睡着的时候,有人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轻声问我:"是你吗?"
我如被电击般地转头,看到她。她穿了一套简单的运动服,打了一把红色的小伞,正弯下腰询问地看着我。
我真怀疑我是不是进入梦乡了。
"果然是你。"她微笑了一下,选择在我的身边坐下,那把红色的伞同时轻巧地罩住了我俩。
我责备自己,为什么不早点睡着呢。如此美好的一幕,我期盼了不知道有多久,现在居然美梦成真了!我大气都不敢出,其实我也很不希望她说话,因为如果这样的话,梦是不是就永远都不会醒?
但她还是打破了梦境:"你为什么不去上学,而跑来这里?"
"那你为什么不去上班,而跑来这里?"我一边反问,一边勇敢地转头看她。她的侧面真是好看死了,我敢说世上再也没有一张侧脸可以如此清新动人--如果蒙娜丽莎有侧脸的话,最多也不过如此了。其实我以为她会责备我,谁知道她只是这样轻言细语地问我一句,不然,我哪里敢放纵自己和她如此顶嘴。
"我请了三天假。"她说,"来做一个决定。"
"那,你决定了么?"
她摇摇头,转头看我说:"这是一个重要的决定,可不能马虎。更可况我的计划还被你打乱了呢。"
"为什么?"我吃惊地问。
"因为你坐了我用于思考的位子啊。"没容我再说话,她又抢先一步问我说:"对了,你爸爸找到了没?"
"没。"我说。
"按你对他的了解,他会去哪里?"
我摇头说:"我一点都不了解他。"
她叹口气:"十七岁的烦恼,总是一模一样。"
我可不想她看轻我,一连串解释道:"老师,我知道你怎么想,可我真的不是为赋新辞强说愁,我的事很麻烦,我爸失踪了,我继母要卖掉房子,我身分无文并且无家可归。或许从明天起,我就得退学了。"
"哪有那么严重!"她笑。
不明白为什么在她的眼里,我的言行举止好像永远都那么好笑。就在我无比沮丧心灰意冷的时候,她补充的一句话差点让我眼泪蹦出来,她说:"老师怎么可能让退学这种事发生呢?"
我低下头,用双手捂住脸,掩饰我的窘态和感动。
"你因为这些心里不痛快,所以才在操场上和别人打架?"
她到底还是知道了。
"对不起。"我慌忙抬头解释,"那完全是一场误会。"
"我知道。"她说,"我想我了解真相。"
她如此照顾我的自尊,让我更加很羞愧--在她休假的日子,还令让她如此操心。
"这样吧,我先送你回学校。"她安慰我,"一切烦恼很快都会过去的。"
"那你的烦恼呢?"我说,"你也相信它会很快过去么?"
她没回答我,而是多少有些无奈地笑了笑。
我真恨自己管不住自己的嘴,说出这些让她难尴的话来。虽然我的事和她的事比起来,在她心中真的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或者仅仅是我用于逃课的不守规矩的一个理由,但站在她老师的立场上来说,我是完全可以理解并认同她如此看待我的。哪怕这种理解和认同,让我痛得心都快要碎掉。
"还记得我跟你说过,以前我和我一个好朋友经常来这里么?"
"她叫吧啦。"我说,"我一直记得这名字。"
"是的,吧啦。"我注意到,当她念出这个名字的时候,语气特别特别的轻柔,仿佛怕一大声,回忆就被吓跑了一样。于是我也安安静静地,等她继续说下去。
"她死了。"她看着我说,"后来我就常常想,人只要活着,就是最大的希望。灾难往往是人生最好的教材,教我们如何更好地活下去。"
她是在开导我,我知道。
为了开导我,她不惜触碰一些不快乐的往事,我亦懂得感恩。
"那个吧啦,她为什么死呢?"我说,"难道是跳河自尽的么?"
她笑了,狡猾地说:"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以后有机会再告诉你。你看,雨下大了,我们该走了。"
我坐着没动,沉默地反抗。我希望她能把我当成一个知心朋友,这样才不会只给我一个有头没尾的故事。但同时我心里又很明白,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我永远都跨不过岁月的鸿沟直达她心里最秘密的领地。于是我只能犯傻不动,单纯地希望这份时光能尽可能地被延长。多一秒是一秒!
然而不解风情的雨真的越下越大,而她那把小小的伞已经快要招架不住了。
就在我担心她感冒快要投降的时候,她却开口说道:"既然你这么不想回学校,那就到我家去坐坐吧,离这里很近的。"
我忽然耳鸣了,脑子里像开过了一辆重型机械车,什么都听不清。 
"去我家坐坐。"她重复了一遍。
去她家!
坐坐!!
此时此刻的我,像一个走在大街上忽然捡到了一张八千万彩票的彩民,幸福瞬间蔓延成一片汪洋大海,一颗小心被喜悦涨成一个巨大的风帆,不顾风浪,傲然起航。

(10)
到她家的时候,我们俩都淋湿了,她一定很冷,开门时,握钥匙的手都在颤抖。
我真想把那样一双手抓住,替她暖一暖。
来不及胡思乱想,她已经打开灯,从鞋架上递了一双拖鞋给我。我的裤子从脚跟一直湿到膝盖,简直成了渐变色的了。有些窘迫,她给我的那双崭新的男士拖鞋很宽大,比我42号的脚要大出一个号码。
“家里有点乱。这两天都没空收拾。”她对我笑了笑,笑容里充满疲倦。
我放眼一看,其实也不乱,或许乱的,只是她的心情吧。
我立刻觉出自己的不懂事,不应该在她这么累的时候还来打扰她。她又给我递过来一套衣服,还有一条毛巾。
“进浴室换好再出来,把脏衣服挂着就好,头发也要擦干,浴室里有吹风机,可以吹一吹,不注意的话该感冒了。”
我本想拒绝,用满不在乎来表现一下自己的男儿气概,但是眼看着自己仍在滴水的裤脚,怕弄脏了她家的地板,只好乖乖走进浴室。
她塞给我的是一套男式的家居服,也是簇新的,衣领上的标签还没有拆除。衣服大了点,我穿上,有些晃荡。
这套衣服,和那双鞋,大概都是给某个重要“客人”准备的吧?
鞋比我大一码,衣服比我大一些,都让我有一丝丝嫉妒。
我再次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头发凌乱地贴着脑门,耳朵边缘特别红,像是刚刚撒了一个很大的谎,一脸掩盖不住的慌乱。关上门的盥洗室太安静了,以至于听不到她在外面走动的声音,一切都安静得出奇,如果不是真真切切地闻到沐浴乳的兰花清香,我绝不敢不把它当做一场梦--我居然在她家的浴室里!
段柏文,你三生有幸!
好不容易平复好自己的心情,我用温热的掌心抹平额头的发丝,深吸一口气,推门走了出去。
外面的空调打得很足,一冷一热,我的脸肯定更红了。
她手里握着一杯清茶,正站在墙上挂着的一幅画前,像是在端详,也像想着什么心事。我不知该唤她,还是直接走过去。只能傻傻地站在原地。
不过她还是很快回过神:“你随便坐,我也去换件衣服。”
说完,她进了里屋。
我也往那幅画看去,那画不就是她电脑屏保上那一幅么,挂在墙上,比电脑屏幕上的更显气质。
我虽然看不懂画,但直觉告诉我,这应该是真品。
在她家,根本不该有任何赝品和虚伪的东西存在。
我还在研究那幅画的时候,她换好衣服出来了。也给我倒了一杯茶后,她伏下身,在电视机旁矮柜上的碟片架前挑挑拣拣,仿佛在自言自语:“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听什么样的音乐呢?”
“老师,你也是年轻人呀。”说完这句话,我才意识到自己马屁拍得露骨,于是又补上一句,“其实,我们什么都听不懂的,就是喜欢瞎掺和。”
这都什么跟什么呀!
我的好口才,好像被刚才兜头的雨水泼到下水道里去了。
不过她好像没有听到我在说什么一样。而是从一堆碟片里果断地抽出一张来,送进了CD机。
那是小野丽莎。谢天谢地,我知道她。
只可惜如今再好的音乐,对我而言都是白瞎。
茶几上放着一个玻璃烟灰缸,晶莹透亮,不像烟灰缸,倒像个工艺品。似乎也是新的。那个“客人”真好命,连烟灰缸都替他准备好了。烟灰缸旁,就放着一副相框。想来真是不幸,那张照片没能逃过我的视线。虽然我一开始就竭力不想看到,但他们的大头照还是尽收我的眼底。
他正在吻她的耳垂!
这般下流,我都替他脸红!
再仔细一看,果然,他靠她要命得近,正低着头吻她的左耳,而她,好像在听他低声唱什么歌一样,眼睛眯成两道弯,嘴角洋溢着甜蜜的笑容。
不得不说,他的近影看上去十分英俊。
而且,最重要的是,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成熟男人的气息,让我汗颜。
他,就是那个“客人”吧?
我压根没有权利过问她的私生活,所以,关于照片上的“客人”的来历、身份,以及她是否感觉幸福,我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绕道而行。
她家的沙发,有淡淡香味。这令我想起我家那个臭得要死的沙发。其实本来没那么臭的,因为我爸总是坐在沙发上抽烟,董佳蕾为了去除烟味,就用她的法国香水来盖,又因为靠近厨房,不免沾上油烟味,结果几种味道混合在一起,时间一长,味道难闻得让人躺都躺不下来。
董佳蕾成天待在家,连把沙发拆了洗洗都不肯做,除了欲盖弥彰雪上加霜胡作非为胡乱猜疑,还能干出什么好事来呢?
活该我爸被她卖了还替她数钱。
她坐的位置离我有点远,我有些失望,又不敢靠近,挣扎了一会儿,还是决定放弃。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她看上去比我还要心神不宁。而她心神不宁的样子让我心如刀绞,恨不得给她一个狠狠的拥抱。
“你该饿了吧,我给你弄点吃的。”她忽然想起来,说完就转身飞快走进了厨房。
我忍不住走进去,发现她看着橱柜在发呆,我看到橱柜里码着整整齐齐的各种各样的方便面,我走到她左边,问她:“你平时就吃这个?”
她不理我,好像没听见。
我有些尴尬,不知道该不该继续说话,她却又转身看到了我,问我:“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刚刚啊。”我说。
“瞧,我都没听见。”她抱歉地说,“我只会煮这个。你要酸菜鱼口味,红烧肉口味,还是麻辣牛肉口味呢?”
“麻辣的吧。”我随便乱挑了一个。
她给锅接上水,开始煮面。
我看着她的背影,鼻子竟有些酸。
我已经多少年没吃过煮方便面了?
在我小学甚至初中,在网吧度过的日日夜夜里,顶多是开水潦草地泡一泡;在董佳蕾家里(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知道我原来一直是住在别人家),饿了只能等,没什么可以垫饥。
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背影竟让我想起我久违的母亲。这种无厘头的联想让我的心像被丢到云端再陷入深海一样,痛苦和幸福的双重感绞得我快要闭过气去。
面终于好了。
我们面对面坐。她把香气扑鼻的面推到我面前,面上还盖着一个荷包蛋,外加几片火腿,我几乎潸然泪下。
“我吃过最好的面,是天中旁边的拉面馆里的。”她穿着围裙,用一只手撑着下巴,眼神变得很朦胧,似乎沉浸在某种美好的回忆里。像个小兔子一样可爱。
不知道为什么,只能想到小兔子这样的形容。
我问:“你怎么不吃?”
“我不饿。”她笑着说,“我晚上吃得都很少,睡前冲杯麦片就饱了。”
“老师,你有个坏毛病。”我一边吃面一边说她。
“是吗?”她说,“是什么?”
“你太爱走神了,跟你说话,你总是听不见。”
“有吗?”她说。
“有的。”我说,“不过在大街上可不能这样,会很不安全。”
“段柏文。”她下定决心一样对我说,“我要告诉你一个我的秘密,我的左耳是听不见的。不信,你可以试着在我左耳边说句话,即使是大声的话,我也可能听不见的。”
我忽然想起刚才那幅照片,怪不得那位“客人”要亲她的左耳。一定是非常疼惜她,才会这样吧。即使有些失聪,仍然把她奉若掌上明珠。我心中的醋意不可遏制地膨胀发酵,差点让我打了一个喷嚏。
她说:“不信,你可以在我左边说一句话试试。”
可是说什么呢?
如果真要我说,那一刻,我心里只有一句话:老师,我喜欢你。
我是多么想把这句话大声对着她左耳喊出来,哪怕她真的听见了,真的听见了又怎么样呢?喜欢不是罪!
我压抑得太久了,不应该辜负上天给我的这么好的一次机会。
如果她认为我太过放肆或大逆不道,就让她杀了我吧,反正横竖都是死。就像我藏在语文笔记本最隐秘一页的那句诗:若动了心是死路一条,我死得其所。
想到这,我终于鼓起勇气,站起身,在她左边的沙发上坐下。
她很配合地将头发拨到耳后,指指自己的耳朵,又将头侧过去一点。做好随时准备洗耳恭听的洋子。
这是我第一次这么靠近她,她细弱而漆黑的头发,温顺地披在肩上,像一把真丝制的小雨伞。
可是,我最终说出口的话却是:“我每天都穿增高鞋垫的。”
她在笑,我不能确定她是不是听见了。
可是,你知道,这根本就不是我想说的话。
我临时改变主意,做了可耻的逃兵。
时光被凝结了。我一直在她左边坐着,她也没有回过头。我嗅到她头发的味道,遥远得像是拨开密布的阴云,倾泻而出的阳光的味道。
我好不容易才扭开我一直盯着她看的不礼貌的脑袋,转到她家电视机旁边那堆DVD碟片上,它们好像都没有拆封,而且全都是美国大片,应该不是她的口味才对。我问她为什么不看,她告诉我她没有时间。
我大着胆子学大人腔责备她:“没时间看还买,浪费钱。”
她并不在意我的冒犯,而是问我:“那你呢,喜欢看电影吗?好像现在的年轻人都不太喜欢看电影呢。”
她口口声声都是“现在的年轻人”,我小心眼地怀疑她之所以这么说是不是要刻意营造出我和她之间的代沟来。
为了在她面前显示我的素质和成熟,我开始卖弄,并跟她说起我最喜欢的电影?重金属摇滚双面人?--
“这部片作为商业片来说,制作精良,技巧纯熟。虽然可能会饱含众多重金属迷的批评,但我个人认为这部片还是很有可取之处:男主角分裂人格的秘密折磨了自己,也折磨了他心爱的女主角。但是在他决定不再保守这个秘密之后,也就不受秘密的困扰了。
一直反对他的事业的女主角也转而支持他了,这点很发人深思。”
我夸夸其谈,像电视新闻评论里的丑角。真是中邪了,在我开始张口说话以后,我就变得停不下来。
当我意识到我应该住嘴的时候,我看了看手表,十点了。
我知道,是时候离开了,再待下去,就太不礼貌了。
我站起身,看了看窗外,决定和她告别。
换好我的湿衣服,把那件T恤整整齐齐地叠好,我们回到门口。
她穿着一双橘红色的卡通拖鞋,非常小的鞋子,旁边就是我又脏又笨重的球鞋。我弯下腰换鞋,她站在门边,问我要不要带一把伞走。
“不用了。已经不下雨了。”
“那好,回校以后,一定要发个短信给我。”
我点点头。
她最后叫住我说:“谢谢你。”
我抬起头。
她又重复了一遍:“段柏文,谢谢你。谢谢你刚才一直在说话。老实说,最近这段时间,我一个人总是容易呆住,有一个人在身边说话,时间不会那么漫长。”
“这么说我也该谢谢你。”我说,“其实我也很长时间,没有这么跟人说过话了。”
“好啦,快走吧。”她说完,踮起脚,伸出手,在我的头上挠了挠,我的头发一定变乱了。但我们还是一起由衷地笑了。
“咔嚓。”她的房门在我身后合上,我立刻后悔我错过了机会,没有大胆地说出我的表白。是真的后悔,但是我始终没有再回去敲门,我只是用最快的速度跑下楼,跑出小区,站在一根电线杆旁边,抱着自己的头,狠狠地往电线杆上撞了三下。
这是我目前能想到的,惩罚我自己的最好方式。


(11)
当我捂着剧痛的头,发现自己刚才的矬样被人尽收眼底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
特别是,看到我出丑的人并不是别人,偏偏就是那个路虎男——也就是那套睡衣和那双霸道的拖鞋的主人——这不是冤家路窄是什么。
我发誓如果我之前发现了他的车,就是现在脖子上架着一把比斯嘉丽昨晚亮出的独门武器还要长十倍的大刀,我眉头也绝不会皱一下。
真是老天没眼。
奇怪的是,他的车离我的距离真的很近,可为什么之前我竟然一点也没发现?
我微微回头,确定他正透过玻璃窗在审视着我,车内的音响屏幕发出绿油油的光,他的整个人虽然看不清楚五官,但表情一定是充满嘲弄的。我挺直了我的背,想尽量显得挺拔些。就在我发现了自己可笑的同时,身后传来了汽车的喇叭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