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不知道他是否明白?
那时候,我不知道正镇万劫不复的爱情是什么样。但我好象预感到此后我们之间的爱恨情仇,都会比此时更加惨烈。所以,我缩了缩脖子,再也没敢看那伤疤。
那天黄昏,我关了手机,跑到外面,用公用电话给阿南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我要和颜舒舒一起去看电影,所以晚些回家。我已经不是第一次撒谎,但这次显得格外不熟练,磕磕巴巴半天才讲清楚一句话。好在他在忙,好象并不在意,更重要的是,他告诉我他晚上正好有事,也不能回家吃饭,这让我大大松了一口气。
回到那个小包间的时候我听到他在电话,不知道和谁,反正语气不好。见我进去,他把电话关掉,塞到牛仔裤的屁股口袋里,对我说:“晚上请你吃‘算了’最有名的麻辣牛蛙饭。”
“好。”我说。
“我们来点酒,庆祝一下?”
我说:“我千杯不醉的,没劲。”
“好吧,”他没再坚持,也没挑战我自大的宣言,只说,“少年儿童不喝,我喝!”
不知道是不是特别开心的缘故,那天他真的喝多了。酒过半旬后他站起身来,拉着我一直往外走,从那个小包厢一直走到外面吵吵闹闹的大厅里。这时已经晚上八点多钟,舞台上的乐队开始了表演,一个女歌手刚刚唱完一首歌,音乐暂停,我的耳朵才终于舒服了一些些。他让我等在那里,跑过去跟乐队说啥。
没过一会儿,他走到舞台中央,带着醉意说:“我来唱一首歌,舞台处女秀,献给我的女朋友——马小卓。”
说完,他的眼睛朝着我看过来,那眼神太炙烈,我不由自主的捂住自己的双眼,退到人群后面去。四周灯火很暗,我剁在一个胖子的身后,才觉得稍微不那么紧张,可是却能很明确地听到我自己雷鸣般鼓动的心跳。这时,他已经开唱了,站在我前边的胖子很快宪法我是这首歌的“女主角”,竟然和他身边另一个男生一起架着我,像抬轿子一样把我高高地抬起,这样一来,我就再也逃避不了他像箭一样射过来的目光。
这个时候,他正唱到高潮,他唱得并不好,那么深情的一首歌,被他唱得声嘶力竭,搞笑之余,我却听到他心里狂爱的讯息:红尘自有痴情者,摸笑痴情太痴狂,若非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问世界情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
我长到十六岁,生命中没有一天比这一天更加疯狂。
我就这样被两个陌生人架着,尴尬地屹立在小酒吧中央,双手捏住鼻子,拼命拼命忍,才没有让眼泪掉下来。
他的歌声仍在继续,在我的央求中,陌生人终于把我放下来。他们不忘祝福我:“你是个幸福的小妞。”我笑,正在思考当他走下来的时候我是应该表扬他还是“讥讽”他的时候,我身后响起了一个女人的声音,“他就像个小丑,不是吗?”
我转头,看到那个在华星遇到的叫晶姐的人。
就在这个时候,台上的歌声忽然中断,只见他从上面跳下来,飞奔到我身边,拉住我说:“走。”
“等等,”女人伸出手拦住他说:“跟我走,今晚的事我就不计较。”
他并不理,而是拉着我一直朝外走去。我们走到酒吧的外面,那个女人一直跟过来,搁着一米多远的距离,她朝他喊道:“你别后悔!”
尽管他一直握着我的手,但这出插播的戏多少让我有些不知所措。我感动的眼泪还在眼眶里徘徊,没想到半路会杀出个程咬金,所以不用想就知道我当时的神情一定傻偷了。我回头呆呆地看着她,他用力拽了一把我:“走啊,看什么看!”
走显然是不够的。他完全是逃命的态度,没走几步,他就一把拦腰抱起我,把我搭在他肩上,飞快地横穿马路。一开始我以为他是发疯,但很快我明白他是来真的。我从来没有逃过命,所以吓得不轻,已经叫不出声了。身子是软的,手臂无法自控地甩来甩去,视线只有他快步前进的双脚。我能听见后面传来车子的引擎巨大的轰鸣声,于是扭着头脖子回头看,虽然这个动作费力万分再加上我的脑中血液倒流,但我还是看得清清楚楚——一阵眩目的近光灯照过我的瞳孔之后,一辆红色的MINI COOPER 像一头愤怒的公牛一般朝我们直冲过来.他头都没回,脚下已经敏感地朝上跨了一大步,然后把我仍下来,我看着地面,才发现我已经站在花坛上了。
车子直接撞上了花坛的一棵树,满书的树叶被震落了三分之二。
我惊魂未定,头晕目眩。
“操。”他骂,然后迅速放下我,我好不容易稳住脚站定,他已经跳下花坛,走到车那边,打开车门,扯着那个被撞傻的女人的头发。把她拖下来,左右开弓就是两大耳光。
这一切行云流水的动作让我简直看待了过去。
然后他放开她,回到我身边,拉起我的手说:“走吧。”
想想于安朵,再想想这个叫晶姐的,看来他真是有把女人逼疯的本事。
当然希望我不是其中的一个。
想要有活路,战胜地,对我而言,这是必须。
(11)
高二的那个秋天,我好像总是睡不醒。
上午的时间,我往往都是在半梦半醒之间,倒了下去,整个人稍许醒过来一点,等到夜幕降临之后,一颗心才好像真的活了过来。
因为到了那个时候,可以放肆的给他发短信,不必像上课的时候把手机翻盖一直翻开,放在两个课桌之间的一个小小的布兜的夹带里,一整天的余光都停留在黑暗的屏幕上,无时无刻不在期待它亮起。
熄灯前,还可以躲在阳台上,装作背英语书的样子,偷偷的给他打电话。万一有人来了,就大声扯几句无关紧要的话,然后迅速的挂掉。
在天中,其实有很多像我这样心怀秘密的女生。她们在大部分的时间里都双目发光,脚步轻盈。即使是有痛苦,也是一种乐在其中的享受。因成绩尚可却不爱说话,我算是其中隐匿的较好的一个,就连对我一向关怀备至的肖哲,也暂时没看出任何端倪。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开始变得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体内彷佛有一种迅猛的生长因素,慢慢成长出一个新的我来,直至将过去的那个我完全覆盖吞食。令我每天都有跃跃欲试的渴望,每天都又天地换新颜的错觉。
周末的时候,天气转凉。放学后我回到宿舍放好东西,就急急忙忙往校外跑去。我走到学校大门边上的时候还故意回头看了一眼,没看到肖哲。近日来,这个动作已成为我的习惯,他常常因此笑话我如果生错了年代,简直够资格做一个优秀的地下党。我用百米冲刺班的速度朝着“算了”的方向跑去。直到看到他靠着那可曾被宝马装过的树,嘴里叼着一根烟冲着我微笑。
我走过去,取下他的烟,替他灭掉。
然后他往前走,然后我跟着他。
他多半不会再带我去“算了”。但我并不关心他会带我去哪里,能见上面,哪怕就是一句话也不说,跟在他后面绕过几条街,彷佛也是一件顶顶幸福的事。
和那些校内的“地下情侣”不同,我们见面的机会并不多,最多的时候也就是一周见过两次。除了周末,我们通常是周三的下午或者周五的中午见,具体地点都是短信或者电话确定。有时候他明明确定了一个地方,到了那一天又临时修改地点,我就不得不更换策略。
总不是次次都能有借口溜出校门,所以,有的时候,她会偷偷跑进学校里来。他穿着不知道哪里借来的校服,我们往往在校门旁边的小卖部里互相淡漠地望一眼,然后到假山后面去呆一会儿,或者去花蕾剧场的拐角装模作样地吵一会儿嘴,再听他跟我说甜言蜜语。比如——“我逛遍天中,找不到一个女生比马小卓更惊艳。”
我总是穿着灰扑扑的校服,旧球鞋,背个黑书包。头发长了,也没时间修剪。但他夸我美,我就觉得自己特别不一样了似的。那天他给我带来了一个特别的礼物,一副红色的娃娃手套。
“走在街上一眼瞄到,觉得特别适合你,就买下来了。”他说,“天冷了,用得着。”
我接过来,听见晚自习的铃声已经远远的传过来。
“去吧。”他说。“这个周末带你去个好地方。”
不要乱花钱。“我拿着手套低着头说。”
他用力拍我脑袋一下,拍的我生疼生疼。然后他说了一句让我特别不安的话,他说:“放心吧,不是偷的。”
我想去捂他的嘴,告诉他我真的不是那个意思。但他已经转身,大踏步地走远。我没有把握他是不是生我的气了。经过这么长的时间,其实我对他扑朔迷离的脾气没有做到了如指掌。
我带着红手套跑进教室,肖哲递给我一个花型的小透明袋,黑黑的笑着说:“试试我的新发明,不插电暖水袋,看看好使不好使,我准备去申请专利,然后交给颜舒舒去卖。”
“谢谢。”我说。
他提醒我:“手套取了啊,带着怎么试?”
“哦。”我说。
“你有心事?”他问我。
“没。”我赶紧笑笑说,“中午没睡好,有点累。”
那天我们分开后,一直到晚上,他都没有给我发短消息。我担心他是手机没电了,趁课间打了一个去试探,发现他是开着机的。我发去短信问他在干嘛,他也没回。男生的自尊真是一个奇奇怪怪的玩艺,稍不留神,就会被打击的稀巴烂。
我不容易找到机会在给她打电话,手机关了。
无从猜测他在哪里,和谁在一起在做什么,在前赴后继涌上心头的“歪歪”中,我第一次因这份感情感到了严重的不爽何不安全感。
周五终于和他同上电话,他告诉我他那晚有事,约我周六下午三点去技校。我忍不住问他:“你有什么事呢?”
他笑。“管起我来了?”
“是。”我赌气般回答。好不容易盼来了周末,我实在是想不出有什么事比见我更重要。
“明天见面再说喽。”他好像真的很忙,很快就挂断了电话。
这个周五的夜晚,阿南也不在家。我过的极为纠结。不过我维持着我的骄傲,没有再给他拨电话过去。门铃响起的时候我以为是阿南回来了,打开门才发现竟是肖哲,手里抱着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自顾自地挤进门来说:“马卓同学,我来和你商量一下,兴许再改进一下,我的暖水袋就可以保温长达四十八个小时了!”
可是,这种事,他为什么不去找颜舒舒?
难道他真的不明白,夜里八点钟闯进一个女同学的家,是极不礼貌的行为么?更何况这时候,只有我一个人在家里!
“嘿嘿!”他把那包东西往我家沙发上一扔,搓着手说,“我有预感,今晚一定能成功!”
我吓丝丝地问:“你打算在我家做实验?”
“和你切磋!”他说。
“可是,我要睡了。”我委婉地下逐客令。
“什么?”他看着墙上的钟大叫,“你睡得这么早?”
“我累了。”我说。
“哦”他又把沙发上那堆鬼玩意儿抱回自己的怀里说,“那我回学校去研究吧,又好消息第一个告诉你哦。”
我送他到门边,他突然转头对我说:“马卓,对不起。”
我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他自己飞快地说道:“我看你这几天心不在焉的,以为你又出了什么状况,我真不该怀疑你,实在是对不起!”
说完这些,他逃也似的下了楼。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幸亏…
可是听着他从楼道渐渐消失的脚步声,我却第一次没有对他的处心积虑的关心感到厌烦。至少在这个孤独的周末夜晚,能被人牵挂一下也算不错了吧。
那晚我失眠,阿南回来的时候应该是一点多钟,我还在辗转反侧,听到他跟人打电话说:“到家了,你也早点睡吧。今晚凉,记得关好窗。”
语气里不误宠溺。
看来他的恋爱谈得和我一样轰轰烈烈。
在绩效的科技楼那幢破破烂烂的负一层,藏着一个极其隐蔽的门洞,而他居然有钥匙。周六的技校空空荡荡,远远地看见他等在操场的那头,等我走近了,他故弄玄虚地掏出一条红布,说是要蒙上我的眼带我去个好地方,红布展开我才发现原来是一条红领巾,真不知道他从哪里弄来这些古怪的玩意。他替我围上,牵我的手往前走,一直走了许久才摘掉我眼睛上的红布。我睁开眼,在我面前展开的,是一个极为宽广的场地,到处都是白色的柱子,柱子和柱子之间,竟垂着低低的黄色灯泡,照着洁白的墙壁都变成了陈旧的古铜色。他站在我的身后,影子在地面上变成一根细线。面前的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真实,他在我身后轻声问我说:“怎么样?是不是你喜欢的那种腔调?”
“这里哪里?”我惊讶地问。
“科技楼的地下室。原来想见停车场,后来放弃了。”他说,“我们一哥们儿奉献出来的,她跟他女朋友分手了,转让给我用。这里一般不会有人来,周末更不会。”
跟他在一起,偷偷摸摸成了习惯,不管走到哪里,都会四下张望凝神闭气生怕有所闪失,公共场合遇见了,更是装作不认识。突然有了这样一个天地,着实令我欣喜不已。
“你叫一声。”他说,“大声叫!”
我就捂住自己的耳朵“啊啊啊”地大叫了。我听见我的声音在墙壁的四周回荡。尖利,刺耳。但是,没有人对次发出任何疑议。我的面前,只有微笑的他。
“我明年就从这里毕业了。”他说,“我得出去打工挣钱,回来娶你,你会不会想我?”
“不许走。”我说。
“为啥?”我要挣大钱,“我要给你一个真正的家。”
“反正就是不追走。”我说。
“橡皮糖。”他骂我。
“橡皮糖酒橡皮糖。”我说。
不知是因为墙壁太厚厚的连时光流逝都感知不到,还是周围太静静的分不清白天黑夜,尽管那一次我们在那里一直待到晚上七点,时间也好像一根牛毛,在皮肤上一扫而过,来不及回味就得告别。
不过,终于有了两个人的世界,多么好。
我心里却清楚地知道,那里不是仙境,是堕落的天堂。
从那以后,那里成了只属于我们俩的地方。他总是背着一个包,包里放着一件很大的旧T恤,到了见面的地方,就赶紧把它不再一张展开的报纸上,掏出我们的午饭,席地而坐。有一次,他叫我躺上去。
“干什么?”那件灰色的T恤上充满了许多不明显的污渍,我用手指尖抹过,全是脏兮兮的油腻。
“你说呢?”他不耐烦地说着,叼在嘴边的香烟燃了快一半,烟灰像雪花一样扑簌簌往下掉。
“门都没有。”我冷冷死推开他,他不服气,冲过来掰我的肩膀,我用力甩开。他却笑得像是岔了气去,拔下香烟,用力咳嗽这说:“让你坐上去,我来给你马杀鸡嘛。”
“什么马杀鸡?”我不解地问。
“靠,你听不懂英语啊?”他一边说,以便蛮力拔掉了我的鞋。我爹坐在那件T恤上,面脸通红。他捏着我的脚踝,竟然一只凑到自己的鼻子旁边使劲嗅了嗅,我真想大叫一声退回去。可是他真用力捏着我的脚跟,力道很足,我坏我一动骨头就会碎掉一半。他笑着说:“别怕,要来了啊。”
说罢,他用一只手捏着我的脚跟,另一只手按住脚底足弓的某部位稍稍用力时候,我才明白过来,原来他说的massage,是按摩的意思。
“舒服吗?”他问着,我刚要表示同意,他又轻轻挠了挠我的脚底,我全胜禁不住一颤,他得意地哈哈大笑。
“天中第一名,听不懂马杀鸡。”他摇着头说。
我故意问:“你给多少女人马杀鸡过?”
“很多很多,多得数不过来。”他说。
“你昨晚,是不是去跟什么人马杀鸡了?”
“没错!”他用力点头。
我立刻上当,分离吧交往会缩,一边缩一边喊着,:“放开我!”
他加重力道,咬牙切齿地说:“不过——你是唯一不收费的,可能,特使除了马杀鸡唯一一个没有要求附加服务的吧。不过谁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呢?”
无耻。
我装哭,他才终于放开我的脚,有一把把我用力揽在怀里,用手指轻轻按摩我头顶的一缕头发,说:“马小卓,要听话,知道吗?听话的话,下次我替你梳辫子。”
下一次,他果真带来一个古董一般的破旧银梳,非常破旧了,还缺了三根齿,他坚持地说,这是夏花的婆婆送给夏花的礼物,他趁夏花不在,他偷偷拿过来的,是夏家的镇家之宝。塔特我把头发梳成三缕,一个下午的时候替我换了无数发型,从马尾巴到维吾尔少女,从古典盘发到清汤挂面,他乐此不疲。
“你为什么什么都会?”我看着镜子里变来变去的自己,忍不住头发被他粗鲁地就成一撮撮的疼痛问道。
“这算什么。”她很冷酷地回答,“我还会烧满汉全席。”
就这样,我们每次见面都有事情做,如果是中午,他还会带好吃的过来。还带一瓶二锅头。有吃骂我们什么也不做,就是呆在一起,我眯着眼睛看他抽烟,看各种烟圈在昏黄的灯光下变换的影子,恍惚好像不在人世。偶尔我也会喝一两口,喝完后他一直看着问,问我说:“醉没?”
我摇头。
“那再来?”
我就再喝,还是不醉。
这就成为我们一个小游戏,每当这时候,他总是一副极为谄媚的表情,对我说:“马卓,你怀次绝技,不出来行走江湖,实在是太可惜了!”
有时候,我们就紧紧地挨着,挨到快要上课了,我就赶快溜出来。只是每次我走之前,他都会一成不变地从我身后捏着我的脖子。把我拖回去,然后深深地吻我一次。那是一个让我无法站稳脚跟无法告别的吻,每次结束以后随我而言,就像是死亡和新生交替的瞬间一样恍然,说不出的莫名其妙的感激。就这样,甜言蜜语,都让我由衷地期待。到了最后,我自己说出“我走了”的时候,就已经意识得到接下来天翻地覆的吻别带来的恬不知耻的沉醉和欢心。
但每次离开那里,我都会记得从包里迅速逃出我的校服换上,再嚼一块口香糖。
即便是这样,他嘴里的香烟味,也好像无时无刻不在我的身体周围,甚至我体内的血液李,环绕,流淌。
现在回忆那关日子,我好像只旋转地着了魔的陀螺,心里空白得只剩下他的影子。从黑暗的天堂里走出来,日光往往刺得我流泪,而慌张的内心里激荡的鼓点,更加叫我稳不住步子,一不小心就会摔得头破血流。
只有上帝知道,我是如此的奋不顾身。
(12)
11月31号是月考的最后一天。因为汇报第2天有雪,所以把最后一门英语考试提前到30号晚上,月假也跟着提前一天。
晚上考试的事直到下午放学才同志,不少同学大呼“上当”,我只能拨他的手机,通知他那晚的“约会”取消。
可是他的手机居然停机。
我想去超市买充值卡替他充值,偏偏充值卡也卖完了。
不承认蹊跷都不行。
傍晚时分,寒流即将来袭,莫名的狂风到处乱窜,校园里连行人都少了很多。我独自一人往考场走去的时候碰到肖哲,他最近感冒了。穿戴极厚,宛若一头棕熊。这会儿正戴着耳机,一边走一边用浓重的鼻音朗诵着英语课文。看到我,用英文跟我打招呼:
“Hello Ma Zhuo ,what's up?”我当时只顾在心里暗自祈祷他不要等我太久,压根不想理肖哲,他终于忍无可忍地喊住我,说 :“马卓!借我面纸救急!”
我连忙把面纸丢给他了事,真不知道,这个世界上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先提出要求,而有些人总要等到不得不说的时候才说出自己要的是什么。
考试快要考试前,我关闭手机,却意外收到阿南的短信: 明日暴雪,今晚来借你回家,等我。
真是雪上加霜。
那晚的考试,我一直心不在焉,一直看着窗外,期待他会忽然出现在教室门口。可是不幸的是,整整两个小时的考试,除了监考老师的踱步,没有任何多余的人出现过。
考试结束后,老爽宣布,今天晚上有条件的同学可以先回家,以免明天因大雪出现道路拥堵,造成不便。我决定冒险,先不开机,直接去找他跟他解释清楚,再回来等阿南的电话。
可是当我围着一条厚实的围巾往学校的门口走的时候,却看到阿南的车已经停在那里了。
车上的阿南似乎正在讲电话,背对着我。我连忙用围巾裹住头顶,妄图猫着身字离开 他的视线范围。
偏偏在此时,身后响起了一熟悉而沙哑的感冒者的声音:“马卓同学!”
我狠狠心,想故意装做没听到。继续往前走,他却有依次大声喊:“马卓停学,我都看你爸爸的车了,你——走——远——拉——!”
我愤怒的回头,真想踢翻他。可他却想一制雀跃的棕熊一般,一蹦一跳的跑到我的面前,艰难的说:“马卓你怎么走的那么快,难道没到你爸爸的车吗?”
还有什么比欲哭无泪更适合形容我那一刻的心情的词语吗?
阿南终于发现了我,他在肖哲的身后,由远及近的走来,手里还抱着一件军大衣。
“降温了,冷不冷?”他关切的替我披上大衣。
“不冷”我应着,怨恨的看了一眼肖哲,他却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
“这么晚了你还要去等公交吗?”阿南倒是关心他:“要不上车我送你一程”
“别别别”他奋力的摇头,好象送他一程像是叫他去杀人一样,阿南觉得他太客气,居然一把搂住了他,说:“快上车吧,我看你也冻的够戗,有车送起来很方便,男子汗别太婆婆妈妈的了。”
“好!”没想到肖哲这么爽快就答应了,他们一前一后的往车的方向走,我的脚步却挪的比什么都慢。上了车,肖哲老实不客气的坐在副驾驶座上,我独自一坐在后排。
阿南发动车子,掉头,开出校门。
可是等等,我好象从车窗里看见了他。
他穿着一件皮衣,鼻梁上架着一个风雪镜,表情冷俊。车灯从他身上扫过去不到一秒钟的时间,我确信就是他。阿南和肖哲应该都没有看到,可是我却清清楚楚的看到了,
我把头贴在玻璃上他好象也能看到我,他正靠在校门旁边的一堵破损的墙上一只手正护住打火机点烟,打火机的或照在他的风雪镜上,我看不到他的眼神。
那一刻,我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天涯海角,而是你站在我面前,我却不能对你说:“一切都是误会”
一定是日子浓的太像蜜,只顾着粘着我和他,以至于我几乎都忘记了还有这个肖哲在。而他最擅长的事情,就是在所有他最不该出现在的时候出现,在他最不该说话的时候说话,就是在所有他最不该行动的时候行动,搅坏所有的一切。
阿南开了车里的暖气之后,肖哲手里捏着一包用剩的面纸回头对我说:“马卓同学,还给你面纸”
如果不是因为阿南在车上,我真想把那包面纸丢到他的脸上,劝他从此消失在我的面前。
这次月假一共放三天,前两天一直是大雪,他大部分时间在家裏,奶奶也上来了,我根本找不到机会出门.第三天终于出太阳,下午阿南出门了,我跟奶奶谎称要提前返校怀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去了他家.三天以来他的电话一直都是停机状态,我给他充上了手机费仍然是停机.
由此我知道,他是主动停机,幷不是欠费.
我决定只要见到他就主动把一切错误承担下来.我愿意跟她解释一切,只要他愿意听.怕遇到夏花我们从不在他家约会,但这一次,我别无他法.
刚刚走到他家门口,我就看到刺目的mini cooper,看上去好发无损的停在院子门口,顶上还有一些残存的积雪未化,在黄昏的日光下,发出淡淡的柔和光泽,完全是偃旗息鼓的状态.
雪从昨晚就开始听了,看来她在这裏已经不是一会儿了.
那我到底是进去,还是不进去呢?
他家院子的大门没有锁,门缝里的光景象在召唤我,于是我走了进去.
到了冬天,这裏完全是不一样的景象.不知是不是因为无人打理,偌大的院子里看不到一点绿色植物.
我踮手踮脚,其实心里说不出有多害怕。我害怕见到我最不愿意见到的那一幕,害怕等待我的是一个骗局,更害怕我刚刚拥有的一切其实已经悄然离开我了。在这个哀伤的冬日黄昏里,我忽然变的无助莫名的伤感莫名,
我对世事从来不抱太大的幻想,总是先料定最坏的打算。所以,说我宠辱不惊,其实是抬举我,我只是不善于构造梦幻般的结局而已。
一进屋子我就闻到了浓烈的酒气。
但当我看到他们只是呆坐在堂屋里,一个握着一个掌上游戏机在百无聊赖的打着游戏,另一个捧着一本旧到不能再旧的言情小说看的聚精会神的时候,不仅没有失望,反而是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那个叫晶晶的女人原来长的并不老,卸装的样子也不算太难看。是她率先看到我的,继而绯红的脸上挂上一抹不同寻常的微笑。看来她喝的不少。
她合上书,遥遥晃晃的站起身,谁也没看,就这样走到堂屋的门口把夏花的拖鞋脱下了,换了一双高跟鞋,噔噔噔噔的走出了院子。
我听到了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喝成这样,照理说她是不能开车的。
他好象视她若空气,仍然坐在那里双腿摆在那里,专心致志的看着游戏机,也视我若空气。
我这才注意到地上摆着整整齐齐的酒瓶,那只通人性的黑狗乖乖的躺在他腿旁。
在他的地盘上,我不敢轻举妄动。
“你的电话停机了。”我说。
“恩”他答。
“为什么停掉他?”我往他身边走的时候碰到一个酒瓶,他终于抬起头来看我,双眼通红,那眼神告诉我意见事:他醉的不轻。
“干吗喝那么多?”我忍不住问,
“哼哼”他并不回答我,而是用一种奇怪的眼神上下打量我一番,说:“马小卓喜欢小瘪三”
“好了,别乱说”即使他真的醉了,我也不允许他乱说。
他逼近我,轻轻的说:“你再喊?”
“我叫你别乱说”我软了下来,说“我要向你道歉,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情都是误会。你千万别乱想。”
“哪个晚上?”空气中的酸性气体弥漫开来,他却跟我装傻,为了中和气味,我走近他,勾着他的脖子亲了一口,说“三天前,我没去赴约,是因为考试临时改到晚上,我爸爸又来接我,所以…”
“要想跟我道歉也可以,”他打断我,搂住我,抚摩着我的头发说“不过,你也知道我一向喜欢做的,不喜欢说的”
我闻到他连发根里都是酒气,他跟我在一起,从没喝过这么多酒。
“可我只有2个小时就要上晚自习可,而且”我望了他一眼,勇敢的说:“你也不缺人陪,不是吗?”
“吃醋的人是我吗?”他笑着说,又一把把我揽回怀里,说:“马小卓也在吃醋,是不是?”
我抬起头,他正在低头看我。那一刻我鬼使神差的凑上去,勇敢的吻了他。
他一开始完全楞住了过了2秒才开始回应我。又因为反应过来,他一边回应我,一边拼命的忍住笑意,全身都在发抖。
这是我这辈子最窘迫的时候,我发誓,
“既然你只有2个小时”他从地上拎起一个酒瓶,对我说:“来”
他走进卧室,自赏赐以后,我再也没来过他的家,更没有进过这个房间。那一瞬间我的信忽然跳的好快,我好想能预料到接下来即将发生的事,但是有不敢确定。就在我犹犹豫豫的跟着他一道走进卧室,那关于接下来的一切的暗示,就像飞机降落时的地面,越来越清晰明确。
他半躺在床上,床铺很干净,被褥一丝不苟,是全新的。他知道我要来?还是这是别人替他铺的床?我来不及想太多,他已经把酒瓶放在床头柜上他对我伸出一只手,说:“过来”
我迈了一小步。他笑,说:“我叫你过来” 我终于跌进他的怀里的那一刻,他迅速的吻了下来。我挣扎了片刻,嗫嚅着说:“你喝了酒…”
“我喝了酒但是我清醒的很…马小卓,马小羊,你是我的…你知道吗?”很快,我被他沉重而带着酒气的身体压在了身下。那一天的那一幕又在我眼前浮现,我不由自主的抬头看地面,已经看不到血玫瑰的痕迹了。我有片刻清醒。可是在他如雨点般落下的吻之后,我很快忘记我是谁。
我是那个怯生生的把装着毒品的纸包送还给他的马小卓。
我是那个围着红围巾在技校里被他偷袭的马小卓。
我是那个为了要回肖哲的金佛差一点被宰了的马小卓。
我是那个目睹他和别的女人亲吻却落荒而逃的马小卓。
我是那个为了救他发誓永不见他的却又自己打破誓言的马小卓。
我是那个愿意用剩下生命的来交换这真正属于我的那一刻的马小卓。
人生这么长,却只有极少的时间是在为自己而活。那些我生命飞过的过客,这一刻好象又都回来了似的,他们的脸孔交替而过,像一组回放的深情婉转的离歌,这一刻,我清楚我是在为自己而活。
我愿意…我愿意交付自己,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我活着。
在爱,被爱。
人生于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有价值的吗?
当年,我十七岁的漂亮妈妈林果果,她是不是也是这样想的呢?
手机铃声就在着不偏不倚 的时刻响了。
我下意识的挣扎着从口袋里掏出手机。他不让我接,我怕是阿南,不肯。争抢中,我们同时看到屏幕上的名字——————肖哲。
这个名字显然刺激了他,他立刻翻身起来。
愣了很短的时间,我接起电话。
“马卓,我在替老爽整理成绩单的时候,你想知道你月考的名次么?”
我抬头看了一眼他,他已经低头出了房间。
我挂了肖哲的电话。他没有再打来,但是发来了短信:“二十一名,这是一个多么可笑的成绩,请自省!”
我索性关掉了手机。然后出门找他。
他又开始在喝酒,直接用的是酒瓶,对着嘴在灌。
我冲过去,想抢下他的酒瓶来。但是一切无济于事,那么大一瓶酒,已经被他全部喝进了肚子里。然后,他拿着酒瓶坐在那里,终于有了片刻的沉默。
我用指甲在他的手背用力划了一道…这是每当我无计可施时的计谋。
他懒懒的看了一眼自己红肿的手背,“怎么,那个和你一起坐上你爸车的人,看来已经是准女婿了?”他好象完全没在听我说话一样故意找茬。
“都说是顺便了!”我极力辩解。
谁知我话音刚落,他就像触电一般从凳子上弹起来,一伸手把手里的酒瓶抛了出去,酒瓶正好砸在厨房的窗户上,正面的玻璃顷刻变的粉碎,像是爆炸一样。那些碎片溅起一人多高,我吓的一激灵。
他疯了。
他从来没有用那种眼神看过我,像是可以瞬间就把我吞下去似的,他走近我,一把把我拖了起来,一直拖到院子里,仿佛拖一个垃圾袋。我挣扎着,根本是徒劳。那一刻我才发觉。原来女人和男人打架,根本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何况他是毒药。
跟上一次相比,我更加不占优势。我甚至连自卫的勇气都没有,就被他一脚踹倒在地。
我没有来的及爬起来,他又踹了我一脚。我像玩具皮球一样滚到墙角,背上的疼痛让我难以忍受。
“他有什么好的?”他把我拎起来重重的掼在地上,大声吼:“你说,他有什么好的?!他就配的上你是不是?”他已经完全疯了,眼里完全没有智商的成分,红的可以滴出血来。
我想解释,可是他完全不需要我的解释,一个巴掌下来,想把刀那样刮过我的脸,我的半边脸痛到麻木,眼睛都睁不开了,脸上的肌肉不由自主的抽搐,可他仍停不下手,有伸出另一之手,揪住我的衣领,打我的另一边脸,我伸出手去,摸到自己的鼻血流了一脸。
我真的彻底傻了。我完全没有想到他竟然会打我。他像愤怒的猎豹,嗜血的禽兽,他已经不是他了。对, 他是毒药。我忘记他是毒药。
我什么都忘了,连哭都不会哭了。我在他的脚又要伸过来的一瞬间扑到在地,死死的扒、按住了他的脚,说:“不要再打了,不要再打我…”
他听不到,他是听不到的。
他甩了甩腿,一下子把我甩的老远。我又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全身沾满地上不知什么的脏兮兮的东西。我的脑子里已经没有其他的念头,只有一个:逃。我爬起来,往门外冲去。他发觉了,立刻伸出手来拦腰抱住我,一把抱住我,就往地上摔。
我疼的喊不出声,哭不出,只是全身发抖,那些拳打脚踢,就像雨点一样落下来,我恐惧的看着他扭曲的表情。,他的面目却越来越模糊。然后他从他的屁股口袋里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小刀。他用尖刀对着我的脖子,咬牙切齿道:“我要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马小卓,你那么有文化,跟我解释一下什么叫同归于尽。”
我发不任何声音。
“你他妈解释啊!”他大声吼我,尖刀已经完全碰到了我的脖子,我感到了锥心的疼痛。恍惚中,我看到门外冲进来另外两个人其中一个人不顾一切的扑向了他,然后我听到了一声闷响,他就是在我的眼前倒下了,刀落在一边。
我捂住脖子忍住巨痛爬起来,看清了那是于安朵和王愉悦。
王愉悦的手里拿着一块板砖,眼睛里迸射出的凶光,可以杀人。
我看到他从地上遥遥晃晃的站了起来,血从他的头顶滴下来,很快半边脸就像被血洗过一样,他却像被血洗过一样,他却像嗜血人一样失去了知觉,只知道杀人,他迈着摇晃的步子往王愉悦的方向走,我已经顾不上自己的疼痛,用力扑住他的身体,对王愉悦喊:“快走!”
话音刚落,我的双手就送开了。他就象一根被镰刀斩断的高梁那样,直直的到在了血泊中。
王愉悦哭着,骂着,:“他凭什么?他凭什么打你们?你们怎么喜欢这种人 ? 他只配被板拍死…”
说完,就冲上去,继续踢躺在地上的他。
而他一动不动。
是死了么?
我觉得我已经失去了所有意识。
相比之下,唯一冷静的人是于安朵。她走到他的身边,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然后冷静的说:“你们快走吧,这里交给我,我是个病人,没人敢拿我怎样。”
“马卓,你别误会。”王愉悦说“安朵明天就要去南京了,她只是来要回他的一些东西。”
“你们快走!”于安朵冲我们大喊。
我是不会走的,无论如何。我,麻木的蹲下身去,搬动毒药的双腿。那么沉重,我根本没办法搬的动,我只知道,他不能死不能死不能死,我几乎是嚎啕着蹲下身去,费力的想要把他拖起来,就在我们乱成一锅粥的时候,我又听到了那个叫晶晶的女人的声音:“还不快把他搬上车来!”
好个王愉悦,只见她冲上拉,扛起毒药 摇摇晃晃的朝着外面走了过去。
于安朵伸出手,抱住我,温柔的说:“马卓,我们终于可以离他远远的了,真好,不是吗?”
(13)
那天晚上,我梦到了他。
他很温和,像阿南一样的笑容。
他穿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的衣服,戴着那顶VD的帽子,脾气非常非常好的对我说:“马小卓,我也要走了。”
我惊醒过来,伸直身体,脖子很疼,背上的伤仍然像藏著一把钝斧一样沉重。
我哭出来,真的是因为伤,不是别的缘故。
那天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王愉悦告诉我,他被晶晶送去医院就再也没有他的任何消息,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唯一能确认的,应该是他没事。因为他退回了于安朵送给他的所有东西,一大盒,上面有他亲笔写的五个字:对不起,再见。
他对我,什麼都没有留下。
除了一个诡异的护身符,一个失效的诺言,一些留在我身上的总会慢慢淡掉的靑痕。
连声再见都没有。
十二月像一节最慢的火车一样开过去。也许是因为天气太冷的缘故,我的大脑像一台超负荷工作的电脑,空不出余地来思考任何风花雪月的内容,除了背诵古文和英语课文,连说话的语速都变得异常缓慢。
肖哲又自做主张的回到了给我传纸条的时代,他在纸上写:或许这才是我们交流的最好方式,让我们做一对不说话的好朋友吧。
我有时候回他一两个字,有时候不回,甚至有时候,还会主动给他写一两张纸条。他仿佛一夜之间懂事了许多似的,再也不会对我时时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关心了,更不会对着我大呼小叫。除了在学习上鼓励我,他也不会没事就鸹躁个不休。我也没那麼讨厌他了,尤其当他不再那样叫我“马卓同学”之后。
我有时想,这个世界上,有一颗像肖哲一样透明的心的男生是不是越来越少了呢?可惜的是,他似乎正在极力转变自我。不仅开始跟他的同桌开始有说有笑,偶尔体育课上还见他一个人在汗如雨下的练习投篮。我从他身边走过时悄悄的,没有跟他打招呼。像他说得那样,做一对不说话的朋友,或许对我来说是最宽容也是最贴心的方式。我也慢慢像他一样相信,或许男女之间真的有纯洁的“友谊”,这友谊是单纯而踏实的,比其它的任何关系都更稳固,更不容易受伤。
何乐而不为?
新年快到的时候,我收到于安朵的贺卡,想起来,这应该算是我人生的第一张贺卡,它小小的,想一块温馨的点心,散发著诱人的清香。于安朵在上面写的话是:请你一定要幸福。
我还接到远在北京的颜舒舒给我打来的长途电话。她说:“北京真冷啊,我真的不想在这里读书了,索性真的回去开个店哦。”
我劝她:“读完书再开也不迟嘛,最多少赚一点咯。”
“我姐告诉我,晶晶的几家旺铺都贱卖了,价格低到不可思议,噢,早知道我就去抢一间。”
“为什么?”我问。
“八成是毒药给害的呗,他这种人,不害死人不罢休的。好啦好啦,不说了,说说你,有没有谈恋爱?”
“哪有。”'我说“
“有个男生对我很好啊。”她哈哈笑著,“我觉得我快忘了肖哲了。”
“忘了好啊,肖哲也不错啊。”我回答。
“你呀,一定是有心事。跟我讲电话都前言不搭后语,算了,春节回去再审你。”她说完,挂掉电话。
那个新年。阿南告诉我有个很重要的客户要陪。不能陪我过元旦了。我告诉他没关系,在他面前,我一个冬天都围著围巾或穿著高岭毛衣,我不能让他知道我生命中最疼痛的一幕,我怕他会因此而哭出声来。
他如此呵护我,我却不懂得珍惜自己,真是大逆不道。
新年我和奶奶回到县城,发现我们的“果果超市”真的没了,更名为“快乐小家”便利店,店铺重新装修过,过去的一切只成为黑白记忆。
奶奶叹息说:“钱用正道就罢了,就怕给狐狸精糟蹋了。”
“放心吧。”我安慰奶奶,“他不是那么傻的人。”
那天出门买东西,路过当年念书的国中,我忍不住跑进去看了一眼。回想当年,每天只需穿着一尘不染的校服,坐着一成不变的校车,拿回好看的分数,就算尽了一个好孩子的本分,确怎么也没想到,蜕变是这样一件不可收拾的事情,它不仅拨开你心里的杂物,而且替你种上那颗种子,从此你即使不灌溉不理会,它也一刻不停的迅猛疯长。
我再也不是阿南的好孩子,这是我这辈子背叛的第二个誓言。看来,只能用以后的时光去慢慢填补错误了。
新年的第一天,我独自去了艾叶镇。我不知道夏花是不是还住在那里,但是不是去看她,只是想去看看那座山,还有那个悬崖。
我只是想,纪念我一个人的纪念。
我不会做傻事,我清楚自己还年轻,那些失去的和离去的,或许根本从未属于我,根本不必惋惜。
来到山脚下夏花家的时候,我差点认不出那里,苏菲玛索的小房子被拆除了,再加上门口本来就空出的地方,形成了好大一块空地,种满了各种各样的植物,凭着我浅薄的生物学知识,我也能看出这裏的植被种类繁多,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种的植物会开花。我走进,看到花园边放了一个别致的牌子,上面用粉笔写著一行歪歪扭扭的一行大字:马小卓的花园——建设中。
是他。
是他的字!
我的心揪紧了。
我差点忘了,他在技校学的是园艺。
这个寒冬唯一显出生机的,除了最外圈那草垛般的茂盛的绿色灌木丛,还有一排细弱的、淡粉色的梅花。红尘自有痴情者,莫笑痴情太痴狂,若非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
此时的我,才恍然明白他在“算了”大唱这首歌真正的意义。
那些我不知道他在忙什么的日子,原来他是在替我建设这么一个美丽的地方。如果一切都由他亲手来做,那他要花掉多少时间,费掉多少力气?
原来,我真的被如此用心的爱过。
我看着那个牌子,一定是因为太冷了,泪水直到此时才被融化温热,渐渐模糊了我的双眼,直到我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这才赶紧找了棵树躲了起来。
过了很久,我探出头,看到了衣著艳丽的夏花,她背对著我,在洗车,一面洗一面哼著歌::“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春风里…”看的出来,她心情非常得好。那情景,一如去年得冬季,只是捏著细皮水管得人不再是她。
那一刻我伤心的明白,我将永远见不到他。
世上人和人的交错总是这样吧,我突然想起小叔,想起颜舒舒,想起于安朵,甚至幼年住在林菓果果家对面那个霸道的小女孩蓝图,我想,总有一些人,是来了又走,是你永远见不到的。我突然意识到,其实离别幷不一定是最可惜的事,迟迟在一个人的生活里僵持著不肯退出,怕才是最让人懊丧的事情吧。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庆幸我的隐退。
可是,那辆车,我怎麼觉得那样熟悉?而屋内走出的那个端著茶杯的人,更是让我大吃一惊。
是阿南。
他走近她,她踮起脚尖,娇笑著,亲吻他的额头。
原来是这样。
只是我,一直被蒙在鼔里。
在大人的世界里,允许这种隐瞒的游戏,为为什么在我们的世界里就不可以?我不确定他需要的。是不是也就像肖哲一样光明正大的坐一下阿南的车而已。但是至少,如果他有这个机会,那天的故事,就要改写了吧。
我躲回那棵树后,不想让他们看见我,眼泪已经不知不觉流了满脸。
我转身,朝著着山上的路走去。仿佛从来没有这这么快,我就爬到了山顶。我想起他曾经在这里跟我说过。以后,我再也不会欺负你,也再也不会允许任何人欺负你。
那真的我幷并不丰盛的青春期,听到过最轰轰烈烈的语言了。
我知道我不会忘记。
我还知道夏花门前的那个花园,,到来年的时候,一定会开满艳丽的花,漫山遍野都是花朵。因为我们的消失,它会变成送给夏花和阿南的礼物。他们会结婚,会有一个乖巧的孩子,会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
他终于可以拥有他迟来的幸福。
马卓,从来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多余者。
我挂著护身符直指我心脏方向,它曾在那裏划过一个小口子,把我的心取了出来,送给那个叫做毒药的人,任他细细把玩欣赏。不知道后来,他将它送回来了没有?我只知道,如今,我要尽我的全力使那个口子张好,愈合,不留疤痕。
不管从此有没有心,至少看上去,毫发无伤。
天空纯净,阳光照耀山上枯黄的草垛,这是旧的在被晾晒,也是新的在被酝酿,一切仿若去年此时。我站在山顶,从包裏取出一张纸,叠成一个纸飞机。我的手工一向很差,叠的很不好,它的翅膀是歪歪斜斜的,往下冲的时候也歪歪斜斜的,显得不那麼有力量,慢慢的我就看不见它的翅膀.。
我要和它比赛飞翔,只不过,我们的方向不一样。
对不起,再见。
我会记得,我曾深深爱过你,在十七岁本不该轻言说爱的年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