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说是军并不合适,从那些尸身来判断,倒十分符合流民作乱的特征。
进入五月以来,安州没有下过一场雨,全境大旱,至今已经将近两个月,百姓拖家带口逃离家园成为了流民,长期食不裹腹的结果便是心一横,抢了运粮的官兵。
跟着师父路过这里的沈清欢心下黯然,这个世道还要乱到什么时候啊?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天下最苦者,百姓也!
所谓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但凡有一丝指望,百姓也不会揭竿而起,百姓其实是这世上最好糊弄的,只要让他们能看到生活的希望,他们就会十分的安于现状。
可是这世道却总将一群善良的百姓逼得穷途末路,进而铤而走险,逼上梁山。
师徒两个在战场念了超渡的经文,做了法事,以免此地因亡灵作祟发生诡异之事。
至于什么收殓尸体、入土为安这种事,人少他们还可以勉强干一干,这么多的尸体,无论敌我双方都管杀不管埋,他们师徒给他们超渡一下就已经很仁至义尽了。
再说了,万一不管敌我哪一方抽空来收尸了,他们擅自替人家给埋了,人家想收尸都找不到地方,平白给人增加困难,这就很不好了。
“师父、师父,这里还有辆板车。”
云中子顺着徒弟的声音找过去,果然看到一辆倒在一片灌木丛后的板车,车上的粮食当然已经没了,原本拉车的马自然也不知去向。
“师父,我们把这车带走吧?”沈清欢兴致勃勃地提议。
云中子看了她一眼,就算能用,也只是个板车,既不遮风又不挡雨的,他对此兴趣不是很大。
“师父,你不要那么死心眼嘛。”沈清欢忍不住开口,“我们就算自己搭个架子铺上雨布也能遮风挡雨,实在不行找匠人整个架子呗。您看现在一路上的情形是越来越不好,我们如果能有辆马车多少也便利些。我觉得我们接下去的路会更不好走,沿路拾捡些能用的东西,没准能顶大用。可我们要是没有马车,想攒东西也没地方放啊。”
云中子被说得一怔,细想一想,小九说得颇有道理。
“师父?”
“好。”云中子走过去扶住一边的车辕,口中轻喝一声,手上猛地一用力,那辆板车便从土沟里被翻了起来,发出轰然一声巨响,然后稳稳地落到了灌木丛处的地面上。
沈清欢顿时变成星星眼,忍不住鼓掌叫好,“师父好厉害!”
云中子又仔细检查了下车子的其他部位,发现果然没有什么问题,这才叫来他们的那匹坐骑,将板车直接套到了马的背上,棕色的马发出一声轻嘶。
沈清欢又在附近转了转,然后捡了一小布袋麦子回来。
小布袋是她平时拿来放干粮的,像这样的小布袋,沈清欢一共缝了好几个,平时都轮流使用,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等他们师徒决定赶着板车离开的时候,恨生和他的大黑就在这个时候追上了他们。
“哎,恨生?”沈清欢一脸惊讶,因为劳动,她的脸上沾了些灰,看起来像只小花猫。
恨生怯然又带着哀求地看着云中子,道:“我想跟着你们。”
云中子第一反应是皱眉。
“跟着我们?”沈清欢不解地歪头,“我师父很穷的,你看我们现在正在想办法拼辆车出来。”
被徒弟嫌弃穷的云中子:“……”
恨生当即表示,“我能干活,什么都能干。”
大黑也跟着“汪”了一声。
云中子有点儿哭笑不得。
沈清欢的手指在嘴唇上轻挠,眼睛左看看右看看,似乎有点儿犹豫。
云中子顺了顺拂尘,平淡无波地道:“小九,你如果留他,就自己负责养。”
“啊?”沈清欢感觉自己被一砖头给砸晕了,她养?她自己都是师父养的啊!
云中子一本正经地道:“你自己刚才也说了,接下去的路恐怕不好走,要是再带上他,负担可是会加重哦。”
沈清欢挠挠头,看看自己抱在怀里的那一小布袋麦子,最后咬了咬牙,对耐心等着她答案的人道:“那你就跟着我们吧。”
云中子不由笑了。
恨生立马自动自发地爬到了板车上,大黑也跳了上去,却是在车尾卧了下来。
于是,棕色大马拉着板车上的三人一狗慢慢离开了这处战场。
板车上,沈清欢从自己随身的福袋里摸出一颗馒头递给恨生,她知道他一定没吃东西,距离他们上次分开都两天了,如果不是大黑狗,估计他也不可能追上他们。
恨生没有拒绝,还分了一半的馒头给大黑。
沈清欢咂了咂嘴,对他们一人一狗这样的革命友谊还是挺感慨的。
等到一人一狗吃完了馒头,沈清欢才开口问道:“恨生,你多大了?”
“十四。”
“呀,那比我大六岁啊。”沈清欢说。
“嗯。”
“恨生,你姓什么?”
恨生摇头。
摇头是不知道,还是不想回答,沈清欢有点儿搞不太清楚,眼睛眨了眨,说:“那以后别人要是问你姓什么,你就说姓沈。”
“好。”恨生答应得十分爽快。
“恨生,你的包袱里放的什么啊?”
“衣服。”
“可我看你的衣服都不合身,我给你改改吧。”
“好。”恨生直接将自己怀里的那个包袱递了过去。
沈清欢从包袱里取出一件外衣,然后在恨生身上比了比,翻出自己的针线包,开始一针一针缝起来。
她的针线儿当然算不上好,但至少如今已经不像最初拿针那样缝得歪七扭八了,绣花是不用指望的,也就缝缝补补够用而已。
傍晚的时候,他们看到了一座小村庄,便朝着那个小村庄赶去。
只是等他们进了村子的时候才发现,这已经是个荒村了,到处是断垣残壁,也不知道之前经历了什么。
“今晚就在这里休息吧。”云中子做了决定,他之所以把这个院子定为暂住之地,是因为院子里有口井,方便用水。井水他查探过了,没有异样,可以使用。
“恨生,我们去村里找找,看有没有能用的东西。”
“好。”
沈清欢就跟个大姊头似的,领着自己最近新得的两个跟班,去探察拾荒去了。
云中子看着徒弟的小身影不由摇了摇头,他没有跟着一起去,毕竟这村子已经没有一点儿生气,若是遇到邪煞之物,有恨生和大黑跟着,完全不会有问题。
云中子给马卸了套,牵了它到村外找了处有水草的地方,让马吃草。
等到他披着晚霞牵着马回到村里的时候,沈清欢已经领着恨生在原先他们选来休息的房子的厨房里生起了火。
他们在村里还是很有收获的,找到了一把缺口的菜刀、一口铁锅,还有一个大约六寸的葫芦。
菜刀上满是铁渍,恨生磨了磨后还是很锋利的。
铁锅不算很大,煮三个人的饭绰绰有余,而且铁锅并没有缺口,以后也算他们的一点财产。
沈清欢最喜欢的还是那个葫芦,有盖,打开闻闻里面并没有异味,她用院子里的井水清洗了一遍,又拿热水洗了两遍,决定以后拿来装水。
道士配葫芦,棒棒的。
恨生在一处荒废的菜园采到了一把苋菜,拿了回来。
他们没有油,炒不了菜,但随身的调料是有的,可以煮汤。
煮了一锅苋菜汤,将包袱里的干粮分了分,就算是他们的一顿晚餐了。
云中子着重强调了一下,他之所以肯分干粮给恨生,是因为他看沈清欢找到了那些东西。
沈清欢对此没表示看法,反正她明白师父打定主意要让她负担恨生和大黑的口粮就是了,不用一再提醍她。
养个人而已,姊又不是没养过,以前养自己不也一样养得生龙活虎的。
时空虽然不一样了,但是想到的办法总比遇到的困难多,她就不信了,自己能被这么点儿难题给难住?女汉子怕过谁!
半夜的时候,沈清欢听到狼嚎声,一下子从梦里惊醒。他们三个人并没有去屋里睡床,而是在院子里生了堆火,围火而卧,为的就是以防万一。
“师父,狼!”
“不用怕,没事。”在打坐的云中子连眼睛都没睁一下,十分淡定地安抚了一下徒弟。
“我们能不能打头狼来吃?”沈清欢说出自己的想法。
云中子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告诉她,“狼肉不好吃。”
虽然他没有更深入的说明,但是沈清欢几乎马上反应过来,“哦,狼是吃人的,非到万不得已,它的肉还是不吃了。”
云中子:“……”他发现,自己真的是小看了徒弟。
沈清欢重新在地铺上躺好,嘴里嘟囔了句,“这大半夜扰人清梦的,不是好狼。”
云中子:“……”
恨生:“……”
她怕是还没醒吧。
那狼也就是在远处的山林间嚎叫,倒是没进村子里来,一夜就这样过去了。
有了恨生最大的好处就是,他认识野菜,各种的。
这极大的弥补了沈清欢在这方面的短处,能够在灾荒年找到野菜,那就具备了生存下去的基本技能。
恨生虽然认识野菜,但过去都在乱葬岗上生活,那边没有锅灶,根本无能为力。如今干旱的情形越来越严重,逃难的人越来越多,这个时候他们的板车已经架起了简易的车棚,这是他们到一处小镇的时候云中子找木匠做的,上头糊了油布,保证能够遮风挡雨。
自从云中子教了恨生怎么赶车,平时赶车的人就变成了恨生,通常云中子都在车中打坐,车辕上坐的除了恨生就是沈清欢,车尾的位置则是属于大黑的。
为了“养家糊口”,沈清欢手把手地教恨生认草药,碰到山林便会去找来辨摘,然后找到药铺卖掉,换钱交口粮钱。
其实沈清欢明白师父的用心,人有多少本事就揽多少事,做人得量力而行,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她自己也是仔细思量之后才做出的决定,她并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
像恨生这样的情形,跟在她和师父这样的修道人身边还是合适的,他其实已经不太能融入正常的世俗生活了。
沈清欢想得也不复杂,就是想着时间久了,让恨生慢慢习惯正常世俗的生活,到那时候他就可以像普通人一样生活下去了。
官道帝的驿站周围放眼看去全是逃难的百姓,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驿站附近有条小河,河水很浅,几乎已经快要断流,但就是因为这个小河,才会有这么多的难民在此暂留。
水在此时是何其珍贵啊!
沈清欢赶紧过去将师父的水囊和自己的葫芦都灌满了水。
恨生也将他自己的随身竹筒灌满,竹筒是云中子帮他做的,他很感激,也很珍视。
大黑也在水洼处喝水止渴。
快到中午的时候,逃难的人群中开始有炊烟升起。大家都是逃难的人,互相帮衬,有力出力,有粮出粮,东凑西拼的弄了一锅吃出来,就算只是清汤寡水,也勉强能填填肚子,才能继续往下走。
沿路过来,剥了树皮食了充饥的没少见,观音土也有人吃……
惨,很惨,非常惨。
百姓沦落到如此惨况,只能说明灾情到了何种严重的地步。
“让开让开!”官道上突来的喧嚣,让不少人都循声望去。
只见一车队自官道上缓缓驶来,三名护卫当先开路,让官道上挡住路的难民闪开。
三名护卫手中的鞭子毫不迟疑地落下来,根本不考虑道上的百姓是否能够及时避开,如此肆无忌惮,如此横行无忌。
沈清欢长得矮,为了围观情况,直接爬上马车,到了车辕高处,手搭着车棚远眺,十分有孙大圣的神韵。
好家伙,几名官军护卫啊,这不是大官,也得是大官的家眷,要不然不会这么大阵仗,但是眼下这种景况,这一行人仇恨拉得那是杠杠的啊!
逃难的百姓被赶离了驿站附近,几个护卫看了眼云中子他们的马车,似乎想走过来驱赶,但是身后有人喊住了他们,他们这才停下了脚步。
云中子几人的马车虽然寒酸,但到底是辆马车,拉车的马看上去也毛皮油亮,没有一点儿萎蘼颓丧,明眼的人都知道该如何做。
尤其三人之中有两个穿着道袍,在这乱世,一些身怀绝技的方外之人也游走世间,有眼界的人等闲并不想招惹这样的高人。
没人驱赶,沈清欢就继续煮自己的饭,她正在焖一锅米饭,打算配上咸菜一起吃。车上有菜油,也有一点野菜,但是逃难的百姓太多,为了不打眼,只能用二米饭配咸菜了,炒菜想都不敢想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道理她明白得很。
其实现在就算是二米饭这样的干饭也很奢爹了,大多数人的锅里只有清汤寡水一样的吃食,算是勉强涮涮肠子而已。
二米饭很快便焖好了,沈清欢取出几人的碗筷,准备盛饭。
他们的饭碗都是木制的,这样在旅途中不容易破损,而且都是云中子亲手用小刀削出来的。
沈清欢当时也跟着动手做了一个,由于太过于丑陋,便给了大黑做餐具,好在大黑没有嫌弃她手艺太差。
“小道长。”
一个清脆的女声打断了沈清欢准备盛饭的动作,她抬头看过去。
擦,对襟半臂、水红衫、杏黄裙,头上插金戴银,虽然是个丫鬟,但绝对比小户人家的闺女都过得滋润。
“这位姊姊,什么事?”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沈清欢也脆生生地笑着回了话。
丫鬟指指她面前的那锅二米饭,脸上的微笑很是亲和,“我家主子想买小道长的这锅米饭。”
沈清欢微微歪了下头,“这位姊姊,如今粮食很精贵的。”
丫鬟是个明白人,立马换了说辞,“那我们用粮食换好不好?”
沈清欢想了下,才说:“用粮食换可以考虑。”
丫鬟一笑,道:“那小道长稍等,我去去就回。”
沈清欢把锅盖盖上,老实等着。
云中子和恨生都没有出声,在某些事上,沈清欢是当家作主的人。
恨生还好,他本来就唯沈清欢马首是瞻,而云中子则在现实面前认清了事实,他家小徒弟在如何过生活方比他强得多,特别擅于利用她人小面善脸皮厚的优势,很是令人刮目相看。
很快,那位水红衫杏黄裙的丫鬟便带了一个护卫过来了,护卫手里提着一个布袋。
丫鬟示意护卫将袋子给沈清欢,护卫照做了。
沈清欢接过后打开袋子看了看,是精米,这果然是队土豪啊。
于是,她特别爽快地道:“米饭你们拿去吃,一会儿把锅还回来就行了。”
丫鬟笑着应了,让护卫上前从那个简单的灶口上将锅直接端走,而沈清欢则提着那小半袋精米麻溜钻回车里,又装了一小袋的二米出来准备一会儿用。
很快,那边就把锅给他们送了回来。
恨生特别有眼色地拿起锅和沈清欢塞给他的小布袋到河边清洗,然后又连米带水地端加来。
沈清欢重新焖饭,恨生去捡柴。大黑卧在沈清欢的身边,就像一个特别牢靠的护卫一般守着她,寸步不离。
换了普通难民煮的饭食,车队的主人不一定会想吃,但是沈清欢这么一个衣着干净,发髻齐整,白嫩清秀的小道士做的饭,那就不一样了。
干净,这是一眼就能看明白的事,而这也恰恰是富贵人家最介意的事。
二米饭很快就再次出锅,这次没有人再来打扰,沈清欢给几个人分别盛了饭,然后各自端着自己的碗吃起来。
呃,还有大黑,它也有一份,只不过它的是一根骨头。
当着逃难百姓的面拿二米饭喂狗,沈清欢觉得自己会被人打的,所以她只能给大黑备用的骨头啃啃了。
大黑欢快地了摇尾巴,汪汪两声,愉快地用起餐来,它还是很喜欢大骨头的。
逃难的百姓中有一些人朝着云中子三人这边远远地拜了一拜,因为他们两次的淘米水都给了那些人。
淘米水熬一熬也是十分顶饿的,更何况那淘米水里有不少米粒呢,在这粮食比钱矜贵的时候,他们没可能会这样糟蹋粮食的。
好心人会有好报的。
【第六章 久别重逢的故人】
鹤城,因神话传说中有仙人乘鹤在此飞升而得名。如今的鹤城外却聚集了许多逃难的百姓,城高墙厚的鹤城城门紧闭不开,城内城外赫然两个世界,一个是满面菜色的逃难百姓,一个是歌舞升平的太平盛世,正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城门开启时间有限,只在早晨开两个时辰,进城的人每人要收五十文钱,这对难民来说简直就是雪上加霜、趁火打劫。
云中子三人来到了鹤城之外,也因为这昂贵的进城费而滞留城外。
“师父,这城非进不可吗?”沈清欢这问。
云中子摇头。
“那咱们就不进了呗,有什么好为难的。”
“咱们车上的药材得处理一下。”
“那您一个人进城去卖药不就好了。”
云中子愕然,然后在心里忍不住骂了自己一声,真是傻了,光纠结进不进城的问题,却忘了怎么进城还有进城要做什么。
沈清欢安慰道:“没事师父,您这是把问题想太多了。”
总觉得这不像是安慰人的话。
话虽然是那么说,但云中子还有些担忧,“如今城外鱼龙混杂,为师不在的话……”
沈清欢没有毛遂自荐主动提出要去卖药,毕竟遭遇过拍花子的事,她觉得不挑战战乱年代人们的素质问题。
“师父你快去,我跟恨生就等在这里,哪儿也不去。”沈清欢信誓旦旦地保证。
云中子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他们现在的盘缠不多了,而面前的鹤城是座大城,药材能卖出好价钱,若是转道他处,不说时日尚需多久,就是价钱方面也很不确定。
他没有赶马车进城,而是将车上所有的药材都打包好,随手一提便拎着朝城门走去。
沈清欢带了点羡慕地看看师父抟大包的身形,自语似的说了句,“果然是师父,臂力就是大。”
恨生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沈清欢坐在车辕的另一边,大黑在车尾待着,两人一狗也算是全方位看住了马车。
城外逃难的百姓太多了,穷的富的好的坏的,应有尽有,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却不可无,云中子走了没一会儿,便有一群人高马大的男人手里拎着棍棒之类的东西,渐渐朝着沈清欢这边围了过来。
恨生脸色阴沉,眼中迸出杀意。
沈清欢从自己的福袋里拽出一迭符纸,嘴里念念有词,最后一声轻喃,手腕一甩,符纸如同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操控,在马车周围绕了一圈,然后她又是一声轻斥,大声道:“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落!”
随着她吐出最后一个字,那些单薄的符纸便如千铃一般直落而下,瞬间没入土中不见。这是个小把戏,有点迷踪阵的意思,不过时效不长,也就一盏茶的功夫。
沈清欢并不太担心,她只要拖时间就行了,师父想必也不会在城中多做停留。
其他人眼见小道士运符化阵,个个面现惊骇之色,然后便看到那十几个男人明明离马车很近,却仿佛视而不见一般在周围走来走去,嘴里还不住地骂骂咧咧。
沈清欢闲着也是闲着,便一而再、再而三地运符化阵,一层又一层,保持阵法的可持续性,反正就是拖时间呗。
云中子卖完药回来的时候见徒弟玩符阵玩得不亦乐乎,心里有些无奈。
“小九。”
他一开口,那些陷入迷踪阵里的人顿时大梦初醒,看清了眼前的一切,看着近在咫尺的马车和坐在车辕上笑嘻嘻看着他们的小道士,心里不禁打了个哆嗦,再一看大步走来的老道士,立时作鸟兽散。
沈清欢看到师父出现,不由高兴地喊道:“师父。”
云中子走到车前,伸手在她的脑袋上拍了下。
沈清欢腼腆一笑,手掐法诀,一声轻斥,“收。”
只见一堆符纸整整齐地从土地中飞出且动排队落到她的手中,场面十分玄幻。
周围人群发出嗡嗡的议论声,大家看这对师徒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小道士都有这般的手段,那她的师父肯定更厉害,坐在她旁边的那个少年看着是瘦弱,可是刚刚那些人接近的时候,少年周身的气息就变得危险起来,还有趴在车尾的那只大黑狗,看着就让人胆怯。
方才那些人到底是怎么想的,竟然把主意打到他们的头上去?
发生了这样的事,云中子不想继续在城外停留,直接上了马车,钻进车厢,说了句,“我们走吧。”
恨生一甩马鞭,驾着马车掉转了车头,向着与城门相反的方向离去。
消息传回益州的时候已是隆冬季节,裹着狐裘的韦孤云看着手上的消息,表情阴沉如水。鹤城城外的事是太过玄异,否则也不会被人得知,他派人过去核,却因外面情形太乱,消息传送不便,派出去的人来回都大费周章。
消息核实无误,在鹤城之外出现的人确实是他的小九没错,只不过,鹤城乃是连接安州与甘州的重镇,他们没有进城,又转道去了哪里?如今安州境内大乱,他们难不成还逃在安州逗留?那个臭牛鼻子老道是艺高人胆大,但想让小九跟他一道滞留在险地吗?
韦孤云将纸条扔进了香炉,看着它一点点被火舌化为灰烬。
留在益州,在他的羽翼之下多好,偏偏要跟她那个不着调的师父在外面餐风露宿。
最让韦孤云着恼的是,他没有办法随时掌握对方的行踪,想要保护都无从下手。
隆兴二十年,八月,益州。
掌管益、荆二州的韦祖光如今身奉皇命,镇守一方,他所居的益州城就像乱世中的安乐窝,百姓安居乐业,城中一派繁华景象。
进入这里的人们不自觉就会卸下一身的戒备与疲惫,仿佛终于找到了一个平安的所在,可以放心地呼吸,不再时时刻刻提心吊胆。
一支车队从城门缓缓而入,几百官兵护卫着几辆马车,目标明确地朝着都督府的方向而去。都督府前守门的都是身经百战的军中猛士,那一身的血煞之气寻常人本能就会产生恐惧,根本生不出任何不好的心思。
车队在都督府前缓缣停下,从第一辆马车上下来一个管家模样的文士,手持烫金拜帖上前递给守门的护卫,然后便在一边耐心等待。
过了大约一盏茶的时间,都督府内同样走出一个管家模样的文士,他是都督府里的老人,也是韦家的内管家,是韦祖光真正的心腹。
“姜兄,许久不见了。”前来拜谒的文士朝着走出来的文士拱手为礼,态度很是热络。
姜丰华冲着来人亦是微微一笑,回礼拱手:道:“赵兄近来安好啊。”
赵平敬脸上闪过一抹苦笑,做了个一言难尽的表情,“姜兄取笑了,我此来为何,姜兄想必也是心中有数的。”
姜丰华笑而不语,没有接这个话头,他当然知道对方所为何来。
如今安州大乱,天灾人祸不断,安州都督的位置眼见不稳,若是能与益州韦家结成亲家,那么局面便立时扭转。
届时无论是朝廷也好,其他各方势力都好,都要看在益州的面上放过安州都督,至多不过是下旨斥责罢了。可惜安州的现状却不是一道斥责旨意便能解决的,安州这边算盘打得好是好,但若想实现这一目的,却要看天意如何了。
想到自家的公子,姜丰华心中忍不住苦笑,公子天纵英才,一表人才,奈何生女近不得身,年已弱冠却仍无法接触男女之事,自家大人为此忧心忡忡。
韦家只有公子这一根独苗,若不能开枝散叶,承继香火,纵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也是愁恼暗生啊。为了香火之事,大人也是殚精竭虑,这些年纳了不知多少女子,可是个个肚皮空空,全无结果,真真是愁白了头发。
在多年努力无果之后,大人在公子年满十八,便不再纳人,听天由命了,但对公子的姻缘之事却是越发地上心了。但凡有人有结亲的意向,那真可谓是来者不拒,这漫天撒网的,万一真能碰到适合公子命格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