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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扬眉,笑得云淡风清:“或许吧,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做这些东西。”他是的确不知道,一想到她的胃不好,不能吃辛辣油腻的东西,很自然地就做出了这些滋味恬淡的食物。“好吃吗?”他笑得那么温柔。
“恩!”她重重的点头,张嘴咽下他夹到她唇边的鸡肉。“很好吃!比阮阮做的更好吃。”
“你喜欢就好。”他用调羹将粥送进她的嘴里,心里暗自决定在岁月余生中,他要让她每天都吃得这么开心满足。“阮阮是谁?”他看似心不在焉,可却没有放过她话语中的每一个陌生名字。极少听她提起家人和朋友,细细想来,原来自己对她的了解竟然是那么平乏!
“阮阮是我的朋友,在荣市开了一间小小的餐厅。”她习惯了对任何事都轻描淡写,不做丝毫渲染。她一直住在荣市郊外,这里邻近老挝边境,宁静而舒适,阮阮的小餐厅有大半资金是来源于她的投资,而她在越南的所有摄影作品也是交由阮阮处理,或卖给摄影杂志,或撰作个人影集。在越南的生活费用并不高,她的要求也极低,所以,那并不丰厚的收入还算应付得绰绰有余。
“哦。”他没有任何追问地虚应了一声,专心地把精力集中在喂她吃东西上。
他就这么一直喂,她也就不停地吃,这样的温馨持续到她撑得再也吃不下才宣布告一段落。
“你不吃吗?”龙见麟开口提醒他。他一直在忙着把食物喂到她嘴边,可是自己一口也没有尝。
“我要先喂你吃饱啊!”他笑得温和,说得那么自然,自然得仿佛一切都是天经地义。“要是你没有吃饱又胃痛怎么办?”
那最具有攻击力的温柔在最不设防的时候突然偷袭她的所有知觉,敲碎了那并不坚硬的外壳。心头一窒,她赶紧低下头,怕他看到她那突如其来的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多么温存的话语,他所说的,是她这辈子听过的最温暖的。
忍不住拿起桌上的相机,继续捕捉他的每一个神韵。她一直都那么挑剔,连模特也决不轻易选定,而他——他是一个多么完美的模特!只要面对他,她可以让镜头在瞬间就找到最完美的角度。
透过镜头,她仔仔细细地看他。他那带笑的温柔眸子,永远都盛满那么激越的宠溺;他那轻抿的薄唇,带给她那么缠绵的吻,那么贴心的言语;他那温暖的手,给过她那么深情的呵护!
她什么都分不清了。她不再记得谁是康唯,是他,或是记忆中的“他”?这都不重要了,她只清楚地明白了一件事——
她深深爱上眼前这个男人。无关任何的记忆或者难以割舍的眷恋。
原来,爱一个人是如此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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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多久?
不记得了。
记得什么?
只记得——和他在一起的快乐!
或者,这就是龙见麟最近生活的真实写照,她第一次感觉到在越南的生活有那么多乐趣。以往,她几乎从来不和阮阮以外的人接触,她也不知道她家附近有那么热心客气的居民。可是现在,她做了她以往不喜欢的,她也知道了她以往所不知道的。
一切都是因为康唯!
他带着她和附近农户的小孩一起去河边,脚下是凉凉的河水,他像个大孩子一般与那些越南小孩一起肆意嬉戏,无拘无束。多么奇怪啊,他分明不会说越南话,可是,仅只是那英俊开朗的笑容便招来大家的一致喜爱!他的魅力太有热度,总是那么轻易就征服了旁人。
他从农户那里借来单车,载着她在乡间的小公路上游荡。天色很清,和煦的微风一缕一缕擦过他的脸颊,亲吻着她的发丝,单车的轮子在微软的泥土上留下浅浅的车辙,像是岁月的痕迹。远方的山是什么颜色的,她没有在意,远方究竟有多远,远方的远方又是什么,她也从没有思考过。她紧紧环住康唯的腰,感觉那慢悠悠的游荡,感觉那午后山间的清爽,她只感觉到现在心底漾起的真实的快乐。不由得,她轻轻哼唱起了《Scarborough Fair》。
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 (你正要去史卡保罗集市吗 )
parsley, sage, rosemary and thyme (香菜鼠尾草迷叠香和百里香 )
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 (请代我向他问候)
he was once a true love of mine (他曾是我的挚爱)
tell him to make me a cambric shirt (请他为我做一件棉布衬衫)
parsley, sage, rosemary and thyme (香菜鼠尾草迷叠香和百里香)
without no seams nor needle work (不能有接缝,也不能用针线)
then he\'ll be a true love of mine (这样他就可以成为我的挚爱)
tell him to find me an acre of land (请他为我找一亩地 )
parsley, sage, rosemary and thyme (香菜鼠尾草迷叠香和百里香)
between salt water and the sea strands (地必须位于海水和海岸之间)
then he\'ll be a true love of mine (这样他就可以成为我的挚爱)
tell him to reap it with a sickle of leather (他用皮制的镰刀收割)
parsley, sage, rosemary and thyme (香菜鼠尾草迷叠香和百里香)
and gather it all in a bunch of heather (用石南草捆扎成束)
then he\'ll be a true love of mine (这样他就可以成为我的挚爱)
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 (你正要去史卡保罗集市吗)
parsley, sage, rosemary and thyme (香菜鼠尾草迷叠香和百里香)
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 (请代我向他问候)
he was once a true love of mine (他曾是我的挚爱)
“从来没有听你唱过歌。”他的声音被风声吹得支离破碎,可是却一丝不漏的全部钻进了她的耳朵。
是吗?她笑得清浅。连她自己也不记得上一次唱歌是何年何月。
“娃娃,你唱得真好!”他突然很大声地喊道,伴着爽朗而阳光的笑声。“娃娃,我爱你!我想要一辈子听你这样唱!”心情的雀跃就像是初恋。对!就是初恋!
他不记得自己多少岁了,他甚至不知道在失忆之前是否有过初恋,对于他现在和以后的记忆来说,娃娃就是他的初恋!初恋的纯净,美好,澄澈,馥郁,她给他的并不仅仅是这些。她的每一分美好都是那么独一无二的撼动着他的灵魂。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一言一语,那么深深地篆刻在记忆里,永远也不会磨灭。
“我也是。”她把脸贴在他宽厚的背上,轻轻摩挲着。或许是她的声音太小,也或许是他迎着风,他没有听见她话语里的满足与响应。
突然,他把单车停在了路边,急急地跳下车,不顾她的迷惑,执起她的手:“娃娃,我一直想告诉你——”他凝视着她的眼,话语中的坚定混合着热切与温柔,浓郁得化不开。
在这种奇异的气氛之下,她有些许不安地猜测着他想说的话,那专属于他的亲昵,蓦地让她心头一软,那醇厚的男性嗓音,让她的心如一头小鹿,在胸口怦怦乱跳。
“什么?”她双眼晶亮,忐忑的迎向他的视线。
“我不知道自己来自什么地方,可是,我愿意为你在海边种上香菜,鼠尾草,迷叠香和百里香,我愿意为你在每个秋天用石南草把花儿捆扎成束,我愿意为你做一件不用针线,也没有接缝的棉布衬衫,我真诚地希望,你愿意让我做你这辈子的挚爱!”他的话语一如既往的温柔,没有丝毫的戏谑,每个字灼烫如火,如同要牢牢烙印进她骨血里。那不是甜言蜜语,那是一生的承诺!而她,是一件如此珍贵的宝物,值得他用一生来珍藏!
她咬着唇,眼里泛着泪光,点点头。其实,不用种什么香菜,鼠尾草,迷叠香和百里香,他早就已经在她的心上种下了永不雕萎的情根,那么芳香馥郁,旖旎醉人。她刚想说什么,他的唇已经覆了上来,咀尽了那还未蔓延的泪,甜蜜地交缠吮吻着他的唇。
什么也不用说,他已经听见了她的心声。
那一刻,空气里弥漫着一种很特别的香味,仿佛是梦境中馥郁的花香,浓郁得几乎醉人——
她闭上眼,感受到他给予的所有的爱怜。她在心里悄悄告诉自己。
或许,那——就是木莲花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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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虽然属于战后重建的城市,可那热闹喧嚣的氛围却与河内、西贡大同小异。
这个美丽的小城市有很多的裁缝店与衣饰店,喧嚣的街市上,那些临街的小店铺密密麻麻地拥挤在一起,没有豪华的装饰,全都是陈旧的古木建筑,门口挂着各式织锦缎做成的灯笼。站在门口向里望,幽暗的小房间四壁都刷着斑驳的粉漆,柜子上排满了绮丽光滑的绸缎,一件又一件典雅的花纹的素色越南丝旗袍挂在木衣架上,幽雅得令人动容。
居住在越南的日子里,龙见麟去过西贡,顺化,甚至河内,但她最喜欢却是荣市。这个异乡的小镇会在夜晚亮起一簇簇灯笼,倒映在河水中。静静的河水带走了岁月,却带不走记忆。她不是个喜欢热闹的人,但那些如潮水一般随时沸腾的噪音让她感觉到上瘾。
之前,她常常一个人坐在街边的小摊上,叫的食物往往一口也不动。她看每一个人脸上的表情,微笑,抽泣,冷漠,淡然。每一种伤痕都会造就不同疼痛。是什么样的疼痛让这些不同的情绪发泄?这或许是一个无解的问题,每个人都会有各自想不开的理由,如同那无数孤独绽放的花,每一朵都有枯萎的期限,每一朵都有凋敝的理由,她不善于猜测,所以只能一笑而过。
曾经,她活得那么混沌。不知道自己是活在幻觉中,还是被幻觉拒之门外。什么时候是清醒,什么时候是做梦,完全没有概念。梦境里的往往是苦苦追求而不得的东西,而清醒之后,所有的奢望都会化为泡影,提醒每个人欺骗自己的限度。很难说现实和梦境哪一个更能代表快乐。对她来说,快乐是那么遥不可及。
是吗?
不,现在一切都改变了!
因为,她有了康唯!
深秋的荣市,仍旧那么湿热难当。来往的过客带着斗笠,或者背着竹筐,街市上熙熙攘攘的行人几乎把行动缓慢的龙见麟给淹没。康唯总是那么体贴地呵护着她,把她圈在臂弯中,不让任何闲杂人等碰触。
前几日突然接到阮阮的电话,那个精明能干的女子宣称找到了自己的归宿。回想起身处越南的这段日子,她时常受到阮阮的关心照顾,在为朋友见证幸福的重要的场合,她怎么可以缺席呢?不过,因为时间太过仓促,她还不曾准备什么像样的贺礼。
“康唯,我们送什么呢?”她实在不是个善于交际的人,从小到大,她几乎很少参加什么庆典,对于贺礼更是一无所知。短短的一个小时里,他们逛了不下十间店,脚软了,走累了,她始终不能确定该送什么东西。
康唯宠溺地一笑,双臂体贴地环住她,供她倚偎。眼角不经意扫到前面有一家出售水晶的老店。他俯身将唇凑到她的耳边,不着痕迹地轻咬她的耳垂:“我们去看看水晶吧!” 他的娃娃本来就行动不便,为了表示对朋友的真诚祝福才如此劳心劳力,这也该算是尽到心意了吧。
龙见麟的心因他的碰触而微微颤抖,差点站不住。她的康唯是个那么大胆的人,即使是在这人来人往的集市上,他也毫不避讳的与她这般亲昵,这令她的心里涌起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
老店里堆满了各色各样的水晶制品,琳琅满目,眼花缭乱。老板为他们推荐着一件又一件适合做贺礼的精致物品,价格不菲。龙见麟对这些完全不懂,而康唯却似乎很明白行情。
他选中了一个切割细致的紫水晶雕饰,通体的淡紫衬着百合花的形状,相当精致。“花好月圆?挺漂亮的名字!”他拿起水晶百合,笑着询问她的意见:“这个怎么样?”
“好!”她点点头,以他的意见为意见。
老板一边擦拭着水晶百合,一边对康唯赞不绝口。“先生实在是太有眼光了,这么娇艳的乌拉圭紫水晶可稀罕得很,不是百年老店可是决计买不到的!”
“哦?”康唯故作惊讶的开了口,唇缝里挤出来的却是不折不扣的讪笑:“老板对水晶可真是颇有研究,明明是一块成色还算过得去的巴西紫水晶,老板却硬将它研究成了乌拉圭紫水晶,厉害!真厉害!”
他那明褒暗贬的言语令那胡说八道的老板立刻变了脸。“嘿嘿,先生不要见怪,我是老花眼,刚才看错了!”他一边陪笑一边感到汗颜!看这个小伙子,年纪轻轻居然是个高段位专家,一眼就可以辨认出这紫水晶的成色和产地,反观自己,研究了那么多年水晶,不借助鉴定的器械也是决计分辨不出的!实在没料到自己居然会载在行家手里!原本还打算好好宰他们一票,没想到却无端受了一翻奚落!要引以为戒!一定要引以为戒!
老板转动着眼珠,迅速打量着这两个年轻人,准备和他们唇枪舌战地好好杀价,没想到那女子颈上的饰物引起了他的注意。“我的天!”他惊异地大叫:“那是顶级钛晶!”已经顾不得要杀价了,他着迷地盯着龙见麟颈上的狐狸形的水晶坠子,嘴里啧啧叹息着。“完全没有经过任何加工的天然钛晶,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太难得了!实在太难得了!”
龙见麟不解地看着康唯,康唯忍住笑,以眼神示意她不要说话。“老板!”他装作全无兴致地开口:“我们还要赶去参加朋友的婚礼,你能不能快一点?”他当然知道那狐狸吊坠是稀有珍贵的钛晶,他也很明白老板对它的垂涎三尺,不过,那小玩意儿只能属于他最珍爱的娃娃!
老板依依不舍地算了帐,直到送他们出门后,还在不可思议地喃喃自语着!
康唯拉着龙见麟的手,刚想往前迈,却意外发现了她的迟疑。
他顺着她的目光寻望,发现她的视线落在隔壁鞋店的一双鞋子上。
“娃娃,你在看什么?”他试探地抚摩她的发,惊醒了她短暂的沉醉。
“没什么!”她迅速掩饰着眼眸中再明显不过的艳羡,拉着他快速往前走。
“等等!”他留在原地,绊住了她的前行,脸上的表情高深莫测。“你跟我来!”他居然将她拉进了隔壁的鞋店。
她刚才所留意的是一双很别致的鞋子,宝蓝色的绸缎鞋面上用银线绣着大朵的牡丹花,闪光的珠片点缀着繁芜的花瓣,鞋侧是纤细而柔润的丝绸系带,细高的鞋跟上镶嵌着晶亮的水钻,流泻着迷离的凄艳。
“你刚才是在看它吗?”康唯不过一伸手,就丛高高的木架子上把它拎了下来。
“不是!我不是在看它!”龙见麟慌了,她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困窘过!拖着伤残的脚,她急急地想转身冲出鞋店,可是还没迈出一步,就被他铁箍一般有力的手臂桎梏得不能动弹!
“你!”他居然把一个瘸子带进这种专门出售高跟鞋的鞋店,为了什么?第一次,她面对着他难堪得想哭,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不要动!”他将她安置在试鞋的椅子上,亲自脱去她脚上的鞋袜,把那双漂亮的鞋子套在她的脚上。“既然想穿就试试,为什么要怕?”他动作轻柔,始终没有抬头看她,可是话语中却满是纵容。
她垂着头,看着他的手指缓缓滑过她的脚,把鞋子套上,轻轻系上鞋侧那飘逸的丝绸缎带。那单膝跪地姿势就像王子为公主穿上代表爱情的水晶鞋,一如年少时所幻想的童话情节。
他是一个王子,可是,她却从来都不是一个公主。
她凝视着脚上的鞋子,怎么看怎么觉得突兀。她那不便行走的左脚早就剥夺了她穿高跟鞋的权利。终年穿著平底的运动鞋,她从来没有尝试穿过这么漂亮的鞋子。
一个瘸子穿高跟鞋,这是怎样的一个笑话?
这么荒谬的事是她从来不敢想象的!
“我没有…”她想开口否认,否认自己想穿它,可是,他把那温暖的手指压在她的唇上,阻止了她一切口是心非的徒劳辩解。
“你穿起来真美!”他着迷地盯着她的脚,看那娇艳的鞋子将她娇小的莲足映衬得更加白晰。“来,试试走几步。”他扶着她,强迫她困难地在地上留下一个又一个无形的足迹。
“放开我!”她剧烈挣扎着摆脱他的扶持,穿著高跟鞋的脚站立不稳,眼看就要狠狠地摔到在地。那一刻,泪水终于滑出了眼眶。她突然觉得自己是这么的丑陋,漂亮不过是假像!那穿著漂亮鞋子的脚若没有他的扶持,根本就没有办法移动一步!那漂亮的鞋子对她来说根本就是一种最露骨的嘲讽!
可她不明白,她的康唯为什么要用这漂亮的鞋子来羞辱她?
他的手臂在那危急的关头紧紧圈住了她,没让她跌倒。
“娃娃。”他静静看着她,眼神那么平静,没有因她的泪水而妥协:“我不想看着你逃避的样子。”他对她绝少这样的冷酷,他不愿意再看见她那么孤僻,那么忧郁。她的脸不完美是事实,可为什么一定要用发丝遮掩?她的脚虽然微跛,可是为什么她从来都不肯让它曝露于阳光之下?她那受伤的脚并不是不能穿那些她向往的漂亮鞋子,而是,她从来就不愿意去尝试!她总是那么被动地接受一切,她总是这么习惯逃避和退缩,她总是这么怯弱地藏在自己那并不坚硬的蜗牛壳里,总是一个人舔拭伤口,不肯把心底的真实感觉和任何人分享。他不想被排拒在她的心门之外!他是要陪她一辈子,给她最完美幸福的男人啊!“你的脚虽然并不完美,可是,在我眼中,它是最美的!”
“不!它很丑!很丑!”她难堪地细细哭喊,不愿意把自己极力掩饰的脆弱这么轻易地显现人前,尤其是他!
“不!它不丑!真的不丑!”他柔声诱哄着她,藉以控制她的情绪,不让崩溃侵蚀她的意识:“你要相信我!”
“小姐,你男朋友没有骗你!你穿这鞋子真的很高贵,很漂亮!”站在一旁目瞪口呆的老板终于看清了情势,立刻堆起了满脸的笑意:“要是可以配上一条旗袍就更好了!看,它多衬你!?我猜你一定是以前没有穿过这样的鞋子,对吧?没关系,第一次不习惯是难免的,多穿穿就习惯了!” 亏得这位老板非常精通为商之道,煽动得那么自然且恰到好处!
“真的吗?”她半信半疑地望向康唯的眼眸,热切的在其中寻找着答案。
“我的泪娃娃,我几时骗过你?” 康唯轻笑一声,拥抱着她娇小的身子,小心翼翼擦去她脸上的泪水。“老板刚才不是也说你穿起来很好看?只要多穿穿就习惯了!”他声音很低地看她慢慢露出相信的表情,他扭头向老板投出感激的目光。
“小姐,你的男朋友对你可真好!”老板露出心领神会的表情,不仅夸奖着自己的商品,也顺道称赞着英俊体贴的康唯。在老板眼中,这是一对恩爱的小情侣,女孩用眼泪向男朋友撒着娇。哎!年轻真好呀!这样的浓情蜜意实在是羡煞旁人!
龙见麟低着头,什么也没有说,心底悄悄划过一道暖流。
付了鞋钱,他扶着她出了门,看她的脚试着慢慢在地上挪动,虽然有些困难,却也一样的摇曳生姿,妩媚动人。
“有点疼…”挪动了一段距离之后,她轻轻地呻吟了一下,发现新买的鞋子磨破了细嫩的脚后跟。“我想,我慢慢应该会习惯的。”她抬起头,怯怯地对他展露微笑。
其实,穿著高跟鞋走路也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
年少的时候,她曾经无数次的幻想自己是穿著水晶鞋的公主,裙裾飞扬的和英俊的王子欢畅共舞,幸福得一整夜都不会疲惫。自从受了腿伤,尤其是成年之后,她对高跟鞋有着很复杂的情节。她喜欢那些各式各样的漂亮鞋子,丝绒的,刺绣的,珠片的,系带的,她幻想可以光着脚穿它们,然后听鞋跟在地板上发出的空灵的扣击声。不过,幻想终归是幻想,在现实中,她从来不敢也不愿尝试穿上它们,她总觉得那些漂亮的鞋子在提醒着她残缺的事实。她畏惧那深深的自卑感。
她,是那么的不完美…
康唯突然将她整个人凌空抱了起来,这放肆的举动不仅吓坏了她,也惊扰了身旁的其它路人。
“娃娃,我知道你喜欢那些漂亮的鞋子,可是,它们会磨破你的脚!”他的声音沈稳而温和,盛着一抹不易察觉的怜惜。“不过,我可以一辈子抱着你走,让那些鞋子穿在你的脚上却不能给你带来任何的伤痕!”
龙见麟的心那么紧炙的一颤,面对着他灼亮的眼神、疼惜的温柔、美好的承诺,全身竟僵直得完全无法动弹。
她能做的仅只是将头埋入他的怀中,喜悦的泪在心里一滴一滴地滑落,蓄积成为汪洋大海,潮水一般汹涌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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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阮的婚宴设在她所经营的那间小餐馆里。餐馆不大,却精致典雅,飘逸的白棉布窗帘,藏蓝色的木格子窗棂,高大古朴的红色原木桌椅,而墙上色泽幽暗的层叠照片让康唯只一眼就看出了端倪。
这种风格,实在很符合娃娃的喜好呢!细细看墙上的照片,果不其然,全都是出自娃娃的手。这种独特的自然而陈旧的效果也只有他的娃娃才可以做到。
阮阮是个个子高挑的越南姑娘,浓浓的双眼皮,高高的颧骨上有几颗雀斑,笑起来亲切而可爱。她的婚宴并不隆重,因为出生于孤儿院,她没有亲人,到场祝贺的除了孤儿的院长和工作人员,就只剩为数不多的好友。新郎是个皮肤黝黑的男子,不怎么说话,大约是因为太开心了,只是笑。
虽说与阮阮是好友,但龙见麟并不过分热络。这种喜庆的气氛让她这个不爱和陌生人打交道的来客颇觉尴尬。阮阮也似乎很了解她的癖好,似乎是特意将他们安置在靠窗的小桌子旁,准备的食物也是适合龙见麟胃口的极清淡的菜肴。
一阵微风吹来,二楼露台上不断飘下缤纷的花朵。花很好看,是那种有着大大花瓣,白里面泛点紫的花。它们就这样不断地往下坠落,一朵,再一朵,掉满木桌子,直到掉进盛着菜肴的盘子里。这种花在荣市四处可见,从小镇中央一直蜿蜒到河边。
“麟,谢谢你的礼物,真的很漂亮!”阮阮从新郎手中拿过来一个盒子,不由分说塞到龙见麟手里。“这是缘分娃娃,是我回送给你的礼物!只要写上你和你心上人的名字分别贴在他们的身上,将他们埋在泥土里,两个人就可以一辈子开开心心的活到老!”阮阮笑得很开心,露出洁白的牙齿。看得出,她对康唯很是好奇,不过却什么也没有问。
缘分娃娃?
龙见麟觉得很感动,没有想到好友在结婚之时仍旧记得为她准备这么好的一份回礼。
倒是康唯落落大方地代她道了谢,让整个气氛融洽至极。
伴着一阵掌声与欢呼,婚礼开始了。
穿著结婚礼服的新娘捧着大簇的越南红玫瑰,一脸幸福地挽着新郎的手臂,主婚人由孤儿院的院长担任。
“这种婚礼真特别!”康唯带着钦羡发出叹息,而龙见麟没有说话,只是双手托着下巴,出神地看着那沉醉于幸福中的一对璧人。
如果今天是他和娃娃的婚礼,他一定也会像那个新郎一般开心得无法自抑吧!如果他可以做娃娃的丈夫,他一定会将她如珍宝一般呵护着,这辈子,下辈子,永远也不会让感情转淡!如果可以,他想要一个女儿,希望她长得和娃娃一模一样,他会竭尽他的所有给她们最美丽的幸福!
如果…
突然,他灵机一动,脑子里闪过一个美丽的设想。
何必如果?今天就是一个那么绝好的机会啊!
“娃娃” 他拉下了她托着下巴的手,贴在自己的心口,狂野的眼神赤裸裸地逼视着她。“我是个没有记忆的人,没有来历,没有身份,甚至没有钱,可以说是一无所有,可是我不会忘记我对你说的每一句话,许下的每一个承诺,我会用一辈子来证明我的真诚,牢牢记得你是我生命中唯一的花朵!” 他不知道这样的深情能否打动她,可他是这么的想一辈子将她拥入怀中,永不放手。他可以把自己的一切都交付于眼前这个小女人,甚至于是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