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欢利落地收拾鱼,动作熟练,速度飞快,身上一点儿都染上血迹,手上的鱼却已经处理完毕。她在湖边将处理好的鱼清洗干净,顺便指使某人去摘了朵荷叶给她放鱼。
大业朝的丞相大人被她像个小厮一样指使来指使去,什么缀言都没有。
沈清欢开始收拾第三条鱼的时候,忍不住扭头对站在自己身边跟贴身侍卫似的某人说:“韦孤云,你就不能让你的手下也摸点鱼上来打牙祭啊?这种大热天赶路,干粮有时候搞不好都是馊的,能不能对属下有点儿关怀?”
韦孤云的嘴角抽搐了一下。
耳朵很尖,又离得并不是太远的某侍卫——沈道长真是个好人,比韦大人关怀人多了。
“挑几个人下水去摸鱼。”韦孤云最终还是下了指令。
“不是我说啊,韦孤云,做你的手下还真是满可怜的。”沈清欢一边收拾鱼,一边碎碎念。
“那做我的女人呢?”他冷不丁地问了她这样一句。
“你还有睑问,自己心里没数吗?”她当即抬头冲他龇了龇牙。
韦孤云的心情下子拨云见日,愉悦起来,他想到她每每在他兴奋冲刺时的求饶,看来她果然对他的持久力很有怨念。
他在她身边蹲下身子,低声调戏了一句,“男人在床上不是越持久女人越喜欢吗?”
卧了个草的,这厮打从开了荤后,越来越不要脸了。
韦孤云根本不等她做出反应便又迅速起身站好,还是那副清风明月公子无尘的模样。
沈清欢看得牙疼。
恨生和大黑一共捉了十八条鱼上来,沈清欢一个人全部给处理了。
之后恨生跑去拾了柴禾回来生火,沈清欢将鱼串上树技,跟恨生两个人一道烤起鱼来。等鱼烤好了,沈清欢一边自己啃,一边将剔了鱼刺的鱼弄给大黑吃,嘴里还忍不住感慨地说:“大黑啊,你瞧,连你吃条鱼我都得给你剔鱼刺,做狗做成你这样也是很可以了。”
“汪。”
恨生也跟她在做一样的事,只是什么话都没说。
最后韦孤云发现,他果然连只狗都不如。
因为沈清欢自始至终都没有分给他,哪怕一口鱼肉吃。
人活得不如狗,也是很打脸啊……
【第九章 原来她真是道士】
久旱无雨,田地龟裂,这还不是最惨的,眼见要生蝗灾,百姓官员更是愁眉不展。
久经战火,如今刚刚安定下来,却又遭遇天灾,难道上天真的不打算给他们一条活路吗?
马车经过的地方,不少农家坐在田埂上一脸苦色。
坐在车里的沈清欢看到了这样的情形,忍不住叹了口气,这就是靠天吃饭的农耕时代啊。
“韦孤云,我要吃油炸蚂蚱,你让人给我到田里捉蚂蚱去。”
面对她难得的任性,韦孤云觉得在难得,但还有些稀奇,“蚂蚱能吃吗?”
沈清欢一脸看“无知儿童”的表情,用一种传道授业的语气道:“油炸蚂蚱富含高蛋白、高营养,当然能吃了。”
韦孤云若有所思。
沈清欢趴到桌上,往他眼前凑了凑:“韦孤云,你是不是权力挺大的?”
“嗯。”他倒要看看她想做什么。
沈清欢眨了下眼,双手托腮,星星眼看着他,用一副讨好的表情和语气道:“那你给当地官府下道命令,说官府出钱收蚂蚱,不限量,再让当地驻军帮忙开挖管道,引水排洪好不好?”
“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沈清欢难以置信地看着他,鼓了鼓腮帮子,努力让自己心平气和下来,尽量跟某人进道理:“这是对当地百姓很好的事啊,你做为大业朝的宰相,难道不应该为自己治下的百姓着想吗?”
“没兴趣。”他直接表示拒缒。
“你——”她要淡定:“那算了,你还是让你的人给我抓蚂蚱吧,这个不算为难你吧。”
韦孤云嘴角一弯,脸上带了笑,伸手将她拽入自己怀中,微微朝她俯身,眼中笑意满满,带了几分坏地道:“都答应你也不是不可以……”
“你想干什么?”沈清欢有了浓浓的危机意识。
韦孤云贴到她耳畔轻轻说了句话。
沈清欢脸色爆红,直接回他一个字:“滚!”
“你可想好了?”韦孤云不为所动,依旧满是笑意地看着她。
沈清欢很是纠结挣扎,不自不觉地就咬住了下唇。
韦孤云好整以暇,他有十足的把握她会答应,这样好的机会他会放过才是傻子。
“好吧。”沈清欢最后到底还是闷闷地答应了。
“乖。”
沈清欢不想搭理他,她肯定是被某人坑了,她就不信某人看不出这样做对当地的情形有怎样的好处,他做为一个以谋著称的当权者,不会连这点见识都没有。
可她也很清楚一件事,从她提出要求的时候,她就落了套,还是自己给自己挖的坑,为了逼她就范,某人完全可以让她对下限的认识再提高一下。
韦孤云将她揽在怀里,将纸铺在桌上,当着她的面修书一封,然后从窗子递出去,让侍卫去办。
“现在满意了?”他低头问她,顺势在她唇边啄了一下。
沈清欢连假笑都扯不出来应付他。
韦孤云不以为忤,提醒她道:“晚上看你表现。”
沈清欢忍不住磨牙,“韦孤云,你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啊,做人不能这样过分的。”
“是你自己答应的。”他老神神在在地说。
“你这是趁火打劫!”她指责道。
韦孤云抓住她指着自己的手指,张口在指上轻咬了下,哑着声音道:“那又如何?”
看这情形,沈清欢吓得连动都不敢动了,生怕他下一刻就变成禽兽扑倒她。
韦孤云胸腔发出一阵闷笑,搂紧了她,下巴搁在她肩颈处,道:“不逗你了,晚上我等着吃大餐。”
沈清欢脸色立时黄了下来,她表示想死。
韦孤云却已经抬起头,对外面吩咐道:“派几个人去田里给你们沈道长捉蚂蚱去,别踩坏了庄稼。”
“是。”
很快,便有二十几个煞气腾腾的侍卫跑进道旁的农田去捉蚂蚱,田垄边坐着发愁的农夫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
沈清欢这个时候也从车上走了来,她不太喜欢那种流行的女冠装束,虽然还是一袭蓝道袍,但衣料质地却早已今非昔比,头上简单挽了道髻,束发的簪子却是上好的紫玉雕刻而成。
韦孤云见她走向垄边的几个农夫,并没有第一时间跟过去。
恨生则是一见沈清欢下车,便自动自发地跟了过去。
“老人家。”沈清欢模样秀美,人又和善,气质随和,很容易就能获得别人的好感。
“小道长好。”
沈清欢伸手抓住了一只自投罗网的蚂蚱,提着一只蚂蚱腿儿对老农道:“老人家,这东西可是好东西啊,怎么没人捉来卖呢?”
“好东西?”几个农人异口同声重复。
这东西是蝗虫啊,怎么会是好东西?
“能卖钱的东西,为什么不是好东西?”沈清欢一副“你们好奇怪”的表情。
“能卖钱?”最先被沈清欢打招呼的那位老农不敢置信地问出了口。
“嗯。”沈清欢理所当然地点头。
“谁买啊?而且这东西能做什么?”
沈清欢摇晃着手里的蚂蚱,慢悠悠地道:“能吃,能入药,当然会有人买。我想你们这里的官府很快就会收购的,除非他们傻。”
“能吃?”
“能入药?”
农夫脸上的表情相当精彩。
“对啊,”沈清欢完全不介意在此时介绍一下蚂蚱的经济效益,“吃的方法先不说,就这东西吧,能治疗破伤风、小儿惊风、治冻疮效果也非常好的。”
“清欢。”
“啊?”她下意识回头看。
韦孤云不知何时已走了过来,方才她的话他都听到了,此时出声自然也是有原因的,“你是说能治破伤风?”
“对呀,焙干、研末,每次服三克,一日三次,用酒送服,治疗破伤风,效果很好的。”
“你知道的东西倒还挺多。”
“那是。”做为一个吃货,关于蚂蚱的食用价值她相当了解了一下,顺便就把其药用价值也了解了,这很正常啊。
哎,对哦,这也是一条财路嘛,沈欢忍不住摸着自己的下巴眯起眼。
“纸笔。”
韦孤云一声吩咐,马上有侍卫照做。
笔墨纸砚很快拿来,韦孤云就着一名侍卫的后背,飞快地写了两封信,吩咐道:“分送往州衙和军中。”
“是,大人。”
两名侍卫领命分头而去。
农夫看看亲和友善的年轻小道士,再看看气质冷清沉稳内敛的俊美青年,一时有些懵。
“多给你们沈道长捉一些,她除了要吃,还得配药。”韦孤云提高了音量向田里捉蚂蚱的人说。
众人纷纷回“是”。
沈清欢眯眼瞅某人。
韦孤云面不改色地道:“你放心,你的药方我不白要。”
“给钱吗?”沈清欢问得相当直白。
“给。”韦孤云也答得异常爽快。
“那行。”
农夫中年龄最大的那个,带了些胆颤地望向韦孤云,道:“大人,这蚂蚱真的能卖钱吗?”
“能,官府近日便会贴出告示。”
“太好了。”几个农人不由相视握拳。
“赶紧回村叫人捉蚂蚱。”
“对对。”
说着,几个年轻的农夫掉头撒腿就往村里跑。
“谢天谢地,这回可好了。”
蚂蚱这东西还能卖钱,只要卖了钱就算田里的庄稼收成减少,他们也有银钱买粮度过铁荒,这田里飞的蚂蚱竟然全都是钱啊!
农夫们激动着,眼里重新泛起了生活的希望。
沈清欢忍不住笑了起来。
看着她脸上干净满足的笑,韦孤云的脸上也不自觉地带了笑。
他的清欢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
军中伤者最怕的便是破伤风,如果这药方真的对症,那么不知道要减少多少非战斗伤亡,会有许多将士因她而活命的。
进城之后,韦孤云一行人没有入住驿站,而是住进了一家酒楼。
这家酒楼名为“云来酒楼”,取客似云来之意,是吃住一体的经营摸式。
韦孤云这样的自然是直接包了个院子住的。
侍卫们都很给力,帮沈清欢捉了好多布袋的蚂蚱,住进酒楼后,他们又开始满城去搜罗木桶木盆。
两天后,排光粪便的蚂蚱满足了做为食材的条件,被系着围裙的沈清欢开始烹制。
她倒没去借用店家的厨房,直接在住的院子里搭了个临时灶台,当然锅是借店家的。掌勺大厨听说有人要吃蚂蚱,很是好奇地跑来围观。
本来就有意扩大一下蚂蚱食用价值的沈清欢自然没有拒绝参观,非但不拒绝,还相当欢迎,所以,后来不但掌柜的来了,还有一些店里的住客也来围观了。
沈清欢做这些的时候韦孤云没现身,他在屋里处理自己的公文,但从开着的窗户处只要抬眼,就能随时看到某个人的身影。
恨生全程在打下手,任劳任怨。
烹制流程相当简单,包看包会,很快,一盘盘色泽金黄、香气扑鼻的油炸蚂蚱就出锅了,沈清欢这个掌勺的根本就是边炸边吃,吃得满嘴油光停不下来。
侍卫们分到了不少盘,还有一些前来围观的人也分到了几盘,试吃之后纷纷表示果然很美味。
蚂蚱能吃,而且很美味的消息就这样长了翅膀一样飞出了“云来酒楼”,飞进了并州百姓的耳中,搭配并州官府贴出的悬赏告示,并州展开了一场全民参战的蝗虫大战。
官府贴出告示全面大量收购,一串十只蚂蚱就能换一个铜板,刚开始只是官府收,后来各地药铺也纷纷加入收购,也是大批采购,不但本地药商收,外地药商也来收。
呃,这一来并州的蝗虫就有点短缺了……
是的,短缺了,这个结果让不少人瞠目结舌。
官府一纸号令下去,原本可能造成并州大灾的蝗虫不仅成了赚钱的好东西,竟然还短缺了,这个就有点……真是一言难尽啊!
并州的蝗灾便这消失得无影无踪,与此同时,并州当地的驻军帮助百姓开挖管道疏通河道,于是当旱情缓解之后又遇大涝,但因为之前开挖疏通过河道,并州境内没有出现洪涝,更没有大批流民逃难的现象。
此事飞报入京,大业太祖很是感慨。
“军师这是娶了个贤内助啊。”太祖还是习惯性地称呼韦孤云当初在军中时的旧称,这些事,沈清欢当然是不知道的,她也不关心,总觉得那些都跟自己没什么关系。并州的蝗灾消弥于无形之后,他们就没有在并州州衙所在的愿城多加停留,反而没有惊动官府就迳自悄然离去。
有时候沈清欢也会很好奇,想问某人一句“你到底是专门出来找我的,还是出门公干,顺道找我的”,可她到底也没问出口。
总觉得真这么问,多少有那么点儿自作多情的意味,何必自讨没趣呢?
“给你。”
沈清欢有些不明所以地接过某人朝她递过来的一张纸,打一开看,眼睛一下子便睁大了。
这……这是……
韦孤云清冷而又好听的声音这个时候又再度响起——
“钱,京城的票号可以兑换成真金白银,在全国各地也都通兑。”
这个大约就是银票的前身了,这个时空此时还没有银票这回事,这飞钱的性质差不多,只是大多只能在各州州衙所在的地方通存通兑,但已经具备了银票流通的功能。
“三万两!”她咋舌不已。
韦孤云摸了摸她的脸,道:“新朝初建,国库空虚,少是少了点儿,但应该够你零花了。”
三万两让她当零花!
果然是土豪才会说的话!
“卖药方的钱?”她迟疑地问。
韦孤云点头,“嗯,还有你的政事建议。”
“政事建议?”什么鬼?
韦孤云脸上的笑容扩大,忍不住伸手将她从一边抱过来,将她整个人箍到了自己怀中,语气慵懒地在她耳边道:“忘了你之前为什么应我那个条件了?”
沈清欢脸色瞬间炸红。
韦孤云低低地笑着,将她搂得更紧,不容许她从自己怀中逃脱,带着淡淡戏谑地在她耳边道:“我的欢儿做得很好呢,今晚要不要再满足我一下?”
我擦,这只大尾巴狼,那种事一次就够了,他还想再来?去死!
“属于欢儿你的功劳,为夫怎么能让你白忙一场,三万两不算多,多少也算是朝廷对你的一个意思。”
“谢谢啊!”冲着这三万两面额的飞钱,这声谢谢她说得很是真心实意。
这下,开店的启动资金有了,她终于摆脱赤贫迈入小康,人生颠峰什么的,她没那么大的理想,现在就已经挺不错了。
看怀中的人看着飞钱眉开眼笑的模样,韦孤云有点儿好笑,问道:“我一直以为欢儿你是不爱财的。”
沈清欢扭头送他一个“你是不是白痴”的眼神,关爱完他后说道:“谁说我不爱财的,我只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罢了,只拿我自己该拿的而已。”
韦孤云不由轻笑,“那为夫的钱你要不要?”
“去,你又不是我丈夫,少天天挂在嘴边上说。”
“早晚会是。”他不容质疑。
“那就等成了那天再说,反正现在还不是。”
“不反对嫁给我啊?”他心情轻松地问。
沈清欢小心地将钱折好贴身收好,才一脸平常地说道:“这事我反对又没有用,而且这好歹也算是一个名正言顺的身份,就算将来万一有哪天你遇到了你的真爱,我还以耍一耍大妇的派头,挺好。”
韦孤云的心微沉,口中说道:“那我要护着真爱呢?”
沈清欢连眼皮子都没动一下,淡淡道:“那也没办法啊,毕竟是真爱。不过,如果你的真爱不是我这样命格的话,只要你还不想清心寡欲当和尚,我的小命总归还是能保住的。但你要是有兴趣后庭花开的话,估计我是得担心一下自己生命安全的问题,要知道男人吃起醋来也是很恐怖的。”
韦孤云默然无语了很久。
最后,他干巴巴地给了她一个评价:“你懂得倒是挺多的……”断袖后庭,这事他知道的挺早的,毕竟他一直生女近不得身……但他实在对男人提不起性趣。
“马马虎虎吧,还算够用。”
韦孤云伸手在她胸前狠狠捏了一把,只觉自己心口有点闷。
“啊,你干什么啊,疼死我了!”
韦孤云哼了一声,没作解释。
沈清欢皱眉揉揉自己被捏痛的胸部,嘟囔了句:“莫名其妙!”这货绝对是更年期,常常就喜怒不定。
韦孤云又批了一会儿公文,才低头看了一眼,却发现怀里的人头一点一点的,这是困了。
可不是困了嘛,沈清欢对那些公文没一个铜板的兴趣,人被他箍在怀里又无所事事,便闭目养神,养着养着就困了。
韦孤云将她轻轻放倒,让她枕在自己腿上,伸手轻抚她光滑白嫩的脸颊,整个人的神情都变得柔和起来。
也不知道她到底是真没心没肺,还是将所有的心事都藏在了这副没心没肺的脸皮下?那次她突然失控时的哭诉,他始终记忆犹新。
他很清楚,自己不想看到那样子的她,那让他的心也跟着一起撕裂一般的痛。
现在这样没心没肺的模样,真也好,假也罢,总还是让人看着安心,至少证明还没到她无法忍受、想跟他摊牌的程度。
她的摊牌……韦孤云本能觉得自己无法承受。
他最怕的是她有一天会跟他摊牌说——我喜欢上别人了,你杀了我吧,因为我不想让你继续碰我了。
“欢儿……”他呢喃着轻唤,“别爱上别人。”你是我的。
他默默地在心里补全最后四个字。
晨曦的空气透看宜人的清爽,山岚弥漫,恍如仙境。
一个身着纯白道袍的身影在林间的草地上转挪腾跃,拳如流星,剑如行云。
黑丝头巾束发,紫玉簪轻插,衣白裤白袜白,脚上一双十方鞋,黑白相间。
招收,风止,衣静。
一缕调皮的晨光穿透叶隙落在道人脸上,那是一张十分俊秀机灵的一张脸,犹带着几分稚嫩与青涩。
随着一声带着暖意的轻唤,树下的白衣道人缓缓睁开了眼睛,黑漆明亮的眼睛清澈若水。
韦孤云并没有迎过去,而是耐心地等她抱着拂尘一步步朝自己走过来。
因为他自己的缘故,他难得看到她晨起练功的身影,今日倒是十分难得。
山间练功的年轻道人,仿佛整个人融入了这片山林,宁静出尘,带着远离尘世喧嚣的淡泊,有那么一刻,韦孤云甚至觉得她原本就该是属于山林雾霭的,是他硬生生拽住了她问道的脚步。
伸手替她拭去额间出的细汗,顺手在她光滑的脸上摸了一把,韦孤云的语气带着一种莫名的感慨与低落,“脸这么稚嫩,像个小孩子一样。”
再像小孩子有什么用,你当时还不是一样直接禽兽了。
似乎看出她心里的嘲讽,韦孤云凑到她耳边道:“不过,味道还是极好的,该有的都有了。”
果然是禽兽!
只有他最清楚在这身宽松的道袍下藏着怎样一副让他痴迷到失控的娇躯,不堪盈握的纤腰,饱满丰润的胸部,浑圆挺翘的臀……
猝不及防间,沈清欢被人按在一株大树上,紧接着眼前一黑,那人灼热的吻便铺天盖地而来。
很快,两个人的身影便掩没在齐膝高的灌木丛后。
她如爆的长发被他解放出来,披散在她光洁如玉的背上。胸前饱满的玉峰随着两人的动作微微颤动,一绺长发从她肩头滑下,遮住一处雪山樱桃,落在他眼中却是更添几分风情。
沈清欢闭着眼,双手在他肩上借力,在他腰间起起落落吞吐着他的巨大,强忍着不让自己发出太大的呻吟。
可是,他进得实在太深,顶得她好酥麻……
腿间的蜜汁浸润着两人的结合处,让他们的结合更加顺滑。
一个时辰后,韦孤云亲手替她掩上了胸前的春光,替她打也了筒袜的系带,帮她重新束好了长发,簪好发簪,然后将她整个人抱在怀里靠在大树上欣赏林间的风景。
沈清欢的心还在发着颤,整个人发软,眼睛微闭,靠在他怀里异常的安静。
“我很高兴。”他轻轻地说道。
手指描画着她的胸形,他低低地笑着:“欢儿已经不讨厌我了是不是?”
沈清欢逃避现实地没吭声。
韦孤云吐出口气,在她耳边呢喃,“水越来越多了,我进出很顺畅……”不像之前时间一久就干涩,他就算自己能享受到,也知道她肯定不会很舒服,晚上就算再想要,顾忌她的身子也会刻意地节制。
情况好转是从她答应他条件的那天晚上开始的,当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主动的缘故,她的状况比平时好得多,让他很是得了些享受。
只是之后有事待办,不得不跟她暂时分开,等回来后一亲热,之中的变化感觉十分清晰,她果然不再排斥他的亲近了。
沈清欢红了脸,还是不吭声也不睁眼,这种生理上的反应最是瞒不了人,她都不知道自己能怎么响应。
两个人日日睡在一处,就算有过龃龉不快,随着时间过去,有些事自然而然也就淡了下来,她的身体已经跟他越来越亲昵,这是不争的事实。
记得上辈子有人说,阴道是通往女人心最快的通道,其实也有几分道理。
她和他之间的情况,大抵也有这么个意思,身体先沟通,然后感情慢慢在日积月累中培养增加变厚。
“想我了,嗯?”亲热之间都能感受到她的热情,真是难得。
沈清欢将头埋进他怀里,不说话。
韦孤云眼底都漫上了笑,将她往上抱了抱,手指在她的唇上摩挲着,心情好得能飘起来。
有什么比自己喜爱的女人也喜欢自己的亲热来得让人更欢喜的。
他抱着她静静地看了半天的树间草木,却丝毫不觉得无趣乏味,反而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欢爱过后的沈清欢有些困倦,不知不觉便在他怀中睡了过去。
韦孤云将两人的衣服整理好,抱着她走出了林子,外面属于他的车队正静静地等着。他将她直接抱上了马,车队缓缓迎着太阳的方向驶动。
沈清欢一觉醒来的时候,外面的太阳已经老高,她伸了个懒腰,抓了抓头发,问坐在边的某人,“什么时辰了?”
“未时。”
“难怪我好饿。”她忍不住伸手捂肚子。
韦孤云不由失笑,打开车厢暗格,从里面取出一只带盖的银碟,拿开盖子,里面放着一只犹带热度的烤山鸡。
沈清欢眼晴顿时一亮。
“小馋猫。”
沈清欢把银碟放到自己腿上,双手齐动,左右开弓,吃得十分高兴。
韦孤云继续看自己的公文。
很快,沈清欢就消灭了那美味的烤山鸡,然后张着油腻腻的十根手指探到某人眼前,“我要洗手。”
韦孤云直接让人停车,他替她打开车门让她下车,然后又亲自提了水囊,伺候着她洗净手上的油腻。
侍卫们已经习惯了韦大人对沈道长的各种迁就,如今也算见怪不怪了。
他们其实打心眼里对韦大人表示理解,这辈子大概就只能有这么一个女人,那怎样都得哄着捧着把人牢牢拴在自己身边才最放心。
洗完了手,沈清欢随便甩了甩,手上剩余的水渍很快便在风中消失无踪,她没有急着上车,某人也没有催她。